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成本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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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舊投資準則規定: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用成
本法核算。2006年2月,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再次進行了修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下列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新準則下,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但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在具體處理時,可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或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再根據“借貸平相等”原理,確認投資企業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根據“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的關系,分以下三種情況作具體探析:
1.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大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一”)
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差。
2.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小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二”)
按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與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之差額,求得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但轉回數應以原沖減數為限。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實際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和。
3.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等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三”)
此種情況下,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經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實例:乙企業2000年7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東方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實際投資成本為25萬元。東方公司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于下年度2月宣告發放現金股利。2000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30萬元,2001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0萬元;2001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40萬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6萬元;2002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35萬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萬元;2003年東方公司虧損5萬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5萬元;2004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35萬元。
(1)2000年7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2500000
貸:銀行存款2500000
(2)2001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2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5000
投資收益15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2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15萬元(30×6÷12),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0.5萬元(20-15)×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1.5萬元(20×10%-0.5)。
2002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1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6000
長期股權投資4000
貸:投資收益40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36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為4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0.4萬元[(40-36)×10%],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萬元(36×10%+0.4)。
2003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2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5000
貸:投資收益35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35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為35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三。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3.5萬元(35×10%)。
2004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3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5000
投資收益5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0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5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虧損5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萬元[(5+5)×10%],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沖減投資收益為0.5萬元(5×10%-1)。
2005年2月C公司宣告發放2004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5000
長期股權投資11000
篇2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企業在證券市場購買其他單位的股票,或者用本企業的資產投資于其他單位獲得股權,長期持有并以獲利為目的的經濟行為。在當前的會計實務中,長期股權投資主要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概念及適用范圍
成本法是指投資后按初始投資成本確認賬面金額。并且在持有期間一般不因被投資企業凈資產的增減而變動投資賬面余額的方法。
權益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價,以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
(一)成本法的適用范圍
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成本法適用于以下兩種情況:
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通常表現為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在50%以上或通過協議等對其經營決策擁有控制權。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權益法的適用范圍
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權益法適用于以下兩種情況:
1.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即對合營企業投資。共同控制即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在20%以上,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合作經營,擁有一票否決權。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即對聯營企業投資。當兩個企業之間聯合經營,投資企業在技術、經營決策等方面對被投資企業有影響時即為重大影響。
二、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方法對比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初始投資成本入賬。主要分為企業合并和非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兩種情況分別確定。這里以企業合并的情況下為例。
1.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即被合并方賬面凈資產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購買方應當按照所支付的合并對價的公允價值確定企業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二)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
當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進行后續計量時,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資情況,否則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作為當期投資收益。分得利潤或現金股利后,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果大于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賬面價值的份額,應進行減值測試并確定是否計提減值準備。這種方法下投資被動獲取投資收益,不能對被投資單位產生主動影響。
當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進行后續計量時,應根據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化不斷調整投資方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以反映投資方占有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化動態。主要包括以下時點: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投資收益確認時、取得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投資企業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時、投資企業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發生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時。
