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3 2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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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前期稅收政策的參考

內容提要: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對稅收體制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不乏適應當時生產力發展之舉的稅收政策,本文通過對其前期稅收制度的分析,并結合我國一九九四年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以來的實踐,試圖找出其對當今我國稅收體制進一步改革有所借鑒的地方。

關鍵詞:南京國民政府稅收借鑒

1927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在很短的時間里,中國實現了名義上的全國統一,在國內資本主義經濟已經有了一定發展程度的基礎上,國民政府實施了一系列財稅體制改革。客觀而言對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是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的。在這里我們探討一下南京國民政府在其統治前期(1927-1937年)對稅收制度的一些重大變革,并聯系我國九四年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作些粗淺的比較分析。

一、重新劃分中央稅與地方稅:

眾所周知,我國傳統上是中央集權制的領導體制,而在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中國實際上處于四分五裂之中,北京中央政府有時甚至令不出國門,收入為地方勢力所截奪,中央政府收不抵支,往往靠借債度日,以致連行政國防諸費都難以為繼,更遑論從事國家建設。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為集中財力,打擊地方割據,保證中央政府龐大的各項開支,勢必要提高財政收入的集中度,為此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928年11月,國民政府公布施行《劃分國家收入地方收入標準案》與《劃分國家支出標準案》,將鹽稅、關稅(海關稅與常關稅)、統稅、印花稅、礦稅等主要工商稅種列為國家收入,而將田賦、契稅、牙稅、當稅、營業稅等適合地方征收的稅種列為地方收入,這樣通過法律形式使中央集中了全國的大部分財力,同時也給地方保留了機動財力,對于出現的地方財政困難通過轉移支付方式予以解決,從而扭轉了自清末以來財權分散于地方的不利局勢。提高中央的權威與打壓地方勢力有利于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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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政權特點論文

論文關鍵詞:廣州武漢國民政府政權性質政權體制組織結構

論文摘要:獨特的政權性質、不斷變動的政權體制以及直接黨制與委員制相結合的組織結構構成了廣州、武漢國民政府的三大特點。

廣州、武漢國民政府以其所推行的轟轟烈烈的國民革命及其他方面的社會變革,在中華民國史乃至中國近代史上聲名顯赫,不可小覷。筆者在綜合學界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將廣州武漢國民政府的特點概括為如下幾點:

一、政權性質的獨特性

廣州、武漢國民政府是第一次國共合作的歷史產物,它所開展的一切革命活動,總體上說都是在國共合作的形式下進行的,正是由于國共兩黨的合作共事,尤其是中國共產黨人與國民黨左派人士的共同努力,才能在反帝反封建軍閥的斗爭中取得重大勝利。同時也應該看到,盡管國共兩黨在國民革命中都曾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階級基礎不同,兩者的革命性也是有差別的。兩黨的屬性以及合作和分歧之間的平衡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著政權性質的變化。

武漢國民政府前期和廣州國民政府性質是一樣的,是國共兩黨共同創建的一個具有特殊形式的政權,認為廣州武漢政府是新民主主義政權或資產階級政權都難免失于片面,說它是具有過渡性質的兩種政治力量或多種政治力量并存的聯合政權或許更為準確。至于后期武漢國民政府的變異,其實是內部各派力量及外部因素相互博弈和綜合作用的結果,這時的政權性質是前期特殊性的極端化的表現,兩者貌似截然不同,實質上有著內在聯系。國共兩黨屬性的不同以及革命目標__七的差別注定了統一戰線難以維持,而共產黨所奉行的右傾主義路線和國民黨右派勢力的漸趨強大,致使特殊的政權性質發生了質的偏離。因此,將后期政權性質與前期做一區別是有益的,但二者實質上是一個統一的整體,而且總體而言,后者并不占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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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遷移與政治角力論文

