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區域規劃問題

時間:2022-03-08 0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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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區域規劃問題

一、我國區域規劃的發展歷程

我國區域規劃工作始于20世紀50年代,早期的區域規劃目的是為了搞好工業的合理布局,落實國民經濟的長遠計劃,使城市規劃有充分的依據。80年代,國家相繼開展了全國性、跨省區和地區性的規劃工作,如完成了《全國國土總體規劃綱要》;完成了攀西六盤水地區、湘贛粵交界地區、晉陜蒙接壤地區、烏江干流沿岸地區、金沙江下游地區等跨省區區域規劃工作;在京津唐地區、吉林省松花湖地區、湖北省宜昌地區、浙江省寧波地區、內蒙古呼倫貝爾盟、黑龍江省、安徽省皖北地區、福建省湄州灣地區等開展了區域規劃工作。自1992年起,我國計劃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就是以經濟的自然聯系和資源、區位優勢互補為主導的、跨省區的區域經濟工作開始起步,跨省區的區域經濟逐步發育、發展成為國民經濟體系中的一個重要層次。在進入新世紀后,在經濟全球化和新經濟背景下,區域規劃又涌現出一些新的規劃思想和理念,例如在協調不同利益集團時倡導的管治理念,以及在全球經濟整合背景下區域規劃中涌現出的新區域主義思想、可持續發展的思想。

二、我國區域規劃的發展態勢

20世紀90年代初,在全國范圍內出現了編制多層次區域規劃的高潮,但是由于國土規劃尚未通過立法取得應有的法定地位,不具有權威性和約束力,因此難以發揮其應有作用。

1989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規定:“全國和各省、直轄市都要編制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設市城市和縣城的總體規劃應有包括市和縣的行政區域的城鎮體系規劃”。由于確立了城鎮體系規劃的法律地位,使得在國土規劃衰變后,城鎮體系規劃仍然在區域規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我國加速城市化進、提升大城市競爭力的背景下,以都市區規劃、都市圈規劃和城鎮密集區規劃為代表的新型區域規劃正在不斷興起。

經濟全球化所造成的競爭給每個地域單元帶來了機遇與挑戰并存的發展空間。為了確保各自的競爭優勢,強化區域的聯合就成為各級政治權力機構和經濟發展機構的主動要求。新背景下的區域規劃已不僅僅局限于解決區域內部的具體問題,而更加具有增強區域自身競爭力以獲取更多發展機會的內容。

經濟的網絡化及迅速發展的交通、技術體系支撐,城鎮發展的日益區域化、區域發展的日益城鎮化、城鄉一體化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各地區空間演變的主導趨勢,由此帶來了對區域整體發展、城鄉協調發展、生態共存共生、設施共享共建等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區域規劃日益凸現出其在區域資源整合和配置方面巨大的價值和優勢。

三、現階段我國區域規劃編制和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在經濟全球化和新經濟以及我國城市化進程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我國區域規劃應如何應對的關鍵在于對現有區域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當前我國區域規劃面臨的中心問題是,如何在新形勢下對傳統區域規劃的體制、理念、內容和方法進行系統的改革和創新,使其更能適應我國區域和城市的經濟發展需要。

在我國城市規劃編制體系中,區域規劃位于城市總體規劃范圍之上,對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提供指導和依據。在全球競爭的背景下,城市競爭已經不是單一的城市間的競爭,而是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的與其周邊城鎮共同構成的城市區域或城市集團的競爭。近年來,我國也涌現出各種城市區域的規劃,例如廣州、南京等城市相繼編制了都市區規劃,在江蘇省城鎮體系規劃中提出了南京、蘇錫常和徐州三大都市圈規劃,浙江城鎮體系規劃中提出了杭嘉湖紹、溫臺、寧舟等城市群規劃。

但是,目前開展的各類城市區域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之間存在許多矛盾和銜接上的錯位。首先,城市區域規劃的區域范圍和城市總體規劃的范圍是有區別的,這就成為區域規劃可操作性的一大障礙。其次,各類城市區域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關系不清,各類城市區域規劃的任務和重點不夠明晰,有的重在提供城市的宏觀戰略,有的側重于城市的空間結構框架,有的強調中心城市的發展,有的則側重各城鎮之間的關系。

四、區域規劃改革的幾點思路

(一)以立法為突破,確立區域規劃的法律地位

在今后我國區域規劃的改革中,首要任務不是編制規劃,而是通過立法,明確區域規劃與現有各類規劃之間的關系,確立區域規劃的權威性和法律地位,確保區域規劃的實施,發揮其對下一層次規劃的指導意義。

