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市場結構研究管理認論文

時間:2022-06-14 0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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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結構研究管理認論文

關鍵詞]中資保險;保險行業;市場結構;信息技術

[摘要]過分強調保費規模是目前我國保險業經營的一大特點,保費規模論有其危險的一面;市場行為不規范的根源在于市場結構不合理,行為監管有其較大的局限性。因此,必須按國際慣例,將保險行業健康發展的基準定為盈利能力、償付能力與人才素質,以及完善的市場與管理組織結構與機制。為了提高競爭效率、保證整個行業安全、加快運用信息技術、迎接WTO挑戰,保險行業有必要創造條件,使市場結構合理化,即:中小保險公司變大、大公司更有效率。這樣,中資保險公司才有能力立足于全球化競爭。

一、保險行業健康發展的基準是盈利能力和償付能力

保險行業的發展需要有一個科學的發展目標。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內多是持規模決定論,以此開展經營和管理。這種觀點有利有弊,其有利點是:從規模經濟理論而言,規模達到一定程度時,會降低相對固定成本,從而有利于長遠發展;其弊端在于,一味追求規模,就難以保證業務質量,最終會傷害效益,不利于長遠經營。當前我國保險業盈利水平不斷下滑,國內保險業競爭又十分激烈,相當一部分險種業務已接近盈虧臨界點,過分追求保費規模增長,必然會導致業務虧損。保費數量增加論有一定的危害性,同時根據經濟原理推論,可以發現規模經濟與壟斷及尋租行為相聯系,也可以發現過分強調規模經濟論很有可能會傷害效率效益。

在研究A.M.BEST公司對保險公司的評級時,我們可以看到,其評級的關鍵在于對一個公司的財務實力、經營業績與市場狀況進行綜合評價。其中,財務實力就是以資本金為核心,包括準備金與分保等因素在內的償付能力狀況,經營業績的核心內容就是盈利能力、收入構成與經營管理者的經驗與目標,市場狀況包括市場風險、競爭性市場地位、風險分布與事項風險。行業績效是推動整個行業發展的動力,一個行業的發展理所當然地應把效益作為首要目標,這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二、中資保險公司已經陷入惡性競爭的怪圈

(一)高成本、低技術困擾我國中資保險公司的發展

保險公司兩塊主要成本支出,是人力成本支出和賠付支出。與國際一流保險公司相比,我國中資保險公司的人員普遍過多,據估計,雇員最多的保險公司將會是幾個國有獨資大保險公司。人員雖多,但因人員素質不一、人均績效普遍較低;因此帶來員工士氣較低,與國外公司人員少、績效高相比,可能引起人才流失,使我國中資保險公司在未來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由于種種原因,加之競爭中的各種因素,使我國中資保險業的盈利能力呈下滑趨勢;1999年,在無大災的情況下,全國財產險平均盈利水平僅為4%。對國內保險公司而言,當前突出的問題就是盈利水平下降較快,而資本金未達到償付能力的基本要求,出現了難以大量籌集資本金的問題,從而對行業長期發展形成不利的影響;而各家人壽保險公司都背上了利差損的包袱。與此同時,隨著中國加入WTO,國外保險公司進入中國保險市場以后,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作用,將更加不利于中資保險公司的發展。

(二)行業管理過嚴,出現一定程度的管理失靈

我國政府在保險業發展中,奉行嚴格的較高市場準入制度與經營區域限制制度、嚴格的行為監管制度、嚴格的分業管理制度、國有公司占主導制度,這些嚴格的管制制度對行為規范起到一定限度內的引導作用,但是制約了保險業的發展。

首先,中資保險公司的一個突出問題是資本金不足或偏小,實行過高的市場準入與嚴格的經營范圍限制,其結果是:一部分中小保險公司及新公司難以進入部分市場,限制了資本金籌集速度,在經濟環境較好時使保險行業失去了發展的良機;嚴格的經營范圍限制導致一部分保險公司設置了過多的網點,增加了成本、降低了人員素質及經營效率與效益,增加了未來競爭的成本。其次,由于行為管理論在行業監管中占主導,從而以行為論好壞,未能深入研究行業發展的深層次原因與規律,不能對癥下藥,使得保險市場陷入“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兩難地步;同時,過分強調行為管理,可能會保持了不合理的市場結構,不利于市場優化與經營水平的提高。第三、嚴格的分業管理與國際潮流相違背;國有企業占主導使得行業內主要企業治理結構不合理、經營機構不健全、經營效率較低。重塑行業管理政策已成為保險業發展的一個關鍵。

(三)國家宏觀政策的不足之處

國家在發展保險事業中,由于經驗不足,也存在一些誤區,集中體現為:1.營業稅過高,不利于行業積累。2.不同等的國民待遇。3.對保險業進行嚴格的投資限制,不利于未來發展。4.法律法規不健全。由于發展歷史短、經驗不足,法制建設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隨著我國加入WTO步伐的加快,修訂法律法規已迫在眉睫。

