人口壓力與經濟社會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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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壓力與經濟社會研究論文

關于清代的人口問題,近些年來學術界頗有研究,且成就斐然(注:主要成果有:周源和:《清代人口研究》(《中國社會科學》1982年第2期);程賢敏:《論清代人口增長率及“過剩問題”》(《中國史研究》1982年第3期);高王凌:《清代初期中國人口的估算問題》(《人口理論與實踐》1984年第2期);高王凌:《明清時期的中國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李伯重:《清代前中期江南人口的低速增長及原因》(《清史研究》1996年第2期);周祚紹:《清代前期人口問題研究論略》(《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1996年第4期);張巖:《對清代前中期人口發展的再認識》(《江漢論壇》1999年第1期)等。)。但對清代人口,尤其是清中葉人口發展的看法卻是聚訟紛紜。本文的重點在對清中葉(1741—1851)的人口壓力作實證分析,并進而探討人口壓力對當時社會帶來的一系列負面影響。

一、清代中葉的人口壓力分析

清代中葉是否存在“人口過剩”和“人口危機”,這在學術界爭議非常之大。爭論雙方各執一詞,針鋒相對。但由于在對人口壓力的分析上不夠科學和全面,因而大多數論文并沒有得出令人滿意的結論。

所謂人口壓力,簡單的說就是人口與資源的比例狀況。由于不同的時代資源的內涵是不同的,因此,分析不同時代的人口壓力,涉及的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也是完全不同的。我們認為,分析處于前工業化時代的清代中葉的人口壓力,至少應包括人口數量、人口增長率、人口密度、人口結構、人均耕地、人均產值等一系列指標。而在對清中葉人口壓力強度作判斷時,既要有縱向的比較,即與中國歷史時期的比較;更要有橫向的比較,即與世界其它地區的比較,尤其是與工業化前后的西歐的比較。

1.清中葉的人口數量與人口增長率

清代是中國人口飛躍上升的時期。在清代以前,中國人口增長已經歷了先秦、漢唐和宋明三個梯級。清代人口的高速增長,又使中國人口發展躍上了第四個梯級——清至民國梯級。其中,清代中葉的人口增長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在人口總量上,連續突破2億、3億、4億關口,到1851年達到4.3億,在110年間增長了2.9億,超過了以往所有歷史時期的增長量,形成了龐大的人口基數。其次在增長速度上,年均增長率達到1.0%。其中,1741—1751年和1771—1781年兩個時段,分別高達2.40%和2.68%。雖然中國歷史上個別時期的人口增長率遠較清中葉高,但沒有一個朝代能在一百年間維持1.0%的年均增長率。同時期的歐洲,人口年均增長率為0.64%。而處于工業化時期(1700—1850)的英國,其人口平均增長率也只有0.8%。總之,清代中葉的人口在增長速度和絕對數量方面都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歷史的最高紀錄,甚至比工業化時期的英國還要高。人口絕對數量的劇增,必然給當時的社會造成極大壓力。這種壓力反映在人口增長率上,就是人口增長率的遞減。由表1中可以看出,1801年后人口增長率逐漸遞減,1741—1791年年均人口增長率高達1.51%,而1791—1851年降為0.58%,其中,1831—1851年間僅為0.44%。在人口稠密的江南地區,人口增長率還要更低(注:參見李伯重:《清代前中期江南人口的低速增長及原因》,《清史研究》1996年第2期。)。根據這一動向,可以推斷出清代在18世紀末已存在著人口過剩和人口危機。過去有的學者常以清中葉后期人口增長率的下降而否認當時存在人口過剩和人口危機,其實,人口增長率的下降正是當時人口過剩產生人口壓力的一個重要表征。早在18世紀,馬爾薩斯就曾指出,由于“報酬遞減律”的作用,越來越大的資源壓力本身就會限制人口的增長。

2.清中葉的人口密度與人均耕地面積

人口密度反映人口同土地的關系,是分析和判斷一個國家和地區人口壓力的重要指標。歷史上中國的人口密度就比較高,而到了清中葉,人口密度就更高了。據趙文林、謝淑君的研究,清中葉中國的人口密度1787年為31.29人/平方公里、1812年為38.25人/平方公里、1830年為39.64人/平方公里、1850年為45.45人/平方公里(詳見表2)。而據國外學者的研究,14世紀上半葉是西歐封建時代各國人口密度最高的時期,當時法國的人口密度為35人/平方公里,德國為22人/平方公里(注:馬克垚主編:《中西封建社會比較研究》,學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497頁。)。但中國的黃河中下游地區和長江中下游地區的人口密度,在1850年分別為120人/平方公里和263人/平方公里,則是西歐一些國家工業化之后方才達到的水平,有的國家甚至迄今尚未達到這一水平,由此可見中國傳統農業文明發達地區在清中葉的人口壓力之重。

