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保護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2 0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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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保護

農田保護情況匯報

州政府考核組各位領導:

正當舉國上下掀起學習黨的十七大報告精神熱潮之際,州政府考核組各位領導親臨我縣檢查指導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在此,我謹代表縣委、縣政府對考核組的到來表示忠心的感謝和熱烈的歡迎!下面,我就**縣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情況作簡要匯報,不妥之處,懇請批評指正。

一、基本情況

**縣轄13個鄉鎮145個村(居)委會,總人口40萬人,全縣國土面積5352平方公里,人均有耕地0.7畝。雖然人均耕地較多,但大部分耕地肥力不足,缺乏水源,生產條件十分惡劣,平均畝產量低。生產條件較好的大部分耕地主要分布在低熱河谷和較平坦的地帶,但這些地帶的耕地又是城鎮、工礦建設主要用地。在全縣現有的69642.8287公頃耕地中,低肥旱地達51535.9432公頃,占全縣耕地總數的74%,絕大部分旱地坡度均大于15度,糧食畝產150公斤。灌溉水田絕大部分分布在河谷地區,主要集中的歸朝、洞波、新華、那能等鄉鎮,糧食畝產量達300公斤以上,連片500畝以上的耕地較少。原基本農田規劃是在1996年3月到1997年2月制定的,存在著規劃圖未上編號,一些鄉鎮未設立保護標牌、簽訂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部分鄉鎮基本農田保護檔案不健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實文件精神。根據州人民政府與我縣簽訂的《**至2010年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書》要求,我縣認真貫徹落實州國土資源局《關于印發〈**州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國土資發〔**〕56號)文件和《轉發省國土資源廳的通知》(文國土資發〔**〕73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及時制定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將責任制簽到村委會一級,并督促各級各部門認真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明確檢查目的、內容、方法步驟,及時安排部署、廣泛宣傳動員、深入檢查整改,確保了全縣基本農田保護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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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田保護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保護耕地資源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保障農業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規劃人口增長的需求,依法劃定、特殊保護、長期穩定的耕地。

本條例所稱耕地是指種植糧食、油菜、蔬菜、飼料以及其他農作物的土地。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劃定、保護、建設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基本農田的義務;對侵占、破壞基本農田的行為有檢舉、控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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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促進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國務院《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為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特定保護區域。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四條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實行政府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并由上一級人民政府監督實施。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本條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保護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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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保護建設講話

同志們:

這次全省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現場會的任務是總結、交流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試點工作經驗,研究部署下一步全省開展基本農田示范區建設的任務。省廳黨組對基本農田示范區建設非常重視,**年全省市、縣(市、區)國土資源局長會議上把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列入了**年的重點工作,決定在抓好3個國家級和8個省級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的同時,今年在全省開展100個鄉鎮基本農田示范區建設,并將這項工作列為今年省國土資源廳為民辦實事的重點工作之一。為開好這次會議,相關部門和單位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上午我們參觀了臨海市上盤鎮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現場,下午我們又聽取了臨海市等單位開展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的經驗和做法,他們的做法都很好,請大家認真學習借鑒。剛才,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領導專程到會指導并作了重要講話,為我省開展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指明了方向,我們要認真領會,抓好落實。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開局良好,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進展順利

**年,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統一部署,我省及時開展了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試點工作,確定了3個國家級示范區,并在此基礎上,又確定了8個縣(市)為省級示范區。經過一年時間的努力,這11個示范區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和省廳的要求,認真做好示范區建設的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大的進展,初步探索總結出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為全面開展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奠定了基礎,起到了較好的示范作用。

(一)主要工作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設立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197號)下發后,省廳認真組織傳達學習,充分認識國土資源部決定開展設立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分析我省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中成功經驗和存在的問題,以及開展設立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工作有利條件,決定把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工作作為我省基本農田建設保護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基本農田保護水平。與此同時,省廳及時向省政府進行了專題匯報,轉發了國土資發〔**〕197號文件,提出了我省開展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的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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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農田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本市基本農田的保護和管理,促進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照法定程序劃定的區域。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規劃、劃定、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本市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建設項目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其他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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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農田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促進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的《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保障本省人民生活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求,所確定并予特殊保護的耕地。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照法定程序劃定的區域。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基本農田保護應當貫徹全面規劃、合理利用、加強建設、用養結合、嚴格管理的方針。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基本農田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作為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由上一級人民政府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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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保護規劃實施方案

確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為進一步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劃定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的通知》國土資發〔〕167號)和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于做好永久性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通知》渝國土房管發〔〕324號)精神,結合區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全區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用最嚴格的制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降低。強化基本農田保護意識,建立完善基本農田管理制度;促進基本農田保護各項基礎工作落實;建立全方位的基本農田保護監管體系,實現我區基本農田保護基礎性工作制度化、規劃化、信息化的目標,全面提升基本農田保護與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劃分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質量等級,確定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地塊責任人,形成基本農田保護臺帳,建立基本農田保護數據庫。

三、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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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促進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為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特定保護區域。

第三條基本農田保護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利用、用養結合、嚴格保護的方針。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作為政府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一項內容,并由上一級人民政府監督實施。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基本農田的義務,并有權檢舉、控告侵占、破壞基本農田和其他違反本條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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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促進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為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特定保護區域。

第三條基本農田保護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利用、用養結合、嚴格保護的方針。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作為政府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一項內容,并由上一級人民政府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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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穩定耕地面積,促進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國務院《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劃定、保護、建設和管理。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對建設用地的預測而確定的長期不得占用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期內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條例所稱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為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照法定程序劃定的區域。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作為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由上一級人民政府監督實施,并實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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