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貿易理論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03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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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后世界貿易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量迅速上升;產業內貿易快速增長。這些經濟現實是傳統貿易理論無法解釋的,新貿易理論應運而生。70年代以來,迪克西特(Dixit)、諾曼(Nonman)、埃蒂爾(Fihier)、克魯格曼(Krugman)、布朗德(Brander)和斯本塞(Spencer)等人相繼獨立地發表了一系列關于規模經濟與不完全競爭條件下國際貿易的論文,從不同角度論述了在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市場的某些條件下,對本國尚不具備比較優勢又有發展潛力的產業,一國政府可以通過補貼、關稅等支持保護手段使產業中的企業迅速達到一定的生產規模和技術開發能力,依靠企業競爭優勢的強化來參與國際競爭,從而構筑起新貿易理論體系。新貿易理論在政策上的含義就是戰略性貿易政策。
新貿易理論體系主要由兩大理論構成:一是主要以內部規模經濟為基礎的“利潤轉移”理論;另一是主要以外部規模經濟為基礎的“外部經濟”理論。
“利潤轉移”理論
第一:用出口補貼為本國寡頭廠商爭奪市場份額。這種論點認為:向國內廠商提供補貼,使國內廠商采取進取性市場戰略,從而迫使外國競爭對手作出相應的讓步,國內廠商的市場份額由此擴大。這是戰略貿易政策理論中影響最大,也是被引證最多的一種論點。
第二:用關稅來抽取外國寡頭廠商的壟斷利潤。這種論點認為:在存在潛在進入的情況下,使用關稅來抽取一家外國寡頭廠商正在享受的壟斷利潤是合理的。如果沒有任何潛在的進入,關稅只會擴大國內價格與國外價格的差距,導致福利惡化。但如果存在國內廠商的潛在進入,則這種進入的威脅限制了外國廠商的定價反應,使他們執行一種吸收部分關稅的定價,以阻止這類進入的戰略。只要關稅被部分地吸收,價格上漲的幅度就會低于關稅的幅度,消費者剩余的損失就會遠遠被征收到的關稅所抵消而有余。
第三:以進口保護作為出口促進的手段。該論點為傳統的幼稚產業保護論提供了理論依據。由于本文主要是分析科技興貿問題,因此這里重點論述一下該論點。該論點認為一國政府可以通過貿易保護或局部封閉本國市場,賦予本國企業在國內市場的銷售特權,受保護的企業的生產和銷售都會增加,企業由此可獲得靜態規模經濟;同時國外競爭對手由于市場份額的縮小而失去規模經濟,此消彼長,國內企業就可能擁有了與國外企業競爭的優勢。企業除了可獲得靜態規模經濟之外,還會由于累積產量的不斷增加而積累職工的生產經驗,在“干中學”的過程中生產成本會不斷下降,以及企業研究與開發所產生的技術創新可改變企業的生產函數,降低邊際成本,從而使企業獲得動態規模經濟。在這里,政府通過貿易政策影響了本國廠商及其外國競爭對手的決策行為,從而改變了競爭格局,使不完全競爭產業特別是寡頭產業中的超額利潤向本國發生了轉移。
“外部經濟”理論:
某些產業或廠商能產生巨大的外部經濟,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和出口的擴張,但由于這些外部經濟不能完全被相關廠商所占有,這些產業或廠商就不能發展到社會最優狀態。如果政府能對這些產業和廠商提供適當的保護和支持,則能促進這些產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提高其國際競爭優勢,獲得長遠的戰略利益。
二、戰略貿易理論對我國的啟示及相應的對策
(一)我國出口現狀及面臨問題
1998年我國出口位居世界第九位,可以說,中國已經成為世界貿易大國。但是從出口商品構成來看,我國能夠大批量進入國際市場的還是勞動密集型產品。雖然在國家相關政策的推動下,1996年機電及運輸設備業的出口總額首次超過輕紡產品的出口總額,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不難發現,我國的機電產品出口從本質上講是一種加工裝配業務的出口,并未脫離勞動力密集的生產方式,所需的技術、原料、零配件、生產設備都從國外進口,與國內產業的聯系較少。換言之它只是部分改直接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如紡織品)為出口以價值更高的產品(如機電產品)為載體的裝配勞動。這種貿易結構與我國的勞動力豐裕、工資成本低是相吻合的,并且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內使我國得到了一些貿易利益,如增加就業,提高人民的收入,增加國家的外匯收入。但現在的問題是:這種貿易結構在國際競爭中是否具有競爭優勢?能否長期化?