【內容提要】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發生的國民政府遷移問題及其解決,是國民革命由盛及衰的重要轉折。鮑羅廷為代表,以國民黨左派、國民黨中的反蔣派和共產黨人為一方,與為另一方展開角力。從擱置遷都之議,到黨政中樞遷移武漢,在不同的階段中,鮑羅廷整合各路資源,提出關鍵性的建議,為遷都問題的解決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遷都之爭的勝利不能鞏固,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并與鮑羅廷的戰略、策略相關。

【摘要題】現代人物研究

【關鍵詞】鮑羅廷//遷都之爭/國共合作/國民革命

【正文】

1926年9月,北伐軍進至武漢三鎮以后,國民政府遷出廣州即所謂遷都問題,便提上了議事日程。說是遷都問題,其實也包含著國民黨中央黨部的遷移。直到1927年3月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在武漢召開,這一問題才得到解決。這期間,圍繞是否立即遷都和是否按原計劃遷都所產生的爭拗,史稱“遷都之爭”。這場政治角力,透射了北伐戰爭期間南方革命陣營不同派別和勢力集團的較量。作為國民黨中央和國民政府顧問的鮑羅廷,在國民政府遷移問題的發展和解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對于鮑羅廷與遷都之爭的關系,海峽兩岸學者已有相當的研究。(注:蔣永敬《鮑羅廷與武漢政權》,最早論述了這個問題,其對鮑羅廷作用的評價可商榷。張靜如主編的《中國新民主革命通史》第3卷,楊天石主編的《中華民國史》第2編第5卷,以及姚金果《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大革命》,均在論述遷都之爭中涉及鮑羅廷的作用,但限于體例未予深入展開。)隨著有關檔案史料的獲得,進一步探討鮑羅廷之作用以及所發生的互動,就既有必要也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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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時期幼兒教育論文

一、政府確立與實施幼兒教育方針政策

(一)南京國民政府前期幼兒教育方針政策的確立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后,對幼兒教育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一套幼兒教育制度。首先確定了幼兒教育在新學制中的地位,1928年國民政府大學院召集全國教育會議對1922年頒布的“壬戌學制”進行了修改,之后形成了1928年的“壬辰學制”,幼兒教育沿襲舊制沒有過多改動。1929年10月教育部公布的《幼稚園規程》中規定:“幼稚園收受四足歲以上至六足歲以下幼稚兒童,予以一年或兩年之保育。但必要時,得呈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收受未滿三足歲之嬰兒,予以三年或四年之保育。”①這些規定使幼兒教育在學制中得到了獨立地位。其次頒布了新的教育方針政策,1931年9月,國民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十七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三民主義教育實施原則》,其中第一章就有關于幼稚園的相關規定。規定如下:“一、使兒童整個身心融于三民主義教育中。二、使兒童個性、群性在三民主義教育指導下平均發展。三、使兒童于三民主義教導下,具有適合實際生活之初步智能。”②除了這些根本教育方針外,國民黨政府還制定了相關的幼兒教育政策。如在《黨治下新教育之計劃—訓政時期施政大綱》中對幼兒教育做了規定:“一、于全國實驗小學或師范附小設立幼稚園。二、研究幼稚園各種設施,適合本國國情。三、編寫幼稚園教材。四、于各省師范學校內,酌設幼稚師范科。”國民政府還制定了幼稚園課程標準,1929年8月29教育部頒布了《暫行幼稚園課程標準》,包括幼稚教育總目標、課程范圍及教學方法。政府不僅重視幼兒教育的發展,而且重視幼教師資的培訓工作。國民政府時期前期這些教育方針政策的頒布與實施,使得幼兒教育進入了一個活躍期,并促進了“中華民國”幼兒教育的發展。

