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經營的森林資源管理研究
時間:2022-08-04 03: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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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持續經營觀下森林資源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1生態平衡原則
森林資源是一個由森林群落與外部自然環境所構成的生態系統,具有自我調節能力及自我修復能力,且森林生態系統在陸地中所占面積較多,對整體自然環境影響較大。因此維持森林生態系統平衡可以使整個自然生態系統處于相對平衡的狀態下。在我國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中,將可持續發展理念放在首要位置,維護森林生態系統的平衡,在不破壞森林生態系統的情況下,對森林資源進行適當合理的開發與利用。
1.2經濟效益原則
森林資源具有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森林資源的多少能夠體現一個國家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情況。在基于可持續發展理念上進行森林資源管理時“,經營”是核心活動,當然,這里所謂的“經營”并不是像以往一樣進行高額投入的森林資源生產過程,而是通過科學技術手段,使森林資源得到更加經濟型的增長,例如采用先進技術對森林區域內的植物進行改良加工,制成營養含量較為豐富的食材,在對森林資源進行最小消耗的前提下,得到最大化的經濟效益。
1.3可持續發展原則
在對森林資源管理的研究中,可持續發展是其中最核心的原則,同時也是伴隨著經濟快速發展而有限資源與經濟需求形成巨大矛盾時最實用的原則。所謂可持續發展,從字面上理解,意思是說人們不能為了眼前的利益而忽略長遠的利益,在對資源進行大力開發利用之后需考慮到整個系統后續發展的理念。因此,在森林資源管理時必須以這個原則為指導,在對未來后續發展進行充分考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對現有資源進行利用,并爭取在二者之間尋找一個最恰當的平衡點。
2可持續經營觀下森林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森林產權制度不完善
要想森林資源管理在健全的模式下進行,首先必須制定一個完善的林業產權制度。在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在土地、農業、林業方面均進行了多次大規模改革,但是也遺留下了不少問題,在林業制度改革方面的主要問題是森林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之間的界定界限不夠明朗,這會導致我國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不夠集中化,難以導入高科技手段,使得森林資源無法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和開發。
2.2森林資源交易制度不完善
在這個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國家和政府通過鼓勵企業家對森林資源進行承租、拍賣等活動來對現有的森林資源進行大規模的開發與經營。雖然這種活動形式一直在進行中,但由于我國森林資源交易制度尚未完善,更缺少一個系統能夠對我國的森林資源交易行為進行正當評價和管理,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在這種制度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我國森林資源交易活動也一直無序混亂的。
2.3森林經營者自身能力缺陷
在現有階段,我國對森林資源經營者進行了一個大致的分類,主要包括企業和個體兩大類型。這兩種類型的經營者在森林資源開發中專業管理知識相對薄弱,缺少對長遠發展的追求,眼光較為短淺,重在獲得眼前的短期利益,為了能夠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而不斷破壞森林生態系統。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個體和企業經營者管理水平不足,缺少相關管理知識和創新理念,當然也與產權經營權和所有權矛盾相關聯。另外,現有的森林經營者直接普遍存在競爭關系,為了保護自己利益不受損害,拒絕與競爭者直接進行必要的合作,這樣一來森林資源經營體系中很難形成規模化管理,從而影響了我國森林資源的開發。
3基于可持續經營觀下森林資源管理的幾點建議
3.1加強有關部門對森林可持續發展管理意識
目前全球在經濟方面的發展逐漸趨勢與經濟一體化,跟隨者這股熱潮,我國也逐漸建立了自己的市場經濟體制,由此一來,政府部門所扮演的角色也由原來的管理層面慢慢轉向了服務層面。在這一轉變的驅動下,我國各政府相關部門都應加強基于可持續發展理念下對森林資源進行保護的意識,具體的表現在于為森林資源交易活動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并建設良好的市場投入運營,為森林資源經營者提供一個更好的平臺去進行交易活動,與此同時,還應大力加強對交易市場的監督與管理,提供應有的技術支持服務。
3.2健全森林資源交易市場體系
要想使我國森林資源經營管理模式變得有序發展,首要任務就是建立完整有效的市場交易體系。首先要建立一套標準化管理文件來規范目前的經營市場,例如林業產權登記標準、林業產權交易標準、森林資源體系評估制度等等,這一系列標準的制定都可以規范現有的交易市場,使得整個經營管理活動在一個有序的狀態下進行。與此同時,我國還需要建立較集中的森林資源交易場所,避免經營者在之前零散的交易場所進行交易,這樣可以大大提高經營者的管理效率,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最大的利益,并能夠從源頭上規范交易市場的管理,使森林資源的交易活動在一種良好規范的氛圍內進行。
3.3建立監督部門對森林經營進行管理
在對森林資源交易市場進行規范化之后,必須建立起相應的監督機構,才能使交易活動長期處在有序的狀態下進行,且森林經營管理活動牽扯到我國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因此必須設立一個專門的監督機構對這一系列行為進行監督,能夠隨時隨地對經營狀況及環境破壞狀況進行管理,并在管理的過程中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指導森林資源經營者更好地進行森林資源經營活動,促進自然界生態的平衡,使整個林業生態系統在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下有序進行。
4結語
森林資源是我國寶貴的自然資源,對我國現階段的經濟和環境都起著關鍵作用。我國應在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下,對森林資源實施有序的保護和管理,并確保不破壞現有的森林生態系統及不影響林業相關產業服務的提供。目前,我國制定了一系列森林資源保護條款,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應,但是面臨國際可持續發展的勢頭,我們務必加大力度對森林資源進行保護。為了達到森林可持續經營的目的,國家政府部門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去約束交易者的行為,并充分引用現金的科學技術手段,對現有的森林資源進行最大限度的利用,并維持森林資源穩步發展的趨勢,在森林資源不斷增加的基礎上對其進行合理的開發與利用。
本文作者:吳俊亮工作單位:福建省永泰縣城峰林業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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