但人口密度并不能完全反映人口與土地資源的對比關系,要準確地反映人口與土地資源的關系,尚需對人均占有耕地數量進行考察。尤其是在前工業化時代,耕地是當時最主要的生產資料。清中葉人口的急劇膨脹,導致了人均耕地數量的急劇下降。根據趙岡和陳鐘毅的研究,清中葉的人均占有耕地面積,1776年為3.30市畝,1800年為3.19市畝,1848年為2.70市畝(注:趙岡、陳鐘毅:《中國土地制度史》,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153—154頁。)。吳慧則認為清中葉的人均耕地面積僅為2市畝左右(注:吳慧:《中國歷代糧食畝產研究》,農業出版社1985年版,第195頁。)。而據《清實錄》和《大清會典》的統計計算,1753年全國人均占有耕地約為4畝,以后歷年遞減,1766年為3.75畝,1784年為2.66畝,1812年為2.36畝,1822年為2.03畝,1851年僅為1.75畝(見表3)。根據中國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一人一歲之食,約得四畝”(注:洪亮吉:《卷施閣文甲集》卷1《意言·生計》。)。這表明,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中國人口的增長已大大超過了土地資源的負載力,整個社會生活水平已處于“饑寒界限”以下。3.清中葉的人均產值與人口結構

人均產值,尤其是人均占有的糧食產量,是評價清中葉人口壓力的一個重要指標。隨著人口的增長和人均耕地面積的銳減,清代中葉人均占有的糧食產量,與以往相比,也有所減少。據吳慧研究,清代中葉人均占有原糧為638市斤,人均占有成品糧為350市斤,數量都只及明代的1/2(注:吳慧:《中國歷代糧食畝產研究》,農業出版社1985年版,第195頁。)。乾隆年間,糧食短缺已成為全國性問題。各省常平倉貯谷量日漸減少,乾隆中期各省常平倉缺額即已達326萬石(注:《清朝續文獻通考》卷63。),迨至道光年間每年差缺都在1000多萬石,“幾及儲額之半”(注:《清宣宗成皇帝圣訓》卷121《倉儲》。)。連產米之區的江蘇、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六省,亦出現了糧食不敷的現象。乾隆命朝廷內外就糧食短缺問題進行討論,各封疆大吏一致的看法是“百病以人多為首”。

至于人口結構,我們這里主要是分析人口的年齡結構和性別結構。何炳棣曾將18世紀末19世紀初某些府縣史志中有關人口結構方面的材料綜合制表(參見表4),基本反映了清中葉的人口結構。從性別比率方面看,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性別比率都高于105,有的甚至高過150,顯示出清中葉男女比例的嚴重失調。從年齡結構看,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占總人口的比重較大,都超過30%,有的高達42.4%。未成年人口比例過高,就意味著家庭和社會經濟負擔的進一步加重。清中葉的人口結構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就是旗人問題。作為統治階層的旗人因生齒日繁引起的“生計問題”在當時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生之者寡,食之者眾”矛盾日趨尖銳。

基于上述分析,我們認為,18世紀中葉,中國的人口增長已達飽和狀態;18世紀末葉,開始出現人口過剩現象,人口增長的積極作用漸為消極作用所取代;到19世紀上半葉,人口壓力幾乎達致極限,由人口過剩而產生的資源短缺的危機逐漸變得尖銳和突出。

