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業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5 0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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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企業見習匯報
首先,感謝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上海營業部能給我這個機會在這里實習,我先介紹一下貴公司的情況吧。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7月,由中國最大的銅生產商-銅業集團公司和深圳綜合實力50強企業集團-深圳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為中糧地產)共同投資興辦。總部設在深圳,在、設立了營業部,在、成立有辦事處。
多年來,一直積極地協助集團開展期貨保值相關業務,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在企業套期保值和套利方面成功地打造出了自己的核心競爭力。通過“專業的優勢吸引客戶”,“真誠的服務留住客戶”,“共創價值感召客戶”,始終堅持“真心實意為企業服務”的經營理念,尤其是在銅期貨品種上,期貨具有突出的專業優勢,確立了較高的市場地位和廣泛的市場影響。
期貨擁有一流的交易環境和交易系統,擁有一流的管理和研發隊伍,造就了一批資深期貨專家,尤其是專門成立的“企業套期保值小組”、“銅研究中心”和“農產品小組”等專業團隊,其源源不斷的研究成果,深受市場贊許。公司的規范導向,穩健原則,服務意識,深得廣大客戶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近年來,除繼續加強了在銅期貨上的優勢外,其他品種的拓展也獲得了快速進步,尤其是農產品的交易量有了較大增加。年,公司全年交易額達2628億元,比上一年又增長達88%,尤其是在上海期貨交易所的200多家會員中,的成交量居第一位,成交金額居第二位。的成長一直得到了監管部門、交易所、行業協會以及廣大客戶的大力支持,更是滿載著社會各界的關懷和厚愛。是中國期貨業協會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為數不多的理事單位之一。9年來,公司的經營業績持續增長,股東投資回報率穩健上升,公司的綜合經濟效益指標已經位居國內同行業前列。被稱為“放心的期貨公司”。
的理念是:以誠為節,信用守恒。的經營思路是:與客戶共創價值的遠景:打造國內一流的綜合性期貨公司,向金融衍生品服務集團的方向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套期保值和套利,真心實意為企業服務。是大型國企——集團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在企業文化建設上,秉乘和繼承了集團企業文化的相關元素和風格。文化是一個較為成熟、仍在發展、卓有成效的企業文化。理念:“用未來思考今天”;核心價值觀:“至高、至精、至誠、至遠”;企業使命:“共創、共享”;經營理念:“與客戶共創價值”;道德:“以誠為節,信用守恒”;作風:“規范、自省、協作、高效”。的企業文化:“同心多樣化”的戰略追求和價值取向,為及其下屬公司的成長提供了持久的動力。公司員工對此有著強烈的認同感和歸宿感。
期貨從業人員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期貨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規范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以下簡稱從業資格),從事期貨經營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機構)任用期貨從業人員,以及期貨從業人員從事期貨業務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機構是指:
(一)期貨公司;
(二)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
農業創新項目“保險+期貨”研究
〔提要〕“保險+期貨”創新試點項目,是中央1號文件提出國家玉米收儲制度改革,推出“價補分離”關鍵時期探索出的一條保護農民利益、穩定農民收入的創新保險。此項目試點在遼已開辦三年時間,從最初的保價格到保收入,短短三年時間跨越式的發展為廣大種植戶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
