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領域的審視與應付
時間:2022-12-10 05: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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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韓彩珍工作單位:中國人民大學
國際技術標準的概念及相關機構、重要條約技術標準是指讓某類產品(或服務)達到一定的安全、環保、構成等方面的要求,符合這一要求是該類產品進入市場的必要條件。根據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01年12月4日頒布的《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國際技術標準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制定的標準,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確認公布的其他國際組織制定的標準”(截止到2004年底,ISO認可的該類國際組織有39個)。近20年來,隨著技術貿易的不斷擴大,尤其是隨著高新技術迅速的更新換代,必須要有一個國際統一的標準來規范技術的生產與貿易、打破因各國標準的差異而造成的對技術自由貿易的阻礙。因此,技術標準的國際化或國際趨同,就成了全球普遍發展的趨勢。世貿組織中關于國際技術標準的主要條約包括:TBT、SPS和TRIPS這些協議肯定了國際標準在貿易措施中的合法性,標準的國際化成為了全球普遍的發展趨勢。對國際技術標準的評價與認識:積極意義和負面影響各國對規則的認識和態度,主要取決于規則本身的意義及規則對自身的正負影響。正如國際貿易領域現行的大部分貿易規則一樣,國際技術標準、知識產權等規則的產生同樣是各國意愿和能力的博弈,在這個博弈過程中,地位、影響力和收益不同的各國也對其持有不同的態度。掌握技術優勢的發達國家是國際技術標準制定的主要受益者因此也是主要推動力量;但像中國這樣的“后發國家”應如何看待和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度則存在爭議。不少觀點認為,知識產權和標準全球化是由發達國家引領的一種趨勢,發展中國家從知識產權中獲得的利益遠遠小于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對此應慎重考慮,應建立適應自身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而不應當盲從。對于我國來說,如何看待發達國家主導的國際技術標準規則對我國的技術貿易影響?筆者想從正反兩個方面分析國際技術標準的積極意義、存在的必要性和客觀性,以及其壟斷特征對我國的負面影響。1.國際技術標準的積極意義和存在的必然性。國際技術標準的產生和制定在兩大方面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就國際技術貿易和技術發展的角度而言:一方面推行國際技術標準,有利于消除國際技術貿易壁壘,促進國際貿易的自由化。以往,由于各國經濟技術發展水平不同,技術規定、產品標準方面的制度差異也比較大,因此技術產品在不同國家之間的進出口會受到這些差異的影響。更有甚者,各國不同的技術標準往往會成為阻礙進口、保護本國技術行業的借口,使得原本合理合法的技術標準變成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技術性貿易壁壘。為了限制這種情況的發生,各國可以制定和遵循統一的國際技術標準,消除以往因各國技術標準差異引發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因此,國際技術標準的首要意義就在于促進和推動國際技術貿易的自由化。另一方面推行國際技術標準,有利于促進技術進步、保證技術產品質量、保障消費者利益。國際技術標準的制定過程,包含著技術行業、科研機構等多方面的努力,提供了大量的技術信息和數據,其結果是所有最先進技術取長補短、相互整合而形成的代表最優水平的標準體系。這種“最優標準”的推廣采用,無疑會促進同行業相關技術的進步,避免重復開發。從這個角度講,國際技術標準的推廣對發展中國家也是有益的:“國際標準可以在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方面做出貢獻?!眹H技術標準不僅有助于技術行業發展,同時也符合消費者利益。國際技術標準將技術產品在環保、安全、質量等方面的信息和指標透明化、公開化,有助于消費者自主選擇合適、可靠的產品。其次,就各國技術競爭力和技術行業發展戰略而言:國際技術標準并不是天生存在的。一項國際技術標準的出臺,背后是各國不同標準競爭、妥協、整合的過程。因此,國際技術標準的制定過程,是一個激烈競爭的過程,是一個爭奪游戲規則制定權的過程。因此,將本國標準制定成國際標準,或者將本國的國家標準向世界推出并獲得國際公認,就可以在國際貿易中取得優勢、先聲奪人。通常,專利影響的是一個或幾個企業,而標準卻會影響整個行業、甚至是一個國家的技術競爭力,因此可以說“得標準者得天下”。因此,統一的國際技術標準作為規范國際技術貿易的重要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要忽視或否認它都是不現實的。我們作為國際技術貿易的重要參與者,不應也不能排斥這一制度,而是要在積極地認識和融入這一制度的基礎上,以符合自身利益為考量標準,巧妙地利用和影響這一制度的未來發展,不斷提高在這一制度體系中的地位,獲得自身的最大收益。2.國際技術標準的壟斷特征及對我國的負面影響。然而,一項本意是積極的措施,卻可能在實際上產生負面的作用。