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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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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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村級財務管理主要是對農村村集體所占有、支配以及管理的資產所發生的財務活動所進行的核算、計劃以及監督管理,隨著我國新農村建設的不斷發展,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環境所面臨的形勢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必須對新農村財務管理進行調整,以改善農村財務管理狀況,提高農村財務管理水平,這對于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保護農村集體資產安全,維護農民切身利益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模式

1.獨立財務管理的模式。獨立財務管理模式是指由村集體自行設置財務管理機構對村集體的財務活動進行管理,也就是俗稱的村財村管的模式,由村委會負責聘請村級財務管理人員進行村集體的財務工作,這種模式的優點在于有助于村集體強化對村級債務、資產等財務活動的管理,但是由于村級財務人員獨立性差,和容易受村委會領導影響,會計信息失真以及資產、資金流失問題難以監督控制。

2.會計委派財務管理模式。會計委派模式與獨立財務管理模式的區別在于村級財務人員由鄉鎮委派,這種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的發揮會計監督的職能,對于保護村集體資產,遏制腐敗問題的發生非常有效,能夠避免隨意開支、資金占用等問題,但是由于委派村級財務人員的職責權限界定困難,對村集體經營管理的主動性差,在一些財務處理實際工作中經常受到掣肘。

3.村財鎮管模式。村財鎮管就是村集體的賬務集中由鄉鎮進行統一的管理,鄉鎮通過設置經管站等機構對村級財務統一管理,這種模式有效的規范了村級財會行為,實現了村級財務的事前管理,強化了鄉鎮監督與村民監督職能,有利于確保村集體資金資產的安全,但是這種管理模式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有沖突,而且使村級財務管理環節更加繁瑣,管理不便的問題較多。

二、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分析

1.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農村“兩委”班子人員少,財務管理工作基本由會計一人處理,因此對于村級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較差,沒有結合村集體經濟的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系統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導致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程度不高。

2.財務監督管理落實不到位。在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上,村民理財小組作用嚴重虛化,設置也成為擺設不能真正的發揮對于村級財務工作的監管作用,村級財務工作的民主參與程度不高。同時,村集體財務工作的透明化程度不高,財務公開力度不足,也造成了村民無法對村集體財務進行有效的監管。

3.村集體資產管理水平不高。在村集體的資產管理工作中,由于缺乏相關的管理制度,再加上監督的無效,導致大量資產管理尤其是資產的處置方面存在著違規的問題,一些村集體資產不正常流失,不僅造成村集體的損失,同時也引發了村民與村委會之間的矛盾。

三、農村財務管理對策探析

1.健全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完善的制度體系是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開展的基本保障,為了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必須要結合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善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尤其是建立涵蓋有財務報銷管理、物品購銷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現金管理、財產清查、財務會計崗位職責等在內的村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指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同時為了確保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能夠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應該對村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明確的責任來界定,尤其是在審核批準方面,以免出現權力交織、越權操作的現象。

2.落實好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實施民主理財,可以確保在農村財務管理上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也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安全完整。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應該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民主理財組織,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日常經濟活動和財務活動進行審核、監督檢查。對于財務公開,其形式就是將集體經濟組織一定時期的財務活動和財務指標張榜公布,以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在透明的狀態下運行,為了強化對于農村財務的監管,財務公開內容應該包括村集體經濟的收支情況、上級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的收支及使用、集體經濟重大支出和所得收益、村干部的報酬、村集體債權債務情況、村集體基本建設項目的進展及資金使用情況等內容。通過落實好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確保農村財務管理的公開透明與規范合理。

3.強化村集體資產管理。村集體經濟的資產主要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農業資產、無形資產等,在具體的管理實施過程中,最關鍵的就是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的管理。對于流動資產重點是確保貨幣資金、短期投資、存貨和應收賬款、內部往來等相關項目的核算管理,并嚴格落實好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制度,確保流動資產管理的合法合規與真實準確。對于固定資產的管理,應該設置固定資產管理賬冊,及時登記固定資產變動情況,對于需要轉讓、對外投資、出租或報廢等形式處理的固定資產,應嚴格履行財務會計手續,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篇2

摘 要 農村財務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和主管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下,通過一系列改革,管理日趨規范。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值得引起重視。下面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談一下新時期農村集體財務的管理工作。

關鍵詞 新時期 農村 集體財務管理

一、當前農村財務管理的現狀

1.農戶對集體事務漠不關心。新時期的農村生產單位基本上是以農戶家庭為主,農戶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利益分配關系不緊密,群眾對集體事務漠不關心。

2.個別領導干部和部分群眾對原農村合作基金會和農經站概念模糊,對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不重視。

3.農村財務制度不健全。由于相關的財務規章制度不健全,造成非生產性開支過大,出現票據管理不規范,坐收坐支、白條抵庫、白條入賬現象時有發生,形成了財務管理的一大漏洞。

4.村領導者經營管理水平不高,對農村集體層次的統一經營缺乏科學的認識,主要表現在:一是財務開支審批職責不明確,并且審批權限不界定,隨意性較大。二是村主要領導不明確指定財務主管人員和職責,而村主要領導只管有無“錢”開支,無人關注整個財務管理工作。三是個別村領導辦事無規則計劃,收不抵支就挖陳年積累。四是三年一屆的村委會成員改選制度給少數領導干部造成了不穩定因素,存在“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

5.由于待遇問題使得部分村會計隊伍青黃不接,老的業務素質差,新的不愿干,加上培訓少,業務水平難以提高。在賬務處理過程中記賬方法、記賬憑證、賬簿登記不規范等。

6.內部審計監督和群眾監督難以落實,監督主體不明確,致使法定的監督機構和群眾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未能很好地履行。

二、農村財務管理滯后的原因

1.法律地位不明確。一是給農村集體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帶來很多困難。表現在農村集體資產能否抵押等問題上。二是財經法規往往忽視農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的特殊性,對這項工作的監督管理缺少相應的制度和法律依據,致使對有關違規違紀問題處理不力。

2.約束機制不健全。雖然各村都有可操作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但由于監督約束機制不夠完善,部分領導和財會人員素質不高,可能出現干部自搞一套,財會人員或聽之任之,或同流合污現象。

3.財會制度不健全。隨著農村經濟形勢的變化,出現了集體土地的資本化、收益分配問題、增加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問題,增加了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等新的核算內容。

4.“兩委關系”問題。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兩委爭奪財務管理權、簽字權;在解決問題時又成為推諉權。使財務管理問題陷入人人管,人人不管的誤區。

5.部份鄉鎮領導思想上存在有“重生產、輕理財”、“重指標、輕實效”的片面認識,對村財務管理的認識不夠,片面認為搞財務管理不利于搞活經濟,不得于各項指標的增長,以致對政策文件的宣傳、執行落實不到位。

6.群眾參與意識淡薄,無暇顧及集體之事,加之財務知識不多,對公布的賬目看不懂,這就導致了名義上人人都是主人;實際上民主監督作用難以發揮。

7.審計監督環節薄弱。由于鄉鎮農經站人員少,肩負著全部農經工作,工作量大,對于村級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的職能不能得到充分發揮。

