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競爭效率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0 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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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競爭效率

地方財政競爭效率

一、分權體制下財政競爭:一個理論綜述

最早在理論上闡述地方財政競爭思想是美國經濟學家蒂博特(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純粹理論》提出了“以足投票”理論。他認為人們愿意在地方政府周圍是由于他們想在全國尋找地方財政支出與稅收的一種精確組合,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人們之所以在某一區域工作和居住,接受當地政府的管轄,是因為政府服務與稅收符合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原則。正如施蒂格勒指出的,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本地居民,同時在一個國家內,不同的人們有權利對不同數量的公共品服務投票選擇①。

蒂博特之后,對于財政競爭的研究多從財政支出和稅收競爭兩線展開。其中比較著名的是“撲向底層的競爭”理論。從世界范圍來看,各國和各地區廣泛采取積極財政政策鼓勵投資,為了吸引資本的流入,各個地區政府主動減少自己應得的投資收益,這種稅收競爭的最后結果就是使得地方服務的產出水平低于有效率的產出水平。為了吸引企業投資而采取的低稅率,地方政府需要維持一個低于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相等時的支出水平,特別是在提供那些不能為企業提供直接收益的項目上。奧茨(W.Oates)認為在各個地方政府稅收競爭中,沒有誰可以獲得好處,最終都會陷入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之中。

高登和威爾森(GordonandWilson,2001)也認為,人員和資源流動或者流出某一地區,不僅僅取決于該地區的低稅率,而且要看該地區的公共支出狀況和社會福利水平,即便稅率相對較高,但如果本地的公共服務更好,也可以吸引人才和資源的流入。他們的研究還得出了一個重要的結論,就是隨著人員和資源在地區的流動性的增強,分權制將強化在地方政府財政支出方面的競爭,從而有助于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對于財政支出競爭效率問題,公共選擇學派從另一個角度進行了分析,他們認為作為地方政府決策主體的官員,分權化導致地方官員作為中央政府的人在財政支出決策中易產生道德風險,企業與地方官員的尋租和腐敗行為的結果不是福利最大化而是政府預算最大化。但是稅收競爭可以增進福利,限制政府預算消費,因此稅收競爭被看成一種有效的,旨在對高稅率的內在壓力的制約不充分的制度性約束的補充,這種稅收競爭促進了稅收制度的趨同,降低了公共服務的成本。諾貝爾經濟學家加里。貝克爾更是指出稅收競爭是“撲向頂層的競爭”,是限制了特殊利益集團的利益,而且不是以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代價的。

二、我國地方財政競爭現狀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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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地方政府財政競爭效率

[摘要]目前我國理論研究不足阻礙財政競爭問題的有效治理,為此,本文通過對財政競爭理論綜述,結合我國地方政府財政競爭現狀分析,提出了提高地方政府財政效率的政策措施。

[關鍵詞]地方財政競爭;財政監督;制度外稅收競爭

隨著財政聯邦主義理論的不斷發展和成熟,建立財政分權體系已經成為各國政府改善政府效率實踐的重點。地方財政競爭與我國以前高度集中財政管理體制相比,代表著各級政府自主理財意識的復蘇,它意味著我國財政分權已經使各級政府存在著潛在和現實的競爭論文。隨著地方財政體制改革和稅制環境的改善,我國地方財政競爭將進一步規范,效率將得到進一步發揮。

一、分權體制下財政競爭:一個理論綜述

最早在理論上闡述地方財政競爭思想是美國經濟學家蒂博特(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純粹理論》提出了“以足投票”理論。他認為人們愿意在地方政府周圍是由于他們想在全國尋找地方財政支出與稅收的一種精確組合,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人們之所以在某一區域工作和居住,接受當地政府的管轄,是因為政府服務與稅收符合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原則。正如施蒂格勒指出的,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本地居民,同時在一個國家內碩士論文,不同的人們有權利對不同數量的公共品服務投票選擇①。