三、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比較
(一)成本法和權益法的相同點
1.股票股利處理方法相同。被投資企業分配股票股利后,投資企業無論采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都不做賬務處理,只是在除權日注明股數變化。
2.投資時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己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成本法與權益法都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二者確認收益的時限要求是相同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投資收益,但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派額。
4.二者之間可以轉化。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比例決定了使用成本法還是收益法進行核算,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當持股比例發生變化時,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也可能發生轉換。
(二)成本法與權益法的不同點
1.兩種方法的適用范圍顯著不同。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無共同控制或無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
2.投資成本所包含的內容不同。成本法下的投資成本就是初始投資成本;權益法下的投資成本是指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可辨認凈資產中所占的份額。
3.減值測試判斷資產減值的方式不同。成本法核算時,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跡象,要按規定確認資產減值損失,計提減值準備。這種處理不會減少“長期股權投資”這個科目的余額的,影響的只是凈值。而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通常是直接通過“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來體現減值,當其在貸方時直接減少了長期股權投資的科目余額。
四、成本法與權益法利弊分析
(一)成本法的利弊分析
成本法是一種以收付實現制為確認基礎、以歷史成本原則為計量基礎的會計處理政策。從經濟意義角度來說,不將投資企業已實現但未向股東分配的利潤確認為投資方收益,這一點與謹慎性原則相一致。從投資單位的利潤分配和納稅的角度上看,采用成本法核算時確認的收益與現金流的發生一致,不至于產生盈利巨大,但無現金股利可發放的尷尬,也不至于產生為未獲得實際分得的利潤而提前交納稅金。
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公司越來越多采用了復雜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往往占有母公司資產比例較高,成本法核算的一些缺陷越來越明顯。
從會計原理層面分析。成本法采用的現金制確認基礎不符合權責發生制這一通行的會計確認基礎。而權益法的會計核算本質上是應計制的模式。從國際上看,應計制己在會計確認中得到廣泛運用,從會計確認基礎的角度,成本法的弊端顯而易見。從會計信息質量特征來分析,成本法下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較低。整體來說,成本法采用的計量方式基本與長期股權投資的內在價值是脫鉤的,不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二)權益法的利弊分析
在權益法下,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利潤或虧損,是在被投資企業發生或確認時人賬,這與權責發生制原則相一致。權益法強調投資公司和被投資公司之間的財務事實和經濟實質關系,收益隨著投資價值的增長而增加,子公司利潤增加的同時,母公司也增加了;而成本法在市場繁榮時期很可能低估母公司收益,而衰退時期又可能低估母公司的損失。因此,權益法能較合理地體現股權投資的內在價值。這是“實質重于形式”在投資實務中的應用。
權益法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一種方法,也存在著某些理論上和技術上的缺陷。
一方面,在企業集團中,尤其是跨國企業或大型上市公司,除控股子公司外,往往還包括聯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存在著較為普遍的交叉持股和多層情況。在這種情形下,會計核算面臨重要的技術問題。雖然現在出現一些數學分配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總的來說,實務當中還是有許多困難。另一方面,存在虛增利潤的可能和虛構利潤的空間。如果被投資公司虛構利潤,那么采用權益法就可能導致投資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連帶地虛增收益;如果,投資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的話,也存在虛構利潤的可能空間。
綜上所述,成本法核算主要在于合理確定投資后將來可能收回的投資成本。投資企業僅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只有當投資企業的成本變動時,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其賬面價值始終反映的是投資企業的投資成本。成本法重成本、輕權益,更好地體現了謹慎性要求。而權益法核算主要在于確定投資后應享有的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權益和責任。投資企業始終站在整個集團的立場上,只要是引起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享有的權益變動,均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其賬面價值始終反映的是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享有的權益。權益法重權益、輕成本,更好地體現了實質重于形式信息質量要求和權責發生制計量基礎。
總之,企業在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核算方式,以達到最佳效果,并根據經營狀況的改變及時對核算方式作出調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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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學鋒.新會計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思考\[J\].財會通訊(綜合版),2007,(2).
篇3
【關鍵詞】 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 投資收益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歷來是會計學習和實務操作中的一個難點內容,在2006年版《企業會計準則》中成本法的適用范圍較之以前有了改變和擴展。隨著資本運作在企業經營中的重要性被日益強調,這種調整將使得會計人員對于成本法的熟練掌握更加必要。
一、成本法的含義及其適用范圍
成本法,是指某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其持有期間內,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始終保持按其初始投資成本計量的方法。
按現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取得的下列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判定的標準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實際控制力大小以及是否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變動能否可靠計量。
(一)形成于企業合并中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達到可以實施控制的程度
實施控制表現為兩類情形:一是投資企業直接或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5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二是投資企業直接或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雖然不足50%,但通過協議或被投資單位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而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即母子公司間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日常記賬適用成本法。
(二)形成于非企業合并中的長期股權投資,就控制力度而言,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時適用成本法
共同控制,表現為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含20%),50%以下表決權資本,且僅當投資各方一致同意時,被投資企業相關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方可成立,即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屬于合作經營,并能在決策表決上一票否決。
重大影響,有兩類情形:一是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含20%)表決權資本,其否決選擇并不一定導致被投資企業相關財務和經營提案的擱淺,即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屬于聯合經營、參與決策;二是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雖然不足20%,但在重要權利、經營管理機構人員的派駐、技術的提供、經營決策的制定等方面的參與度將影響被投資企業的正常運行。
可見,成本法通常適用于投資控制力強弱的兩端,前者與控制型股權投資的經濟實質吻合,并更多的是從防范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角度考慮;而后者則體現了重要性原則的應用。
二、成本法的另類會計處理技巧
正常情況下,投資企業的投資生效后取得的投資回報表現為兩個層面,一是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二是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而這兩項獲益數額往往并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總規則是:當某項投資使得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出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凈利潤的部分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以前留存收益積累的無償分享,應視為該項投資代價的減少,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即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在以后年度再進一步進行初始成本沖減額的補充登記或轉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會計處理中,焦點都集中在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沖減或轉回額的確認上。實際上,投資企業關注的是被投資企業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業真實獲得的投資收益,以下的處理方法即是以投資收益的確認為核心進行的。其步驟為:
(一)進行賬務處理的時間
只有在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時,才進行當期投資收益的確認。在年度末不論被投資企業當年是否實現凈利潤或發生凈虧損、出現了凈資產的其他增減變化,投資企業均不進行賬務處理。僅當投資雙方形成母子公司而應編制合并報表時,才需要按權益法進行相應的報表項目調整。
(二)確定“應收股利”科目的入賬金額
按當期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持股比例,借記“應收股利”科目。
(三)確定“投資收益”科目的入賬金額
1.計算兩個累積數:一是投資后至本次宣告日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累積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以下簡稱為累積分得股利);二是投資后至上年末被投資企業累積產生的凈利潤中投資企業應享有的份額(以下簡稱為累積享有收益)。其中:
累積分得股利=∑投資生效后歷次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持股比例
累積享有收益=∑投資生效后投資企業產生的凈損益×持股比例
若累積享有收益計算結果為負數,則為投資企業累積應承擔的損失;若投資生效期間不足一個會計年度,則應按投資實際發揮效用的時間對相應年度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進行折算。
2.將上述兩個累積數進行比較,按謹慎性原則不高估收益的要求,以兩者中較小者確定截至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日該項投資實際形成的投資收益或損失總金額,即累計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
3.將確定的該項投資累積投資收益或虧損額與前一期確定的累積投資收益或虧損額相比較,以此確定當期“投資收益”科目的登記數額和借貸方向。
(四)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規則推定當期“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沖減或轉回額
三、案例解析
2002年1月1日,華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3.8元的價格購入F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80萬股作為長期投資,并支付交易稅費16 000元。該項投資占F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2%,F公司為一家未上市企業,其股權不存在活躍的市場價格,也無法通過其他方式可靠確定其公允價值。鑒于此,華聯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0元。2002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 500萬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5元。2003年度,F公司報告凈虧損260萬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0元。2004年度,F公司繼續虧損60萬元,未分派現金股利。2005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 200萬元;2006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8元。2006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 400萬元;2007年3月15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2元。2007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 100萬元;2008年2月25日,F公司宣告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6元。2008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950萬元;2009年2月20日,F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5元。(資料引自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的《中級財務會計》一書中的例5-42,文字部分略有改動,以方便讀者進行成本法兩種處理方法的比較、驗證。)
華聯公司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華聯公司購入股份。
因交易稅費計入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故該項對F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800 000×3.8+16 000=3 056 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F公司 3 056 000
貸:銀行存款 3 056 000
2.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0元。
當期應分得現金股利=800 000×0.20=160 000(元)
因分得股利源于華聯公司資金注入發揮效用之前的F公司盈余積累,故此次分得的現金股利均應作為華聯公司投資成本的一種收回。
借:應收股利 16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60 000
3.2002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 500萬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5元。
當期應分得現金股利=800 000×0.25=200 000(元)
累積分得股利=160 000+200 000=360 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15 000 000×2%=300 00(元)
累積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300 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本期累積投資收益-前期累計投資收益=300 000-0=300 000(元)
當期長期股權投資=當期投資收益-當期應收股利=300 000
-200 000=100 000(元),計算結果為正數,應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借:應收股利 200 000
長期股權投資 100 000
貸:投資收益 300 000
若從經濟實質的角度,這筆會計分錄可解讀為截至當期華聯公司應享有的凈收益共計30萬元,而實際獲得的現金股利超出了6萬元,即“長期股權投資”共應沖減6萬元,而前期已經沖減了16萬元,故本期應將以前多沖減的10萬元還原為初始投資成本。
4.2003年度,F公司報告凈虧損260萬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0元。
當期分得現金股利=800 000×0.10=80 000(元)
累積分得股利=360 000+80 000=440 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300 000+(-2 600 000)×2%=300 000
+(-52 000)=248 000(元)
累積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248 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本期累積投資收益-前一期累計投資收益=248 000-300 000=-52 000(元),計算結果為負數,表示“投資收益”科目登記方向與其正常性質相反,即作為一項損失應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當期長期股權投資=當期投資收益-當期應收股利=-52 000
-80 000=-132 000(元),同樣計算結果為負數,應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借:應收股利80 000
投資收益52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F公司132 000
可見,當累積享有收益<累積分得股利時,當期“投資收益”科目登記金額和方向恰好可由兩次宣告日之間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合計數乘以持股比例來確定。以下的賬務處理將重點演示投資收益的確定。
5.2005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 200萬元;2006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8元。
累積分得股利=440 000+800 000×0.18=440 000+144 000
=584 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248 000+(-600 000+12 000 000)×2%=248 000+228 000=476 000(元)
由于累積享有收益<累積分得股利,故當期投資收益=∑兩次宣告日之間被投資企業凈損益×持股比例=(-600 000+12 000 000)
×2%=228 000(元)
借:應收股利144 000
長期股權投資84 000
貸:投資收益228 000
6.2006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 400萬元;2007年3月15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2元。
累積分得股利=584 000+800 000×0.22=584 000+176 000
=760 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476 000+14 000 000×2%=476000+280 000
=756 000(元)
同樣,累積享有收益<累積分得股利,故當期投資收益=∑兩次宣告日之間被投資企業凈損益×持股比例=14 000 000×2%=280 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280 000(元)
借:應收股利176 000
長期股權投資―F公司104 000
貸:投資收益280 000
7.2007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 100萬元;2008年2月25日,F公司宣告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6元。
累積分得股利=760 000+800 000×0.16=760 000+128 000
=888 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756 000+11 000 000×2%=756 000+220 000
=976 000(元)
累積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
=888 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本期累積投資收益-前一期累計投資收益=888 000-756 000=132 000(元)
借:應收股利128 000
長期股權投資4 000
貸:投資收益132 000
本期出現了累積享有收益>累積分得股利的情形,按謹慎性原則要求,累計投資收益以其中較小者,即累積分得股利888 000元為上限。
8.2008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950萬元;2009年2月20日,F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5元。
累積分得股利=888 000+800 000×0.15=888 000+120 000
=1 008 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976 000+9 500 000×2%=976 000+190 000
=1 166 000(元)
累積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1 008 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本期累積投資收益-前一期累計投資收益=1 008 000-888 000=120 000(元),恰為當期應分得的股利。
借:應收股利120 000
貸:投資收益120 000
根據以上會計處理,某期“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當期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持股比例-[Min(投資后至本期被投資企業累積分得利潤或現金股利×持股比例,投資后至上年末被投資企業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持股比例)-投資企業以前期間已確認的投資收益]。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若被投資企業當年沒有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則不論被投資企業上年末盈利或虧損,投資企業都不進行投資收益的增減處理。在本例中華聯公司2004年末和2005年度都不需要就該項對F公司的投資進行任何會計處理。但在以后年度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時,須將歷年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一并納入累積享有收益的計算中,不可遺漏。
【參考文獻】
[1] 劉永澤,陳立軍.中級財務會計[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7.
