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書簡藝術特色
時間:2022-06-01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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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牘本為古代的應用文體,使書牘成為文學性很強的短篇散文體裁,是韓愈對古代散文藝術發展的重大貢獻。錢穆就說:“以書牘運入文學,在漢時特太史公始創之。……而后來嗣響,仍少佳構。必待韓公出,而后書牘一體始成短篇散文中極精妙之作品。寫情說理,辨事論學,宏纖俱納,歌哭兼存,而后人生之百端萬狀,怪奇尋常,盡可容入一短札中,而以隨意抒寫之筆調表出之。……此實為韓公創新散文體之一絕大貢獻。”①歐陽修復興古文,為文學韓處多,書牘亦為其實行散新的重要文體。其內容之海涵地負,功用之多種多樣,修辭策略之常中有變,均可與韓愈、柳宗元同論。再者,歐公作書作簡,一如作其他文字,總愛反復斟酌、修改②,故其書簡有藝術性的確不少。歐公一生所作散體書簡甚多,今存亦不在少數。僅《歐陽修全集》③中的《居士集》就收有10通,《居士外集》收有46通(《代曾參答弟子書》除外),《書簡》十卷收有471通,又有《補佚》輯得20通。總共547通④。加上去年日本九州大學東英壽教授發現的96通,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歐公散體書簡就有643通之多。東英壽的發現,無疑會給歐陽修散文研究、特別是書牘研究增添新的內容,但其意義遠不止于此。在我看來,至少在三方面對中國學者研究歐陽修深有啟發。
一是促使我們思考整理歐陽修文集以何種本子為底本。東英壽所發現的96通書簡,全部出于日本天理大學附屬天理圖書館收藏的《歐陽文忠公集》的《書簡》(共十卷)。據他考證,這個被日本指定為“國寶”(1952年)的“天理本”,有正文153卷和附錄5卷,后人補寫的內容不超過23卷。“是基于周必大原刻本刊行的周綸(周必大之子)修訂本,周必大的原刻本《歐陽文忠公集》于慶元二年(1196)刊行,周綸修訂的工作則大約在十年后的開禧年間完成。”①他拿天理本《歐陽文忠公集》和北京圖書館收藏的南宋慶元二年周必大刻本《歐陽文忠公集》(共有25卷配明抄本)以及日本宮內廳收藏的另一種宋版《歐陽文忠公集》(僅存69卷)作對比,發現天理本《歐陽文忠公集》所收《書簡》較其他版本歐集多出96通。考慮到周必大刻本最能體現歐陽修編集的意圖,周綸修訂本基于周必大刻本補充的文獻最為豐富、可靠,今日整理歐陽修全集,當以天理本《歐陽文忠公集》為底本。像《四部叢刊》本《歐陽文忠公集》(號稱元刊本,實為以明代內府本為底本的版本)、歐陽修二十七代孫歐陽衡于嘉慶二十四年編纂的《歐陽文忠公全集》②,似乎不宜作為整理歐陽修全集的底本。二是東英壽的發現揭露了歐陽修文集版本變異的一個重要現象,使歐學研究者想到一些問題。比如人們會問:周綸修訂本多出的96通書簡,周必大及其編纂班子見到過沒有?未見到好說,如果見到過為何棄而不用?如果全是周綸補充進去的,其材料是否全部來自歐陽棐編纂的家傳本歐公文集呢?