8.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人員都是農民身份,由于經費和時間的限制,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培訓,導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會人員政策水平、業務素質普遍較低。

三、新時期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對策

1.切實加強領導。一是建立獎懲制度。要把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與村、組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利益掛鉤,建立獎懲制度。二是辯證對待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關心集體經濟的發展和壯大。三是加強科學的財務管理,定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

2.健全財務管理等制度。一是國家應盡快修訂完善有關法律規定,增設“合作社法人”條款,并明確合作社法人的相關權益。二是要根據各地形勢發展的變化,適時制定和修改財務管理和審計辦法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3.明確主管村級財務工作的第一負責是村主任,同時結合組級干部法律知識、業務素質普遍偏低的實際,村級應對組級財務把關、監督,開支單據必須先由組長審批或經組集體討論通過并由組長簽字后,附會議記錄報經村主任審核后方可入賬。

4.規范事務決策程序和議事程序,加大村民監督力度。在村、組級重大事務決策上,堅持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

5.實行集體資金“村賬鄉(鎮)管,組賬村管”的制度。凡是村級集體資金和賬目統一歸鄉(鎮)農經站管理,凡是組級集體資金和賬目統一歸村管理。實行定項限額使用資金,杜絕集體資金損失和浪費。

6.完善獎懲措施,加大處罰力度。結合農村稅費改革政策的落實,各鄉鎮應因地制宜制定村主要干部工資報酬、交通工具管理、電話費用報銷標準,保險費、退離職費標準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以增強內部控制能力。

7.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搞好以民主理財小組為核心的社會監督體系。

8.切實抓好財務公開,根據群眾對財務公開內容的意見,及時改進工作,接受群眾監督。

9.進一步開展以干部任期、離任審計為重點的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工作。

10.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干部和會計人員進行培訓,促進農村經濟和各項事業的發展。

篇3

關鍵詞:鄉鎮;財政管理;對策探析

鄉鎮是基層政權組織,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的好壞,對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維護農村基層政權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來,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狀況備受社會關注,上級部門對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但鄉鎮政府在財政、財務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現象。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鄉鎮財政收不抵支,負債運行的問題和困難,是每一個財政工作者必須思考和解答的課題。筆者對此展開探討。

一、鄉鎮財政管理存在的問題

1.財政預算約束不嚴格。從近年來審計反應的情況來看,鄉鎮在預算批復、調整及執行過程中仍存在違反《預算法》的行為。表現為預算編制不科學。實行“人員經費按標準,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實際”的方法,預算既不全也不細,操作性不強,資金分配不透明。鄉鎮其他收入未完全納入預算,大量預算外資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預算調整不規范。有些鄉鎮追加預算沒有嚴格履行報同級人大審批的程序,超出預算部分脫離了同級人大的監督。

2.專項資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門在支農項目管理上體制不順,職能交叉,導致鄉鎮專項資金管理分散,情況不明。尤其是對項目多、資金量大的鄉鎮,未按規定對資金實行專項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經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項目之間互相調劑、擠占,很難有效進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此外,對專項資金支出的監督突擊性檢查多,且對發現的問題沒有具體的處罰和整改措施,使監督流于形式,致使鄉鎮普遍存在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和代管資金的情況。

3.財務管理機制不健全。鄉鎮政府機關財務管理模式五花八門。有的是財政所做賬,有的是經管站做賬,有的整個鄉鎮政府機關一套賬,有的卻多達四套賬。鄉鎮財務人員的分工不科學。有些財政所長既是所長,還是會計兼出納,有的鄉鎮一年做一次賬,出納成了事實上的兼職會計,內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鄉鎮財務人員更換頻繁,手續交接不清,造成財務管理混亂。

4.鄉鎮財政收支矛盾突出,負債現象嚴重。目前,大部分的鄉鎮在農村基金會、財政周轉金、商業銀行貸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數額大、沉積多、償還難的沉重的債務負擔。一是有的工程項目缺乏科學論證,沒有因地制宜,沒有可行性研究,結果一些企業效益不好、長期拖欠,資金收不回來;二是有的鄉鎮盲目搞建設,不根據本鄉鎮實力、財力、借錢上項目;三是個別鄉鎮

機構臃腫、人員過多、入不敷出,靠借款來維持日常的費用開支。

二、鄉鎮財政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體制運行缺陷,沒有約束機制。缺乏綜合預算管理意識,預算管理不規范,預算約束力弱化,預算編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預算編制粗糙。

2.經濟利益驅動,法制觀念不強。財務收支活動不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導致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3.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內控制度不嚴密,監督機制不完善。目前許多鄉鎮沒有制定規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約束。不少鄉鎮在財務收支審批程序、支出憑據的審核、財務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行等環節缺乏相應的制約機制,一些財會人員未能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4.鄉鎮領導和財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鄉鎮領導和財務人員的素質普遍不高,缺乏培訓教育,部分鄉鎮的財會人員崗位變換頻繁,影響了工作開展。

5.個別部門對鄉財信息化管理存在虎頭蛇尾現象。個別部門未能繼續對鄉財信息化建設方面給予經濟和人員的大力支持,后續管理不夠。

三、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對策建議

隨著經濟的發展,基層財政職能日益強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來越大。要做好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充分發揮鄉鎮在經濟建設中的主戰場作用,多管齊下,共同努力。

1.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推行“鄉財縣管”或“鎮財縣管”模式。按照公共財政的管理要求,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通過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實行“鄉財縣管鄉用”或“鎮財縣管鎮用”,進一步規范鄉鎮財政收支行為,強化財政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鄉鎮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1)對實行“鄉財縣管”或“鎮財縣管”的鄉鎮,堅持“五不變”原則。一是預算管理權不變。鄉鎮財政所負責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執行本級預算。二是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各鎮所有,縣財政不集中、不平調。三是財務審批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財務審批程序按各鄉鎮目前實行的審批制度執行。四是獨立核算主體不變原則。以鄉鎮為單位進行財務核算,結余歸各鄉鎮所有。五是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原則。鄉鎮的債權、債務仍由鄉鎮享有和承擔。

(2)以鄉鎮為獨立核算主體,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治理方式。一是預算共編。鄉鎮政府根據縣級財政部門提出的具體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并按程序報批。二是賬戶統設。統一開設鄉鎮財政收支賬戶,各鄉鎮財政所按縣財政局的批復在鎮金融機構開設“國庫基本結算戶”、“工資專戶”、“非稅收支專戶”等財政銀行專用賬戶,辦理鄉鎮財政資金的收支業務。三是集中收付。即鄉鎮財政稅收收入全部上解縣級庫,納入預算管理,鄉鎮收取的所有非稅收入全部直接繳入縣財政專戶,由縣財政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支出由財政專戶撥入鄉鎮財政收支賬戶,以年度預算為依據,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進行分配。四是采購統辦。即鎮采購支出凡屬集中采購范圍的,由鎮提出

