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范文

時間:2023-03-29 07:19:5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公積金貸款,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公積金貸款

篇1

1、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夫妻雙方復印件各1份)原件掃描

2、首付款繳納票據;(復印件1份)原件掃描

3、購房合同1 份;原件掃描

4、銀行征信證明(夫妻雙方) 原件掃描

5、工資流水:1年收入流水(夫妻雙方)原件掃描

6、聯系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聯系電話,原件掃描

7、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8、公積金額度審批表;

9、銀行卡:中行、建行、工行客戶自選;

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2.75 %

5年以上年利率:3. 25%

貸款最高額度、年限:50萬30年

異地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夫妻雙方復印件各1份)原件掃描

2、首付款繳納票據;(復印件1份)原件掃描

3、購房合同1 份;原件掃描

4、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夫妻雙方)原件掃描

5、異地公積金繳2年明細(夫妻雙方)原件掃描

6、銀行征信證明(夫妻雙方) 原件掃描

7、工資流水:半年收入流水(夫妻雙方)原件掃描

8、聯系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聯系電話,原件掃描

9、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10、公積金額度審批表;

11、銀行卡:中行、建行、工行客戶自選;

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2.75 %

篇2

本人______在______購買住房______一套,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商品房認購協議。

現本人承諾以下內容:

1、簽訂了商品房認購協議后,本人自愿授權給_________公司統一查詢征信;

2、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查詢到本人在這之前銀行無不良記錄(無銀行貸款,無違約記錄)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

3、本人承諾按公積金中心要求,在該套房屋所在樓棟封頂后再辦理公積金貸款,在此期間本人將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記錄(無銀行貸款記錄,無違約記錄),若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再次查詢征信記錄出現不良記錄(貸款記錄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時還的惡性記錄等等)導致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本人會在該棟樓封頂時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補交給______公司,此間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特此承諾!

承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公積金貸款承諾書(擔保)

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本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購買_____市_____街_____路_____號_____房屋;預售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預售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預售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為_____元/平方米,房屋總額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付款_____元,余款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萬圓整)辦理公積金貸款由銀行按揭支付。

現承諾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向公積金中心全額繳納公積金擔保費用貸款金額0.36貸款年限用于公積金貸款。

(2)若本人未向公積金中心全額繳納公積金擔保費用貴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同時,無條件配合辦理解除合同所需相關手續,承擔因此給貴公司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項按揭貸款損失、利息損失、銀行提前還款違約金等費用、因維權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費、律師費、執行費等費用)。

承諾人: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住房公積金借款承諾書(單位催還)

_____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職務_____。因該同志在貴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我單位鄭重承諾:

1、督促該職工按期足額歸還公積金貸款;

2、如該職工貸款逾期時,代扣其工資及其他收入歸還公積金貸款;

3、該同志調出本單位工作時,及時書面通知貴中心,并配合貴中心辦理有關手續。

滿足以上條件,貸款職工可享受聯保比例下降10%的優惠政策。

借款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篇3

公積金貸款期限是不是越長越好,要看貸款人的資金狀況。比如貸款人月收入不高,且本身也沒有存款,那么貸款期限越長,每月的還款壓力就越小,長期來看雖然利息增多,但在可承擔的范圍內。而貸款人收入較高,具備提前還款的能力,就不需要申請過長的貸款時間。

用戶只要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選擇公積金貸款年限,不要一味的選擇最長的貸款年限。

(來源:文章屋網 )

篇4

    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和住房貸款制度的推廣,購房貸款越來越成為人們的熱門話題。最近一段時間,很多報刊也發表了一些文章,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和銀行商業貸款做了一些比較,我認為其中一些地方尚值得進一步推敲。

    文章認為,“如僅考慮利息負擔,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一定優勢,但考慮在貸款辦理過程中需立即支付的費用,按揭貸款(銀行商業貸款)有明顯優勢,綜合考慮總支出,公積金貸款已無優勢可言。”實際上,文章為證明上述觀點做兩種貸款費用比較時,僅采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即時費用最高的一種擔保方式“抵押加購房綜合險”舉例,由此并不能客觀說明住房公積金貸款相對于銀行商業貸款已無優勢可言。

