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拔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7 08: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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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

干部選拔作風思考

樹立良好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作風,是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關鍵。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有必要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進行探索,找準改進選拔任用工作作風的切入點。

一、近幾年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作風方面的探索

近幾年的工作實踐證明,用什么樣的作風選人,選什么樣作風的人,是一個事關黨的政治路線由什么樣的人來執行的大問題。近年來,在改進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作風上主要抓住了以下幾個方面:

逐步擴大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認真貫徹群眾公認原則,堅持走群眾路線,重點落實好群眾對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對民主推薦、民意測驗、民主評議、考察預告、任前公示等擴大民主的具體做法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探索,對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實施“陽光操作”,有力保證了選拔任用工作的質量。

逐步規范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工作程序。普遍重視選拔任用領導干部工作程序的規范,從實際出發完善了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制度,健全了競爭上崗、雙向選擇機制,公開選拔工作還從直接選拔領導干部向選拔后備干部延伸,公開選拔工作結果的運用也從單一化走向多元化、復合化。

嚴格要求選拔任用工作人員,促進選拔任用工作作風的轉變。以建立責任追究體系為主線,先后制定實施了干部推薦責任追究制度、干部考察責任追究制度、干部任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重點解決好工作責任不清、工作失誤不究、工作效果不明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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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初始提名思考

初始提名是干部選拔任用中確定考察對象的一個過程,直接關系選人用人的準確性。初始提名是民主與集中的統一,是黨管干部與群眾公認的統一,是程序與質量的統一。在實際操作中,如何把握好“度”,對做好初始提名工作尤為重要。

實踐中,難以把握的“度”主要表現為“五難”:一是難以把握提名內涵的深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管理、監督等都作出了詳細而明確的規定,但對初始提名,尤其是初始提名權的問題沒有具體的規范和規定。初始提名有沒有必要作為干部任用中的一個獨立環節,能不能體現黨管干部的原則,應由誰提名、提誰的名、怎樣提名,提名者應承擔哪些責任、如何追究等等,都沒有統一的理論標準和操作模式。二是難以把握提名主體的廣度。廣義上講,初始提名主體不僅包括組織部門、領導干部,還應包括普通干部群眾。前者的提名權比較容易到位,而后者參加什么層次人選的提名,擴大到什么程度,卻沒有統一的規定。三是難以把握提名范圍的寬度。不同的領導職位有著不同的任職條件,在什么對象中進行推薦提名,左右著能不能把最合適的人選提名上來。如果“門檻”過高,難免在“少數人中選人”,如果“門檻”過低,難以“好中選優”。如何選定一個最佳范圍,直接關系到提名的準確性。四是難以把握提名方式的維度。提名方式有多種,有個人自薦、領導舉薦、組織提名、民主推薦,還有公開選拔、公推直選等等,對某一空缺職位采取何種方式進行提名,或同時采取哪幾種方式提名,各地做法不一,隨意性比較大。五是難以把握提名責任的力度。提名責任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以約束提名人的行為,另一方面也可能束縛提名人的手腳。如何讓提名主體出以公心地推薦干部,如何準確界定提名對象出問題后應當承擔的責任,如何客觀公正地追究提名責任,都是亟待研究解決的課題。

初始提名還處于探索階段,尚無固定的模式、統一的標準和嚴謹的制度,實踐中有了更大的創新空間和探索形式。筆者認為,在“四個環節”上把握好“度”,有利于提高初始提名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合理性。

1、擴大民主,提高初始提名的參與度。提名結果的代表性和最優性取決于提名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關鍵在于由“多數人提名”,在“多數人中提名”。一是要明確提名主體。也就是給哪些人賦予初始提名權的問題,應針對不同級別的提名職位區別對待,因崗制宜,確定不同的提名主體,既不能局限于少數人,又不宜無限制地延伸,必須在擴大民主的基礎上突出重點。二是要提高參與意識。干部群眾參與提名的主動性、積極性決定了提名質量的優劣。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初始提名辦法、程序及其意義的宣傳力度,讓干部群眾充分了解初始提名,熟悉提名的條件和要求。正確引導干部群眾樹立公正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從大局出發、從對組織對本人負責的高度出發,慎重提名。三是要科學采納民意。由于工作閱歷、價值取向、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不同的提名主體針對同一職位所提出的人選必然不會完全一樣。操作中,必須有機地把握提名主體之間的差異性,科學設定不同提名主體在提名結果采納中的權重,真正把最適合最優秀的人選提名出來。