[2]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篇4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 投資收益
一、新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有關規定
舊投資準則規定: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用成
本法核算。2006年2月,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再次進行了修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下列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新準則下,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或追加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但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二、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在具體處理時,可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或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再根據“借貸平相等”原理,確認投資企業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根據“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的關系,分以下三種情況作具體探析:
1.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大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一”)
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差。
2.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小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二”)
按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與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之差額,求得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但轉回數應以原沖減數為限。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實際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和。
3.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等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三”)
此種情況下,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經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實例:乙企業2000年7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東方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實際投資成本為25萬元。東方公司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于下年度2月宣告發放現金股利。2000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30萬元,2001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0萬元;2001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40萬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6萬元;2002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35萬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萬元;2003年東方公司虧損5萬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5萬元;2004年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35萬元。
(1)2000年7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2500000
貸:銀行存款 2500000
(2)2001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0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200 00
貸:長期股權投資50 00
投資收益15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2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15萬元(30×6÷12),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0.5萬元(20-15)×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1.5萬元(20×10%-0.5)。
2002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1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60 00
長期股權投資40 00
貸:投資收益40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36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為4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0.4萬元[(40-36)×10%],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萬元(36×10%+0.4)。
2003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2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50 00
貸:投資收益35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35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為35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三。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3.5萬元(35×10%)。
2004年2月東方公司宣告發放2003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50 00
投資收益50 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0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5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虧損5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萬元[(5+5)×10%],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沖減投資收益為0.5萬元(5×10%-1)。
2005年2月C公司宣告發放2004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350 00
長期股權投資110 00
貸:投資收益460 00
分析:本年東方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東方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1萬元[(50-30)×10%=1.5萬元,但轉回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1.1萬元(0.5-0.44+1)],根據借貸相等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6萬元(35×10%+1.1)。
參考文獻:
篇5
一、具體簡化處理方法
在我國,當年實現的盈余一般于下年度發放利潤或現金股利。因此,通常情況下,投資企業當年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是來自上年被投資單位的盈余分配。投資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具體會計處理時,可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或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再根據“借貸平衡”原理,確認投資企業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根據“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的關系,分以下三種情況作具體探析:
1.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大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一”)
按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與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之差額,求得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差。
2.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小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二”)
按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與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之差額,求得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但轉回數應以原沖減數為限。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與實際轉回的初始投資成本之和。
3.本年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等于上年投資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以下簡稱“情況三”)
此種情況下,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經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投資收益等于應收股利。
二、案例
A企業2002年7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C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C公司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于下年度2月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1.2002年C公司實現凈利潤300萬元,2001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00萬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20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150萬元(300×6÷12),可見,此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5萬元(200-150)×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15萬元(200×10%-5)。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2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50 000
投資收益 150 000
2.2001年C公司實現凈利潤400萬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60萬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為36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實現凈利潤為40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4萬元[(400-360)×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0萬元(360×10%+4)。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60 000
長期股權投資 40 000
貸:投資收益 400 000
3.2002年C公司實現凈利潤350萬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0。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35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實現凈利潤為35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三。既不沖減初始投資成本,也不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35萬元(350×10%)。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50 000
貸:投資收益 350 000
4.2003年C 公司虧損50萬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現金股利50萬元。
: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為50萬元,上年A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虧損50萬元,可見,此業務類型屬情況一。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0萬元[(50+50)×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沖減投資收益為5萬元(50×10%-10)。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50 000
投資收益 5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 000