    采用同種貸款方式 公積金有明顯優勢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四種擔保方式,即“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加購房綜合險”、“質押擔保”和“連帶責任保證”。其中最常用的是前兩種,即“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和“抵押加購房綜合險”。目前銀行商業貸款有三種擔保方式:“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質押擔保” 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采取“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文章進行貸款費用比較時,住房公積金貸款采用的例子是“抵押加購房綜合險”擔保,銀行商業貸款(按揭貸款)采用的例子是“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文章比較時兩種貸款費用列表如下:(借款人年齡40 歲,房屋總價60萬元,借款30萬元,10年)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保險按照目前政策5年購買一次,而且可以按照貸款額保險,所以房屋保險費為1147.2(38.24×30)×22294.4元。另外,委托代辦費并不是必須的,也不是公積金貸款特有的。委托機構辦理商業貸款也須交納費用,如自己辦理不需交代辦費,而且目前也有開發商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不收取費用的。

    由上可見,僅從費用多少考慮,當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都采用“抵押加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時,公積金仍具有相當的優勢。按文章舉的例子,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及費用總和比銀行商業貸款少17219.2元。可以這么認為,當兩種貸款采用同種擔保方式時,公積金貸款仍有相當優勢,而購買綜合險實際上是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可以多采用的一種擔保方式。

    公積金貸款綜合險與商業貸款全程擔保各有利弊

    公積金貸款中,購買購房綜合保險只是四種擔保方式之一,另一方面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即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從這個角度上講,保險費用不僅是貸款當中需要支付的費用,而是支付費用比單位保證方式多,但相應減少了借款人將來的償付風險。比如,借款人失業、死亡、殘疾,保險公司經審查確認后替借款人償付剩余的貸款本息。

    而在單位保證的擔保方式下,一旦借款人不能還款,保證單位將清償貸款,但相應獲得了追索權。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保證單位可以按照法定手續處理借款人所購住房。

    辦抵押登記越快 交保險費越少

    按照目前規定,借款人用所購住房抵押進行貸款,在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后,保險公司可以辦理退保。按照規定,保險公司將扣除一定手續費后退還借款人剩余期限的壽險保險費。舉例來說,借款人購買了5年的保險,當第二年抵押登記辦下后,保險公司將扣除一定手續費后將剩余3年的保費退還。抵押登記一般要交納登記費,但費用不高,一般在每建筑平方米0.3元左右。假如借款人購買100平方米的住房,他的抵押登記費用將是0.3×10030 元。抵押登記手續做完后,借款人實際上僅采用住房抵押擔保,所以在借款人采用“抵押加購房綜合險”擔保方式下,最終的總費用多少還要看借款人抵押登記情況。假如借款人借款 10年,5年后仍未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借款人則還須交納剩余5年的保險費。目前情況是,抵押登記手續在房地局辦理,但各區縣房地局辦理的手續、快慢不盡相同。

    開發商只為商業貸款擔保 何時為公積金貸款護航

    需注意的是,許多人認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購買綜合保險,這種情況與開發商的認識也有關系。實際情況是,商業貸款準許借款人貸款購房的項目,都是與銀行簽了協議的項目,開發商須為在銀行貸款購房人提供擔保。而公積金貸款則沒有與開發商簽訂協議,即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開發商可提供保證,也可不提供。開發商不提供保證的,借款人可以找自己單位或其他單位為自己的貸款做保證或購買綜合保險。

    另一方面,有些開發商在這方面的認識存在問題。同樣是客戶通過貸款購買住房,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更有利于開發商銷售房屋,開發商沒有什么理由只是因為一種貸款強制保證,一種不強制保證而區別對待。所以有些開發商人為對兩種貸款區別對待也是造成購房人對兩種貸款認識不全面的原因。是否同開發商簽立協議也是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需要考慮的問題。

    貸款中需要理清的問題

    以上為比較兩種貸款費用和支出應注意的問題,此外對貸款中其他一些問題,我認為也值得進一步探討。

    1.文章說部分按揭貸款(銀行商業貸款)允許借款人持有房屋產權證,銀行執有《房屋他項權利證》。實際上,《房屋他項權利證》是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后,抵押登記部門發給抵押權人(銀行)的證明,銀行拿到《房屋他項權利證》后,原收押的借款人房屋產權證應退還借款人。這個程序兩種貸款是一樣的,即抵押登記之前,銀行收押產權證,抵押登記之后銀行收押他項權利證,并將產權證退還借款人。

