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改革在稅收管理體制下的分析
時間:2022-06-28 1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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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國情的不斷完善,稅制改革已經成為一項系統的工程任務。稅制改革不僅要對初始的條件進行測評估計,還要對稅制改革方案的形成原因、實行的措施以及稅制改革需要實現的目標做出評估、評價。在稅收管理體制下,中國稅制改革也有了新定義。本文將在稅收管理體制下對中國稅制改革進行詳細的分析。
關鍵詞:中國稅制改革;稅制;稅收管理;稅收體制
新一輪的稅制改革目標已經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提出了,稅制改革目標的路線圖是我黨從戰略層面上提出來的。稅制的改革是維持我國長治久安的基本原則。稅制改革基本方向,應該宏觀調控,以穩定的稅負為基礎,樹立準確的稅制改革方向。
一、中國稅收制度改革的宏觀分析
(一)穩定的宏觀稅負
稅制改革的目標有很多,其中“穩定宏觀稅負”就是稅制改革的目標之一。“穩定宏觀稅負”在一定意義上,顯現出了穩定稅負的重要性。就目前近幾年的政府支出情況明顯可以看出,政府的支出規模、政府的支出增幅,都是不好控制的。所以,想從根本上控制政府的支出,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
(二)中國宏觀稅負處于較高狀態
國家的實際宏觀稅負水平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國有資本經營支出以及公共財政支出。我國的宏觀稅負一直居高不下,從2008年到2013年之間,公共財政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為19.93%、22.38%、22.40%、23.09%、24.25%和24.56%,政府性基金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為28%、30.59%、34.29%、34.4%、35.64%和38.56%。我國實際宏觀稅負水平一直持續高水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目標的設定,政府目標所導致的必然結果。從2008年到2013年,我國的公共財政支出由6.26萬億元增長到13.97萬億元,增長比例為4.63個百分點,而同時期的全部政府支出則由8.79萬億元增長到21.94萬億元,增長比例為10.56個百分點,該種規模應該得到廣大性相關人員的重視。
二、稅收管理體制的基本內容
(一)稅收的立法權
稅收立法權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法律程序賦予稅法法律效力的權力。
(二)稅法的解釋權
稅法解釋權是立法機關對稅法的解釋,即對稅收法律法規內容的解釋,對制定規則和補充規定的權力。
(三)稅收開征與停征權
稅收開征與停征權指的是決定征收任何稅,停止什么稅種和稅收法律已經制定,以確定何時征收,何時停止的權力。
(四)稅收調整權
稅收調整權是指稅法規定的某些規定允許在一定范圍內浮動的稅收制度,如稅收優惠。
(五)稅收減免權
稅收減免權是指經批準、稅收減免或稅務機關確定的權利。稅務減免稅的審批機關是稅務機關的主要部分。
三、中國稅制改革的意見
中國稅制改革應該“科學布局、長遠規劃、依法治稅、有利發展”,要按照上述原則實施。
(一)合理稅制
從改革開放以來,每十年都會進行一次稅制改革。稅收公平是經濟學概念,分縱向公平和橫向公平。稅收三性主要包括強制性、固定性和無償性。國家不是商場,人們交稅買的也不是服務,不要微觀理解稅收,交稅的本質是維護國家機器的運行。稅制改革應該提高稅收的公平性,促進稅制的公平合理改革。稅制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深化增值稅改革。對相關行業統一征收稅負,公平化稅負,同時消除了試點服務企業和下游企業的雙重征稅。通過消除雙重征稅,不僅減輕了試點企業的稅負,同時,減輕了產業鏈上的稅收負擔,促進了企業發展和企業改革。二是推動消費稅、資源稅改革。稅收和消費的重點是奢侈品消費以及奢侈品服務,利用消費稅引導人們進行理性消費,進而調整收入的公平分配功能。資源稅改革是提高稅收標準,增加資源利用保護和限制資源的開發成本。第三,加快房地產稅立法的改革。在我國房地產發展的基礎上,以稅收為基礎,通過對居民個人持有的稅收和房地產開發建設,轉讓和持有稅制度,發揮房地產稅合理分配財富,促進公平分配,調節供求的作用。
(二)優化結構
我國目前稅制基本上是間接稅和直接稅雙主體稅制結構,間接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占稅收總收入的60%左右,直接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占稅收總收入的25%左右,其他輔助稅種數量較多,但收入比重不大。影響稅制結構的因素按其改變的難易程度,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可在相對較短的時期內得到改變,如政府調節經濟的意圖、國際影響等;另一類在短期內改變的可能性則較小,如生產力水平、資源狀況等。各個因素綜合作用構成了一國既定的稅制結構。短期內無法改變的因素基本上決定了稅制結構,也就是稅制模式的類型;短期內可以改變的因素只能在一定范圍內影響稅制結構,但無法改變稅制模式。我國應該對稅制結構的影響因素進行有效分析,針對因素的類型,選擇合適的因素進行有效改革,促進稅制結構的優化。我國現行的稅收是稅收結構,這是間接稅的主體。在我國收入分配失衡的情況下,通過增加稅收和財產稅作為直接比例的代表,逐步減少間接稅的比重,構建一個包括消費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贈與稅等相對完整的稅收調控體系,有利于更好地發揮稅收收入分配的作用,促進社會公平。
(三)標準管理
可以實現稅收改革的預期效果,并最終取決于管理。規范稅收管理,主要涉及稅收立法管理和稅收優惠政策。稅收立法管理,關鍵是要落實稅收法律原則。通過公開立法,廣泛征求民意,對國家征稅權的合理限制,有了嚴格的立法程序,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由于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對其進行優先排序,并對條件比較成熟和社會關注度高的稅收立法進行推進。既發揮資源的市場配置的作用,創造一個公平和合理的角度來看,或從投資環境的角度,明確的稅收優惠,不僅是必要的和緊迫的。根據統一稅制、稅收公平、促進公平競爭的原則,采取負面清單管理,清理和防止一個統一的國家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則和做法,并將清理稅收優惠政策下的稅收改革框架。
四、結束語
我國稅制改革應該從調整稅負,優化結構,標準管理三個方面來展開。通過鞏固商品課稅,逐步加大所得課稅的比重,平衡主體稅種結構,進一步完善商品課稅與所得課稅雙主體、商品課稅較強的稅制結構,進而促進稅制的進一步完善,提高稅制的公平性,發揮其在調節分配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師璇 單位:保定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吳俊培,張帆.基于稅收管理體制對中國稅制改革探討[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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