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對農民工城市融入度的影響
時間:2022-01-28 08: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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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長期處于城鄉二元體制,而農民工由于其特殊的身份長期生活在城市邊緣,無法融入城市,現在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制約。根據已有研究我們發現,農民工的家庭化流動趨勢已經出現,且家庭化農民工的生活更加問題,更加有利于農民工融入城市。所以本文基于國家衛生計生委2013年的流動人口動態數據集,利用OLS模型考察了農民工的個人收入以及各類社會保險的覆蓋率對于農民工家庭完整度的影響。回歸結果表明,個人收入是影響農民工家庭完整度的重要因素,醫療保險對東部城市農民工的家庭完整度有明顯的影響,而在中西部城市沒有;而養老保險對中西部城市農民工的家庭完整度有明顯影響,但是對東部城市沒有,然后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家庭完整度;城市融入;農民工;社會保險
截止2013年,中國農民工數已達2.69億人(國家統計局,2014),他們為我國的生產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但由于我國長期處于城鄉二元體制,農民工長期處于被邊緣化的生活狀態,無法獲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制約了我國城鎮化的推進。
1.文獻綜述
根據現有研究可以發現,農民工融入城市的主要障礙主要存在于三個方面,一是城鄉二元分割體制構成農民工融入城市的最大障礙,戶籍、社保、就業、教育等相關制度排斥農民工獲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權力和服務;二是融入城市的社會成本較高,農民工無法負擔融入城市所需的經濟投入;三是農民工自身素質相對偏低,城市居民從觀念上排斥農民工,再加上農民工的自我否定和自卑心態,阻礙了農民工融入城市(李偉,2014;朱考金等,2007)。為了促進農民工的融入,已有研究從定量化的角度考察影響農民工融入城市的各方面因素,在個體層面上,主要考察農民工的性別、出生年代、婚姻狀況等方面的因素(何軍,2011;劉傳江,程建林,2008),而在制度層面,主要考察社會保險以及基本住房保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方面的因素(秦立建,陳波,2014;石智雷,施念,2014;孫國峰,張旭晨,2013)。在這些研究中,有一部分研究著手于比較家庭化和個體化流動的農民工之間的區別,研究發現個人遷移者在生存質量、工作穩定性、生活預期等方面明顯要低于家庭型的農民工(張玉潔等,2006),而家庭化的流動也更能夠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田艷平,2014)。在農民工家庭的遷移過程中,極少數家庭是可以做到一次性全家整體遷移,有研究將人口流動劃分為四個階段(段成榮等,2008),我國正處于第二階段末進入第三階段。目前已有不少的文獻在研究影響農民工家庭遷移決策的因素,有研究從經典的人口遷移理論和新遷移經濟學框架出發,考察農民工的個人特征和家庭特征對其遷移行為的影響,研究結果發現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工資收入、遷入時間長短等對農民工家庭從農村遷移至城市有著重要的影響(洪小良,2007;唐震,2009),還有研究發現一些非經濟因素,如有無子女和子女年齡等對農民工家庭遷移有重要影響(陳衛等,2012;袁霓,2008),與此同時,有研究表明,家庭收入增加、從事個體經營和獲得社會保險能對促進留守兒童的隨遷(檀學文,2014)。經過梳理,發現已有文獻中在研究農民工的個體特征對其遷移行為或城市融入影響的相對較多,而將著重點放在醫療養老等社保覆蓋對農民工影響的研究相對較少;選取代表性城市進行問卷調查得到相關數據的研究較多,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調查得到數據的研究相對較少;對第一代和新生代農民工之間差異的研究相對較多,對家庭型農民工和個體農民工之間差異的研究相對較少。本文基于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流動人口動態檢測數據集,實證研究了流動人口在流入地所擁有的各類社保以及收入對于流動人口家庭成員完整度的影響,試圖對其中的各種關系找到合理的解釋。其余部分的結構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數據來源及理論分析,第三部分是計量模型和變量選擇,第四部分是實證結果及分析,第五部分是結論及政策建議。