5.2004年C公司實現凈利潤500萬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350萬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50萬元,上年A企業投資持有月份中C公司實現凈利潤500萬元,可見,此經濟業務類型屬情況二。應轉回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為11萬元[(500-300)×10%=15萬元,但轉回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11萬元(5-4+10)],根據借貸平衡原理,應確認投資收益為46萬元(350×10%+11)。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50 000
長期股權投資 110 000
貸:投資收益 460 000
下面,以A企業2001年和2005年經濟業務為例,運用準則中的公式如下:
⑴ 2001年屬于“投資年度”,應先確認投資收益,再確認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應確認的投資收益=300×10%×6÷12=15萬元,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200×10%-15=5萬元。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200 000
貸:長期股公投資 50 000
投資收益 150 000
⑵ 2005年屬于“以后年度”,應先確定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再確認投資收益。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200+360+350+50+350)-(150+400+350-50+500)]×10%-(5-4+10)= -15萬元,但轉回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11萬元(5-4+10),故初始投資成本只能轉回11萬元,應確認的投資收益=350×10%+11=46萬元。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350 000
長期股權投資 110 000
篇6
關鍵詞:權益法;成本法;轉換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一、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適用范圍和核算思路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成本法適用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或者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兩種極端情況;權益法適用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兩種中間情況。
無論哪種方法,整個核算過程中都需先確定其成本再進行后續計量。不同的是成本法在確定初始投資成本以后,遵循保守確定收益原則,在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才按照持股比例確認投資收益,后續計量與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化無關,處理過程簡單;權益法在確定初始投資成本以后,體現與被投資企業同甘共苦的原則,不僅需要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而且需要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變化步調一致的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可見,成本法和權益法有著完全不同的適用范圍和核算理念。但是,由于投資企業持股比例的增減或其他原因,可能導致其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加強或者減弱,從而核算方法從權益法轉為成本法或者從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二、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處理原則
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從兩個極端向中間靠攏兩種情況都可能導致核算方法從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1、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兩種情況。(1)由于投資企業追加投資使得持股比例上升可能導致對被投資企業原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投資變為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投資;(2)由于投資企業處置投資持股比例下降可能導致對被投資企業原來具有控制的投資變為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的投資。
2、核算的基本原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屬于會計政策的變化,按照追溯法進行調整:(1)重新確認初始投資成本;(2)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4)對調整確認后的新舊投資都按照權益法繼續后續計量。
三、追加投資持股比例上升導致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由于持股比例的上升,投資企業的投資分為兩部分,即原成本法下的投資和新增投資。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對原成本法下的投資,按照其確定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對新增投資按照所付對價的公允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2、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對原成本法下的投資,比較其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前者大于后者的不作調整;前者小于后者,根據其差額分別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對新取得投資,比較初始投資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前者大于后者不作調整;前者小于后者,根據其差額分別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當期損益。
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追加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于原持股比例部分。分兩種情況處理:
屬于凈損益造成的,一方面增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另一方面分時段分別調整留存收益和當期損益;
屬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增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另一方面調整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對調整確認后的新舊投資按照權益法繼續后續計量
例:A公司2008年1月1日取得B公司12%的股權,成本3000000元,取得投資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28000000元(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A公司對其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A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2009年6月1日,A公司又以12000000元取得了B公司20%的股份,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50000000元,取得該投資后,A公司能對B公司經營實施重大影響故開始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B公司12%股份后未與B公司發生過任何交易,B公司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凈利潤為13000000元,其中屬于2008年的為8000000元,2009年的為5000000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原12%的股權按原賬面余額3000000元確認,新增投資按對價12000000元確認。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5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3000000
銀行存款12000000
(2)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對原投資比較3000000與28000000×12%=3360000,前者小于后者360000,故: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360000
貸:盈余公積36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24000
(若前者大于后者則不作調整)
對新增投資比較12000000元與50000000×20%=10000000,前者大于后者2000000元,則視同商譽不作調整。
(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為(50000000-28000000)×12%=2640000元,其中損益造成的有13000000×12%=1560000元(2008年度為8000000×12%=960000,2009年度為5000000×12%=600000),其他權益變動造成的有(50000000-28000000-13000000)×12%=9000000×12%=1080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1560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1080000
貸:盈余公積96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64000
投資收益6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80000
四、處置投資持股比例下降導致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處置投資行為涉及被投資單位處置部分投資的處理和處置后剩余投資的后續處理。處置行為完成后,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實質上只涉及剩余投資。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對處置部分的投資按照處置或收回比例結轉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確認投資收益;對剩余投資按照賬面價值確認為權益法下的初始投資成本。
2、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對剩余部分長期股權投資,比較其初始投資成本和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前者大于后者視同商譽不作調整,前者小于后者則同時調增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體現追溯調整原則。
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對原投資取得后至處置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相對處置后持股比例部分的處理:屬于凈損益造成的,一方面增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一方面分屬于追加投資期初之前還是當期分別調整留存收益和當期損益(投資收益);屬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增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方面調整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對調整確認后剩余投資按照權益法繼續后續計量
例:A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權,其賬面余額為30000000元,未計減值準備,2010年6月1日,A公司將持有股份的一半轉讓,出售取得價款20000000元,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90000000元。A公司取得B公司60%的股權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45000000元(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自A公司取得投資后至處置投資前,B公司實現凈利潤35000000元,其中取得投資后至2009年底實現30000000元,2010年初至處置日實現5000000元。假定A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A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原60%股權賬面余額30000000元,處置后剩余15000000即為權益法下的初始投資成本。
借:銀行存款20000000
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成本15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30000000
投資收益5000000
(2)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比較剩余投資初始投資成本15000000與原投資時份額權益45000000×30%=13500000,前者大于后者則不作調整。
(3)將原成本法下未確認的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動進行確認。自A公司取得投資后至處置投資前,原成本法下B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變動為90000000=45000000+45000000元,A公司應確認部分為45000000×30%=13500000元,其中由于B公司損益造成部分為35000000×30%=10500000元(留存收益30000000×30%=9000000元,當期損益5000000元×30%=1500000元),由于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造成部分為(45000000-35000000)×30%=10000000×30%=3000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0500000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3000000
貸:盈余公積90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8100000
投資收益15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000000
(作者單位:四川財經職業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羅素清.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轉換的解讀.中國管理信息化,2011.6.