〔關鍵詞〕“保險+期貨”;創新保險;農業
2016年“一號文件”提出,要“創設農險產品期貨品種,開展農產品期權試點”“探索建立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產品期貨和農業保險聯動機制”“改革完善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這表明新形勢下進一步發展農產品保險衍生品市場及發揮其功能作用,將成為國家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抓手之一。2015年大連商品交易所試點“保險+期貨”項目以來,此惠民項目已經連續兩年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國家更是拿出資金大力扶持,可見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將在國家農業政策上發揮更大的作用,廣大農戶也將享受到農產品價格保險、收入保險給他們帶來的益處。
一、什么是“保險+期貨”
傳統的保險產品關注的是固化思維中自然風險部分,僅解決風險管理中一些片面性的問題,已經不符合農業現代化發展中產業發展的需要,不能可持續發展。然而,“保險+期貨”創新項目可以充分發揮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優勢以及期貨公司在場外期權方面的風險管理優勢,共同解決種植業農戶面臨的價格下跌風險。保險機構利用此種模式的優勢,根據農戶的需求為農戶量身定制適合他們播種周期的保險條款,保障不同種植階段的農作物價格風險。期貨公司在期貨市場進行相應的復制看跌期權操作,進一步轉移和分散風險。在期貨公司接到保險公司場外期權訂單后,通過場內期貨復制期權的方式進行風險對沖操作,達到“再保險”目的。這種創新實質上包括農產品期貨價格保險及對應的場外期權配套兩個密不可分的層面,農產品期貨價格保險即分別根據保險標的的生產經營實際狀況和對應期貨品種合約價格確定目標價格和參考價格,由參考價格與目標價格的差價確定保險賠償;對應的場外期權配套即根據承保農產品期貨價格保險的數量、期限及目標價格進行相應的場外期權配置,這實際上同時解決了期貨市場與農戶對接以及保險保障價格波動時的風險分散問題,實現了良性互動和循環。可以說,對于玉米這種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期貨品種以及相關保險產品又已經深入人心的品種來講,具有通過“保險+期貨”做好農戶市場價格風險管理的先天優勢。
二、開辦“保險+期貨”的重要意義
自治體制監管期貨業論文
英國對期貨市場的法律監管是隨著其金融監管的變化而不斷發展著的。在傳統上,英國屬于自律監管模式的典型,政府采用非直接手段對期貨市場進行宏觀調控,行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根據政府的法規政策,制定各自的管理條例和業務規則,對期貨市場進行微觀管理[1].
一、傳統的自律模式
英國政府中沒有設立管理證券期貨市場的專門機構,對證券期貨交易所及其會員采取自由放任的態度。而有關證券期貨活動的法律規定散見于《公司法》、《投資法》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法規、規章之中,并無系統調整期貨交易的法律。20世紀70年代以后,英國經濟發展緩慢,英國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被美國所取代。進入80年代后,國內政治矛盾的緩解,經濟復蘇,尤其是保守黨上臺執政后,積極促進競爭和推進市場經濟的政策使英國經濟有所發展。在這一背景下,1986年英國議會通過了《1986年金融服務法》,開創了英國資本市場的新時代,重塑了英國的資本市場框架,被稱為英國的“金融大爆炸”(bigbang),是英國資本市場歷史發展進程中劃時代的重大事件。
該法案的出臺,取代了英國政府以前制定的一些單行法規,建立了管理證券期貨業的新方式,從此結束了英國資本市場管理的松散的自律狀態,確立了新的在法律框架下的自律管理模式,形成典型的“多元化”體制。從金融的立法體系上說,有《銀行法》、《金融服務法》、《保險公司法》等等,相當復雜。從金融監管體制上來說,其不同于美國的分離型專職職能監管體制,而是采取了復合型專職職能監管體制,由法律規章、行政管理機構(SIB,現為FSA)和行業協會(SFA,現已被并至FSA中)組成[2],并在不同的法律規定下設置了不同的監管機構,分別對不同的業務種類進行監管。這種管理體制是金字塔型式的。根據該法的規定,財政部長被授予對體系全權監督的權威和權力,財政部長又將法定權力和監管責任授予證券和投資委員會(SIB),SIB又將責任賦予不同的自律管理組織來執行,SIB的管理則是通過制定自律管理規則并又不同的自律管理組織來執行。SIB的主席由財政部和英格蘭銀行聯合任命,其資金來源于對投資業的征費,政府不給予任何資助。它作為管理權威來監督整個新的管理體制,通過財政部向國會負責。