2.數據來源及理論分析
2.1數據來源
本文數據來源于國家衛生計生委與2013年5-6月之間開展的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本次調查的樣本點分布在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覆蓋1503個縣級單位。調查對象為在流入地居住一個月以上、非本市(區、縣)戶口且2013年5月時年齡為15-59周歲的流動人口,共調查流動人口有效樣本19879人,涉及流動人口家庭成員593387人,其中在流入地的家庭成員497038人。
2.2理論觀點
根據新遷移經濟學,人們會以家庭為單位,依據未來收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的原則,來做出家庭以及各成員的遷移決策。相比于農村,城市內擁有更為良好的生活條件、更優秀的教育資源、更多的工作機會等,同時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居住,能夠有效的降低風險并提升對風險的抵御能力,因此我們考慮以下兩類因素的影響。①家庭收入。一個家庭的收入越高,則能夠更為寬裕地應對日常生活支出,在得到更多家庭成員生活在一起的優勢的同時,不至于陷入增長的生活成本所帶來的困境,相反,較低的收入則無法支撐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成本,而不得不選擇讓部分家庭成員留守農村,一人或兩人外出打工。②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這些社會保障雖然減少了每月的實際可支配收入的上限,但是獲得了應對未來不確定性的保障,特別是目前的農民工大部分依然從事著體力勞動,受傷患病的概率相當高,而醫療保險能夠極大的保障農民工的生活不會因為重大疾病的發生而受到較大沖擊。
3.實證模型及結果分析
3.1計量模型
本文選取的因變量是農民工家庭的完整程度,本文利用流動人口家庭總成員數除以調查樣本數得到了家庭平均人口數,以此作為基準,將每個省份的平均家庭規模除以家庭平均人口數得到各省家庭完整度的指標。據此,本文建立多元回歸模型如下。Fam=C+∑αiXi+βLog(lnc)+ε(1)上式左邊的Fam是因變量,即農民工的家庭完整度,方程右邊的Xi是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各社會保險的覆蓋率,而lnc是農民工的平均收入,為了消除人均收入的非正態化分布,對收入取對數處理,αi和β為各待估參數,C是常數項,ε為隨機誤差項。
3.2實證結果
本文采用Eviews6.0計量軟件對全部樣本(回歸一)、東部發達城市樣本(回歸二)、中西部欠發達城市樣本(回歸三)分別進行了OLS回歸,分析結果如表所示。
3.3全體樣本回歸結果
回歸一是將除西藏外的其他31個省(地區)進行回歸,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發現,養老保險(X1)、職工醫療保險(X2)、居民醫療保險(X3)、和失業保險(X5)的系數均沒有通過顯著性水平檢驗,究其原因可能在于31個省(地區)之間的差異太大,各變量系數發生了改變但卻無法檢驗,影響了最終回歸的結果。此外,工傷保險覆蓋率和平均收入均通過了顯著性水平檢驗。工傷保險覆蓋率與家庭完整度之間的系數為-0.29,這與我們的假設并不一致,其原因可能在于家庭主要勞動力在遭受重大意外喪失勞動力后,會對家庭的生活水平帶來極大的影響,這不是工傷保險能夠彌補的,所以無助于家庭完整度的提升。平均收入和家庭完整度之間的系數為-0.34,這與我們最初的假設相違背。對于此,我們可以重新回顧各省(地區)的平均收入水平,從中可以發現從西部偏遠地區往東部發達地區,平均收入會逐步上升,收入最高的上海市約是最低的山西省人均收入的1.9倍,排名前五的地區的平均收入約是排名最后的五個地區的收入的1.5倍,然而收入較高地區的物價水平和生活成本要遠遠高于較低收入地區的1.5倍,所以當流動人口從西部地區遷移到東部地區之后,相較于提高的名義收入水平而言,其實際收入水平并沒有得到顯著提高,甚至還可能發生下降。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流動人口寧可讓其他家庭人員留守農村,也不會選擇將家庭成員隨遷到東部發達城市。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由于東西部城市之間的差距較大,所以對回歸結果產生了較大的影響,所以我們將31個省(地區)劃分為東部和西部兩個樣本組,并剔除一些出現較大異常的個體,然后進行回歸,得到回歸二(東部城市群)和回歸三(西部城市群)。
