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機構改革方案范文

時間:2023-05-06 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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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機構改革方案

篇1

一、人員競爭上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思想為指導,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注重德才兼備,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潔的干部隊伍。

原則:

(一)實事求是、因需設崗的原則。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政策明確、群眾參與、民主監督的原則。

二、人員競爭上崗的范圍和對象

范圍和對象:原三鎮、正陽辦、向華辦在編、在冊的公務員(含非領導職務)、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人員執行聘用制度有關規定)。鎮、辦現任正副科級領導干部由區黨委統一調整。

三、人員競爭上崗的條件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符合崗位規定的資格要求。

(四)身體健康。

四、人員競爭上崗的操作辦法

(一)競爭上崗工作由區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鎮、辦協助具體組織實施。

(二)鎮、辦根據“三定”、“四定”方案科學設置職位(崗位),“三定”、“四定”方案和職位(崗位)設置方案報相關部門審核批復,競爭上崗人員按公務員和事業編職位(崗位)分類競爭上崗。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按職位(崗位)設置情況組織報名,報名采取自愿的方式,競爭上崗人員可按志愿順序填報3個競爭職位(崗位),作為人員定崗調整的依據。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未報名的,即視為自動放棄,可直接確定為未定崗人員。

(四)競爭上崗采取考核、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考評成績為100分,其中考核占50分(在原單位全體職工中考核占30分,在原單位領導班子中考核占20分),考試占50分。

考核由撤并之前各鎮辦按單位組織進行,參加測評人數不得少于單位實有人數的90%。考核成績最低分為零分。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法。由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筆試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卷面成績乘以50%為最終考試得分。不參加考試的筆試成績為零分。

考核、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考核得分與考試得分成績相加得出個人綜合成績。考試成績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兩天。

(五)人員崗位的確定。區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根據編制數、公布的職位(崗位)和競爭上崗人員綜合成績及填報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予以定崗。在同類崗位上出現成績并列情況,成績相同人員以再次考試成績定崗。除第一志愿外,競爭上崗人員綜合成績、競爭志愿與他人發生交叉的由區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平衡綜合條件予以定崗,不服從分配的人員即列入未定崗人員,遇特殊情況按照相關規定由區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而定。

上崗人員確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兩天。

篇2

同志們:

在全縣上下深入貫徹領導干部會議精神,奮力推動岳池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時刻,縣委、縣政府今天在這里召開這次會議,主要目的是對全縣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實,全面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確保今年月底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剛才,懷林同志就下一階段的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這些意見是經縣委、縣政府集體研究決定的,符合上級的政策規定和要求。希望同志們認真學習,迅速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再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清形勢,深刻理解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

×鄉鎮是國家政權的基石。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是農村稅費改革最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之一,是轉變基層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和農民負擔的關鍵所在。由于直接面對基層,面對群眾,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涉及面非常廣,難度也相當大。我們必須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戰略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領會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

×首先,這是加快岳池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加快發展是岳池當前最大的政治。在全縣經濟結構中,農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實現富民強縣、增加農民收入,發展農村經濟是一個重要抓手,縣委、縣政府提出要圍繞工業抓農業,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力發展現代農業,著力將農業生產變成工業經濟的“第一車間”,這對以鄉鎮事業單位為主體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鄉鎮事業單位振興地方經濟、加快農業發展的任務將更重,為農服務的要求和標準將更高。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就是要把政府長期以來管不了、管不好、不該管的事務分離出去,切實擺正鄉鎮事業單位的位置,充分發揮鄉鎮事業單位自主經營服務的職能,造就一支高素質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以便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地發展,加快富民強縣的步伐。

×其次,這是適應農村工作新形勢的迫切需要。鄉鎮事業單位處在農村改革和農業現代化建設的第一線,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前沿和載體,在貫徹落實黨的農村政策負有重要責任。但長期以來,由于一些鄉鎮事業單位人員惡性膨脹,“生之者寡、食之者眾”,導致收費不服務、服務不到位以至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現象屢禁不止,直接加重了農民負擔,影響了農村穩定,也損害了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并且,當前岳池的城市經濟已經起步,農業產業化初現端倪,縣本級財政逐漸好轉,但鄉鎮自身建設卻出現了“拖后腿”現象。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后,不少鄉鎮人多事少、人多錢少的問題尤為突出,使本就有限的財力很難集中于發展生產力,嚴重制約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因此,優化鄉鎮事業單位結構,壓縮財政供養人員,有利于有效配置資源,強化為農服務功能,有利于減輕財政壓力和農民負擔,完全符合當前農村工作實際,既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第三,這是鄉鎮事業單位自身發展的需要。鄉鎮事業單位絕大部分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成立的,近幾年來,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鄉鎮事業單位自身的問題也日益突出:一是布局結構不合理,發展與需求相脫節,對不斷變化的農村社會需求缺少靈敏的反應,服務內容老化,服務形式簡單;二是管理體制不完善,政事、事企職責不清,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等方面計劃經濟的烙印很深,過分依賴行政機關,缺乏“找米下鍋”的創業意識,整體效益低下;三是分配機制不靈活,“有事沒人干”和“有人沒事干”的現象并存,紀律松弛,人浮于事,缺乏生機和活力。面對這些問題,如果還繼續按老體制和原有的方式運行,鄉鎮事業單位最終只會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淘汰。只有運用市場的理念、改革的辦法,從根本上進行突破和解決,以改革增加壓力,以改革激發活力,以改革促進發展,才能使鄉鎮事業單位恢復活力,逐步走上良性發展軌道。

