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業污染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3 02: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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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養殖養殖業污染論文
1存在的問題
1.1畜禽養殖生產方式有待轉變近些年,雖然長治市在中央、省市各級部門的親切關懷下畜禽養殖生產方式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但與一些畜牧業發展先進地區相比,長治市養殖業的生產方式依然落后。一些養殖場戶仍然保持著傳統的養殖方式,養殖結構比較單一,養殖計劃不夠合理,沒有完善的治污排污方案,沒有推行農牧結合、種養結合的現代養殖模式,甚至連一些必要的畜禽廢棄物處理設施也沒有配置到位,這樣就很難在源頭上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這對于長治市畜牧業由傳統養殖方式向現代養殖方式轉變、提高本地區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處理水平都是一個瓶頸。
1.2養殖產業鏈有待完善目前,長治市部分養殖場戶、企業的生產、加工、銷售產業鏈不是很完整,特別是深加工環節仍有缺失。一些畜禽只是進行了初加工銷售,有的甚至活畜銷售。不僅造成了資源的嚴重浪費、附加值的偏低,更重要的是由于加工、生態循環不徹底,極易在生產、流通、交易環節中造成環境的污染,甚至會將一些病菌帶到人間,引起疫病的發生。目前,長治市只有山西世龍驢肉、山西郭氏羊肉、長治九牛寨乳業等17個畜產品加工企業,生產加工規模較小,年銷售收入總共不到5億元。
1.3養殖場規?;?、組織化程度較低目前,長治市一些養殖場戶、企業雖然采取了“公司+農戶”、“基地+農戶”等不同形式的經營模式,但其組織化程度依然很低,還都只是單個規模場的個體行為,在行業內沒有形成聯盟、沒有形成共同體。這樣,不僅會使養殖企業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降低,還會給他們造成融資難、資金緊張等一系列問題。
2對策措施
推進規模養殖場污染減排,以什么樣的模式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才能充分發揮生產力的潛能,實現畜禽排泄物的無害化綜合處理與資源化循環利用,促進畜牧業與農村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是長治開展減排治理的一個關鍵性問題。而在我國北方省市2011年前很少有成熟的范例可以借鑒。2年多來,長治市進行了艱苦的實踐和有益的探索。
畜禽養殖業污染論文
1污染原因及現狀
蕭縣養殖業污染嚴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方面:
1.1化肥廣泛使用,取代了農家肥
若干年前,畜禽養殖糞還是農業生產的主要肥源,但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畜禽糞便施用方便性和有效性都不如化肥,加上廣大農民環境意識淡薄,導致糞便被肆意堆放,沒有固定的儲存場所,遇雨天即流失,嚴重污染了周邊環境。
1.2養殖規模相對較小,利潤不穩定,治污負擔重
蕭縣雖然有150余家規模化養殖場,但85%以上的養殖規模(生豬年出欄)在500~1000頭左右,規模相對較小、標準化程度低。加上禽畜養殖業獲利相對較小和市場變化,收益極不穩定,而污染治理一次性投資與日常運行費用相對較高,使養殖企業自身很難承受,不愿意在治污方面投資。
環境污染治理下的養殖業污染論文
1畜禽養殖業污染現狀
近年來,作為重要民生工程、菜籃子工程的畜禽養殖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隨著畜禽養殖業的加快發展,畜禽養殖規模不斷擴大,畜禽糞便、污水等養殖廢棄物的產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養殖環境污染問題日趨突出。據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數據顯示,2007年,我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專業戶)的畜禽糞便產生量為2.43億噸,尿液產生量為1.63億噸,已居農業污染源之首。目前,大部分養殖場污染防治水平低下,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滯后,畜禽養殖糞便和廢水未能得到妥善處置和處理,嚴重威脅人居環境和人體健康。
2造成污染的原因
2.1國家法律法規不夠完善。2001年5月8日由國家環保總局批準實施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和2014年1月1日由國務院批準實施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僅對規?;笄蒺B殖場的建設管理提出了明確的污染治理要求。但對于養豬500頭以下、雞3萬羽以下、牛100頭以下的養殖場未作規定,且其對規模化畜禽養殖的污染防治條款還是原則性的,缺乏具體性和可操作性,加上國家沒有統一出臺畜禽糞便污染治理技術規定和標準,尤其是對上述養殖規模以下的小型養殖場法律監控還是空白,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對畜禽糞便依法監管和查處難以到位。
2.2地方政府和養殖業主環境意識淡薄。有些地方政府在大力扶植和發展畜禽養殖的同時,忽視區域環境容量,沒有對轄區內畜禽養殖業提出規劃布局、污染防治等建設要求,致使轄區內大、小畜禽養殖場無序發展;另外,畜禽養殖業主普遍存在重數量輕質量、重效益輕管理、重眼前利益輕長遠謀劃的心理,只注重養殖增效,不重視環境保護,畜禽養殖場未經環保部門環評審批和驗收,擅自將未經處理的畜禽糞便和污水直接排放,對區域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