計劃和申請,報縣財政局審核后,交縣政府采購辦按有關規定統一辦理,采購資金從“財政專戶”直接撥付給縣政府采購辦或供應商。五是票據統管。即鄉鎮使用的財政票據,鄉鎮使用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票據由鎮會計核算所到縣財政局領取,發給各預算單位使用,嚴格實行“限量領用、定期核銷、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辦法。

2.完善制度、夯實基礎。制度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要完善鄉鎮財政、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鄉鎮預算管理、資產管理、專項資金收支管理、工程項目管理、負債資金收支管理等專項管理制度,特別是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等工作,規范理財行為。

3.加強鄉鎮財務人員隊伍建設,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隊伍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要重視鄉鎮財務人員隊伍的建設,人事部門在對鄉鎮財務人員調配時要將熟悉財務知識、精通業務、素質好的人員選拔到財務工作崗位上來;為財務人員自身學習,更新知識提供機會和機制,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考試考核等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核算水平;明確會計、出納崗位職責,建立互相制約機制,規范財務核算;嚴格執行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財務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動。

4.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加大對違紀違規問題處理處罰力度。一是加大監督廣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增加鄉鎮財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內部監督與公開曝光結合起來。二是加大監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鄉鎮領導離任交接制度,加強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運用,把監督與管理干部結合起來。三是紀檢、監(檢)察、財政、稅收、審計等執法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協調,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和制衡機制,對于監督檢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預算法》、《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罰,對單位收繳違紀違規資金、罰款的同時,按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殷金勝.淺論加強鄉鎮財政財務管理[J].當代經濟,2008,(2).

篇4

關鍵詞:鄉鎮衛生院 財務管理 會計核算

鄉鎮衛生院屬于福利性事業單位,承擔著為廣大基層群眾提供醫療服務的重任。在鄉鎮衛生院的各項管理工作中,財務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直接關系到衛生院的長遠發展,同時也影響著基層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鄉鎮衛生院的財務管理卻是日常管理中最為薄弱的環節,在財務管理觀念、會計核算、預算管理、財務內部控制、財會人員素質等方面存在諸多不足之處。為此,鄉鎮衛生院有必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堵塞財務管理漏洞,消除財務風險隱患,從而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在保障衛生院各項工作有序開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中的薄弱環節

(一)財務管理觀念薄弱

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財政資金投入是鄉鎮衛生院的主要經濟來源,尤其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要求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以“零差率”的方式進行銷售,使得鄉鎮衛生院的診療收入大大縮減,提高了對財政補償的依賴程度,從而導致衛生院的財會人員理財意識薄弱。在這種情況下,領導層和財會人員對衛生院的財務工作重視程度不足,存在隨意使用資金的現象,造成財務工作混亂,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二)會計核算欠缺規范性

按國家規定從2011年7月起《醫院會計制度》、《醫院財務制度》與基層醫療機構有所分開,并要求基層醫療機構執行《基層醫療機構會計制度》。在執行該會計制度時,部分鄉鎮衛生院的會計人員對工資及福利支出、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兩類費用的歸集不準確,隨意使用科目,從而導致會計信息質量不高,難以真實地反映單位實際財務狀況。同時,新會計制度的執行使得鄉鎮衛生院在處理一些經濟業務上,出現了記賬科目不統一,核算方法不統一以及收支管理混亂等問題。

(三)預算管理形式化

鄉鎮衛生院沒有將財務預算管理作為財務管理的有力手段,使得預算管理形同虛設。財務部門的預算編制質量不高,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較大的預算執行偏差。同時,衛生院沒有構建起預算執行責任體系,使得預算指標難以落實到各部門、各崗位,降低了預算對本單位收支活動的約束力。

(四)財務內部控制缺失

鄉鎮衛生院不重視財務內部控制,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使得資金控制弱化,崗位職責難以切實履行,在費用報銷方面不按照規定程序執行。同時,鄉鎮衛生院沒有形成內部控制約束機制,在會計和出納崗位設置上存在兼職情況,甚至一些領導任人唯親,造成無法正常開展財務監督工作。此外,鄉鎮衛生院的規模較小,受監督手段和專業技能的限制,內部審計工作通常是走過場,難以起到監督內部控制執行情況以及財會工作的作用。

(五)財務人員素質不高

鄉鎮衛生院的財務人員素質普遍不高,嚴重缺乏畢業于專業院校的財會人才。現有的財會人員對財務管理制度知之甚少,綜合技能低下,不熟悉衛生院的會計業務處理流程,尤其在電算化軟件日益普及的新形勢下,一部分財會人員尚未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導致財會工作效率難以提升。此外,還有一部分財會人員的職業道德意識不高,經常聽從領導授意或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出現編制假賬的情況,嚴重影響衛生院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二、加強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提高財務管理意識

鄉鎮衛生院要強化財務管理意識,明確院長是財務管理的第一負責人,是本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衛生院要設立獨立的財務部門,明確財務部門的工作職責,將財務管理工作提升為衛生院管理的核心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不能直接授意或過分干預財務部門的工作,保證財務工作的合法性和規范性。財務部門要切實做好財務預測、財務分析、財務風險防范、財務決策、財務監督等工作,推動財務管理工作步入科學化、制度化的運行軌道,保證本單位資金良性運作,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

(二)規范會計核算業務

鄉鎮衛生院的所有收支項目均要進行統一會計核算,并對內對外公示財務收支情況,接受衛生院職工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會計部門要定期對衛生院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堅決不對違法、失真、記載不明確的原始憑證進行賬務處理。同時,若發現這樣的原始憑證,則將其及時扣留并報告到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查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由于鄉鎮衛生院的經濟業務較為單一,所以建議進一步修訂適用于衛生院的會計制度,尤其是職工人數少于100人的衛生院可適用的制度。如,在固定資產核算中,引入“累計折舊”,對固定資產進行按月計提折舊處理;擴大“醫療支出”的范圍,使管理費用也一并歸入該會計科目進行核算,簡化賬務結轉程序;規范支出明細科目的會計處理,要求鄉鎮衛生院的三級明細科目與其他行政事業單位支出保持一致,增強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三)構建預算管理體系

預算管理是鄉鎮衛生院強化財務管理的有力手段,預算編制是衛生院規范開展收支活動的重要依據。為此,鄉鎮衛生院應建立健全預算管理體系,落實預算管理責任,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嚴格預算執行控制,按照程序調整預算,并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價。首先,衛生院要明確預算編制依據,加強分級歸口管理,按照事項要求逐一編制預算項目。其次,衛生院要將批準的預算指標分解到各責任部門、各環節、各崗位中,構建起預算執行責任體系,進一步將年度預算細分為季度預算、月度預算,將預算貫穿于各個時期進行分期控制。再次,財務部門要負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及時向領導層匯報,使領導層了解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偏差以及預算目標的實現程度,強化對預算管理的事中控制。最后,衛生院要建立預算績效考核制度,根據考核結果對各部門、各崗位落實相應的獎懲措施。