倫敦主要有以下幾家期貨交易所:倫敦國際金融期貨和期權交易所(LIFFE)、倫敦商品交易所(LCE)、國際石油交易所(IPE)、倫敦金屬交易所(LME)、倫敦證券和衍生證券交易所(OMLX)。相應的自律管理機構為證券和期貨協會(SFA)。其承擔的主要職責是:
第一、對申請進入證券、期貨市場進行投資活動的公司進行考察,審查其是否有充足資本、長遠業務規劃、其管理者和職員是否有適當從業經驗并能勝任工作等信息,從而決定申請公司是否可獲得相應的從業資格。
期貨業反壟斷實施主體構建論文
論文關鍵詞:期貨業;反壟斷;實施主體;權利配置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衍生品市場改革的逐步深化,期貨業的反壟斷問題日益迫切,但期貨業反壟斷與競爭政策的實施,必須落實到專門的執法機構來負責,這就是反壟斷實施主體的構建。本文著重分析了我國現行《反壟斷法》下期貨業反壟斷管轄權的歸屬問題,以及構建期貨業反壟斷實施主體的政策思路。最后,文章進一步分析了如何加強期貨業監管與反壟斷兩者的協調及配合。
一、中國期貨業的壟斷表現
綜合來看,當前我國期貨業的壟斷問題主要體現在行政性壟斷、期貨交易所的壟斷行為、期貨經紀公司的壟斷行為等三個方面。具體如下:
1、行政性壟斷。所謂行政性壟斷,是指政府機構運用公共權利對市場競爭的限制或排斥。行政性壟斷是當前為各界所共同認定的我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的首要壟斷問題。在期貨業,行政性壟斷首先表現在無論是對期貨品種的審批還是品種上市地點的選擇上,基本以監管機構——證監會為主導。上市品種審批程序繁冗,周期過長,且每一個交易品種只能確定在一家交易所,這顯然人為限制了期貨業競爭機制的發揮,不利于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另外,行政性壟斷還表現在監管機構人為限制期貨經紀公司的業務經營范圍,使得我國期貨經紀業長期畸形化發展,嚴重缺乏競爭力。
2、期貨交易所的壟斷行為。按照業務領域的不同,期貨業可進一步細分為交易所與期貨經紀兩個子行業。兩者之間是一種縱向關系,即期貨交易所提供經紀公司所需要的交易服務。從表面上看,兩者之間的經濟地位應該是平等的。但在目前中國期貨交易所寡頭壟斷型市場結構,以及各個期貨交易所存在品種分工的條件下。經紀公司在挑選提供某項品種服務的交易所時,實際上是別無選擇的,這就使得這種縱向關系很難是平等的,交易所擁有較強的談判能力。此外,由于我國期貨業的發展尚不健全,期貨交易所實際上是作為證監會的一個下屬機構而存在的,這進一步強化了交易所對于經紀公司的強勢地位。從反壟斷的角度來講,經營者擁有市場優勢地位并不是反壟斷的重點,但當經營者濫用市場優勢地位,侵占其他經濟實體的利益時,就構成了反壟斷的重要規制對象。
我國期貨業發展研究論文
一、期貨業跨業合作的必要性
(一)我國期貨業跨業合作的內在動力
我國期貨市場發展逐漸步入正軌,主要表現在:(1)期貨市場的社會經濟價值得到認可,期貨交易法律法規建設不斷完善。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第十五條指出要“穩步發展期貨市場”,將期貨市場的發展納入到“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之中。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要“健全資本市場體系”,“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逐步推出為大宗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發現價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貨品種。”“把期貨公司建設成為具有競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我國期貨業法律法規建設也取得一定成績。以1999年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為基礎,2002年中國證監會先后修改了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初步確立了我國期貨市場試點的基本法規體系。(2)市場交易狀況回升,資金狀況有所改善。經過持續整頓,期貨市場在2001年出現了復蘇的跡象。2001年中國期貨市場扭轉了連續多年交易規模持續下降的局面,實現了恢復性增長,全年交易額超過了30,000億元,比2000年增長了近80%。2002年上半年,期貨市場成交合約46,690,976手,較去年同期翻一番,成交金額11,530.58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近70%。