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性貿易評介畢業論文

時間:2022-03-31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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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性貿易評介畢業論文

1兩種不同性質的政府干預措施

傳統的貿易理論認為自由貿易,即不干預政策是最佳政策選擇,但這是有一定的限制條件的。當這些條件不存在時,對貿易實施政策干預可能是最佳的選擇。幼稚產業保護論、最優關稅論、經濟機制扭曲下的政策干預論及發展中國家進口替代與出口導向政策都是基于傳統貿易理論基礎上的貿易政策主張。當然,它們都有各自特定的適用范圍。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主張都暗含傳統貿易理論的兩個基本假定: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及規模經濟不變。

80年代初,赫爾普曼和克魯格曼的集大成之作《市場結構和對外貿易》(Helpmanandkrugman,1985)標志著新貿易理論的形成。新貿易理論認為市場中不完全競爭是普遍現象,完全競爭才是特例;而且,產業領域存在規模經濟遞增?;谶@種現實,新貿易理論對國際貿易的形成、格局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解釋,并提出了新的貿易政策主張?,F實經濟中,由于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的存在,使一國經濟運行并非處于最佳狀態。適當的政策干預可改善經濟運行。戰略性貿易政策(Strat-egicPolicy)便是干預性政策之一,又稱策略性貿易政策,主張對存在規模經濟遞增和壟斷性的行業,在同國外廠商競爭時,采取關稅或對本國廠商補貼等措施,使本國廠商企業獲得“壟斷租”(rent)。它之所以稱作“戰略性的”,是因為這種干預政策把市場競爭看作一場競賽成博弈,雙方的反應都具有“戰略性”。另一方面,象通信產品、計算機、飛機制造等知識密集性的高技術產業,存在外部經濟,若一國對其扶持,將有利于這些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這種國家干預性的政策也被認為具有“戰略”意義,但這種干預政策基本上屬于國內產業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與貿易政策相關,還存在很大爭論(Alam,Asand,1995),故本文不加詳述。要注意的是,戰略性貿易政策主張的干預是以市場不完全競爭和產業規模經濟遞增為前提的條件的,不同于傳統貿易理論的干預政策主張。

2戰略性貿易政策的目的:爭奪壟斷租金

2.1理論分析

在一些產業里,只由幾家大公司壟斷和控制,它們獲取的利潤遠高于存在充分競爭情況下的利潤,即存在壟斷租金。在一個開放的世界經濟中,各國都競相角逐壟斷租金。假定目前該壟斷租金由國外公司所有,那么,從理論上講,本國政府可以采取戰略性貿易政策,諸如征收關稅,對本國企業進行補貼等,把壟斷租金從國外企業轉移到國內企業,從而使本國總福利水平改善(當補貼或關稅額低于壟斷租金時)。

最早提出這一觀點的是BarbaraSpencer和JamesBrander(1981)。他們構建的模型表明,從國外廠商手中奪取壟斷租金的最簡單方式是,當國內廠商是壟斷市場一個潛在的進入者時,對國外廠商征收關稅。這與最佳關稅論采取的措施結果相同。但二者在本質上有所區別:最佳關稅論要求一國是“大國”,以便能影響貿易雙方的貿易條件。而壟斷租金轉移沒有這種限制,這就為小國對處于寡占結構下的國外供應廠商征收關稅提供了理論依據。

當本國廠商與國外廠商在第三國進行雙頭壟斷競爭時,對本國廠商給予補貼,也能達到轉移壟斷租金的目的。(RranderandSpebcer,1985)但其前提是國內企業得到政府補貼后,必須采取進攻性的策略,以擴大在第三國的市場份額。上述情況是假定本國和外國均只有一家企業的情況。Dixit(1984)進一步證實,當本國有多家企業,但數目不太多時,Brander和Spencer的結論仍能成立。不過,在雙頭壟斷時,由政府給予補貼的方式,并非最佳選擇。Bhgwati,Ramaswami和Srinivas-an(1969),及Bhagwati(1971)早就指出,在雙頭壟斷競爭中,最佳政策應該是政府向本國廠商提供更多的市場信息。