2、規范程序,提高初始提名的可靠度。根據《干部任用條例》規定,應當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初始提名是對民主推薦結果的運用和提升,雖然沒有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但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所處的位置卻不容忽視,必須在程序上加以規范。一是向提名主體公布空缺職位。當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時,由組織部門預先公布空缺崗位、選拔條件、提名要求,增強提名推薦的公開性和針對性。同時,適時公開符合提名條件人選的工作實績和現實表現。二是組織提名主體廣泛提名推薦。各類提名主體按照規定的條件、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和領導干部工作實際表現,參考民主推薦測評的結果和年度考核情況,以組織或個人的名義提名推薦干部人選。三是科學分析結果,差額確定初步人選。對初始提名結果進行科學分析,統籌考慮各提名主體,特別是組織部門和地方黨委領導的意見,在綜合的基礎上形成系統的意見,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反饋,按照崗位匹配、人崗相宜的原則,差額提出初步人選。四是組織測評考察。無論是何種方式提名產生的初步人選,都必須重新到被推薦提名對象所在單位接受民主測評和考察,進行進一步“驗證”。同時,要把初始提名程序與其他干部工作程序進行有效對接,防止與整體干部工作割裂開來。

3、完善制度,提高初始提名的公認度。形成一定經驗的做法必須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才能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嚴肅性和規范性。在初始提名的推進中,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制度”。一是定期研究干部制度。每季召開一次集體專題研究干部工作會議,分析干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推進干部工作的階段性目標和措施,包括擬定干部調整計劃,確定初始提名的條件和要求。二是定期民主推薦干部制度。每年對基層領導班子組織一次民主推薦活動,分“近期可任一把手”、“近期可進班子”、“可作為培養對象”三種類型進行普遍推薦,對一些重點、熱點崗位,可以進行定向民主推薦,分類型建立后備干部人才庫,為初始提名儲備充足的干部人才資源。三是領導干部署名提名制度。領導干部和普通干群一樣,享有同等的初始提名權,但領導干部所承擔的提名責任卻比普通干群要大,無論是會議投票提名,還是個人提名推薦,都必須署名。四是提名工作回避制度。雖說舉薦不避親,但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作為干部任用中的特殊身份,不宜把與自己有夫妻關系、直系親屬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的干部作為推薦提名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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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心得

德才兼備,是我們黨培養干部的目標,也是選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標準。當前,黨中央鄭重提出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原則,這既是我們黨的一貫要求,也是新的時代條件下的特殊要求。

干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骨干,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者,是領導人民群眾創造幸福生活的帶頭人。“官德正,則民風淳;官德毀,則民風降。”領導干部的思想品德不僅是個人行為,在黨內和社會上往往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影響力和輻射力。領導干部只有思想品德過硬,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真心信服與支持,才能團結和帶領廣大人民群眾同心同德地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奮斗。

改革開放**年來,我們黨全面貫徹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干部隊伍整體素質有了明顯提高。但同時也要看到,在經濟社會發生深刻變化的條件下,少數干部品德缺失現象屢禁不止。有的對黨對國家缺乏忠誠,喪失信念,言行不一;有的把市場規則引入黨內政治生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有的放松品德修養,放棄個人操守,情趣低下。少數干部的這種無德之行,敗壞了社會風氣,損害了人民利益,也直接影響了黨的形象。當前強調干部的“德”比過去任何時候都顯得更加重要。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要辯證地認識和處理德與才的關系,始終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既重德也重才。以德為先,就是在選拔任用干部時要以“德”為前提、“德”為先決,失去“德”,就失去了提拔重用的基本資格。當前,看干部的“德”,主要是看其是否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真學、真信、真用,帶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是否牢記黨的宗旨,密切聯系群眾,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清正廉潔,干干凈凈為人民干事;是否對黨和國家的事業高度負責,敢堅持原則,不回避矛盾,不貪功諉過;是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自覺守法遵規,保持高尚情操、健康情趣;是否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作風正派,維護大局,團結同志。對于在“德”的方面不合格的人,堅決不能選拔進各級領導班子;對于已在領導崗位上思想品德存在問題的人,要嚴肅批評教育,嚴重的必須堅決調整下來。

