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問題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5 20: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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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實務問題論文
一、股權投資差額與合并價差的關系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及其指南,股權投資差額是指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投資成本與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用公式表示:股權投資差額=投資成本-投資對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投資持股比例。股權投資差額的產生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從證券市場購入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購買價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差額。
第二,投資企業直接投資于某非上市公司,投出資產的價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差額。
第三,在會計政策不變的情況下,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由于增資改按權益法核算時,由于被投資單位歷年累積盈虧等所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
會計準則規定,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攤銷,分期計入損益。對于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超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同時攤銷金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論國家??禺a品貿易實務問題
國家??禺a品貿易問題源出于1947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17條的規定。
由于國家專控產品貿易對關貿總協定/世界貿易組織基本宗旨的沖擊有以下方面,因此第17條的設立在于規范國家??禺a品如煙草、化肥、石油等的貿易規則。
1.??刭Q易缺乏透明度。一國對哪些產品實行專控貿易,基于什么樣的原因進行??刭Q易,??禺a品貿易企業的營運常常是不透明的。
2.??刭Q易壟斷權的實行對貿易結果的水平和公正可能產生不利的后果。_個主要的問題是,對國家專控貿易的監控、約束很有難度,“當GATT第17條與政府采用國家貿易措施來削弱GATT的其他義務時,該條款總的約束是弱的。”又如,GATT第2條第4款規定,當某政府對已受約束的產品進口保持壟斷,根據約束,這種壟斷不應“超過保護量而提供保護……”可是,這很難監視,而且,許多產品不受約束。這可能使??禺a品貿易產生不公平的結果。
3.它沖擊關貿總協定/世貿組織業已確立的基本原則,扭曲市場?!坝捎诮洜I國家專控產品的單位(或企業)處于一種壟斷地位,其經營方式既可相當于﹁種變相關稅,又可作為一種獨特的數量限制,若不加以規范就會逃脫關稅減讓與禁止數量限制的法網”。道理不難理解,得到專門授權進行壟斷經營的企業以一定價格進口某種??禺a品后,大幅加價后出售給國內消費者,實際上就相當于加征關稅的進口,而專營企業基于某種原因壓縮專控產品的進口數量,又相當于進行進口數量限制,并且,在專控(壟斷)貿易下“國內市場的價格實際上與世界市場價格是沒有關系的,與國家稀缺價格之間也是沒有關系的”,其結果將扭曲國際貿易。
4.不利于“市場準入”原則的實現。國家??禺a品貿易中“直接政策控制通過使用獨立的、未宣布的和不受限制的政策手段,可能抵消或損害市場準入機會”。
《國際貿易實務》教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摘要:《國際貿易實務》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綜合性課程,針對現在高職院校學生的特點,《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教學方法的改革勢在必行,本文分析了目前高職院?!秶屹Q易實務》教學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國際貿易實務;問題;對策
2014年中國進出口總額突破4萬億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貿易國,意味著國際地位的提升和更多對國際貿易的參與。對于經管類專業開設《國際貿易實務》課程尤為重要,但是《國際貿易實務》是一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具有很強實踐性特點的學科。在教學過程中如果片面強調理論知識的傳授,往往會忽略和學生的交流,造成課堂氣氛單調、沉悶和程式化。本文分析了高職院校《國際貿易實務》教學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了《國際貿易實務》教學改革的對策建議。
一、《國際貿易實務》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內容過于繁雜?!秶H貿易實務》是一門綜合性課程,教學內容涉及國際貿易理論、國際貿易法律與慣例、國際結算、國際運輸與保險等諸多方面的知識。為完成教學內容,傳統教學大多按照書本的知識體系來組織教學,首先從解讀國際貿易合同條款來分析國際貿易業務的一般流程,而后再講授業務磋商和合同履行,如此勢必造成學生難以準確把握真實外貿進出口業務的運作程序,難以在教學中鍛煉學生實際分析問題、教學問題的能力。
(二)教學方法滯后。主要表現在:一是手段相對落后,很多教師仍舊沿用數年,乃至數十年的教學手段,學生早已對其產生了主觀情緒的抵抗,無法達成良好的學習效果;二是仍舊存在機械化的“灌輸”教學,教師的教學主動性過高,影響學生的積極性和自主學習能力,并且嚴重制約學生的開拓性思維;三是教學氣氛死板,國際貿易教學由于理論知識要求較高。
資產減值在實務的運用問題分析