另外,Spencer和Blander(1983)還說明了,若競爭對手不采取相同措施,那么只對本國廠商在研究開發階段給予補貼,使本國廠商在技術上處于優勢,從而使其在以后的市場競爭中以高質量、低成本占有較大市場份額,也能逐步將壟斷租金轉移到本國。

除上述方式外,戰略性貿易理論認為,從長遠看,保護幼稚產業也能轉移壟斷租金(Krugman,1984a)。其基本思想是:假定存在規模經濟,全部產業都存在動態的外部經濟,那么政府可以對其未達到規模經濟的行業進行保護,直至該行業達到最佳規模,并與國外競爭對手競爭時擁有優勢為止,同時,轉向對下一個行業進行保護。這樣,可使本國廠商擁有更大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轉移壟斷租金的目的。在這里,國內必須有足夠大的市場容量以便使被保護產業達到最佳規模??唆敻衤倪@一觀點是在基于他的另一論文(Krugman,1984b)中形成的,該文論述了進口保護能促進出口,從而干預性貿易政策能行之有效。戈登(Gorden,1990)認為克魯格曼(Krugman,1984a)的結論沒有古諾寡頭競爭假定也能成立。

2.2實證研究

克魯格曼和鮑德溫對戰略性貿易政策進行了實證分析(Krugmana-ndBaldwin,1988)。他們發現,日本對半導體芯片的保護盡管擴大了其市場份額,但日本國內使用芯片的產業由于支付較高價格而受到損失。所以,從整體上看,日本經濟的凈福利并未得到改善。他們對戰略性貿易政策分析結果為:雖然能通過轉移壟斷租金提高一國的福利水平,但其幅度并不太大。

對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證研究,以前主要集中在汽車、半導體及飛機制造領域。90年代以來,其它行業也受到了關注,有關的研究成果集中體現在《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實證研究》一書中(KrugmanandSmith,1994)。該書收入了一系列的論文,其中比較共同的結論為:①一些國際性公司的行為確實帶有戰略性,至少,涉及國際貿易時,其行為受到市場結構的影響。②一般來說,單方面的關稅或補貼確實使本國受益,但幅度有限。③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有效程度與各自模型的特殊限制條件相關。一旦改變其假定條件,其有效性便大打折扣,甚至結論完全相反。

3對戰略性貿易政策的批評

戰略性貿易政策都是在有損他國利益的基礎上來改變本國的福利,因而被指責為掠奪性政策或以鄰為壑戰略;同時,它又不利于整個世界福利水平的改善,因而受到了許多尖銳的批評。對其批評主要來自兩方面:實證的和規范的。

3.1實證的批評

Eaton和Grossman(EatonandGrossman,1986)指出,據戰略貿易模型的古諾寡頭競爭假定,每一廠商的最佳產出是假定對手的產量給定而推測出來的。但是,當對手采取的是貝爾蘭特(Bertrand)戰略,即以價格而非產出競爭時,得出的結論就成了出口稅是最佳選擇。這與戰略貿易措施正好相反。這一批評,幾乎動搖了戰略貿易模型的基礎。對此,Spencer(1986)作出了回應。他認為,寡頭壟斷廠商之間的競爭可以分為研究與開發、生產、銷售三階段。只有銷售階段是以價格競爭為主,前兩階段仍將以產量競爭為主,故古諾假定在前兩階段仍成立,可以用來達到轉移壟斷租金的目標。

國內廠商占有的市場份額擴大之后,能轉移的壟斷租是否相應增加,也是值得懷疑的(HerstrumanandMarkusen,1986)。因為,得到補貼的國內廠商,其效率原本就很低,進入市場之后,其平均成本曲線不是下降,反而會上升,從而會使向國內轉移的壟斷租金越來越少。此時,從國內廠商得到的回報遠小于期望值,國內總福利水平就會低于不采取補貼時的情況。