2.3治污設施不齊全,環保投入嚴重不足。一方面,由于我國畜禽養殖沒有實行準入制度,大部分規模養殖場的建設都是因陋就簡,沒有統一規劃,缺乏必要的污染處理設施;另一方面,由于養殖是微利經營,污染治理投資與運行費用相對較高,養殖戶單獨治污資金匱乏,負擔過重,大多數養殖場自身很難承受,致使畜禽糞便的處理、利用還停留在直接還田、甚至直接排放等粗放模式上。
治理我國養殖業污染論文
1出臺政策
加大扶持近年來,該縣農林局、環保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專項扶持政策,有效促進了我國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進程。一是對我國規?;笄蒺B殖污染治理的建設標準、補助標準、項目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二是對規?;笄蒺B殖場的沼氣池建造經費按規定標準進行了經費補助。
2科學治理
綜合利用該鎮有關部門按照循環經濟理念,以促進養殖廢棄物的減量化、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為原則,采用“能源生態型”我國治理模式,推廣以沼氣工程為重點,通過干濕分離、雨污分流、污水轉化為“三沼”(沼氣、沼液、沼渣)和糞污綜合利用等途經,開發可再生能源和安全高效有機肥。養殖場戶的養殖規模做到與周邊農田、山林、果園和魚塘面積相配套,實施就地消納,實現糞污“零排放”。
3逐步禁養
逐漸推進根據該鎮區域環境容量,合理調整和優化養殖結構,在原來已定的禁養和非禁養區域的基礎上,我國結合治理情況,禁養區域范圍內未進行有效污染治理的畜禽養殖場按要求逐步實行禁養。需遷建的畜禽養殖場,必須嚴把建場申批關。
我國畜禽治理養殖業污染論文
1畜禽養殖業污染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1畜禽養殖業污染現狀
畜禽養殖業污染的環境影響主要集中在水體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染等幾個方面。畜禽養殖場污水屬于高濃度有機廢水,含有大量的N、P等營養物質。養殖場廢水一方面通過地表徑流污染地表水,從而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另一方面通過土壤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使水中NO2-、NO3-濃度升高,人若長期或大量飲用,可能會誘發癌癥[1]。研究認為,養殖業污染是導致水源氮污染的關鍵影響因子[2]。此外,糞便中的病原微生物也是養殖場污水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畜禽養殖中大氣污染源主要是CO2、CH4、NH3、H2S等氣體,它們主要來源于畜禽飼料中氨的轉換及畜禽糞尿在微生物作用下的降解。畜禽養殖產生的廢氣CO2、CH4能加重溫室效應,NH3、H2S可以引起環境酸化。并且空氣中的病原微生物嚴重影響了動物和居民的健康[3]。畜禽養殖業中大量添加劑如Cu、Zn、Fe、As的使用,導致畜禽糞便中重金屬元素含量較高[4~5]。畜禽糞便中的重金屬和微量元素在土壤中累積,影響到土壤中各有機物的代謝,破壞土壤平衡,從而嚴重影響了農作物的生長及農產品的安全性,進而危害人類健康[6~8]。目前,畜禽廢棄物已成為農業土壤重金屬污染的一個重要來源。面對畜禽養殖業污染的嚴峻形勢,“十二五”期間,國家將農業源污染納入了減排范圍,核算指標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據全國環境統計公報(2012年)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為2423.7萬噸。其中,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153.8萬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47.6%,是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3.4倍。氨氮排放總量253.6萬噸。其中,農業源氨氮排放量80.6萬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31.8%,是工業氨氮排放量的3.1倍。而畜禽養殖業污染又占農業源污染的95%以上。因此,畜禽養殖業已成為排污之首,其污染物排放量遠遠超過了城鎮生活與工業的污染物排放量之和。
1.2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
1.2.1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配套不全
我國畜禽養殖業缺乏相關的引導和規劃,大部分養殖場都是自由發展,普遍缺乏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如固定的防雨、防滲糞便堆放場和污水、尿液儲存池。固體糞便堆放在露天場地,且無防滲措施;污水、尿液儲存在無防滲措施的儲液池中。在降雨過程中,畜禽糞便及尿液中的氮、磷、重金屬及其他污染物質通過地表徑流及地下滲漏的方式發生轉移,導致大量污染物質進入周邊及地下水體。
我國農村養殖業污染論文
一、發酵床養殖法
在實際操作中該模式也存在這一些問題,以宜昌市盛紅畜牧為例,該場生豬規模達到12000頭,存欄800頭,主要利用發酵床養殖方式處理畜禽糞便。其發酵床養殖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投入成本過高。
包括發酵床自身制作成本以及維持發酵床運作的人工成本。盛紅牧業發酵床面積為12000㎡,發酵墊料價格為4元/㎡,則發酵床原料投入為48000元,每出一批豬就將發酵床換掉,每年出3批豬,則每年發酵床原料上的投入為144000元。每隔一天需要人工翻動發酵床,維持該場的發酵床正常運作至少需9人,則一年的人工成本則達10萬多元。則該場每年在發酵床上的投入就高達25萬元。