國際技術標準的影響就具有很明顯的兩面性(這可能是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上盡管備受指責但始終進展緩慢的原因,也是我國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并不活躍的原因之一)。近年來,知識產權的全球化表現形式之一就是知識產權的國際標準化,而知識產權本身具有公認的壟斷性,被視為合法的壟斷。這種現象的產生本身沒有褒貶之分,是客觀的后果,但其帶來的影響卻是雙面的,對我國等技術貿易中的“外圍”“后發”國家尤其具有負面影響。在保護創新成果、鼓勵創新的同時,知識產權天然的壟斷性在融入國際標準后更加在全球層面向整個行業領域擴散,并逐步演變為一種表面看來是合法的國際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于強者而言,比如站在壟斷企業的角度,自己的技術標準如果上升為國際公認的規則,而競爭對手采取的標準未被認可,他們的產品要進入市場就很困難了,而進行技術更新的成本也相對高昂。由此,該企業就借助對國際標準的掌握,爭取到了對市場的主導和壟斷。以微軟公司為例,微軟公司的個人操作系統長期以來是國際公認的技術標準,因此,電腦硬件制造商只能選擇和微軟的軟件簽訂合作協議,微軟對這項技術的壟斷使其在國際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對在技術實力上處于弱勢地位的發展中國家而言,則加劇了它們在國際技術貿易中的不利地位。以我國的DVD產業為例,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DVD生產國,但是,我國卻在DVD行業領域遭受美國DVD聯盟的壟斷。美國公司提出我國必須為DVD的核心技術標準支付專利費,這個核心技術標準就是美國公司主導開發的,標準中包含著他們的專利。我國只能根據這個標準生產出DVD,而且每出售一臺DVD就要交1到13美元的標準專利費(有的DVD一臺只賣20多美元)。這其實是西方企業的標準策略: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全球化,而被動接受標準的我國企業深受其苦。
我國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定的努力和阻礙我國對國際技術標準的參與是不可回避的必然選擇,在深受被動接受規則之苦的同時,我們也曾努力影響和利用國際技術標準,以爭取規則層面的主動權。但是這些努力在過去一段時間里成效很不明顯。在國家層面,在整個國際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體系中,我國處于被動接受的地位,參與規則制定的活動很少,在整個規則體系中處于較為邊緣的不利地位。我國技術貿易規模的擴大并沒有轉化成在規則談判領域中的有利地位,主要活動還局限在參與會議、合作召開研討會議等。這可能有客觀能力的問題,同時也反映了主觀上我國對待知識產權和國際標準的既要融入、又難以接受的復雜的心態。在技術標準制定方面我國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截止到2005年,ISO和IEC制定國際標準18468項,其中由我國提交或主持制定的近20項,僅占總數的0.2%,而且基本上是一些非關鍵性的標準,在高技術產業領域尤其如此。除了在中文編碼、VCD和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領域有少量標準被納入國際標準外,多數情況下,我們只能被動執行國外或國際標準。在企業和行業的層面,近些年來,我國在推廣本國的技術標準方面的努力,也因發達國家的阻撓而失敗,最典型的幾次包括3G手機技術TD-SCDMA、無線電頻率識別標簽標準RFID、我國自主的383換代標準983、無線局域網(WLAN)鑒別和保密基礎結構國家標準WAPI申請成為國際標準的努力,都在發達國家的競爭下失敗。顯然中國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會對國際技術壟斷方和既得利益者造成沖擊,因而必然會遭到它們的反對,使得我們參與國際標準競爭的努力遭遇很多困難。我國的政策選擇分析在中國閃聯成功申請國際技術標準后,TCL總裁李東生曾指出:“中國企業要成為全球產業的領導者,就必須在產業標準的制定方面有所作為,我們希望從‘閃聯’開始,中國不再是標準的缺席者,而是標準的參與者和主導力量?!蹦敲?,我國如何打破國際技術貿易市場上的壟斷和對我們的壓制?從根本上說,一個國家在技術貿易領域的競爭力,以及在國際技術標準制定問題上的影響力,最終是由該國的科技實力決定的。隨著我國科技的發展、科技實力的強大,經過長期努力,我國的技術貿易競爭力自然會提高。當然,這并非短期內可以達到的目標。目前,為了打破壟斷,提高我國在國際技術貿易中的競爭力,應強調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明確我國技術貿易國際競爭力的目標。根據我國技術和技術標準落后的現狀,未來我國技術競爭力應達到如下水平:(1)實現整體技術標準的提高,跟上國際水平,在國際貿易中減少我國因技術標準問題而出口受阻現象的出現。(2)我國的技術標準能像美國的ANSI標準、日本的JIS標準、德國的DIN標準那樣,成為在國際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標準,能夠被很多發展中國家采用。(3)我國能成為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的一支重要力量,能夠參與、推動和影響國際標準的制定和發展。第二,借鑒發達國家技術標準戰略的成功經驗。盡管國際標準化出現的歷史并不長,但在這方面,發達國家的參與意識明顯早于且強于發展中國家。