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消費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09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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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消費研究論文

摘要:可持續消費是近年來國內外理論界研究的熱點,本文從可持續消費的涵義、整體性研究及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三方面對已有文獻進行回顧,并對其研究現狀進行評析,在此基礎上對今后我國可持續消費研究進行了展望。

關鍵詞:可持續消費;消費行為;行為干預;行為改變

可持續消費一經提出,便受到學者的廣泛關注,成為學術界探討的熱門話題。多年來,國外可持續消費研究發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在我國,可持續消費研究卻陷入瓶頸,進展緩慢。為便于國內學者學習、借鑒,對可持續消費研究進行整理與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一、可持續消費的涵義

聯合國環境署(1994)將可持續消費定義為:“提供服務以及相關產品以滿足人類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質量,同時使自然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最少,從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依據上述定義,Heiskanen與Pantzar(1997)將可持續消費界定為:“一種滿足當代人的需要而不損害子孫后代需要的消費活動”。2001年聯合國環境署再次對可持續消費進行解釋,認為可持續消費涵蓋了為滿足生命的基本需求,保證人類各個世代的持續發展,同時減少環境破壞對人類健康的危害等目標所必需的具有可持續特征的一系列目標和手段。俞海山(2001)將可持續消費理解為:既能滿足當代人消費發展需要而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消費發展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消費。綜合以上學者的觀點可看出,盡管學者們研究的視角、側重點不同,但均共同體現了可持續消費堅持代際、代內公平的核心原則。同時,也反映出可持續消費包括了可持續生產消費與可持續生活消費兩個方面的重要思想。可持續消費研討會(1994)指出,可持續消費連接著從原料提取、預處理、制造、產品生命周期到影響產品購買、使用、最終處置諸因素等環節中的所有組成部分,而其中每一個環節又對環境存在多方面的影響,所以不能孤立地理解和對待可持續消費。由此可見,可持續生產消費與可持續生活消費是可持續消費密不可分的兩個組成部分,只單一地實現任何一部分都無法最終實現可持續消費。但由于兩者消費主體的不同,在消費的行為方式、影響因素等方面必然存在差異。具體來講,可持續生產消費以企業、社會團體為消費主體;而可持續生活消費多以個人或家庭進行。因而,可持續消費研究不僅要從整體角度進行,對可持續生產消費與可持續生活消費開展獨立的研究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整體視角的可持續消費研究

受“可持續消費研討會”中反對孤立、割裂可持續消費各環節提議的影響,學者們對可持續消費的研究始于整體性探索。此類研究以分析全球不可持續消費的原因,探索可持續消費的實現途徑為主要研究內容。2003年在加拿大召開的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學者們全面分析了全球資源危機的原因指出,人口的快速增長只是環境惡化的部分原因,北部發達國家公民對資源的過度消費及發展中國家對資源需求的增長同樣對全球資源危機產生重大影響。Pfincen(2003)與Fuchs&Lorek(2005)在對可持續消費的內涵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可通過提高消費效率與轉變消費模式、降低消費水平兩種途徑推進可持續消費。Fuchs&Lorek在研究中發現,提高消費效率所減少的資源消費量很容易為人口的增長以及因消費欲望膨脹而導致的消費需求總量的增長所抵消,只有轉變消費模式,控制消費水平才是實現可持續消費的根本途徑。并據此對可持續消費進行了分類,將前者視為弱可持續消費,而后者則屬強可持續消費。相較于國外研究,國內對可持續消費的整體性研究更多的是從宏觀層面與經濟學角度探討可持續消費模式的特征、影響因素以及可持續消費模式的構建路徑。如,張軍蓮(2007)指出,實現可持續消費模式必須在樹立可持續消費觀念的同時加強制度創新,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同年,陳然從經濟學角度探討了可持續消費的動機,認為消費者個體的內源動機(物質需要、精神需要與生態需要)和外源動機(生產、政府作用、技術與社會因素)相互作用、共同激發可持續消費。

盡管整體視角下可持續消費的研究、實踐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可持續消費治理進展緩慢,全球資源的消費量在可持續消費治理期間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持續上升(Manoochehri(2002)、Bar-ber(2003))。這些數據再次說明了單純整體性研究的不足。當然,治理重點集中于弱可持續消費也是難以取得顯著治理成效的重要原因。根據Fuchs&Lorek的觀點,研究可持續消費模式及其轉變途徑是當前的首要任務,但鑒于消費模式自身的特性——人們消費行為的規范與行為運作機制、規律的體現,對可持續消費模式的研究必然以可持續消費的行為研究為起點。三、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

可持續消費行為涉及消費者對產品、服務與實踐的獲取、使用及處理活動。這一定義與楊家棟、秦興方對狹義可持續消費界定的內涵基本一致,即包含可持續商品、勞務和公共產品的消費。這就說明了可持續消費行為不僅僅是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還反映了消費者對資源的消費行為、家庭管理行為及生活方式的選擇,也就是個人或家庭的可持續生活消費行為。因此,凡是具有保護自然,減少污染,節約資源,重復使用,多次利用,綠色生活,環保選購特征的消費行為都是可持續消費行為。