(2)難以控制溫濕度。
發酵床在運作的過程中其中心溫度可以達到50℃,在冬天發酵床提供的溫度可以幫助生豬取暖。但是到了夏天發酵所產生的熱量將會是豬舍內的溫度升高,很容易出現高溫高濕,為細菌滋生提供條件。
養殖環境控制措施論文
論文關鍵詞規?;B殖;環境控制;技術措施
論文摘要規?;B殖是我國養殖業的發展方向。加強環境控制,進行綠色養殖,提高養殖效益,對促進我國規?;B殖的健康發展顯得特別重要。認為規?;B殖應做到養殖場要合理選址與建造、加強飼養管理、規范用藥、綜合防病等,以實現對環境的有效控制。
規?;B殖是養殖業的發展方向。近年來,我國的養殖業在規模化上得到了較大發展,但在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問題:一是疾病的流行難以控制;二是產品質量較差;三是養殖效益不理想;四是環境污染嚴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科學養殖的認識不夠;二是養殖技術含量差;三是養殖環境控制措施不到位。本文針對規?;B殖的現狀,就加強規模化養殖條件下的環境控制,促進綠色養殖,提高養殖效益,實現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1養殖場的合理選址與建設
1.1養殖場的選址要求
畜禽養殖場選址時應根據經營方式、生產特點、飼養管理方式、集約化程度等基本特點,對地形、地勢、氣候等自然條件以及飼料、能源、交通與工廠和居民的關系,特別是畜牧場廢丟物處理等社會條件綜合考慮。因此,養殖場應選擇在空氣較好、水量充足、水源和土地未受到污染,且遠離村莊、城區、居民點(不少于300m,離交通道要有一定距離,如100m以上),但有支路相通的地方。
農業污染防治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農業面源污染;現狀;對策;湖南桃源
論文摘要分析了桃源縣農業面源污染現狀,總結了圍繞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所做的主要工作,并提出加強治理農業面源污染的對策。
1桃源縣農業面源污染現狀
1.1農業面源污染不斷加重
1.1.1化學肥料污染。全縣2007年化肥總用量(實物量)約12.268萬噸,平均化肥施用折純量為564kg/hm2,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63%,比全國平均水平高42.16%;施肥中有約1/3的N、P營養元素通過地表徑流和滲漏而進入水體,由于不合理施肥導致的N、P營養元素對水體污染的問題不容忽視。
1.1.2化學農藥污染。全縣2007年農藥總用量1388.4t,其中有機磷農藥725.1t、除草劑517.2t。農藥施用量很高,農業面源污染的隱患顯而易見。
漁業養殖分析論文
1提高排污單位保護環境的法律意識
為了做好漁業水域預防污染的工作,漁政機構的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污水排放單位,重點宣傳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媒體曝光的已經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的污染事故,作為典型教材來教育和警示排污單位,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和法律觀念,并能換位思考問題,認識到提高經濟效益不能以犧牲環境和漁民的利益為代價,要舍棄先污染后治理、爭功近利的舊觀念,樹立先治理無污染、從長計議的新思維,要對社會負責,給后代留下一方凈水。要消除排污單位對超排污水存有的僥幸心理,促使其吸取“亡羊補牢”的教訓,用科學的發展觀來治理污染。通過對排污單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傳,提高了他們對保護漁業環境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他們防治污染的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漁業污染事故與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漁業養殖呈現了良好的發展態勢。
2提高漁政隊伍保護漁業環境的執法能力
針對這項執法難度大、業務技術要求高、責任心強的工作,漁政執法人員要堅持“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斷加強政治思想、道德素養、業務水平建設,努力學習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漁政執法的實體法。因管理工作的需要,執法人員經常和排污單位打交道,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嚴格遵守農業部漁業行政執法的六條禁令,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強化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執法措施,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切入點,找準突破口,實行針對性有效管理。為了適應當前預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準漁政機構檢測水質的法定資質,充實水環境監測的專業人才;執法人員要經常到養殖水域監測、監視和評估水質狀態,對上游來水及水源要加強監控,到了汛期要讓漁民對養殖水體加強防護措施,為及時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廣無害化養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為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穩定,減輕漁業污染危害奠定基礎。
3履行法定職能,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