人們更會問:為什么周綸以后的歐陽修文集編纂者或刊刻者沒有收入這96通書簡?三是通過了解96通書簡的內容,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到歐公書簡在研究歐學中的重要作用。96通書簡內容豐富、具體,真實記述了歐公逝世前10多年方方面面的情況(包括為學、為文、著作整理、社會交往、日常生活、身體狀況、晚年心境等),為歐學研究提供了新的第一手材料。如著作整理方面,有學者因歐陽修手定《居士集》收有其《集古錄自序》,而推斷《集古錄跋尾》在歐陽修生前已編定。今96通書簡中第45通《與蔡忠惠公》言“前日承惠李邕碑,字畫誠佳,輒已入錄”,第61通《答張仲通》言“碑文極煩費”,“貴成集錄,為助之惠不細矣”,第51通《與蔡忠惠公》言“方詮次《集古錄》”,實可佐證其說。又如論文,不但有論及他人之文者,還有歐公自道其詩文寫作情況、傳播情況以及請人修改文章或批評他人擅改其文的書簡。邵博《邵氏聞見后錄》卷二十一謂“歐陽公作《文正神道碑》云:‘呂公復相,公亦再起被用,于是二公歡然相約,共力國事,天下之人皆以此多之。’文正之子堯夫以為不然,從歐陽公辯,不可,則自削去‘歡然’、‘共力’等語。歐陽公殊不樂,為蘇明允云:‘范公碑為其子弟擅于石碑改動文字,令人恨之。’”邵氏所說歐公言于蘇洵者,即本于96通書簡中第57通《與蘇編禮》。原文為:“昨日論范公神道碑,今錄呈后。為其家子弟擅于石本減卻數處,至今恨之。當以此本為正也。”而第86通《與張續》言:“修向作范文正文字,而悠悠之言謂不當與呂申公同褒貶,二公之賢,修何敢有所褒貶?亦如此而已耳。后聞范氏子弟欲有所增損,深可疑駭。”是書稱非議范碑范、呂同論為“悠悠之言(荒謬之說)”,對了解歐公何以堅持不改范碑的深層原因,也是其他文獻所不能取代的。
二、歐陽修論理、言事之書的藝術特色
和韓、柳一樣,書牘也是歐陽修實行散新的重要文體。一個突出表現就是以論為書,大大擴充其內容,增多其功用,提升其藝術表現水準。故其手定《居士集》,收書僅收論政、論事、論學、論文之作,但他同時又寫有大量“朋舊往來”的書簡,并說:“書者,雖于交朋間不以疏數為厚薄,然既不得群居相笑語盡心,有此,猶足以通相思、知動靜,是不可忽。茍不能具寸紙,數行亦可。”③可見他對朋舊間敘起居、道殷勤、致問候、言及私事、感受一類書簡的重視。受歐陽修的啟發,周必大也將歐公論事一類的書簡從其書簡中剔出,編入《居士外集》,且在《書簡》十卷后特別注明:“吉、綿本《書簡》有論文史、問古事之類,已移入《外集》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卷中。”這樣,周氏秉承歐公之意,實將其書牘按內容和功用分為兩類,一為論理言事之作,一為“存勞”談心之作。當然,論理言事之作也有表達“存勞”之意的,“存勞”之作也會有論理言事成分,只是主次、多寡有別而已。一般說,論理言事之作篇幅較長,“存勞”談心之作篇幅較短,但也不是絕對的。《居士外集》所收書牘就有22通在350字以下,《書簡》十卷中也有4通在350字以上。如此看來,新發現的96通書簡,自然應列入“存勞”談心之作一類。論理、言事之書,可以簡稱為論體之書,其寫法實是以論為書。