摘要:資產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環境下,資產面臨的不確定因素也越來越多,如何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資產狀況顯得尤為重要。我國資產減值會計在1992年被提出,減值理論至今也有了將近30年的發展歷程。但是,由于資產減值會計本身的局限性和靈活性使財務人員在處理資產減值時運用了大量的職業判斷,導致各企業實務操作中存在差異,甚至有些企業為了某些目的利用資產減值來粉飾報表、平滑利潤等違法操作給報表使用者提供虛假信息,給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帶來了極大的不利影響。本文首先介紹了我國資產減值的理論概述及其重要意義,分析了實務中常見的資產在實施減值過程中存在的差異,并簡要分析了我國減值會計在財務人員專業素養較低,不按規定計提減值準備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據此提出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強調濫用資產減值的相關風險,提高準則的可操作性,發揮企業內部控制管理的作用,強化資產減值信息披露,強化外部監督等解決的建議。
關鍵詞:資產減值實務運用會計信息質量
1資產減值理論概述
1.1資產減值的定義及基本類型。我國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中規定: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所涉及的資產通常屬于企業的非流動資產,具體包括(1)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2)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3)固定資產;(4)生產性生物資產;(5)無形資產;(6)商譽;(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由于有關資產的特性不同,其減值會計處理也有所差別,因而適用的具體準則也不盡相同。1.2加強資產減值核算與管理的重要意義。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企業所面臨的經濟環境瞬息萬變,受到海內外經濟因素的影響越來越深刻,資產的價值也會因為不確定的因素發生變化,因此加強對資產減值的確認和計量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1)有助于落實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即要求企業在面臨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對各項資產做出合理的判斷,應當保持必要的謹慎,充分估計到各種風險和損失,不高估資產或收益,也不少計負債或費用。確保資產的真實,符合資產定義(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要求。(2)有助于確保企業資產信息的真實、準確。資產減值的準確核算能使上市主體的資產狀況和經營業績更加接近真實情況,避免投資者因資產狀況、經營業績虛高而做出誤判。對企業經營者來說,加強資產減值核算,有助于管理者更清晰地了解本公司的資產狀況,并針對減值資產及時采取措施,有效防范更大的經營風險,比如,對于應收賬款事前加強信用風險管理,事中控制應收賬款規模,事后加強客戶溝通,加大應收款的催收力度,控制賬齡較長的應收款比例;對于存貨,合理規劃存貨的儲備,減少存貨資金占用,降低存貨減值風險;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每年至少核實一次,做到對于投資的經濟實體的未來收益心中有數,針對投資實體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投資策略。
2資產減值理論與實務應用差異分析
企業會計準則對前文提到的各種資產規定了不同的計提要求,但是實際經濟活動中計提減值準備的情況差異很大,實務中常見資產減值主要包括應收賬款、存貨、商譽、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商譽等。本部分內容只針對實務中常見的資產減值進行分析。2.1應收賬款。準則規定應收賬款計提的方法包括“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銷貨百分比法”和“個別認定法”。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在實務中,比較常見的計提方法是按信用風險特征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賬齡分析法”和單項金額重大或者雖然不重大,但是涉訴款項、客戶信用狀況惡化的應收款項的“個別認定法”結合使用。但是應收賬款計提比例不統一,不同行業的計提比例相差很大,甚至同一行業的上市公司應收賬款的計提比例也不一致。如表1中三家公司同屬于廣播電視信息網絡服務有線電視行業,壞賬的計提比例一年以內和三年以上的都不相同。另外壞賬計提比例由公司自行確定和調整,使得部分公司變更壞賬計提政策有一定的隨意性,加大了企業操控利潤的空間。2.2存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顒又?,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估計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時,需要存貨的售價、至完工時將要發生的成本、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等內容,每一項的估計都需要財務人員根據內外部信息作出專業的判斷。對于存貨種類較多的企業,各項估計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也比較大,并且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季報、半年報和年報。都需要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重新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財務人員的工作增加了難度。在實際工作中,非上市公司存貨的跌價準備也有一些簡化的處理方法,此方法僅供參考。比如,按存貨的庫齡計提,一年以上的存貨全額計提存貨跌價;此方法簡單易行,但又過于保守,主要適用于產品線單一,產品更新換代比較快的企業。再比如,從存貨庫齡出發,一年以內的不考慮減值,一年以上的逐個分析,原材料不再使用的全額計提,沒有訂單又不能用于其他項目的存庫商品全額計提,這種方法較第一種方法更加嚴謹,比較客觀尊重實際又便于實施,適用于存貨管理規范,企業內控管理完善的企業。