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農村金融論文

時間:2022-08-23 05: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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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農村金融論文

一、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歷史與現存問題

1.11958-1979年的遭受挫折階段。

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農村信用社經歷了兩次下放和收回管理。1958年的和化運動,把農村信用社下放給,改為公社的信用部,由公社負責經營管理。以后又把農村信用社下放給生產大隊管理。這樣,農村信用社就失去了它的獨立性,變成公社和生產隊的小金庫,脫離了社員群眾監督。

1.21979-2000年的合作制規范階段。

1979年國務院在《關于恢復農業銀行》的通知中重申了這個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集體所有制金融組織,又是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農村信用社交給中國農業銀行領導后,在農業銀行的管理下,重新又得到了恢復和發展。1983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若干問題》明確指出:“信用社應堅持合作金融的性質”,第一次指明了農村信用社的性質。1998年11月,根據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國務院成立了整頓農村信用社工作領導小組,對農村信用社按合作制進行規范改造。

1.32000年至今的深化改革階段。

2000年7月15日,國務院同意江蘇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2000年8月,江蘇省在全國率先進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探索。截至2010年6月末,全國組建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機構1695家;不良貸款率、資本充足率、資本凈額、凈資產等主要指標均明顯改善。

2.農村信用社發展的主要問題。

2.1合作制與商業化運作模式的矛盾。

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體系中主要的合作金融組織,具有合作金融組織的共性,即農村信用社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互助原則、民主管理原則和非盈利性原則。但是由于財政、稅務、金融、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門對合作經濟沒有確立一套優惠政策措施,對農村合作金融缺乏有效的支持和保護,迫使農村信用社的經營不得不向商業化運作模式轉變,從而偏離了合作金融所要求的非盈利性原則。農村信用社因此變成了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合作金融組織”。

2.2合作制與行政管理的矛盾。

農村信用社改革一直在嘗試堅持合作制的方向。堅持合作制必須堅持民主管理原則。但是我國農村信用社是依靠行政力量進行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此外,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社存在干預現象,使農村信用社難以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農村信用社的民主管理只能流于形式。

二、農村信用社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1.加強農村經濟發展,改善農村信用社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基礎

1.1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

第一,要抓好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狠抓農田水利建設,抓緊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耕地保護和土壤改良,加大農業機械化推進力度。第二,要切實落實好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加大對農業農村投入力度。第三,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逐步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大力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和基本醫療服務水平,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盡快縮小城鄉社會事業和基礎設施差距。

1.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這要求必須加大農業結構調整力度,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一是立足本地區實際,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發展高效、優質、特色農業,把優勢農產品做大做強,增強市場競爭力,促進種植結構進一步優化。二是以規模化養殖為重點,加快優質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建設。畜牧業是實現糧食轉化增值、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

1.3轉變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方式。

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是科學發展農業的重要條件,是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要求。農業的發展必須堅持以發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農業循環經濟為方向,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農業。

2.農村信用社改革的路徑——擔保合作社模式。

2.1堅持股份制改革方向。

理論和實踐表明,我國的農村信用社的合作制原則只能流于形式,并且在農村信用社已基本走上商業化軌道的情況下,仍然繼續堅持形式上的合作制,會形成認識上和政策上的誤區,反而不利于農村信用社的發展。所以我國農村信用社必須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所有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分離,從而真正走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良性軌道。

2.2解決商業可持續發展和服務“三農”矛盾的新框架。

農村信用社改革的目的在于解決農村融資難問題,更好地服務“三農”,發展農村經濟。國際經驗表明,商業性金融與農村信貸并不矛盾,完全能夠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孟加拉格萊珉銀行等農村小額信貸銀行堅持商業化經營模式,在有效動員資金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實現了自身商業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國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必須把實現自身商業可持續發展與服務“三農”有機結合起來。在擔保合作社框架內,從貸款程序和便捷程度上看,由于擔保合作社與農戶相互信息較為對稱,比直接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更為方便。同時,農村信用社可以通過對擔保合作社業務培訓,一次性使得擔保合作社具備了開展信貸擔保業務的基本技能,擔保合作社集中本地農戶信貸需求集中辦理信貸業務,降低了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成本。此外,由于存在農戶自身財產和擔保合作社的雙重擔保,以及擔保合作社近距離與農戶接觸,更能監督農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這些都能夠降低信貸風險。規模經濟和信息對稱程度的提高導致風險的降低,為農村信用社部分讓利于農戶提供了空間。擔保合作社框架為農村信用社融入熟人社會實現商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一種新的途徑,同時也解決了商業可持續發展與服務“三農”的矛盾。

作者:孫一瀟郭彥忱單位:蘭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