藝術特征則既應有論體“論如析薪,貴能破理”、“義貴圓通,辭忌枝碎”、“要約明暢”的特點①,又應有書體“舒布其言”、“貴在明決”、“辭若對面”、“條暢以任氣,優柔以懌懷”的特點②,而以論之特點為主。歐陽修的論體書作,除具有上述特點外,還有其獨特之處。其獨特性的形成,自與其為人稟性及特有的藝術趣味、文風取向有關,而書中所論之理、所言之事的性質和與書對象的特點卻是起決定作用的兩大因素。大凡歐書所論之理以學理(包括經學、史學、小學、譜牒學、金石學等)、文理(包括詩文理論和詩文批評)為主;所言之事以政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吏治等)、人事為主,兼及書法、學道、習文之事和個人心事等。與書對象則有君王、時相、上司、朋輩故舊、門生后學之別。由于所論之理、所言之事和與書對象有一定程度的對應性,所以探討歐書論理、言事之作的藝術特色,可以分而言之。
其論理之書偏于對學理、文理的闡述,即使糾正對方謬誤,也是博引事理,詳細論述。如《答李詡第二書》,實因李詡連作《性詮》三篇,且“自謂夫子與孟、荀、揚、韓復生,不能奪吾言”而發。歐公不贊成用許多氣力空言性理,故以“夫性,非學者之所急,而圣人之所罕言也”之說作答。而論述其理則遍引儒家典籍為證,既詳說《易》、《春秋》、《詩》、《書》、《禮》、《樂》“不言性”,又說《論語》所載七十二子問于孔子不言性,孔子告于弟子數千言及于性者僅一言。然后兩用“或有問曰”設論,一說“為君子者,以修身治人為急,而不窮性以為言”,一說孟、荀、揚三子言性“不過始異而終同”。言下之意,君子所學當“不事無用之空言”,專言人性實無必要。論述全面,點題自然、明顯。《與張秀才第二書》所言道、文特點,是歐公古文理論中的重要觀念,其說是借批評張棐詩賦雜文“述三皇太古之道,舍近取遠,務高言而鮮事實”的毛病提出來的。所謂“君子之于學也務為道,為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見于文章而發之,以信后世”。其“學”實可解讀為古文之學。意謂為古文者,當知古明道,且以古道作為行己、行事的原則,而發之于文。不但說明古文要文以明道(貼近人事之道),而且要具備以古道為理論基礎的藝術精神。就行文章法言,書中言此既是對“舍近取遠”云云的批評,也是為了引出對道、古的闡釋。釋道、釋古,皆一再引用孔子和圣人之語為證;說“舍近取遠”之為非,則細說孔、孟之言關心當下實際生活的特點。于此可見此書繼承的是儒家說理文博引圣人之言為證,且論述細密,文風平實、婉轉的傳統。他如《答徐無黨第一書》駁徐氏“春秋起于平王”說,《與曾鞏論氏族書》言曾鞏所說曾氏氏族“遷徙、世次多失其序”,都是心平氣和地引經據典,詳證細說。《答祖擇之書》借作論以道祖氏為文“所守未一而議論未精”,論述雖三用頂針句法、兩用表示因果關系的連詞硬轉硬接,推理作論,論斷迭出,且以內涵豐富、層轉層深的長句作反詰之用,行文顯得氣促語急,勢不可遏,但也是細言其理,泛言其事。所謂“一一指點,不翅傾倉倒囷以出之”。而在論述中插入“足下所為文”一段,連用三問句稱美對方以舒緩語氣,且在肯定其文“甚善”時指出“其病”,故其言真切樸至,仍以詳贍、平易見長。其《與樂秀才書》謂“古人之于學也,講之深而信之篤,其充于中者足,而后發乎外者光”,實與《答徐無黨第一書》“學者當師經,師經必先求其意,意得則心定,心定則道純,道純則充于中者實,中充實則發為文者輝光、施于事者果敢”,持論相同,論證則博引經文和圣賢之文細加推闡。