蒂博特之后,對于財政競爭的研究多從財政支出和稅收競爭兩線展開。其中比較著名的是“撲向底層的競爭”理論。從世界范圍來看,各國和各地區廣泛采取積極財政政策鼓勵投資,為了吸引資本的流入,各個地區政府主動減少自己應得的投資收益,這種稅收競爭的最后結果就是使得地方服務的產出水平低于有效率的產出水平。為了吸引企業投資而采取的低稅率,地方政府需要維持一個低于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相等時的支出水平,特別是在提供那些不能為企業提供直接收益的項目上。奧茨(W.Oates)認為在各個地方政府稅收競爭中,沒有誰可以獲得好處,最終都會陷入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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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地方政府財政競爭效率論文

[摘要]目前我國理論研究不足阻礙財政競爭問題的有效治理,為此,本文通過對財政競爭理論綜述,結合我國地方政府財政競爭現狀分析,提出了提高地方政府財政效率的政策措施。

[關鍵詞]地方財政競爭;財政監督;制度外稅收競爭

隨著財政聯邦主義理論的不斷發展和成熟,建立財政分權體系已經成為各國政府改善政府效率實踐的重點。地方財政競爭與我國以前高度集中財政管理體制相比,代表著各級政府自主理財意識的復蘇,它意味著我國財政分權已經使各級政府存在著潛在和現實的競爭。隨著地方財政體制改革和稅制環境的改善,我國地方財政競爭將進一步規范,效率將得到進一步發揮。

一、分權體制下財政競爭:一個理論綜述

最早在理論上闡述地方財政競爭思想是美國經濟學家蒂博特(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純粹理論》提出了“以足投票”理論。他認為人們愿意在地方政府周圍是由于他們想在全國尋找地方財政支出與稅收的一種精確組合,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人們之所以在某一區域工作和居住,接受當地政府的管轄,是因為政府服務與稅收符合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原則。正如施蒂格勒指出的,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本地居民,同時在一個國家內,不同的人們有權利對不同數量的公共品服務投票選擇①。

蒂博特之后,對于財政競爭的研究多從財政支出和稅收競爭兩線展開。其中比較著名的是“撲向底層的競爭”理論。從世界范圍來看,各國和各地區廣泛采取積極財政政策鼓勵投資,為了吸引資本的流入,各個地區政府主動減少自己應得的投資收益,這種稅收競爭的最后結果就是使得地方服務的產出水平低于有效率的產出水平。為了吸引企業投資而采取的低稅率,地方政府需要維持一個低于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相等時的支出水平,特別是在提供那些不能為企業提供直接收益的項目上。奧茨(W.Oates)認為在各個地方政府稅收競爭中,沒有誰可以獲得好處,最終都會陷入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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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地方政府財政競爭效率分析論文

摘要]目前我國理論研究不足阻礙財政競爭問題的有效治理,為此,本文通過對財政競爭理論綜述,結合我國地方政府財政競爭現狀分析,提出了提高地方政府財政效率的政策措施。

[關鍵詞]地方財政競爭;財政監督;制度外稅收競爭

隨著財政聯邦主義理論的不斷發展和成熟,建立財政分權體系已經成為各國政府改善政府效率實踐的重點。地方財政競爭與我國以前高度集中財政管理體制相比,代表著各級政府自主理財意識的復蘇,它意味著我國財政分權已經使各級政府存在著潛在和現實的競爭。隨著地方財政體制改革和稅制環境的改善,我國地方財政競爭將進一步規范,效率將得到進一步發揮。

一、分權體制下財政競爭:一個理論綜述

最早在理論上闡述地方財政競爭思想是美國經濟學家蒂博特(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純粹理論》提出了“以足投票”理論。他認為人們愿意在地方政府周圍是由于他們想在全國尋找地方財政支出與稅收的一種精確組合,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人們之所以在某一區域工作和居住,接受當地政府的管轄,是因為政府服務與稅收符合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原則。正如施蒂格勒指出的,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本地居民,同時在一個國家內,不同的人們有權利對不同數量的公共品服務投票選擇①。