篇7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 權益法
一、 適用范圍
企業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的情況有以下兩種:第一,投資企業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第二,投資企業不具有對投資單位產生重大影響或控制,且在市場中沒報價、公平價值不能可靠計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企業對被投單位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與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時,適宜采用權益法。
二、 會計處理
(一)賬面價值計量
(1)成本法。投資后依據起初的投資成本完成賬面價值的確認,以后除了追加投資,將分得的現金或利潤轉為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基本保持不變。
(2)權益法。投資最初按剛開始投資的成本算,以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二)會計科目設置
(1)成辦法?!伴L期股權投資”科目下不設明細科目。
(2)權益法?!伴L期股權投資”科目下分設“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等明細科目核算。
三、 聯系
成本法和權益法是長期股權投資的兩種核算方法,在特定條件下他們可以相互轉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1.能夠共同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其產生重大影響但不構成控制時,應采用權益法代替成本法。2、投資企業不再控制影響被投資單位,且在市場上沒有報價、不能準確測量其公允價值時,權益法作廢,依照成本法核算。
四、案例分析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
1、成本法計算
【例1】2010年3月14日金元公司用銀行存款購買了金泰公司50000股股票作為長期投資,每股買入價15元,其中含有未分派的現金股利0.5元,另外支付了3000元的相關稅費。則賬務處理如下:
初始投資成本=50000×(15-0.5)+3000=728000(元)
應收股利=50000×0.5=25000(元)
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728000
應收股利 25000
貸:銀行存款 753000
2、權益法計算
【例2】2010年4月21日金元公司取得天瑞公司20%的股權,實際支付2000萬元。取得投資時,被投資企業的賬面價值5000萬元。假設金元公司取得對天瑞公司的股權且能對其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金元公司依據權益法對該投資核算,則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2000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000
(二)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
1、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成本法計算
【例3】2010年9月17日金元公司用銀行存款購買了金泰公司50000股股票作為長期投資,每股買入價15元,其中含有未分派的現金股利0.5元,另外支付了3000元的相關稅費。則賬務處理如下:
初始投資成本=50000×(15-0.5)+3000=728000(元)
應收股利=50000×0.5=25000
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728000
應收股利25000
貸:銀行存款753000
【例4】承【例3】如果金元公司在2010年11月2日受到金泰公司宣告發放2009年的現金股利通知,應分得現金股利5000。
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股利 5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5000
2、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或實現凈利潤
(1)成本法:不做賬戶處理
(2)權益法計算
【例5】承【例4】2010年12月30日,天瑞公司實現凈利潤400萬元。依照持股比例,金元公司確認收益80萬元。2010年9月25日,天瑞公司宣告分配現金股利150萬元,金元公司可分30萬元。2010年9月12日金元公收到天瑞公司分派的現金股利。則金元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①確認金元公司實現的投資利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800000
貸:投資收益800000
②天瑞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 3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00000
③收到天瑞公司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300000
貸:應收股利 300000
3、出凈損益外被投資單位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時
①成本法:不做任何賬務處理
②權益法:投資企業依照持股比例對應承擔或享有的部分進行核算,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
【例6】承【例5】
2010年天瑞公司能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價值加了500萬元,按照持股比例,金元公司應享有的資本公積是100萬元。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
貸:資本公積 1000000
(三)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
1、成本法
【例7】金元公司將長期持有的金泰公司100000股股票,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賣出,并支付了2000元稅費,取得價款148000元,銀行已受托。該長期股的投資的賬面價值為130000元。則出售股票時:
借:銀行存款 148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30000
投資效益 18000
2、權益法
【例8】續【例2、5、6】2010年10月18日,金元公司將天瑞的股權全部售出,實際收入4000萬元則金元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40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00
損益調整: 500000
其他權益變動:1000000
投資收益:18500000
同時:
借:資本公積 1000000
貸:投資收益 1000000
參考文獻:
[1]粟國權.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成本法與權益法的區別與聯系[J].審計月刊,2007,20(10):132-134
篇8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權益法;轉換
一、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適用范圍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第一,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第二,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成本法、權益法適用范圍的判斷是建立在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財務和經營政策的影響程度基礎上。在確定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的核算方法時,應區分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因為長期股權投資而形成的“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關系。目前存在著兩種判斷標準:一種是按持股比例,另一種是按經濟實質上的標準。在判斷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的關系時,要兩種標準相結合從經濟實質出發,在持股比例的基礎上,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則,以確定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還是權益法核算。
二、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會計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情形包括:第一,由于追加投資等原因,使投資企業從原來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轉變為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第二,因處置或收回投資等原因導致不再對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但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
(一)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因為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新增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1、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大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正商譽),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原取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小于原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負商譽),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般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另一方面應同時調整留存收益。
