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結構范文

時間:2023-03-18 17:58:4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稅制結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稅制結構

篇1

調結構為先

《新理財》:現在大家都很關注“兩會”,您作為一位財政局長和一個公民,您最關心的議題是什么?

姚建剛:首先作為一個財政局長來說,我最關心的是經濟結構的調整、發展方式的轉變。這也是當前工作的主線。

但是現在縣級經濟缺乏發展的持續動力。一方面,工業經濟應該是縣域經濟的主體。但是工業這方面的主要稅收歸中央,比如增值稅75%歸屬中央,具體到望城,除去還要上交給省里的,增值稅只能拿到18.75%,這樣導致地方發展工業的積極性不高。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發展房地產的積極性很高,因為房地產行業的大部分稅收都歸地方。

這樣就會導致實體經濟的空虛,房地產行業的泡沫。地方政府應該處理好當前利益和長遠發展的關系。

《新理財》:面對這種局面,應該怎樣調整?或者說“調結構、轉方式”應該如何入手?

姚建剛:首先要改變稅制,改變中央和地方的分享關系。一方面可以下放工業主體稅收,比如增值稅上交比例減少,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則應該多向中央上交一部分。這樣中央財力也不會減少,地方也有積極性發展工業。

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最關心的政策是中央應該加大對兩個群體的投入,一個是低保水平群體,提高其生活水平,另一個是加大三農投入,各個階層中,最困難的還是農民。

減速增質之路

《新理財》: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間,GDP增速減為7%,應該說是一個很強烈的信號。對于地方政府來說,意味著經濟發展方式的改變,您怎樣看待這種信號?

姚建剛:這是一個很好的信號。從這些年的發展來看,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值得肯定,但是發展質量也受到一些質疑。 更加注重經濟發展質量的提高,也喊了多年,但是成效不大,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考核指標有問題,過于追求GDP。 這次總理報告中,把發展經濟的“質量”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意味著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到了重要關頭。

《新理財》:如果經濟放緩,是否意味著財政收入的減少?或者說這幾年財政將面臨很大困難?

姚建剮:財政收入減少的問題應該不存在。地方財政收入總量的提升決定于地方財政結構的質量。

財政總量和可用財力是不同的概念。比如一個縣的財政總量是10億,但是建立在土地收入上,除去土地成本,稅費等等,可能剩下的可用財力只有3億元。

所以關鍵還是稅收結構的調整,提高財政收入質量為主。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構建以營業稅為主的稅收結構。

輕稅負,小預算

《新理財》:“兩會”期間,很多政協委員質疑現在的稅負過高,老百姓的稅收負擔太重,您怎么看?

姚建剛:應該來說稅負比重比較適中。從數據來看,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遠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而且從縣級財政來看,占GDP的比重只有10%左右,甚至還不到。 另外在我們國家,企業納稅理念與國外有差距。國外企業以偷稅漏稅為恥,但在我們國家,普遍存在偷稅納稅的行為,這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新理財》:財政部說今年會公布中央本級的三公消費支出,對于三公消費老百姓很敏感,您怎樣看待這個事情?如果地方要公布三公消費支出,可能更難,難在哪?

姚建剛:這是一個好的方向,可以加強財政透明度。 從我們望城縣來說,公布三公支出沒有難度。這部分支出情況,已經在縣直機關公布好幾年了,只是沒有拿到網上公布,讓更多的老百姓知道情況。不向老百姓公開。主要考慮到,一是老百姓不了解機關工作,二是這些工作需要慢慢推進,不能一步到位。 開始公布這些東西有點難,但各方面習慣了就好展開了,這其實對領導既是種監督,也是種保護。

另外,對預算工作也是種推動。我們望城縣以前給縣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只是個“大預算”,比如教育、農業等分別花費多少,現在審議的都是部門預算,具體到各個口的具體支出,比如農業上,哪個鎮什么時候修的水渠?花了多少錢?這樣就提高了政府花錢的效率。

《新理財》:剛才我們探討的其實就是預算公開的問題,這些年,上級也是一直來推動這個事。但是步伐還不夠快,是什么原因?

建剛:預算公開的程度取決于一個地方民主、法治的程度,也取決于財政改革的程度。 但同時也要理解一些地方的難處。特別是一些貧困的地方,財政收入本來就低,在保運轉之后,民生這一塊投入就比較少了,老百姓肯定有意見,所以是沒有公開的底氣。

基層財力保障

《新理財》:現在很多地方,縣級財力比較緊張,怎樣構建一個持續的縣級財力保障機制?

姚建剛:歸根到底,還是一個財權、事權不匹配的問題。縣級財力歸中央、省里的太多。現在流傳的一個說法是“中央是甜日子、省里是好日子、縣里是苦日子、鄉里是日子”,就是一個很形象的寫照。

比如義務教育這一塊,我這些年一直在呼吁,應該以中央投入為主,加大一般轉移支付,化解縣鄉財政的困難。

為什么這么說?現在義務教育階段,都是以縣級投入為主。從幼兒園開始到高中階段,縣級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但是他們考上大學后,就到別的地方工作了,對本地的貢獻也不大。當然最后都是提高了國民的素質。

國家規劃教育的投入要占到cDP4%的比重,但是我們望城縣地方教育投入占到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教師工資、學生投入等等造成了很大負擔,如果中央能夠把這一塊兜起來,那我們負擔就減輕很多,我相信全國其他2000多個縣也贊同這種觀點。

《新理財》:望城縣這幾年財政收入增長很快,財政實力不斷增強,結合今年“兩會”財政工作的一些重點,2011年望城財政將有哪些重點部署?

姚建剛:望城縣這幾年財政收入的提高。得益于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今年財政工作主要從兩個方面來開展。

篇2

關鍵詞:稅收;征管;稅制結構;優化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5-0168-03

1 稅制結構優化與征管水平的關系

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為知情者的納稅人,很可能會在稅收制度實施中隱藏自己的涉稅信息、隱瞞自己的涉稅行為而使具體的納稅行為偏離稅制規定,達到其偷逃納稅義務以增加自己當前利益的目的。因此,必須通過稅收征管才能實現稅收收入,實現稅制設計目標,而納稅人的文化水平、征管機關的自動化、電子化水平等都會影響稅款的征收,因此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稅收征管機制,保障稅制的準確實施。

1.1 稅制結構優化需要考慮稅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稅制優化和稅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稅收征管是保證稅收制度有效運行的手段,稅收制度目標依賴于稅收征管來實現。目前納稅成本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征稅機關從事征稅、管理等活動所產生的成本;二是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時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所花費的時間等造成的成本。因此,優化稅制應當考慮到稅務機關的征管費用和納稅人的依從費用 [1]。因此,稅收征管成本對優化稅制目標的實現,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其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可能大到足以扭曲優化設計的稅制目標。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所使用的稅制模式只有當它與政府征管能力相適應時,才具有實際應用價值。也就是說,稅收征管所具備的相應的技術手段、征管水平、征管隊伍所具備的相應素質,對稅制的實施必不可少。因此,必須避免不顧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稅制優化,雖然稅制結構設計理論上可能比較好,但由于沒有當前的征管能力作支撐,反而可能導致稅收征管中的稅收流失,不能達到稅制的既定目標。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許可限度內選擇和調整稅制結構才是最符合實際的。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過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給稅制結構的選擇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有助于稅制結構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國稅制改革與征管改革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

1.2 稅制優化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稅收征管能力對稅制結構優化有制約作用,但反過來,政府稅收征管能力、稅收征管環境等因素影響優化稅制設計的同時,稅制結構的優化設計又有助于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評價稅收征管效率要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費的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納稅人逃避納稅而造成的稅收損失;同時還應考慮稅收征管能夠征收多大規模的收入,以滿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又不會對經濟產生過大的消極影響。因此過于簡化的稅制雖然其征管成本很低,納稅人也難以逃稅,但集中的收入有限,又不夠公平。而符合實際的合理的稅制結構,一方面有利于征集到適度規模的稅收收入,滿足了政府必要的支出,發揮了稅收的職能;另一方面也使稅收征管部門有能力承擔征管任務,做到應收盡收,能較好實現稅制結構設計的目標。同時,合理的稅制結構也有利于減輕納稅人的抵觸情緒,有利于納稅人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有利于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這一切無疑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2]。

2 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議

2.1 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不斷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稅種管理

稅收征管是以完備的法律制度為依托的,稅收的繳納在一定程度上是納稅人的非自愿行為,稅收征管的實施需要有確實、明確的法律依據。因此,稅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關措施都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使稅收征管的一切行為都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有法可依。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適合我國情況的稅收基本法,作為我國稅收工作的根本大法?鴉提升現行各稅收法律的級次?鴉加強稅收法律對征稅人的約束,對稅收征管手段、措施和操作規程在法律上做出明確規定,保證稅務機關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健全稅收征管實施的法律依據,真正使各行為主體的任何稅收行為都根據法律的規定來進行。

同時應進一步加強稅收經濟分析,以稅收彈性和稅負分析為突破口,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稅種、行業、地區、納稅人的稅收與經濟的對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高征管的質量和效率。積極探索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3]。還要切實加強戶籍管理,充分運用經濟普查、工商登記等數據資料,強化對納稅人戶籍信息的動態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工作規范,狠抓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其在稅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強納稅評估,完善評估指標體系,規范評估結果的處理,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遵從度,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納稅。通過落實增值稅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規范增值稅網上申報管理,強化票表比對及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將增值稅普通發票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進一步完善對“四小票”和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清單管理,繼續采取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國內增值稅收入大大高于工商業增加值增長。深化企業所得稅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堵塞管理漏洞,實行新的納稅申報表,改進匯算清繳工作,規范稅前扣除標準,改進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納稅檔案,強化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代扣代繳,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工作等。

