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范文10篇
時間:2024-01-31 2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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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公正
一、消費公正的實質
消費是人們借助一定的社會經濟關系所進行的用物品或勞務滿足自己生產和生活需要的行為和過程,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人類得以存在和發展不可或缺的前提。馬克思指出,“人從出現在地球舞臺上的那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費,不管在他開始生產以前和在生產期間都是一樣”。由此而言,為了維持生命和生活,人必須進行必要的消費,它是每個人生命存在和生活展開的始源性組成部分。人類的消費是在一個消耗自然資源和社會物品的過程中實現的,這決定了消費的生態依賴性和資源限定性。必須強調的是,人的消費行為與動物的消費行為具有根本的不同。動物的消費活動沒有社會性,僅僅是為了維持自己的自然生命而進行的本能活動,而人的消費則不僅僅是個人的事,同時也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關系中展開的。更重要的是,人的消費目的和意義不僅僅限于感官的滿足和維持生命的需要,而是與人性的豐富和完善,人的自由和發展緊密相連。因此,人的消費是具有意義和價值維度的“屬人”行為。正因為人的消費活動與人的生命存在、生態的依賴性以及人的意義追求本性具有緊密相關性,從而涉及到消費的生態和經濟合理性追問,關聯到消費的社會道德審視,也關涉到對消費的合理性和合目的性的反思。公正作為一個哲學范疇,正是對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目的的哲學審視和價值評判,從而與人類生活的價值維度和人的自由存在本質緊密相連,與人的生命終極關懷密切相關。消費作為人類生存方式的重要內容,作為社會經濟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社會生產關系的重要環節,邏輯地包含著公正觀的價值拷問。正是消費的這種社會關系屬性以及人對公正追求的存在本性,為消費公正提供了存在論根據。
所謂消費公正,是立足公正觀價值視野,對作為人的存在方式的消費行為所進行的合理性和合目的性的理性審視和道德正當性評價。其中包括旨在建立合乎人性的消費價值理念和消費模式,而對人們的消費動機、消費方式、消費對象、消費后果等所進行的理性追問和價值評判。這意味著,消費公正是基于對人的生命的價值提升與人之自由存在本質的充分拓展而提出的。目的在于通過對消費主體的消費行為進行合理性與合目的性的哲學拷問,引導人們確立科學、健康、文明的消費價值觀,規約人們的消費行為,從而使人類的消費尺度與自然生態的價值尺度、消費尺度與社會的倫理道德尺度、消費尺度與人之自由存在本質的哲學尺度有機地統一起來,以豐富的生命內涵促進人的自由發展。消費能否適應人的全面發展的需要、能否促進人的自由增長、能否有利于社會的幸福、能否包含綠色生態關懷等,構成了評判消費公正與否的根本尺度。消費活動的真義,在于消費是一個具體的人的活動,人的感覺、身體的需要和人的美學欣賞能力應該參與這一活動;消費的過程,應該是一種有意義的、有人性的、有創造性的體驗;消費的意義,在于其對人之自由本質的促進和人性的豐富拓展。因此,消費公正包含著這樣的價值主張和哲學訴求,即人類的消費行為必須具有綠色的生態視野、良好的社會道德自覺和追求生命自由存在本質的哲學情懷。
二、消費公正的原則
一是可持續消費原則。人為了發展自己,就必須不斷地與自然界進行物質、能量、信息交換活動。自然界資源的有限性,束縛著人的無限需要。工業革命以前,人與自然基本上維持著一種和諧的關系,人的消費基本上未造成對生態系統的破壞。但隨著工業文明的發展,商品經濟以不惜一切代價追求利潤,最大限度地實現資本增值為其內驅力,致使人對自然資源的需要具有了無限性。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滿足,人類在實用主義、功利主義價值觀的影響下,把發展經濟、提高效率視為人與社會發展的最高目標。把人類幸福簡單等同于物質實利的滿足,夸大了對物質財富追求的價值,因而對自然資源進行貪婪、掠奪性的開發。在科學技術與理性主義的輔助下,在征服自然的激情豪言下,人類對大自然的破壞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與自然的關系處于日益嚴重的對立狀態。當人類自命為地球的主人、大自然的主宰,頌揚著“人類中心主義”,把大自然視為可以任人擺布的客體的同時,已經不止一次地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全球氣候變暖、臭氧層受損、沙漠化加劇、物種滅絕等等都在相當程度上說明人類隨心所欲破壞地球生態、非理性消費自然資源的種種后果。良好的生態環境既是人類生存繁衍和社會發展的基礎,也是社會文明發達程度的標志。面對當前日益嚴重的生態問題,人們必須重新考慮自己在地球中的地位和必須承擔的責任,樹立可持續的消費觀(如綠色消費、環保消費)。可持續消費要求人的消費必須實現生態——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使人在人與自然協調的基礎上,自身得到更好的發展,既要滿足人類的基本要求,提高生活質量,又要盡量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不危及后代的需求。