(四)強化財務內部控制與監督

財務內部控制與監督是規范財務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手段,為此鄉鎮衛生院應建立健全財務內控機制和監督機制。首先,鄉鎮衛生院財務管理要完善財務內控制度,從細微環節入手使制度覆蓋衛生院的全部經濟活動,強化財務內部控制與監管,落實財會監督制度、現金管理制度、財會崗位內部牽制制度、報銷審批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產清查制度等,保證衛生院各項經濟活動在合法合規的范圍內開展。其次,加強對財務工作行為監管,杜絕存在財務人員的情況,如杜絕出現親信管收支、領導管簽字的現象。衛生院的財會部門要定期輪換崗位,減少會計舞弊的可能性,實現財會人員之間的相互牽制。再次,鄉鎮衛生院要建立內部審計部門,強化內部審計部門的責任意識,及時糾正財會工作中的問題,認真審核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財會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和紕漏,應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最后,上級衛生部門也要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外部審計,定期檢查衛生院的財務狀況,對于財務管理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并將經濟指標作為衛生院負責人考核的重要指標,提高負責人的財務管理意識。

(五)提高財會人員專業素質

鄉鎮衛生院應結合本單位財務管理的實際情況,定期組織財會人員培訓和教育,不斷更新財會人員知識體系,擴充業務操作技能,提高專業素質。一方面,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培養財會人員法律意識,使財會人員熱愛崗位工作,嚴格按照各項法律法規處理財會業務,不因受利益誘惑或領導授意而出現做假賬的情況。另一方面,加強專業技能培訓,鼓勵財會人員利用業余時間學習理論知識,為財會人員制定長效的培訓計劃,掌握與財會工作相關的技能,如會計電算化操作技能、辨別原始憑證真偽的技能等,使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能滿足新形勢下的崗位工作需要。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財務管理是鄉鎮衛生院內部管理的重點,對保證衛生院資金良性運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障各項經濟活動合法開展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為此,鄉鎮衛生院必須認真分析自身在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之處,制定和落實相應的措施堵塞漏洞,強化全體職工的財務管理意識,構建起完善的財務管理體系,從而不斷提高財務工作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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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盧衛鋒.基于制度視角的鄉鎮衛生院會計監督工作[J].中外企業家,2014(10):104-105

篇5

【關鍵詞】內控制度;建設;全面提升;醫院經營水平

醫院在社會變革的大背景下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其不再是由國家撥款支持扶助的單位。隨著醫療的改革,將醫院推向了市場,使得其成為了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醫院間的市場競爭愈發嚴峻,如何在這激烈的競爭中得以生存成了醫院的根本問題。此外,越來越多的私立民營醫院及中外合資醫院涌入市場中,給競爭本已激烈的醫療市場造成更大的影響。目前,醫院如果把握市場的動態,加強醫院內控制度的建設,從而提高經營水平,成為各大醫院面臨的一大問題。

一、醫院經營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

(一)內控制度不夠重視,且不科學、合理。我國多數醫院對于內部控制制度重視程度不夠,管理方法不科學、合理,無章可循,造成醫院內部控制度基礎不夠。尤其是各大鄉鎮級別醫院,受人員及規模等因素影響,無內部控制管理或者不完善,缺乏嚴謹與科學,醫院幾乎都認為內控控制制度即是醫院的規章制度,但實際中會有各種問題出現,無約束預防機制,不能顧全,影響醫院內控制度實施的效果。

(二)醫院缺乏經濟管理人才。隨著社會與經濟的發展,人們對醫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但是我國多數醫院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對于經濟管理人重視程度不夠。在挑選人才時未按照標準執行,使得經營管理人才質量差,造成專業技術人員嚴重缺失。由于經營管理人員專業素養較弱,對醫院的所有經濟活動管理力度不夠,致使醫院醫療質量較差,物質消耗又大,影響醫院穩定與長遠發展。

(三)醫院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手段落后主要表現在:缺乏相應的管理知識,從業人員專業素養不夠,管理能力弱,嚴重缺乏科學合理的經驗管理知識,實際工作中未全力投入。我國部分醫院管理辦法仍不夠仔細與明確,多數采取行政立法與經濟立法兩種。隨著社會與經濟的發展,這兩種立法已不適合用于醫院經濟管理工作中。

二、加強內控制度全面提升醫院經營管理水平相關舉措

(一)完善內部制度的建設。完善內部制度建設具體內容如下:

1.加強醫院管理制度的建設,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保證財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及科學化,制定《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等29項財務管理方案,編制《預算管理流程圖》《醫院財務管理流程圖》等,為全面提升醫院經濟管理水平奠定基礎。

2.強化內部牽制制度,預防財務風險的發生。嚴格根據內部牽制原則合理設立崗位,并明確各個崗位職責與權限,各部門、員工相互制衡。重新調整科室與各部門間的崗位分工,強化內部監督制約。為了管理更加規范,可采取設立采購中心與資產管理科措施,明確醫院采購中心負責醫院藥物、設備,落實各項制度。強化財產物資保全控制,避免資產流失。醫院可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部門,專門負責醫院資產與庫存物資的管理。加強資產處理管理,相關部門定期對申請報廢的資產進行審查,確保資產完整及安全。嚴格限制接近控制,定期清查,銀行存款、現金及有價證券等僅僅限于出納人員經手,非倉管人員不得進入倉庫內,大型醫療設備由專人管理及使用。藥品每兩個月盤查一次,若賬務不符,查明原因并及時上報進行處理。

(二)完善醫院預算體系。醫院預算管理工作中,主要涉及到預算委員會、預算員及財務部,主要負責內容有:起草、檢查、批報、記錄、控制、管理預算執行、定期分析問題、預算年度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分配預算指標、分配定額制度與調整,制定預算調整方案。醫院需完善各級人員,確保預算準確、無誤。

(三)建立問責制度,提高監督力度。在醫院實施問責制度,提高內部的控制力度。醫院業務的開展主要包含了檢查者、審批者、經辦者及監督者,不同崗位人員權利不同,因而需要相互獨立與制衡。醫院經費管理過程中,嚴格根據審批權與核實權,通過財務與審計、紀檢三個部門組成監督小組,進行檢查與監督,落實內部控制制度,以掌控醫院財政支出情況。

三、小結

綜上所述,醫院實施內部控制制度工作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根據我國社會的發展以及醫療的變革不斷地完善與改進。重視內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醫院經濟管理水平,實現醫院目標,提高醫院市場競爭力,使得醫院可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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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稅國保.創新醫院財務管理提升醫院管理水平[J].中國外資(上半月),2013,06(8):164-164.