《環境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薄端廴痉乐畏▽嵤┘殑t》第十八條規定:“環境保護部門和海事、漁政管理機構進行檢查時,根據需要可以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下列情況和資料……”根據上述規定,為了確保漁業水環境的安全,漁政機構要促使排污單位認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排污單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要了解他們的生產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時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發現問題及早解決,防患于未然?!端廴痉乐畏ā返诙藯l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钡谖迨龡l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由事發地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處以罰款。”上述法律條款明確了漁政機構的調查處理職能。為了依法維護弱勢漁民的權益,有效地預防水質污染,漁政機構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來制約違法排污活動,加大對排污單位的行政處罰力度,讓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訓,促使其積極治理污染。
保護漁業養殖者合法權益保護論文
1增強養殖者的法制觀念,依法規范養殖行為
為了促進養殖業的快速發展,減輕養殖者的負擔,增加漁民的收入,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養殖者法律法規的培訓和指導,開展送法入戶活動,讓養殖者懂法、守法和依法養殖,強化養殖者的漁業安全生產意識;讓養殖者明白國家鼓勵發展養殖業的方針、政策和對水產養殖水域灘涂實行養殖證制度的重要性。只有持證養殖,合法權益才受法律保護。養殖權是養殖者依據法律規定在一定水域灘涂從事水生動植物養殖的權利,為了保護水域灘涂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養殖者在取得租賃、承包、使用養殖水體的養殖權時,應當簽定承包合同或養殖協議,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必要時可聘請律師代為辦理并進行公證,依法完善養殖措施,以有效規避養殖糾紛,減少麻煩,放手大膽地從事養殖生產。只有不斷提高養殖者的法律意識,使其熟知國家發展養殖漁業的政策,養殖者的合法權益才不會受到侵害。
2增強依法行政的責任心,努力創造良好的養殖環境]
漁業養殖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水產業的發展,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自身的權力。堅持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堅持勤政清廉、親民安民富民;做養殖者維權的使者,不辜負漁民的期望。對國家確定的重點養殖水域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利用廣播、電視、電影等媒體,宣傳大力發展養殖漁業的重要性,提高人們自覺尊重他人養殖權的法律觀念,對干擾養殖漁業生產秩序,偷捕、搶奪他人養殖水產品,破壞他人養殖水體、養殖設施造成他人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決不姑息遷就,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對養殖水體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及時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措施、經濟措施,并按照《漁業污染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調查取證,核算損失,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法為養殖者挽回損失。努力維護良好的養殖環境和漁業生產秩序,真正體現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積極為養殖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3增強養殖者的技術水平,轉變養殖效益的增長方式
漁民的養殖效益提高了,才有推動養殖漁業快速發展的源動力,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對養殖大戶要定期開展技術培訓,抓點促面,帶動整體,發揮部門優勢,把先進的養殖技術和管理模式送到漁民手中,強化高效漁業基地建設。抓住3個轉變不放松:即從產量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從無標生產向標準化生產轉變;從分散單一型向規模集約型轉變。讓養殖漁民從中受益,堅持以養為主,推廣生態養殖,指導養殖者科學防治魚病,禁止濫用藥物,影響水產品質量,以漁養水,以水養漁,優化養殖結構,發展特色漁業、高效漁業、品牌漁業,改變漁民傳統的養殖模式,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庭院漁業和日光溫室漁業,全方位、多渠道轉變養殖效益的增長方式。4增強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提高養殖漁民市場化運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