貫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原則,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責任重大。要切實把這一原則落實到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中去,體現到干部教育培訓、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等各個方面。在認真抓好干部知識和能力培訓的同時,要把“德”的培養鍛煉放到更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進一步強化黨性鍛煉,引導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自覺接好黨的優良傳統作風這個班,打牢密切聯系群眾的思想根基。要加強對干部“德”的考察和了解,全面、客觀、準確地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質、思想作風和道德修養,確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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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監督會議講話

經市委同意,我們召開這次全市干部選拔監督暨發展黨員工作會議,會議主要是傳達貫徹全省干部選拔落實群眾公認原則工作會議、干部監督工作會議和發展黨員工作會議精神。剛才,永平同志傳達了省上三個會議的主要精神,并對《**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工作落實群眾公認原則實施辦法》、《**市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推行“兩推一述”確定考察人選實施辦法》作了解釋說明。下面,我就干部選拔落實群眾公認原則、干部監督和黨員發展工作講三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認真落實群眾公認原則,進一步推動我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邁上新的臺階

自**年7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布實施以來,群眾公認就成為了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在實踐中,各地不斷探索和拓寬群眾參與的途徑和形式,干部選任工作的民主程度不斷提高。但是,在理解和落實群眾公認方面,一些地方和領導干部在思想觀念上還存在差距,有的認為民主推薦是走過場、搞形式、作用不大,有的認為搞民主推薦程序繁瑣、工作量大、徒增麻煩,有的認為堅持群眾公認會降低組織部門的權威,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進一步提高認識,堅持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在干部工作實踐中切實落實好群眾公認原則。

(一)充分認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在整個黨的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黨的干部工作包括很多方面,每個方面都很重要,在黨的不同歷史時期各有側重。但是,從干部工作對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的作用來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始終居于首要位置,是根本性、第一位、最關鍵的,主要體現在:

第一,選什么人,怎樣選人,是黨的干部工作必須首先解決的問題。歷覽古今盛衰事,成敗得失在用人。古人云:用一賢人,則賢人皆進;用一小人,則小人齊趨。省委和市委多次強調,用人是最大的導向,也是最大的形象。選人用人發生失誤是其它任何方面工作都難以彌補的。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做好了,能在干部隊伍中形成奮發向上、干事創業的良好風氣,促進黨風政風以及社會風氣的明顯好轉。所以,黨的干部工作必須首先解決好選什么人、怎樣選人的問題,致力于建設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班子和堅強有力、敢打硬仗的干部隊伍,為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實現黨在不同時期的任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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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健全規則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進一步完善干部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效調控的宏觀管理體系,形成科學、民主、規范的干部管理機制。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和《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騰沖縣股級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試行)》。

一、本辦法適用范圍

1.需由縣委組織部直接任免的股級干部:

(1)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府辦、縣政協辦、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股級干部;

(2)各鄉(鎮)黨委組織員。

2.需經縣委組織部審核同意,由各單位行文任免,報縣委組織部備案的股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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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外干部選拔思考

近年來,**市委從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加強社會主義人才資源建設的高度出發,對黨外干部的培養選拔和安排使用工作進行了不斷探索與實踐。

一、黨外干部配備的基本情況

**市現有市級黨外干部6名,占市級領導干部總數的15.4%。其中派4名,無黨派2名(含宗教界代表人士1名),工作分布在市人大1名,市政府1名,市政協3名。

擔任縣級領導職務的黨外干部35名,占全市縣級干部總數的5.7%。其中派10名,無黨派25名,宗教界代表人士4名;少數民族12名;婦女13名;大專以上學歷19名,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10名。在市屬四區三縣領導班子中共配備黨外領導干部26名,占區縣領導班子成員總數的14、5%,其中擔任副區(縣)長職務的有4名。市直部門共配備黨外干部1名。

在全市3690名科級干部中,黨外干部達296名,占科級干部總數的8%。

二、培養選拔黨外干部工作的基本實踐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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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思考

**年7月中央頒布《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來,**縣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認真貫徹黨的德才兼備原則和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加強對選任工作的監督力度,堅持標準,嚴把程序,嚴格按照中央和上級黨委的要求辦事。**年以來,我縣嚴格依據干部選拔任用的條件和任職資格,以及承諾事項,共提拔任用領導干部113名。在選拔標準的把握上,在尊重民意、嚴把政治素質的前提下,注重對干部工作實績的考核,大力選拔那些群眾公認,政治素質好,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而且實踐證明在扎扎實實干事業有政績的干部,叫響“憑素質論人才,憑政績用干部”口號,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導向,為全縣兩個文明建設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在干部選拔任用的程序上,堅持民主推薦、嚴格考察、充分醞釀、集體決定,堅持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會、不符合程序的不上報、不符合程序的不審批,在原則問題上不通融、不讓步,保證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質量。與此同時,認真做好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創造良好的用人環境;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結合實際,積極探討完善干部考察考核等相關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保證了全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健康進行。但同時在對選任工作的監督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其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