2.2 加速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創新,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是我國稅收征管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將使我國稅收征管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1995―1997年間,增值稅發票存在很多問題:假發票滿天飛、虛開發票的案件年年層出不窮,但通過信息化就控制住了,增值稅的生命線保住了,新稅制也保住了。近年來,我國逐步建立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其基本模式是以稅務總局、省、地、縣局四級為主干網,以統一規范的征收管理系統為平臺,以稅收企業管理應用系統(包括公文處理、稅收法規查詢、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統)外部信息應用管理系統(包括互聯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納稅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稅收決策支持應用系統(包括建立在綜合數據交換處理系統之上的稅收預測、分析等輔助決策應用系統)為子系統。通過積極整合各項信息資源,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數據分析應用,依托信息化開展納稅評估工作,提高各稅種稅源管理水平。通過加強信息化基礎建設,構建數據處理分析體系,提供支持各稅種管理部門的數據分析應用平臺,為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加強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有效幫助。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客觀上要求稅務機關加強管理,并在管理觀念、管理體制、管理方法上進行創新,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人機的最佳結合,充分利用機器設備,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潛能。

2.3 大力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加大涉稅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稅務部門應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重點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和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房地產業及建筑安裝業、服務娛樂業、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煤炭生產及運銷企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和高收入行業(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等進行稅收專項檢查,并選擇一些重點地區和征管薄弱領域進行稅收專項整治。要建立起有效的稅收稽查機制,確定合理的稅收稽查面,提高稅收稽查的針對性和準確度?鴉提高稅收稽查的技術水平,提高稅收檢查人員的業務水平,使稅收檢查人員能夠適應當前稅收征管模式條件下對稅收稽查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機制以達到稅收征管的目的,即促使納稅人依法納稅。但目前我國稅收處罰力度較弱,稅收稽查技術和稽查水平不高。如個人所得稅逃稅現象十分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逃稅的懲罰太輕。雖然在《稅收征管管理法》中,對偷稅做了較為嚴厲的處罰規定,但實際對個人偷逃所得稅發現率較低,實施處罰往往較輕,使偷稅機會成本較低,偷稅比重較大。針對此種情況,我國應加大稅收處罰的力度,提高納稅人偷逃稅的機會成本,對依法納稅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3 結束語

稅制結構優化設計涉及很多方面,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只是影響優化稅制結構的一個方面,但征管水平的高低對設計稅制結構的目標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對設計優化我國稅制結構,實現稅收職能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1] 龍卓舟.稅制結構優化與稅收征管的關系[N].中國稅務報2002-04-02.

篇3

積極財政政策雖未“淡出”但已“轉型”;2004年中國將全方位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

作為財政改革的另一個方面,中國的財政政策已經開始從總量政策轉向結構政策。人們看到,自1998年開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之后,中央財政每年將數千億元人民幣的國債發

行收入直接用于投資,借以拉動疲弱的內需,維系國內生產總值于7%左右的增速前行。

這些財政投資項目的選擇性自然很強,比如支持交通和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與改造、國有企業的技術改造以及退耕還林、西部大開發等,應當說帶有明顯的優化經濟結構的特點。

但是,由于國有經濟已經明確“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調整思路,能夠允許政府投資的領域勢必過于狹窄,使得政府投資對中國急需的產業結構調整幾乎無法產生影響。因此,經濟學界通常認為,以“國債收入直接投資”為特征的積極財政政策,基本還是一個總量政策,對經濟結構的影響十分有限。

這種狀況正在發生巨大變化。按照中央《決定》的要求,財政政策的目標被鎖定于“促進經濟增長,優化結構和調節收入,完善財政政策的有效實施方式”。

這短短一行字中孕育著一場變革,即“稅制改革”。因為只有對不同的行業課以不同的稅率,才是優化國家經濟結構的最有效的方式。《決定》同時也告訴世人:無論財政政策還是貨幣政策,制訂的前提都是“國家計劃明確的宏觀調控目標和總體要求”。

《決定》已經明確提出中國將推進“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穩步推進稅收改革”。2003年12月,《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03、2004》一書正式出版,表明中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已經敲定。

從現實看,農業稅改在全國推廣實施、出口退稅率發生的結構性變化、企業所得稅率調整方案大體成型、增值稅轉型(從流轉稅變為消費稅)即將在東北試點,等等,就《財經時報》目前掌握的信息,一系列重大的稅制改革已經上路,并在2004年必將形成重要突破。

篇4

關鍵詞:稅制結構;稅種;分類

一、稅收理論基礎

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稅收作為一種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其產生有著三個方面的條件基礎。其一是制度條件,也就是社會私有財產制度的建立。如果說社會處于完全的公有制經濟情況,也就是說私有財產不被允許的情況下,稅收也就不復存在。其二是社會條件。由于公共事務的發展,公共需要也逐步擴大,包括公眾對生存、發展、生活、交往、安全等方面的共同需要。其三是政治條件。濫觴于部落聯盟形成的公共權力,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的形成,公共權力被進一步加強,征稅權,即國家依法向國家范圍內的居民征稅成為國家是否具有的重要標志。

至于稅收的本質,也就是稅收是什么的問題,中外學界眾說紛紜。總體說來,有稅收負擔說、利益交換說、國家主體說和公共需要說等。

稅收本質的觀念差異直接影響到對稅收目標的認同。基于我國社會主義的發展狀況和發展目標,我國在對公共需要說予以主觀認同的情況下,認為稅收目標應當是:在市場對經濟資源配置有效的情況下,保持稅收中性以減少效率損失;在市場對經濟資源配置低效或無效的情況下,強化稅收杠桿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二、稅制結構要素

所有的宏觀稅收問題,無論結構由繁入簡,抑或由簡入繁,都可以歸結為三個方面:稅收規模、稅制結構和稅收制度(馬國強,2015)。其中,關于稅制結構所指何物,有著不同的說法。國外學者論述較少,而國內學者主要持有三種觀點。侯夢蟾(1986,1990)認為:稅制結構是政府以集中收入與調節經濟為目的設立的稅收體系,包括稅種在整個稅收體系中的分布與占比,這一觀點占據主導地位,劉穎(2012)認為,稅制結構就是指稅收制度中稅種的構成及各稅種在其中所占的地位,主要包括稅種的設置,主體稅種的選擇以及主體和輔助稅的配合等問題。換言之,稅制結構等于稅收制度。

根據定義,稅制結構包括兩個部分,即稅種的組合方式與地位分配。其中,組合方式是指各個稅種在實現稅收目標的過程中,在整個經濟體系中的分布;稅種相對地位,是指在經濟結構和稅收體系中的重要性排列,表現為各類、各具體稅種占GDP或稅收總額的比重。

其中,根據稅種的多寡可以將稅制結構分為單一稅制和復合稅制。由于單一稅制并不能夠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性與足量,因此不能夠充分發揮稅收的調控作用,各個國家鮮有實踐。復合稅制下,多樣化的稅種相互配合相互補充,能夠有效地保證收入,實現對國民經濟的調節,因而為多數國家所采用。我國建國以來,稅制由繁入簡,再由簡入繁,都實行的是復合稅制。復合稅制所包括的各個稅種之間的組合與協調、每個稅種內部稅制要素相互間的組合與協調、征收管理層次的組合與協調等內容,共同構成了多角度、多功能的稅制結構。

三、影響稅制結構的主要因素

1.生產力發展水平

經濟活動作為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顯著受到社會發展水平的影響,而其中影響最大的因素莫過于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之所以稱其為簡單的或古老的直接稅,是因為當時的稅收在征收時不對課稅對象進行區分,一視同仁,并不會考慮課稅對象的客觀情況。

隨著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的發展,簡單的稅制已經不能滿足財政的需要,力役稅、實物稅由于其較高的征收成本而逐漸讓位于貨幣稅。在商品經濟日益發達的前提下,政府開始加強對商品和流通行為課征間接稅,逐漸形成了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制度。

在資本主義逐漸發展之際,許多稅可以通過提高價格予以轉嫁為消費者負擔,因而間接稅非常受資本家歡迎。然而隨著商品經濟日漸統一,經濟主體之間協作加強,重復征稅逐步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以商品的流轉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間接稅,在從生產者到消費者的過程之中,往往會發生多次流轉,而流轉次數與所征稅額之間因此形成的正比關系,使得流轉次數越多,商品的價格越高。這種情況很不利于企業的市場競爭和擴大再生產。其次,征收以消費品為課稅對象的間接稅,提高了消費品價格,使得資本家別的不提高公認的名義工資,而這又進一步轉變為生產成本,進而影響資本家的經濟效益。國際貿易的發展,也進一步催化了稅制結構的改變,通過改變關稅比例來提高本國商品的競爭力,是常見的國家行為。

2.政府意愿

稅收除了具有財政收入職能,還有調節經濟職能。國家在設計稅制的時候,會有意識地通過稅種、稅率、稅收優惠等手段的協調與配合來貫徹國家意圖,從而使微觀主體的行為符合整個國家的宏觀需求。通過利用市場主體的理性,影響其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實現經濟宏觀調控。

3.稅收征管水平

一定的稅制結構要求與之相適應的征管水平。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差異體現,會廣泛地分布在稅收征管流程的各個位置,如稅收征管手段,征管監督機制。因此在發達國家,所得稅成為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種成為可能;而在發展中國家,一般仍以流轉稅作為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