2、對于追加取得的股權部分。應比較新增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其中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正商譽),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對于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負商譽)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同時計入取得當期的營業外收入。進行上述調整時應綜合考慮與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相關商譽或計入損益金額,即商譽、留存收益和營業外收入的確定應與投資整體相關。
3、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新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于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一方面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對于新增投資當期期初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屬于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例1:甲公司于2007年3月取得乙公司10%的股權,成本為800萬元,取得投資時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70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重大影響且無法可靠確定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甲公司對其采用成本法核算。甲公司按凈利潤10%提取盈余公積金。2008年1月2日,甲公司又以1400萬元的價格取得乙公司15%的股權,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90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后,按照乙公司章程規定,甲公司能夠派人參與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對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轉為采用權益法核算。假定甲公司在取得對乙公司10%股權后至新增投資日,雙方未發生任何內部交易,乙公司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凈利潤為800萬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其會計處理為:
1、原持股比例部分。對于原10%股權的成本800萬元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700萬元(7000×10%)之間的差額100萬元,屬于原投資時體現的正商譽,不需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對于在原投資時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2000萬元(9000-7000)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200萬元(2000×10%),其中屬于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部分80萬元(800×10%),應調整追加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同時調整留存收益;其余差額120萬元(200-80)則為除實現凈損益以外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的變動,應在追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的同時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借:期股權投資
――損益調整800000
――其他權益變動1200000
貸:盈余公積 8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72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200000
2、新增持股比例部分。對于新取得的股權,其成本為1400萬元,與取得該投資時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1350萬元(9000×15%)之間的差額50萬元,為投資作價中體現的正商譽,該部分商譽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2008年1月2日,甲公司應確認對乙公司的追加股權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14000000
貸:銀行存款14000000
3、商譽的會計處理。投資時,投資企業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進行比較,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為正商譽,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為負商譽。對于商譽的會計處理,見表1:
(二)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1、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
2、比較剩余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屬于投資作價中體現的正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屬于投資作價中體現的負商譽部分,在凋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3、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轉換為權益法核算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留存收益,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應注意一點,剩余長期股權投資與出售日被投資單位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無關,因此,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時,不考慮出售日被投資單位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
例2: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8000萬元投資于乙公司60%的股權,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27000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2007年末乙公司實現凈利潤15000萬元。乙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2008年12月6日,甲公司將其持有的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60%中的1/3出售給某企業,出售取得價款10800萬元,出售時的賬面余額仍為18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于當日辦理完畢股權轉化手續。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48000萬元。除所實現凈損益外,乙公司由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使資本公積增加300萬元外,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甲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在售出20%的股權后,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0%,對乙公司生產經營決策不能實施控制但具有重大影響,故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有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其會計處理為:
2008年甲公司處置乙公司20%股權時
借:銀行存款108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80000000×1/3=60000000
投資收益48000000
處置投資后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時。剩余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1200萬元(180000000-60000000),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1200萬元(12000-27000×40%)為正商譽,該部分商譽不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進行調整。
處置投資以后,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被投資單位自購買日至處置日期間實現的凈損益為6000萬元(15000×4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損益調整 60000000
貸:盈余公積 6000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4000000
處置投資以后,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被投資單位自購買日至處置日期間資本公積的份額120萬元(300×4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資本公積。
借:長期股權投資
――其他權益變動
120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200000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司.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M].人民出版社,2008.
2、詹毅美.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轉換的會計處理[J].財會月刊(會計),2008(7).
3、閆六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轉換淺析[J].會計之友(下旬刊),2008(3).
