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田間學校建設論文

時間:2022-04-04 09: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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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田間學校建設論文

一、出臺管理辦法,嚴格建設標準

(一)加強農民田間學校管理制度建設。2016年,青島市出臺《青島市農民田間學校管理辦法》,從田間學校建設主體、認定主體、申報基本條件、認定程序、硬件要求、師資要求、培訓實施要求以及動態管理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并由青島市農委和市財政局聯合行文下發。2017年,青島市出臺政府規章《青島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管理辦法》,規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招投標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參與政府組織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培訓機構,并向社會公布”,規定了培訓機構的社會范圍以及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活動的師資、教材、培訓對象等內容。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規范農民田間學校等培訓機構管理,更好落實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政府購買服務,青島市農委出臺規范性文件《青島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公共服務規定》,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培育公平競爭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政府購買服務供給市場,切實提升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公共服務水平。同時對承接主體承接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要求,以及設立農民田間學校、申請青島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示范基地等作出資質、條件、動態管理等規定。(二)建設標準要求達到“五個一”。一個標準教室,要求能夠容納不少于50人,并配備課桌椅、白板、電腦、投影儀等教學設施設備。一套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培訓管理制度、學員管理制度、經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一套標牌標識,要求懸掛農民田間學校標識牌,主要交通路口設立導示牌。一套教具學具,主要包括農民田間課堂活動日專用箱,箱內備齊教學用具。一處實訓基地,要求根據產業需要建設適度規模的實踐教學基地,便于學員試驗、實踐。(三)嚴格農民田間學校認定程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實用原則,各區市農業主管部門根據《農民田間學校管理辦法》《青島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管理辦法》《青島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公共服務規定》等,制定農民田間學校認定標準并公告,以農業公共服務機構、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現代農業園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等為建設主體,利用已有條件加以完善,向區市農業主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區市農業主管部門按認定標準擇優認定,并將確定的農民田間學校名單向社會公示。

二、加強制度和隊伍建設,實行動態化管理

(一)制度建設。為規范農民田間學校培訓,制定了《農民田間學校工作規范》,內容主要包括田間學校培訓流程、活動日流程及師資、學員、經費、檔案、安全生產等工作制度,用以規范農民田間學校開展各項農民培訓活動。(二)隊伍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田間學校管理隊伍,一定程度上決定著農民培訓質量的好壞。因此,要求每個田間學校要配備1~2名輔導員,主要負責培訓需求調研、學員組織報名、計劃制定、課堂組織、檔案管理以及績效評估等。各個農民田間學校情況不同,輔導員水平不一。為提高輔導員“五大管理”能力(培訓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化管理、宣傳管理、績效管理能力),使其在農民培育工作中真正發揮作用,青島市每年舉辦2期以上管理人員培訓班,全市農民田間學校輔導員以及農廣校相關工作人員參加,采取參與式、互動式教學模式,向輔導員演示農民田間活動日流程,介紹實用培訓方法及田間學校規范管理相關要求。輔導員們對農民田間活動日進行演練并得到專家點評。同時對農民田間學校管理隊伍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操作、工作宣傳以及績效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有效提升了全市農民田間學校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三)對農民田間學校實行動態管理。對已認定的農民田間學校,實行動態化管理。根據田間學校創辦的條件、培訓組織能力、培訓管理能力、培訓質量和效果進行綜合考評,對于達不到標準的,不再分配下一年度培訓任務,待其整改到位后再重新認定。

三、依托田間學校全面開展農民培訓工作

青島市所建118處農民田間學校各有特色,涉及良種研發、種苗推廣、設施蔬菜栽培、農產品加工等,包含種植業、養殖業、農機等行業,開展農民培訓形式多種多樣,每年依托農民田間學校開展農民培訓達10000余人。歸納起來,主要體現了“五大結合”:(一)農民田間學校與基地相結合。農民田間學校充分利用靠近各類農業產業基地優勢,努力探索“邊學邊實習”。如青島樂義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基地農民田間學校,尊重農民意愿、順應務農農民的學習規律,充分利用基地優勢,采取“就地就近”“農學結合”等靈活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年組織培訓活動50余次,服務農民1000人次。基地以蔬菜、果樹種苗培育、新品種示范、技術推廣為特色,帶動周邊農民實現了高收益。(二)農民田間學校與主導產業的發展相結合。主導產業的集中,有利于組織同類培訓需求的農民參加培訓。如即墨市圓爾植保合作社農民田間學校,以種植富硒產品為主要特色,種植面積較大的主要是富硒西紅柿和富硒黃瓜。田間學校在組織農民培訓時重點突出這兩種產業,做到了“精”“準”“快”。周邊農民所種的西紅柿、黃瓜等產品品質得到了極大提高,產品供不應求。(三)農民田間學校和扶貧攻堅及創業孵化相結合。農民田間學校最大優勢就在于其引領、示范及輻射帶動作用。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想創業的人員可利用田間學校培訓基地和孵化條件,實現創業和脫貧。青島平度市廖蘭鎮楊家頂子農民田間學校依托生態園區而建,園區集高效蔬菜種植、溫室育苗、生態養殖、農產品加工儲藏、休閑觀光采摘旅游、電商孵化、科技培訓等于一體,每年培訓周邊農民達200多人。在這里,學員可以參加集中培訓學理論,同時到實習基地邊打工邊學習,直到真正掌握所學技能。通過培訓引導,今年已實現周邊12個村18戶農戶脫貧,園區被確定為青島市扶貧創業園。青島昌盛日電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間學校,通過建設食用菌光伏大棚帶動周邊農民致富,向農民提供設施、農業種苗、技術指導、金融支持、統一包銷等支持,讓有想法的農民可以在園區內創業,所建創客空間更是為大學生、返鄉農民工、種植能手提供了孵化創業的條件。每年參與培訓和創業孵化的人員達800人次。(四)農民田間學校與各涉農部門農技項目相結合。爭取縣級政府及鄉鎮政府支持,統籌農業、畜牧、林業、人社、教育等部門資源,有效結合農業技術項目,如農業標志性示范工程項目、測土配方施肥工程、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項目及糧食高產創建等,實現資源整合和成本節約。(五)農民田間學校與作物生產農時相結合。田間學校的開辦以農民為主體、以農民需求為核心,因此,應選擇適宜的時間開展培訓,結合適宜農民學習的農時制定農民田間學校的培訓和活動計劃。如青島膠州市馬鈴薯和大白菜種植規模很大,當地農民田間學校有效結合行業協會等,在育苗期、生長期及收獲期等生產環節開展農民培訓,進行技術指導,有針對性地為農民解決實際問題。青島市通過依托農民田間學校開展培訓,真正實現了農民就近培訓,針對性強,涉及面廣,大大提高了農民的參與性、主動性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了農民的廣泛歡迎和好評。

作者:焦修偉 趙立波 單位:青島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