二是適度消費原則。適度消費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節制人的欲望,使人的身心合理發展;二是根據自身的收入水平量入而出。消費是對人的需要、欲望的滿足與實現。其實,人欲在合理限度內的滿足不僅是社會繁榮不可缺少的原動力,而且是人維護自身尊嚴、保持人性的重要條件。因此,人必須節制自己的欲望,既不可放縱,亦不可消極壓抑。節制欲望并不是消滅人的欲望,而是強調人在消費時應考慮自己的真實需要,具有高尚的目標,并以合理手段來滿足欲望,使人的身心發展得到有效契合。消費需要人的金錢、財力與信用的投入,沒有足夠的金錢,人就不可能稱心如意地生活。因而,合理消費應是一種量入而出的消費,消費者必須根據自己的實際收入水平進行消費,切不可盲目地追求時尚、追求高消費,使自己陷入負債累累的窘境。當然,伴隨著社會消費方式的改革,先消費、后付款的借貸消費(如住房、汽車等大宗商品)逐漸成為人們重要的消費方式。但是,即便是這種消費也必須要考慮自己的實際償還能力、個人信用及日后的生活質量。消費是否適度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衡量。首先,從人類總體角度上說,適度消費原則要求人類把消費水平控制在地球承載能力范圍之內。人類對地球的影響既取決于人口的多少,也取決于人均使用或消費能源及其他資源的多少。地球或任何一個生態系統與居民消費系統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的影響就是其承載能力。人類對這種承載能力可以借助于技術而增大(往往是以減少生物多樣性為代價),然而不可能將其無限地增大。除非人口對資源需求的水平能降到地球的承載能力以內,否則,人類生存持續性是不可持續的。其次,從人類個體角度上說,適度消費原則要堅持以人的健康需要作為出發點,以人的健康生存作為目標,逐步減少無意義消費和有害消費,比如,香煙消費以及在發達國家出現的過度營養和在發展中國家廣泛存在的愚昧消費等。
公正思想淺論
摘要:較系統、具體地論述了現代意義上的公正觀,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觀點。同時,的公正觀中存在著重整體而輕個人、或過于理想化、或過于注重實用等局限。的公正思想對中國社會具有積極和消極雙重影響。
【關鍵詞】;公正觀;評價
基于特有的理念和中國的現實狀況,曾經對公正問題進行過廣泛而深入的探索,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觀點,形成了其特有的公正觀。的公正思想,已成為思想體系中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曾經對中國社會以及中國的發展進程產生過廣泛而深遠的影響。認真梳理有關公正問題的思想,總結其中的得失,對于確立中國現代
的公正觀有重大的啟發意義。
一、貢獻:六個方面的內容
比較具體的論述了現代意義上公正的基本內容,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公正司法與司法公正的分析
本文作者:宋志軍任曉燕工作單位:中國政法大學河北大學
一、問題之提出
關于司法公正的研究近年來成為學術界研究的熱點,學者們從不同角度分析司法公正的內在機理和實現司法公正的保障措施,間或提到公正司法,但少有人論及公正司法和司法公正兩者之間的差別和邏輯關系,在許多情況下兩者是被混同抑或等同使用的,對二者進行區分并不是搞文字游戲。筆者認為,公正司法和司法公正之間無論是從詞義還是從二者所處的價值層面以及實現方式和制約因素等方面來看都是有差別的。而公正司法在我國當前形勢下較之司法公正具有更優先的價值。本文通過對兩者的分析,認為公正司法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階梯,是司法首先要實現的目標,因此司法公正應該是法官首要和唯一追求的價值目標,忽視公正司法而去追求司法公正無異于緣木求魚。正是在這個層面上本文的寫作便具有了現實的意義。
二、公正司法與司法公正之詞義辨析