蒂博特之后,對于財政競爭的研究多從財政支出和稅收競爭兩線展開。其中比較著名的是“撲向底層的競爭”理論。從世界范圍來看,各國和各地區廣泛采取積極財政政策鼓勵投資,為了吸引資本的流入,各個地區政府主動減少自己應得的投資收益,這種稅收競爭的最后結果就是使得地方服務的產出水平低于有效率的產出水平。為了吸引企業投資而采取的低稅率,地方政府需要維持一個低于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相等時的支出水平,特別是在提供那些不能為企業提供直接收益的項目上。奧茨(W.Oates)認為在各個地方政府稅收競爭中,沒有誰可以獲得好處,最終都會陷入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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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分權改善區域政府效率實踐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分權體制下財政競爭:一個理論綜述;我國地方財政競爭現狀及問題;提高地方財政競爭效率的對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對于財政競爭的研究多從財政支出和稅收競爭兩線展開、分權化導致地方官員作為中央政府的人在財政支出決策中易產生道德風險、財政支出比重過大,監督不力、制度外稅收競爭有欠公平、制度外稅收競爭是稅法規定的稅權范圍內,制定的差別稅收政策、地方財政遠期目標:適度收權、地方財政改革近期對策、調整地方政府的職能范圍,把地方政府定位在地方公共品的供給角色上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目前我國理論研究不足阻礙財政競爭問題的有效治理,為此,本文通過對財政競爭理論綜述,結合我國地方政府財政競爭現狀分析,提出了提高地方政府財政效率的政策措施。

[關鍵詞]地方財政競爭;財政監督;制度外稅收競爭

隨著財政聯邦主義理論的不斷發展和成熟,建立財政分權體系已經成為各國政府改善政府效率實踐的重點。地方財政競爭與我國以前高度集中財政管理體制相比,代表著各級政府自主理財意識的復蘇,它意味著我國財政分權已經使各級政府存在著潛在和現實的競爭。隨著地方財政體制改革和稅制環境的改善,我國地方財政競爭將進一步規范,效率將得到進一步發揮。

一、分權體制下財政競爭:一個理論綜述

最早在理論上闡述地方財政競爭思想是美國經濟學家蒂博特(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純粹理論》提出了“以足投票”理論。他認為人們愿意在地方政府周圍是由于他們想在全國尋找地方財政支出與稅收的一種精確組合,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人們之所以在某一區域工作和居住,接受當地政府的管轄,是因為政府服務與稅收符合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原則。正如施蒂格勒指出的,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本地居民,同時在一個國家內,不同的人們有權利對不同數量的公共品服務投票選擇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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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共支出轉換論文

摘要:西方主流經濟學中,經濟效率源于個人價值判斷基礎上的個人效用最大化。私人品營銷理念和公共支出決策理念遵循著由“生產導向”向“消費導向”的演進邏輯,都是經濟效率的要求。市場經濟中,公共品由于其非競爭性、非排它性,必須通過社會集中決策并由公共部門提供,公共支出決策效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共選擇效率。我國建立公共財政,同樣面臨公共選擇問題,應轉換公共支出決策觀念以提高經濟效率。

關鍵詞:家計財政;國家分配財政;公共財政;公共選擇;公共支出決策理念

一、公共品支出決策理念和私人品營銷理念演進的整合

1.私人品營銷理念的演進路徑。私人品營銷理念是企業經營活動的導向、觀念。從西方商品經濟的發展歷史來看,產業革命后,隨著商品交換日益向深度和廣度發展,營銷理念的演變大體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五種觀念。

以生產為中心的階段。生產觀念和產品觀念強調產品本身,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以生產為中心,生產什么,就銷售什么;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創造最優良的產品上。該觀念是在賣方市場形勢下產生的,以產品供不應求。不愁銷路、消費者可以接受任何實得到和買得起的產品為前提,因而企業的主要任務是努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擴大生產。兩種觀念都屬于以生產為中心的經營思想,注重企業的內部能力而不是生產的商品和服務是否能最有效地滿足消費者愿望與需求。