近十幾年里,發達國家都沒有放松過標準化戰略研究和執行。相比之下,我國的標準化戰略還在起步階段,很多情況并不熟悉,因此,我們有必要借鑒其他國家在這十幾年里積攢的經驗,避免走彎路。發達國家的標準化戰略主要有以下特點:將國際標準化戰略放在整個標準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將信息及技術、健康、安全環保等作為標準化戰略的重點領域;強調科技開發政策和標準化政策的協調;積極促進企業聯盟向國際標準的轉化。在上述幾點經驗中,我們可以根據本國特色進行選擇和借鑒。首先,發達國家的標準戰略重視健康、環保、信息技術,而我國的標準化戰略則可以傾向于對本國經濟社會意義重大且已有一定成就的農業技術領域,以及對國民經濟發展和技術出口起關鍵作用的制造業領域,同時,還可以適當考慮一些民族特色產業,如中醫,這些特色領域多為我國的優勢領域。其次,加強安全環保領域的標準制定,這對我國技術出口產品的國際形象也很重要。近年來,針對中國技術出口產品缺乏安全保障、環保不達標等質疑聲,都曾給我國技術出口造成損害。第三,加大國際標準化活動和標準化組織的參與力度。發達國家一向積極承擔著重要國際標準化組織中的秘書處工作,客觀上有助于擴大它們在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的聲音。我國未來要更深地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就應該積極參與各標準化組織的活動,并盡量承擔更多的職位。我們可以借鑒日本的經驗,在人員培訓、活動經費方面給參與標準制定的我國代表提供更多的支持。何況,在這一方面加大財政支持,收益也是很明顯的,本國的一項標準如果成功晉級國際標準,對本行業利潤、對國家財政的好處不言而喻。以日本為例,日本每年用于標準化活動的經費約為60億日元,而日本曾經將本國的鐵礦石標準推廣為國際標準,這一次就為國家賺取了數百億日元。第四,有效利用國內市場,用市場贏得話語權優勢。一國在技術貿易市場上的競爭力和本國科技技術實力是分不開的。而我國經濟和科技實力的不斷增強、部分高新技術企業的成長和國家對技術出口和國際標準化工作的日益重視,都是我國開展國際技術貿易的有力后盾。但本文重點強調的是國內市場對提高我國技術貿易競爭力的作用。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我國開展貿易的最大優勢就是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市場。我國的市場潛力也正在高新技術領域顯現出來———我國成為世界上手機用戶最多的國家、固定電話用戶居世界首位、互聯網上網人數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等等,這對我國技術貿易有著非凡的意義。標準要以技術為基礎,技術要以產業為基礎,而廣闊的國內市場則為技術形成標準并實現產業化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在國際市場國內化的今天,我國的市場優勢是我們的標準成為國際標準的得天獨厚的條件,是寶貴的戰略資源。我國自主無線標準WAPI申請國際標準敗給英特爾在這方面的教訓就應該汲取。作為唯一可以同國外WI-FI標準壟斷的數百億美元大市場抗衡的無線局域網國內標準,WAPI從一問世就遭到國際利益團體的敵視和打壓。2006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以壓倒性的多數否決了我國無線局域網安全技術標準WAPI成為國際標準的提議。在WAPI申請國際標準失利后,中國方面仍然啟動了WAPI的市場化運作,將WAPI作為國際標準在國內加以承認和推廣。據當時的新聞報道稱,早在2005年2月,中國WAPI代表團在德國法蘭克福國際標準組織特別會議期間,SC6(國際標準評議會)主席、韓國金峻年教授曾向中方代表團成員表示:“為什么要花這么大的代價在國際標準組織內推進,甚至不惜和美國進行激烈斗爭?中國有那么大的市場,國內標準就等同于事實上的國際標準了!”事實上,WAPI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競爭對手英特爾利用其強大的產品推廣渠道,已經使得其標準實際用戶一舉超過1億,通過市場獲得了話語權的優勢。當時就有很多業內人士表示“上了美國人的當”,WAPI走了彎路,放棄偌大的市場不去做,卻跑去苦爭國際標準。在整個國際標準申辦過程中,WAPI產業中堅力量大部分被用到了寫作各種抗議聲明和與國際標準組織人員周旋中,最后還是失敗,而且還浪費了大好的市場發展機會。試想,如果當時,WAPI已作為國家標準在國內得以廣泛推廣的話,1億的用戶數量并非不能突破———事實上中國就是全世界互聯網使用者最多的國家,占領了本國市場,就相當于占領了大半個全球市場了。因此,有效開拓國內市場,為本國技術發展用戶,實現本國產業的優先發展,相關技術的競爭力也會相應提高。四、結論我國的技術貿易近年來發展迅速,但也存在技術含量不高、外資主導、缺乏自主創新等問題。除了這些自身存在的問題外,我國技術貿易對外還面臨著發達國家對國際技術標準的壟斷。國際技術標準作為國際技術貿易領域公認的重要規則,盡管有其存在的積極意義和合理性,但客觀上不利于我國技術貿易的出口和發展。我國對待這一規則的態度,是在接受的基礎上盡量影響和利用規則,但我國在這一規則體系中目前還處于較為邊緣的位置,與發達國家爭奪標準制定權的努力受到很多挫折和阻礙。但是,掌握游戲規則、提高對標準制定的影響力仍然是我們今后努力的目標,我們要借鑒發達國家制定國際標準戰略的經驗,進一步加大在國際標準化組織中的參與力度,并從根本上立足國內市場這一巨大優勢,不斷擴大對國際技術標準制定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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