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兒童監護體系對策研究
時間:2022-01-28 09: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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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是指外出務工連續三個月以上的農村青壯年托留在家鄉,由父、母單方或其他近親屬監護的適齡兒童少年。他們由于父母常年在外,缺乏很多必要的家庭關愛和教育條件,導致這一群體出現了一系列問題。
一、我國留守兒童的監護現狀
目前我國留守兒童監護類型可分為五種:單親監護型、隔代監護型、上代監護型、同輩照看型和自我留守型。雖然我國《民法總則》還賦予了組織擔任監護的職責,但實際上很少人處于這種機構的監護之下。
二、留守兒童的權益保護存在的問題
(一)人身保護問題。由于留守兒童處于相對松懈的監管環境,教育和照料不夠或未達到有效程度,導致他們對危險的判斷認知水平較低,遭受意外傷害的可能性較大。同時由于缺乏父母的關愛,在班集體中可能處于邊緣狀態,不能很好地融入集體,易遭受校園暴力。(二)發展問題。留守兒童能夠接觸的社會范圍小,交流對象少,視野相對狹窄,判斷事物的局限性較大,不利于其成長。監護人的照料主要體現在日常飲食等生活方面;在其他方面,家庭教育明顯不足,缺少心理關愛和行為引導,使其易形成攀比、霸道等不良行為習慣,在面對不良信息時,缺乏自制力和辨別能力,影響成長和學業。(三)心理問題。父母關愛和教育保護的缺失,使留守兒童在困惑時無人傾訴,容易產生被拋棄感和孤獨感,致使多數留守兒童存在自卑心理。相較于非留守兒童,消極情緒和不良環境等因素對這一群體的影響更大,他們更容易產生心理問題或行為問題。
三、留守兒童監護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監護功能的缺失。首先,留守兒童第一監護人缺位。在目前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下,城市生活成本高,且因戶籍制度等方面壁壘,留守兒童父母不能把孩子帶到身邊照顧,其法定監護職責被虛化。(二)法律未明確規定監護責任標準。留守兒童父母較少會和受托人簽訂監護協議,且在多種監護類型中,也都沒有清晰設定標準的條件限制、明確認定受托人監護資格。對監護過程中存在的權益也缺少相應法規的制約,常常出現監護職責虛化的現象。(三)機構監護的監管體系不完善。監管機構設立明顯不足,缺乏必要的規章制度、操作規范、資金保障和專業化的人員配備。因此留守兒童在其他監護缺失的情況下,這種機構監護也很難發揮補充監管的作用。
四、完善留守兒童監護體系對策
(一)健全留守兒童監護法律法規。一方面有效推進留守兒童監護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實施,健全留守兒童監護監管機制。既要明確受托人的監護資格與相應責任,形成制度約束,又要對不負責任的監護人進行法律制裁,促進留守兒童監護法制化和規范化。另一方面,明確規定監護質量標準體系,對于法律規定的監護人的監護質量不達標,民政部門應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規范和幫助,以實現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目的。(二)強化留守兒童家庭監護功能。一方面要充分為留守兒童父母履行監護職責提供保障。對存在的問題,要實行一系列改善措施,諸如務工人員就近為子女辦理入學手續的便利條件、降低城市廉租房的申請門檻等,讓外出務工人員能夠將子女帶到身邊。另一方面法律對受托人資格應明確規定,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血緣關系、身體素質、經濟狀況、文化水平等因素均需納入受托人監護資格限定的范圍。(三)強化在留守兒童監護問題中的國家和社會責任。完善留守兒童監護體系事關整個留守兒童群體乃至全社會,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首先應制定、落實留守兒童監護政策和問責機制,同時國家財政和地方財政結合支持地方建立留守兒童監護機構,強化硬件設施建設,配備專業化監護隊伍。其次地方政府要與時俱進,發掘利用當地資源,促進當地產業發展,為當地青壯年提供就業機會,引導其就近就業,從根本上減少留守兒童數量。再者,在留守兒童相對集中的學校,增添專業心理老師,優化教師隊伍,針對性解決留守兒童心理障礙,引導其行為正確發展。或成立寄宿制學校,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為兒童提供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和娛樂場所,還要培養其愛讀書的好習慣,促進兒童全面發展,豐富內心世界,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態度。
[參考文獻]
[1]鹿克新.寧陽縣A村單親監護型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現狀調查[J].農業教育研究,2016(1).
[2]王黛娜.留守兒童委托監護的現狀反思與完善[J].湖南行政學院院報,2017(2).
[3]李玉金.留守兒童問題與對策研究———以石家莊市為例[J].石家莊:河北師范大學,2015.
[4]留守兒童的監護:問題及對策[J].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2017(5):P6.
作者:陳智豪 單位:河南科技學院新科學院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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