2.3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方應當關注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我國會計準則規定長期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說來比較大,以防止企業在利潤高的時候計提減值準備,沒有利潤的時候再調整回減值準備而增加利潤。但是實務中,尤其是資本市場上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也會變化,導致減值準備也會隨之變化,準則不允許轉回也與企業的實際情況相違背。2.4商譽。所謂的商譽,是看好一家公司發展,收購者給出一定溢價,收購這家公司。所以,收購成功商譽會促進公司業績快速增長,但若失敗,則會商譽減值,且可能對經營業績產生長期不利的影響。商譽減值概念中業績超預期的股票由于市場信息存在天然不對稱,投資商難以預測商譽是否減值,減值風險隨時可能發生,由于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缺乏可靠的信息資料,可回收金額的確定是資產減值中的難點。
公司財務報告實務問題研究論文
一、股權投資差額與合并價差的關系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及其指南,股權投資差額是指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投資成本與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用公式表示:股權投資差額=投資成本-投資對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投資持股比例。股權投資差額的產生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從證券市場購入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購買價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差額。
第二,投資企業直接投資于某非上市公司,投出資產的價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差額。
第三,在會計政策不變的情況下,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由于增資改按權益法核算時,由于被投資單位歷年累積盈虧等所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
會計準則規定,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攤銷,分期計入損益。對于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超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同時攤銷金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中的幾個實務問題
一、股權投資差額與合并價差的關系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及其指南,股權投資差額是指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投資成本與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用公式表示:股權投資差額=投資成本-投資對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投資持股比例。股權投資差額的產生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從證券市場購入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購買價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差額。
第二,投資企業直接投資于某非上市公司,投出資產的價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差額。
第三,在會計政策不變的情況下,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由于增資改按權益法核算時,由于被投資單位歷年累積盈虧等所產生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
會計準則規定,股權投資差額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攤銷,分期計入損益。對于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超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同時攤銷金額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認罪認罰司法實務問題考察和改善路徑
摘要:從目前的認罪認罰從寬司法適用情況看,現有執法規范化要求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的辦案實際存在不相匹配的情況,表現出一定的滯后性,應盡快修改出臺符合司法實際的執法規范化標準。
關鍵詞:認罪認罰;從寬;司法適用
一、司法實務中的問題表現
(一)被告人通過上訴拖延訴訟進程
司法實踐中,剩余刑罰少于3個月的有期徒刑的罪犯是可以在看守所留所服刑的,因為去監獄服刑是所有被告人都不愿意的。所以,很多被告人在認罪認罰后選擇上訴后又撤回上訴的原因便是為了拖延庭審進度,以便最后判決時的剩余刑期能夠在3個月之內。據了解,大多數基層檢察機關的辦理的輕罪認罪認罰案件都存在惡意上訴的情況,其緣由便在于此。[1]
(二)量刑建議不精準
進口貿易實務中卸貨時間與滯期費問題論文
1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是目前國內針對調整海上運輸關系、船舶關系,維護當事人各方合法權益,促進海上運輸和經濟貿易發展方面具有權威性的法律。該法對船舶,海上貨物運輸以及船舶租用合同等的定義、合同的訂立和解除,有關方的權力和義務,運輸安全,爭端,賠償,時效,應用法律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解釋。
