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鄉村學校布局調整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0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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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我國鄉村學校布局調整具有在方式上以撤并為主、在地域上以鄉鎮現有行政區劃為單位、在問題解決途徑上以興建“寄宿”學校為主、在推進上以行政力量為主等特征,這些做法不僅給“生方”帶來了諸多不便,也為“校方”帶來了管理上的困難。針對這一現狀,我國應當進一步明確學校布局調整的最終目的,確立基于最終目的的學校布局調整標準,并著手解決學生就近入學難、家長對寄宿制不放心、被撤并學校各項管理及去向不明三個突出問題。
[關鍵詞]鄉村學校;中小學布局調整;教育資源
學校布局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學校在空間上的分布結構,它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分布狀況及所屬地域支配階級對學校布局的認識密切相關,而學校布局調整則是基于上述因素對學校地域分布、規模大小等進行的調適與整合。本文著重探討當前我國鄉村學校布局調整的現狀、問題及其負面影響的規避。
一、當前我國鄉村學校布局調整狀況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深入推行及人們生育觀念的逐步轉變,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逐年下降,學齡人口逐年減少。為應對上述變化和提高教育資源利用效益,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便開始著手進行鄉村學校布局的調整工作。據統計:“從1990年到2001年,我國小學和初中分別由766072所和71953所分別減少到491273所和65525所,11年里,小學平均每年減少24981.7所,初中平均每年減少584.4所。”[1]2001年5月,國務院要求“因地制宜調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按照小學就近入學、初中相對集中、優化教育資源配置的原則,合理規劃和調整學校布局”[2],此后,我國正式開始有目標、有規劃、有步驟地進行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2006年6月,教育部先后發出兩個通知,強調“農村小學和教學點的調整要在保證學生就近入學的前提下進行,在交通不便的地區仍須保留必要的小學和教學點,防止因過度調整造成學生失學、輟學和上學難問題”[3]。同時,為加強西部農村中小學建設,實施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2004年《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以實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為突破口,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逐步擴大免費發放教科書的范圍,逐步免除雜費,為寄宿學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補助。”[4]正是在上述背景下,鄉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才在全國范圍內迅速鋪展開來。
當前,我國鄉村中小學布局調整主要表現出以下四種特征。一是在方式上以撤并為主。撤并均以布局不合理、危房數量較多且生源相對不足者為重點對象,通常做法都是將生源少、辦學條件差的并入學生多、辦學條件好的學校,至于何所學校停辦、合并等,主觀人為因素十分明顯。二是在地域上以鄉鎮現有行政區劃為單位。我國傳統鄉村教育被納入到官辦體系始于清末民初的西學東漸,在西方國民教育思潮的影響下,我國的官辦小學一開始就是按國家既定行政區劃進行的,這種現象也是當前我國鄉村學校布局調整的普遍情形。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全國推行“撤區并鄉建鎮”后,由于撤并后的鄉鎮政府通常都設在交通便捷、人口集中且經濟基礎雄厚的地方,因而,學校布局調整通常都是:初中以現鄉鎮政府所在地為單位、小學以村為單位,在鄉鎮行政區劃內進行布局,調整僅在本鄉鎮之內,鄉鎮之間的學校各自獨立平行、互不合并。三是在問題解決途徑上以興建“寄宿制”學校為主。鄉村學校布局調整后,許多學生不得不到村外小學就讀,為解決上學期間的諸多困難,各地在學校布局調整時大多都采用“寄宿制”。如此以來,在入學方式上,許多學生從小學低年級就開始步入“寄宿”之旅。四是在推進上以行政力量為主。自國家實施鄉村學校布局調整以來,各地均將此視為政治任務予以落實,通常做法都是采取“成立班子,宣傳開路,現場辦公,經驗總結,全面推廣”。這種行政化的措施,雖然也會考慮學校布局本身的特點和規律,但一旦成為政府行為,盲目、偏差乃至失策便會在所難免。因為此時其顧及的已不再是學校布局本身是否科學規范的問題,而是如何按部就班、“保質足量”地予以“完成”和“落實”的問題。的確,“公共政策是自上而下地制定的”[5],鄉村學校布局調整以行政力量為主的推進方式正體現了這一點。
