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方案
時間:2022-11-05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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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依法解決貨運機動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問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和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根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和省治超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工作的部署,決定在我市開展貨運機動車輛(以下簡稱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廣泛宣傳,統一行動;多方合作,依法嚴管;把住源頭,經濟調節;短期治標,長期治本”的要求,對車輛超限超載進行綜合治理,堅決打擊車輛超限超載“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保護并鼓勵合法道路運輸,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建立健康、規范、公平、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維護良好的車輛生產、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公路設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階段性目標:近期用一年時間集中整治車輛的超限超載、“大噸小標”、非法改裝問題,力爭使車輛超限運輸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車輛核定噸位失實的現象得到糾正;中期通過三年左右時間的綜合治理,力爭使車輛超限超載的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車輛基本杜絕,道路運輸行為規范,運價合理,逐步建立起開放、公平、健康的道路運輸市場。
三、組織領導
市政府建立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由交通、公安、高速交警等單位專門抽調人員組建工作班子,負責全市治超日常事務。各縣區、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重要性,并結合各地實際進行專題部署,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具體抓好各項治理工作的落實。
四、工作進度安排
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從2004年5月下旬開始,力爭用一年時間完成。
第一階段。(2004年5月下旬至2004年6月20日)宣傳準備階段。圍繞超限超載的危害、治理的意義與目的、治理標準與措施、工作安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內容集中進行宣傳。采用在報紙、電視、電臺和互聯網設置各種宣傳標識,向過往車輛散發宣傳資料,在重要生產企業和大型運輸企業舉行座談等方式進行宣傳。
第二階段。(2004年6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集中整治階段。2004年6月20日9時,為全國集中治理的統一起始時間。全市設置五個集中整治現場執法站點:杭寧高速公路江浙交界站點、104國道江浙交界站點、318國道江浙交界站點、318國道浙皖交界站點和11省道浙皖交界站點。
第三階段。(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總結和長效治理階段。市治超領導小組對各縣區治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召開總結表彰會議。同時,根據國家七部委和省治超領導小組部署,將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轉為日常治理,鞏固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涉及范圍廣、治理時間長、工作難度大,必須花大力氣抓緊抓實抓好。本次治超工作實行縣區負責,全市聯動。各級政府要把治超工作列上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全省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治超工作實施方案,落實整治責任,做好人員、設備的籌劃準備,確保治超工作規范、有序、順利地展開。市級各有關部門要指導、服務各縣區開展治超工作。
(二)緊密協作、依法行政。各級交通、公安等部門要按照“加強配合、各司其職”的原則,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要認真執行七部委和省治超領導小組有關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罰標準、執行分工等方面的規定,共同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
(三)突出重點、堵住漏洞。路面整治是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實做好。要充分估計和預測到治超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為此,各級都要制訂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堵車沖卡事件和聚眾鬧事事件三個應急預案,并落實好應急預案的全部內容,保證預案啟動迅速、高效。為確保治超工作全面、系統、集中地開展,各地要嚴格按照省里要求,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全面治理。除省定五個檢查站點外,應加強對轄區內其余公路的治超工作,組建聯合巡邏治超隊伍,實行區域全面治超。
(四)完善制度、通暢信息。為及時收集、分析、研究全市治超工作進展,各級要建立三項制度:一是治超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定期會議制度,及時掌握進度,協調工作,解決問題;二是檢查匯報制度。組織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三是信息反饋制度,各級各部門都要確定治超工作信息聯絡員,及時溝通信息,編發簡報。
(五)加強監督、嚴防“三亂”。治超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現代道路運輸市場體系和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各級各部門要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嚴格執行治超工作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模范執行政策,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要堅決防止借治超之機謀取地方、部門與個人利益,以罰代管、野蠻執法以及“三亂”等現象的發生,確保治超工作依法進行。
全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和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根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和省治超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整治工作的部署,決定在我市開展貨運機動車輛(以下簡稱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廣泛宣傳,統一行動;多方合作,依法嚴管;把住源頭,經濟調節;短期治標,長期治本”的要求,對車輛超限超載進行綜合治理,堅決打擊車輛超限超載“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保護并鼓勵合法道路運輸,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建立健康、規范、公平、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維護良好的車輛生產、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確保公路設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階段性目標:近期用一年時間集中整治車輛的超限超載、“大噸小標”、非法改裝問題,力爭使車輛超限運輸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車輛核定噸位失實的現象得到糾正;中期通過三年左右時間的綜合治理,力爭使車輛超限超載的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大噸小標”和非法改裝車輛基本杜絕,道路運輸行為規范,運價合理,逐步建立起開放、公平、健康的道路運輸市場。
三、組織領導
市政府建立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由交通、公安、高速交警等單位專門抽調人員組建工作班子,負責全市治超日常事務。各縣區、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重要性,并結合各地實際進行專題部署,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具體抓好各項治理工作的落實。
四、工作進度安排
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從2004年5月下旬開始,力爭用一年時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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