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分析

時間:2022-12-08 1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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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分析

摘要: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是合作社不斷發展的重要保障。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措施

隨著經濟不斷的發展,農村經濟發展迅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規模也在不斷擴展,代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已進入一個突飛猛進的新階段。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蓬勃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農村建設的緊要方法,是全面踐諾科學發展觀及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需求。農民專業合作社看做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為促進其健康運轉和有序發展,勢必要求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和管理工作,組織好農民合作社各項財務活動,更要處理好其財務關系。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要遵循“民辦、民營、民受益”原則,堅持自主經營、全面服務、民主管理辦社方針,全面、真實、系統提供會計信息,加強經濟財務核算,提升經濟效益,提高社員收入,服務社員。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要隨時接受相關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檢查監督,要定期向合作社的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及會計報表。

1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意義

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關系到合作社資產的合理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增長性等,關系到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運營、研發等業務活動的正常開展,關系到各項生產要素的合理組合和利用,關系到合作社的持續發展和超強的凝聚力。農村財務管理是合作社生存和發展十分的重要保障,必須加強全面管理。(1)加強合作社的財務管理是法律要求。合作社必須嚴格按照合作社法第五章財務管理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要求執行,不僅要做好內部財務管理,還要建立全面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各項財務活動報告、計劃、方案、制度等,為每個社員設立成員賬戶。(2)加強財務管理是合作社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合作社的存活、不斷發展和財務管理是相互依存的。不斷增強合作社財務管理,可以有效地籌措聚集運用金,有用地控制生產經營管理成本,最大范圍地獲得農民合作社對外生產經營的利潤收入,保障農民合作社延續發展。(3)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是保護合作社社員利益的基本要求。合作社社員是其合作社的所有者,所以合作社加強財務管理的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為合作社社員更好的服務。

2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體系

農民專業合作社務必按《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規定,明確合作社內部所有崗位責任制,履行錢、賬、物分開管理,制定申請、簽收、審批、審核和內部稽核制度。在合作社內部,要設置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還要配備高素質、全面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這不僅可以保證合作社高效運行,還是搞好合作社管理各項基礎的關鍵。(1)健全機構,明確責任。農民合作社成立登記后,建立財務管理機構,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實行財務獨立核算,真正做到自負盈虧。對于不具備以上條件的,也可以本著民主、公平、公開、自愿的原則,委托農村經營管理機構或有資質的記賬機構記賬、核算。財務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①全面負責合作社的全部財務管理工作;②核算經濟業務、反映經營活動;③編制會計報表,正確反映合作社資產、負責情況及經營成果;④嚴格各項財經紀律,抵制隨意侵犯或平調或挪用合作社各項財產的行為,保障合作社財產完整不損失,合作社整體的安全。(2)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人是基礎更是關鍵,合作社聘用的財務管理人員不僅應具有高素質和較強的專業知識,還要掌握了解合作社的有關法規制度,同時要知悉合作社的生產經營運行模式,掌握不同類型的合作社在財務管理中的特殊規定及要求,努力提高自業務能力和自身素質。(3)按財務制度等規定,實行崗位分工,規范各項資金申請、使用、審批程序。貨幣資金收支實行理事會會長一支筆審批制度,按照規定的程序開展貨幣收支業務,對重要或數額較大的貨幣資金收支業務,應當采用民主集中制,集體決策和審批,同時,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侵占、貪污、挪用合作社貨幣資金的行為。(4)實行現金管理多人監督制。現金收付必須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簽批確認,才可以生效。增強現金管理,明確現金庫存上限,現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防止收款不入賬,不可以賬外設賬,不能設立“小金庫”。

3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完善措施

3.1存在的主要問題。(1)財務制度缺失,內部管理不民主。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如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制度,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經費開支審批制度、盈余和盈余分配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等都沒有設立,或者有設立沒有按照制度執行;有的合作社不認真實行審批制度,支出票據的審批人沒有簽章或沒有簽審批意見;有的合作社更是沒有實行限額審批,重大財務事項也不執行理事會或社員大會表決通過,存在嚴重的“一言堂”現象。(2)會計核算不規范。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因經營規模小、成員少、業務收支比較簡單,對財務管理工作不重視,沒有單獨建賬;個別合作社原始憑證審核手續不完善,沒有經手人、審批人簽字,“白條”現象普遍發生。(3)沒有盈余返還,削弱了農民的入社激情和積極性。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按照要求設立成員賬戶,不進行盈余返還,也就只起著收購農產品的作用。3.2完善措施。(1)強化合作社財務制度。合作社的所有資金、商品等物資的流通,必需制定嚴格的交接、轉接、運轉手續,申請人、經手人、保管人、審核人、批準人的簽字必須規范齊全,各負其責。(2)建立成本、費用等審批制度。合作社的日常開支,一定要區別不同性質,不同額度分別申請審批。屬于日常零星開支由申請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后,廠長(經理)最后審批,屬于大額開支,非正常開支,必須要經過經理事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批準。(3)建立可行性論證制度。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投資、重大管理舉措的實施關系到企業未來的生存與發展,企業必須慎重行事,合作社的理事會應聘請相關專家進行認真全面細致的研究論證并經社員(代表)大會討論確定。

參考文獻

[1]農村財務管理[M].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2011.

作者:王智博 侯麗娜 王穎 單位:琿春市農村經濟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