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補償金發放現狀及策略論文

時間:2022-12-21 0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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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補償金發放現狀及策略論文

論文摘要】:根據平陽縣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發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其產生的原因,提出了廣泛宣傳、完善組織機構、積極探索新的發放方式、處理好生態建設和農民增收的關系、擴大融資渠道等建議。

【論文關鍵詞】:公益林;補償資金;發放現狀;問題;建議;浙江平陽

公益林是指以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為主體功能,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劃定,經批準公布并簽有公益林保護協議的森林、林木。200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起動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全省有200萬hm2森林、林木得到財政補償,補償資金是國家用于因納入生態公益林后,公益林經營者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限制,權益受到一定損失,而給予適當補償的專項資金。其中損失性補助資金,直接存入由縣農村信用聯社統一開戶的農戶個人賬戶。補償資金的發放關系到生態公益林建設的成敗和廣大林農的切身利益[1-2]。2004年,平陽縣開始區劃界定重點生態公益林和地方生態公益林,共區劃界定生態公益林面積為2.1萬hm2。平陽縣開始了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的發放工作,雖然在資金發放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明確對象、規范程序,但在資金發放中也碰到了許多具體的問題。為了保證補償資金順利地發放、提高公益林建設成效,現就其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

1平陽縣生態公益林建設及補償金發放現狀

平陽縣地處浙江東南沿海,全縣土地總面積961.6km2,轄17個建制鎮、14個鄉,總人口85.4萬人,國內生產總值120億元,財政總收入10.91億元。全縣有林地面積4.93萬hm2,森林覆蓋率51.9%。現有公益林面積2.1萬hm2,涉及16個鄉鎮和1個國有林場。其中國家級重點公益林1609.5hm2,分別位于南麂、西灣、鰲江、宋埠、榆洋等5個鄉鎮的濱海和海島山地;省級重點公益林1.55萬hm2,分布在鰲江水系的源頭匯水區及兩側、一級支流匯水區及兩側、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包括順溪、青街等11個鄉鎮和1個國有林場;市級公益林3333.33hm2,位于鰲江支流匯水區及兩側,包括鬧村、曉坑等5個鄉。實行補償面積為1.71萬hm2,其中集體所有7029.8hm2,個體所有8069.5hm2,國有2018.3hm2。2009年共發放損失性補助金2975763.0元,其中發放到村集體1159909.3元;直接發放到18129戶林農,計1331469.7元;國有林場484384.0元。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2.1部分林農對公益林補償資金認識存在誤區

部分林農認為公益林補償資金是國家財政資金,只認識到可獲的利益,卻未充分認識到列入重點公益林后,取得補償資金自己應負的責任,拿了補償金沒有履行公益林建設應盡的義務。

2.2激勵作用小

2009年度平陽縣生態補償基金37.667萬元,其中損失性補償資金達2976763元,發放給18000余戶林農,平均每戶只有70多元。但是真正分攤到各個受益農戶,高者不過100元,低者10多元,如青街鄉睦源村全村戶數418戶,公益林補償金僅為9614元,戶均不到23元。到戶補償金少是南方林區的共同特點。而同期平陽縣年農民人均收入達5754元,補償資金對農戶收入貢獻很小。導致部分農戶漠視生態公益林建設,使補償金發放的意義不能充分體現。

2.3發放渠道單一,領取、補辦成本大

平陽縣公益林補償資金支出由中央、省、縣財政支付,資金渠道較單一。按《補償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對林農的損失性補助應直接撥入為農戶統一開立的個人銀行存款賬戶。而公益林受益人大都處于山區,如吳洋鄉、維新鄉等,山高路遠,交通不便,而補償資金發放都存在鎮一級信用社,農戶如取款,要翻山越嶺,所用交通費都有可能超過補償金總額,這使得受益戶有所怨言。另外,山區農民對存折卡保管意識不強,經常出現丟失存折卡等現象,補辦存折卡又要到縣城總社進行補辦手續,據統計2008年要求補辦存折已有79戶,有些補償金少的干脆不再補辦。從而造成部分補償資金沉淀,無人領取,補償資金不能發揮應有功能

2.4補償標準偏低

雖然這幾年平陽縣木材砍伐量日益減少,但在部分山區鄉鎮,如順溪鎮、維新鄉等,木材收入仍是當地部分留守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在列入生態公益林后,林農經營活動受到限制,收入減少。而據專家測算,按照目前的物價指數,與補償林農的林地被劃入公益林后帶來的實際經濟損失還有不少差距,部分林農嫌補償金太少。