(一)家庭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家庭是可持續消費行為的主體之一,JaequieBurgess(2003)指出:“在過去的一個世紀里,家庭業已作為購買各種商品的重要場所發揮著作用。”家庭是人類消費行為影響環境、資源的核心社會單元(Mettewier)。鑒于此重要地位,國外學者將家庭作為獨立的研究單位,對其開展了一系列的研究。Blacketal(1995)將規范激勵理論應用于家庭能源消費行為的實證研究中,發現個體規范對能源消費行為有重要影響。同年,Boldero&Jenniferetal以家庭中報紙回收利用的行為為例,應用計劃行為理論開展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對回收利用報紙這一行為的態度及回收的便利性是家庭成員考慮是否回收再次利用報紙的重要因素。除以上實證研究外,定性研究也取得了諸多成果。如,FayeDuchin&RensselaerPolytechnic(2003)認為家庭類型是家庭生活方式、消費行為選擇的重要因素,并提出了依據社會階層、家庭收入水平及消費類別對家庭類型進行進一步劃分的觀點。FritzRe—usswig&HermanLotze—Campen從家庭生命周期理論出發,指出家庭具有不穩定性,這種不穩定性是家庭消費行為變化的重要推動力量。因此,記錄家庭的變化過程,明確家庭成員的變化是分析家庭可持續消費行為的重要方法。2004年,Ya—suhiroFukushima等學者則提倡通過建立家庭環境管理系統,幫助家庭成員管理零散、復雜的消費行為環境信息,提高可持續消費行為的發生率。

(二)個體消費者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個體作為可持續生活消費的另一個主體,在家庭消費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而,無論是進行個體或家庭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個體的消費行為動機都成為研究的主要內容。在定性研究方面,國內外學者的研究視角均存在較大的差異。如,Hansen&Schrader(1997)消費倫理視角的研究,Laird(1999)消費觀念傳播渠道的研究以及Yas-minvallKasteren(2007)社會文化角度的研究等等。而國內學者則多是將消費者教育、經濟激勵因素以及消費者個體的自我控制和自我調節視為轉變消費者不可持續消費行為的關鍵因素。時至今日,學者們尚未在定性研究方面取得較為統一的研究結論。而反觀可持續消費行為的實證研究則大多以消費者行為理論為研究基礎。

Hopper&Nielsen(1991)與ViningandEbreo(1992)在對回收利用行為進行實證研究中發現,個人規范對這一行為產生重要的影響,規范激勵理論可以有效解釋回收利用行為。Bamberg&Schmidt(2003)也發現,個人規范對可持續消費行為的影響同樣存在于個人轎車的使用選擇中。Bagozzi,R.P.&Dabholkar,P.A.(1994)應用方法目的鏈理論對循環利用行為進行解釋,發現行為目標是影響行為的重要因素。Sparks,P&Shepherd,R.(1992)、Heath,Y&Gifford,R.(2002)先后應用計劃行為理論對綠色消費行為與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行為進行實證研究。結果表明,行為態度與知覺行為控制因素可以有效地預測上述行為。除以上行為外,計劃行為理論對能源消費、節約用水與道德投資行為同樣具有良好的解釋、預測能力(Staats&Wall(2003))。根據計劃行為理論,IrisVermeir&WimVerbeke(2007)通過實驗方式研究消費者可持續食品消費行為發現,控制形成態度、主觀規范及知覺行為控制的突顯信念,對提高可持續食品的消費行為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從上述研究回顧可以看出,由于不同行為理論研究的側重點不盡相同,一些學者偏向于將可持續消費行為的變化歸因于內部特征變量(個體規范、態度等),另外一些則認為由于個體不能脫離社會而孤立存在,參照群體、外部機會與資源等因素同樣影響著消費者的可持續消費行為。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2002年,Bagozzi等學者提出了融合內部特征與外部環境因素(社會規范、組織約束)的消費者行為整合模型,但是由于該模型結構過于復雜,測量變量眾多,至今鮮少應用于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

四、小結與展望

從文獻回顧中可看到,可持續消費研究的分歧主要存在于概念的界定與可持續消費行為影響因素的研究兩方面。當然,這一現象說明更進一步的研究仍有待開展,但同時,也是國外可持續消費研究不斷深入的體現。為跟上國外的研究步伐,突破國內可持續消費研究瓶頸,筆者認為,未來國內可持續消費研究可從以下幾方面人手:

(一)從消費者行為理論出發,加強對可持續消費行為的實證研究。就目前情況而言,國外對可持續消費行為的關注已愈加明顯,可持續消費行為影響因素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未取得一致的結論。在國內,以消費者行為理論角度開展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不僅可以彌補當前國內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還很缺乏,研究方法過于單一的現狀,豐富研究方法,也是對全球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的支持。

(二)開展行為干預研究,以實驗研究為主要研究方法。自可持續消費觀念提出以后,全球各國頒布的干預政策層出不窮,但并沒有產生明顯的效果。這是由于以往的干預因素大多源于理性選擇理論,單純地從消費者的成本、收益角度思考問題。為解釋這一問題,一方面,需要繼續開展可持續消費行為影響因素研究,對干預因素進行質量控制;另一方面,則需要通過實驗研究檢驗干預辦法有效性。

(三)開展可持續消費行為改變研究,轉變不可持續消費行為。當前,國外可持續消費行為研究主要集中于對影響因素的探討,但必須明確的是,轉變不可持續消費行為才是研究的最終目的。近年來,國外學者已認識到了研究的不足,開始關注行為改變。實際上,在國家可持續消費政策、法律的制定過程中,諸如社會學習理論、說服理論等行為改變理論已經得到了潛在的應用,但系統、規范的研究尚未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