3.4東部發達城市樣本回歸結果
回歸二的樣本中包括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遼寧、吉林、江西、河南、湖南、重慶、四川共15個地區。觀察回歸二的結果,我們發現只有職工醫療保險(X2)、居民醫療保險(X3)兩項通過了顯著性水平檢驗,且系數均大于1,符合預期,這反映了在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中,就醫成本較高,醫療保險的存在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農民工看病就醫的支出,使農民工對生活的預期更加穩定,促進家庭成員的隨遷定居,提升家庭成員的完整度水平。
3.5中西部欠發達城市樣本回歸結果
回歸三的樣本中包括了安徽、湖北、黑龍江、山西、內蒙古、貴州、甘肅、云南、陜西、青海共10個地區。回歸結果中僅有養老保險覆蓋率(X1)能夠通過顯著性檢驗,且系數為3。目前,農村居民的養老問題依然沒有一個有效的解決途徑,不像城市居民有著比較穩定的儲蓄和養老金,大部分的農民工家庭雖然在外打工,但是依然會保留家中的土地,以備在面對打工不順利的情況下,還可以回到家鄉繼續生活,這反映了農民工家庭對于未來的不確定,在這種情況下,養老保險的存在能夠很好的為農民工流動人口提供養老保障,特別是中西部流動人口的流動距離較近,可以同時享受到養老保險和在家鄉生活的收益,因此能夠促進家庭的遷移定居,提升家庭完整度。在以上的三個回歸中,失業保險(X5)均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與家庭完整度之間的關系不顯著,原因在于失業保險是針對因為非本人意愿中止就業的勞動者提供的保障,除非特殊情況或被辭退,否則不會有人愿意主動放棄工作,而且失業保險需要連續繳納1年以上,領取的時間也有限制,失業金的金額也較有限,所以回歸結果不顯著也是在情理之中。
4、結論與政策建議
4.1結論
第一,收入是影響流動人口家庭完整度的重要因素。家庭的遷移決策是依據成本和收益的對比做出的,所以越高的平均收入越是能促進流動人口家庭成員的隨遷,盡管沿海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大大的超過中西部內陸的一些欠發達地區,但是流動人口的平均收入卻并沒有得到與地區發展水平相同等級的提高,相反由于生活成本的上升,現在發達地區的流動人口的實際收入要少于中西部的某些地區。第二,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之間存在著較大差異,經濟水平和人口流動方式等方面都不可比。(1)在東部發達地區,醫療保險對家庭完整度的影響要大于其他的四類保險,主要因為發達地區的流動人口來源復雜,他們更多關注在城市中的收入和成本,而不是長久定居,醫療保險更能夠增強家庭面對疾病時的應對能力,降低成本。(2)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養老保險對家庭完整度則表現出更強的影響力,主要因為欠發達地區居民的流動范圍較小,遷移成本和生活成本明顯的小于東部發達地區,所以流動人口會有更高的定居意愿,他們會更多的關注未來的養老問題,而養老保險能夠很好的幫助流動人口解決養老問題。
4.2政策建議
第一,提高流動人口的收入水平,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從事一些缺乏技術的體力勞動的農民工的工資水平,提升其生活質量。第二,針對東部發達省份,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和保障力度,保證農民工群體可以更好的享受醫療保險,同時要降低城鎮居民醫保的門檻,為農民工的家庭隨遷人員提供保障。第三,針對中西部省份,可以推進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促進鄰近地區之間的人口流動和交換,并推出其他各方面的政策解決農民工的養老問題。本文受限于調查數據,忽略了農民工個體特征、家庭特征等對于家庭完整度的影響,也沒有解決變量之間的內生性問題,回歸的過程和結果較為粗糙,這些都是今后有待進一步完善的方向。
作者:程萬 單位: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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