期貨交易逐漸活躍,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銅、鋁和天然橡膠,大連商品交易所的大豆和豆粨,鄭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麥等的持倉量和交易量持續增長。(3)市場監管體系初步確立,期貨交易趨于規范。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證監會—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為基本構架的三級市場監管體系。以證監會為代表的政府機構監管,輔之以中國期貨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和各交易所的自我管理,期貨市場的風險得到有效監控。
如上所述,我國期貨市場在近年內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但這并不能掩蓋其所具有的缺陷:(1)法律法規建設相對于市場的發展速度仍顯滯后。作為期貨交易的基本法—-《期貨法》遲遲不能出臺,目前僅靠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對期貨交易加以規范,與《證券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相比,期貨業的規范性文件效力較低,對今后各市場間的合作和協調造成了障礙;另一方面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政出多門,互相間難免產生沖突或立法空白。此外當前條例中部分條款已不適應市場發展的需求,但修改工作未能取得令人滿意的進展。(2)交易品種過少,市場容量不足嚴重制約了市場的發展。目前我國有95%以上的商品實現了市場化流通,受國際國內多種因素的影響,部分商品價格波動劇烈。但大連、上海和鄭州三個交易所只保留了幾個有限的品種,難以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期貨品種少,交易規模有限,無法吸引大量資金入市,嚴重阻礙了期貨市場的壯大。(3)期貨經紀業困難重重:首先,期貨經紀機構數量過多,經營規模偏小。1993年,期貨市場剛剛起步時僅從事國際期貨業務的經紀公司就達250多家。經過清理整頓,1998年我國還有近300家期貨經紀公司,1999年增資擴股后還剩余184家,期貨經紀機構數目眾多的狀況并沒有發生更本性變化。我國期貨經紀公司資本金都較少,至2003年6月底,全國181家期貨經紀公司總的注冊資本僅為65億元,而海通證券公司一家的注冊資本就達到了89億元。期貨市場具有高風險性,而大量期貨經紀公司受困于有限的經營規模,不僅難有市場作為,甚至連應對風險,維持生存也有困難。其次,期貨經紀機構業務單一,缺乏核心競爭力,導致惡性競爭。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24、25條的規定,在業務范圍受到嚴格限制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提供的服務基本雷同,難以實現根本性突破,向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而且專業化程度較低,缺乏核心競爭力導致期貨經紀業的競爭還停留在“價格戰”的初級階段,眾多期貨經紀公司為了在不大的市場中分得更多的蛋糕,不惜以降低手續費,招攬投機客戶或者采用違規經營手段為代價,造成期貨經紀業內的惡性競爭,損害了廣大投資者以及規范化運作的期貨經紀機構的利益。再次,期貨經紀公司風險控制能力低下,違規經營行為時有發生。期貨經紀公司在交易中處于中間環節,必須對客戶實行包括保證金制度、逐日盯市結算制度等在內的風險控制制度,以分散整個市場的交易風險。但是由于經紀業內的競爭激烈,部分期貨經紀公司為了吸引更多的客戶以賺取傭金收入,放松了對客戶的風險控制。交易和風險防范的中間環節失效,直接導致整個期貨市場的風險加劇。
當然,入世后我國期貨業也面臨著巨大的機遇和挑戰。我國在分享WTO給經濟帶來的利益的同時,也必須信守承諾,逐步開放國內市場,取消貿易壁壘和行政管制等傳統保護性措施。這意味著國內市場的開放將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國民經濟將不可避免地暴露在世界市場風險前。市場迫切需要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這給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帶來了無限的機遇。另一方面大量的外資期貨經紀公司將逐步涌入中國市場,與國內企業展開激烈的競爭。雖然依“國民待遇原則”,外資期貨經紀公司與國內期貨經紀公司在相同經營范圍內享有同等權利,但期貨業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已經有了上百年的發展歷史,外資公司擁有豐富的市場經驗和完善的風險內控機制,加之其以金融控股公司為依托,有強大的經濟后盾和充足的人才儲備,金融創新能力極強。即使期貨經紀公司暫時不能盈利,也能通過銀行、證券子公司的利潤來彌補,從而在市場中占據有利地位。在入世的大背景下,力量薄弱的國內期貨經紀公司能否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并且發揮經濟“穩壓器”的作用將面臨巨大的挑戰。