說“今之學者或不然”,亦是詳言其事;論及對方之文,更是寓勉勵之意于稱美之中。風格偏于柔緩。《答吳充秀才書》借作論肯定對方文章,言為文當學道而至于至,不可溺于文之工“至棄百事不關于心”。又謂“大抵道勝者,文不難而自至也”。也是既從正面立論,又批評“世之學者之所為”。論理,或通過描敘展開來說,或以孔、孟、荀子和子云、仲淹為正反例證,或引對方議論于行文中,無不切合實際。說得從容、平和,并無嚴詞峻語。至于《與王淑源論古碑字書》、《與王深甫論裴公碣》、《問劉原甫侍讀入閣議帖》等,本是因問作答,或求教于人,自是言之娓娓,遜讓之態可掬。
歐陽修言事之書,分為上書、與書兩類。上書系上與朝廷或長官之書,與書多寫給同級、同輩或下級、晚輩之人。歐公比較重要的上書有七通,其中《通進司上書》、《準詔言事上書》、《論河北財產上時相書》所言盡為國家大事,寫法多是依次條陳其事,說古道今,不厭其詳。歐公較有特點的上書是另外兩種,一種是代人求人之作,如《代人上王樞密求先集序書》和《代楊推官洎上呂相公求見書》,兩者都是有求于人,妙處是作者極會說有求于人的道理,不但把求人之理說得理直氣壯,還能使人不能不答應對方的要求。這一點可謂真得韓愈撰寫干謁之作的訣竅,即能自占地步,變被動為主動,堂而皇之地說一番大道理,使對方毫無遁詞可言。一種是上書批評對方為官的不作為或作為之不當,可以《上范司諫書》、《上杜中丞書》為代表。前書作于范仲淹任司諫僅兩月時,此時批評范公不作為似乎太早,歐公急欲對方“一陳昌言”,且要說得對方悚然不安,就必須“有所言說”,要講究言事方法。如書中說“以諫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時之公議系焉”,故任其職可賀;說“坐乎廟堂之上,與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立殿陛之前,與天子爭是非者,諫官也”;說諫官失職“取譏于君子”,“垂之百世而不泯”,“甚可懼也”;說洛之士大夫對“范君”的滿懷期待和“卒未”“有聞”的疑惑;說范公“有待而為”想法的不可取,既言當年韓愈作文譏陽城居官五年而不諫的正確,又講今之居官者任期短暫,無時可待;今之政治“清明”“無事”,待亦枉然。所說樁樁件件都“茲事體大”,頗能引起范公的驚恐不安和激發其及時進諫的緊迫感。作者言事,不但所持事理說服力強,而且說得巧妙。書中言事,受到過韓愈《爭臣論》的影響,但韓文重在斥責,風格雄邁強硬;歐書貌似批評,實為忠告,行文紆徐婉切。同以婉切著稱的《上杜中丞書》,批評杜衍既舉石介為主簿,旋以介上書論赦而舉他吏以代之,議論的中心議題是“可惜者,中丞之舉動也”。細論則先說介不當罷,介之所為證明“執事有知人之明而介不負執事之知”,“若隨以為非,是大不可也”。繼而詳說趙普舉賢故事,對杜衍于介是“先審知其可舉”還是“偶舉之”提出質疑。再從中丞為天子“司直之臣”的特點說起,直謂杜衍“始舉介曰能,朝廷信而將用之,及以為不能,則亦曰不能,是執事自信猶不果,若遂言他事,何敢望天子之取信于執事哉”。最后說薦人代介之不可取,謂其“如此,則必得愚暗而后止”。真是正說反說,進一步說,退一步說,無不落在杜衍“舉動”之為非上,而行文于溫順舒緩中不時顯露火焰。