    2.文章說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支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還款,而銀行商業貸款則不能。實際上,依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有關規定,兩種貸款只要是用于個人購買房屋,還款都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

    3.文章說北京市連續幾個月貸款額超過了交存額,可能出現住房公積金貸款要等很長時間。但實際上,1999年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月公積金凈增額在兩億元左右,月貸款發放額在一億元左右。仍有大量資金在銀行存放而尚未動用。

    4.另外,貸款期限上,兩種貸款理論上均可以申請30年,銀行商業貸款一般實際貸款期限達不到30年,而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有文件規定,除了考慮借款人年齡和償還能力外,任何管理中心分支機構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絕發放任何期限的貸款。

篇5

由于在同一座大樓辦公,張先生和偉嘉安捷的網絡理財師林濤關系不錯。得知張先生的來意之后,林濤首先為他講了不同的貸款方式有什么區別。林濤指出,市場上主要有兩種房貸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稱公積金貸款)和普通商業住房按揭貸款(以下稱商貸)。兩者的最大不同是貸款主體,公積金貸款的資金提供方是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銀行在按揭過程中只是起一個貸款發放和貸款回收中間人角色。商貸的資金提供方是商業銀行本身,銀行既是貸款的資金提供方,又負責貸款發放和回收。

公積金貸款VS商貸

與商貸相比,公積金貸款具有以下明顯特征。

利率低

從利率來看,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低得多。目前5年以上的公積金貸款利率是3.87%,而商貸的基準利率是5.94%。雖然目前銀行普遍給信用良好的客戶以7折房貸利率優惠,但7折后商貸的利率為4.158%,相比之下公積金貸款仍然要低0.288個百分點。

準入嚴格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準入資格更為嚴格,辦理手續也會更多一些。

準入條件 以蘇州的住房公積金準入條件為例,要享受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4個條件:一是借款人申請之月前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二是購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不低于30%;三是已提供貸款擔保,四是未發生或已還清公積金貸款。另外,夫妻中一方取得了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夫妻雙方均不能再獲得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是夫妻雙方共同資產,貸款是雙方共同的債務,要以家庭收入償還,在貸款未還清之前再貸款,很有可能影響還款能力。但是,當還清了貸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購買住房,可以繼續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辦理手續 在實際辦理過程中,往往是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委托當地銀行發放,公積金中心負責受理審批、銀行負責資金的發放和回收。所以辦理的手續可能繁瑣一點,貸款申請人要在住房公積金中心、置業擔保機構和銀行間多次往返;而商貸款是銀行一家承辦,一般而言,大部分銀行都能提供一站式服務,貸款人在一家銀行就可以辦妥所有手續。

在購買新建普通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須提供以下這些材料:《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貸款銀行留存文本;首付款收據;夫妻雙方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如申請人為單身,應出具單身證明;如以共同共有產申請貸款的,還應提供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收入證明。應在預付首期房款到付清全部購房款期間申請辦理,對因特殊原因而無法在上述期間辦理,經批準,可從截止日起順延3個月。

額度有限制

住房公積金中心會根據夫妻雙方的年齡,工作單位的性質,每月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多少確定其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有最高額度限制,每個地區有所差異。如在蘇州,公積金貸款最高申請額度是42萬元,其中一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申請額度為30萬元。由于張先生在北京,根據公積金月繳存額度350元,計算出他們能夠貸到35萬元。

可申請組合貸

林濤指出,公積金貸款具有較為明顯的優勢,對于符合申請條件而且額度在最高限額以內的貸款人,公積金貸款成為首選。而對貸款額度超過最高限額的貸款人,由于公積金貸款和商貸不能同時申請,長期以來就不得不忍痛放棄公積金貸款。

為了彌補這種缺憾,自2008年以來,一種新的房貸方式――組合貸在北京等地興起。所謂組合貸,就是公積金與商貸共同貸款的一種方式。當借款人公積金繳存額度不夠或者超出最高額度標準時,可以通過組合貸解決。其中利率部分按各自貸款方式分開計算,達到既能節省首付款壓力,又能獲得合理月供的一種貸款方式。