中國期貨業的現狀,以及其所面對的國際國內競爭環境客觀上要求期貨業必須加強與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的合作,利用銀行和證券公司在營業網點,技術力量,業務創新能力,資金實力,以及客戶信息資源等方面的優勢以謀求互惠互利基礎上的多贏局面。
論金融學證券專業期貨建設方案
目前,國內多數高校金融學專業都是不分方向的,最終培養出的是一批批“樣樣通、樣樣松”型的人才。針對這種狀況,本課題組
就金融學專業的建設提出了如下的改革方案:在大金融的平臺上,探索符合市場需要的銀行、保險、證券等專業方向,構建出“一個專業多
個方向”的金融學專業,最終把金融學專業的本科學生培養成“一專多能”的復合型、市場急需的高級應用型人才。本文對設立證券期貨
方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進行了系統的研究。
金融學證券期貨
一、引言
期貨業的稅收征管定性思考
一是對期貨業的稅收征管定性問題。資本市場是金融領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資本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的期貨市場,其投資交易也是金融投資領域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與此相適應,期貨業理應列入金融業,按照金融業的標準繳納稅負。但是,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成立的時間較晚,加之期貨市場在市場經濟中的特定功能未能為社會和人們所真正認識和完全了解,故在實際稅收征管中,期貨業未能被等同為金融業,而是與旅游業、餐飲業等視為同類,按照一般社會服務業標準實施稅收征管,履行納稅義務。稅收征管上的這種偏差引發了期貨業內外人士的長期爭論而又懸而未決,對于期貨業的正常發展影響較大。
二是多征營業稅的問題。期貨公司的主要營業收入是客戶交易的手續費。期貨公司獲取的這些營業收入,成為稅務部門實施征稅的主要對象。但是,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手續費還包括代期貨交易所收取、并為期貨交易所所有的手續費;換言之,期貨公司收取的手續費并不完全歸屬自己所有。手續費中屬于期貨交易所的那部分,期貨公司只是在為期貨交易所盡代收義務而已。而在實際征稅中,有的地區并沒有將期貨公司代期貨交易所收取的這部分手續費加以扣除,仍以期貨公司收取的全部手續費來作為計稅基數的依據。顯然,這種不合理的征稅辦法,加大了期貨公司不應有的稅負,多征了期貨公司的營業稅,損害了期貨公司的合法權益。
三是風險基金計提得不到認可問題。期貨市場是金融投資領域內的高風險市場之一。為有效防范期貨市場的風險,增強期貨公司的抗風險能力,根據《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期貨公司可以按手續費收入的5%計提風險準備金,專用于彌補風險損失。然而稅務部門有關文件規定,期貨公司計提的風險準備金不能作為費用在稅前扣除,仍應納入征稅范圍。照此辦理,不僅增加了期貨公司的經營成本,更為嚴重的是,對本已不足的風險準備金計提所得稅,進一步削弱了期貨公司的抗風險能力,為防范和化解期貨市場風險增添了壓力。
四是地方稅制的差異導致對期貨公司的重復計稅問題。稅制改革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直在深入進行。但是,由于全國各地稅制改革進展有別,步調不一,各種特區和特殊稅制存在著較大的地區差異。有的地區完成了國稅和地稅的分離,有的則仍然實行統一征稅,有的甚至還實行包稅制。地區稅制的實際差異導致了期貨公司及其各地營業部的納稅困惑。有的地區對期貨公司的手續費收入總額進行全額征稅,存在著交易所和期貨公司重復征稅的不合理現象;地區稅制的差異也導致期貨公司營業部之間納稅成本不一,如果地區稅制協調不好,同樣也會存在營業部和公司重復納稅的問題。
總之,由于我國現行期貨市場稅收征管政策尚未完善,對期貨業的稅收征管存在著諸多不公平、不合理等問題,加大了期貨業的稅收負擔,沒有很好地對新興的期貨市場起到扶持、保護和促進作用。鑒于此,完善期貨市場的稅收征管政策,已經成為期貨業久已盼望的心愿和共識。