歐公與書(包括答書)言事,則以平心靜氣、平鋪直敘為主。王元啟說“歐公書牘,惟《與高若訥》自云發于極憤,其他無一峻厲之辭”①。的確,《與高若訥》是歐書中火氣最盛、形同戟指怒目的作品,但并不能說此外就沒有氣盛語激、顯露崢嶸者。在寫《與高若訥》前一年(1035)所作《與石推官第一書》、《第二書》,前二年所作《答西京王相公書》,及后四年所作《答范龍圖辭辟命書》,就直切無隱,文氣不弱。其與石介《第一書》言介書法之怪,而先斥其為文“有自許太高、詆時太過、其論若未深究其源者”,可謂知無不言,直言相告。而言其書法為何求怪求異,直謂“是果好異以取高”,言其“能使人譽者”或即“昂然自異以驚世人而得之”,而“教人為師”“反率然以自異,顧學者何所法哉”,皆為一針見血、當頭棒喝之辭。《第二書》似為自己“聽之未審而論之之略”使對方“未能諭仆之意”而申說之,實則針對石介兩段辯詞嚴加駁斥。一說“此皆非也”,一說“此又大不可也”,且行文中多用反詰句強調其意,或直言“此甚不可也”、“不可也”,或以通俗比喻譏斥其謬。故儲欣說“較第一書尤切直”②。他如《答西京王相公書》出言自辯,嚴正說明獻言本意,嚴厲駁斥對方“出位”之說,而以“直士”、“狂士”自喻,亦少婉轉之言。《答范龍圖辭辟命書》,作者本意乃“直以見招掌書記,遂不去矣”③,而行文溫順其外,徑直其內,諷切之意顯然。當然,歐公峻厲無前的言事之書是《與高司諫書》。作者“當與高書時,蓋已知其非君子,發于極憤而切責之,非以朋友待之也”④,故行文極盡譏諷、挖苦、怒罵之能事。雖義憤填膺,怒不可遏,卻罵得極有章法。作者怒斥高氏的中心事件,是范仲淹被貶,高氏不但不進言以救,反隨而詆之,以為當黜。就此事嚴詞詰責其人,自不可少,而除此之外,作者還用層層遞進的手法說到14年中對其為人三致其疑、“然后決知足下非君子也”。而所得認識既是三致其疑的結論,又是下言其非的起點。下言其非,即“探其隱而刺之,四面攻擊,直令他無逃閃之路”①。最后氣涌如山,要對方“直攜此書于朝,使正予罪而誅之”,還忘不了刺他一句:“亦諫臣之一效也。”需要指出的是,書中每節文字后面的怒罵之辭,都是通過正說反說或反復比較或以退為進等手法,自然而然帶出來的,故讀者不但覺得作者罵得痛快,還覺得罵得巧妙、罵得有理。歐公平心靜氣所作與書,言事多直言無隱,少用委曲、含蓄筆法,而且文字簡省,出語自然。如《與黃校書論文章書》直說黃氏文章“其救弊之說甚詳,而革弊未之能至”;《與謝景山書》對謝、蔡之爭明確表態,直謂“與君謨往還書,不如此何以發明”,“景山不當責之而欲自蔽也”;《與杜欣論祁公墓志書》不但說為杜衍作墓志事懇切篤實,即使道及范公之子“擅自增損”歐公所為墓志、尹氏之子請人“別為墓表”,亦不大動聲色;《與尹師魯第一書》、《回丁判官書》、《與刁景純書》更是言事如同晤談,或袒露胸臆,或情致依依,無不真切自然。而《與蔡君謨求書集古錄序書》,從“前所集錄”金石文獻“直以字畫而傳”,說到“為仆不朽之托者,在君謨一揮毫之頃尓”,自為巧思巧言;又謂“竊惟君子樂善、欲成人之美者,或聞斯說,謂宜有不能卻也”,說得風趣有味,但兩者都是語語平易,脫口而出,并非刻意為之。
三、歐陽修存勞談心簡札的藝術風貌