關于勞動密集型產品的新說法:美國經濟學家里昂惕夫曾用投入產出分析法對H—O理論進行實證分析,根據H—O理論,美國應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進口勞動密集型產品。但里昂惕夫對美國的200種進出口商品進行統計分析后卻得出了一個相反的結論。對此經濟學家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但有一點已非常明確,這就是勞動密集型產品和資本密集型產品主要不是用產品本身來區分的,而是用投入要素來區分的。也就是說,同樣一種產品在發展中國家可能是以密集的勞動生產的,在發達國家則可能是以密集的資本生產的。就象服裝、鞋帽、玩具、食品之類,就產品來看是勞動密集型產品,而在許多發達國家則是資本密集型的。即使在這些國家也要投入較多的勞動,但這些勞動是同較多的資本結合進行生產過程的,結果就是更多的勞動生產率。面對發達國家在勞動密集型產品市場上資本對勞動的替代,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并不具有競爭優勢。
貿易障礙增多:雖然我國勞動密集型產品因工資低而勞動成本較低,發達國家進口會進一步提高其福利水平。但面對國內充分就業的壓力,仍會以各種壁壘阻礙廉價的勞動密集型產品進入,從而使以勞動密集型和自然資源密集型產品出口為主的國家總是處于不利地位。事實上這種情況經常發生,例如我國的紡織品出口就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國的限制。
我國沿海地區勞動力成本低廉優勢正在減弱:從1995年開始,加工貿易開始成為我國產品出口的第一大方式。從1998年統計數據來看,加工貿易額1730.4億美元,出口額1044.7億美元,分別占該年進出口總額的53.4%和56.9%,且1998年加工貿易進出口額是1991年的3倍,同期進出口總額為2.4倍,由此可見加工貿易增速快于全國進出口總額的發展速度。我國加工貿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僅廣東、上海、江蘇、山東和福建五個沿海省市加工貿易合計占到80%以上。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經濟快速增長,我國沿海地區工資增長很快,據1995年與1985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沿海地區工資水平大幅提高,其中上海上升了77.9%,北京上升了48.9%,廣東上升了42.1%,勞動力成本低廉優勢正在減弱。面對東南亞、南亞甚至非洲國家更具競爭力的勞動力優勢的壓力,如何使外貿更好發揮對經濟增長的引擎作用,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進入90年代以來,以信息技術為主導的新科技革命蓬勃發展,知識經濟初顯端倪,世界產業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發達國家科技與產業飛速發展,據OECD統計,其主要成員國的知識經濟已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0%,高新技術產業在制造業的比重不斷提高,目前已接近30%;出口商品結構逐步轉到以高新技術產品為主的方向,OECD國家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占工業制成品出口比重目前已接近40%;知識密集型服務出口發展迅速,到2002年OECD國家此類服務出口將占其服務出口總額的一半左右。根據世界銀行《1998年世界發展指南》的資料,1996年的一些新興市場高新技術產品占工業制成品出口達到相當高水平,新加坡為71%,馬來西亞為67%,韓國為39%,墨西哥為32%,臺灣省為50%。世界科技革命及全球產業結構的深刻變化,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科技與產業巨大的競爭優勢進一步對我國的長期出口競爭力提出嚴峻挑戰。
因此,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大力推動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加快我國出口產業的技術創新,全面增強國內出口企業的競爭優勢,是我國外貿跨世紀發展的重大課題。
(二)啟示與對策:走科技興貿之路
我國要想由一個貿易大國成為一個貿易強國,充分發揮國際貿易對經濟發展的引擎作用,實現出口的可持續增長,科技興貿是必由之路。科技興貿是產業科技化的必然結果,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和高新技術的廣泛應用導致產品質量提高和結構的優化,最終才能體現于出口商品質量提高和結構的優化。因此要想實現科技興貿,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是一個關鍵。
高科技產業在我國尚屬于幼稚產業,為扶持其發展,根據戰略貿易理論,在貿易政策方面政府應給予適度保護。首先在關稅方面:盡管隨著“入世”的臨近,我國關稅稅率在不斷下降,但政府仍應以有效保護率理論為指導制定適宜的關稅稅率,設置合理的關稅結構,對高科技幼稚產業維持適度的高關稅。其次,靈活運用進口配額、進口許可證、政府采購等非關稅手段。對政府采購、進口配額和進口許可證實行招標制度,將招標的收入補貼給消費者,尤其是被保護行業的下游工業。最后,對高科技產業的保護要有合理的期限。當被保護企業具備了一定的國際競爭力,應該逐步降低關稅和非關稅的保護作用,更多的使用生產補貼,這不僅能引進競爭機制,提高效率,而且還能針對不同的產業靈活實施有差異的補貼率,更好發揮政策對產業的作用。
此外,根據戰略貿易理論,政府采取適度保護的目的是為了促使企業具有規模經濟,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并帶來外部經濟。但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規模普遍較小,市場集中度太低,企業在較高的生產成本上運行。據統計,我國計算機行業的“領頭羊”聯想集團1997年的銷售額為151億元人民幣,僅及IBM公司的1/43。1994年我國的電子通訊、電氣機械、醫藥行業內的最大四家企業的市場集中度分別為11.3%,9.8%和11.0%,都處于完全競爭和壟斷競爭市場結構的邊緣,無明顯的規模經濟。因此,政府還應采取其他措施提高產業的市場集中度,在產業內扶植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比如:鼓勵優勢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和產權市場跨地區跨所有制收購兼并弱勢企業;除了創立“二級市場”為高科技重點企業提供資金融通外,還應對重點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進行財政補貼,給予稅收優惠和信貸支持,為企業獲得動態規模經濟創造條件;同時由于行業保護抬高了產品價格,超額利潤的形成必然誘使大量高成本企業的進入,為了保障重點企業擁有足夠的市場份額,政府可以采取適當的進入管制,防止過度進入。
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和科技興貿將是一個過程。為吸取韓國、馬來西亞等國急于發展高科技產業而陷入困境的教訓,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在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進口替代的同時仍應繼續發揮我國在勞動密集型產業上的比較優勢。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生產力發展很不平衡,在沿海地區工資快速增長的同時,我國許多內地城市工資水平仍舊很低,加上我國近乎無限彈性的勞動力供給,為我國繼續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提供了可能。因此國家應出臺政策引導加工貿易轉向內地城市并為沿海地區的高科技產業發展提供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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