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轉移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0 2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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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轉移審視論文
在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以實現各地公共服務水平均等化為主旨而實行的一種財政資金轉移或財政平衡制度。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物品與服務,不僅是現代國家主權在民理念的重要體現,而且是國家政權及其財政合法性的基礎和來源。因此,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具有穩定器的功能,是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關系、實現各地財力均衡和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制度安排。
例如在2008年5月12日,我國四川汶川地區發生里氏8.0級特大地震,6月11日,財政部、民政部下撥災后重建補助資金300億元。財政部、民政部等部門要求地震災區有關部門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與地方安排的救災資金和接收的社會捐贈資金統籌安排,做好倒損房屋農戶的住房重建工作,并對重災區給予重點安排。但在自然災害中,財政轉移支付運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我國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稅制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是一套由稅收返還、財力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三部分構成的、以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為主的且具有中國特色的轉移支付制度。近年來,隨著制度的不斷發展,轉移支付的功能得到進一步發揮。但是,由于受到一些因素影響,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仍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轉移支付結構本身制約了制度的發展。
(一)稅收返還
稅收返還是我國財政轉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因此,稅收返還的設計合理與否決定了整個制度的合理程度。但是,我國的稅收返還仍以維護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數法進行分配,體現了對收入能力較強地區的傾斜原則,維護了較富裕地區的既得利益,與縮小地區間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馳。并且,稅收返還雖然在名義上是中央財政收入,但實際上,地方財政對這部分資金具有最終決定權。
財政均衡轉移論文
摘要:隨著我國分稅制體制路徑依賴的不斷強化,縱向財政失衡和橫向財政失衡問題不但沒有妥善解決,反而呈現進一步拉大趨勢。這種失衡難以保證各級地方政府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務。本文以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理論為基礎,以我國財力分配的失衡為切入點,提出建立均衡轉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財力分配;失衡;均衡轉移支付制度
1994年以來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取得顯著成績,突出表現為“兩個比重”繼續穩步提高,中央宏觀調控能力顯著增強,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但現行財政體制側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收入的“集中”劃分,忽視省以下地方政府事權與財權的匹配,加之非規范的轉移支付制度,我國政府間縱向財力失衡和區域間政府橫向財力失衡問題嚴重,基層財政和落后地區財政困難的狀況堪憂。而轉移支付制度是有效平衡政府間財力差異的重要手段。因此,積極探討我國政府間均衡轉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對解決我國政府間的財力失衡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我國政府間財力分配差異狀況及轉移支付的作用
(一)現行財政體制下我國財力分配差異較大。我國區域間政府財力分配明顯失衡。一是區域間人均財政收入的差異逐漸拉大。按總人口計算,1994年我國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人均財政收入比為2.30:1.29:1,到2005年擴大為2.54:1.40:1;最高的上海市人均財政收入7972元,是最低的西藏自治區的18.36倍。二是區域間人均可支配財力的差異日趨擴大。1994年我國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人均可支配財力比為1.71:0.86:1,到2005年擴大為1.91:0.87:1;最高的上海市人均可支配財力9106元,是最低的湖南省的9.56倍。三是區域間人均財政支出的差異進一步擴大。1994年我國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人均財政支出比為1.64:1.13:1,到2005年為1.56:0.85:1;最高的上海市人均財政支出9259元,是最低的安徽省的7.94倍。不難看出,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下的政府間財力分配能力差異明顯。
