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論文:質疑衛興華教授之六

時間:2022-10-10 0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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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論文:質疑衛興華教授之六

興華教授認為私營經濟中存在剝削,為了說明問題還引證了劉少奇關于剝削是事實,剝削有功的一段話。他還評論道,剝削有功的提法“不大科學”,“如果將剝削有功換成剝削合法就比較恰當了”。我以為,他的引證、評價和修改建議都是有問題的。

衛興華教授引證劉少奇的話能否說明今天的私營經濟存在剝削呢?我看不能。我以為,這樣的引證脫離了當時的歷史條件,所以是不正確的。引證者也知道,劉少奇這段話是在新民主主義時期講的。那時候,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還未進行社會主義改造,資本家經營的企業是從舊社會延續下來的,是真正的資本主義企業,他們的財產是從勞動者身上剝削來的,那里真的存在剝削。但是,在面臨社會主義改造的時候他們仍然維持著正常生產,對于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確實是有功的,所以說劉少奇說得是正確的。但是,用他那段話指導今天的現實就是不正確的了。我們在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以后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資本家的財產被剝奪了,資本主義經濟被消滅了。現在的私營經濟都是在改革開放以后發展起來的,他們是從小小的紐扣做起的,有的是從兒童玩具做起的,有的還是從修拉鏈、修鞋開始的,他們的財產是經過經營勞動一點一滴積累起來的。他們和新民主義革命階段私營經濟的性質是根本不同的,怎么能用那時候的認識指導今天的現實,怎么能用對待資本家的眼光看待今天的私營業主呢?

馬克思、劉少奇、鄧小平等等革命領袖都談論過剝削問題,但是他們分別是從不同的歷史條件出發的,針對的問題也不同。他們有一個共同特點,這就是他們都沒有經歷過比較發展了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活經驗,可以說他們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是否存在剝削的問題,都沒有做過充分和系統的論述。社會主義社會是否存在剝削,這是需要研究的問題,并不是引證前人的話就能解決的。前人的認識可以作為我們研究問題的指導,但是不能代替我們的研究,不能作為我們研究問題的出發點,或者最終的結論。要認識現實,就應當從現實出發,通過分析研究得出符合現實的結論,用前人的認識代替我們的研究是不可能得出科學的結論的。

衛興華教授對劉少奇講話的評價是不科學的,讓他修改說法也是不必要的。

劉少奇作為無產階級革命家出生入死,從事革命斗爭幾十年,目的就是要消滅剝削制度,他怎么可能會說剝削有功呢?可見,他所說的“剝削”是有特定含義的,對于我們來說重要的是要認清他的說法的特定含義。其實,對于這一點衛興華教授是很清楚的,比如他說“民族資本家雖有剝削,但在發展生產力,繁榮經濟,擴大就業,增加稅收等方面起了積極作用,做了貢獻,從這方面說其‘有功’是可以的。”其實,劉少奇所說的有功指的就是這方面。劉少奇當時主要是從政策的角度考慮問題的,他并不是要做理論文章,語言概念都弄得周密嚴謹,也不可能象我們后人那樣有了那么豐富的政治經驗,說話辦事都很事故,要提妨著“‘左’的勢力”搞文字獄,這或許正是他的坦誠可愛之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表達方式,中國語言當中又有“指代”這一說法,只要沒有文字獄式的有意歪曲,那樣說有何不可呢?但是,即使要修改他的說法的話也不能象衛興華教授所說的那樣把“剝削有功”改成“剝削合法”。要注意,那是在新民主主義階段,資本家的剝削怎么能說是合法的呢?如果說那時資本家的剝削是合法的,那么如何解釋后來的社會主義改造呢,如果那時資本家的剝削合法,那是不是說后來的社會主義改造違法了呢?如果那樣改的話,那劉少奇就不是冤死在之手了,那可能就與人民為敵而自取滅亡了。我想,多虧劉少奇沒有聽信衛興華教授的話,否則,如果按照衛興華教授的意見把“剝削有功”改成“剝削合法”的話,那問題可真的就是很嚴重的了!

說剝削合法,這里有兩方面問題需要搞清楚,一是現實中是否存在剝削,二是說明剝削是否合法。對于前者我們做過說明,這里不再重復;對于后者我主張應當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決定剝削是否合法,這是現代人自己的事情,法律是人民制定的,人民說它合法,它就合法,說它不合法,它就不合法,為什么非要讓前人為我們說話(做主)呢?作為學術研究,衛興華教授如果需要“剝削合法”這樣的話的話,自己完全可以證明,但是衛興華教授為什么自己不去證明,而非要到前人那里找根據呢?當然,如果前人聰明,真的說過這樣的話,作為我們研究問題的參考也不是一件壞事,但是前人沒說,你非得讓他說,讓他說出我們今人需要的話,那不是強人所難嗎?在新民主主義階段說剝削合法,它合的是那家的法,是無產階級的法,還是資產階級的法?劉少奇怎么好說這個話呢?依我看,如果實在需要的話就再往前找,也別難為劉少奇了,中國文明幾千年,出了那么多“家”和“子”,難道還愁找不出“剝削合法”這么幾個字!用上現代方式,上電腦上先找到春秋時期的文獻,打上關鍵詞,然后按全面搜索鍵,我看輕松就能做到。實在不行的話,就再往前找,上甲骨文里去找,找兩個形狀有點相似而未被人們認識的字就把它解釋成“剝削合法”,我看沒準就行!前些時候,人們在想脫貧致富的時候不是從孔子那里找到根據了么(說孔子有致富思想)!多少年來,我們一貫倡導實事求是的原則,還做過專門的解釋,但是實際上人們,尤其理論家們往往都不做“求”的功夫,都是從前人那里找根據,這也許是中國人的一種思維習慣吧?

其實,從今天的角度看劉少奇的講話僅僅具有歷史的意義了。他是根據當時的條件講的,不是指我們今天的實際,他完全不必、也不可能按照今人的需要去講什么,或改什么。今天的現實和新民主主義時期已經有了根本的不同,我們今天不能指望用他的講話說明什么。要認識現實,最重要的是要從今天的現實出發。劉少奇的講話豈可如此引證?豈可如此評價?豈可如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