另一項針對國際貿易實務中相關術語和問題的權威解釋就是《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對CFR和CIF貿易條件下進口合同雙方的責任,義務和工作范圍做了明確的劃分。可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本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是卸貨時間和滯期費相關問題研討的法律根據與法理基礎。
依據以上兩部法律和通則并結合實際情況,我們就不難對各種情況下滯期費的產生和責任進行界定,同時也體現出這些法律、法規和通則的商業價值。
2產生滯期的主要原因及應對措施
眾所周知,進口散裝液體化工品的運輸方式大都采用海洋運輸。不同于其它商品的是:按慣例,散裝液體化工品在卸貨港卸貨時沒有休息天和節假日。除惡劣氣候、設備故障、安全隱患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船舶一旦靠泊,卸貨時間就以每天24小時連續作業計算。為此,對進口商品性質,卸貨港港口情況(包括航道吃水和潮水情況)和氣候,當地海事部門和港口部門的相關規定,卸貨能力,當地第三方商檢機構的商品質量分析設施和能力等情況的了解是洽談進口貿易合同前期必不可少的準備工作之一。在運輸船舶到達卸貨港錨地且準備就緒后還涉及到領航、靠泊、申報、聯檢、商品質量分析以及計量等一系列工作,這些也是進口貿易合同執行過程中必然要經歷的環節。因此,卸貨時間的規定與錨地的指定,錨地與卸貨港之間的距離,當地海事部門的相關規定,候潮,等泊,質量分析所需時間,碼頭卸貨能力等都有直接的關系。以下著重圍繞進口貿易合同中的運輸和海事條款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產生滯期費的關鍵環節進行討論。
關于民事再審訴訟中若干實務問題探析下
在民事法律理論界和實務界,對再審訴訟中原審原告能否撤回起訴、原審漏列當事人、漏審漏判當事人訴訟請求等實務問題的處理,存在不同的觀點與作法。筆者依據現有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談談自己的觀點,以求教于同仁。
三、按一審程序審理的再審案件,發現原審漏審漏判當事人訴訟請求的,應當如何處理。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第二審程序審理,……。適用第二審程序審理的再審案件,發現原審漏審漏判當事人訴訟請求的,我們認為,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意見》第182條規定處理,即: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但是,由本院決定或當事人申請對本院一審生效裁判進行再審的案件,換言之,適用一審程序審理的再審案件,如發現上述情形的,應當如何處理?,F行法律、司法解釋尚無明文規定,審判實踐中亦存在不同認識。
第一種觀點認為,可以一并審判,作出新的裁判。其主要理由:
誠然,再審應當圍繞原審范圍進行。但是,人民法院不能因其自身過錯而增加當事人訴累。按照《全國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關于當前審判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紀要》(下稱《審判監督座談會紀要》)有關規定,“再審案件的審理范圍應確定在原審范圍內,申請人訴什么就審什么,不訴不審;……”。也就是說,再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原審范圍進行。但是,原審當事人在原審時就一直主張的訴訟請求,原審法院因種種因素未予以審理,再審中,當事人堅持其原有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一并審理,不能因法院自身過錯而發回重審,增加當事人訴累。
論司法實務中房屋按揭的法律問題
摘要:目前我國絕大多城市銀行相繼開展了商品房按揭業務,但在我國目前任何一個全國性適用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中均沒有出現“按揭”這兩個字,導致了在解決按揭糾紛時沒有法律可遵循。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關鍵在于理清商品房按揭法律關系。本文從商品房按揭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方面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以期對當下中國的商品房按揭相關問題有所助益。
關鍵詞:按揭貸款擔保抵押貸款
一、按揭的詞源
按揭一詞來自香港,是香港人對于英美法上一種物的擔保方式“mortgage”的翻譯。英文mortgage由詞根mort和gage復合而成。其中,mort來源于拉丁語mortum,其意義為“永久,永遠”,gage原義為“質押,擔?!?。二者合在一起,便具有“永久質、死擔保、死質”的含義。[1]
對于mortgage在我國的法律文獻中,一般將其譯為“抵押”。[2]在我國香港則將其譯為“按揭”。[3]有學者認為:在中國古代,“按”有押的意義,從字而上來看,按與押都有“壓住不動”的含義,即將一定的物從其他物中分離出來,專門為特定的債權擔保,但“按”的這一意義主要在客家人中使用?!敖摇睂嶋H上是mortgage一詞的后半部分gage的音譯,故將mortgage譯為按揭。[4]
依英美法學者見解,近代法上的mortgage從其木意來說,是指為擔保債務人債務的履行,由債務人將一定的財產的權利轉移與債權人,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可以取得擔保財產的絕對的所有權。在英國論述mortgage最權威的著作是《菲舍爾和萊特伍德的按揭法》(FisherandLightwoodsLawofMortgage),該書認為,”mortgage是一種由合同創設的擔保形式,它授予可以在履行附息或不附息支付一定款項的合同條件或履行其他條件下解除的財產權利。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設定mortgage。"[5]可見,就法律構成而言,原本意義上的mortgage應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第一,特定財產的權利轉移;第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確定的取得所有權;第三,債務人享有通過履行債務而贖回擔保物的權利,同時債權人負有交還財產的義務。因此,從其本意觀之,mortgage是一種債務人通過將特定財產權讓渡與債權人的形式實現擔保債權的目的的物的擔保方式,權利轉移是其最基本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