(二)南京國民政府后期幼兒教育方針政策的修訂及補充

國民政府后期,政府受到教育界人士和其他關心教育的熱心人士的影響,對幼兒教育方針政策進行修訂與補充,使其充實完善。1938年4月中旬,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制定頒布了《中國國民黨抗戰建國綱領》,包括四大綱領、九大方針、十七要點,這些雖然不是直接針對幼兒教育的,但是對幼兒教育的發展卻有著指導意義。其中對幼兒教育的規定如:“幼稚教育,應使保育與教導并重,增進幼兒身心之健康,使其健全發育,并培養其人生基本的良好習慣。施教對象,應推廣及于貧苦兒童。”③教育部還頒布了《處理戰區退出之各級學校學生辦法大綱》,以及《戰區兒童教養團暫行辦法》,這些政策的頒布使得在戰爭這樣極其惡劣的環境中,兒童得到了一定的保育和教養,使幼兒教育在戰爭中得到緩慢發展。1939年12月教育部頒布了《幼稚園規程》,這是我國幼兒教育史上的一個重要法規。該規程的規定如:“一、增進幼稚兒童身心之健康。二、力謀幼稚兒童應有之快樂與幸福。三、培養幼稚兒童關于人生基本之優良習慣。四、協助家庭教養幼稚兒童,并謀家庭教育之改進。”④1943年教育部對此規定進行修改,于12月20日頒布了《幼稚園設置辦法》。在抗戰這樣極其惡劣的環境下,政府仍繼續發展教育,幼兒教育在這一時期穩步發展。

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幼兒園制度的確定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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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時期農田水利發展論文

一、國民政府時期農田水利發展的三個階段

(一)抗日戰爭前農田水利事業受到重視

抗日戰爭前幾年,為了復興農村,國民政府開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全國經濟委員會成立伊始,除繼續辦理長江、淮河、漢水、贛江、并江北里下河、通海各港筑堤、浚河、建置閘涵以及河南省伊、洛、沙、穎各河建筑堤壩、橋涵和植樹、護岸等工程外,復致力興辦西北灌溉事業。如陜西省的涇惠渠、洛惠渠、綏遠的民生渠以及甘肅、寧夏兩省重要水渠均于年內分別進行。涇惠渠的前身是春秋戰國時的秦鄭國渠,據稱當時溉田4.5萬頃,以后,年久失修,至清末因渠身罅漏,僅溉田200頃。民國初年曾議興修,以工款無著未能興工。1928年,陜西省政府與華洋義賑會合力籌備,將原擬第一期計劃分為兩部,上部筑堤河壩,鑿引水洞,及拓寬舊石渠、土渠、修建跨渠橋梁等工程,由華洋義賑會擔任,于1930年冬開工;其下部修總干渠、南北干渠、中白渠及其橋梁、涵洞、跌水、渡槽、分水閘、斗門等工程,由陜西省政府擔任。至1932年夏,各項工程大部告一段落,約計用費140萬元。據統計,1932年實灌地畝為8萬畝;1933年增為32萬畝,1934年增至42萬畝。另據調查,1934年,涇陽一縣,產棉價值在百萬元以上。每畝地價由5、6元增至40元。“教育及地方事業均因以發展,人民漸形康阜”②。據經濟委員會派往查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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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侯德礎:《試論抗戰時期四川農業的艱難發展》,《四川師范大學學報》19S7年第6期;陳國生:《戰時四川的農業改良與農村經濟》,《抗日戰爭研究》1999年第4期;顧樸光:《抗日戰爭時期貴州農林牧業概述》,《貴州民族學院學報》2001年第4期;張奇、楊紅偉:《論抗戰時期中國西北地區的農業開發》,《甘肅社會科學》2002年第4期。

②國民政府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鑒》編纂委員會編纂:《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四年續編)第8章,水利(H)3,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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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時期農田水利發展論文