就筆者目前掌握的資料來看,在眾多的論述司法公正的文章和專著中,論及司法公正與公正司法之間關系的很少。有學者認為:/司法公正,或曰公正司法,其基本內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動的過程和結果中堅持和體現公正與正義的原則。0[1]有的學者雖論述的是公正司法,但其實是指司法公正,如有學者指出:/公正司法,,是指在司法過程中,通過司法人員及其行為而實現的當事者之間的合理關系,,公正司法的實現,依靠,,第一,訴訟程序公正。第二,實體上的公正。第三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第四,監督職能的兌現。0[2]有學者著重從公正司法與法官隊伍建設的角度進行論述,認為法官是審判權的行使著,被譽為公正的化身。司法實踐中法官地位和素質偏低以及監督不力的狀況影響著公正司法的實現,必須確立法官獨立的憲政地位,科學監督法官行為,強化法官素質,有效地推進法官隊伍建設,真正建立一只素質高、業務精、責任感強的跨世紀的法官隊伍,為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司法公正提供保證。[3]董皋博士對于公正司法與司法公正的關系作了較深入的論述:/公正司法?還是司法公正?這兩個概念具有同一性嗎?很多情況下人們將這兩個概念混同使用,視為同一,其實不然。司法公正是說公正是司法這一過程或行為的結果,公正司法則是說公正的標準或曰目標是司法這一過程或行為。所以,公正司法是程序論,司法公正是結果論,前者強調程序和過程公正,后者重在實體或結果公正。公正司法和司法公正是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關系。如何看待這二者的關系及其作用是非常有意義的。0[4]筆者基本贊同以上觀點,公正司法和司法公正應加以區分,但是關于詞義辨析和兩者關系的論述還有待深化,并應進一步認清兩者之間的邏輯關系。從語言學上來講,公正司法和司法公正都是合成詞(也稱為短語),/就是詞和詞按照一定的方式組合起來的語言單位0[5]。根據短語內部詞和詞的結構關系,短語可分為12類,其中包括狀中短語和主謂短語。/狀中短語,由狀語和中心語組成,后一部分是中心語,由動詞或形容詞充當;前一部分是狀語,對中心語起修飾作用,狀語和中心語之間是修飾和被修飾的關系,狀語和中心語有的直接組合,有的用-地.連接。0[5:188]公正司法是狀中短語,其中司法一詞是動詞,指法官審判案件的行為和過程;公正一詞是副詞,用來修飾/司法0,強調司法這一行為和動態過程的公正。公正司法也可叫做公正地司法,指法官以公正的形象和公正無偏私之心進行司法。司法公正是主謂短語。所謂主謂短語是指/由主語和謂語兩部分構成,主語是謂語陳述的對象,謂語是對主語加以陳述,兩部分是陳述與被陳述的關系。0[5:188]謂語表明主語的狀態和符合的標準。司法公正中的司法一詞是名詞充當主語,指案件的審判結果或實體,公正是對這一結果或實體的狀態和程度的評價和陳述,即案件審判結果是公正的,是符合公正的標準的。通過以上的語言學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公正司法指司法過程和行為的公正,即以公正的精神來進行司法活動,是對司法過程的評價;司法公正指結果和實體的公正,即司法的結果或產品是符合公正標準的,是對司法結果的評價。進一步揭示公正司法與司法公正的含義首先要解讀公正。什么是公正?公正是一個古老而又常新的概念,凡是有人群且存在利益分配的地方就有公正問題發生,公正于是成為一個永恒的哲學、政治學、倫理學和法理學命題,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圈乃至同一時代、同一文化圈內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公正概念和理論。正如美國法學家博登海默所言:/正義具有著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變幻無常,隨時可呈不同之形狀,并具極不相同的面貌。0[6]公正的本質屬性/是指人們之間權利或利益的合理分配關系,如果人們之間的權利或利益的分配)))分配過程、分配方式和分配結果是合理的,則稱之為公正;反之,則稱之為不公正。也就是說,公正是指人們之間分配關系上的合理狀態。0[7]公正是一種合理狀態,其進入到以法官為主體的裁判糾紛的司法領域,則構成司法公正,而司法上的公正只能是法官在司法過程中,對當事人基于訴訟所形成的實體權利義務和程序權利義務進行合理/分配0,旨在補救當事人因糾紛產生的利益損失,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回到從前狀態,恢復本來固有的公正價值。
從司法意義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公正的內在屬性:其一,公正強調社會正義和形式正義;其二,公正的核心是無私、中立;其三,公正側重法官在對待當事人和使用法律時的具有不偏不倚、公而無私的品質。[8]筆者認為,公正不僅是一個客觀的概念,更是一個主觀的概念。在司法程序的運作過程中,盡管客觀上的結果是公正的,但是如果這種公正沒有被公正的評判者意識到,那也充其量只是實現了公正的一半。反過來,如果客觀的公正有所缺失或不盡理想,但是如果主觀上的公正(感覺受到了公正的對待)獲得了滿足,那也是可以稱之為是公正的了。因為公正本來就帶有很強的主觀性,主觀上的公正感覺將客觀上的不公正給掩蓋起來了,公正的目的性已經達到,所以說它是公正的。司法作為法律運行機制中最為重要的實踐環節,以實現正義為根本價值,司法公正成為司法首要追求的目標。何謂司法公正?目前尚無定論,中外學者在不同的制度、不通的歷史文化背景下有著不同的結論,見仁見智。目前理論上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其一,從人的理性出發的觀點認為,在司法過程中,對公正的追求應高于對法律的規范的遵守;其二,從自然正義的角度出發的正當程序的觀點,強調的是程序公正;其三,從裁判結果是否公正的角度來談論司法公正。