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限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2 04: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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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限

車輛超限超載綜治方案

交接班實行簽到各單位抽調人員原則上不得調換,嚴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按時交接班。因病因事確需調換的須經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并安排頂崗人員。

根據國家、省、市統一部署,近年來。縣開展了一系列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果。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治超成果,繼續推進全縣治超工作,縣政府決定,從7月1日開始,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富平安、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維護公路基礎設施為目的依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依法嚴管重罰、堅持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要求,堅持“路面專項治理與源頭長效治理相結合、設點固定治理與流動巡邏檢查相結合、宣傳先行與穩步推進相結合、依法行政與服務群眾相結合和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相結合”原則,對全縣范圍內的車輛超限超載進行治理。

二、工作目標

使全縣范圍內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5%以下。嚴禁車貨總質量在55噸以上的貨運車輛和總質量在25噸以上的農用運輸車上路、過橋。通過階段性的集中治理和逐步落實長效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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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限超載整治成效報告小結

我站根據市政府開展“百日三治”的文件精神,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7個職能部門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集中整治,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和安排,經過全站路政執法人員的艱苦努力,車輛嚴重超限超載的態勢得到有效遏制,公路通行效率明顯提高,超限車輛從過去的80%降至20%。并且基本上杜絕了公路拋灑現象。截止2010年11月30日,我站累計上路執法1320人次,共檢測貨車965臺次,其中,查處超限超載車輛783臺次,卸載車輛182輛,卸載總重量305噸,處罰金額65600元。有效地遏制了超限超載,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開展治超工作近三個月來,保持了有序、平穩、順利的發展態勢。現將我站治超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大治超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在全市集中治理超限超載期間,我們懸掛宣傳橫幅3條,發放宣傳單1500份,還在臨時檢測點公開、公示新的超載認定標準。使廣大運輸業戶對治超新政策、新標準做到心中有數,進一步加強了治超工作的關鍵環節,保證了治超工作的平穩、有序開展,為治理超限超載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以人為本,熱情服務

超限運輸檢查作為交通戰線的前沿,個個代表“交通形象”。我們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人性化服務,以告誡、卸載,消除違法運輸行為為主,罰款為輔的原則。在消除違法行為的同時,向廣大車主、司機宣傳超限超載的危害。同時,考慮到稱重設備的誤差,嚴格執行市治超辦的通知精神,超限500kg以下的車輛一律教育放行。既確保了治超工作的嚴肅性,又體現了服務意識,進一步加強了治超工作的基本環節,保證了運輸暢通,受到廣大運輸戶的好評。

三、加強超限檢查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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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限超載整治通告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為建立健康、規范、公平、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公路基礎設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道路承載能力實際,現就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50條和第76條的規定,加強車輛超限超載的管理和處罰。認定本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執行以下標準:二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22噸的;三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32噸的(雙聯軸按二軸計算,三聯軸按三軸計算);四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42噸的;五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0噸的;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雖未超過上述五種標準,但車輛裝載質量超過行駛證核定質量的。

二、禁止駕駛“大噸小標”機動運輸車輛,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改裝車輛。

三、車輛駕駛員應做到安全行駛,不超限超載,主動接受執法人員檢查,嚴禁暴力抗法、野蠻沖關,嚴禁圍攻執法人員,嚴禁車輛堵塞公路。

四、交通、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固定和流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檢查,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一律實施卸載并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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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車輛超限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維護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路上進行超限運輸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在公路上行駛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

(二)車貨總長18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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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方案

為依法解決貨運機動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問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和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根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和省治超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工作的部署,決定在我市開展貨運機動車輛(以下簡稱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廣泛宣傳,統一行動;多方合作,依法嚴管;把住源頭,經濟調節;短期治標,長期治本”的要求,對車輛超限超載進行綜合治理,堅決打擊車輛超限超載“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保護并鼓勵合法道路運輸,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建立健康、規范、公平、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維護良好的車輛生產、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公路設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階段性目標:近期用一年時間集中整治車輛的超限超載、“大噸小標”、非法改裝問題,力爭使車輛超限運輸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車輛核定噸位失實的現象得到糾正;中期通過三年左右時間的綜合治理,力爭使車輛超限超載的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車輛基本杜絕,道路運輸行為規范,運價合理,逐步建立起開放、公平、健康的道路運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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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限超載整治措施