Grossman(1986)認為,獲得高利潤率的廠商,都是產品研究和開發、市場調查等早期作了大量風險投資的企業,它們的失敗率較高。平時所觀察到的企業,僅僅是幸存的取得成功的企業,失敗的高風險投資則沒被估算在內,從而在總體上高估了這些廠商的行業總利潤率。而政府給予補貼的又恰恰是這些存在風險的寡頭壟斷企業。因此,被轉移壟斷租沒有考慮到行業總風險成本而被夸大了,政府補貼方式的效果也就不如原先估計的大。

當國內出口行業面臨共同的外部環境,又具有相同生產能力時,對其中一兩個行業進行補貼,會把國內資源從其它行轉移到受補貼的行業,從而受補貼行業的擴大和出口增加是以其它行業規模縮小及出口減少為代價的,而且,這種情況下,代價往往要高于轉移的壟斷租,所以,自由貿易仍是最佳選擇(DixitandGrossman,1986)。若各出口行業面臨的條件不相同時,一國之福利確實有可能得到改善,這要取決于國內稀缺資源用于出口行業擴張后每一單位資源取得的額外壟斷利潤大小,而這又取決于國內外技術條件對比、國內外產品替代程度、出口市場需求彈性及寡頭競爭性質等因素。這樣,要選擇一個目標行業對其進行補貼就需大量的信息,而這往往又是難以辦到的??傊艉鲆暳藝鴥犬a業間要素轉移及要素價格變化的影響,會使戰略貿易政策模型的說明力大受影響。

3.2規范的批評

以鄰為壑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常會遇到其它國家的報復而兩敗俱傷。Bhagwati(1989)認為,在知識密集型的高新技術產業更易出現相互報復的現象。另外,作為小國,遭到報復的可能性也極大。這樣,世界總福利水平也因之而下降。即使戰略性貿易政策充分有效,它也是一方受損另一方得益的一種政策,世界總福利水平絕不會增加,而只是全球福利分配的再調整。這種把本來由市場力量決定的貿易福利分配格局代之以人為的手段加以干預,必然不及市場有效,從而,從長遠看,會使世界總福利水平下降。

Bhagwati(1989)指出,政府干預的有效性也值得懷疑。政府作出的決策,有時并不符合改善大多數人福利的目標。少數人或特殊利益集團把持政策制定與執行的情況并不少見,其后果是少數人或特殊集團以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代價而獲得巨大的利益。所以,采取戰略性貿易政策,也許總體上能改善一國的福利,但其分配可能極不公正。

另外,得到政府補貼的國內廠商往往會發現依賴補貼本身較參與同國外廠商的激烈競爭收益更大。于是,它們轉而進行尋求補貼的活動,而不關注國家賦于它們的轉移壟斷租的職責。這是一種典型的DUP(D-irectlyUnproductiveProfit-seeking)活動,因為它占有了資源而毫無產出(Bhagwati1982)。

總之,大部分經濟學家堅持認為戰略性貿易政策要在特定限制條件下才有效,并不具有普遍性。而且,世界各國都從日益增長的世界貿易中獲得了巨大利益這一不容置疑的事實也證明自由貿易依然具有較強的生命力(Bhagwati,1992;Baldwin,1992)。

4小結

以新貿易理論為基礎的戰略性貿易政策雖然受到了各方面的批評,但現實經濟中畢竟存在著大量的壟斷現象和規模經濟遞增,因而它有一定的用武之地。連克魯格曼本人也宣稱,他已從一個謹慎的不干預者,成為一個謹慎的干預主義者了(克魯格曼,1992)。Bliss(1994)把戰略貿易政策同關稅同盟理論結合起來來說明貿易集團也可以象一個國家一樣采取一些干預措施來改善集團內部各國的福利水平。這意味著,貿易集團之間極易爆發貿易戰,而非貿易集團成員的國家則可能成為絕對受害者。

總之,迄今為止的研究表明,戰略性貿易政策一方面適用的范圍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在其適用的范圍內,其作用也不顯著。更為重要的是,采取戰略性貿易政策,無益于整個世界福利水平的提高。戰略性貿易政策要想得到普遍的認同和支持,除非能找到一種使世界整個福利水平改善的方式,并在理論上加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