認為實際上的公平,也就是使司法結果符合客觀實際,達到真實正確的目的。有學者認為對司法公正中的/公正0進行理解時,需要從主客觀兩個方面進行界定,即公正包括主觀態度方面的公道正直和客觀結果方面的公平正義兩重含義。并把司法公正定義為國家司法機關在運用特定職權處理各類案件的過程中,以公道正直的態度對待案件參與各方(即堅持法官形象公正),嚴格遵循和依照法定程序(即堅持程序公正),公平正確地確認和分配具體權利和義務(即客觀實體公正),且具有良好的社會正義效果,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即客觀歷史公正)。[9]有學者認為司法公正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在處理各類案件的過程中,既能運用體現公平原則的實體規范確認和分配具體的權利義務,又能使這種確認和分配的過程與方式體現公平。[10]另有學者認為,從抽象意義上講,司法公正是/司法權運作過程中各種因素達到的理想狀態,它包括與司法權運作有關的各種因素,從主體到客體,從內容到形式,從實體到程序,從靜態到動態均達到合理而有序的狀態。0[11]以上觀點都試圖從自己的角度給司法公正賦予一個明確的定義,但各有各的缺陷,不能全面概括司法公正的含義。筆者認為,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的過程中和案件的處理結果中應堅持和體現公平正義的原則,通過公正無私的法官嚴格遵守訴訟程序,公平對待各方當事人,在準確認定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正確適用實體法,作出的裁判符合社會正義標準,實現解決糾紛、穩定社會的目的。一般認為司法公正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兩個方面。有的學者認為司法公正還包括法官的形象公正。[9]筆者贊同這種觀點。因為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不能完全表現司法公正的內涵,形象公正應成為司法公正的一項獨立的內容。形象公正有其獨立的內容和重要的價值。正如西方的著名法諺:正義不僅要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能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從程序的角度講,司法公正是訴訟程序設計公正和程序規則選擇運用的公正。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法官形象公正和實體公正三個要素,三者缺一不可,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公正司法的含義有學者認為/公正司法是指司法過程中通過司法人員及其行為而實現的當事者之間的合理關系0,實際上指的是司法的公正結果而不是公正的司法過程。筆者認為公正司法是指司法主體在依法處理各類案件的過程中,以公正無偏的形象為載體,以實現社會正義為目標,以人權保障為指向,以公平正直的態度對待案件參與各方,嚴格遵循和依照法定程序,公平正確地確認和分配具體權利義務的司法過程或行為。公正司法主要體現主體的主觀方面即法官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以公正無偏私之心公平對待案件各方當事人,嚴格依法定程序,正確選擇、適用實體法于具體個案中的心理態度,堅持法官形象公正和程序公正。古語云:/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0,/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0。意思是說好的法律制度能否實現關鍵在于執法之人。英國著名法官丹寧勛爵說,/一名法官要想得到公正,他最好讓爭訴雙方保持平衡而不要介入爭論,假如他超越此限,就等于是自卸法官責任改演律師角色。0[12]公正司法的實質是法官以公正的形象和優秀的品格嚴格遵照程序審理并裁決案件的活動或過程。公正司法的目的是通過法官公正的形象和公正地運用訴訟程序導出一個讓案件當事人和其他社會公眾體驗為公平正義的結果,實現解決糾紛、穩定社會的目的。其中,法官公正的司法形象更應得到彰顯。因為,法官的形象公正在法官公正司法過程中具有獨立的地位和價值,公正的司法形象是公正司法的核心。法官的公正形象由司法禮儀、庭審中的言談舉止、修養學識以及司法文書的寫作水平等要素構成。但是,法官的形象應該是個什么樣子呢?對此,不同的社會歷史發展階段、不同的法律文化傳統的人們有不同的答案。在我國,提到公正無私的法官,人們會很自然地想到/鐵面無私0的包公。在京劇中,包公的形象臉譜化為黑臉上有一個白色的月牙圖案(在額頭)。/黑0在京劇臉譜中代表/忠0和/鐵面無私0,體現為剛正不阿、公正無私、不懼權貴不壓平民的高風亮節。白色的/月牙0圖案一種說法是代表包公額頭上有一只/天眼0或/陰陽眼0,即白天審陽間不平事,夜里審陰間的不平事,如京劇5探陰山6中包公為查明疑案不顧個人安危下陰曹尋找冤魂柳金蟬。從古到今中國人形成了很深的/清官情結0,在戲劇和影視作品中著力打造清官形象,并把某些歷史上的清官神話,希望自己的冤情因遇到清官而得以雪洗。