歐陽修的存勞談心之書多為短簡小札。他說過:古代“寓書于簡,止于舒心意、為問好”,后世對親近者“寓書存勞”,“宜有所款曲以親之之意”②,使之“足以通相思,知動靜”。故其存勞談心(包括簡述私事及隨感)的短簡小札,除傳遞信息、傾訴心事外,問好和抒發情意的內容必不可少。歐公短簡小札內容豐富,不但是考其生平、編其年譜的第一手材料,也是研究歐陽修散文或歐學的重要文獻,這是因為歐公生平各個時期的身心狀況在書簡中都有真實、細致的反映。除前已言及者外,短簡小札(包括新發現者)說得很多的是歐公的政治活動、文化生活、人際交往和健康狀況。如新發現的96通書中說到自家“體候”或“體況”,就有“衰病如昨”,“眼疾為苦”,“道中暑毒發動齒疾”,“以病足為苦”,“十余日左車牙痛”。“今髭已三分中二分白,發十分中四分白”,“患瘡數日”,“疲病難支”,“百疾交攻,尤苦牙車”,“兩目昏淚”,“兩手指節拘攣伸皆難”,“左臂疼痛,舉動艱難”,“以淋渴為苦”等語。《書簡》中尚有“近以口齒淹延,遂作孽,兩頰俱腫,飲食、言語皆不能”,“今又為風毒所苦,情緒蕭然”,“夜夜燈下閱數十紙,目疾大作”,“手指拘攣,又添左手,兩目僅辨物”。“自春首已來,得淋渴疾,癯脊昏秏,僅不自支”,“今夏病暑,又得喘疾”,“齒牙搖動,飲食艱難,食物十常忌八九”,“藥毒為孽,攻注頤頷間結核,咽喉腫塞”云云。這些無疑是歐公40歲以后身體狀況最真實的記錄。至于歐公短簡小札的思想價值,也有不可忽視者。如新發現之第32、33通,對范仲淹的評價,雖是片言只語,卻能看出歐公對他的敬仰和惋惜之情。而《書簡》卷七《與謝舍人》為梅圣俞鳴不平,直謂“何故見遺?可駭!可駭!由是而較,科場果得士乎?登進士第者果可貴乎?”卷七《與梅圣俞》謂“讀軾書,不覺汗出,快哉!快哉!老夫當避路,放他出一頭地也。可喜!可喜!……吾徒為天下所慕,如軾所言,是也。奈何動輒逾月不相見?軾所言樂,乃某所得深者尓。不意后生達斯理也”。卷十《與十四弟》謂“昨書中言欲買朱砂來,吾不缺此物。汝于官下宜守廉,何得買官下物?吾在官所,除飲食外,不曾買一物,汝可安此為戒也”。或怒,或喜,或恨,皆能見出歐公的性情之真。就是他在26歲時兩《與梅圣俞書》,反復陳說“孜孜不能默受”諸君將其列入“八老”之中而以“逸”稱之的理由,希望“諸君以‘達’名我”,亦可見出他年輕時為人的意氣所在和認真態度。作為著名的作家、學者,歐公的文化生活是很豐富的,比如他有許多短簡小札談他請人搜集金石文獻和得到珍品“驚喜失聲”的激動情狀,而在記述與人唱和、評論他人詩文以及自道詩文長短的短簡小札中,更有許多可視為重要文論觀點或創作經驗的論述。《書簡》卷四《與章伯鎮》謂章氏三本傳記“文偉意嚴,記詳語簡,而賞罰善惡,勸戒丁寧述作之功,正為此尓”。卷七《答曾舍人》謂曾鞏《為人后議》“筆力雄贍,固不待稱贊,而引經據古,明白詳盡,雖使聾盲者得之,可以釋然矣”。卷七嘉祐元年《與澠池徐宰》說:“著撰茍多,他日更自精擇,少去其煩,則峻潔矣。然不必勉強,勉強簡節之,則不流暢,須待自然之至。”嘉祐二年《與澠池徐宰》說:“作文之體,初欲奔馳,久當收節。使簡重嚴正,或時肆放以自舒。勿為一體,則盡善矣。”卷七《與王幾道》謂“自古善吟者,益精益窮”,卷十《與十四弟》謂“古詩中時復要一聯對屬,尤見工夫”。以及新發現96通中的第10通謂“洵之文權變多端,然辭采粲然明白”,第11通謂王纮“答策語辭有深識”,第58通謂“介甫鄞縣新文”及曾鞏所作《唐論》“讀之飽足人意,盛哉!