×二、統籌兼顧,周密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

×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是一項政策性、敏感性很強的工作,必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精心謀劃,妥善實施,并重點處理好四個關系:

×⒈要正確處理推進改革與維護穩定的關系。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觸及利益深、涉及范圍多、政策要求嚴、工作任務重,事關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事關基層政權的穩固和農村社會的穩定,各鄉鎮、部門必須堅持積極穩妥的方針,既要增強改革的緊迫感,堅定不移地推進這項工作,又要堅持科學的工作方法,把推進改革同維護穩定結合起來,統籌安排,扎實推進。要超前思考,超前謀劃,超前行動,把政策宣傳好,落實好,最大限度地減少不穩定因素。要認真落實穩定工作責任制,對可能出現的等苗頭性問題,要及早拿出應對措施,一旦發現,及時加以解決,妥善化解矛盾。

×⒉要正確處理加快改革與促進發展的關系。當前,正值沖刺上半年目標任務的關鍵時刻,市委也即將召開區(市、縣)工作會議,我們必須在全面推進改革的同時,一絲不茍地抓好經濟社會的發展,真正使改革成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不竭動力。各鄉鎮、部門要認真做好改革期間的銜接工作,領導班子成員要發揮帶頭作用,努力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對新成立的機構,要完善職能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盡可能縮短“摸索期”;對分流人員留下的工作任務,要及時安排人員接手,盡可能縮短“磨合期”,確保工作不斷線,做到日常工作和改革工作兩不誤,絕不允許在管理上出現真空現象,絕不能因為推進改革而影響日常工作的開展。

×⒊要正確處理無情改革與有情操作的關系。每一項改革都要觸及一部人的利益,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也不例外。在前期工作中,縣委、縣政府已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上級政策,最大限度地爭取了對分流人員的支持。但改革是嚴肅的,各鄉鎮、部門在改革過程中,既不能徇私情,也不能和稀泥,更不能簡單地“拿錢走人”、“一分了之”、“一下了之”、“一走了之”,一定要耐心地、有的放矢地說服教育分流人員和其他人員,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細、做實、做好,覆蓋到每一個人,落實到每一件事。要密切注視改革過程中的各種思想動態,抓住、抓準改革對象的思想脈搏,大力開展正面的、積極的宣傳工作,不講套話,不許空愿,用政策解釋疑惑,用道理消除顧慮,用措施化解矛盾,用工作感召人心,引導大家支持改革、理解改革、投身改革。

×⒋要正確處理各負其責與步調一致的關系。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涉及面廣,需要各鄉鎮、各相關部門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盡管全縣的改革政策和方案是統一的,但各地、各部門、各系統的情況千差萬別,不可能完全整齊劃一。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既要結合自身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又要嚴把政策關口,服從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步調一致,形成合力。特別是有關改革政策的解釋和宣傳,一定要統一歸口到縣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辦公室,絕不允許任何不負責任的亂答復、亂解釋、亂表態,更不允許為了部門利益、地方利益干擾改革。,

×三、幾點要求

×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是一場攻堅戰,能不能贏得勝利,是對我們領導水平、群眾觀念和工作作風的實際檢驗。確保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務,既是既定的工作目標,也是鐵的工作紀律。各鄉鎮、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好落實。

×⒈要強化領導,明確責任。縣“四大班子”領導同志都是改革的督導組成員,一定要帶頭支持這項工作,帶頭研究改革政策,深入鄉鎮督促指導,確保改革有序推進和社會政治穩定。各鄉鎮主要領導同志要深入調研,靠前指揮,仔仔細細研讀文件,吃透用夠政策精神,對工作中碰到的問題和難以把握的政策,要多請示、多匯報,對改革方案要能細則細,把問題和困難考慮得盡可能周全一些,把政策的操作方案制定得盡可能詳細一些,把工作做細做深做實。縣級各主管部門要配合鄉鎮搞好改革工作,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落實,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大力配合,積極支持,確保人員到位、精力到位,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部門作為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單位,要把改革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緊抓在手,把調研組織好、方案設計好、措施制定好、步驟安排好、關系協調好、工作督查好,加強宏觀指導,及時溝通信息,認真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和助手,確保改革的深入開展。