篇6

摘 要 現代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對企業的財務實現有效控制,良好的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前提。企業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意識、加強對強企業財務風險的預測、控制和防范、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是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的前提。因此,本文將通過分析當前企業財務管理中,風險形成的原因以及風險管理中的問題,對企業財務風險的成因及其對策進行探討,為企業財務風險的有效控制提供一定的借鑒。

關鍵詞 企業財務 財務風險 問題 控制措施

企業的財務風險是由于企業受到內外部環境中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并受到損失。只有充分認識風險并有針對性的防范和規避風險,企業才能將風險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保證自身的健康持續發展。對企業財務風險進行概括探討,并分析其成因及控制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一、財務風險管理中的問題

(一)企業的資金結構不合理

資本結構對于企業的財務風險意義重大,它是指企業長期資本構成及其比例關系。資本結構的不合理將使企業財務負擔沉重,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導致財務風險的產生。中國企業大部分生產經營資金的來源為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從企業財務結構的實際情況來看,普遍存在著資產負債率較高、銀行貸款過多的問題。

(二)管理人員缺乏風險管理意識

企業在生產監管活動中,缺乏風險管理意識是形成企業財務風險的一個重要主觀性陰虛。在實際成產經營中,很多企業日常的財務關系比較混亂。財務管理中存在著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和職業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等問題。資金的管理、使用、利益的分配上不明確,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使得企業在激烈的的市場經濟競爭下,生存日益艱難。因此,任何一個企業要想在風云突涌的環境中贏得長久的生存和發展,財務風險意識和管理制度是不能缺少的一個因素。

(三)財務決策失當

科學的財務決策水平對于防范企業財務風險作用重大。但有些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決策存在著缺乏科學性最終導致投資失誤。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過程中,由于一一些企業對投資項目缺乏周密細致的可行性研究。導致決策失誤,使投資項目不能獲得預期的收益,投資無法按期收回,為企業造成了損失,帶來了巨大的財務風險問題。

(四)風險預警體系尚未健全

建立健全財務風險預警管理系統,適應不斷變化的財務管理環境對于財務風險的預警、危機處理起著重要作用。企業應設置高效的財務管理機構,并配備高素質的財務管理人員,同時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形成完善的風險預警以及危機處理體系,保障企業財務的有效運行。但是,實際中,很多企業的風險預警以及危機處理體系尚未健全,財務管理系統不能適應經營環境的發展變化,導致了企業的財務風險產生,以及處理不當。

二、企業財務風險的控制措施

(一)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意識

要加強企業的風險管理工作,提高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風險意識也是很必要的。 要使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意識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將風險管理意識貫徹到企業的每項日常工作中,加強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系統的有效性及高效率性,更好的為企業的各項工作服務。

(二)提高財務決策的科學化水平,防止因決策失誤而產生的財務風險

財務決策的正確與否直接關系到財務管理工作的成敗,經驗決策和主觀決策法。在決策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影響決策的各種因素,盡量采用定量計算及分析方法并運用科學的決策模型進行決策。對各種可行方案要認真進行分析評價,從中選擇最優的決策方案,切忌主觀臆斷。

(三)加強風險整體預測,建立企業財務風險預警應對系統

建立企業財務風險預警應對體系,加強對財務風險的控制。建立企業財務風險識別系統,加強風險事前預測;完善企業財務風險內控系統,加強風險事中跟蹤;完善財務風險評價指標系統,加強風險事后評估。

要堅持“全面系統、實時動態”的原則,在提高企業信息化程度的基礎之上,鎖定潛在風險并以之作為實時監控對象。一方面,要樹立財務預警的全局觀,全面掌握企業的總體財務狀況,及早捕捉危機信號,提前發現企業財務危機的征兆。同時,完善防范和化解財務危機的預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另一方面,要確立財務預警的局部觀,財務危機往往從企業管理的局部產生,部門財務預警乃工作的重點,可以對主要經營部門卡點設置相應的預警線,將企業經營活動的關節點納入監控全過程。此外,還要將局部監控與全局把關有機結合起來,發現風險隱患點,進行風險點的全局性評估,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

(四)明確企業內部財務關系,落實權力與義務

為防范企業財務風險,要理順企業內部財務關系,做到責、權、利相統一,企業必須理順內部的各種財務關系。第一,明確各部門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及應承擔的職責,并賦予其相應的權力,做到權責分明,各負其責。第二,利益分配時,要兼顧企業各方利益,調動各方面參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積極性,從而真正做到責、權、利相統一,使企業內部各種財務關系清晰明了,有效防范企業財務風險.

三、總結

企業在作出各項決策時,都是充滿了風險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企業面對殘酷的市場競爭和風云突變的市場條件,必須樹立財務管理的風險觀念,建立健全企業的各項財務風險管理制度,做好預防和控制財務風險的各項工作,將企業的財務風險控制在企業可接受范圍內。正確分析和防范財務風險,促進企業的持續健康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施工企業;法人管項目;財務管理

“法人管項目”的模式是在“項目經理負責制”的基礎上探索出來的新模式,實施“法人管項目”的模式,目的在于推動項目的精細化和規范化管理。法人管項目概括起來講就是加強對人力資源、財務資源以及物料資源的控制,而財務資源的管理是最關鍵的環節。

1“法人管項目”模式的內涵

“法人管項目”是企業法人組織項目機構的經營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程序規范,合理安排項目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等要素,進而對項目機構的職能部門進行管控。在傳統的“項目經理負責制”中,經理擁有管理權力但是不用承擔風險和相應的義務,這種管理模式讓經營企業承擔風險,容易致使企業項目管理混亂,最終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而采用“法人管項目”的模式項目經理僅僅是項目的執行者,并且項目經理需要嚴格遵守企業的管理規章制度,維護企業的利益。“法人管項目”模式的優勢是利用信息技術對項目的要素進行控制,解決項目中存在的問題。并且需要充分的考慮企業法人的利益。能夠加強企業對項目管理的集中管理。集中管理主要表現在財務資金集中管理、勞務隊伍集中管理、項目物資集中招投標管理以及對整個項目的資源的調配。對財務資金的集中管理,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可以對企業的資金實現集中的管理,做好規劃,控制好財務的成本。對勞務隊伍的集中使用管理可以有有效的降低勞務管理混亂的現象,防止在勞務用工方面出現。對于項目物資的集中招投標管理可以控制項目的成本,對項目成本實施透明化管理,可以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大化。對項目的集中調配管理可以促使企業控制項目的進度,能夠確保建筑工程的質量。

2施工企業加強財務“法人管項目”模式下的財務管理的措施

2.1強化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

對于施工企業的財務管理需要從不同的方面對企業的資金進行控制。對于項目的招投標時期的資金投入,在企業承擔項目的時候,不要承擔虧損的項目,促進資金的良性結合。加強項目施工階段的資金控制,對于同一個項目必須設置一個銀行賬戶,杜絕公款私用。項目的銀行開戶需要經過財務部門的申請、項目管理部門的審批以及財務部門的審核才能夠辦理。對于項目的開戶銀行需要開通網上銀行,嚴格管理資金的進賬和出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強化對資金的規劃管理,財務部門需要掌握資金的使用狀況,規范申請用款的計劃表,這樣有利于財務系統復核用款計劃。財務部門需要對用款計劃表的內容進行初審,總會計師需要對用款計劃表進行審核,決定是否撥款。項目部門需要嚴格依用款計劃表利用資金,禁止任意更改用款計劃表。在項目資金的管理中需要貫徹和落實法人管項目的理念,對項目資金實行集中管理。這樣可以提高法人對項目的管控能力,防范經營風險。在項目資金的管理堅持“統收統治,合同審批,項目申請,公司審批,延伸支付”的方針,這樣可以確保建筑企業施工的正常開展,又能夠提高資金的使用率。

