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技術轉移制度分析及參照

時間:2022-05-19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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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技術轉移制度分析及參照

摘要:技術轉移體系是國家創新系統的重要組成,是溝通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間技術供需的橋梁。德國技術轉移體系具有合理的層次結構和先進的運作模式,極大地促進了德國科技成果的轉化,對于我國技術轉移體系構建具有良好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德國;技術轉移體系;借鑒

一、引言

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后,德國憑借其保留的大量科技人才和工業基礎,以及有利的國際環境,迅速實現了經濟的恢復和崛起。德國的科技水平位居世界前列,是歐洲最大的技術擁有國和出口國,其科技產出能力在世界上占據領先地位,根據《2007年德國技術能力報告》中世界市場上的重要專利產出地統計,德國是每百萬人288件,美國是245件,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的平均水平是173件。

德國國內的科研能力60%以上集中于企業,高校約占20%,科研機構所占不到20%。德國的技術能力集中度相當高,國內科技研究和發展能力30%以上集中在西門子、拜耳等7家大公司,這些大型跨國公司承擔著提高工業技術水平、開發新產品的重任。隨著科技競爭的日趨激烈和研究開發的難度加大,德國大企業間的合作日益增多,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技術轉移市場的發展。德國技術轉移市場發展的最重要推動力來自于國內的中小企業,德國工業企業中65%屬于創新型企業,服務業中這一比例也高達48%,而德國的中小企業占全部企業數量的95%,技術創新是德國中小企業的生命所在,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小企業開始加大研發的投入,德國政府出臺一系列科技政策,積極資助科技成果向中小企業轉移,推進科技制度創新和科技型風險基金的發展;強化中小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之間的合作。經過近20年的發展,德國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已經比較完善,形成了結構合理,服務水平較高的技術轉移體系。

二、德國的技術轉移體系及其主要機構

德國的技術轉移體系是建立在其科研體系基礎之上的,與科研體系的緊密聯系是其最大的特征和優勢,這是因為許多科研機構不僅從事技術創新活動而且也深入到技術轉移和推廣的工作中,弗朗霍夫協會便是此中的典型代表。其第二大優勢是技術轉移體系與廣大中小企業的合作是廣泛而深入的,德國的中小企業數量多、科技水平高,技術創新是企業戰略的重中之重,除內部研發外,尋求外部技術轉移服務是其開展技術創新的第二大途徑,德國大多數企業都接受過技術轉移服務,并且與技術轉移機構保持長期的服務關系。另外,這個體系是以各領域的科學家和工程師組成的專家團隊為人力支撐的,這是其高水準服務的首要前提。

德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主要有:德國技術轉移中心、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和弗朗霍夫協會。三者在定位和服務側重點上是有明顯的層次和分工的:德國技術轉移中心是國家級的公共技術轉移信息平臺,提供最基本的技術供需、專利等的信息查詢和簡單的咨詢服務;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是完全市場化運作的,并已在國內和國際上建立龐大的分支系統,其服務內容除了有深層次的技術咨詢、研究開發、人力培訓、國際性技術轉移外,還涉及企業管理運營方面的服務;弗朗霍夫協會則是憑借自身的物質基礎(實驗室、儀器設備等)和高校的人力和形成屬于自己的研究所,直接為德國各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和研發的服務。以下是各機構服務內容和運作方式的詳細介紹。

德國技術轉移中心

德國技術轉移中心是德國的一個全國性非盈利公共組織,它分布在德國各地,原則上每個州有一個分中心。各分中心是在各州經濟技術和交通部指導下開展工作,其運行經費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來自政府,即各州的科技基金會,另一部分來自工商協會,即各行業企業繳納的會費。中心的人員構成具有較嚴格的專業分類和配比,具有較多的高新科技領域的博士和碩士,同時聘請領域內權威人士擔任科技顧問。

中心針對企業的主要服務職能包括:

1.技術交易服務。無償為技術供需者提供中介服務,將企業和技術供需信息納入技術數據網絡,形成網上交易市場。

2.咨詢服務。負責本地區范圍內的企業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工作,為企業尋求合作伙伴,支持該地區的技術創新。