4.國際稅收制度

隨著國際貿易的迅速發展,在國際競爭中“獨善其身”已經日趨變得不可能,這不僅僅體現在商品競爭,也同樣地體現在稅收制度上。一國稅制的變動、改革與發展,往往會受到其他國家的影響與沖擊。比如在20世紀的美國稅制改革,直接引發了國際稅制改革的熱潮。國際競爭中,資本往往有著不可思議的流動性。

四、不同稅制結構及其特點

1.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

在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的稅制結構中,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稅都是重要稅種,同時以選擇性商品稅、關稅和財產稅等進行補充,可以彌補所得稅在功能上的欠缺。

2.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

在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制結構中,增值稅,一般營業稅、銷售稅、貨物稅、消費稅、關稅等商品課稅稅種作為國家稅收收入的主要籌集形式,其稅額占稅收收入總額比重大,并對社會經濟生活起主要調節作用。所得稅、財產稅、行為稅在商品稅種欠缺的情況下,起到了一定作用。

3.雙主體稅

在部分國家存在著所得稅與流轉稅并重的情況,兩類稅種在稅制結構中作用相當,其相輔相成,各司其職,也是一種很重要的稅制結構。

為了更科學地劃分現階段現代稅制結構的基本類型,應當明確水中組合方式的表述方法和稅種分配的量化指標。根據稅收的適度性、公平性與效率性原則,在設置稅種時,必須避免稅收漏洞和重復征稅,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換言之,位于同一層級的稅種是相互矛盾的。而稅種分配的量化指標,可以用分稅占稅收總量的比例。不同層級矛盾性稅種的分配,只能量化為各稅總量占稅收總量的比重,無法融合,統一量化。

參考文獻:

[1]侯夢蟾.試論我國社會主義稅制結構問題[A].1985年中國稅務學會年會稅收理論文集[C].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6:117~131.

[2]胡怡建.稅收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6:214~215.

[3]李華,任龍洋.中國省級稅制結構優化:效率與公平的雙重紅利[J].財貿經濟,2012,10:34-40.

[4]倫玉君.完善我國稅制結構的探討[J].稅務研究,2014,06:29-33.

[5]馬國強.稅制結構基礎理論研究[J].稅務研究,2015,01:3-15.

[6]王誠堯.國家稅收教程[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5:223~224.

篇5

關鍵詞: 稅制結構;結構性減稅;居民消費

中圖分類號:F812.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7217(2015)04-0101-06

一、研究背景與文獻綜述

經濟增長緩行下協調結構性減稅與居民消費的關系,是我國政府和學術界亟待深入解決的重要問題。對稅制結構、稅收政策與居民消費的關系,國內很多學者從各個角度進行了深入探究。儲德銀(2012)將所得稅、商品稅與財產稅作為關鍵變量,采用動態面板模型實證分析稅制調整對居民消費的結構效應,得出財產稅擠入居民消費需求、商品稅和所得稅擠出居民消費需求的結論[1]。李香菊(2013)則是基于協整分析和向量誤差修正模型,采用長面板研究各稅種對居民消費的影響程度,證明不僅漸趨完善的稅制結構對調節宏觀經濟的作用日益明顯,而且稅收政策對居民消費影響顯著,間接稅的累退性一定程度抑制了中低收入群體的消費[2]。趙蓓(2010)基于霍爾不確定條件下的消費理論,建立消費決策模型,研究減稅與政府擴張促進居民消費的關系[3]。從國外理論看來,似乎上述結論有悖于李嘉圖等價定理,但如Carroll(2001)與Blanchard(1985)所證明,由于個體壽命與個體預防性儲蓄等不確定性存在,政府支出與減稅政策效果不會被個體未來的完美預期消費決策行為所抵消[4,5]。換言之,使得李嘉圖等價定理成立的條件在現實中其實難以滿足,更符合實際的是宏觀財政政策能影響當前個體消費決策,從而對居民消費具有正向積極作用。Ljungqvst和Uhlig(2008)在Andrew B.Abel的“不甘落后(Catching up with the Joneses)”效用函數框架下分析最優稅收政策對消費的影響[6,7]。

目前很多學者在稅收總量層面考察居民消費需求已經分析全面、成果豐碩,也有少數通過劃分稅種進行實證的研究結果頗具價值,這都為我們研究居民消費與稅制結構關系提供了啟示。但筆者認為,首先,結構性減稅政策實施多年,鮮有在此背景下,較為全面、完整的總結改革稅制結構對居民消費需求作用的成果。其次,未有人考慮稅制結構調整影響居民消費的空間外部性,即結構性減稅政策在某地區是否存在外溢性作用于相關或鄰近地區。最后,需要考慮財政支出、金融體制與經濟發展程度方面,在我國實施減稅政策提高消費需求的同時,是否會擠出政府部門的相關擴大內需支出,弱化結構性減稅效果。因此,本文力圖提供重要的理論指導價值,體現在有利于檢驗我國稅制結構調整政策的作用與實施效果,彌補考察結構性減稅與居民消費關系的不足,更加清晰準確地揭示和認識近年來稅制結構變化影響居民消費的軌跡,進而為我國下一步稅制改革方向提供借鑒。

二、我國稅制結構與居民消費現狀

對于結構性減稅內涵,賈康[8](2011)總結為兩方面,一是強調“減稅”降低實際稅負水平;二是強調“結構性”,有別于簡單全面的減稅,是有選擇性的、優化結構的安排。雖然政府征稅存在效率損失,直接或間接的減少了人們的可支配收入,抑制了居民消費,但在既定稅收收入下,通過調節稅制結構、稅種間比例仍可以達到一定稅收總額約束下最大化居民消費的效果。

我國對從稅制結構角度調節居民消費的政策能力十分關注,但仍在實踐中探索其實效性,缺乏完整而系統的理論與方法支持。

理論上,商品稅、財產稅、所得稅都會對居民消費行為產生影響。調整所得稅,直接關系到居民可支配收入從而影響消費決策,存在收入效應。調整商品稅,改變當前消費的相對價格使得居民消費結構與選擇方向受到影響,消費者將依據自身效用函數調整需消費的商品組成,即替代效應。財產稅是對財產征稅,調整財產稅,使當前購買財產與當前消費間產生替代效應,財產稅負擔增加將使消費者獲得財產的相對效用降低,轉而進行當期消費的相對效用更高。

三、稅制結構調整對居民消費的影響機制

圖1以幾何坐標軸分析稅制結構調整的經濟效應。圖中曲線代表消費者效用的無差異曲線,縱坐標代表居民儲蓄,橫坐標代表居民消費。初始情況,稅前消費者預算約束線為直線AB,政府對居民所得與財產凈收益征稅,預算約束線平行下移至EF。同時,政府還對消費商品征稅,對財產所有征稅,由此產生的替代效應使EF變換至EH。此時,消費者消費和儲蓄分別為X2和Y2。于是可假設:稅制結構變動的收入效應使消費者在調整后受到的預算約束相對于調整前有所減弱,預算約束線上移至CD。此時,若替代效應保持不變,最終預算約束線應是平行于EH 的直線CM,消費增加量為HM。但商品稅與財產稅的變化將改變居民當期消費結構與跨期的消費儲蓄分配決策,使得新的最終預算約束線CG不再平行于直線CM,兩者的綜合替代效應使消費者做出決策調整,提高當期消費,即CG斜率小于CM。最終,消費增加量為MG。

最終預算約束線CG與無差異曲線U0相切,對應消費為X0,儲蓄為Y0。收入效應使消費支出增長X0X1。而X1X2代表著替代效應的消費變化量。X0X2就為稅制結構變化刺激消費的總增長。同時,在凱恩斯的國民收入決定理論框架下同樣嘗試推導稅制結構對消費的影響路徑。

所得稅征收率t1與居民消費傾向為負向關系;商品稅與財產稅對消費的替代效應改變居民消費傾向,即β與T2存在負向關系。因此,我們得到消費函數C(t1、T2)的一階偏導數均為負。這與前面使用幾何圖形說明的結果一致。

綜上,筆者認為,以結構性減稅為主的稅制改革,可以充分利用稅制結構調整的經濟效應,達到改變居民傾向、影響居民消費結構、引導居民合理消費與儲蓄的目的。而結構性減稅政策通過商品稅、財產稅、所得稅三方面究竟給予了居民消費何等程度和何種方向的作用,我們需要通過實證檢驗來獲得結果。

四、構建稅制結構對居民消費的實證模型

(一)模型設定

1.動態面板數據模型。

現實中居民消費是一個跨期動態過程,經濟中個人遵循著跨期效用最大化路徑以配置自己的消費支出。個體會基于過去因素相關的經歷來考慮當前環境下的行為,這意味著考察稅制結構與居民消費的動態關系頗為重要。因此,為了修正動態數據結構引發的內生性問題,防止參數估計的有偏和不一致,采用系統廣義矩估計方式(SYS-GMM)考察我國結構性減稅政策下稅制結構變化對居民消費的動態影響。

被解釋變量Cosuit代表居民消費支出的自然對數,Comtit、Inctit、Protit分別代表商品稅對數、所得稅實際稅率、財產稅比重,Unit為控制變量。控制變量Gdpit是名義人均生產總值,Czexpit代表基本公共服務的財政支出,以地方財政歷年教育、社會保障與就業、醫療衛生及文化體育傳媒四項支出總額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計算得到。Lcit代表流動性約束,用城鎮及農村的居民收入減去消費性支出得到的人均儲蓄除以人均可支配收入表示。最后,模型中的μi是各省份不可觀測的個體效應,γt是時間效應,εit為估計誤差項。考慮到本文采用短面板數據,將滯后項最大階數均取1,即被解釋變量的滯后項Cosuit-1作為解釋變量,體現居民消費的動態變化。各變量下標i、t分別代表第i省與第t年。

