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金融支持農業發展闡述
時間:2022-08-10 0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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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農村貸款缺乏政策支持。
支農再貸款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支農再貸款發放不得超過一年。而我國現在農業貸款大部分集中在養殖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而它們的生產周期都在一年以上,這就大大限制了農業貸款的行為。
二、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缺乏創新機制。
金融服務、金融產品都相對比較落后。許多現代化的金融工具在農村沒有開展,而且農民對金融工具的了解也不透徹甚者有的農民只知道存貸款。當前,在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為支持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我認為金融業應著手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將金融工具引入農村信貸領域。當前,我國農村金融資源外流現象相當嚴重。國家應考慮采用差別的支農再貸款、存款準備金和再貼現等政策,降低農業貸款利率,大力支持農業的發展。
第二,拓寬農業融資渠道,增加農村可貸資金量。目前,國家應增加農村金融機構的數量,拓寬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把支農政策作為一項重要的政策去執行。農村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農田水利、農產品流通體制建設的信貸額。嚴格把農村信貸支持從傳統農業向現代化農業發展、農產品生產從初級向深加工階段轉移。
第三,放寬農村信貸政策,對農業貸款的還款期限給予一定的改善。由于我國農業發展的時間周期都比較長,所以我們要適度延長農業貸款的還款期限,讓資金能夠很好的在農業領域發揮強大的作用。此外要加強對農業貸款對象的跟蹤監測,保證農業放款質量。
第四,創新農村金融產品,以滿足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需要。創新農村金融產品,我們應學習國外的經營理念。對農民實行按季節收放款的政策,將再植農產品、農業機械化工具列入貸款質押行列。對農產品進行深加工,將其列入期貨、期權等市場。
第五,充分發揮網絡優勢,致力于農業服務。農村金融機構要做好農業補貼資金和水電等農村公共事業費的代收工作。
同時積極加大農村金融機構的投資力度,改善農村網點服務環境,推進ATM等現代服務手段,不斷提高農村基礎金融服務的水平和質量,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第六,推進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2009年金融業提出要對農村金融體系進行積極健全機制、創新產品。加大對“三農”發展需要的資金投入量,同時也要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努力滿足多層次、多元化的“三農”金融服務需求。如加大農村貸款方向,增加農村貸款機構數目;創新農村貸款擔保方式,擴大農村貸款擔保品的范圍;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積極推進農村金融服務電子化、信息化和規范化。
我國作為世界上的人口大國,我們應高度重視農村、農民和農業的發展。積極響應十八大的號召,努力縮小城鄉差距,“堅持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重點放在農村,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全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著力促進農民增收,保持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而十八大推出的這一系列目標需要以金融作為先導來執行。所以我們必須加大金融在農業發展中的地位,加大金融在農業方面的支持。
作者:李麗芳單位:山西財經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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