3.專利及信息服務。幫助企業查詢專利信息以及申請專利的咨詢,為企業查詢國內外的科技、經濟和科研成果等各種數據。

上述服務均為面向企業的無償服務,除此之外,分中心還擔負著本地區產業和科技發展的前瞻研究,探索對未來有深遠影響的科研課題,引導企業和科研機構的技術創新方向,并對在這方面開展科技研發的企業和機構提供各方面幫助,包括從政府部門、科技基金會和歐盟組織中為企業謀求創新資金資助。同時,組織各種形式的學術報告會和展會也是中心的一大職能。

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

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成立于1971年,是德國最大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是不依賴政府的民間機構史太白基金會的子公司。經過近40年的發展,史太白已由一個州立的技術轉移機構發展成為國際化、全方位、綜合性的技術轉移網絡。其定位于技術轉移服務組織,擔當政府、學術界與工業界的聯系平臺,從各類型顧客的需求出發,致力于技術創新全過程的各階段,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以顧客利益為中心工作的首要目標,力求向顧客提供高效、靈活、非官僚主義的服務。

史太白具有現代組織結構,總部由理事會、委員會和董事會組成,在54個國家設立了739個分中心(其中2007年新設立83個分中心),各分中心獨立核算、自由決策。史太白在全球共聘用1340名員工,項目人員2907名,各類專家教授762名,收入達1.09億歐元。

史太白的服務領域及特色:

1.咨詢服務。史太白的咨詢服務是以其強大而又完備的專家網絡為基礎,能夠根據客戶的具體需求迅捷而又彈性的做出反應,找到具體領域的專家予以咨詢。咨詢的內容和形式分為:

·一般咨詢。可提供一定時限的免費服務,通常免費時限為5個小時,此免費服務為中心創造了大量用戶,是中心實質性項目的主要機會來源。

·專家咨詢。由特定領域的專家提供服務,專家的咨詢收費標準為,教授1500馬克/日,工程師900馬克/日。

·管理咨詢。為企業進行形象、產品設計,總體戰略策劃和全面質量管理策劃等。

·評估和專家報告。對技術項目進行技術、經濟、人力資源和風險和不確定性等方面進行可行性評估。

2.研究開發。企業可以就以下內容向史太白尋求服務:新產品、新工藝和新系統的樣機開發、測試、專利申請到生產實施,還有現有工藝、程序和產品的工業技術進行優化改進等。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作為研究與企業界之間的中介,有一大批在各個領域具有真知灼見的專家,可以直接向企業提供第一手的高新技術,協助企業完成技術創新。有的情況下史太白也會針對客戶的研發需求,安排客戶與研究院所和工業合伙人的合作,這完成得益于史太白與高校、科研機構的緊密聯系。

3.國際技術轉移。向各分中心顧客提供國內外技術項目信息,構建跨區域、國界的國際技術轉移平臺,目前史太白已在54個國家設立了739個分中心。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最重要的作用是向中小企業提供幫助,使它們能夠成功地進入未來有增長前景的市場,如亞洲或美國。史太白中心既與金融上可靠的風險協作合伙人保持聯系,也與前沿研究和商務機構的國際網絡建立聯系。

4.人力培訓。為企業提供前沿技術的專業知識和成功管理戰略的培訓,培訓的方式主要有:舉辦技術或商務課題研討會;舉辦信息對話,通報最新的關鍵技術;對企業人員進行在職培訓,提升技術專家和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課堂培訓,1998年成立了柏林史太白大學,宗旨是培養具有創新理念并有較強實戰能力的工商管理人才。特色在于學術界與工業界之間技術工藝與科學知識的相互結合與轉移。

弗朗霍夫協會

弗朗霍夫協會是德國最大的科研機構,共有員工12000人,年度預算超過10億歐元。1949年由德國聯邦政府設立,目前已經成為半官方半企業的全球性應用科學研究推廣機構,分布在德國40多個地區,擁有58個研究所。協會不隸屬于政府或其他部門,為獨立的法人團體,具有現代的組織結構,組織層級由高到低有會員大會、理事會、執行委員會和高層管理者會議。協會的科研經費有70%來自企業和政府委托項目的收入,30%為政府負擔。