(二)以城鎮密集區、城鎮群、都市圈發展規劃為依托,以各部門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為基礎,建構區域規劃體系

在我國,區域規劃被分割成各種類型的規劃,在體制上實行的是多重管理。我國目前的規劃編制體系中,城鎮密集地區規劃、城市群規劃、都市圈發展規劃作為綜合性規劃,在其編制目的、內容和管理上,最接近于區域規劃。因此,依托城鎮密集區規劃、城鎮群規劃以及都市圈規劃,充分吸納各行業和部門規劃的成果并進行提升和補充、完善,從而建立起由區域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構成的區域規劃體系。

(三)規劃理念的創新

1.比較與競爭

在傳統規劃中比較重視對城市和區域發展中比較優勢的分析,但在市場化和全球化的驅動下,城市間、區域間、國家間的競爭加劇,因此更加關注競爭優勢。能否形成競爭優勢,關鍵是人的因素。而以往在分析比較優勢時多側重于靜態的物質資源,對作為重要生產要素的資金、人才、技術、信息等人文資源往往分析不夠。

2.彈性和剛性

在計劃經濟下形成的區域規劃多屬指令性,剛性的規劃,對生產力的空間布局,人口居住的空間轉移,城鄉建設的空間發展和功能定位,都是剛性規定,顯然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可變性和靈活性。由于大量不確定因素的存在,對區域內城鄉社會經濟發展的空間安排需要有一定的彈性。但是,為了克服市場經濟的不理性并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人居環境和旅游環境,也必須對區域內嚴格劃定的禁止開發區域和限制開發區域進行剛性的約束。同時,可以確定有選擇的引導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這兩種區域可留有程度不同的有較多回旋余地的彈性發展空間。

3.協調與整合

區域規劃的核心任務是搞好區域空間的綜合協調,包括與經濟社會發展有關的城鄉建設、各類開發區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空間布局協

調,以及開發建設布局與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整治的協調,同時還包括不同行政區域之間、區域內城鎮之間和城鄉之間的相互協調。綜合協調涉及到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利益矛盾,國家利益、地方利益、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之間的矛盾,也會涉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之間的矛盾,此外,不少區域規劃在協調方面還存在明顯的不足,沒有充分地與利益沖突各方進行協調商議,由此導致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困難重重,得不到充分的實施。

4.溝通與管治要使區域規劃真正成為指導地區開發建設的行動綱領,必須重視公共參與。在規劃的過程中,應廣泛吸取代表各種R6北方經濟·2008年第2期利益的政府有關部門、非政府組織(社團、公司)以及企業家、專家學者等各方面的意見,加強彼此間的溝通和聯系,共同尋求解決區域規劃中各種利益沖突的有效途徑。新的區域規劃要求由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力量之間進行磨合、平衡,轉向雙向互求互動、協商型規劃。在西方國家被稱為“非正式規劃”,即利用咨詢、討論、談判、交流、參與等措施,在正式的規劃途徑之外,開辟出一種不完全是官方意見交流和協商行動的渠道,通過制定公平準則,建立公開的規劃體系,廣泛吸收各種利益集團參與規劃的全過程。這種重視非政府組織作用的協調方法和途徑也被稱為“管治”。這一點對于我國傳統區域規劃編制思維的改造是有重要意義的,雖然這個過程可能意味著大量時間和精力的耗費,但卻是使區域規劃從圖紙走向現實的重要保障,這種協商型規劃可以處理包括經濟結構的調整、就業市場的開拓、環境污染的治理以及土地資源的需求、開敞空間的建設和區域基礎設施共享等問題。

5.虛調控和實調控

傳統區域規劃的效果低下而難以對區域發展起到真正調控和引導作用。區域規劃是一種以空間資源的分配為主要調控手段的地域空間規劃,即制定“空間準入”法則,實施“空間管制”,是實現區域規劃由虛調控型規劃向實調控型規劃的關鍵砝碼。

6.目標和過程

相比于其他類型的規劃,區域規劃更具有宏觀性、長遠性、戰略性。因此,怎樣將區域規劃的種種“終極合理目標”轉化為可實施的“行動過程”,關系到區域規劃實施的成敗。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強化對實施步驟、實施措施的研究,而這正是我們以前忽略的問題?!翱臻g管制”是一種實現由目標過程的措施,而通過區域建設資金的分配或政策傾斜、基礎設施的建設引導等,也是實施區域規劃的重要手段,這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