(二)財政轉移支付對縮小地區間政府財力差異的作用。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以來,為保證地方既得利益,國家制定了稅收返還政策。即以1993年為基期年,以分稅后地方凈上劃中央的收入數額為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基數,基數部分全額返還地方,以后給予一定的增長返還。從1994年開始,稅收返還與消費稅和增值稅的增長率掛鉤,每年遞增返還。關于稅收返還的遞增率,規定按當年全國增值稅和消費稅平均增長率的1:0.3系數確定。不久,為更充分調動各地區的積極性,將稅收返還的遞增率改為按各地區分別繳入中央金庫的“兩稅”增長率的1:0.3系數確定。這種稅收返還政策屬于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財力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地方政府的財力。同時,我國為均衡地區間財力差距,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在保留改革前結算補助等轉移支付項目的同時,建立了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現行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分兩類:一類是財力性轉移支付。主要目標是促進地區間公共服務均等化,包括一般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調整工資轉移支付和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等。另一類是專項轉移支付。旨在實現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標,實行專款專用,包括一般預算專項撥款、國債補助等。1994—2005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總額增量為26288億元。其中,東部2707億元、中部11438億元、西部12143億元。隨著中央財力的增強,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不斷增加,2005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達7341億元,相當于1994年的15.9倍,年均增長28.6%。其中,財力性轉移支付3812億元,專項轉移支付3529億元。現行的轉移支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地區間政府的財力差異。若以基尼系數測算,考慮稅收返還后,省、市、區間財政收入差異程度有所下降,按照“1:0.3”計算的“兩稅”返還對縮小省、市、區收入差距也有所貢獻。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后,省、市、區間人均財政收入差異程度明顯下降,基尼系數已下降到0.4以下。1999年后,財力性轉移支付對縮小省、市、區間收入差異程度的貢獻率逐步擴大,到2005年,考慮財力性轉移支付后,省、市、區間財政收入基尼系數減少了0.105。可以說,一般預算收入存在明顯差異。如果考慮稅收返還,人均收入基尼系數則下降到0.457,說明考慮稅收返還后地方收入不均衡的情況有所緩解。若再考慮財力性轉移支付,基尼系數則下降為0.351,比人均一般預算收入的基尼系數下降了0.12,省、市、區間財力性轉移支付均等化相對較明顯。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一、財政轉移支付的內涵
我國現行的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實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由四種轉移支付的形式構成:一是過渡期財政轉移支付,其核心是地區收支均衡模式,該辦法通過測算各地標準收入和標準支出,決定財政資金分配。二是稅收返還,返還額以1993年的稅收收入為基數逐年遞增,具體測算方法是,以1993年為基期年,對按照分稅制規定中央從地方凈上劃的收入總額(消費稅+75%的增值稅-中央下劃收入),如數返還地方;1994年以后,稅收返還在1993年基數上逐年遞增,遞增率按當年增值稅和消費稅平均增長率的30%確定。三是專項補助,主要用于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費以及不發達地區的發展資金等。四是原體制補助和上解,中央政府財政部對部分省、自治區實行定額補助,與此同時部分省市向中央按照一定的比例上解。
轉移支付的實質是一種補助,具有矯正均衡功能。在分稅制財政體制下,轉移支付在平衡各級政府財政能力、彌補地方政府缺口、提供均等化公共產品、優化各地區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對鄉鎮政府而言,要完全擔負起鄉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任務,上級財政的轉移支付便如“雪中送炭”。要達到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產品和基本設施建設均等化的基本目標,就要求對各地區的財政能力和財政需要之間的差距進行調整。
二、我國現行轉移支付的弊端
我國現行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仍是一種過渡性的制度,帶有較深的舊體制的烙印。在當前的轉移支付體系中,稅收返還占據最大的份額,但我國稅收返還計算方法不盡合理,稅收返還額的確定明顯是以承認各地區政府既得利益為特征的,采用的是基數法,這種基數法有利于調動高財政收入地區的積極性,但是卻固化了財政包干制下所形成的財力不均問題,容易導致“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的馬太效應。按照這個返還標準,東部發達地區得到了較多的稅收返還,中西部不發達地區則返還較少,從而造成了地區間財力分配差距的擴大,轉移支付的平衡功能被削弱了,不發達地區從省級一定程度上將財政困難向下層層轉嫁,到鄉鎮一級則無法再轉嫁,只好成為改革后果的最終承受者。此外,現行轉移支付主要只體現在中央對省級政府的資金劃撥,省以下地方政府的相關制度幾乎沒有建立起來,這也使轉移支付制度在縮小政府間財力差距上的作用受到限制。從這兩個角度看,轉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也是造成我國鄉鎮財政困難的重要原因。