二、當前我國鄉村學校布局調整后果
這種國家倡導、政府行動的鄉村學校布局調整,雖然有利于減輕村舍辦學的負擔和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但也給生方和校方帶來許多問題。
就“生方”而言,一是增加了學生本身的入學困難。我國是一個山地、高原、丘陵占很大比例的國家,目前情形下,廣大學生上學本身就已十分不易。由于撤并后的學校絕大多數設在鄉鎮所在地,學校服務半徑相對過大,致使許多低齡入學兒童難以做到就近入學,也使許多兒童在本應入學的年齡段推遲入學時間。另外,小學生的年齡大多在6—12歲之間,如此年紀就離開父母獨自住校,個人日常生活全靠自理,其困難可想而知;如果出現身體不適,其困難與麻煩就更為嚴重。并且,由于長期寄宿在校,許多原本應該從事的農活,此時也不用再去從事,這對于鄉村學生勞作能力的培養也是極為欠缺的,也是一種剝離學生鄉土情節的不當舉措。二是增加了學生所在家庭的困難。撤并之前,因為小學低年級通常都設在本村,食宿均可在家解決,因此,學生花銷不大。但撤并之后,走讀的學生近的還行,遠的則至少中餐要在學校就用,即使餐費再便宜,每月亦需開銷百余元;寄宿的學生開銷就更大,諸多費用一年下來至少近千元,這對一個普通村民家庭特別是貧困山區家庭來說是不堪負重的。另外,子女自幼便在校寄宿也增加了家長對子女的精神負擔,畢竟子女年齡偏小,且生活自理能力較差,家長對子女離家寄宿的衣食住行、營養安全、性格、同伴關系處理等擔心是不言而喻的。
就“校方”而言,一是增加了合并校的管理難度與教師工作量。學生數量的劇增與寄宿規模的擴大不僅增加了教師的工作量和工作強度,也為學校管理帶來困難。教師們既要備課、上課,還得做飯并管理學生生活,一天下來許多教師累得腰酸背疼。在許多鄉鎮中心小學,絕大部分教師的日常作息時間都被喻為“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從早晨六點半起床一直到晚上備課十一二點睡覺,其超強度、超負荷的工作量超乎人們的想象。另外,由于小學生自由活動的空間和時間相對較大,在相對封閉的寄宿學校環境中,來自地域不同的學生常易滋生矛盾,人格羞辱、語言要挾、分派打架等不良現象時有發生,這也增加了校方的管理難度。二是加速惡化了被撤并學校的變遷狀況。隨著一些村小的停辦與撤并,原有學校的財產管理與利用狀況發生較大變化,其動產可能已得到相關處理,但其不動產的管理卻很不理想,大部分不是閑置廢棄就是迅速廢棄,要么就是無故被私人竊據。此外,停辦或關閉也會影響到原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致使關閉前的學校不僅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得不到應有的教育投資,而且校內和周邊的議論也使得師生不能安心教學。的確,“關閉學校是對整合該地成為社會單位的一種破壞,并會使當地居民產生強烈的心理感受:認為是該地區生命周期的一個階段或一段時期的結束”[6]。轉三、如何規避因學校布局調整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在現有情形下,調整并完善當前我國鄉村中小學校布局是必需的,因此,其問題主要不在于爭論是否需要調整,而在于要思考如何進行調整。為確保當前我國鄉村中小學布局調整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規避因學校布局調整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們有必要重視以下三個問題。
其一,明確學校布局調整的最終目的。當前我國鄉村學校布局調整在價值取向上具有“強調結果公平”和“擴張優質教育資源”兩個特征。前者看似給予了所有學生以起點公平,實則只是表面結果上的平等,而非實質上的起點平等。這有悖于我國推進全民普及義務教育的初衷,因為“單純的效率優先原則可能會妨礙到平等的實現,普及義務教育的意義更應該立足于道德認同”[7]。后者則以擴大優質辦學資源為出發點,普遍關注縣城學校勝于鄉村學校,關注中心小學勝于片小、村小,關注高中勝于初中、小學;關注縣鎮公辦高中如何拓展優質資源、擴充生源而忽視鄉村中小學為生存而奔波、分年危房改造等不良傾向。正是在上述兩種價值取向的盲目擴展下,我國許多地區才會出現將整個鄉村學校布局的調整簡單化為單純的“收縮”與“撤并”,進而使原本應該著眼改善鄉村教育結構和提高鄉村教育質量的學校布局活動異變為為少數優質學校擴充生源的行為。因此,學校布局調整應該首先考慮如何確保學生在入學起點上得到相對公平的對待,并進一步明確鄉村學校布局調整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調適完善,方便學生就近入學,促使教育均衡發展,而非簡單的撤并和壓縮。另外,鄉村學校布局調整應在確保鄉民渴望教育得到滿足、鄉村學生不因撤并學校而失學、鄉村現有教育資源不浪費的前提下進行調整。