社會公正主要思想論文
摘要:的公正思想是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革命戰爭年代,還是主義建設時期都產生過重要。它包括對農民命運的關注,人與人間的平等,個性解放、基本人權、民主,革命的功利主義,國家、社會和個人三兼顧原則和反對平均主義和兩極分化以及獨立自主、平等相待的國際正義原則、著眼于社會可持續的代際公正思想和平等權利,等等。認真梳理關于社會公正的思想,其得失,對于確立當代的公正觀,建構市場條件下公正合理的社會秩序有著重大的意義。
如果把社會公正的探索看作是社會主義建設過程的一個理想追求和實踐原則,那么的社會公正思想的探討無疑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公正思想是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對中國社會以及中國社會主義建設與發展進程產生過深遠影響。認真厘清關于社會公正的思想,總結其得失,對于確立當代中國的科學公正觀,建構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正合理的社會秩序有著重大的意義。
一、關于社會公正的主要思想
第一,農民的命運與出路問題是社會公正的首要問題。
80多年的,中國共產黨與農民的命運息息相關,也與中國的興盛息息相關。而農民的命運和出路問題,無論是革命時期還是建設時期,都是一個最大的社會公正問題,同時也是一個重大的和實踐問題。在革命時期正視和解決了這個問題,對于制定中國革命的發展戰略產生了重大影響。
早在1926年,駁斥反動派污蔑農民運動時,就在《向導》雜志上發表了《浙江農民的痛苦及其反抗運動》,以大量的事實說明農民受地主壓迫所遭受的貧困狀態。并指出農民暴烈行動的根源在于地主對農民的暴烈行為,這才能公正地評價農民的行動。他指出農民對地主的好壞都心中明白,誰應該從嚴懲辦,都很公正,因而要充分相信農民。在總結大革命失敗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于1937年在《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中明確地指出:“農民問題乃國民革命的中心問題”,這既是革命和建設的實際需要,更是對中國這個歷來的主要社會基本群體權利和命運的關注。1945年,劉少奇同志在中共七大上指出:“中國的現在的革命,實質上就是農民革命。中國工人階級的任務,基本上就是解放中國的農民。”[②]他還指出說:“偉大的中國農民戰爭,如果在無產階級政黨領導之下,就與歷史上一切農民戰爭不同,是完全能夠勝利的。”[③]這里可以看出,中國的革命任務始終是與農民的命運和出路問題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解決農民出路問題是與當時革命需要及其歷史命運結合起來的。首先解決農民的生存條件問題,因此把土地問題當作農民出路的根本所在。中國共產黨非常清楚,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因而1935年《中共湘鄂川黔省委關于土地問題的決定》指出:“徹底解決土地問題,是肅清封建半封建勢力,鞏固與擴大新的蘇維埃區域,動員廣大群眾參加革命戰爭的主要前提之一,也是中國革命的基本(任務)之一。”土地問題的解決“才能大大地提高廣大群眾的政治積極性,更進一步改善工農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吸引他們整個的力量與熱忱,卷入蘇維埃領土的民族革命戰爭之中。”[④]由此可見,這時黨已經不僅從中國革命一般意義上,而且能夠把農民階級本身的命運和出路這一關乎社會制度公正的首要任務結合起來,認識解決農民土地公正問題的基礎性意義了。
依法公正審計論文
“和諧”是一個綜合概念,其核心是指百姓的滿意程度。它既包含了穩定、協調,又包含了社會發展的動力和平衡機制。和諧社會是一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機統一,是尊重人民訴求、執法廉潔公正、社會安定團結、人與自然融洽相處的社會。作為審計人員,通過自身的審計工作查找出當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不和諧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與建議,促進政府部門及時消除不和諧因素,是我們刻不容緩的職責。因此,我們必須要依法公正審計,維護經濟秩序,凈化社會經濟環境,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一、本著真實、合法、效益的原則,依法開展企業財務收支審計,為構建和諧企業服務。在以往的企業財務收支審計中,我們經常發現,一些企業截留收入、損益不實、信息失真、國有資產流失、賬外存放資產等問題較為普遍,甚至還存在個別企業領導和不法分子侵吞國有資產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給企業經濟效益造成嚴重影響,而且也引起了人民群眾的不滿,導致不和諧因素發生,以致投訴、上訪不斷。人心渙散,分配不均,工資低下,失業率上升等問題突出。作為審計人員,就是要及時查出企業效益下滑的原因,特別是企業領導人違法犯罪的事實,找出不和諧因素的癥結,給群眾一個滿意的說法,構建企業領導與職工之間的和諧環境,使兩者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共同促進企業效益提高。