1、盡管嚴格堅持了民主推薦,參加范圍也較廣泛,而且在使用干部時堅持尊重民意,得不到群眾擁護的干部不列入考察,不提拔、不使用,但公開透明程度還不夠,使群眾監督不到位,監督渠道不寬、不暢等問題仍然存在。如群眾對民意測評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發揮作用的程度不了解的問題,使群眾對干部工作的有關政策、標準和要求缺乏的了解,影響群眾參與的熱情和責任心。

2、干部考察考核工作還不夠科學,質量不夠高,亟需進一步深化。現在對干部考察考核,往往是對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干部,缺乏針對性;評價標準比較模糊,不夠明確,難以把握;考核考察方法、模式,與現在變化迅速、紛繁復雜的社會現實不適應。而且由于人力智力的限制,對干部考察考核工作探討、研究的力度也不夠,亟需加強。

3、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機制不夠健全,有些制度落實力度不夠。我們認為把干部監督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個環節中,是做好新形勢下干部監督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干部監督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已建立的制度需要狠抓落實,如選人用人失誤失察責任追究制度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及表現,我們在工作中不斷探索和研究,認為當前因從以下幾點入手促進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的拓展。

一、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抓好干部選拔任用關鍵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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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干部選拔暫行制度

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是中央關于干部制度改革總體部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以預防為主,以事前監督為主,把干部監督同干部的選拔、培養、考察、考核、任用有機結合起來,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是黨的十五大和全國、全省干部監督工作會議的要求。為認真做好我省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依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特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作如下規定:

一、監督的原則

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據《條例》規定和黨內法規,注重事前、事中監督。各級黨委組織部干部監督機構具體承擔監督職責。

二、監督的主要內容

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審核干部選拔中是否堅持《條例》規定的程序;審核擬提拔人選是否具備所規定的條件、資格;審核擬提拔干部人選是否經過民主推薦;審核領導干部個人向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是否負責地填寫推薦表或寫出署名的推薦材料;審核班子職數是否空缺;審核擬提拔干部人選有無群眾舉報,在考察中對群眾舉報的問題是否了解清楚等。

三、監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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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干部選拔監督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干部任用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保證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

第三條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遵循下列原則:

(一)黨委(黨組)領導、分級負責;

(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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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思考

提名推薦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環節。規范干部選任提名工作,要根據黨的十七大和省、市黨代會精神,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監督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黨管干部和群眾公認相結合、民主公開和以法依規相統一、薦賢舉能和權責對等相適應、整體配套和規范穩妥相促進,進一步改進初始提名方法,規范提名推薦程序,擴大民主推薦范圍,強化工作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進一步加強我縣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設。

一、要明確提名推薦主體

在干部推薦提名過程中,全縣范圍內任何有民事能力的公民,都有提名推薦或自薦領導干部人選的權力。全縣各級黨組織、黨政領導個人和普通干部群眾都享有平等的初始提名權力。縣委主要領導可以提名部局鎮黨政正職人選,對其他重要領導職務的干部配備提出建議人選,原則上不對部局鎮黨政副職及以下職務人選提出初始提名建議。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和部局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可以提名部局鎮黨政領導班子副職人選。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部局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機關管理和服務的對象,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參與提名推薦干部人選。縣委組織部可以對縣委和縣委組織部管理的各級各類干部選拔任用進行初始提名。要把領導干部個人提名、組織提名和干部群眾民主推薦提名有機結合,努力提高干部選選拔任用初始提名的質量。

二、要公開職位空缺情況

組織部門要定期對部局鎮領導班子職數進行清理,理清領導班子配備的缺職空崗情況,根據工作需要,在不影響干部隊伍穩定和重大項目、重要工作推進的前提下,在不出現因重大人事變動影響社會穩定或引發工作斷檔的情況下,將適合公開的空缺領導干部職位和職數、符合推薦提名候選人的資格和條件,通過電視、報刊、網絡和文件等媒介面向社會進行公告,發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推薦提名。

三、要規范提名推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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