盛哉!天下文章,久不到此矣”。都是了解歐陽修詩文創作理論、藝術特色和如何推動北宋詩新活動的典型材料。雖多為吉光片羽,卻彌足珍貴。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歐公有十余通短簡小札談到墓志、碑文寫作,其中說到范仲淹碑志的就有十通(包括新發現的96通中的第57、86通),其文化意義之深廣,豈僅限于了解歐公墓碑寫作之策略!歐公存勞談心簡札,除具有一般簡札篇幅短小、用語簡直、明白、內容私密性強、寫法自由靈活等特點外,還有明顯的個性特征。這個特征就是和歐文紆徐宛轉、平易自然、條達疏暢、情韻悠然大體一致,可以稱為歐公用個人語調表現個人內心世界的個性化散文。前已言及,歐公是主張作書當“足以通相思、知動靜”的。其皇祐五年《與梅圣俞》說:“數日陰悶,昏然。因作圣俞書,頓覺豁然如有所釋,若遂一握手,可勝為慰也。”嘉祐二年《與梅圣俞》又說:“暑中接近文字不得,無以度日。時因作書簡,得一揮毫,尚可銷憂尓。”①同年《與劉侍讀》則說:“承見問,不覺書多,聊代面話。”②時人蘇頌說歐公簡札,則云:“所遺書簡,往往指事詰難,盡其底處。”“至于私家細故,亦多詢其何如,故其簡札丁寧委曲,雖至親亦不過如此。”③據此可知,歐公簡札的個性化藝術特征,就在于袒露情懷,丁寧委曲。所謂袒露情懷,他人作簡作札,可能不掩情性,自然流露,歐公卻是有意抒發情性、釋放感情,喜樂悲傷、郁悶歡欣,往往溢乎言辭之外,有時甚至不吐不快,說則痛快淋漓,以致作者“得一揮毫,尚可銷憂”。
書簡中如說讀蘇軾之書的快感,新發現之第44通說對蔡襄學問長進的由衷欽佩,第70通說對圣俞之亡的無限傷感情緒,都是絕好的抒情文字。其抒情性表現為:
1.情感的真實性,即講真話,說真感受;
2.表白的直接性,即徑遂直陳,不轉彎抹角或含而不露;
3.用語的簡明性,語簡意達,點到即止。
4.好疊用經過濃縮的語詞或短句表達強烈的感受或心情。
歐公存勞談心簡札除用“呵呵”一類象聲詞再現其愉快心情外,還大量使用經過濃縮的語辭或短句表達強烈的感受或心情。諸如“甚慰甚慰”、“欣慰欣慰”、“不怪不怪”、“奈何奈何”、“不罪不罪”、“愁人愁人”、“悚息悚息”、“悚惕悚惕”、“多荷多荷”、“幸荷幸荷”、“多感多感”、“榮感榮感”、“感愧感愧”、“盛哉盛哉”、“取笑取笑”、“甚佳甚佳”、“甚善甚善”、“可珍可珍”、“多愛多愛”、“保愛保愛”等,簡札中俯拾即是。此類詞句的應用,顯然符合簡札語少意多、且便于表達作者情意真摯、感受強烈的要求。
所謂丁寧委曲,就是委婉曲折叮囑以表達對對方的關心。有時為了細說事情原委或問題癥結所在以開導對方,難免語多。有些寫給至親密友的簡札,不但說一件事細而又細,而且同一簡札說好幾件事,內容之間跳躍性大,大有乘興而言、想到那里就說到那里的樣子,故作者有“聊代面話”之說。丁寧委曲也是由作者作簡作札、存勞談心,言事抒懷“輒不自外”的基本態度所帶來的書寫方法和藝術風貌。這樣做的一個好處是:歐公不少存勞談心的簡札具有文如其人、性靈躍然紙上的特點,使人讀起來覺得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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