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職校教師隊伍建設初探
時間:2022-08-15 1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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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雙師型”教師發展的主要障礙
(一)“雙師型”師資隊伍數量不足
全國教育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08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數量大約為100萬人(其中專任教師有85.04萬人,兼職教師14萬左右),師生比為1:21.10,遠遠達不到發達國家1:10左右,距《教育部關于“十一五期間加強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到2010年底教師達130萬的規模,生師比達1:16的要求相距甚遠。
(二)結構不合理
教育部職成司提供的有關數據表明,截至2008年年底,全國專任教師中“雙師型”教師僅占有31.64%,同時學歷普遍偏低,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嚴重缺乏。據江西省2008教育事業統計年報,2008年全省職業高中專任教師共計13747人,其中獲博士學位只有4人,碩士學位共210人,本科以下有4802人,學歷達標率只有65%。即使現有的“雙師型”教師中,知識結構與能力結構也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當前許多從事職業學校教師是從普教系統轉行而來的(約占有36%),這些“雙師型”教師大部分從事專業理論課教學,從事實習課教學的偏少,他們的知識結構受普通教育的束縛,一時難以適應職業教育教學的特殊性要求。另一方面,從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具有較強實踐經驗和能力的兼職教師,由于長期不從事教學,導致知識的系統性與邏輯性不強。
(三)“雙師型”教師資格認定、培養標準不統一,來源較為混亂
取得“雙師型”教師資格的途徑可分三類:第一類通過參加評聘或社會考證獲得相關專業的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含行業特許的資格證書);第二類通過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師專業技能培訓獲得合格證書;第三類通過參加企業第一線本專業實際工作,或參加應用技術研究,或參加校內實踐教學設施建設或提升技術水平的設計安裝工作。其中,第三種獲得“雙師型”教師資格的途徑,有利于教師結合所從事的教學工作理論聯系實際,但實際上,目前“雙師型”教師資格獲得比例前兩種方式遠高于第三種方式。上述這幾種“雙師型”認定方式直接導致職業學校師資的總體素質不高,難以適應新時期職業教育發展的要求。
二、努力拓展高職院校法律專業雙師型教師培養的新路徑
(一)應當鼓勵教師不斷拓展自己參加社會實踐的領域
過去,雙師型教師的培養,學校較多的做法都是委派專業老師以脫產或兼職實習的方式,支持其前往公檢法等司法機關和律師事務所鍛煉學習。現實變化要求學校必須開拓教師參加社會實踐的新領域,一方面要深化和細化教師進律師事務所從事一線工作的安排,另一方面要以服務中小企業法律相關事務為主要目的委派教師到企業一線參加實務工作,且要逐步把這種社會實踐和訓練變成雙師型教師培養的主要方式。只有這樣,專業教師才能夠獲得中小企業法律事務技能,從而為培養多元選擇就業的復合型高職法律人才打下堅實的師資基礎。
(二)適時建立有高職院校特色的診所式法律教育
診所式法律教育是世紀年代美國的法學院興起的一種新型的法學教育方法其類似于實踐訓練。教師和學生共同參與到真實案件中,真實的客戶為委托人提供咨詢診斷,并為他們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診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國法學高等教育中也已存在多時,但是在高職院校的法律專業教學中并不多見。如果一旦能夠實施,其本身對實踐教學就是一個突破,同時也為教師從事法律實務工作提供了平臺,且這個平臺又是教師從事教學工作的一部分,可以說真正實現了理論實踐和教學的自然組合,是雙師型教師培養和隊伍建設最為理想的方式之一。
(三)適當加大法律專業兼職教師隊伍的建設力度
毫無疑問,高校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建設一直都是應當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從內外兩方面入手,高職法律專業教師隊伍建設也不例外。因此,學校不僅要主動經常把富有實踐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請進來,或擔任客座教授、兼職教師等,而且要更加注重聘請企業中資深法務人員擔當此類職務,或是參與日常教學,或進行專題講座,以此充實高職法學教育的內容。同時,學校還應當從經費和制度上強化此項工作的開展,且不斷理順兼職教師隊伍的日常管理,使得兼職教師從事教學工作不再是校園一日游,讓其成為學校專業教育教學的編外職工。并且還應當搭建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共同開展工作的平臺,打破傳統的兼職教師會影響專職教師工作量和收入的小農思想傳統,從而逐步建立起一支適應高職法學教育要求,素質較高,結構合理的綜合性師資隊伍。
本文作者:陳鵬悅工作單位: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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