4、戴德明,林鋼,趙西卜.財務會計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篇9
[例1]甲企業2002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A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實際投資成本為25萬元。A公司于2002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1年度的現金股利10萬元。假設A公司2002年1月1日股東權益合計為120萬元,其中股本為1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20萬元;2002年實現凈利潤4|D萬元;20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0萬元。則甲企業的會計處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250000
貸:銀行存款 250000
(2)2002年5月2日甲公司宣告發放2001年度的現金股利時
由于此時屬于投資年度,并且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全部是投資前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利潤分配得來的,因此不能作為投資收益,而應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借:應收股利(100000×1O%) 1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10000
(3)2003年5月1日A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
由于此時屬于投資年度以后,應按以后年度的計算公式進行計算?!皯獩_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投資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一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一投資企業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100000+300000-400000x10%-10000=-10000(元)”,計算結果是負的,也即應轉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10000元?!皯_認的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當年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300000x10%-(-10000)=40000(元)”。
借:應收股利 30000
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10000
貸:投資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又轉回了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但轉回數不得大于第(2)步中的沖減數。
[例2]承例1,假設A公司于20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
則甲企業2003年5月1日在A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根據上述公式計算:“應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100000+200000-400000)x10%-10000=-20000(元)”,計算結果是負的,也即應轉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20000元?!皯_認的投資收益=200000x10%-(-20000)=40000(元)”。
如果根據這個計算結果來做會計分錄,就會出現兩個問題,一是轉回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20000元大于第(2)步中的沖減數10000元,而實際上轉回數不能大于沖減數;二是確認的投資收益40000元大于投資后累積分得的現金股利30000元,這在成本法下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說,當公式中“投資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小于“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時,說明投資企業投資后分得的現金股利全部都是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利潤分配得來的,因此,應當將累積分得的現金股利30000元全部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從整體上來說,應維持原有的初始投資成本,第(2)步中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10000元應全部轉回。很顯然,此時就不能按照公式進行計算了,正確的做法應當是:
借:應收股利(200000x10%) 20000
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 10000
篇10
一、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
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賬務處理比較簡單,但必須引起注意的是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稅法規定應在投資發生時,投資方要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賬務處理,故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可能會發生所得稅,此時稅金要計人投資方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例1]東方公司2000年4月1日購入甲公司股份20000股,購入價每股30元,支付相關稅費20000元,占甲公司表決權資本的10%爾廳公司準備長期持有該股份。
爾方公司購入甲公司股份時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620000
貸:銀行存款620000
二、投資年度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例2]承例1,甲公司2000年5月2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每股0.5元。
東方公司的投資發生在被投資企業宣告發放股利前,屬于清算性股利,應該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借:心收股利1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10000
三、投資年度后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投資年度后發放的現金股利,可能包含了投資收益和清算性股利兩部分,因此要分清投資前后利潤的實現情況,確認屬于投資收益的金額和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金額。
第一種情況:發放股利小于或等于投資企業按照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凈利潤應享有份額
[例3]甲公司2000年度實現利潤60萬元,其中1~3月實現凈利潤10萬元。2001年5月1日宣告發放現金股利40萬元。
東方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應該確認的應收股利為4萬元(40x10%);由于4~12月甲公司實現凈利潤50萬元,東方公司投資甲公司后按實現凈利潤應該享有的收益份額為5萬元(50x10%)。東方公司分得的現金股利4萬元少于其按凈利潤計算應該享有的收益份額5萬元,說明2000年度沖減成本的1萬元清算性股利已經被現在實現的凈利潤所彌補。故除了應該將現金股利全部確認為投資收益外,還要將2000年5月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萬元轉回確認為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10000
應收股利40000
貸:投資收益50000
值得注意的是上一分錄中的“投資收益”金額并非東方公司按甲公司實現凈利潤計算的應該享有的收益份額5萬元(50x10%),而是借貸方的差額。
若例3中甲公司2000年度實現利潤60萬元,其中1~3月實現凈利潤10萬元?2001年5月1日宣告發放現金股利30萬元。
此時,不同之處在于應收股利為3萬元,按照教材上公式計算應該轉回投資成本為-2萬元【(10+30-50)x10%-1】,但賬面已實際沖減投資成本的清算性股利只有1萬元,因此本例中轉回確認為投資收益的投資成本只能是1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10000
應收股利30000
貸:投資收益40000
同理,當發放股利和投資方計算出的收益份額相等時,應全部確認為投資收益,不考慮投資成本的沖減或轉回。直接按應收股利的金額借記“應收股利”、貸記“投資收益”。
第二種情況:發放股利大于投資企業按照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凈利潤應享有份額
【例4】甲公司2000年度實現利潤60萬元。2001年5月1日宣告發放現金股利50萬元。
東方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應該確認的應收股利為5萬元(50x10%);東方公司投資甲公司后甲公司實現的凈利潤為45萬元(60x9÷12),由于沒有提供詳細的月份盈利情況,故按持有月份計算。東方公司按凈利潤享有的收益份額為4.5萬元(45x10%)。分配給東方公司的現金股利5萬元大于其按凈利潤計算應該享有的收益份額4.5萬元,故多出的0.5萬元屬于清算性股利,應沖減東方公司投資成本。
借:應收股利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5000
投資收益45000
同理,若上例中發放現金股利為60萬元,則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6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