一、國民政府時期農田水利發展的三個階段

(一)抗日戰爭前農田水利事業受到重視

抗日戰爭前幾年,為了復興農村,國民政府開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全國經濟委員會成立伊始,除繼續辦理長江、淮河、漢水、贛江、并江北里下河、通海各港筑堤、浚河、建置閘涵以及河南省伊、洛、沙、穎各河建筑堤壩、橋涵和植樹、護岸等工程外,復致力興辦西北澆灌事業。如陜西省的涇惠渠、洛惠渠、綏遠的民生渠以及甘肅、寧夏兩省重要水渠均于年內分別進行。涇惠渠的前身是春秋戰國時的秦鄭國渠,據稱當時溉田4.5萬頃,以后,年久失修,至清末因渠身罅漏,僅溉田200頃。民國初年曾議興修,以工款無著未能興工。1928年,陜西省政府和華洋義賑會合力籌備,將原擬第一期計劃分為兩部,上部筑堤河壩,鑿引水洞,及拓寬舊石渠、土渠、修建跨渠橋梁等工程,由華洋義賑會擔任,于1930年冬開工;其下部修總干渠、南北干渠、中白渠及其橋梁、涵洞、跌水、渡槽、分水閘、斗門等工程,由陜西省政府擔任。至1932年夏,各項工程大部告一段落,約計用費140萬元。據統計,1932年實灌地畝為8萬畝;1933年增為32萬畝,1934年增至42萬畝。另據調查,1934年,涇陽一縣,產棉價值在百萬元以上。每畝地價由5、6元增至40元。“教育及地方事業均因以發展,人民漸形康阜”②。據經濟委員會派往查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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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侯德礎摘要:《試論抗戰時期四川農業的艱難發展》,《四川師范大學學報》19S7年第6期;陳國生摘要:《戰時四川的農業改良和農村經濟》,《抗日戰爭探究》1999年第4期;顧樸光摘要:《抗日戰爭時期貴州農林牧業概述》,《貴州民族學院學報》2001年第4期;張奇、楊紅偉摘要:《論抗戰時期中國西北地區的農業開發》,《甘肅社會科學》2002年第4期。

②國民政府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鑒》編纂委員會編纂摘要:《中國經濟年鑒·民國二十四年續編)第8章,水利(H)3,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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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國民政府失業問題對策研究論文

一、以失業人員為救濟對象的治標方法

根據南京國民政府救濟失業方式的具體目的與效果的差異,可將其分為治標與治本兩種:治標方法目的是救濟已失業者,幫助他們恢復正常生活。如平民工廠、職業介紹所、公共事業、小本貸款與失業保險等;治本方法則是盡量避免失業的發生,減少失業人數,所謂的“防患于未然”,如振興實業與職業教育等。通過對治標與治本兩類救濟失業措施的分析,考求國家對自身承擔的社會責任的體認程度,它是如何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尋求治療失業的良方,揭示國家與社會之間的互動規律。

(一)臨時性救濟機構——平民工廠

平民工廠或稱為民生工廠,前身為貧民習藝所,是為了救濟失業,安排充斥于社會的失業者而開設的一種“福利工廠”,它對失業者的要求不高,享有政府的優惠與扶植政策,因地制宜相機而設,遍布全國各地,使貧苦無依的失業民眾得以生存,部分地補救了失業恐慌所造成的損失。早在1928年,省市一級的城市已經設立了平民工廠或民生工廠,市立的平民工廠為市政府社會局所屬的救濟機關之一。如南京市的第一平民工廠為接收失業人員,于是年成立,“本廠自1928年5月起算至今年1931年止共銷出布匹約8,000匹”(注:蔡光謨:《第一平民工廠沿革史及其業務情形》,《南京社會特刊》,南京市政府社會局1931年版,第131頁。),對城市的失業壓力有一定的緩沖作用。隨著省市平民工廠的成功開辦,加之全國的失業形勢愈加嚴重,1932年9月,“內政實業兩部為救濟失業起見,又會擬縣市設立民生工廠辦法及縣市政府勸辦工廠考成條例草案,通咨各省市辦理”(注:實業部勞動年鑒編輯委員會編纂:《民國二十二年中國勞動年鑒》(第三編),1934年版,沈云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60輯,臺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90年版,第246、140、141、257頁。)。其中“魯省所辦失業救濟事業,以平民工廠最有成績,1928年業已開始籌設,雖已成立無幾,實開全國縣立平民工廠之先河,辦理迄今,平民工廠已遍及全省,此項事業尤以近兩年來發展為最速”(注:實業部勞動年鑒編輯委員會編纂:《民國二十二年中國勞動年鑒》(第三編),1934年版,沈云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60輯,臺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90年版,第246、140、141、257頁。)。1932年,山東省103縣,開辦平民工廠121家,容納職員399人、工人185人、工徒1285人。與此同時,江蘇、河北、南京、上海、杭州、青島等省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紛紛成立了此類工廠,工業類別側重于手工業,如上海在“一二八”事變后,為救濟戰區的失業工人,舉辦了各種傳習所,讓他們從事木工、印刷、針織等手工業制造。1933年,僅上海游民習藝所一處共收容失業貧民達493人。其社會效果由此可見,一方面,它可以使失業群眾獲得工作,暫時不必為生計發愁,避免發生大規模的社會騷亂;另一方面,通過政府的強制性銷售措施,工廠的產品基本上暢銷無阻,增強了其與外貨相抗衡的實力,促進國內實業的發達。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平民工廠短時期內會呈現一定的發展勢頭。但是,由于其資金短缺、技術水平低、規模有限與工人素質良莠不齊,后來又受到戰爭的影響,平民工廠便不能長時間地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以致于歇業關閉,工人再度淪為無業游民。因此僅僅依賴此手段,還難以治理長期、復雜的失業問題。