2.空間面板數據模型。空間權重是空間計量模型的關鍵要素,是地區空間外溢性的體現,又鑒于此步驟旨在檢驗我國結構性減稅下稅制結構調整是否存在空間效應,因此,將存在共同邊界的省份視為相鄰,地區與其自身視為不相鄰,相鄰地區權重取1,不相鄰地區權重取0,選用空間杜賓(SDM)模型進行分析:

式中,W代表省份間以地理相鄰關系特征所確定的空間權重矩陣,W×Cosuit表示解釋變量居民消費支出的空間滯后變量,其系數β0反映相鄰省份居民消費支出情況對本省份居民消費影響的方向與大小。同樣,W×Comtit、W×Inctit、W×Protit表示相鄰省份的商品稅、所得稅、財產稅變動情況的空間滯后變量,對應系數顯示各結構成分對本省份的影響程度與正負。模型中其他解釋變量、控制變量以及誤差項均與動態面板數據模型含義一致。

(二)主要變量定義

1.商品稅。商品稅變量選擇用增值稅、消費稅及營業稅之和的對數進行描述。增值稅屬于中央地方共享稅,在計算商品稅額時,根據中央與地方間3∶1的比例分成原則,將各省份國內增值稅的4倍作為當年各省份實際征收到的全部增值稅額。營業稅直接加入商品稅變量。另外,選取《中國稅務年鑒》中相應消費稅數據與增值稅、營業稅求和。

2.財產稅。實證部分財產稅變量以各省份歷年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和契稅之和占該省當年稅收收入比重得到。

3.所得稅。在實證過程中稅制結構的所得稅部分僅考慮個人所得稅。選擇個人所得稅稅額除以居民收入得到個人所得稅實際稅率。個人所得稅中央地方分成比例為6∶4,因此,同樣乘以2.5倍進行反向處理得到各省份每年征收的全部個人所得稅收入。

(三)數據來源說明

計量模型和數據選取樣本時序跨度為2004~2012年。將數據橫截面選取為全國31個省份,除消費稅數據其他所有基礎數據均取自2005~2013年《中國統計年鑒》。此外,為消除價格因素影響,筆者對基礎數據均進行平減處理。在控制變量中,財政支出變量與流動性約束變量也是商值形式。但在計算地區人均生產總值變量時并沒有預先進行平減處理,是考慮到名義性物價因素會影響居民消費的決策,對居民產生一種虛假的價格改變現象,所以人均生產總值采用包含物價指數波動的名義值。

五、稅制結構對居民消費的實證分析

(一)動態面板數據模型實證結果與分析

鑒于矯正異質性導致的估計誤差,在考察動態回歸之前,本文預先采用了固定效應面板模型來檢驗稅制結構對居民消費的作用。結果支持了結構性減稅背景下稅制結構成分對居民消費不同程度與方向的影響。

而實證檢驗中運用動態模型考慮居民消費支出的動態變化將更符合現實。回歸結果如表1。

AR(1)、AR(2)統計量用于檢驗模型差分方程誤差項是否存在一階與二階自相關,AR(2)結果表明在5%顯著性水平下動態模型序列不相關。Sargan檢驗考察的是工具變量的有效性,根據檢驗結果在10%的置信水平下,我們不能拒絕工具變量有效的原假設,所有的工具變量均有效。由此可知,本文使用系統GMM估計的結果是可信的。

滯后項變量Cosuit-1的系數估計值為0.84829,通過1%顯著性檢驗,表明我國消費具有動態的自我增強能力,居民消費上一期的“發育”程度決定了本期的“成長性”。

關鍵變量Inctit系數為-0.13810,通過5%顯著性檢驗,與居民消費負相關。實證結果顯示我國多年所得稅調整使居民承擔的所得稅實際稅率每提高1%,居民消費支出將有0.13810%的減少。因此,我們可知近幾年的兩次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與暫停征收利息稅等措施都未能從實質上改變所得稅負擔對消費需求的約束,其調整僅僅是落后的收入再分配機制的與時俱進,還未能實質上產生刺激經濟引導消費的作用。雖然所得稅一定程度上擠出了居民消費支出,但不能單純立足其經濟效應抑制消費而否定其地位與重要性。所得稅屬于直接稅,加大直接稅比重是我國稅制的一項重點改革方向,改革所得稅時還需要兼顧財政收入、社會公平和收入分配等多方面,將所得稅視為整個稅制結構的成分之一,總體上與其他稅類統籌協作來刺激消費與調節宏觀經濟各方面。

Comtit與Protit的估計系數均為正,且通過1%置信水平下的顯著性檢驗,其中商品稅收入實際值每增加1%,居民消費支出提升0.11279%,財產稅稅收比重增加1%,居民消費支出更是增加0.33970%,這表明施行結構性減稅政策的稅制結構調整后,商品稅與財產稅擠入了居民消費,支持了稅制結構調整的商品稅與財產稅的替代效應。征收財產稅產生較強替代效應,結果是購買財產所獲效用小于使用該收入進行當期消費,以致增加了居民消費。

由控制變量估計結果可知,Czexpit系數通過5%顯著性檢驗為0.06196,Gdpit、Lcit系數通過1%顯著性檢驗分別為0.00810和-1.15021。這說明政府有關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與文化體育方面的公共服務支出導致居民能在保障基本生活條件前提下更多地消費而不是進行預防性儲蓄;人均生產總值表明當地的社會發展程度和本地區擁有良好的消費環境,選擇范圍廣、消費品眾多能刺激居民將更多收入支出于消費;流動性約束每增加1%,消費支出減少-1.15021%,系數絕對值較大反應出流動性約束對居民消費決策抑制力強,所以從貨幣角度來說我國金融體系的發展與開放程度與居民消費呈現出很強的相關性。

(二)空間面板數據模型實證結果與分析

在運用空間計量模型進行估計前,我們必須先對被解釋變量居民消費支出的空間自相關性進行檢驗。如圖2,莫蘭指數為0.303037,且P值為0.0070,通過1%顯著性檢驗,可以確定我國居民消費支出存在一定空間正相關性。因此,有必要引入空間因素來分析居民消費支出的跨區域作用。另外,在分析固定效應模型時通過豪斯曼檢驗我們確定了固定效應優于隨機效應,所以,下面利用Matlab2009a軟件進行固定效應的空間計量實證分析,結果見表2。

W×Cosuit的系數為0.13000,在5%置信水平下顯著,即我國各省份地區居民消費支出存在顯著的空間正相關性,證明相鄰省份地區居民消費對本省居民消費存在刺激作用。商品稅空間滯后變量W×comtit系數為0.23073,通過1%顯著性檢驗,財產稅空間滯后變量W×Protit系數為0.41581,通過5%顯著性檢驗,說明商品稅與財產稅的空間依賴性強,兩者能正向促進相鄰省份的消費支出。我們認為,由于相鄰外省商品稅、財產稅的稅制結構變化,本地區居民進行消費決策時根據獲得的外地區消費環境、消費習慣等信息會進一步調整自身的最優消費組合,同一商品若由于地區價格波動等因素導致外省居民承擔稅負較高,本省居民可能產生一種本地區消費此商品稅負更低而收益的心理暗示,從而更加傾向于消費此商品。另一方面,外省稅制結構中財產稅的變化使外省居民選擇當期消費,從而會通過消費支出的空間外溢性間接促進本省消費。最后,空間面板數據模型中控制變量的估計系數與動態面板模型得到的估計系數同方向,且均通過顯著性檢驗,表明了在模型加入空間相關性后各個控制變量因素對居民消費影響仍存在。

六、結論與政策建議

實證估計結果顯示,近幾年來我國以結構性減稅為主的一系列稅制改革措施取得的成果,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國內消費需求,但從稅制結構角度構建促進居民消費長期穩定增長的體制機制才是解決內需問題、優化稅制結構的根本之道。而且,上述分析可以為政府部門如何把稅制結構作為宏觀調控的一把利器來擴大內需提供理論參考與決策指引,為我們反思此輪改革推行至今的效果,日后進一步深化稅制改革政策措施提供了啟示與借鑒。

1.構建既穩定又靈活的商品稅制度,進一步調整商品稅稅負構成,弱化流轉稅的累退性弊端,以結構性減稅為主要調整政策,促進營業稅全面改增值稅的步伐,規范與細化增值稅、營業稅的覆蓋領域,分工協作以提高稅收制度運行效率。對于商品稅,一方面要加快“營改增“步伐,合理制定增值稅稅率,例如將居民日常生活消費品歸入低稅率檔次,同時重點解決增值稅與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將重疊征稅部分明確劃分,以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的發展與升級。另一方面,消費稅的特殊作用是我國政府將消費稅作為引導居民合理消費、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的原因,保持消費稅率變動的靈活性,充分發揮消費稅對消費高檔品、奢侈品及資源消耗品的調節作用。

2.加大發揮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分配功能,完善所得稅制度,積極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建立與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相協調的所得稅動態反應機制。首先,改革工資薪金所得稅適用稅率,制定稅率適當及時調整的計劃。其次,兼顧公平稅負與量能負稅。提高各收入項目費用扣除標準,可以考慮將居民用于醫療衛生、教育、社會保障與就業、文化體育與傳媒的支出項目納入費用扣除,提高中低收入人群保障生活的能力以此提升消費欲望,同時對低收入人群的所得稅費用扣除進行特殊的減免規定,以保障其生活必需品的消費。最后,目前我國個人財產性收入占個人收入比重越來越高,財產凈收益給予優惠,存款利息稅等應恢復征收,可以達到增加居民收入,鼓勵居民少儲蓄的效果。