以銷售為中心的階段。推銷觀念強調不只單純生產產品,而且必須去“推銷”他們的產品,保證這些產品為人所買。該觀念的前提是:生產開始從不足進入過剩,市場競爭對消費者稍為有利,企業若不努力加強銷售,消費者就不會購買或不會大量購買他們的產品;至于如何滿足顧客全方位需要,未能給予足夠的重視。其根本問題是與生產觀念一樣缺乏對消費者需求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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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法律制度的建設詮釋

【摘要】政府采購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減少浪費,抑制腐敗的有效方式,但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的法律調整,使政府采購缺乏統一的法律依據。本文主要就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構建提出了兩點看法:一是建立政府采購基本法,二是完善政府采購配套法。

【關鍵詞】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構建

一、政府采購法律制度亟待建立

政府采購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管理社會經濟生活的一種重要手段,它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機構,為了開展日常財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需要,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手段、方法和程序,從市場上購買商品、服務和工程的行為。由于我國正處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人們對政府采購的認識不夠全面、深入,使在國內、國際市場上都具有相當規模的我國政府采購,缺乏完善、統一的法律制度規范。近幾年來,隨著人們認識的提高,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確實解決了一些問題。但由于政出多門,沒有進行統一的論證和科學的制度設計,條塊分割情況十分嚴重,政府采購仍處于較混亂的狀態。因此,有必要建立統一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一)建立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是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的需要

在我國不同地區和部門頒布的政府采購法律文件中,對政府采購的界定、政府采購主體、政府采購包括的內容、管理政府采購的機構等都規定的不盡相同。如對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的規定,財政部規定:“財政部負責全國政府采購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北京市規定:“市財政局負責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市財政局所屬北京市政府采購辦公室負責政府采購的日常事務性工作”。上海市規定:“上海市政府采購委員會是本市政府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政府采購政策、審議政府采購目錄、協調政府采購的日常管理工作。采購委員會設立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政府采購的日常工作。”在其它方面,也存在同樣的差異,因此導致了管理上的混亂和采購上的不規范。建立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可以克服上述弊端,統一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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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管理論文

公共財政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財政改革的目標模式,各項財政改革都應在公共財政思想指導下進行,并為這個總目標服務。當務之急,是如何定位公共財政。只有準確定位公共財政,才能使公共財政建設少走彎路,提高財政改革效率。本文認為,公共財政實質上是市場經濟財政,公共財政改革應樹立市場經濟觀念,從市場經濟出發,運用市場經濟一般原理,定位財政各個范疇。

一、以市場失效作為財政職能定位的經濟依據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職能的定位應建立在對市場經濟運行的分析基礎之上,從市場機制的成功和失敗出發研究公共財政的定位。市場機制通常能產生經濟上的高效率。這是因為,一方面市場信號能有效地引導資源向高效率的企業、行業和地區流動,從而帶來整個經濟效率的上升;另一方面,市場競爭機制可使低效的、成本高的、技術落后的、經營不善的企業在競爭中被淘汰,通過競爭篩選下來的企業必定是高效率的。英國著名的經濟學家亞當斯密早在18世紀就悟出了市場能夠有效地配置資源的道理。他認為,供求雙方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下各自理性地追逐自身利益不但不會造成整個經濟的混亂,恰恰相反,會帶來整個經濟的高效率。兩百多年來市場經濟的發展,使他的這個思想得到了驗證。到20世紀中葉,美國數理經濟學家德布羅(Debreu)更用嚴謹的數學方法證明了這個市場產生效率的命題,德布羅因而獲得198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然而,他在證明中也發現,這個命題只在一系列假設條件下才能真正成立。這些條件就是完全競爭的假設。時至今日,人們對市場機制已有了較為深刻而又全面的了解:市場機制在許多情況下可以帶來效率,但也有失敗或無效的時候。比如,公共產品、外部效應、壟斷、收入分配不公乃至經濟失衡等,這些都是市場失效的典型表現。市場失效為政府干預經濟提供了合理性依據。西方經濟學家認為,在以市場為資源配置主體的經濟社會中,只有在市場失效的領域,政府部門的介入才是必要的,政府的職能主要是克服市場失效的問題,財政則是支持政府行使這些職能的主要手段。政府應做的,也就是財政要干的。財政的職能應以市場失效為標準,從糾正和克服市場失效出發進行界定。財政所要解決的只能是市場不能解決的問題,或者通過市場解決得不能令人滿意的問題。以此為衡量標準,當前我國財政職能存在嚴重的“錯位”(包括“缺位”和“越位”兩方面)問題,與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這是建立公共財政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一方面,財政要從經營性競爭性領域的活動中盡快退出,讓位于市場;另一方面,財政要切實保證國防、治安、基礎產業、環境保護等公共需要,把該管的事要管好,管“到位”。