2.2加強項目的成本控制

在項目的施工前需要明確項目的經營目標,制定項目的成本目標,并且需要明確責任成本的內容,強化責任成本的管理。加強合同管理,嚴格合同的審批程序,盡量規避合同的風險。加強合同的審批工作,完善合同的條款,合理的確定施工的成本。嚴格控制項目的非生產性費用的支出,合理的利用項目招待部門的費用,并且需要依照相關的規定以及項目經營的情況,設置項目招待費用,并且遵循著“勤儉節約,合理必須”的原則,充分發揮招待費用的作用。

2.3強化信息化管理

“法人一套帳”是企業信息化綜合管理建設的一項重要的財務工作。必須把“法人一套帳”和項目信息化管理結合起來,這樣可以優化財務管理的流程,實現財務核算集中化和專業化的管理。實施財務信息化綜合管理系統,就是促使會計集中核算、資金集中管理、資產動態管理以及全面預算管理等部分的有機結合,這樣可以實現各個系統的信息集成,并且可以控制信息化的各個環節。實施企業信息化管理利于企業內部財務信息的控制,讓企業了解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確保資金的融通,從而保證“法人管項目”模式下的財務管理能夠高效運作。

3結語

“法人管項目”是一種新興的項目管理模式,它與傳統的項目管理模式不同,它改變了傳統的市場配置資源的模式,是對傳統“項目經理負責制”的大膽革新。這種模式是由于企業法人直接管理項目的管理方法,項目管理中的各個環節都需要企業法人依照制度的規定嚴格的進行管理。“法人管項目”可以實現對項目施工全過程的監控,促使企業有效的控制項目的進度,從而能夠確保項目的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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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1引言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我國是個農業大國,農田水利工程直接關系到農業生產的發展,進而影響到我國現代化事業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行,所以我國農田水利工程具有小型化、分布廣等特點,特別是近些年農村實行經濟體制改革,農田水利工程數量逐年增多。這些農田水利工程給農業生產帶來了巨大的便利,但是數量龐大的工程項目難免良莠不齊,一些工程還存在著一些缺陷。因此,本文針對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過程中的一些問題展開論述,給出了一些建議和思路,以期為相關技術人員和研究人員提供借鑒。

2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發展迅速,也帶來了一些問題亟待解決(1)經濟發展不均衡,資金短缺問題。雖然我國加大了對水利工程建設方面的扶持力度,但是各個地區發展水平不均衡,尤其西部一些偏遠地區,政府財政緊張,投入水利工程建設的資金有限,甚至根本沒有投入。加上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涉及水利、發改等多個部門,缺乏統籌安排,難以集中力量辦大事,資金利用率低。資金短缺直接導致水利工程建設停滯不前。(2)重建輕管,農田水利工程質量堪憂。我國農田水利工程大部分屬于鄉鎮管理,人員水平有限,觀念落后,把關不嚴,建成后也缺乏后期維護措施,導致很多農田水利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特別是我國現有的農田水利設施大多是上個世紀修建的,年久失修,配套設施也不完善,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3)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技術落后,難以適應時展。施工周期長、設計標準低是農田水利工程的軟肋,由于缺乏經驗和技術水平,很多農田水利工程存在著質量隱患,雖然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一系列政策法規已經出臺,對施工過程進行規范有了依據,但是在工程實踐中,仍然需要較長時間的積累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3農田水利工程相關的管理措施

(1)設立專項賬戶,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我國經濟發展迅速,經濟總量已經躍居世界第二,但是由于我國人口基數太大,基礎設施建設還不完善,投入到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中的資金有限,因此,建立專項賬戶,專款專用,充分利用資金就顯得尤為重要。每一項資金的支出都要有詳細的記錄,嚴格執行制定的財務政策,工程竣工后,要對財務狀況進行審核,確保資金利用率最高。(2)完善審計制度,評估水利工程效益農田水利工程完工后,應該對工程效益進行評估,把施工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總結出來,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分析研究,把施工過程各個環節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匯總成為技術資料,為制定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發展策略提供技術支持。(3)深化農田水利工程改革,建設新型水利工程目前我國建成的農田水利工程大多是小型化的,因此,可以制定相應的技術規范,對小型化的農田水利工程能夠進行標準化的工程建設,以提高建設效率,保證建設質量。同時,小型化逐漸不能適應現代農業的要求,可以嘗試建設多功能、大型化水利工程,總之,農田水利工程只有不斷創新,才能適應我國日益現代化的農業生產。(4)健全法制建設,促進農田水利立法目前,我國針對農田水利建設的專門法律不夠完善,僅有一部《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試行)》的法律文件,各級地方政府制定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缺乏法律依據。只有健全法律,才能從根本上規范建設中的各個環節,每一步都做到有據可依,這樣才能夠保證施工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各個地方可以根據當地特點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即對農田水利建設有貢獻的相關人員給予一定的經濟和精神獎勵,對違反規章制度,甚至破壞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人員進行有效的懲戒。這樣一方面能夠調動農民參與農田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促進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高效順利完成;另一方面也能打擊一些不法分子,避免豆腐渣工程的出現,有力地保證農田水利工程的質量。(5)加強人才培養,提高工程科技含量我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缺乏專門人才,為此一方面應該加強宣傳,提高大學生甚至研究生學習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相關知識的興趣,鼓勵他們畢業后到一線建設部門參加工作,為農田水利建設注入新鮮血液。另一方面對現有的技術人員加強培訓,確定主攻方向,在自己的工作領域努力達到高精尖的水平。這樣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得到了提高,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質量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4總結

農業是一個國家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我國是個農業大國,農田水利工程直接關系到農業生產的發展,進而影響到我國現代化事業的發展,因此對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進行研究也成為了研究的熱點。本文分析了我國農田水利建設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在財務管理、審計制度、水利工程改革、農田水利法制建設以及人才培養方面給出了一些建議。在實際操作中,應結合實地考察,制定適宜的水利管理方案,使農田水利工程在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十分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1]田洪江.優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問題的探討[J].黑龍江水利科技,014(03).