3.構建系統的、完整的財產稅制度,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如今我國居民財產性收入增加,財產性收入成為拉大貧富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方面,應全面及時地總結滬渝試行房產稅經驗和問題,盡早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同時減少房地產交易環節的稅收,促進存量房的流轉,抑制居民投資性房產需求,間接刺激消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減輕低收入人群解決居住所負擔的成本。另一方面,加快遺產稅與贈與稅的制定與頒布。遺產稅與贈與稅不僅在改善社會風氣、更新觀念方面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且能遏制財產資本非經濟性的集中,以此鼓勵人們合理儲蓄,進行即期消費。

針對文中控制變量系數的估計結果,認為決策部門還應統籌兼顧、放眼大局,在繼續穩步有序地推進“有增有減”的結構性減稅政策同時,強調初次與二次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真正做到藏富于民,提高居民收入,并注重發展與完善金融信貸體系、不動產登記及現金管理制度,為居民借貸消費創造條件。收入提高、經濟發展一方面將為潛在蘊藏的消費能力的釋放打下基礎,長遠上提供了稅收來源,另一方面,稅源得到充分保障還能為宏觀經濟調控主要手段的財政支出騰出更大的伸縮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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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一、我國房地產稅制結構的不平衡特征

(一)我國房地產稅制稅種繁多,重復課稅,稅負分配的全環節結構不平衡,房產開發交易環節稅費過高,保有和處置環節相對偏輕。房地產開發周期較長,主要包括認項、規劃設計、融資、土地取得、拆遷安置、工程建設、預售、銷售、出租以及項目清算等環節。這些環節幾乎都涉及了稅費征繳問題,稅種設置繁多。 更重要的是,從房地產各環節的稅費征收情況來看,存在過度依賴房產流通環節的高稅費問題。2013年我國房地產業銷售額81428億元。繳納契稅3844億元,房產稅1581億元,土地增值稅3293億元,房地產營業稅5411億元,房地產企業所得稅2850億元,繳稅合計約16979億元。土地出讓收人4.1萬億元;政府從房地產流通環節獲得收人57979億元,占81428億元收人的71%。相反,房地產保有期間涉及的稅種非常少,只包括尚未普征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低、征稅范圍較窄,免稅范圍極大,整體稅負水平較低,而且這些稅種由于種種原因造成稅收收人少,稅源小而分散,征收管理難度大的弊端,根本無法構成我國房地產稅中的主體稅種。

(二)房地產計稅依據無法正確反映財產實際價值,應稅額分配的時間結構不平衡,不能隨經濟發展、房地產增值而相應增加稅收收人,違背了稅收的量能負擔原則。由于缺乏健全的財產登記、估價、定價等相關管理制度,我國房地產相關稅收的計稅依據分別為房產賬面余值、租金收人或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沒有進行定期重估市場價格的制度設計,難以反映房地產的真實價值。

(三)房地產稅的稅率設計缺少彈性,收益率分配的空間結構不平衡,各地區經濟發展差別和級差收人問題考慮不夠,不符合房地產發展現狀及趨勢。隨著經濟發展,以前制定的稅率不符合現在的經濟形勢,這表現在:稅率設計缺少彈性,難以發揮調節作用。現行的土地使用稅率采用大中小城市分級分類的幅度定額稅率。雖然在當初設計稅率時,考慮到了企業的負擔能力和土地的級差收人問題,考慮到了各地因經濟發展、人口密度、人均消費水平不同而造成的不同的土地實際價值問題,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土地的級差收人問題日益突出,對許多發達地區的土地市場而言,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過低,使得其調節能力。

二、房地產稅制結構的國際經驗借鑒

世界下超過130多個國家(地區)在保有環節征收房地產稅或類似稅種,但在稅名、課稅范圍等方面有一定差異,主要包括財產稅、不動產稅、房地產稅、房屋稅、土地稅等五種。在此,以幾個發達國家房地產稅制結構發展經驗為例,分析討論其房地產稅,以期對我國的房地產稅制結構再平衡有所借鑒。

(一)美國房地產稅制結構基本特點。西方國家房地產稅制設計最完善的國家當屬美國。其稅種設置分為交易環節和保有環節,交易環節又分為取得環節和轉讓環節。美國政府所征收的房地產稅在房地產交易環節稅種較少,稅負也較低,主要倚重保有環節的財產稅,而房地產權屬轉讓的稅收則相對較少。交易稅一次性過戶時全部繳納,約為房價的2%-4%,買賣雙方一般平分。

(二)其他發達國家房地產稅制結構基本特點。與美國不同,英國把不動產劃分為住宅和商業房產,分別征收住房財產稅和營業房產稅。住房財產稅一般由納稅人提供住房資料、向稅務機構申報,經房產估價和審核后,根據地方政府以非房產財政收人情況和其財政支出需要為基礎確定的稅率,由稅務機構通知納稅人繳納稅款。營業房屋稅針對非住宅房屋征收,把經過專門評估機構評估的房屋租金作為計稅依據,按照財政部逐年核定的稅率,按年繳納。這兩類稅收是英國地方財政的重要收人來源。

三、我國房地產稅制結構再平衡的基本思路

作為系統性改革的房地產稅,勢必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技術性問題,借鑒主要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做法,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對我國的房地產稅制結構的再平衡提出幾點建議:

(一)逐步降低住房交易環節的稅收負擔,提高保有環節的稅負水平,優化房地產稅負的全環節分配結構,針對商品房不同屬性設計稅負。遵循國際下通行的做法,對房地產的投資、交易、占有、所得等各個環節都征稅,形成多環節并且其各環節作用互補的財產稅體系。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稅主要是對房地產交易環節征稅,而對保有環節的征稅較少,造成稅負不公。優化房地產稅負結構的第一要義是優化交易環節稅負。比如為了抑制過度投機,同時又保護正常的房地產交易,可考慮對二手房增值部分實行隨房產持有年限而遞減稅率的所得稅政策。再比如,為防止財產在代際或個體間非正常轉移,鼓勵平等競爭的社會風氣,可以考慮開征遺產稅和贈予稅。

篇7

一、結構性減稅的可持續性

首先,“十二五”規劃重點強調了要加強社會建設,提高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政府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及農村民生工程建設、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的各項民生支出;考慮到我國2011年9000億元財政赤字,2012年8000億元財政赤字,2013年安排了1.2萬億元財政赤字,加之實施減稅政策及后金融危機時期諸多影響經濟增長的不確定性因素會導致財政收入增速減緩等問題,財政收支具有較大壓力。因此,單純減稅會加劇財政收支不平衡,引致更大的財政風險。所以,在適當減稅的同時,還要輔以適當的增稅政策與措施,緩解財政壓力。從長遠來看,企業所得稅的調整和完善在降低一部分企業稅負的同時,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與規范,將會拓寬稅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稅收收入。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提高部分消費稅稅目的稅率,可大幅度提高消費稅收入,緩解減稅政策帶來的財政壓力。調整和完善資源稅,對資源占用、開采等均實行征稅,適當提高資源稅稅率和擴大資源稅稅目,有效地抑制資源消耗和浪費的同時,增加了稅收收入。總之,新形勢下的稅制改革在總體上會減輕企業和居民的稅收負擔。

其次,通過結構性減稅推動經濟運行中結構、機制的優化。擴大內需,推進自主創新,促進產業升級,調整經濟結構,不是單純的減稅或增稅所能解決的,這其中包含著對經濟運行、收入分配內在機制的調整、規范和優化,是一種內在結構的調整,體現在稅收調控政策上必然需要根據調控中激勵與抑制的不同要求,對不同領域、不同環節、不同情況采取適當的減稅與增稅,推動經濟運行中結構、機制的優化。

最后,結構性減稅是稅制優化的要求。我國現行稅制從其基本的收入功能與調控功能看,存在稅負分布、課稅點選擇、課征機制及稅種之間的協調配合尚不科學等問題。為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必要優化稅制結構,逐步規范商品稅系各稅種、優化所得稅、完善資源稅等,通過有增有減的結構性調整實現稅制的優化,形成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稅收制度。實施結構性減稅的最終目標是優化稅制,建立功能完善的稅收制度。目前,需突出稅收政策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方面的作用,加強商品稅、所得稅、資源稅的協調配合,建立功能完善的稅收制度,在長期內實現構建擴大內需的長效機制、調整經濟結構、轉變要素投入結構的目標。一是應通過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的科學設計,著力發揮稅收體系在構建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和調整消費結構中的作用。二是應通過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的協調配合,突出稅收政策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中的作用,運用稅收政策不斷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科技產業、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三是應通過所得稅、資源稅等稅種的科學設計和合理設置,著力發揮稅收體系在轉變要素投入結構中的作用。運用稅收政策不斷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鼓勵科技成果的轉化,不斷使得要素投入由增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轉變。

二、擴大消費需求和調整消費結構的稅收政策

(一)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稅收政策

只有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才能帶來居民消費能力的普遍提高。目前,可以運用稅收政策來擴大居民的工資性收入、勞動報酬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農民的經營性收入,以此提高居民的消費能力。

1、適當增加居民勞動所得

當前的首要任務是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機制和計征方法進行規范,這包括對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多種計征方式的統一和規范,取消各種特殊計征方式。統一規范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勞動所得項目的稅前扣除標準和辦法。將稅前扣除分為經營(工作)費用和生計費用兩部分,分別規定扣除標準,取消不同所得項目生計費用的重復扣除。通過這些調整與改革,使個人所得稅簡捷、規范,功能增強。另外,考慮統一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與勞務報酬、稿酬等項目的稅率水平和計征方法,平衡各類勞動所得的稅負。