(四)中資保險公司處于困境的深層次原因

市場結構是由集中度、產品差異和新企業進入壁壘所決定的。在中國保險市場上,保險產品差別較小,對照產業經濟學原理,我們可以發現:一是由于個別公司集中度過高,使保險市場結構性失調十分嚴重;由于壟斷的存在,使得市場上出現進入壁壘與政策限制,中小保險公司不能獲得規模經營的優勢,也就迫使中小公司和新進入的保險公司利用價格戰來獲取業務,由此導致市場業績逐年下滑、市場行為不規范,進入惡性競爭循環,中小公司也就失去了競爭優勢;二是壟斷存在一些既得利益,由于歷史優勢、短期內可以獲其壟斷利潤,也就過份借助了地方政策進行統保控制市場,而未進行必要的技術與制度創新,其結果是,既限制了其他公司發展,也使自己在未來國際化競爭中失去良機,還可能造成加入WTO時中資保險公司失去相當大的一部分市場。

三、保險市場結構合理化是關系保險業長遠發展的關鍵問題

(一)合并、混業經營、放松監管是世界性潮流

從80年代開始,國際金融保險業的購并活動日益增加,并且逐步發展為跨行業、跨國購并活動。混業經營已成為國際化潮流。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入90年代后,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西歐和日本等國的銀行法打破傳統的界限,經營業務涵蓋商業存貸款、投資、保險等領域,“萬能銀行”的綜合化趨勢日益明顯。在西方發達國家中,由于對政府管理失靈的研究較為深入,因此在經濟生活中更加提倡自由競爭與民營化,這已成為西方發達國家的主導性宏觀經濟政策的基礎。在經濟全球化步伐加快的今天,金融領域的競爭將日趨激烈。而信息技術在金融行業中的運用推動了金融監管的放松,這無疑將推動全球金融機構通過并購和業務滲透而實力大增。放松監管也是全球金融行業管理的一大特征。

合并、混業經營與放松監管對保險市場結構將產生重大影響,由此而產生更多的競爭主體、引入更有效率的競爭機制,從而從根本上改變保險市場的經營格局。

(二)保險業監管政策是市場結構合理化的前提

為了保證市場結構的合理化,以此促使行業的健康發展,行業管理政策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淡化保險公司的政府或國有色彩,實行嚴格的政企分開政策。按十五大四中全會精神,國有企業在保險行業中應堅持市場競爭選擇機制。這樣,一方面可避免保險市場出現整體系統性風險,加快國有公司完善治理結構與經營機構,快速實現由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轉變;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地方政府介入保險業競爭,從而保證市場競爭的公平性。

2、解決個別企業市場集中度過高,防止公司經營失敗對行業影響過大,防止競爭中有失公平而影響市場效率。在這方面,一則必須實現經營主體多元化、推動企業合理合并及折分上市;二則保證市場競爭有序化、運行機制市場化;三則是推動中小保險公司進行合并,以達到規模經營與市場公平競爭,提高整個市場的經營水平與效益。

3、放松監管,特別是放松利率、費率、條款限制,鼓勵產品與技術創新、鼓勵兼并。

4、建立科學的以償付能力、盈利能力、人才素質與經營管理機制為核心的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加強對經營風險的早期預警,同時盡快引進國外保險公司的信用等級評定制度。

5、完善法律法規,完善《保險法》及其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和業務規章,將保險業納入法制化軌道。

(三)信息與技術發展帶來中資保險公司趕上世界水平的契機

網絡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是帶動當今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一大動力。對保險行業而言,網絡信息技術首先改變了銷售方式,網上銷售更快捷、方便。客戶只要進入各家公司的網站,就可以實現大部分保險交易。

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要實現科學經營管理,必須以科技為手段,加大對技術、教育和信息的投入,實現公司科學決策,走內涵式發展道路,為社會提供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保險服務。這樣,保險事業的發展才會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四)保險市場前景較好,使我們尚有一線生機

據統計,1999年我國保險深度只有1.7%,保險密度只有110.6元;而發達國家1998年保險深度已超過10%,保險密度已超過5000美元;而部分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等國,其保險深度也已達5%,保險密度也達到100美元的水平。從保險深度與保險密度而言,我國保險市場具有巨大的潛力,因此國外保險公司積極謀求進入我國保險市場的途徑,在WTO談判中美國與歐洲都將保險市場開放作為主要條件之一。我國保險市場具有很好的前景。

(五)市場合理化的重點是使中小保險公司變大,大保險公司更有效率

具體對保險公司而言,市場合理化的重點為:1.中小公司應創造機會,進行合并或加快理性業務增長。2.大保險公司應積極調整,提高經營效率與效益。3.為了提高效率與效益,對中資保險公司的幾個主要共性要求為:(1)經營管理集約化。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只注重擴大規模、搶占市場的弊端較大,必須進行效益型經營,向內涵式集約化發展。(2)實現以專業化為基礎的保險經營。專業化的核心在于行業專業技術達到國家水準。(3)保險產品多樣化。(4)保險技術與制度創新。(5)國際化。(6)人才戰略。總之,中資保險公司必須把握市場前景,積極調整市場結構,使保險市場達到合理化狀態,以此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