二、人口壓力導致的經濟社會病變

清代中葉的巨大人口壓力,不僅激化了傳統生產方式的固有矛盾,而且產生了一系列新的社會問題,使清中葉的經濟與社會呈現出種種病變。

首先,人口的高度增長直接導致生活資源的極大消耗,致使物資短缺、物價騰漲。

由于糧食的短缺,糧價和田價扶搖直上。據乾嘉時期的錢泳記載,蘇、松、常、鎮四府,“雍正、乾隆初,米價每升十余文。二十年蟲荒,四府相同,長至三十五文,餓死者無算。后連歲豐稔,價漸復舊,然每升亦只十四五文為常價也。至五十年大旱,則每升至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不論荒熟,總在二十七八至三十四五文之間,為常價矣。”(注:錢泳:《履園叢話》卷1《舊聞·米價》。)與錢泳同時代的洪亮吉也說:“聞五十年以前吾祖若父之時,米之價以升計者錢不過六七,布之以丈計者錢不過三四十。今者不然,昔之以升計者錢又須三四十矣,昔之以丈計者又須一二百矣。”(注:洪亮吉:《卷施閣文甲集》卷1《意言·生計》。)可見米之常價,乾嘉間已升至四五倍矣。關于田價上漲的情況,錢泳亦有記載,他說:“本朝順治初,良田不過二三兩。康熙年間長至四五兩不等。雍正間,仍復順治初價值。至乾隆初年,田價漸長。然余五六歲時(乾隆三十年左右),亦不過七八兩,上者十余兩。今閱五十年(嘉慶二十年),竟長至五十余兩矣。”(注:錢泳:《履園叢話》卷1《舊聞·田價》。)從康熙年間的每畝四五兩,到嘉慶二十年的每畝五十余兩,一百五十余年間田價增長十倍。而其中從乾隆三十年到嘉慶二十年的五十年間,田價就增長了六七倍。

第二,在人口膨脹和生存壓力的驅動下,各地瘋狂墾殖,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導致各種自然災害連年發生。

從18世紀初發現人口問題后,清代歷朝統治者均把鼓勵墾荒、發展生產作為應對之策。這雖然在短時期內緩解了人口的壓力,但也帶來嚴重后果。在內地山區地帶(主要是川陜楚交邊山區、湘鄂西山區、湘南山區、皖南山區、湘贛邊山區及閩浙贛交邊山區),由于流民的大量涌入,已是“老林無多”,“山漸為童”(注:同治《房縣志》卷4《賦役》;嚴如煜:《三省邊防備覽》卷6。),森林資源和植被遭到嚴重破壞。“每遇大雨,泥沙直下,近于山之良田盡成沙地,遠于山之巨浸俱積淤泥。以致雨澤稍多,溪湖漫漫,田禾淹沒,歲屢不登。至于水遇晴而易涸,旱年之灌溉無由,山有石而無泥。”(注:汪元方:《請禁棚民開山阻水以杜后患疏》,《道咸同光奏議》卷29。)嚴重的水土流失,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非常廣泛的。首先是使墾殖的山地“沃土無存,地力亦竭”,甚或“有石無泥”,“山形骨立”,無法耕種;其次是流失的沙石禍及近山平地,致使良田變為磽確沙瘠;再次,泥沙淤積江河湖泊,破壞水利設施;另外,森林資源的急劇萎縮,自然植被的破壞,還削弱了對氣候的調節功能,導致“雨旸不時”,使水旱災害增多。在平原湖河地區,盲目圍墾河湖陂塘海涂的活動也非常嚴重。江河洲灘大多被墾種,河道被嚴重擠窄,陂塘堙廢圍墾的更是不計其數,水面積迅速萎縮,以致遇洪澇無地蓄泄,有旱年無水灌溉,水旱災害明顯增多。在北方地區,過度的墾殖,特別是在農牧交錯地帶盲目地毀草開荒,以農侵牧,引起大面積的土地沙漠化,使得本就干旱少雨的北方地區生態環境更加惡化。總之,在生存壓力下的盲目墾殖,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使得當時自然災害連年不斷。據陳高傭先生統計,1794—1853年的60年間全國共發生各種自然災害488次,平均每年高達8次之多(注:參見陳高傭:《中國歷代天災人禍表》“歷代天災人禍統計表”,上海書店1986年版。)。

