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量化是德育管理的有效方式

時間:2022-08-13 11: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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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量化是德育管理的有效方式

中共中央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要“從提高基本素質做起,促進未成年人的全面發展”。人才素質是德智體美的有機結合,其中德育起著核心作用,品德是人生的方向盤,只有品德高尚,德才兼備,才是全面發展。但在實際中,由于青少年學生的德育工作量大面寬,常常顧此失彼。我們嘗試將德育成績量化,收到了顯著效果。實行量化是學校德育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徑。實踐證明,大多數學生厭煩長期的批評說教,但對于成績卻很敏感。針對這種心理特點,實行德育量化,由學校值周組和班級考核小組對每個學生的言行按照《校規》《學生一日常規》和《班規》,逐天逐節逐項進行考核評分,對良好行為肯定加分,對違規違紀行為否定扣分,獎優罰劣。這可以及時有效、全方位約束教育學生,激勵學生知錯就改,嚴于律己,不甘人后,好學上進,并形成自我教育管理的良好格局。既避免了對“大事不犯,小事不斷”的學生教育中的束手無策,又徹底改變了學校對于德育工作總是感到無處下手、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甚至只是口上說說好話的被動應付局面,能夠有效地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行為習慣、科學有效的學習習慣和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幫助學生樹立科學的世界觀、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激發立志成才、報效祖國的信念。這對處于身心發展重要階段、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正在重要養成時期的青少年學生,無疑是其健康成長的一種極好催化劑。具體操作見下面的《中學生德育量化規定》《中學生—日常規》。

一、《中學生德育量化規定》

為貫徹依法治校、以德治教的方針,在實施素質教育中堅持德育為首,育人為本,使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及時有效地規范學生日常行為,結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學生一日常規》等要求,特制定以下規定。

(1)操作要求。①德育成績基礎分:高一、初一新生均為80分,以后每學期為80±上學期值周累計評分;學生德育成績為本學期基礎分±值周評分±班級評分。②各值周組要嚴格執行《學生一日常規量化考核細則》和校規校紀,將所有學生違規違紀行為扣分和有關加分落實到個人,并如實做好記錄,周末交分管領導審查。③各班要根據《學生一日常規》和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德育量化規定,不斷完善,經分管領導審查后施行;要成立由班委成員分工負責、值周班干部、值日生和當事人參與的考核小組,在班主任指導、全班同學監督下,逐周逐日逐節逐項考核學生日常行為;要確保操作規范,公開公正,并將值周評分記入班級評分中;周會小結公布,及時獎優罰劣,統計德育成績,經審查后計入學期總評成績,載入檔案。

(2)德育評分細則。①值周考核中,全體學生在一日常規基本項和參考項中的所有評分一律有效,依次累計。②凡請病假或事假的學生,在本班分別-0.2分/天,-0.5分/天;凡曠課者,-1分/節;全天曠課者,通家學生-2分/天,住宿生-3/天。③凡再二、再三違規違紀的學生,扣分值依次按自然數遞加,屢教不改或態度惡劣者,視其年齡和情節,全校檢查,并給予相應處分。④凡在國際、國家、省、地、縣、校各類競賽中獲獎,或為學校班級作出貢獻,或有先進事跡者,學校值周組、班級酌情按10、9、8、7、6、5加分。⑤班級德育評分每學期累計有效;值周組考核評分三學年內依次累計畢業前均有效。

(3)獎懲條例。各班學生德育成績要與獎優、鑒定、升級升學、畢業及處分等掛鉤。①凡德育成績低于本班平均線者,不得獲成績優秀獎;低于80分,不得評為“三好生“”優秀干部”和“先進團員”等;學年總評低于60分,不得升級;畢業總評低于60分,不得畢業或補習,高一不予錄取;學年或畢業總評低于80分,不得報評省、地、縣、校優秀學生或優秀干部,不得免費。②每學期內,每次扣分達到20分者,均記入學籍檔案;超過30分,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③班級考核小組成員不執行德育量化規定,操作中不公開、不公正、不公平或弄虛作假者,-5分/次;班級無德育量化規定者,班主任按瀆職論處;不制定、不執行、弄虛作假或半途而廢者,每學期對班主任分別-10、-8、-5分。

二、《中學生—日常規》

包括“三習”(早習、下午自習、晚習)、“三操”(早操、眼保健操、課間操)、“三預備”(1、3、5節預備)、“三安全”(午休、活動、晚習)、集合、全封閉、衛生(以上七項的具體要求略),而學生一日常規量化考核細則如下:

(1)基本項。包括:①出勤類(三習、三操):遲到或曠課者,分別-1分/人(次)、-2~3分/人次(天)。②學習、秩序、安全類:不交作業者:-2分/人(次);抄襲作業或考試作弊者:-5~10分/人(次);上課不專心者:-6~12分/人(次);某項秩序良好者:+0.1~1分/項次;違犯一條規定者:-1分/人(次);連續違犯者按自然數遞加;不做眼保健操或廣播操者:-1~3分/班(天):弄虛作假者或違犯安全規定一條者:-2~10分/人(次)。③好人好事或各類獲獎類:按《德育量化規定》標準,+1分/人(次、件)。④衛生類(教室、區域、宿舍):窗臺、門前、后門、每塊玻璃等不干凈者:-0.1分/處;死角、衛生用具、樹坑、水渠、分界處等處不干凈者:-0.5分/處;平時一天不打掃者:-1.6分/天;對扣分后仍未打掃的班級:-4分/周(次)。

(2)參考項。紀律類,包括路途、課間、上課、午休、晚間、公共場所等,凡在教室、校園及公共場所,起哄、翻墻、抽煙、早退者:-10~15分/人(次)/條;擂桌凳、絆門、損壞公物,按情節:-15~20分/人(次)/條;擾亂課堂或公共場所秩序、上網、早戀者:-20~30分/人(次)/條;打架斗毆、偷盜、喝酒、賭博等違紀行為:-30~35分/人(次)/條,并按情節扣分直至開除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