3建議

3.1提高認識,廣泛宣傳

進一步提高建設生態公益林工作的認識。采取標語、廣播、電視、講座等形式,廣泛開展生態公益林區劃分布、管護要求、環境道德、生態意識、生態保護知識及森林效能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縣人民對林業生態主體地位的認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領導高度重視、部門協同工作、全民積極參與的社會氛圍,為搞好生態公益林建設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3]。

3.2完善組織機構,設定專職管理人員

隨著生態公益林規模逐漸擴大,補償資金日益增多,有必要完善組織機構建設,在不增加編制前提下,抽調人員組成專職管理隊伍,負責協調農財、林業、鄉鎮、林農、金融機構等各方面關系,保障補償資金發放渠道暢通,并及時了解補償資金發放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予以總結反映,以供有關部門進行決策[4]。

3.3積極探索新的發放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公益林補償資金是國家專項資金,其發放方式既要保證其安全性,同時考慮到其關聯千家萬戶,因此又要考慮能使方便群眾領取。南方林區公益林補償金發放特點是對象多、金額少。因此,應探索新的發放方式,考慮在有現成信用社的鄉鎮直接開戶,或存折卡丟失后直接送到鄉鎮級信用社,再由信用社統一送到總社進行補辦,以此減少補辦存折而帶來的不便。公務員之家

3.4提高扶持標準,處理好生態建設和農民增收的關系

隨著經濟發展,各地財政應加大扶持力度,提高重點公益林補償標準[5]。生態公益林建設要以經濟發展為基礎,因為在經濟落后地區,連基本生活條件都難以保障,人們不會也沒有能力去改善生態環境。只有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才會對生活環境有更高的要求,才有能力和足夠的資金去改善生活環境。平陽縣被劃入生態公益林區主要是沿海一面坡及西部經濟比較落后的山區,這些地方的農民沒有其他經濟來源,主要靠山吃山,被劃入生態公益林范圍區后,生計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如果一味強調生態建設目標而忽視農民的生計需要,就難以調動農民群眾參與建設和保護公益林的積極性。只有在生態建設的同時,充分考慮農民群眾的利益,在改善生態環境的過程中調整產業結構,培育新的收入來源,逐漸減低農民對木材的經濟依賴性,引導開發筍竹、茶葉、高山蔬菜、花卉生產、開發綠色食品及生態旅游等山區非木材資源拓寬林農的增收渠道,以發展促保護,切實減輕公益林建設的保護壓力,實現生態建設與農民增收的“雙贏”,從而實現了山區農民由傳統“靠山吃山”向“養山就業”的轉變。

3.5擴大融資渠道

生態公益林建設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但目前只是國家通過財政撥款來扶持生態林的建設與保護,對于森林生態效益的保護起到積極的支持作用。然而,不能否認,如果把補償基金的責任完全由國家財政來承擔,那么森林資源生態補償制度必然會因為國家不堪重負而流產。國家可通過立法形式,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建立一種市場補償機制,將生態補償實施的范圍擴展到企業以及直接受益者,特別是要讓電站、水庫、森林公園、旅游公司等生態產品的直接受益者承擔補償責任[6-7]。如最近福建省出臺全省江河下游地區對上游地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方案,根據城市工業和生活用水量,分不同標準對上游地區生態公益林提供補償,這是福建省在建立森林生態補償基金后,探索新的融資渠道的重要舉措。作為煤炭資源大省的山西,最近也出臺了一系列“以煤養綠”的生態補償政策,從煤的銷售收入中提取0.15元/t育林基金進行生態補償。因此,可以參照這些省的做法,進行新的資金籌措辦法嘗試。

4參考文獻

[1]曹明德.對建立我國生態補償制度的思考[J].法學,2004(3):40-43.

[2]盧朝升.完善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J].浙江林業,2002(10):4-6.

[3]徐正春,王權典.我國生態公益林補償的法律制度構造及實施機制創新——兼析廣東省機關政策與立法實踐[J].北京林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3(4):38-42.

[4]周正廷,王益,李東青,等.麗水市生態公益林建設之思考[J].華東森林經理,2006,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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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陳曉倩,李世旭.市場化籌資方式在生態林業中的應用[J].林業財務與會計,2002(5):14-15

[7]陳曉倩,陳建成.生態林業市場化籌資方式的思考[J].林業經濟問題,2002,22(1):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