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不僅僅是中介組織

時間:2022-03-20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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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不僅僅是中介組織

20世紀80年代后期興起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成為破解市場經濟條件下千千萬萬分散經營的農戶如何進入大市場難題的具體途徑。農業產業化經營離不開組織載體,與之相應的組織模式也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完善,初期以“公司+農戶”模式為主,逐步演變成“公司+農戶”、“公司+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會員(社員)”、“合作社+社員”、“合作社+公司+社員”等多種模式共同發展的格局。值得重視的現象是,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已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不可或缺的方面軍,其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功能正發生著積極的演變,不再是單純的中介功能,龍頭帶動功能日益增強。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在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初始模式“公司+農戶”中,公司憑借其擁有資本優勢將農業產業鏈諸環節整合起來而形成產供銷、種養加、貿工農一體化經營,一經出現,便引起了各界的高度重視,并順應歷史發展的需要而在全國迅速發展,為解決當時遇到的小農戶難以進入大市場問題做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在“公司+農戶”模式中,隨著公司市場拓展能力的提升,其輻射帶動農戶的覆蓋半徑也相應增大,公司與農戶之間缺少承擔生產組織和利益協調的中介,—些公司所需的較大數量的優質農產品原料得不到穩定供給,公司不僅難以提高其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有的甚至喪失已占有的市場。有資料顯示,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與龍頭組織有訂單合同關系的農戶不到10%,履約率不足1/3。

“公司+農戶”向“公司+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會員(社員)”演變,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模式的自我完善,其動力首先來自公司。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引入,使農業產業鏈中各利益主體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更容易成為現實。由于引入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能促進公司和農戶雙贏格局的形成,這使得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重要力量。據農業部統計,目前在全國9.4萬個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中,以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為主體的中介組織帶動型達到3.2萬個,占34%,銷售收入達到2809億元。

“公司+農戶”向“公司+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會員(社員)”轉型,由于公司與農戶之間更容易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而吸引更多農戶加入其方陣,有利于根據市場需求實現優質農產品供應基地的擴張,進而促進優勢產業帶的形成。以湖南省湘潭市為例,全市擁有偉鴻、港越、先鋒、三旺、金鑼等生豬加工企業13家,年加工能力170萬頭。全市龍頭企業創辦了74個養豬協會,占全市養豬協會總數的59%。“公司+農戶”向“公司+協會+會員”的轉型,實現了公司與農戶的雙贏:全市以養豬為主的養殖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55.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個百分點。

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僅具有中介功能,其龍頭帶動功能更是日益增強。①在眾多的“公司+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會員(社員)”的模式中,有的協會轉型為合作社,不少協會、合作社擁有自己的品牌和注冊商標,逐漸成為新的龍頭組織。②在日益興起的“合作社+社員”模式中,合作社獨立興辦加工廠、開展市場營銷業務,成為獨立的產業化龍頭組織。③在“合作社+公司+社員”模式中,合作社興辦自己的公司。

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育還很不充分。影響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育壯大、功能進一步發揮的主要因素是合作社法人地位沒有得到明確,絕大多數地區的工商部門對合作社不予登記,合作社還只能作為社團組織在民政部門登記,這不能保障合作社的正常經營活動和合法權益。筆者所知,浙江省、山東省萊陽市、湖南省益陽市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部分地方給農民專業合作社開綠燈,另辟蹊徑,允許其作為合伙企業在工商部門登記。盡管按合伙企業登記與其合作社性質不符合,但由于合作社按合伙企業登記后其正常的經營活動和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障,因而這些地方的合作社獲得長足發展。山東省萊陽市的各類專業合作社達400多個,擁有社員17萬戶,占全市22萬總農戶數的77%。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民自己的事業,所需啟動資金量不大,起步快,合作事項可根據需要由少到多逐步增加,滾雪球式發展,帶動面廣,能夠真正起到“建一個組織、興一項產業、活一地經濟、富一方百姓”的作用。應當更新合作社僅僅是中介組織的觀念和定位,正視合作社日益增強的龍頭帶動功能,把合作社作為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方面軍,像推動龍頭公司發展一樣推動合作社的發展,在世貿組織框架下給予合作社支持,加強對合作社的指導、培訓、監督,并加快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立法進程,以促進其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