二、以公共需要作為財政支出定位的前提

一般來說,財政支出是財政職能的具體化,財政職能服務于政府職能,政府應做什么,財政資金就應該支持什么。而政府應做的事很多,應當確定一個可用于決定一種是適合政府還是適合市場的標準。對此,西方財政理論界認為,所有社會產品可劃分為三大類:私人產品、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其中私人產品具有效用的可分割性、消費的競爭性、受益的排他性,市場能有效提供。相反,公共產品則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受益的非排他性,不能通過市場有效提供。還有一些產品,在性質上介于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既具有私人產品的性質,又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被稱之為準公共產品或混合產品。其中,有的可完全由市場提供,而效率不高或供給不足者,則應由政府適當提供或介入提供,這樣,政府的財政支出就是全部公共產品和一部分準公共產品。這對我國財政支出范圍的界定不無借鑒意義,但是不應照搬,照搬不符合中國的傳統思維,而且可能產生一些誤解。首先,我國一向將財政理解為分配問題,而分配是滿足社會需要,不是直接提供產品。其次,財政部門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既不直接生產產品,也不直接提供產品,而是為政府活動提供資金支持,為政府干預經濟提供物質手段。如果認為財政支出中的購買性支出是提供產品,還比較接近,而轉移性支出則相距甚遠,用公共產品界定財政支出的范圍,涵蓋面不全,因而用滿足公共需要界定財政支出的范圍更為確切。所謂公共需要,是區別于私人消費的需要,是市場不能滿足的需要,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需要。滿足公共需要的事務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代表全社會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的事務;二是只有政府出面組織和實施才能實現的事務;三是企業和個人不愿意舉辦而又是社會存在和發展所必需的事務。只有滿足公共需要的事務,財政才應提供資金支持。

若以公共需要為衡量標準,我國當前財政支出與財政職能一樣,也存在嚴重的“錯位”問題。一方面,財政對滿足私人個別需要的產品和勞務的提供,或者說對適合私人、企業活動的領域仍有較多的參與。比如,財政對競爭性國有企業、非公益性事業存在包得過多,彌補市場過度越位問題。這不僅加重財政負擔,而且不符合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的原則要求。另一方面,對從事公共事務滿足公共需要的資金供給不足,如用于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公檢法司等部門的正常經費,基礎科研、基礎教育、衛生防疫、社會保障等事業經費,用于基礎設施、基礎工業、環境保護的投資,財政資金供給明顯不足,制約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當前,財政應結合政府職能轉變,以社會公共需要為標準,重新界定財政支出范圍,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逐步減少對競爭性領域的資金供給,加大對公共事務活動的資金保障力度,盡快完成財政支出的定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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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論文

內要摘要:政府采購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減少浪費,抑制腐敗的有效方式,但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的法律調整,使政府采購缺乏統一的法律依據。本文主要就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構建提出了兩點看法:一是建立政府采購基本法,二是完善政府采購配套法。

關鍵詞:構建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Inwantstheabstract:Thegovernmentprocurementraisesthefinancialfundsuseefficiency,reducesthewaste,suppressesthecorrupteffectiveway,butthepresentourcountrydidnothavetheunificationlegaladjustment,causesthegovernmentprocurementtolacktheunificationthelegalbasis.Thisarticlemainlyproposedtwoviewsonthegovernmentprocurementlegalregime''''sconstruction:First,establishmentgovernmentprocurementfundamentallaw;second,perfectgovernmentprocurementnecessarymethod.