2、適當增加居民的財產性收入

目前,應對個人股東從法人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一律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或從與法人投資者稅收政策相協調的角度,應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免征個人所得稅。這不僅有利于促進稅收公平,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定,也由于居民收入的持續增加,有利于促進居民消費的持續增長。

3、增加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性收入,進一步降低個體工商戶的貨物與勞務稅收的稅負

首先,調整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根據目前一般經營活動的利潤率水平及居民個人人均消費水平的情況,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依然偏低,應當予以適當提高。同時,為更大程度降低個體工商戶的稅負,提高其稅后收入水平,并考慮到銷售額或營業額處于起征點臨界點附近的納稅人的利益,也可以將增值稅與營業稅的起征點改為免征額,以此增加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性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費能力。其次,降低增值稅的基本稅率,同時進一步調低商業行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可考慮調低為1.5%—2%。最后,應允許基層稅務部門按基本稅率或低稅率,代小規模納稅人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增加農村居民的經營性收入

國家財政在增加新農村建設基礎設施投入的同時,應通過一定階段的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推動企業與農業生產的直接對接,運用好當前農村土地政策,吸引企業和個人投資于農業,真正形成高附加值的農村產業鏈,建立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

(二)提高居民消費意愿的稅收政策

目前,可以通過降低居民生活消費品的增值稅稅率來提高居民消費意愿。我國現行增值稅的基本稅率為17%,對于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度比較大的幾類日用消費品實行13%低稅率。可以考慮對居民生活消費品實行更低的稅率,或者在最終環節予以免稅或實行零稅率的照顧。居民生活消費品稅負的下降,可以起到鼓勵消費和擴大消費的作用。

(三)調整消費結構的稅收政策

在運用稅收政策擴大消費需求的同時,還需要調整消費結構,鼓勵和擴大消費者對新興產業產品、國內自主創新產品、節能產品的消費。一是對屬于培育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生產的產品,在培育期內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研發、創新的產品,實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由于增值稅具有稅負轉嫁的特點,通過實行即征即退的政策,使得消費者購買上述產品所承擔的稅負下降,可以起到鼓勵消費和擴大消費的作用。另外,納稅人銷售該產品并隨同銷售一并取得的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等收入,應按照增值稅混合銷售的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并可享受該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于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二是從鼓勵科技企業成果轉換的角度,可以對應用科技成果的企業事業單位給予稅收優惠。三是應對節能型、新能源型汽車免征消費稅。

同時,可以適當擴大消費稅范圍,提高消費稅稅率,抑制消費者對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產品的消費。應該將資源消耗比較大的消費品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對那些外部負效應明顯的行業產品征稅,適當提高高爾夫球及球具、游艇及實木地板等稅目的稅率。

三、鼓勵產業調整與發展的稅收政策

(一)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1、運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培育與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首先,對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對制種業這類關系重大糧食安全的新興產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對我國境內新辦的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為了加快推進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技術(產權)轉讓,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于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其次,對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以其取得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直接投資于本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可按一定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該項投資的,追繳已退還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創業投資企業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時,若發生損失,應允許用以前一定年度的利潤彌補當年虧損而退回以前年度已納的企業所得稅,虧損彌補期可以為3—5年。第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人力資本的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第四,企事業單位購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的產品,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

2、為了吸引和留住高級人才,擁有公司的股權和分紅權的高級人才參與企業稅后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免征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為了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對新興產業發展的信貸支持,對該項貸款的利息收入可以給予適當減免營業稅的優惠

(二)促進高科技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首先,為了增強對高科技企業的風險補償,可以對國家鼓勵的高新技術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科技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稅;若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盈利,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若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虧損,對其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其次,從吸引和留住高級人才角度,可以對高科技人員的科研成果轉讓收入給予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優惠;對省級以下政府和企業頒發的重大技術成就獎、技術進步獎免征個人所得稅;對高科技企業引進企業急需的技術人才發放的一次性津貼或安家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最后,從鼓勵社會向科技企業捐贈角度,應允許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科技型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捐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激勵企業自主創新基金的捐贈,應比照公益性捐贈予以稅前扣除。

(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1、運用稅收政策著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

對于中小企業生產經營中由于擴大生產規模、進行技術改造、進行產品結構調整,或由于受當前國際經濟形勢沖擊出現的暫時性資金困難,凡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按照企業前3年或5年的累計納稅規模提供擔保,給予相應規模的貸款,這不僅有利于保障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而且也對中小企業依法納稅形成激勵。

2、運用稅收政策推動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

對于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創新企業開發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的,可以企業前3年累計納稅規模作為政府扶持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風險基金或作為財政貼息貸款的專用資金,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對于中小企業由于創新活動出現的虧損,允許以其前3年的盈利彌補虧損。通過這些措施來降低企業的風險,增強企業經營能力和抗拒風險的能力,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3、運用稅收政策推動為中小企業服務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對于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和信用服務、技術創新服務、創業培訓服務、市場開拓服務和管理咨詢服務的服務機構,可以通過適當的減免營業稅方式予以扶持。

(四)促進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

為了促進服務業的大力發展,可以適當調整現行營業稅和增值稅政策。一方面,應當通過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推進服務業發展,尤其是推進具有提升整體消費水平的現代服務業和新興消費行業的發展。另一方面,根據“營改增”試點工作出現的問題和部分企業出現稅負增加的情況,需要在試點過程中不斷完善增值稅制度,建立符合服務業產業特點的增值稅制度。

一是允許試點地區適時適當拓寬“營改增”范圍,扶持與其他行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服務業的發展。二是適當降低交通運輸業等行業的稅率。要切實考慮交通運輸業“貨暢其流”的服務功能。三是完善可抵扣項目的范圍。要充分考慮服務業行業人力資本和固定資產的構成特點,明確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完善人力資本計提、無形資產攤銷和固定資產折舊等方面的標準,進一步完善增值稅抵扣范圍和標準。當前,建議將代收性質的行政收費從應稅收入中抵扣,將交通運輸企業的路橋費、房屋租金、保險費等生產經營成本納入進項抵扣的范圍。

四、促進要素投入結構轉變的稅收政策

(一)鼓勵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稅收政策

1、建立科技開發準備金制度

對有自主創新意愿但經濟實力不足的企業,以及從事研究特定尖端技術的企業,允許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開發風險準備金、技術開發準備金、新產品試制準備金、虧損準備金等,以彌補科研開發可能造成的損失,確保研究開發的資金保證。具體可按照銷售收入的5%提取技術開發準備金,允許稅前扣除,實行專款專用,逾期不用,應補稅并加收利息。

2、企業自主創新投資取得的收益再用于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投資項目,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這部分收益可以享受再投資退稅的優惠

3、企業自主創新投資項目的損失,應允許用以前一定年度的利潤彌補當年虧損而退回以前年度的所得稅,虧損彌補期可以為3—5年

4、對企業、個人和社會團體向企業科研機構的捐贈,準予其按實際捐贈額在企業或個人所得稅前列支,而不必設置允許稅前列支的最高捐贈限額;同時,捐贈收入不列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中

(二)構建和完善生態稅收體系

1、清理規范資源保護性質類的收費

目前,我國有能源基地建設基金、礦山專項維護費、礦產管理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水資源補償費、育林基金、林政費等十多項正規的收費。其中,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在性質和作用上“趨同”。構建和完善生態稅收體系,首先要認真清理、規范資源保護性質類的收費,重新界定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的關系,同時將其他的收費并入資源稅中,統一管理,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2、增強資源稅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功能

一是擴大資源稅的課稅范圍。應將那些必須加以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具有重大生態環境價值的資源,如土地、海洋、水、森林、草原、灘涂等納入資源稅征收范圍,從而有效地抑制資源的消耗和浪費。二是完善計稅方法,促進資源的合理充分利用。對于國家需要重點保護或限制開采的能源資源,將現行的以銷售量和自用數量為依據調整為按儲量計征,以促進資源開采率、回采率的提高。同時,根據不同資源的資源儲量,實行差別資源定稅,稀缺程度越高,稅率應越高。另外,將目前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由從量定額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建立資源稅收入隨資源收益變動的調節機制,以此體現出礦產資源的稀缺程度。三是適當提高資源稅稅率水平。目前應結合資源產品價格調整和收費制度改革,適時取消不適當的減免稅政策,并提高資源稅稅率,以此調節資源開采企業的資源級差收入。四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鼓勵資源回收利用、開發利用替代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的稅收優惠政策,使資源稅真正成為發揮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功能的稅種。

3、積極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

目前,我國環境污染稅缺位,治理污染的資金主要通過征收排污費籌集。在我國能源緊缺、環境污染日趨嚴重的情況下,有必要對部分排污收費改為征稅,對排污企業課征污染稅。具體而言,可以將現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氣污染、工業廢棄物、城市生活廢棄物、噪音等收費改為按照相應的排污標準根據排污情況征收相應的環境保護稅。這樣既能引起社會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又能充分發揮稅收對環境保護的促進作用。

(三)促進高等教育發展的稅收政策

篇8

關鍵詞:稅制結構;人力資本;經濟增長;VAR模型

一、 引言

影響經濟增長的因素眾多,而外部性在推動經濟增長方面的作用被長期忽視,新古典增長模型就沒有考慮外部性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內生增長理論恰認為外部性在推動經濟增長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本文從研究內生經濟增長理論出發,充分考慮外部性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分析稅制結構和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的貢獻。