與分稅制改革前相比,均衡性轉移支付從無到有,比重不斷提高,顯示中央財政的均衡性調控能力不斷增強。但是,與公共產品均等化的基本目標相比,均衡性轉移支付的規范性程度和比重仍然偏低,從省以下地方基層財政來看,大多數還缺乏規范、透明的轉移支付辦法,相當一部分轉移支付是通過縱向單一的專項補助形式進行的,專項轉移支付比重較大。2000年全國縣級財政獲得的上級財政轉移支付1181億元中,專項轉移支付達566億元,占48%.雖然根據國際經驗,專項轉移支付對于實施中央政府特定政策目標、發揮中央財政宏觀調控作用、引導地方合理配置資源、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具有使用方向明確、見效快、便于監督等特點。但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劃分尚不明晰的情況下,影響了專項轉移支付應有功能的充分發揮。而補助量的多少沒有明確嚴格的事權界限和合理規范的測算標準為依據,撥款的隨意性隨時都在發生,最終導致一些縣鄉政府將過多的精力用于跑關系要錢方面,依賴補助過日子。而另一些地方縣鄉政府則由于轉移支付不公平,挖潛增收勤儉理財的積極性受到挫傷,從而使得縣鄉財政困難狀況不斷加劇。
財政轉移支付政策論文
摘要:文中從財政轉移支付在均衡地區財力的必要性談起,通過分析西部大開發中財政轉移支付的現狀,指出了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嘗試性地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西部大開發;財政轉移支付;稅收返還
西部大開發戰略提出于1999年6月,而它真正發展于2000年。西部地區在7年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本文以西部大開發以來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簡寫為“轉移支付”為研究對象,探詢轉移支付在西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一、西部大開發中轉移支付的必要性
(一)解決各級政府間財力縱向不平衡,是實行轉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原因
稅收和債務工具劃分給中央政府集中了較大部分收入。在分稅制改革之初的1994年,中央財政自給能力達166%,2000年中央財政經歷改革后最艱難的時期,自給比例降到127%,此后,中央財力得到了穩定增長,2004年的184%是改革以來的最高水平。與之相伴,地方財力自給水平穩定在較底的水平,始終徘徊在50%、60%的水平,2004年地方財政自給能力僅為59%。由此可見,地方財力的收不抵支現象只能依賴于中央較為充裕的財力支持。
財政轉移制度分析和建議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基本情況;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作用及效果;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存在主要問題分析;創新現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若干建議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運行情況、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總量情況、對地方財力的彌補、對政策目標的貫徹、轉移支付確定方法不科學、轉移支付形式不規范、影響地方預算的完整性、增加地方政府利息負擔、短期思路:調整規范,合并相類似的項目,將已固化的專項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等、長期思路:納入到整個財政體制的完善中考慮,通過體制完善促使轉移支付功能復位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一、*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基本情況
*市目前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于1994年分稅制改革時建立并在近幾年逐步得到完善的。財政體制改革時,湖北省在重新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的基礎上,相應調整了原有的財政包干體制下的轉移支付形式,建立了省政府對*市地方政府的稅收返還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稅收返還、專項補助等為主要內容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近幾年,為配合中央其他政策的實施,又相繼建立了諸如調整工資轉移支付、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多種形式的轉移支付。
(一)*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運行情況
轉移支付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即財力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財力性轉移支付主要包括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調整工資轉移支付、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農業稅免征和取消農業特產稅轉移支付、緩解縣鄉財政困難轉移支付。
財政轉移支付項目表
規范財政轉移支付情況的報告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安排,受國務院委托,我著重就規范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情況向本次常委會會議報告,請予審議。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化經濟社會結構、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制度安排。長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建立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非常重視,提出了一系列指導方針,全國人大對此十分重視,積極給予指導并提出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轉移支付體系不斷完善,轉移支付管理不斷加強,轉移支付的職能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但受一些因素制約,現行轉移支付制度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規范。