keyword:Theconstructionestablishesagovernment;Governmentofficepurchase;Legalregime

一、政府采購法律制度亟待建立

政府采購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管理社會經濟生活的一種重要手段,它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機構,為了開展日常財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需要,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手段、方法和程序,從市場上購買商品、服務和工程的行為。由于我國正處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人們對政府采購的認識不夠全面、深入,使在國內、國際市場上都具有相當規模的我國政府采購,缺乏完善、統一的法律制度規范。近幾年來,隨著人們認識的提高,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確實解決了一些問題。但由于政出多門,沒有進行統一的論證和科學的制度設計,條塊分割情況十分嚴重,政府采購仍處于較混亂的狀態。因此,有必要建立統一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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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選擇影響財政競爭論文

【論文摘要】地方政府間的財政競爭是普遍現象。財政分權制度下地方政府的目標選擇是影響財政競爭行為的關鍵因素。地方政府在收益最大化目標上的努力程度與該目標的收益正相關,與社會責任目標的關系取決于地方政府的類型。增加財政收入并不一定激勵所有的地方政府努力工作。

【論文關鍵詞】財政競爭收益最大化社會責任

一、文獻回顧和問題提出

最早從理論上闡述轄區間財政競爭思想的是Tiebout(1956),他在《一個關于地方支出的純理論》中提出,轄區政府受居民“用腳投票”的威脅,為了避免本區域有稅收創造能力的居民流失,地方政府將提高財政的運行效率,并提高公共產品供給的滿意程度,以此形成圍繞公共產品供給的財政競爭。自從Tiebout提出財政競爭的模型之后,財政競爭理論逐漸走向成熟和完善。國內對財政競爭進行清晰定義并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鐘曉敏(2OO4)認為,財政競爭是指各國政府通過財政的支出和收人(主要是稅收)政策,各國或各地政府競相改變本國或本地區的政策環境來吸引外部資源,以達到加快發展本國或本地經濟的目標J。楊志勇(2005)認為,財政競爭是政府競爭的重要內容之一,它是指不同政府之間為了特定的目標(吸引資本、吸引居民等),通過降低稅收、增加公共支出或其他影響政府收支的方式而展開的競爭。張恒龍(2006)認為,所謂財政競爭是指政府之間采取財政手段,旨在實現自身目標的競爭。通過對財政競爭文獻的梳理發現,學者們大多是從政府行為以及對Tiebout模型的假設條件放松及驗證角度人手,主要討論政府間財政競爭對社會福利和效率的影響,對地方政府參與財政競爭的行為目標分析較少。

多數學者認為促使地方政府參與財政競爭的主要因素是財政分權。由于社會資源的稀缺性和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訴求,競爭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只要各級政府存在獨立的利益,它們之間的財政競爭就不可避免。Qian和Roland(1998)認為,財政分權和生產要素的流動性,可以促使地方政府進行財政競爭。張維迎和栗樹和(1998)認為,地區間財政競爭是改革初期地方分權政策的產物,中國中央政府在20世紀70年代末期實施地方分權政策后,地方政府間就展開了競爭。

劉錫田(2oo4)認為,財政分權、資源流動制度改革以及地方政府官員政績評價規則的引導構成了地方政府財政競爭的動力機制和影響要素。朱軍(2007)認為,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到9o年代中后期的分稅制改革以后,各地政府為了吸引外來資源、擴大稅基,從稅收和支出兩個方面展開財政競爭。任勇和肖宇(2005)認為,分灶吃飯的財政分權思路使得地方政府獨立的利益主體的地位日益突出。經濟發展狀況幾乎成為地方政府的政績表現的唯一指標,這在給地方政府帶來壓力的同時,也刺激了地方政府以經濟發展來謀取更大的利益,表現出更強的“地方法團主義”和自利傾向,再加上地方政府官員的極強的升遷欲望,他們會利用各種手段為自己的政績增加砝碼,彼此的明爭暗斗得以形成。龐明禮(2007)認為,地區經濟的發展、權利中心的認可、自身利益的強化、轄區居民的支持是地方政府間財政競爭的激勵要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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