組合貸和商貸相比,可以節省不少的利息,如附表所示。根據張先生的情況,林濤提出如下建議:

篇6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篇7

關鍵詞:公積金貸款 貸款風險 防范措施

為保障中低收入階層住房需求,我國于1991年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歷經20年發展,其制度逐步完善,程序日益規范,為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住房公積金規模的不斷擴大,其貸款風險日益凸顯。因此,有必要通過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防范機制,保障住房公積金制度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在保障中低收入階層住房需求中的積極作用。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類型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指與住房公積金專項儲蓄資金相關的風險總和,主要是其借貸過程中發生的風險。與商業貸款相比,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采取抵押貸款方式,因而具有安全性高、利率低等優點。因此,住房公積金貸款成為購房貸款的優先選擇。但由于我國現行住房公積金體制不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貸款程序不規范,導致其貸款風險日益凸顯。

(一)制度風險

制度風險指由制度因素所引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這一風險主要源于住房公積金委托運作模式及其風險承擔機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能委托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本身存在不同的利益目標,由此導致的利益沖突會加大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風險。以利潤最大化為導向的商業銀行在辦理住房貸款業務時,會在自營業務和委托業務之間進行衡量,自身保留違約風險小、收益率高的業務,而將違約風險較大的業務通過住房公積金委托業務進行發放。其次,貸款風險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商業銀行不承擔相應風險,導致商業銀行在回收貸款時可能會不夠盡職。

(二)信用風險

住房公積金信用風險是指借款人因主客觀原因無法按合同規定按期還本付息所引起的風險。這部分風險主要源于借款人的履約能力及借款人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我國尚未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對借款人的信用評估依賴于借款人所在單位,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商業銀行難以評估和控制其違約風險。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用于保障中低收入階層住房需求,因而其服務對象主要為中低收入階層。相較于高收入人群,中低收入階層的工作穩定性低及抗風險能力差,會加大違約風險。最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借款人之間存在信用信息不對稱,使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法準確評估借款人所提供的資料和擔保物。

(三)抵押風險

抵押風險是指在財產抵押擔保操作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這部分風險主要源于重復抵押及抵押變現風險。重復抵押涉及房屋、開發項目重復抵押兩個方面。由于目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之間沒有實現房屋、開發項目等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并且抵押管理部門工作程序不規范,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商業銀行在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能會存在房屋重復抵押或開發項目重復抵押的情況,造成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權益的虛化,進而增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風險。其次,房地產市場價格受宏觀政策、市場需求等多種因素影響,在房產抵押期間,房產市場價格會大幅波動,并且自然災害、人為損害等原因同樣也會造成房產的毀壞和貶值,使得房產市場價值低于未償還貸款余額,造成資不抵債,從而導致違約風險。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防范措施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解決中低收入階層住房需求中的積極作用,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有必要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防范體制,保障住房公積金長期健康、順利發展。基于此,本文結合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機制存在的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貸款風險,并借鑒國外先進經驗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完善貸款管理機制

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本身存在不同的利益目標,由此導致的利益沖突會加大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風險。因而,如何消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利益沖突,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制度風險的根本途徑。因此,在委托運營方式下,尋求解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的利益沖突可以有效降低其貸款風險。由于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發展較晚,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不規范,因而,可以借鑒國外經驗用于完善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運作機制。國外住房公積金貸款運作機制重在強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即委托方的主體地位,其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自主選擇商業銀行。在這種體制下,商業銀行為爭奪客戶資源,必將提高服務質量,從而可以有效避免由于委托問題導致的貸款風險。我國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規定,有資格從事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能力選擇與商業銀行合作的權力,使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法通過取消商業銀行貸款發放資格的方式來對其實行制約。因此,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應當賦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更大的自,讓其有權選擇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并加強對其的監督,真正實現權責利的統一,進而降低由于委托問題引發的貸款風險。其次,待條件成熟,可設立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專業銀行,由其對住房公積金存、貸款進行統一管理,進而從根本上消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利益沖突。