二、從維護納稅人利益入手,深入開展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為構建投資領域和諧環境服務。投資項目特別是公共領域、環保領域、落后地區和高科技領域的項目,其投入資金全部為國家資金,是納稅人的血汗錢,不能有半點揮霍與浪費,其運行狀況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但是,近幾年出現的諸如沈陽市“慕馬”大案等腐敗案件,個別高官將納稅人的血汗錢據為己有,中飽私囊,與納稅人辛苦經營、依法納稅形成了強烈反差,不和諧因素突顯。若要消除這些不和諧因素,就必須加大對政府投資的審計力度,督促政府部門完善決策機制,加快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全面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嚴格規范土地市場,大力推進政務公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預防腐敗現象發生,讓納稅人的血汗錢擲地有聲、投出有果、運營有效。
三、從老百姓基本生活保障入手,深入開展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專項基金審計,為構建社會保障和諧服務。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制度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穩壓器”,是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構建和諧社會的強有力保障。市場經濟體制改革與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目的就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基金管理還比較薄弱,一些地方政府領導把失業保險基金作為政府可以隨意動用的財力,個別失業保險主管部門和經辦機構對基金未嚴格實行財政專戶存儲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有的甚至大量挪用基金,從而影響了基金的安全和及時發放,人為制造了不和諧因素。因此,審計人員就是要從加強基金管理的角度出發,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維護失業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促進失業保險制度有效運行,為構建社會保障的和諧環境服務。
四、以人為本,扎實開展環境保護審計,為構建人與自然的和諧環境服務。在現實的生產與生活中,重視生產、輕視環保、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仍然存在,造成污染物排放量超過了環境的承載能力,流經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許多城市空氣污染嚴重,酸雨污染加重,土壤污染面積擴大,生物多樣性減少,生態系統功能退化,出現了種種人與自然不和諧的因素。而依法開展環境保護審計,就是要查處相關問題,督促政府部門建立環境污染事件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提高環境污染事件防范和處理能力,消除環保隱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深化環境保護審計,正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調人與自然和諧和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所必須實施的一項具體工作。通過審計,還公眾一個潔凈的天空,一個綠色的大地,一條清澈的河流,讓公眾在人與自然和諧的條件下生產生活,建設美好家園。
五、加強教育資金審計,為構建和諧教育環境服務。近年來,教育系統亂收費,困難群體子女就學難,農村中小學生輟學和學校校舍破舊、教具簡陋、教師陳欠工資欠發等不和諧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引起了人民群眾的極大不滿。大家都知道,教育公平,能夠給政府創造巨額的財政收入,給社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對每一個公民而言,接受公平的教育,不僅是一種個人的追求,而且是政府為減少失業救濟、貧困補助等財政性支出采取的戰略措施。有了教育機會的均等,有了教育過程的公平,有了教育資源的共享,社會困難群體才有了與其他群體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的可能。而上述不和諧因素的存在,使得本應有的教育機會失去了,本應有的生產潛能、積極性和創造性喪失了。因此,審計中,我們必須下大氣力查處教育領域中的違紀違規問題,特別是教育亂收費和個別人貪污腐敗的問題,督促政府部門完善教育機制,健全制約機制,促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教育環境。