協會致力于應用研究領域的技術開發,為中小企業及政府部門提供合同式的科研服務,通過改進技術能力和生產工藝,加強其工業伙伴的競爭力。協會有以下8個研究領域:信息、通訊、生命科學、微電子、表面技術、光子、制造和材料。所提供的服務有: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和引進;舊有制造技術和生產流程的改進;各種形式的與技術相關的咨詢,包括技術的信息和數據、市場調查和可行性研究、質量和安全評估等。

研究所是研發項目的具體實施單位,設立于各地的大學之中,在大學中選聘各研究領域的知名教授擔任所長和技術骨干,負責研究所的研發工作。其中有40%員工為高校的在讀博士和碩士,學生員工在專家和教授的指導下工作,其工作時間長、報酬低,大大降低了研究所的人力開支,同時也使得學生們能突破大學資源的限制,通過實際課題的鍛煉提高自身的研發能力。

弗朗霍夫與史太白在研發服務的最大區別在于:史太白更多的是安排企業客戶與科研機構進行研發合作,或直接將客戶的需求委托給科研機構;而弗朗霍夫則是憑借自身的物質基礎(實驗室、儀器設備等)和高校的人力和形成屬于自己的研究所,來攻克研發課題。所以,弗朗霍夫擁有大量的技術專利。

三、對于發展我國技術轉移體系的借鑒意義

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才開始發展科技中介和技術轉移,經過近20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形成了自己的技術轉移體系,但從服務科技成果轉化發揮的作用來看,仍遠遠落后于德國這樣的發達國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國技術轉移體系的構建存在較多不合理之處。目前,我國技術轉移機構大體有以下幾類:

第一,國家級常設技術市場。由科技部和各地市政府及其科技部門成立,大多采用會員制組建方式,以上海技術交易所、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為代表。

第二,國家技術轉移中心。由發改委、教育部與地方高校或科研機構聯合成立,以地方高校或科研院所為依托,整合科技、人力、科研設施等資源,推動本單位科技成果向社會轉移,以中科院國家技術轉移中心、清華大學國家技術轉移中心為代表。

第三,并不以技術轉移業務為主業的兼營機構。主要為技術產權交易所,技術的產權交易方式近年來開始在我國興起,將技術市場和產權市場融合在一起,為科技型初創企業以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提供融資市場,并為創業資本提供了退出市場。

第四,綜合型網絡服務平臺。以上海市為例,主要有上海研發公共服務平臺、上海國際技術轉移信息服務平臺和上海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比之德國的技術轉移體系,我國技術轉移體系機構種類繁多,但各機構規模小,結構松散,彼此間缺乏聯系,難以形成網絡化調配能力。作為溝通科研機構與企業間的橋梁,我國技術轉移機構與二者的聯系不夠緊密,首先無法融入高校和科研機構,發掘其人力和科研能力,只是停留于其即有的科研成果,我國雖然也依托高校設立了國家技術轉移中心,但此中心目前只擔負高校技術成果向社會推介的職能,無法真正利用高校科研資源,承擔企業的技術需求課題;同時,我國廣大企業包括科技型企業,尚未真正了解和熟悉技術市場,無法很好利用技術市場來開展技術創新。另外,各機構間雖有合作關系,互通供需信息,但只有建立起統一的技術信息服務平臺,才能從根本上提高市場效率。

我國技術轉移體系的低效現狀并不能完全歸因于其自身,這與我國的科研體系和社會經濟結構有關。例如,科研院所依靠國家撥款開展研發活動,其科研成果應當歸屬國家,科研人員并沒有所有權,即使實現技術轉移也只是為國家和單位謀利,個人只會因為在科研活動中所做的貢獻而獲獎勵,而較少通過促成技術轉移而獲得獎勵,所以科研人員不存在促進技術轉移的激勵因素。然而,德國的弗朗霍夫協會以其特有的研究所形式,使得其研究成果歸屬于研究所,研究所便可將其成果支配給企業。目前,我國技術轉移體系市場化步伐太快,政府未能在整個體系中起到很好的調控作用,而德國的技術轉移體系,即有非營利性的德國技術轉移中心作為全國性公共服務平臺和完全市場化運作的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又有半官方半市場形式的弗朗霍夫協會,這對于我國技術轉移體系的構建是個很好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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