(二)建立個人信用制度

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有利于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違約風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以及后期的償還,關鍵取決于貸款人的個人信用。由于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長,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因而無法對借款人未來的收入及履約能力進行準確評估和控制。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建立個人信用制度,有助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借款人個人信用情況進行判別,進而決定是否對其發放貸款,及加強貸款管理,有利于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違約風險。其次,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特點,設計包含個人風險、職業風險、家庭經濟環境、抵押房產風險和保證人風險等因素的個人信用指標體系,并將個人信用作為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的重要依據。在此基礎上,可通過計算機網絡技術建立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實現個人信用信息資源共享,提高住房公積金審批效率。再次,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后,可根據指標體系對借款人個人信用情況進行動態管理,依據借款人個人信用情況,對其貸款進行分類管理,并分別采取有針對性的收款措施,提高收款效率。

(三)加強住房抵押管理

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風險主要源于重復抵押及抵押變現風險。在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前,貸款審查部門應當對抵押物進行嚴格審查,并結合市場價格及評估公司的意見對抵押物進行準確估值,以防止抵押物估值風險。其次,針對可能出現的房屋重復抵押情況,貸款審查部門可與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合作,利用相關部門提供的信息及數據,認真審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及時掌握抵押房產是否符合銷售條件,以及是否存在重復抵押的情況,對產權不清晰或重復抵押的房屋不予以貸款。在必要時對抵押物情況進行實地調查,避免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權益的虛化,降低抵押權不能實現的風險。

(四)建立貸款擔保制度

由于房地產市場市價受宏觀經濟政策、微觀市場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其市場價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在房地產市場繁榮時期,住房價格持續上漲,由此帶來的溢價收益不會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產生沖擊。而當房地產市場不景氣,房產價格持續下跌,由于房價下跌可能會造成大面積的違約風險。為房地產市場價格波動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沖擊,應當加強貸款擔保制度建設。通過建立貸款擔保制度,分散系統風險導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違約風險。可以采取傳統抵押和購房保險擔保相結合的方式,在貸款期限內將抵押房產可能遭受的各種風險造成的毀壞或貶值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其次,待條件成熟,由政府出資設立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機構,實現風險管理的專業化分工,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蘇秋,梁浩然.淺談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防范[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8(17)

篇8

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范文一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南充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受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委托人)委托,按《南充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通知書》的要求向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下稱貸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及用途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二條 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至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規定為年利率利息從發放之日起計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以委托人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調整通知為準,甲方不需另行通知。

第四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建位于南充市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擔方在銀行開設的下列賬戶內,用于購買或修建本

合同第四條所列之房產。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貸款的歸還

第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以無折支取方式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從下列賬戶中扣收借款本息。

賬戶戶名: 存折卡號:

若扣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結清或卡超生有效期,或乙方需要變更扣款賬戶,乙方應到甲方處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或原扣款賬戶已無法足額扣款,乙方應到甲方指定的網點還款。

第七條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還款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歸還。計算公式為:

(1+月利率)n

每月還款額= 貸款本金 月利率

(1+月利率)n -1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息后本、息隨本清的原則,乙方存入的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九條 乙方應按月歸還貸款本息,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歸還,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利息的,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條 乙方在貸款發放后的六個月內(含六個月)不得辦理一次性提前還款手續;如乙方需要提前還款,必須經委托方審核同意,甲方才能辦理乙方的提前還款手續。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應提前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萬分之 計收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未按期償還貸款,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在借款合同載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的罰息利率。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乙方拒絕或阻撓甲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乙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契約和協議;

(5)乙方連續三個月并累計六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6)乙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卷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歸還貸款的義務;

(8)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四條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影響的天數和損失的數額,每天付給乙方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乙方應在甲方發放貸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到開戶銀行開立個人儲蓄賬戶,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貸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貸款。

借款擔保

第十六條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實現抵押權等費用)以為抵押物(質物)提供擔保并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或《擔保合同》。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當地仲裁委員會裁決;

(二)向購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十九條 貸款發放后,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質量、權屬等事宜發生任何糾紛,均與甲方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應以貸款實際發放日起順延計算。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金融規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由南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委托人):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所:

法定代表人及職務:

電話:

郵編:

傳真:

網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主要負責人及職務:

電話:

郵編:

傳真:

網址:

為支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 委托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項

一、為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咨詢,受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提出審查意 見;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并協助借款人辦理公證、保險、評估、 抵押(備案)登記及其他貸款手續。

二、協助甲方受理公積金貸款合作項目申請,提出調查報告及審查意見,簽訂項目合作 協議,監管保證金帳戶。

三、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發放公積金貸款,回收公積金貸款本金和利息,辦理公積金貸 款結算業務。

四、對借款人、擔保人、合作項目等實施貸后監督檢查,催收公積金逾期貸款,受理借 款人申請提前還款等變更借款合同事宜, 按乙方內部個人住房貸款檔案管理的規定對公積金 貸款檔案進行管理。

五、 按甲方的要求在貸款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公積金貸款管理所需要的相關信息, 建立 貸款管理臺帳,并將電子信息及憑證、報表等紙質資料按約定的方式及要求送交甲方。

第二條 委托貸款的用途、金額、期限、利率、擔保、還款方式及帳戶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定向用于職工購買自住住房。

二、每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金額、期限、擔保方式、還款方式等以甲方的審批意見為 準。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在乙方開立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帳號為 ;乙方為甲方設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 款帳戶,帳號為 。

第三條 委托貸款的程序 一、乙方負責受理貸款申請,調查核實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 提出審查意見報甲方審批;對資料齊全的貸款申請,原則上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報 送甲方。 二、甲方審批同意后向乙方出具審批意見,確定貸款的金額、期限等。

三、 乙方按甲方審批的意見通知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擔保合同, 并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四、乙方辦理貸款手續后向甲方送達相關資料;乙方原則上應在收到審批意見之日起五 個工作日內辦完貸款手續并報送甲方(借款人或擔保人的原因除外)。

五、 甲方對貸款手續

核對無誤后, 按時足額將貸款基金從住房公積金存款帳戶劃入委托 貸款賬戶,由乙方負責以借款人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劃入售房單位售房款專戶;售房人是自然 人的,須劃入事前約定的專門帳戶。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債權人,對貸款的發放、回收、結算、管理等全過程擁有決 策權。

二、按規定在乙方開立用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專門帳戶。

三、審批貸款合作項目,審批個人公積金貸款。

四、因業務需要,可到乙方查閱委托貸款檔案資料。

五、對乙方承辦的委托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并考核。

六、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七、按時足額提供發放貸款所需的委貸基金。

八、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辦理委托貸款的手續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本協議及相關規定的委托事項。

二、不承擔貸款風險,不墊付委貸基金。

三、應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受托事務,不得無故拖延。

四、對借款人申請時提供的資料及借款條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具有審查義務,對貸 款用途的專一性、資金劃撥的安全性具有監管義務。

五、將協助回收的貸款本金和利息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向甲方提供擬按揭或已按揭的商品房項目及開發單位的相關信息資料。

七、按國家金融監管方面的規定,協助甲方對委托貸款實施風險管理;不拆借、挪用公 積金貸款資金。

八、及時將貸款發放、回收、結算等相關業務資料送交甲方,按時向甲方報告受托事務 辦理情況。

九、配合甲方對受托事項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十、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收取手續費。

十一、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規定。

第六條 關于組合貸款的約定

一、組合貸款指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同一住房,由甲方提供的公積金貸款和 乙方提供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相結合而組成的個人住房貸款。 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和 商業性貸款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審批,設置同一擔保條件。借款人違約需處分抵押物、追索保 證人連帶保證責任, 或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后保險公司按約定進行賠償時, 甲乙雙方按屆時各 自的債權比例受償。

二、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不能全部滿足其貸款需求時, 可同時向乙方申請商業性個人 住房貸款,乙方承諾作為組合貸款的配套銀行受理借款人的申請。

第七條 需按法律程序向借款人、擔保人追償債務時,無論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均 由乙方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乙方怠于起訴的,甲方按相關規定執行;公積金貸款的訴訟費用 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組合貸款的訴訟

