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建筑安全管理體系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13 0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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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學習德國、英國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對比我國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可知我國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具體做法與西方國家的職業安全與健康的現狀相比差距仍然較大。因此,要提高我國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必須建立全新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關鍵詞:建筑;安全管理體系;職業安全
對于一些發達國家來說,他們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做的比較好。特別是德國、英國以法律法規確立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作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礎,注重強化政府監督職能,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協調的中間作用,通過企業自治自律,達到以人為本,促進工人自覺維護生產安全的目標。
(1)德國的建筑安全管理體系
a.德國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機構。德國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立法、監督和執行三部分。德國政府設聯邦社會與勞動部,下設勞動保護委員會,各州、地(市)均有其分支機構。聯邦和州有立法、監督的雙重權力,行業聯合會及其相關的組織(如安全工程師協會、安全聯盟等也具備監督的作用)。企業的責任就是自覺、嚴格地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要求。
b.行業聯合會。行業聯合會屬非政府、非盈利機構,與政府機構共同監督企業對各項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德國建筑工傷保險協會就是現有的35個行業協會之一。法律規定:每個企業和員工都必須是某個行業聯合會的會員,并要根據工資額度和工作的風險度交納會費。會費除用于預防工傷事故與職業病及咨詢、行業規程編制和監督外,還用于保險。在德國,企業發生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由行業聯合會組織。在對事故進行原因分析的基礎上,由行業聯合會處理理賠等相關事務,并形成調查報告提交勞動保護委員會。此報告也是勞動保護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據。這種做法的優點是:行業聯合會成員以行業專家的身份組織、參與事故調查,有利于公平、公正、公開處理行業內的事故,政府也擺脫了事故牽涉的各種事務糾纏。
c.安全工程師協會。安全工程師協會是民間組織,由各行業的安全專家和管理人員參加。協會的主要功能是:與國家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安全法規和標準,對上崗的安全工程師進行專業培訓,組織完成或協調企業的安全工程項目,進行國內外的技術交流等。安全工程師應了解行業的安全狀態,熟悉掌握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具備事故處理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在企業中主要提供咨詢,并根據掌握的現場情況提交安全狀況報告,但無權停止員工的工作,且無處理事故的義務。
d.企業員工的培訓。在德國,所有員工必須與雇主簽訂含有安全生產內容的合同。員工有權知道作業的安全規程和使用個體防護用品等相關知識,同時遵守事故預防的制度。企業必須對作業時的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并提供裝備、規程,采取確保作業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員工的培訓、教育,既是企業的責任,也是所有員工的權利。德國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認為:知識就是安全。如果員工認識到具體的風險,避開的機會就高得多;如果員工看到了潛在的危險,就會更好地防護自己。員工必須經常地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的培訓和自覺安全行為的教育。員工就作業環境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書面報告,并向企業提出建議。
(2)英國的建筑安全管理體系
a.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英國設有健康安全委員會(HSC),該委員會負責制定條例,并就有關安全健康狀況向政府報告,它是介于政府與行業之間的組織,是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聯系樞紐。委員會的人員由政府指定,但必須有一定的行業人員參加,現由12人組成。委員會下設健康安全執行局(HSE),是執行條例、監督企業的健康安全體系的職能部門,現有3500人,全部為公務員,其中1/3的人員為安全督察員,2/3為制定方針、規程等工作人員。
b.英國建筑安全管理的法規體系。英國在1974年至1999年頒布和修訂多部法律規定雇主具有保證雇員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工作的責任,明確了雇主和雇員之間的關系和責任。
c.安全與健康監察。英國的安全與健康的監察主要由安全與健康執行局執行,在全國設有很多分支機構。安全調查員根據所頒布的法律,對每個工程項目進行建筑安全監督工作,包括發出強制執行命令和訴訟。
d.工會及行業協會組織。在英國,工會、行業協會等其他組織約有750人,不同程度的參加政府的有關健康安全組織。這些組織經常派人與國家監察員一起到現場進行檢查、監督,對發現的問題立即糾正,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
e.企業對安全健康的管理。企業的安全健康管理遵循的是法律法規和開工前完成的、經業主批準的安全與健康計劃書。一般來講企業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大小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制定安全與健康方案。在英國一般25人以上的工地就要成立安全委員會,負責工地的安全與健康的日常管理事務。同時要設立安全與健康培訓和教育基地,包括用房、設施、資料等配備、購置,收集、安全信息,上崗前的教育、班前教育、進入工地的教育等。英國政府要求企業須盡量通過技術、設備來代替人工操作,以減少危險源。
2我國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取得的成就
(1)法律法規體系
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頒布實施,奠定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體系基礎,把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引入建筑行業。到2002年我國頒布了多項法律法規用以規范和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初步形成了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規范體系。
(2)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1993年國發(1993)50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明確了我國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3)安全文明施工
1991年,建設部發出通知,在全國四級以上施工企業所屬的施工工地開展安全達標活動,把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控制的重點放在了施工現場,對施工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管理。這是建國以來建筑業企業第一次全面、系統地組織開展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改善了現場作業人員的生活環境和工作條件同時使安全管理的實施得到加強,減少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應用相關科研成果進行建筑安全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極大地減少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3結論
綜觀西方國家的職業安全與健康的現狀,我國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具體做法與之相比差距仍然較大。因此,我國的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有必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加強:
(1)政府應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管理與監督的義務和職責。政府職能部門應強化監督職能,弱化管理職能,將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由行業協會和企業去辦。
(2)應進一步完善社會中介、行業協會組織,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制度,以充分發揮行業部門或組織的咨詢、服務、管理等中介職能。
(3)國家應制定強有力的政策法規,由業主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費用,做到??顚S茫瑏肀WC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費用投入,從而避免建筑市場惡性競爭導致安全生產防護費用不能保證的問題。
(4)應盡快完善全社會的傷亡事故保險制度,用經濟杠桿來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
(5)應全面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同時政府與一些相關組織要制定明確的規定,并通過必要的強制性手段加強職工的教育和培訓。
參考文獻
[1]王宗懷.對歐美建筑行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模式的理解與思考[J].鐵道工程學報,2006(6):87-91.
[2]李艷,李錦華.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模式比較研究[J].建筑安全,2006(2):36-38.
[3]胡娜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系統的研究[D].長沙:湖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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