(二)經常性的救濟機構——職業介紹所

職業介紹所是調節勞動力的供給與需求的一種社會中介機構,它不僅可以預防失業,幫助失業群體順利地再就業,而且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平均工資水平。我國的職業介紹,向來缺乏系統,求人求業,很難統計,可分為三種形式:(1)私人經營,收取手續費,名稱“薦頭館”之類。(2)社團辦理,收取登記費,名稱“職業介紹”之類。(3)政府公立,完全免費,名稱“社會服務”(注:李龍:《論職業介紹》,《新經濟》第11卷第8期,1944年,第2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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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政府的貨幣改革

摘要:貨幣現代化是發展現代經濟的必要條件.南京民國政府在1932-1935年間推動的貨幣制度改革是中國貨幣制度現代化的開端,它為抗戰前中國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通過實施"廢兩用元"政策,民國政府統一了貨幣的對內價值,實現了貨幣發行的標準化;法幣政策的推行,使中國貨幣擺脫了傳統的銀本位制度,實現了紙幣作為信用貨幣在全國范圍內的流通;而民國政府后期法幣被迫退出流通市場,則說明以發行貨幣彌補財政赤字的手段是行不通的.

關鍵詞:民國政府貨幣改革廢兩用元法幣

統一貨幣是國民經濟保持高效運行的前提條件之一,也是政府推行貨幣政策的出發點。1932至1935年,南京民國政府在重重困難之下,對貨幣進行了大幅度改革。這次改革是中國貨幣現代化的開端,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廢兩用元”,它標志著金屬作為貨幣逐漸退出了流通領域,中國貨幣開始走向標準化;第二階段是“法幣政策”的推行,它意味著貨幣定價方式的徹底改變。這次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它使當時的中國經濟擺脫了30年代早期的大蕭條。后來由于連續戰爭,民國政府在缺少貨幣發行紀律約束情況下法幣發行惡性膨脹,最終迫使法幣退出了流通領域。目前,與本論題相關的研究成果相對較少,僅有吳玉文①、劉方健②在評述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經濟政策時,論及當時的貨幣金融政策。顯然,從貨幣金融的角度系統分析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貨幣現代化運動,對完善我國當前的貨幣制度具有重要的歷史借鑒意義。

一、構建以銀本位為基礎的統一貨幣單位

歷史上,中國多數朝代實行金屬本位制度,由朝廷規定貨幣金屬的成色和重量。明清時期隨著對外交往的增加,外國貨幣開始進入流通領域。由于流通中貨幣種類繁多,不同種類貨幣之間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使得價值難以統一,兌換手續相當復雜。這種幣制的混亂不僅增加了經濟活動中的交易成本,也使得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受到一定的影響,“阻礙了工商財政的現代化。”③