一、切實抓好路面治理

(一)交通部門要以治超檢測站點為依托。公安治安、交警部門的配合下,經常性地開展部門聯合、區域聯動的專項治超活動,重點抓好國、省、縣干線公路和超限超載嚴重路段的治理。

對超限運輸車輛實行嚴管重罰,各治超站要嚴格執法。堅決實施卸載,對公路造成損壞的嚴格依法收取公路賠(補)償費。

抄送給公安、工商部門,交通部門每月10日將執法中發現的非法改裝、拼裝車輛情況。及時開展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的查處工作。

通過經濟手段遏制運輸車輛超限超載。公路收費站要嚴格按規定的標準實行計重收費。

(二)各縣(市、區)交通部門要與公安部門聯合辦公。配備強有力的警力,維護超限車輛檢測站的治安秩序,依法查處阻礙執行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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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車輛超限超載意見

為有效保護路橋設施,保障車輛行駛安全,提高公路通行效率,規范運輸市場秩序,繼續深入貫徹《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辦發〔〕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路政、公安聯合開展路面執法,保持依法嚴管態勢。針對超限車輛相對集中的路段、區域,以及車輛超載現象多發的季節、時段,突出整治重點,合理站點布局,實行聯防聯控,嚴禁車貨總重超過55噸和超載30%的違法車輛上路過橋,有效遏制違法超限超載的運輸行為,嚴厲打擊治超過程中抗法和干擾正常執法行為。

二、堅持標本兼治,強化源頭監管,落實治超工作責任。加大貨物裝載源頭巡查監管力度,努力把住超限超載貨物裝載關。建立屢教不改、強行闖卡等惡意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黑名單”,實施違法信息抄告和嚴管重罰,加強超限超載車輛駕駛人管理,對治超工作不力、超限超載嚴重,發生橋梁垮塌、人員傷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區,實行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

三、以保護路產、促進經濟發展為治超工作任務目標,嚴格執行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和處罰標準,依法消除車輛超載超限對公路的危害。規范治超執法行為,杜絕“以罰代管”和公路“三亂”,凈化治超工作環境。

探索治超工作有效途徑,創新治超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科技治超力度,推進治超檢測站點視頻監控和工作數據、信息聯網互通工作,提高治超工作的效能。

四、為進一步加強治超工作的領導,有效打擊和遏制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行為。調整充實盤錦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依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全市治超工作;定期召開治超工作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治超工作的重要問題和事項;依據省統一批準,規劃和建設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超限超載貨物卸載站點;落實治超工作任務目標和責任追究制度,檢查督導各成員單位的治超工作。治超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治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研究解決治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建立政府主導,條塊結合,部門和區域聯動,各盡其責,齊抓共管的治超工作長效機制。各縣(區)政府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機構,切實加強治超工作的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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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限超載整治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全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鞏固治理公路超限超載(以下簡稱"治超")成果,有效遏制公路超限超載運輸違法行為,保障公路完好與暢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理念,鐵腕"治超"。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抓"治超"就是促經濟發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理念,進一步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鐵腕"治超",確保治超取得成效。

二、明確責任主體,嚴格考核獎懲。各地要建立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確立縣(市)政府"治超"主體責任。制定"治超"考核獎懲辦法,把治超工作與交通項目和資金計劃掛鉤。

三、加強部門協作,堅持依法"治超"。

(一)公安、交通、公路、糾風辦等部門要加強配合,聯合開展"治超"工作。對具備條件的路段,特別是已設置超限超載檢測的站點,有關部門要聯合辦公、聯合執法,進行綜合治理。同時,要合理布局流動檢測點,防止國省道超限超載的失控、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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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載車輛整治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為目的,按照“政府主抓、交通牽頭、部門聯動”的工作方針,堅持“屬地管理、依法嚴管”的工作原則,嚴厲打擊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保護公路橋梁設施,保障交通安全暢通,建立起公平、公開、規范、有序的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整治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非法超限超載車輛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和監督。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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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車輛超限運輸檢查治理方案

為宣傳貫徹《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落實公路安全保護規范,確保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根據省廳、市交通運輸委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區交通運輸實際,決定在全區集中開展夏季治理車輛非法超限運輸專項檢查活動。為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時間

年6月1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

二、檢查活動的主要路域及區域

立交橋及周邊、大道立交及周邊;轄區內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服務區;貨運交易市場、轄區內貨物集散地及貨運站等場所。

三、檢查活動中重點查處的非法運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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