其二,確立基于上述目的的學校布局調整原則和標準。國外有學者曾將學校布局的距離分為“物理、文化、時間”三類,并提出了關閉學校的三條標準。[8]對此,筆者認為應該堅守三條原則。一是就近入學原則。我們可將此標準從原有的以學校距離學生入校的公里來計算轉變為以學生入校就讀路程所需時間來計算。按照學生步行的時速,應該將學生入學路途所費時間不得超過一節課為準,因為路途超過40分鐘則表明,學生入校就讀的物理距離至少會超過五公里,并且,如果考慮到該生入學前起居飲食等所費時間,所費時間可能還會更長,這種情形無疑會影響到學生入學就讀的質量與效率。二是生源規模原則。如果某一人口約1500名的村落,其人口出生率在12%,且其一年級入學兒童在20人以上,那么即可確認該村校設立的必需性,即使該校設備條件再簡陋,師資力量再薄弱,也不能被撤除或停辦。因為孩提時代因奔赴其他村落入學所帶來的不僅是文化不適,還會產生生生之間的人際摩擦,繼而導致學業不良。三是“點心”式網狀結構原則。我們可以中心校為中心、以村小為點、以距離為線架構出一個整體學校布局結構,未合并的鄉應形成以鄉中心小學為核心的單網狀分布結構,已合并的鄉鎮應形成以合并前后兩地中心校為核心的雙網狀布局結構,不能人為地撤除一些偏遠地區的教學點,因為它不僅會影響當地學生的入學率,還會破壞整個“點心”式網狀結構教育功能的發揮。
其三,著手解決當前學校布局調整過程中凸顯的重點問題。當前我國鄉村學校布局調整所引發的突出問題有三個,即學生就近入學難、家長對寄宿制不放心、被撤并學校各項管理及去向不明。為此,一要保留必要的村小低年級教學點。在制訂學校布局調整和規劃方案時,我們必須從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出發,不能搞“一刀切”,要特別關注人口密度、地理環境和交通狀況三個因素對學校布局的現實制約問題。對凡在一年級入學生員數量達到一個班級規模的村落,即便采取“一師一校”或“個人包班”制,也得確保設立至少一至三年級的教學點。二要規范和完善鄉鎮中心小學寄宿制的設施及日常管理。政府應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學校也要多方籌措資金,為寄宿制提供完善的軟硬件條件。同時,學校要建立健全寄宿管理制度,有條件的學校應配備專職生活教師;無條件者則應為那些在寄宿生身上多花精力與時間的教師制訂出相應的補貼方案。三要加強被撤并后學校的規劃和利用。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相應的資產管理辦法,明晰產權,以便依法處置上述資產;同時,不管是采取何種方式,我們都要將其閑置不動產有效地利用起來,最好是能將其辦成“學校”(如農民學校、活動場所等),以發揮其教育功用。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2002[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2:9
[2]何東昌,中華人民共和國重要教育文獻:1998-2002[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888
[3]教育部關于實事求是地做好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的通知[EB/OL],(20064)6-09)[2009-05-12],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深化農村教育改革,加快農村教育發展:全國農村教育工作會議文件匯編[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136
[5]戴伊托馬斯,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M],鞠方安,吳憂,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1—2
[6]石人炳,國外關于學校布局調整的研究及其啟示示[J],比較教育研究,2004(12):37—38
[7]周浩波,教育哲學[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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