要發展經濟,首先要完善貨幣制度,改變過去濫發紙幣、銀票,隨意濫鑄制錢的狀況。南京臨時政府剛剛成立,孫中山先生就于1912年2月試圖統一貨幣,通過接管江南造幣廠,使之成為“民國特設鼓鑄機關”。接著財政部又籌建了中國造幣總廠,掌管全國貨幣鑄造和舊幣的熔鑄。但因南京臨時政府存在時間較短,這次改革不了了之。1914年2月7日,袁世凱政府頒行《國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國幣”的鑄造發行權限屬于政府,公款出入必須使用“國幣”,市面流通的舊幣,由政府以“國幣”回收兌換。④軍閥混戰使臨時政府統一貨幣的努力付諸東流,地方銀行濫發貨幣現象日趨嚴重。四川、廣東、廣西、湖北、江西等省份各種貨幣混雜,泛濫成災,百姓深受其害。1913年,湖北省輔幣每元僅值銀元七角,廣東為八五折,東北的小銀元票跌至三分之一,四川軍票泛濫,貴州紙幣一元只抵四角,陜西軍餉則全靠官發紙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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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疆民族事務管理機制論文

【內容提要】國民政府初期是國民政府邊疆民族事務管理機制與政策的形成期,期間基本形成一套事權分散的邊疆民族事務管理體系,實施了一些內容龐雜、缺少系統性的政策,受到政府執政能力、行政效率和政權性質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這些政策的實際執行都還相當有限。但是,這些管理機制的運行與政策的實施在國家實現政治整合和維護領土完整方面仍然有著相當重要的歷史意義。

【摘要題】民國史研究

【關鍵詞】國民政府/邊疆民族事務/管理機制/政策

【正文】

南京國民政府建立之初,面臨著繁重的國家整合、維護國家領土完整的任務,在邊疆民族地區外有帝國主義國家插手的分裂活動,內有基于軍閥混戰和各種社會矛盾激化而出現的社會動蕩。如何選擇多民族國家治理之路,有效管理邊疆民族事務,對國家整合有著重要的影響。當時,南京國民政府行政能力尚不足以全面管理邊疆民族事務,因而以矛盾最突出的邊疆民族事務即蒙藏事務為重點,在政府中設置專門機構統籌處理蒙藏事務,其他少數民族事務并未作為邊疆民族事務納入到專門的管理系統,更多的邊疆民族事務是與地方事務合二為一,邊疆民族事務管理呈現一種被動、逐步擴展關注范圍的狀態。

一、一套事權分散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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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務管理機制與政策論文

【內容提要】國民政府初期是國民政府邊疆民族事務管理機制與政策的形成期,期間基本形成一套事權分散的邊疆民族事務管理體系,實施了一些內容龐雜、缺少系統性的政策,受到政府執政能力、行政效率和政權性質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這些政策的實際執行都還相當有限。但是,這些管理機制的運行與政策的實施在國家實現政治整合和維護領土完整方面仍然有著相當重要的歷史意義。

【摘要題】民國史研究

【關鍵詞】國民政府/邊疆民族事務/管理機制/政策

【正文】

南京國民政府建立之初,面臨著繁重的國家整合、維護國家領土完整的任務,在邊疆民族地區外有帝國主義國家插手的分裂活動,內有基于軍閥混戰和各種社會矛盾激化而出現的社會動蕩。如何選擇多民族國家治理之路,有效管理邊疆民族事務,對國家整合有著重要的影響。當時,南京國民政府行政能力尚不足以全面管理邊疆民族事務,因而以矛盾最突出的邊疆民族事務即蒙藏事務為重點,在政府中設置專門機構統籌處理蒙藏事務,其他少數民族事務并未作為邊疆民族事務納入到專門的管理系統,更多的邊疆民族事務是與地方事務合二為一,邊疆民族事務管理呈現一種被動、逐步擴展關注范圍的狀態。

一、一套事權分散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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