篇9

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醫療保險 養老保險

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理論上應包括農村社會救助、農村社會保險、農村社會福利、農村社會優撫、農村社會服務五個方面的內容。因此,關于保障制度的設計也應從這幾個方面人手,全面進行完善。但從目前我國國情出發,廣大農民群眾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實現“生有所靠、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因而,在農村社會保障的各項制度建設中,目前的首要任務是集中精力建設農村社會救助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

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設計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助制度。在200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且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困難地區補助。這對廣大農民來說是一個福音,城鎮困難居民和農村困難農民從此“同享一片藍天”,這也是城鄉和諧發展的重要一步。但要切實解決好這一問題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難和問題。應從以下方面加以解決:

(一)合理籌集保障資金

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農村低保制度,資金保證最為重要。通過社會救助制度來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歷來都是政府的職責。在實際工作中,保障資金一般由省、市、縣、鄉各級財政和村集體合理分擔,這就導致不少欠發達地區財政收支緊張,資金缺口難以彌補。通常是財政越緊張的地區,貧困人口往往越多,分擔低保經費的任務就越重,落實經費保障的壓力越大,影響到低保工作的最終開展。因此要搞好農村低保,中央應加大資金投入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把好事辦好。

(二)正確界定保障對象

依照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農村社會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對象應主要為以下四類:家庭成員均無勞動能力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無勞力戶;家庭主要成員在勞動能力年齡段,但因嚴重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家庭保障確有困難者;家庭成員雖在勞動能力年齡段,但因常年有病基本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家庭保障確有困難者;家庭主要成員因病、因災死亡,其子女均不到勞動能力年齡段,生活特別困難者。為提高保證社會保障工作效果,保障對象的確定必須采取收入調查和社會監督的方式。因此,要在全面掌握貧困家庭的成員結構、收入水平、生活費支出、致貧原因等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確定,分類別、分情況制定出保障對象的條件與范圍,嚴格按審批程序進行。另外,還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檔案,以便及時掌握保障對象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一年調整一次。

(三)正確選擇資金管理與支付模式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管理有兩種可采取的方式:一是將保障資金集中到縣一級統一管理,實行專戶專賬,按時下撥到鄉鎮統一發放;二是各級政府財政負擔的資金集中到縣一級統一管理,村集體負擔的資金,可由村集體直接與保障對象簽訂合同或協議,按時發放。相比而言,第二種方式更可行一些。最低生活保障方式可靈活多樣。可以直接發放現金、物資等實物也可以提供優惠政策,如免除“三提五統”、義務工、學雜費、部分醫療費等。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設計

(一)養老保險的形式要靈活多樣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形式很多,按投保人的情況不同可歸納為兩類:一類是普遍保險,即由個人直接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投保而形成的保險,其保險費主要由保險對象或其親屬繳納;另一類是職業保險,即與某種職業有關的保險,如鄉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村干部養老保險、農村義務兵養老保險、民辦教師養老保險、蠶農養老保險等,其保險費有的是保險對象與有關單位按一定比例繳納。這兩類養老保險形式特別是第二類養老保險形式應大力倡導。

(二)合理確定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和繳納方式

各地區可根據本地的情況自行組織建立養老保險制度,采取個人繳費為主、所在集體(村、企業)根據能力給予補助,國家在稅收方面給予支持(如集體補助部分可在各集體單位稅前利潤中支出)。另外,地方政府還可根據本地財政狀況為農民提供一定的補助。這種籌集資金的形式目前已經在一些發達的農村地區開始實行,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很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加強基金的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

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和管理是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解決的根本問題。當前基金運營主要集中在縣級,由于基金規模小、運營層次低、風險很大。同時,現行的基金運營渠道窄,法制不健全,即使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要通過市場化的運營,逐步進入金融市場,依據市場利率增值,還有一個過程。因此,現階段保險基金仍應以存銀行、買國債為主,但國家應給予這項長期穩定的基金以更高的收益率。同時,積極創造條件,使一定比例的基金進入國債、甚至股票市場。少量基金進行直接投資試點,投向效益高、相對安全、有穩定回報的公路、電站、橋梁等基礎設施項目。因此,必須改革現行的基金運營管理體制,采取集中運營、統一管理,多渠道分散投資的策略,降低和減少各種風險。必要時主管部門可成立專門基金運營投資機構,賦予一定的投資職能,確保基金保值增值,保護農民的利益。

三、農村醫療保險制度設計

醫療保險曾經是我國農村普遍實行過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也是在我國農村影響最大、最廣泛的保障制度。早在上世紀70年代合作醫療曾一度覆蓋了90%以上的農村,但80年代幾乎都垮掉了。近些年雖有一定程度的恢復與發展,但進展緩慢。1996年,實行合作醫療的村數只占全國總村數的17.6%,農村人口覆蓋面僅為10.1%。目前,農村醫療保險大體上有合作醫療、統籌解決住院費、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為普遍的形式。實踐證明,多種形式的農村合作醫療是廣大農民群眾通過互助共濟,共同抵御疾病風險的好辦法,也是促進我國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關鍵。因此,各地應積極發展與完善農村合作醫療。

(一)因地制宜確定合作醫療的形式和內容

各地農村應該根據本地的經濟條件和群眾意愿,吸取以往辦合作醫療的經驗,試行形式多樣、內容不同的醫療保障制度,如健康醫療保險、風險型醫療保險、合作辦醫、預防保健合同制等。就合作醫療的內容而言,目前主要有合醫合藥、合醫不合藥、合藥不合醫等三種形式。這些形式都可以并行發展,但應以合醫合藥為主,因為這種形式更能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的醫療需要。

(二)建立科學合理的合作醫療籌資機制

合作醫療資金的籌集要按照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予以支持的辦法進行。集體補助部分要根據當地的集體經濟狀況而定,各級政府(主要是縣鄉二級)也應有適當的財政投入,作為合作醫療的啟動、扶持資金,特別是對貧困地區合作醫療的建立應予以特別的關注。集體與政府的投入比例都應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相應提高。農民個人繳納合作醫療資金數額主要取決于兩個基本因素:一是年人均醫藥費用實際支出;二是農民愿意每年繳納合作醫療資金的數額。

(三)合理確定報銷比例,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應由各地合作醫療管理組織根據籌資數額與以往醫療費用實際支出情況,按照“以收定支,略有節余”的原則自主確定,但該比例不宜過高或過低,一定要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因為,比例過高就會出現“有病無病都看病,大病小病多拿藥”的現象,造成醫療資金的浪費,而過低就達不到醫療保險的目的。根據以往經驗,該比例的范圍應在30%~80%之間。

(四)強化管理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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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廣西 新農保基金 監管

一、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理論基礎

(一)公共產品理論

公共產品(public goods)是與私人產品(private goods)相對的,公共產品在消費或使用上具有非競爭性(non-rivalness),在受益上具有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20世紀初,國外一些知名學者通過將邊際效用價值論運用到財政學科的研究上,形成了公共產品理論(Public Goods Theories)。1919 年,瑞典經濟學家林達爾( Lindahl equilibrium )提出了著名的公共產品理論成果之——林達爾均衡模型,該模型認為公共產品的價格是由公民的購買意愿決定,而不是由某些政治選擇機制和強制性稅收來決定。1954年,學者薩繆爾森提出了著名的“公共支出的純粹理論”,該理論認為公共產品的消費不受任何他人對這種產品消費的影響。1956年,學者蒂鮑特(C.M.tiebout)發表了 “一個地方支出的純理論”。1965年,學者布坎南在其“俱樂部的經濟理論”中首次對準公共產品進行了討論,認為只要是集體或社會團體決定,為了某種原因通過集體組織提供繁榮物品或服務,便是公共產品,公共產品的概念得以拓寬。1973 年,學者桑得莫從消費技術角度研究了準公共產品,從此公共產品理論的發展主要集中在如何設計機制以保證提供公共產品的效率上。