一、財政轉移支付基本情況
(一)建立和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促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1994年實施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后,實施稅收返還,將中央通過調整收入分享辦法集中的地方收入存量部分返還地方,保證地方既得利益。目前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兩稅返還和所得稅基數返還。其中,增值稅、消費稅兩稅返還按1∶0.3增長比率計算,所得稅基數返還為固定數額。中央財政并不擁有稅收返還的分配權、使用權,這部分收入實際上是地方財政可自主安排使用的收入,在預算執行中通過資金劃解直接留給地方。2006年中央財政對地方稅收返還3930.22億元。這部分收入作為中央財政收入計算,2006年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為52.8%;如果將其視同地方財政收入,則2006年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為42.6%。
小議國內財政轉移支付立法策略
摘要:肇始于1994年分稅制和1995年過渡期轉移支付制度的我國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改革,至今已屆10年。縱觀我國當前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可謂有得有失。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財稅體制的平穩運行;但另一方面,財政管理體制不可避免地帶有過渡性,在實際運行中存在諸多弊端,與公共財政體制要求的轉移支付制度有較大差距。
關鍵詞: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立法建議
要改善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使之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推動經濟發展實現共同富裕,推進立法是當務之急。在公共財政的各個重要環節中,我國已對預決算和政府采購進行了立法規范,然而財政制度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任何制度在缺乏相關制度配合的情況下都難以達到理想的效果。由于轉移支付立法的缺失,當前我國財政運行中“敞口預算、預決算兩張皮”等混亂現象成為始終難以克服的癥結,也使《預算法》難以得到很好的遵守,這種局面的長期存在是不可想象的。
一、當前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及存在的問題
從1994年起,我國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開始逐步進行改革,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之初,采取了與原包干體制雙軌并行逐步過渡的方法,轉移支付的主要方式有:一般性補助范疇,體制補助與上解;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稅收返還;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專項撥款;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年終結算補助與上解。從總體來看,我國現行的這套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仍然是一種新老體制同時并存的混合型分稅制財政體制,這種方式是不夠科學、不夠規范的,主要表現在:
(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去向安排缺乏監督。較大比例的財政轉移支付在資金撥付到各部委之后就進入失控狀態,當前大量存在著擠占、挪用、截留、沉淀現象,其共同的特點是讓國家受損害而使部門獲利。可以說,財政部門只管撥款、不問資金使用去向的現象,已經成為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
財政支付制度轉移論文
【摘要】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是我國農村稅費改革后地方政府重要的資金來源,也是“以錢養事”這一新機制重要的資金來源。目前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不完善,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已遠遠不能適應新農村建設的的需要。本文從完善我國現行轉移支付體制對“以錢養事”這一新機制的重要意義出發,分析了用于農村稅費改革的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問題,并結合西方發達國家經驗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以錢養事”轉移支付農村公共服務
自2002年開始在全國農村推行稅費改革以來,一方面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基層財政“空心化”的趨勢,使政府在廣大農村地區公共服務的職能缺位現象更為嚴重。在這種形勢和背景下,湖北省率先進行了農村公共服務“以錢養事”的體制改革,開始對以鄉、鎮、站、所為主體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進行根本性的改造,推行了以建立“花錢買服務,養事不養人”的新型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為主要內容的改革。然而,湖北省在“以錢養事”的轉移支付制度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將有利于改革的進一步深入。