司法公正的實現途徑
一、司法公正的內涵
公正與法律具有天然的聯系。司法公正有兩方面的內涵:其一,實體公正,即各項司法活動使各方訴訟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其二,程序公正,是指訴訟參與人在訴訟過程中受到的對待及主張權利的機會是公正的。關于兩者關系的觀點,主要包括:1、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統一于司法公正的全過程,二者相輔相成;2、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兩個相互區別的價值標準,二者之間是即聯系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關于怎樣取舍,筆者認為,二者都是不可偏廢的,程序公正保障實體公正的實現,而司法領域的最終目標則是實體公正。一味的追求程序公是不正確的,一味追求程序而忽視實體,極易導致個案的不公正,傷害人民群眾的感情與利益,損害法律的權威。
二、實現司法公正的途徑
2014年,在公正司法方面,宣告無罪778人,再審改判1317件,國家賠償案件2708件。其中糾正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在巨大的壓力下依法對呼格吉勒圖一案進行再審,改判其為無罪。然而糾正冤假錯案也是需要勇氣的,近年來一些冤假錯案的糾正也體現了司法機關實現公正司法的勇氣與決心。筆者將順應潮流,為司法公正的實現尋求一些有效的途徑。
(一)樹立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司法理念
要堅持司法為民,公平正義理念,司法為民一直都是司法工作者的根本宗旨,要達到這一目的,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到正義,使正義從過去抽象的、籠統的概念轉變為具體的正義,是每一位老百姓能夠切身感受到的正義。二是在特定的案件中使人們夠感受到具體的正義。只有盡力滿足人民要求的司法制度,才是為人民所接受的,進而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之所以要堅持公平正義理念,是因為司法工作的價值追求即是實現公平正義。
傳媒監督與司法公正
一、傳媒監督與司法公正的互動關系
司法公正不是一個孤立的概念,其前提是司法獨立,并通過公開審判得以實現。因此,研究傳媒與司法公正的關系不能離開司法獨立和公開審判。
(一)傳媒監督與司法獨立
司法獨立,是一項為現代法治國家所普遍承認和確立的基本準則。作為一項憲法原則,它確認司法權的專屬性和獨立性,是現代法治的基石;作為一項審判原則,它確保法院審判權的公正行使,防止法官的審判過程和審判結果受到來自其他政府部門和外界力量的干涉和影響。從歷史的經驗和當代的實際來看,對司法獨立的最大威脅除了來自行政機關的非法干涉以外,傳媒的過度渲染和炒作,也是影響司法獨立的一個重要因素。
審判活動本身是一個以主觀認識客觀,以已知探求未知的過程。理性思維與獨立判斷是法官正確認識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的基礎。在此過程中,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涉和影響,包括來自媒體的渲染和影響,對于承辦法官是十分必要的。然而新聞的自由性、典型性和及時性原則對司法獨立天然就具有侵犯性。
首先,新聞自由是指采集、、傳送和收受新聞的自由,包括出版、播放、報道、發表意見和進行批評的自由,然而,由于司法動的嚴肅性,要求新聞自由的范圍和程度應當受到限制。但在實踐中,新聞工作者通常過多地強調新聞自由,對司法活動的報道往往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從而對司法獨立和司法公正造成損害。
公正思想研究論文
摘要:較系統、具體地論述了現代意義上的公正觀,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觀點。同時,的公正觀中存在著重整體而輕個人、或過于理想化、或過于注重實用等局限。的公正思想對中國社會具有積極和消極雙重影響。
【關鍵詞】;公正觀;評價
基于特有的理念和中國的現實狀況,曾經對公正問題進行過廣泛而深入的探索,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觀點,形成了其特有的公正觀。的公正思想,已成為思想體系中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曾經對中國社會以及中國的發展進程產生過廣泛而深遠的影響。認真梳理有關公正問題的思想,總結其中的得失,對于確立中國現代