第三,人口的高度增長進一步加劇了封建生產關系的固有矛盾,導致流民數量急劇加增,整個社會日趨動蕩。

乾隆中葉以后,生齒日繁,人多地少、無田可耕的矛盾日趨尖銳。在內地平原地區,人口密度高度集中,但“水陸可耕之地俱經墾辟無余”(注:《清高宗圣訓》卷80《愛民》。),土地開發已達飽和點,現有土地已不足養活當地人口。官僚、地主、商人受糧價、田價騰漲的刺激,乘機瘋狂兼并土地。早在乾隆年前期,“田之歸于富戶者大約十之六七,舊時有田之人,今俱為佃耕之戶”(注:楊錫紱:《陳明米貴之由疏》,《清經世文編》卷39。)。嘉道時期,土地集中的情況愈益嚴重,富者田連阡陌,而貧者無立錐之地。嘉慶時,大學士和珅占地達80萬畝,就連他的兩個家丁,也占有土地6萬畝。廣東巡撫百齡,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兼并土地50余萬畝。道光時的大學士琦善,擁有土地高達256萬余畝,占地之廣超過和珅三倍。至于千畝萬畝的地主,更是比比皆是。土地的高度集中,更進一步加劇了當時人多田少的矛盾。大批喪失土地的農民,其中一部分成為地主的佃戶和雇工,而絕大部分淪為“不士、不農、不工、不商”的無業游民。為了謀求生路,他們紛紛向外遷徙。一部分流入城市以乞討為生或進入工場作工,一部分流往海外僑居謀生,而大部分涌向深山老林或海島邊疆墾荒。內地省際邊區,如川陜楚交邊山區、湘鄂西山區、湘南山區、皖南山區、湘贛邊山區、閩浙贛交邊山區,以及邊疆的云貴、臺灣、海南、蒙古、東北等地區,無不有流民墾殖的足跡。除了流向上述地區外,各地的幫會組織也吸收了大量的流民。各種幫會組織在乾、嘉以后迅猛發展,以致當時的中國社會“伏莽遍地”。從嘉慶元年(1796)至道光二十年(1840)四十五年間,規模較大的農民起義就有十五六起,平均每三年就爆發一次較大規模的農民起義。而且往往是此伏彼起,連續不斷(參見表5)。與以往的農民起義不同的是,這些農民起義大多爆發在流民集中的邊遠山區,幫會組織則充當著起義的組織者和發動者。

第四,人口高速增長產生的巨大壓力,導致中國經濟發展的“內卷化”和勞動階層的普遍貧困化。

過剩人口的普遍存在和不斷涌現,意味著勞動力越來越便宜,資源和資本越來越昂貴。這樣,對勞動替代型技術的需求也因之降低,致使科學技術長期停滯不前,經濟的增長日趨“內卷化”,陷入了一個“高水平均衡陷阱”:一面是人口的迅猛增長,土地資源日益短缺,傳統技術的潛力已經挖掘殆盡,整個社會生活水平處在“饑寒界限”以下;一面是科技的停滯和勞動生產率的降低,以致產出的任何增加都只能依靠人口和消費的增加。據推算,明代每個勞動力年產糧食在4027斤水平線上,到了清代卻下降至2262斤(注:胡戟:《從耕三余一說起》,《中國農史》1983年第4期。)。當時單位面積產量的提高,依賴的不是科技的進步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是更多的勞動投入,如施肥、深耕、復種等。對此一問題,嘉道時期的著名學者包世臣已有所認識。他說:“凡治田不論水旱,加糞一遍,則溢谷二斗;加做一工,亦溢谷二斗。”(注:包世臣:《郡縣農政》。)據現代學者推算,當時水田一畝需八九個工,按畝產1.5石計,則加一個工只增產30%而已。在復種的場合,情況亦然。如加種一季春花,增產的糧食不過相當于秋糧的20—30%;種雙季稻亦只比種單季稻增產20—35%。盡管畝產量在增加,但單個勞動力的勞動生產率卻在下降(注:許滌新、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00頁。)。而單個勞動力的勞動生產率的降低,就意味著勞動力邊際效益的降低。與此同時,大量過剩人口的存在,使勞動者階層的就業壓力空前增大,以致爭傭爭佃事件不斷發生。而地主、商人則乘機增租奪佃,壓價工價,使在業勞動者的實際收入日益減少。在沉重的人口壓力下,農民既苦于勞動所得低于維持生活所需,又不得不在邊際效益降低的情況下繼續投入大量的勞動,以致“所入者愈微,所出者益廣”,即使“終歲勤勞”,仍要“畢生惶惶”(注:洪亮吉:《卷施閣文甲集》卷1《意言·治平》。)。“其得以暖不號寒,豐不啼饑,而可以卒歲者,十室之中無二三焉”(注:章謙:《備荒通考》,《清經世文編》卷39。)。而勞動階層的普遍貧窮,又反過來抑制了資本的原始積累和市場的發育,使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一直徘徊在低水平層次。

總之,清代中葉人口的高度增長“對整個社會經濟所起的消極作用,是非常明顯和非常巨大的。具體說,它使整個國民經濟長期陷于發展遲滯的狀態中,而不能邁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注:傅筑夫:《人口因素對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形成和發展所產生的重大影響》,《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2年第3期。)。不僅在當時阻礙了中國經濟向近代工業經濟的轉型,造成中國在世界近代化進程中滯后的處境;而且還影響到近代,使中國社會的近代轉型舉步維艱。正如羅茲曼所指出:“1750—1850年的100年間,中國人口按前現代標準急劇增長,從而無可逆轉地決定了它在嗣后一個時期內起而應付現代勢力的最終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