外部性的來源有很多,Lucas(1988)認為個體通過學習和觀察他人行為而進行的人力資本積累能產生正向溢出效應。Hall(1995)認為R&D和企業家的創新活動也能產生很強的正向溢出效應。

Young Lee和Roger H. Gordon(2007)指出在控制其它決定經濟增長因素的情況下,企業所得稅率降低10個百分點,會提高年度經濟增長率1個百分點~2個百分點。何菌和沈明高(2009)研究了政府收入、稅收結構與中國經濟增長的關系,指出在稅收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增加營業稅比重而相應減少個人所得稅比重可以提高經濟效率。幾乎在所有的經濟增長模型中,對資本征稅對經濟增長都不利。

Wang和Yao(2003)將人力資本存量、勞動力和物質資本放在一起建立了一個經濟增長核算框架,測量了人力資本對中國經濟增長的作用,結果表明,人力資本積累與經濟增長呈正向相關關系。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已有研究經濟增長的文獻多從稅制結構與人力資本分別對經濟增長作用角度予以分析,而將三者放在一起,考慮稅制結構與人力資本的外部性,統一計量它們對經濟增長貢獻的文獻還較少。有鑒于此,本文試圖將稅制結構、人力資本與經濟增長三者聯系起來,通過建立VAR模型,計量稅制結構與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全面把握和理解近年來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原因和內生動力,同時以期為中國經濟增長再平衡提供政策建議。

二、 理論分析

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改革奠定了我國現行稅制的格局,我國目前是以間接稅為主、直接稅為輔的稅制體系。從稅制結構來看,我國稅收主要有兩大類,直接稅和間接稅(流轉稅)。中國的現行稅制體系中,70%以上為流轉稅,也就是間接稅,其余不足30%為所得稅等直接稅。其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是中國最大的稅收來源,兩者之和占稅收總額的一半還多。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我國直接稅、間接稅及稅收總收入都呈現快速增長趨勢,但間接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一直都高于直接稅。近年來,國內增值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列呈下降趨勢。營業稅是我國地方稅的主要稅種,歷年營業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列比較平穩,大約維持在15%左右。2008年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后(統一后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之前內資企業為33%,外資為25%),企業所得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列明顯下降。個人所得稅占我國稅收總收入的比列較小,其占稅收總收入的比列平均大約為6%左右。據統計,美國在2000年~2011年間,其個稅收入均占到了其整體財政收入超過40%。關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列總體呈下降趨勢,特別是在2001年我國加入WTO后下降趨勢明顯。

現代經濟增長理論認為人力資本積累是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從宏觀層面講,人力資本積累能夠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技術創新,增加資本回報,使經濟持續增長。從微觀層面講,人力資本水平的提高增加了人們在勞動力市場上被雇傭的可能性,提高了人們的收入能力。人力資本積累的形式多種多樣,例如教育、培訓、干中學等。教育可以使人們學習更多知識、掌握切實可用的技能,是人類社會生產經驗得以繼承發揚的關鍵環節,它在促進技術溢出方面也起著很重要的作用,是人力資本積累的重要形式。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呈逐年上升趨勢,這使得我國人均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大學教育正逐漸從精英教育轉變為普羅大眾教育相吻合,但與此同時毫無疑問的是,中國的人力資本積累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在擴展的內生經濟增長模型:Yt=A(t)K?琢tHt1-?琢h?茁t中,Yt表示經濟增長,A(t)為技術水平,借鑒(劉海慶,高凌江,2011)的做法把它分成兩部分:純經濟效率和純內生技術進步率,前者受社會制度和政府政策的影響,比如各種司法、社保制度及各項稅收政策等,稅制結構就借此發揮作用,后者僅是時間的函數。Ht1-?琢表示人力資本,它本身可作為生產的投入要素進入生產函數,促進經濟增長,另外它還通過產生正向溢出效應對經濟增長發揮作用。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合理的稅制結構能和人力資本積累均能產生正向外部性拉動經濟增長,在我國經濟30多年的高速增長過程中,稅制結構和人力資本積累起到了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構建如下計量模型,實證檢驗稅制結構和人力資本積累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

三、 實證檢驗

1. 變量及數據說明。本文中經濟增長用經濟增長率表示,為消除物價的影響,本文用GDP平滑指數對經濟增長率進行了調整。DTAX表示直接稅所占稅收總收入比重,IDTAX為間接稅所占稅收總收入比重(鑒于數據的可獲得性,此處的直接稅包括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間接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EDU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本文用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來作為人力資本的替代變量(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是指高等教育在學人數與適齡人口之比,適齡人口是指18歲~22歲年齡段的人口數)。本文所用數據均來自《中國統計年鑒》和《中國財政統計年鑒》,每個變量樣本時間跨度為1994年~2010年。

2. 單位根檢驗。單位根檢驗可以判別序列平穩性,并可通過差分法使不平穩序列平穩。單位根平穩性檢驗結果如表1。

表1中檢驗結果顯示,變量GDP、DTAX、IDTAX和EDU的T統計值分別為-2.100 1、-2.701 0、-2.466 3和-1.874 7,均大于5%水平下的臨界值,所以不能拒絕原假設,即樣本區間內GDP、DTAX、IDTAX和EDU序列都是非平穩的。而經過一階差分后?駐GDP、?駐DTAX、?駐IDTAX和?駐EDU的T統計值都小于5%水平下的臨界值,因此樣本區間內一階差分后?駐GDP、?駐DTAX、?駐IDTAX和?駐EDU都為平穩序列,均為一階單整,說明它們之間可能存在協整關系。

3. Johansen協整檢驗。為確定直接稅、間接稅和人力資本與經濟增長之間是否存在長期穩定關系,本文利用Johansen協整檢驗技術對此進行了檢驗,結果見表2。

由表2可知,在5%的置信水平下,跡統計量檢驗有,79.596 0>47.856 1, 最大特征根檢驗有46.435 37>27.584 3,均拒絕原假設(即拒絕不存在協整關系的假設,亦即三變量存在協整方程)。表3第二行檢驗結果拒絕了最多有一個協整關系的假設,但第三行接受了最多有兩個協整關系的假設。由此,我們認為中國經濟增長和直接稅、間接稅和人力資本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所以可以建立無約束VAR模型。

4. VAR模型說明與最優滯后期的選擇。根據VAR模型滯后期的選擇標準,表3中LR、FPE、AIC、SC和HQ統計量有4個指標顯示的最優滯后期為p=2,所以我們可以建立無約束的VAR(2)模型。

5. VAR(2)模型的穩定性檢驗。從圖1可以看出,VAR(2)模型的全部根都落在單位圓以內,因此VAR(2)模型的穩定性條件得以滿足,VAR(2)模型是一個平穩系統,選取的兩個變量之間存在長期穩定關系,可以進一步進行分析。圖形表示更為直觀,全部單位根的倒數的模落在了單位圓之內,因此,所建VAR(2)模型是穩定的。

6. 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表4中我們用差分后的平穩序列做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在滯后期為2時,我們拒絕變量?駐DTAX、?駐ITAX和?駐EDU不是?駐GDP的格蘭杰原因,接受?駐GDP不是?駐DTAX、?駐ITAX和?駐EDU的格蘭杰原因。即?駐DTAX、?駐ITAX和?駐EDU的變化均能Granger引起變量GDP,而GDP并不能Granger引起變量?駐DTAX、?駐ITAX和?駐EDU。

7. 方差分解。圖2是經濟增長的標準誤差被分解為其自身和?駐DTAX、?駐EDU和?駐ITAX的情況,經濟增長自身沖擊對其波動的貢獻率從第1期的100%到第6期下降為55%,隨后基本保持不變;DTAX的沖擊對其波動的貢獻率從0%到第6期上升為35%,隨后基本保持不變;EDU的沖擊對其波動的貢獻率從0%到第6期上升為8%;ITAX的沖擊對其波動的貢獻率從0%到第6期上升為2%。

四、 結論與啟示

1. 通過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可以看出,在滯后期為2時,變量?駐DTAX、?駐ITAX和?駐EDU均能Granger引起變量GDP,而GDP并不能能Granger引起變量?駐DTAX、?駐ITAX和?駐EDU。通過方差分解可以看出,在較長期中DTAX的沖擊對經濟增長波動的貢獻率約為35%,EDU的沖擊對其波動的貢獻率約為8%,ITAX的沖擊對其波動的貢獻率約為2%。

2.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盡管直接稅占我國稅收總收入的比重要遠低于間接稅所占比重,但其對經濟增長波動的貢獻要遠高于間接稅。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間接稅具有累退性,收入低的人比收入高的人會把收入較大的部分用來消費,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資源配置、惡化了收入分配。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我們是否應考慮調節我國的稅制結構,適當增加直接稅的比列,降低間接稅比重,進一步減少稅收扭曲?

3. 人力資本溢出效益在促進經濟增長過程中發揮得作用越來越大,為此我們應加大教科文衛投資,進一步提升人力資本存量,改善人力資本發揮作用的環境和土壤,使其溢出效應最大化。同時政府可以通過制定優惠稅率和稅收補貼等一系列的稅收政策,鼓勵企業創新、研發新產品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充分發揮稅制結構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及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功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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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何菌,沈明高.政府收人、稅收結構與中國經濟增長.金融研究,2009,(5):14-25.

7.劉海慶,高凌江.稅制結構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研究――基于中國30個省級面板數據.東北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2011,(6):492-498.