費用等相關費用按甲乙雙方的債權比例各自承擔。

第八條 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或取得對方或第三方的資料或信息應視為各方的商業秘 密或個人隱私,未經法律許可或當事各方同意,不得向外披露或用作本協議以外的用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按時足額提供貸款基金,乙方可拒絕發放委托貸款,由此造成乙方 或借款人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二、甲方未按本協議向乙方支付手續費的,乙方有權拒絕繼續承辦委托事務,并可 要求甲方及時補清,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因乙方的原因未按約定發放及回收委托貸款,造成甲方或借款人經濟損失的,乙方 應負責賠償。

四、因乙方原因致使追償債務超過訴訟時效,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五、 乙方在辦理委托貸款業務中, 未按本協議約定及甲方制定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受 理、審查貸款,或錄入的貸款管理信息及辦理貸款手續的差錯嚴重,或催收逾期貸款不力, 或未按甲方要求保管公積金貸款檔案等,由此造成甲方或借款人損失、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損害職工權益和甲方形象的,甲方除有權依據本協議考核后扣減手續費外,還可要求乙方賠 償已造成的經濟損失直至取消受托資格。

第十條 委托業務的考核

甲方對乙方辦理委托業務的情況按百分制進行考核并與手續費掛鉤, 考核按平時重點抽 查、半年進行檢查、年終全面考核的方式進行,每次考核后向乙方通報考核結果,年終考核 完畢后向乙方通報全年考核結果;具體考核內容見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貸款業務考核 《 表》 。

第十一條 委托業務手續費

一、甲方以當年實際收回的委托貸款利息收入的 5%為基數,按全年考核后乙方實得分 值計算手續費; 計算公式:乙方年度貸款手續費=乙方全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實際利息收入 5%實得分值100

二、支付方式:甲方在對乙方全年考核完畢后,一次性以轉帳方式向乙方結清全年貸款 手續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的內容

一、甲乙雙方應將各自制定或執行的涉及公積金貸款(含組合)的相關文件、手續事先送 對方認可備案,發生變動時,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和相關第三方。

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手續暫使用乙方制訂并經甲方認可的文本格式,待甲方對其 統一制訂后,再按統一的文本執行。

三、辦理委托貸款所涉及的保險、公證、評估及其它中介機構,應由甲方確定或認 可。

四、因委托貸款而設定的債權、擔保權均以乙方名義,但最終實際受益人為甲方。

五、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委托貸款具體承辦支行及相關情況, 并由甲方最終確 認。

六、每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項目的具體承辦支行,由甲方審定。

七、乙方應具備從事委托事務的合法資格及執業證書,具備相應的管理水平及人員、技 術、物質保障條件,能夠為借款人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服務。

第十三條 本協議生效期間后,若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授權人、單位名 稱、組織機構及相關人員發生變化,辦公、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 本協議生效后,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但訂立本協議依據的國家法 律、政策或本市實際情況發生調整變化時,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五條 本協議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市有關規定等執行。必要 時雙方可修改本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 自雙方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簽字 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生效前, 甲方委托乙方已辦理的委托業務尚未執行完畢的統 一按本協議約定執行。

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愿繼續辦理委托業務的,可中止執行協議,但已受托簽訂 的項目合作協議應按約履行至期滿,貸款回收、催收、結算等事務應履行至貸款余額結清為 止。不受協議中止或有效期的限制。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續簽。

第十八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

甲方:乙方:年月日:

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范文三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委托乙方按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存款專戶,并于本合同生效后叁日內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一次存入專戶用于貸款發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在對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后,應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并應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后貳日內將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物(質物)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后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支付。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后當日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展期,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專戶,或超出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為借款人辦理貸款展期,應向甲方支付展期貸款余額5%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積金貸款。違約責任明確后,違約方應主動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與《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甲乙雙方簽訂的《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為準執行,并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規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收回后失效。

第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篇9

用房產證可以公積金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公積金貸款房產證要抵押到銀行。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作為抵押物,需貸款還清后才能領取。經擔保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領取房產證,由擔保代領房產證。此后,由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前往擔保領取。

(來源:文章屋網 )

篇10

2、離退休人員,離退休前曾經繳存過住房公積金。

3、借款申請人須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

4、申請貸款支付所購住房的房款。

5、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下同)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性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且在本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辦理。

6、凡不屬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