根據公共產品的相關定義及理論,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基金就是一種準公共產品,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充分的非競爭性。對于全國的農民來說,農民甲在享受新農保時,并不排斥農民乙參保。但是,隨著全國參保人數的不斷增加,地方和中央的財政面臨的壓力也隨之增大,成本增加,故增加邊際人數的參保成本并不為零,因而新農保在非競爭性上表現不充分。新農保的這種特性決定了必須由廣西各級地方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進行合理干預和調節,不斷健全和完善廣西新農保相關制度。

(二)博弈論

博弈論(Game Theory),又名“賽局理論”、“ 對策論”,是經濟學的標準分析工具之一,博弈論認為一個主體(個人或組織)的選擇會與其它主體選擇的產生相互影響,研究具有競爭性質現象的數學理論和方法。中國古代的《孫子兵法》算是最早的一部關于博弈論的著作,近代對于博弈論的研究始于馮·諾伊曼(von Neumann)。1928年,學者馮·諾伊曼(von Neumann)證明了博弈論的基本原理。1944年,馮·諾依曼和摩根斯坦將二人博弈上升到多人博弈,并將博弈論系統應用到經濟領域。1951年,約翰·福布斯·納什(John Forbes Nash Jr)利用不動點定理證明了均衡點的存在,提出了納什均衡的概念和均衡存在定理。此外,塞爾頓、哈桑尼等學者的研究也對博弈論發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本文通過借鑒納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對廣西新農保基金的市場化運作中農民、政府部門和第三方機構等的多方博弈進行分析,提出完善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措施。

二、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構成

截止2011年5月底,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農保參保總人數達到352.5萬人,占全區農業人口的8.56%,2012年年內將提前半年實現新農保制度全區覆蓋。各政府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完善新農保基金管理體系,逐步健全內控外監制度,構筑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長效體系。

(一)新農保基金管理體系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 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0]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新農保基金實行縣級管理,納入縣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和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并建立全區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將新農保的登記、繳費、核算、查詢等項目全部納入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廣西新農保管理信息化、規范化。

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新農保基金管理體系由縣、鄉、村三級構成,并實行屬地化管理。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規程》(試行),自治區級和地級市社保機構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各級社保機構開展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財政及時劃撥新農保基金;參與制定本地區新農保管理辦法、財務管理細則;制定本地區新農保內控和稽核制度;規范保險費的收繳、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和管理工作;參與新農保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編制、匯總、上報本級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和統計報表;組織開展人員培訓等工作。縣(市、區)級社保機構負責新農保的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基金管理、個人賬戶建立與管理、待遇核定與發放、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檔案管理、統計管理、受理咨詢、查詢和舉報等工作,并對鄉鎮事務所的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鄉鎮事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參保資格、基本信息、待遇領取資格及關系轉移資格等進行初審,錄入有關信息,并負責受理咨詢、查詢和舉報、政策宣傳、情況公示等工作。村協辦員具體負責新農保參保登記、繳費檔次選定、待遇領取、關系轉移接續等業務環節所需材料的收集與上報,負責向參保人員發放有關材料,提醒參保人員按時繳費,通知參保人員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并協助做好政策宣傳與解釋、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摸底調查、農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況公示等工作。并對新農保經辦流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二)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督體系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指導意見》第二十三條規定:“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定期披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各級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第二十四條規定:“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通過對新農保基金的審計監督、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等途徑,保證廣西新農保基金的收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確保新農保基金在運行過程中不受損失,提高新農保基金的管理效益。

三、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現狀分析

近年來,盡管廣西各級地方政府不斷加大新農保基金管理制度建設的步伐,完善基金監管機制。但隨著廣西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民參保的訴求日益強烈,新農保業務呈急劇增長的態勢,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監管力度有待加強

目前,針對新農保基金的監管主要來自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自身的內部監督,以行政監督為核心,而缺乏應作為主要監督力量的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外部的有力監督。同時,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通過分離社保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來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即保值增值)。而我國目前采取的是“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雖然增加了財政部門和銀行的審核,但是針對新農保基金的籌集、發放等需加強監管力度。

(二)法制建設滯后

廣西已經相繼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等制度規范,但對新農保基金的管理在法理上還存在真空,有關新農保基金監管的法規建設亟須加強。

(三)信息化程度不高

隨著國家“金保工程”的逐步開展,新農保基金的征繳、支付和管理也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有效減少了業務經辦過程當中的人為干擾,提高了新農保基金運轉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冒領、錯領新農保基金現象的發生。但是,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信息化建設還比較落后,普遍存在“重硬件投入、輕軟件建設”的現象依然存在,須提高信息建設力度。

(四)風險預警監督機制不成熟

人口老齡化加快、金融危機和通貨膨脹等問題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加大新農保基金運營的風險。因此,預警基金風險,保障基金保值增值顯得尤其重要。但目前廣西的新農保基金風險預警監督機制還不成熟,尚處于完善階段。

四、完善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機制的設想

(一)健全機構,完善制度

健全的機構是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基礎,廣西政協李達球副主席的《促進廣西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專題報告》認為有必要在自治區、市、縣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中調配編制,專門成立“農村社會保險處”(科、股)來對新農保基金進行監管。完善的制度是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前提,監管機構要從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的實際出發,在基金登記、繳費和支付等各個環節上,都制定完善的監督檢查辦法,形成專項監督檢查長效機制。比如建立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聯席監督檢查機制、群眾舉報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二)加強立法,嚴格執法

法律是新農保基金監管的依據。廣西各地方政府作為“新農保”這一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和管理者,應根據廣西農村地區養老的復雜性和特殊性,充分體現中國農村養老“公平與效率兼顧、權利與義務和諧”的立法價值選擇,研究并制定涵蓋包括基金經辦、基金運營、基金保值增值、管理機構等的地方法規和部門規章,比如盡快出臺《廣西農村養老保險法》等,保障廣西新農保基金監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過立法規范基金經辦,打擊基金違規運營和多領、冒領基金等違法行為,促進廣西新農保基金管理逐步邁向法制化軌道。

(三)強化預警,防范風險

新農保基金的市場化運營不可避免地存在風險,安全是基金管理的基本,增值是基金管理的延伸,應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基礎上實現增值。除了通過多元化投資組合分散基金市場化運營風險,還要通過構建的風險預警機制來保障新農保基金的安全。比如建立新農保基金投資運營的監督指標體系、成立專業投資機構和制定市場進出標準等。

(四)多管齊下,全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