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控制系統論文
時間:2022-08-23 0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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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母子公司財務控制系統,是基于母子公司間的產權和資本紐帶關系,為實現集團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以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活動的約束、檢查或糾偏為手段而形成的若干要素的有機組合,它是集團公司財務控制系統的核心。
筆者認為集團母子公司財務控制系統是由財務人員控制系統、財務制度控制系統、財務目標控制系統和財務信息控制系統等構建成的有機整體。
一、財務人員控制系統
提高集團母子公司財務控制效率的有效途徑是通過對子公司財務人員的控制,加強財務監控,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人員的控制通常可采取三種方式:
(一)委派制。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母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的財務人員列為母公司財務部門的編制人員,子公司的財務機構作為母公司財務部門的派出機構,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子公司的經營決策,嚴格執行母公司財務制度,并接受母公司的考評。
(二)指導制。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子公司總經理提名,由子公司董事會聘任或解聘。母公司只能通過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影響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產生。同時,母公司財務部門只能對子公司財務部門進行業務上的指導,無權對子公司財務部門命令。
(三)監督制。子公司在決定自身財務部門的設置上有很大的自主權,母公司基本不干預。但母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財務總監或財務監事,負責監督子公司的財務活動。
上述三種方式具有共同點,即母公司都必須向子公司委派財務負責人,我們稱之為財務總監制度。財務總監有兩種職權:享有對子公司財務計劃制訂的參與權,財務計劃執行的監督權;對重大財務事項,財務總監與總經理或董事長共享簽字權,并承擔保證財務信息真實可靠等責任。
二、財務制度控制系統
以財務權力和責任為核心的內部財務制度是集團公司開展財務活動的行為準則,也是集團公司實行科學財務管理的前提條件。
關于財務制度的基礎構成,此處不再詳細闡述,需要注意的是:
集團公司內部各層次的財務制度均應重點突出公司權力機構(股東會)、決策機構(董事會)、執行機構(經理層)和財務管理部門四層次的財務權限和責任,包括他們各自在籌資決策、投資決策、收益分配決策等各項財務活動中的權限和責任,以實現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財務目標控制系統
為實現集團公司整體的財務目標,必須建立自上而下的財務目標控制系統,包括:
(一)財務目標評價系統
財務目標評價系統,是以母公司財務目標為基礎制定的母子公司財務評價體系。圍繞集團公司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理財目標,應建立以評價獲利能力為主體,評價償債能力、資產營運效率和發展能力為輔助的財務目標評價系統。集團母公司的財務目標確定后,便可按照目標管理的辦法,將總體目標層層分解到各子公司,實行層層目標控制,以確保集團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
(二)資金控制系統
包括現金控制系統、籌資控制系統和投資控制系統等內容。
1.現金控制系統。對大中型企業集團而言,設立內部銀行是集團母子公司實施現金控制的有效手段。內部銀行是集團公司借用商業銀行的結算、信貸和利率等杠桿而設立的集團母公司財務部門的內部資金管理機構。它是內部結算中心、內部信貸中心、內部資金調劑中心、內部信息反饋中心的復合體。通過其自身的業務活動向有關方面提供可靠的財務信息。在內部銀行制度下,每個受控的子公司都在內部銀行開設賬戶,其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切交易,通過內部銀行辦理結算,以監督資金流向。各子公司只保留一個費用支付賬戶;內部銀行根據母公司為各子公司核定的資金額度,結合實際需要發放貸款,并對各單位定額內和超定額使用資金實行差別利率計算利息;母子公司間的資金余缺統一由內部銀行進行有償調劑和調度,把閑置現金余額降到最低限度。
2.籌資控制系統。在集權管理模式下,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對外籌資,由內部銀行統一對外籌措,各子公司無權對外籌資;在分權管理模式下,子公司可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籌資,但必須把籌集的資金統一存人內部銀行。籌資控制系統的重點是借款控制,包括借款審批程序控制、借款總量控制和負債比率控制。
3.投資控制系統。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投資控制系統與借款控制系統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包含的內容除了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控制和投資總量控制外,還包括投資方向控制和投資風險控制。
(三)收益控制系統
集團公司收益是指集團公司整體的會計利潤,它是母公司和各子公司收入與成本配比的結果。集團母子公司的收益控制,主要是通過制定統一的會計政策和實施盈余管理策略來實現。
1.統一會計政策
為保證收益質量,集團公司不僅要選用恰當的會計政策,而且要求母公司與各層次子公司所選用的會計政策應該達到一致。
2.盈余管理策略
盈余管理是選擇使會計收益達到某種結果的會計政策。盈余管理有別于利潤操縱,它是企業為實現理財目標而采用的管理策略。在法律制度允許范圍內,集團公司股東和經營者對財務報告收益在一定程序上進行控制,其主要手段是選用適當的會計政策,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調控和關聯交易等方式,目的是通過節稅等形式實現集團公司整體收益的最大化。
四、財務信息控制系統
集團母子公司間財務信息是否暢通,關系到整個財務控制系統的運行效率。有效的財務信息控制系統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財務信息報告制度
母公司應制定子公司的財務報告制度,包括事前報告制度和事后報告制度。各子公司在進行重大經營決策前,必須事前向母公司報告。
(二)內部審計制度
集團母公司應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審計、年度審計和子公司經營者的離任審計。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糾正,并對責任人加以處罰,以形成集團公司內部自上而下的監督制約機制。
(三)財務網絡電算化
計算機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為財務網絡電算化提供了可能,為提高集團公司財務信息的有效性創造了現實條件。其優點主要體現在:1.記賬憑證錄入分布在各工作站上同時進行,提高了財務信息的及時性;2.各子系統可以自動轉賬,形成統一的總賬庫,減輕轉賬工作量,既增加了轉賬的準確率,又提高了轉賬速度;3.主管領導可方便查詢各種財務數據,并通過應用軟件隨時制成各類統計分析資料與財務分析報告,為高層領導的經營決策提供及時可靠的數據。
集團母子公司財務控制的完善,首先要構建財務控制系統,其次要保證控制系統能良好地
運行。在實踐中,應為系統運行提供良好的人文環境和機制環境。以人為本,把董事會、經營者、財務管理者緊密結合起來,處理好監督、經營、決策三者之間的關系;同時,借鑒國外成功的激勵機制,比如股票期權制,與我國目前常用的工資、津貼或獎金形式結合起來,形成合理的、能促進集團公司發展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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