基金項目: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增值稅擴圍改革、實際稅率變化與企業績效”(項目號:14XNH004)。

篇9

【關鍵詞】增值稅擴圍;產業結構;新疆

一、新疆產業結構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30多年特別是實施西部大開發以來,新疆的社會經濟取得了快速的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隨著新疆經濟的快速發展,新疆的產業結構也因社會需求和經濟發展的要求不斷調整和優化,第一、二、三產業在新疆生產總值中比重由1999年的23.1:36.1:40.8調整為2005年的19.0:44.7:36.3;2010年的19.8:47.7:32.5①,第一產業比重總體有所下降、第二產業比重顯著提高,第三業占比下降明顯,可以明顯地發現,新疆的產業結構走出了一條奇特的發展之路,第一產業在新疆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重逐漸下降;第二產業的占比迅速上升,12年間迅速上升了11.6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比則下降了8.3個百分點。這樣的發展軌跡似乎有點讓人看不太懂,但是仔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新疆三次產業比例的變化恰恰表明了新疆的產業結構正在經歷一個逐步優化的過程。

第一產業占比的平穩下降,第二產業占比的迅速上升表明了新疆正處于工業化前中期,工業發展迅猛,工業增加值對新疆經濟的貢獻率在快速增大。第三產業占比的大幅度下降則反映了西部大開發以來新疆經濟發展重心的變化。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以來,新疆抓住機遇提出了優勢資源轉換戰略和大企業、大集團戰略,依托新疆優勢資源,大力發展新疆工業,工業部門的發展速度遠遠高于其他產業,尤其是服務業,新疆工業在新疆生產總值中的比重迅速上升。反觀服務業,由于新疆公共服務業在服務業中的比重較大,生產行業占比較小,因此伴隨著新疆工業的快速發展,新疆服務行業并沒有因此而獲得大發展,在新疆生產總值中的比重也日益萎縮。

二、增值稅擴圍改革對新疆第二產業發展的影響

在對工業行業的增值稅稅負進行測算時,選取了64個工業部門,覆蓋了采礦業、制造業、食品加工業等各行業,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所選行業增加值占新疆工業增加值得比重達到約75%,因此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根據對工業各部門稅負變化情況測算的結果顯示,除了石油及核燃料加工業外,其它工業行業增值稅稅負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在所選的64個工業行業中,稅負下降幅度最為巨大的行業集中在裝備制造業,電機制造業、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業、電線、電纜、光纜及電工器材制造業等行業的增值稅稅負平均下降了43.3%;在新疆傳統石油及礦產工業中,石油及天然氣開采業稅負下降了0.23%,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稅負下降了1.18%,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采選業稅負下降了2.52%;傳統礦產品采選業的下游行業,石油及核燃料加工業稅負增加了2.35%,煉焦業稅負下降了1.30%,基礎化學原料制造業稅負下降了2.35%,專用化學產品制造業稅負下降了1.61%,日用化學產品制造業稅負下降了2.30%;在農牧產品加工行業中,液體乳及乳制品制造業稅負下降了2.09%,屠宰及肉類加工稅負下降了2.09%,其他食品加工業稅負下降了4.98%,方便食品加工業稅負下降了7.28%,軟飲料及精制茶加工業稅負下降了4.39%;建材類行業,磚瓦、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業稅負下降了4.25%,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業稅負下降了2.25%;其它工業部門中,醫藥制造業稅負下降了6.57%,廢品廢料行業稅負下降了4.10%。相比上述其它行業,新疆傳統的石油及天然氣開采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等行業稅負下降較少,而食品、飲料加工行業、制藥、建材等行業稅負下降較為明顯,裝備制造行業稅負下降幅度最為巨大。各個行業稅負下降幅度的差異從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新疆未來工業的發展,單從稅收的角度來講,稅負下降幅度較大的工業行業將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首先,裝備制造業稅收負擔的大幅度下降表明了,裝備制造業將成為新疆未來的新興產業,值得一提的是,新疆“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把現代裝備制造業作為新疆未來的一個戰略新興產業來重點培育,并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來扶持新疆本土裝備制造企業的發展。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在增值稅擴圍改革減稅效應的刺激下,在國家宏觀調控的引導下,各種社會資源會紛紛流向新疆裝備制造領域,新疆的裝備制造業面臨著一個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因此可以預測,大型裝備制造業在新疆未來工業中的比重將逐步上升,并逐步成長為新疆具有戰略意義的新興產業。

根據測算結果,同樣稅負下降明顯的行業還包括醫藥制造業,降幅達到了6.57%。這表明了在增值稅擴圍改革減稅效應的帶動下,醫藥制造業作為一個新興的工業部門將在新疆未來工業的發展中占據一席之地,依托新疆維吾爾傳統醫學資源和新疆豐富的生物資源,發展新疆特色中藥。新疆“十二五”規劃同樣把“生物產業”作為新疆未來的戰略新興產業來培育,中藥制造作為生物產業的一個重要方面,也必將從中獲益。因此可以預測,未來醫藥制造業也將成為新疆快速發展的一個工業部門。

其次,和其他行業相比新疆傳統優勢產業稅負下降幅度較小,從稅收的角度來看會影響到這些行業的發展。但是考慮到新疆傳統礦產品采選業及其下游加工行業在新疆工業中的絕對優勢地位(2010年數據顯示,礦產品采選業和下游加工業在新疆工業中的占比分別達到了52.86%和21.51%)及新疆優勢資源轉化戰略的繼續實施,未來新疆的傳統優勢行業的發展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但是,由于礦產品采選業和下游加工行業的稅負平均下降幅度有較大差異(礦產品采選業稅負平均下降幅度為1.38%,其下游加工行業為2.51%),未來新疆傳統優勢產業的結構會發生變化,礦產品加工、油氣加工、煤化工等下游行業發展速度會快于礦產品采選業,在新疆傳統優勢產業中的比重也會逐步增加。無疑,這將是一個有益的變化,有助于延長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促進當地的就業,增加人民收入。而且這也與新疆提出的“十二五”期間大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的政策也是相吻合的。

第三,根據測算結果,建材行業也是稅負下降幅度比較大的行業,磚瓦、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業、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業、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業、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業等四個行業稅負平均下降幅度達到了2.84%,稅負的下降會鼓勵建材企業增加投資、擴大生產。在新疆未來面臨大發展、大建設的形勢下,新疆建材行業的發展壯大幾乎是肯定的。建材行業的發展一方面會助力建筑行業的發展,另一方面,建筑行業的發展又會帶動建材行業的發展,促進建材行業的繁榮。

三、增值稅擴圍改革對新疆第三產業發展的影響

在對服務業各行業的增值稅稅負進行測算時,我們選擇了目前征收營業稅的所有行業當中的26個行業進行測算,其中包括第二產業中的建筑業(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業、建筑安裝業、建筑裝飾業、其他建筑業),由于前文已經把建筑業的四個部門和工業放在一起分析了,這里不再贅述。其余22個服務業部門的增值額占所有服務業增值額的約73%,因此以這22個部門稅負的測算結果來分析增值稅擴圍改革對第三產業發展的影響是比較合理的。根據測算結果,22個服務業部門中,稅負下降的13個部門的增值額占22個部門總增值額的76%,因此可以判斷,增值稅擴圍改革后第三產業總體的稅負會明顯下降。

從服務業各行業稅負變化的情況來看,在交通運輸部門的稅負上升較多,其中鐵路運輸業稅負上升了5.88%,道路運輸業稅負上升了3.04%,城市公共交通業稅負上升了6.65%,裝卸搬運和其它運輸服務業稅負上升了6.48%。稅負明顯下降的部門則包括管道運輸業、軟件業、商務服務業等部門,其中,商務服務業稅負下降了6.84%,軟件業稅負下降了14.99%。交通運輸業稅負上升可能是因為11%的稅率定的過高,從上海試點兩個月的情況來看,確實有不少交通運輸試點企業反映稅負比改革前有所上升,并有一些企業聲稱要從上海撤離。但考慮到目前僅是改革試點階段,試點中發現的問題在以后的改革中必然會得到妥善的解決,因此未來的改革方案中交通運輸業的增值稅稅率預期可能會下調至一個比較合理的水平,因此未來增值稅擴圍改革后新疆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未必會受到影響。同時,考慮到19省市的對口援疆,未來較長一段時期內,新疆會處于大生產、大建設、大發展時期,作為重要的生產服務性行業,交通運輸業未來在新疆工業中的地位反而可能得到進一步的加強。軟件業、商務服務業稅負的大幅度下降意味著新疆現代服務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通過增值稅擴圍改革,服務業當中重復征稅的情況消除了,服務業的行業稅負明顯下降,同時,第二、三產業的稅負逐漸趨于平衡,也有利于二、三產業之間交易的進行,服務行業的分工將進一步趨于精細化、專業化,也將催生出一些新的服務行業現代服務業在新疆服務業中的比重將逐步上升,其他公共服務行業的占比將會有較大的下降,新疆服務業的內部結構也將變得更加合理。

注釋:

①數據來源于《新疆統計年鑒2000》、《新疆統計年鑒2006》、《新疆統計年鑒2011》,并由作者計算得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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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1、結構膠干了之后不防水。

2、結構膠屬于剛性的,不能夠達到防水的效果,結構膠的強度比較高,耐沖擊,施工簡單方便。

3、但是結構膠不具有耐候性,對使用環境和溫度有要求,所以只能用于臨時的粘結或固定,不能用于結構連接。

結構膠強度高、抗剝離、耐沖擊、施工工藝簡便。用于金屬、陶瓷、塑料、橡膠、木材等同種材料或者不同種材料之間的粘接。

(來源:文章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