完善現行期貨公司稅收征管的幾點建議
探索期貨業反壟斷實施主體的構思
論文關鍵詞:期貨業;反壟斷;實施主體;權利配置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衍生品市場改革的逐步深化,期貨業的反壟斷問題日益迫切,但期貨業反壟斷與競爭政策的實施,必須落實到專門的執法機構來負責,這就是反壟斷實施主體的構建。本文著重分析了我國現行《反壟斷法》下期貨業反壟斷管轄權的歸屬問題,以及構建期貨業反壟斷實施主體的政策思路。最后,文章進一步分析了如何加強期貨業監管與反壟斷兩者的協調及配合。
一、中國期貨業的壟斷表現
綜合來看,當前我國期貨業的壟斷問題主要體現在行政性壟斷、期貨交易所的壟斷行為、期貨經紀公司的壟斷行為等三個方面。具體如下:
1、行政性壟斷。所謂行政性壟斷,是指政府機構運用公共權利對市場競爭的限制或排斥。行政性壟斷是當前為各界所共同認定的我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的首要壟斷問題。在期貨業,行政性壟斷首先表現在無論是對期貨品種的審批還是品種上市地點的選擇上,基本以監管機構——證監會為主導。上市品種審批程序繁冗,周期過長,且每一個交易品種只能確定在一家交易所,這顯然人為限制了期貨業競爭機制的發揮,不利于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另外,行政性壟斷還表現在監管機構人為限制期貨經紀公司的業務經營范圍,使得我國期貨經紀業長期畸形化發展,嚴重缺乏競爭力。
2、期貨交易所的壟斷行為。按照業務領域的不同,期貨業可進一步細分為交易所與期貨經紀兩個子行業。兩者之間是一種縱向關系,即期貨交易所提供經紀公司所需要的交易服務。從表面上看,兩者之間的經濟地位應該是平等的。但在目前中國期貨交易所寡頭壟斷型市場結構,以及各個期貨交易所存在品種分工的條件下。經紀公司在挑選提供某項品種服務的交易所時,實際上是別無選擇的,這就使得這種縱向關系很難是平等的,交易所擁有較強的談判能力。此外,由于我國期貨業的發展尚不健全,期貨交易所實際上是作為證監會的一個下屬機構而存在的,這進一步強化了交易所對于經紀公司的強勢地位。從反壟斷的角度來講,經營者擁有市場優勢地位并不是反壟斷的重點,但當經營者濫用市場優勢地位,侵占其他經濟實體的利益時,就構成了反壟斷的重要規制對象。
農業企業期貨市場套期保值風險對策
摘要:現階段農業企業的期貨市場套期保值問題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成為影響農業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因素。通過分析農業企業期貨市場套期保值風險,提出了風險控制對策,包括正確把握操作時機、完善套期保值組織架構、合理配比期現貨等,希望為進一步提高農業企業經濟效益提供支持。
關鍵詞:農業企業;期貨市場;套期保值;現貨比;市場風險
農業是人類生存和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與其他商品相比,農業產品具有典型特征,例如價格波動大、季節性和周期性波動強,對于廣大農業企業而言,其中的風險難以評定。在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糧食定價由市場決定,導致糧食價格波動現象更加明顯,農業企業面臨的風險增加。
1農業企業期貨市場套期保值的風險
1.1農產品市場風險問題突出
1.1.1季節性與周期性影響農作物的播種與收獲都具有特定的時間要求,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播種,并且生長周期固定,因此糧食的收獲期固定。在這種情況下,農產品市場經常出現產品集中上市的情況,最終造成了市場的季節性特征,糧食的價格走勢出現波動,由此引發一定風險。以冬小麥為例,作為一種大宗農產品,北半球冬小麥約在每年10月播種,在次年的5月底至6月上旬完成收獲。結合我國市場來看,冬小麥價格在10月最高,除了市場上對冬小麥的正常需求外,播種也會影響冬小麥價格,市場供需發生變化,帶動價格上漲。每年的7月,冬小麥的價格最低,因為6月冬小麥收割結束,集中在7月供應,供大于求,價格下降。1.1.2宏觀政策影響農產品(尤其是糧食)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國家一直針對糧食價格采取保護政策,雖然近些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逐步取消了最低收購保護價格,但是在政策的長期保護下,我國農產品價格畸形的現象難以及時消除,例如價格支持政策影響市場,會直接影響糧食產量,導致儲備壓力上升,出現價格波動等一系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