的公正觀有重大的啟發意義。
一、貢獻:六個方面的內容
比較具體的論述了現代意義上公正的基本內容,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演講:檢徽在公正中閃光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你們好:
作為志愿者,我是去年8月份來院里報到的,不知不覺已經過去一年多了。在工作和生活中經歷了許多人和事,他們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記得剛到院里時,除了剛參加工作的欣喜之外,還有一點不知所措的茫然,是領導的關懷和同事的笑容讓我拋去了一些多余的顧慮。
曾經在我的心目中,檢察官是威嚴而又冷漠的。但是一年多的正面接觸徹底推翻了我原來的猜想。檢察官手中握著兩端承載當事人的法律天秤,只要他們稍一傾斜,就會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害。對他們可能是萬分之一,可對當事人卻是百分之百。他們深知自己的責任重大,所以,在辦案過程中,他們鐵面無私,公正執法,全力以赴,懲罰犯罪分子,捍衛法律權威。可在生活中,他們也有溫柔、細膩的一面,他們品嘗著生活的苦、辣、酸、甜,經受著生活的各種考驗,所以他們是普通而又特殊的。
在工作中,做為瀆檢局的一員,最常接觸的就是反瀆職侵權局的幾位同志,他們為人正直,對待工作勤勤懇懇,一絲不茍。為我在工作中樹立了良好的榜樣,我也因為初參加工作就能遇到這樣的好領導、好同事而感到榮幸。我具體負責的是瀆檢局的內勤工作。每月報一次表,整理法律文書,年底裝訂卷宗,工作是輕松的。由于局里辦案人員少,所以我也經常同王局長和肖國春一起辦案。有時也配合反貪局的同事辦案,在辦案過程中,我看到他們盡心盡力,機智地與犯罪嫌疑人周旋,遇到氣焰囂張的嫌疑人,他們也沉著冷靜、從容面對,最后在鐵的證據面前,嫌疑人心理防線慢慢崩潰,只好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犯罪過程。他們非常重視法律程序,不誘供、不逼供,充分保障嫌疑人的各項法律權利,真正做到了依法執法文明辦案。他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了“立檢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法理念。經過多次參加辦案,我熟悉了從受案到支持公訴各個環節的程序,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審問技巧,積累了一些寶貴的辦案經驗,由此我也對檢察業務有了更深刻的體會,也更加熱愛檢察事業!
志愿者這個特殊的身份,讓我有幸成為五常市人民檢察院的一員,同時也有幸結識了院里60多名優秀的同事,一年的時間不是很長,但是,在你們的身上我看到了樸實、善良和正義。是你們讓我感受到了親人般的溫暖,是你們讓我體會到了檢察官的辛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將以你們為榜樣,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最后,借此機會,祝愿大家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事事順心、天天開心。
依法公正拍賣制度
針對拍賣公司的違規現象,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推出《關于確保依法公正拍賣的若干規定》。該《規定》共十條,其中明確表示進行違規操作的拍賣公司將受到從停止兩年拍賣資格到永久取消拍賣資格的懲戒。具體內容如下:
一、未經法院正當委托程序,拍賣機構與法院工作人員串通,私自接受法院工作人員委托的,法院收回委托,同時停止該拍賣機構從事法院拍賣資格兩年,已發生的費用由拍賣公司自行承擔。
二、拍賣機構未履行《拍賣法》和司法解釋有關拍賣規定中應注意的義務,造成拍賣糾紛,不積極妥善處理的,停止其從事法院拍賣資格兩年。
三、拍賣機構不遵守《拍賣法》和司法解釋中有關拍賣的規定,導致拍賣嚴重失控,造成重大損失,或者產生其他重大不良影響的,停止該機構從事法院拍賣資格4年,造成的損失由拍賣機構賠償。
四、拍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因拍賣業務關系給予法院工作人員以財物、報銷應由法院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或者與法院工作人員一起參與賭博等活動,導致法院工作人員違紀、政紀有關規定的,停止其從事法院拍賣資格4年。
五、拍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因拍賣業務關系給予法院工作人員以財物,違反《刑法》的,永久取消該拍賣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從事法院拍賣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