一、現行“以錢養事”轉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轉移支付制度不僅是緩解基層財政困難和解決地區公共服務不均衡所采取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制度安排,也是我國農村稅費改革和建立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的必要途徑之一。但目前我國農村公共服務的轉移支付制度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1、轉移支付的法律、法規不完善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論文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國政府離不開所得課稅這一有力的宏觀調控手段。而研究所得課稅必須明確最基本理論前提———所得概念的涵義。我國所得課稅研究中關于所得涵義的界定較少且不成體系。本文在借鑒國內外研究成果基礎上將所得定義為:一定時期內所有能代表其擁有者支付能力的從各種渠道獲得的各種形式的收益和財產。這一定義既有理論價值又有現實意義。
關鍵詞:所得;所得課稅;流量所得;存量所得;潛在所得
Abstract:Withthesocialandeconomicdevelopment,governmentscannotdowithouttheincometaxeffectivemeansofmacroeconomiccontrol.Thestudyofassessmentmustbeclear---themostbasicpremiseofthetheoryderivedfromthemeaningoftheconcept.China''''sincometaxonthestudyofthemeaningofthedefinitionofincomeandlessfragmentation.Inthisarticlefromhomeandabroadonthebasisofresearchresultswillbeobtainedisdefinedas:acertainperiodoftimeonbehalfofallitsowner''''sabilitytopayfromavarietyofchannelstoobtainthevariousformsofincomeandproperty.Thedefinitionofboththeoreticalvalueandpracticalsignificance.
Keywords:income;incometax;flowofincome;proceedsofthestock;thepotentialproceeds
前言
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一個關乎社會穩定和經濟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所得課稅直接關系到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和納稅人相互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到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構建怎樣的所得課稅體系?所得課稅的深度如何確定及在納稅人個體和諸稅種間如何分配?等等,這些都是亟需我國稅收理論界及實踐工作者研究的課題。研究所得課稅離不開所得概念的界定,這是一個最基本的理論前提。我國所得課稅研究中關于所得涵義的界定較少且不成規模和體系,借鑒國內外研究成果界定符合我國國情所得定義,既是理論上的必踐的必要。
淺探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國政府離不開所得課稅這一有力的宏觀調控手段。而研究所得課稅必須明確最基本理論前提———所得概念的涵義。我國所得課稅研究中關于所得涵義的界定較少且不成體系。本文在借鑒國內外研究成果基礎上將所得定義為:一定時期內所有能代表其擁有者支付能力的從各種渠道獲得的各種形式的收益和財產。這一定義既有理論價值又有現實意義。
關鍵詞:所得;所得課稅;流量所得;存量所得;潛在所得
Abstract:Withthesocialandeconomicdevelopment,governmentscannotdowithouttheincometaxeffectivemeansofmacroeconomiccontrol.Thestudyofassessmentmustbeclear---themostbasicpremiseofthetheoryderivedfromthemeaningoftheconcept.China''''sincometaxonthestudyofthemeaningofthedefinitionofincomeandlessfragmentation.Inthisarticlefromhomeandabroadonthebasisofresearchresultswillbeobtainedisdefinedas:acertainperiodoftimeonbehalfofallitsowner''''sabilitytopayfromavarietyofchannelstoobtainthevariousformsofincomeandproperty.Thedefinitionofboththeoreticalvalueandpracticalsignificance.
Keywords:income;incometax;flowofincome;proceedsofthestock;thepotentialproceeds
前言
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一個關乎社會穩定和經濟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所得課稅直接關系到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和納稅人相互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到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構建怎樣的所得課稅體系?所得課稅的深度如何確定及在納稅人個體和諸稅種間如何分配?等等,這些都是亟需我國稅收理論界及實踐工作者研究的課題。研究所得課稅離不開所得概念的界定,這是一個最基本的理論前提。我國所得課稅研究中關于所得涵義的界定較少且不成規模和體系,借鑒國內外研究成果界定符合我國國情所得定義,既是理論上的必踐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