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存款準備金體制進程
時間:2022-12-27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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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介紹
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機,不僅使全球金融系統出現紊亂,更將實體經濟拖人了衰退的深淵。在此背景下,中國政府果斷地扭轉宏觀調控風向——從“從緊”轉向“適度寬松”。為此,中國央行通過下調“雙率”,還有信貸控制、央票等數量型工具釋放資金供給,為拉動內需、刺激經濟提供充分的流動性。其中,存款準備金率作為貨幣政策當中數量型工具的首選,對釋放流動性有最直接的效用。如2008年9月以來,四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在控制信貸方面發揮了明顯作用。而同樣的背景下,在中國頻繁調整準備金率的同時,西方國家卻很少使用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這一工具。從西方國家的貨幣政策實踐情況看,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在20世紀90年代前一直作為信貸總量調節工具,這和中國目前的情況類似;而20世紀90年代以后,存款準備金在西方國家的信用調節功能日益減弱。以美國、法國、加拿大等國家為代表,部分西方國家首先取消了定期存款的準備要求,隨后這一做法為其他發達國家采用,目前主要發達國家的存款準備金水平已基本降為0%,大部分國家放棄使用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作為貨幣政策工具。
因此,有必要重新考察一下國外存款準備金制度的發展趨勢,并針對中國貨幣政策操作環境,回答中國降低或取消法定準備金率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本文試就以上問題進行分析。
二、國外存款準備金制度的發展趨勢
從歷史上看,中央銀行規定商業銀行按一定比率提繳存款準備金,最初是為了保持資產的流動性,加強銀行的清償力,防止連鎖性的銀行倒閉。雖然由于各國社會經濟環境不同,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具體內容并不完全相同,適用范圍也不盡相同,但根本動機是一樣,逐步發展為中央銀行控制銀行信貸、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重要工具。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全球化的發展,國際銀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新金融業務的開展,新金融產品的推出,商業銀行調度資金變得越來越容易,很多創新型金融工具可避開存款準備金政策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銀行調整法定準備金比率對貨幣供給的作用將越來越小。另外,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調控功能日益減弱。近年來,發達國家在貨幣政策中介目標選擇上日益偏重價格型指標,工具選擇上也更傾向于價格型工具,如以利率取代貨幣供應量作為貨幣政策中間目標,利率傳導作用越來越成為貨幣政策傳導的主渠道,而存款準備金工具作為典型的數量型工具只能作用于銀行機構的可貸資金量,而不能有效影響金融市場資金價格并引導資金流向。因此,這些發達國家大幅度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甚至完全取消了存款準備金要求。例如,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丹麥、瑞典等國家就已經完全取消存款準備金要求,這些取消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國家大部分都已實行通貨膨脹目標制。在這些國家,大多數商業銀行的準備金水平降低到了只與其日常清算需要相應的水平,實際上是清算的邊際需要最終決定它們的準備金水平。
與此同時,這些國家在實際實施的過程中,分別根據各自的結構特點,采取了各自不同的措施協助銀行在無指令性存款準備金要求情況下有效的管理準備金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
一是大規模的改變其他貨幣政策工具。特別是中央銀行為保持其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能力,必須保證相關的存款機構仍有在央行保持準備金負債。因此,中央銀行可能至少會要求部分存款機構通過中央銀行進行清算和金融交易,并繼續對出現透支課以罰款。
二是采取其他—些措施,以使存款機構將其不大愿意使用的貼現窗口作為減輕準備金市場壓力的安全閥。盡管如此,貨幣市場仍會劇烈波動,從而難以預測銀行系統對準備金的要求而破壞中央銀行實現理想的儲備市場的能力。
三、中國目前貨幣政策操作環境及存款準備金制度的未來發展
與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相比較,中國貨幣政策操作環境有兩個方面的根本區別:
其一,利率沒有完全市場化。2009年1月初召開的央行2009年年度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更早前國務院下發的《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中,亦表示將“增強貸款利率下浮彈性”。然而目前,中國市場各方參與者的定價能力不強,需要中央銀行加以引導。央行所規定的一定時期的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非常明確地向公眾表明了貨幣市場利率的底線,對于防止利率過度“降調”具有其他工具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二,金融體系內流動性過剩。目前,為了促進經濟持續增長,中國采取了“適度寬松”政策。這之后幾年內,中國將重新面對流動性過剩的問題。面對這樣的貨幣金融環境,我們只能選擇貨幣供應量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我們能做的就是在現有的框架下創造出有利于貨幣供應量發揮中介目標功能的貨幣調控機制。2008年來中央銀行頻繁使用存款準備金制度工具,是由中國貨幣金融制度、貨幣政策操作環境與操作框架內在決定了的。中國存款準備金制度工具在貨幣政策體系中的功能經歷了三個階段,在各個階段都基本上實現了其所賦予的功能。我們認為,基于中國經濟發展和轉型的任務和過程的長期性特征與金融體系存在較多過剩流動性的基本事實,存款準備金制度工具在一個較長時期內都將是有效的操作工具。
至于取消存款準備金制度,與國際接軌至少需要以下外部條件:外部經濟失衡問題明顯好轉,國際收支基本達到平衡,公開市場操作具有更大的靈活性;金融體系流動性過剩的局面得到明顯緩解;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存款準備金擔負的金融穩定功能下降;形成能反映市場基本供求狀況的基準利率,經濟主體對利率的敏感性提高,形成以利率為中介目標的貨幣政策框架等等。
在上述這些條件具備后,中國應及時調整存款準備金制度,使之適應變化了的經濟金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