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紡織品外貿出口反傾銷對策研討論文

時間:2022-04-25 0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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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紡織品外貿出口反傾銷對策研討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升企業自身的出口商品結構和出口市場結構;應積極組織應訴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貿易保護主義在全球范圍內蔓延,極大損害了世界貿易的有序發展、建立起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公司有雇傭解雇員工、采購原材料和一般投入的決定權、股東可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企業因經營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我國中小型外貿紡織品企業直接出口或經香港轉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歐美為目標市場的、出口數量激增的同時出口價格持續下降,這是歐委會決定是否立案及初步判定傾銷的一個重要依據、行業協會在發揮組織和協調的作用的同時,要鼓勵和支持國內企業積極地對外應訴等,具體請詳見。

論文摘要:對反傾銷的研究,特別是面對新貿易保護主義的挑戰,反傾銷對策研究成為當前外貿領域最重大的研究課題。在這個背景下,本文從反傾銷的理論方面的分析入手,分析了國際貿易中國紡織品外貿企業進行反傾銷的策略

論文關鍵詞:反傾銷;紡織品;策略

隨著配額取消,貿易保護主義在全球范圍內蔓延,極大損害了世界貿易的有序發展,對我國紡織服裝出口形成制約。我國服裝業要破除反傾銷訴訟,在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提升競爭力,確保服裝制品出口持續快速增長,就需要我國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服裝出口企業加強聯手,積極構建反傾銷防范應訴體系。

一、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紡織品企業要建立市場化的經營機制,首先應該建立起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西方國家對國有企業或具有國有股份的企業往往具有歧視,這些企業較難獲得市場經濟的地位。但是只要企業的治理結構符合市場化的要求,業經營按市場經濟運作,仍然有可能獲得市場經濟的地位。

歐盟在界定“市場經濟地位”時提出企業在價格、成本和投入(包括原材料、技術和勞動成本)、生產、銷售和投資方面的決策應該符合市場的供求關系而不受國家的嚴重干預,以及企業應受制于破產法和財產法以確保企業在法律上的確定性和經營上的穩定性等標準。在確定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出口商能否獲得個案處理待遇時,以公司董事會成員或重要的管理崗位上沒有國家官員,公司有雇傭解雇員工、采購原材料和一般投入的決定權,以及決定出口價格、自主經營等方面的權利為考察標準。其實,對這些方面,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財產屬于全民所有,國家依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授權企業經營管理,企業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包括生產經營決定權,產品勞務定價權、產品銷售權,物資采購權,進出口權、投資決策權,人事管理權等等。根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會,股東可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企業中掌握國有股份的國家也只是股東之一,依法享有表決權等權利。在國有企業和具有國有股份的企業中,經營權完全掌握在企業手中,企業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國家只享有出資者權利,不直接干涉企業的經營管理。并且根據《公司法規定,企業領導管理人員均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或由股東大會、董事會選舉產生。國家公務員不可擔任董事、監事、經理。國有企業同樣受制于破產法》。根據規定,企業因經營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依照本法規定宣告破產。全民所有制企業由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個月內,可由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整頓。但整頓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并且,整頓申請要通過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由人民法院審查認可。

二、提升企業自身的出口商品結構和出口市場結構

我國中小型外貿紡織品企業直接出口或經香港轉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歐美為目標市場的,出口市場過于集中。多年來我國出口競爭一直存在較為嚴重的無序競爭現象,往往一個產品在某一個市場暢銷,很多企業就一擁而上,彼此之問競相削價,導致出口數量激增的同時出口價格卻大幅下滑。以歐盟為例,歐委會在決定是否立案及征稅時十分注重某項產品在一定時期內出口數量與出口價格之間的“剪刀差”,即出口數量激增的同時出口價格持續下降,這是歐委會決定是否立案及初步判定傾銷的一個重要依據。因此,我國中小型外貿出口企業要重視并下力氣開拓新的國際市場,如俄羅斯、非洲、南美和東歐等市場,因為歐美及少數發達國家是反傾銷最嚴厲,而且對我國實施反傾銷最多的國家,當然這種市場開拓不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而是真正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分散風險,從宏觀上減少商品傾銷的機會。同時,還應加強對市場的協調,控制我國某些商品尤其是敏感性商品對某一市場的出口量,避免在短期內某一市場產品猛增,對國外市場造成大的沖擊。

三、應積極組織應訴

就紡織品行業協會而言,由于行業協會對于國內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比較熟悉,而且與各個企業之間也保持著經常的溝通,在中國出口產品遭受國外反傾銷時,行業協會在發揮組織和協調的作用的同時,要鼓勵和支持國內企業積極地對外應訴。根據商務部的出口應訴規定,出口應訴組織單位主要是各進出口商會和外商投資協會,雖然有人認為這種規定不一定適應當前反傾銷應訴工作的需要,但是根據該規定,應訴組織單位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聯合相關行業協會共同組織應訴,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行業協會在組織反傾銷應訴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實際上,由于行業協會更加了解國內生產企業的狀況以及它們的利益,行業會更能充分發揮其協調的作用,因此在出口應訴方面,行業協會應當樹立為企業服務的意識,并積極協調國內企業的對外應訴。中國紡織品協會為了確保該市場,維護國家和企業利益,利用自身的特殊優勢召集應訴企業緊急會議、學習相關法律知識,研究應訴對策,制訂了應訴計劃,按規定法律程序提供了應訴資料,配合該國代表完成了來華問卷調查,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了有關情況,使案件處理向有利于我方的方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