×⒉要公開透明,規范操作。公開透明是改革順利推進、減少震蕩、取得實效的可靠保證。一是要嚴格執行改革政策。對這次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省、市都有明確的政策規定,縣上也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辦法。前不久,縣委常委會還專門對改革中的一些具體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落實了解決措施。各鄉鎮、部門一定要嚴格按政策辦事,把握好政策界限,特別是在資產處置、人員安置、資金籌措等方面必須慎之又慎,切實維護好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不能任意開口子,也不能隨意打折扣,以確保改革不變調、不走樣。二是要嚴格執行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是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包括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競聘上崗、人員分流等多個方面,已經縣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編委審核并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各鄉鎮、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方案組織實施,確保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平穩推進。三是要嚴格執行改革程序。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政策規定的程序辦事。要實行陽光操作,嚴禁暗箱操作,該公示的一定要公示,該宣傳的一定要宣傳,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接受改革對象的監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⒊要依靠群眾,注重引導。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直接目的是減輕政府壓力,但最終目的是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多更大的實惠。因此,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參與,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前提。一是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要把改革的各項政策、內容傳達到每個改革對象,幫助他們樹立改革意識,提高支持改革的自覺性,積極參與改革、投身改革。要擴大干部職工在改革中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和選擇權,杜絕少數人出點子、劃圈子、拍板子。二是要加大形勢教育力度。把我們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困難、決策的理由,原原本本地向每一個改革對象講清楚,幫助他們樹立大局意識,取得他們對改革的理解和配合。三是要加大幫扶引導力度。要充分理解分流人員離開曾經為之奮斗和作出貢獻的單位、步入社會的心情,充分考慮他們可能遇到的實際困難,引導他們及時轉變擇業觀念,正確對待角色轉變,積極主動地尋求新去向,謀求新發展。

篇3

一、充分認識深化鄉鎮水務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性

*郊區鄉鎮經濟較發達,人口密度高,河道水網密布,基層水務工作面廣量大。現有的鄉鎮水利排灌管理站成立運行以來,在農業水利技術推廣方面積累了有益的經驗,并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鄉鎮水務管理系統和網絡。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鄉鎮水務管理機構經費來源不落實、職工隊伍不穩定,以及水利設施失修、失養等問題日益突出,亟待解決。

深化鄉鎮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是實施依法治水管水、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重要舉措。20*年實行市、區縣水務一體化管理以來,鄉鎮水利排灌管理站作為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著大量的防洪、除澇、水資源保護、農業灌溉、水環境治理與保護等公共服務職能。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立足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局,充分考慮水務行業的專業性及其重要作用,理順基層水務管理體制,充分利用現有的鄉鎮水利排灌管理站,強化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公益性職能,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二、深化鄉鎮水務管理體制改革

(一)指導思想

以*理論、“*”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按照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和事業單位的改革精神,結合郊區水務工作實際,全面推進管養分開和事企分離。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創新機制中求發展,進一步提高履行農業水利技術推廣、服務郊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1、精簡統一、綜合效能。合理界定鄉鎮水務管理機構的職能,優化結構,減少交叉,權責統一,提高效能,處理好與鄉鎮農業綜合服務機構的事權關系。

2、明確職能、保障經費。進一步明確鄉鎮水務管理機構承擔防洪除澇、水資源管理、抗旱節水、水環境治理與保護、水污染防治等公益性職能,切實保障公益所需經費。

3、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統籌研究管養分開、事企分離的改革方案,同步制定配套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預案,確保改革方案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成熟一個、推進一個”,使改革平穩有序、工作不斷不亂。

(三)實施辦法

1、鄉鎮水務管理機構設置

(1)統籌規劃,規范設置

各區縣要按照鄉鎮機構改革的要求,結合水務工作的特點,在綜合考慮地域面積、河道水閘等水利工程設施數量等因素的基礎上,按照流域狀況或行政區劃,在現有鄉鎮水利排灌管理站的基礎上,規范設置鄉鎮水務機構,并要妥善處理好鄉鎮水務機構與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2)以條為主,條塊結合

鄉鎮水務工作專業性較強,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郊區的實際情況,鄉鎮水務機構在區縣范圍內仍應實行“以條為主、條塊結合”的雙重領導管理模式。以條為主,就是把鄉鎮水務機構仍然作為區縣水務局所屬的事業單位,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條塊結合,就是鄉鎮水務機構工作人員在防汛抗災等以塊為主的相關工作中,服從鄉鎮指揮;區縣水務局對鄉鎮水務機構的工作人員考核考察時,應充分聽取所在鄉鎮的意見。

2、明確工作職責

按照“明確公益性職能”的要求,在進一步強化鄉鎮水務機構所承擔的相關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職能的基礎上,根據本市“安全、資源、環境”三位一體的水務一體化管理體制,將鄉鎮水務公益職能納入鄉鎮水務機構職責范圍,其主要職能為:

(1)按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要求,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等的宣傳貫徹。

(2)協助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在鄉鎮,編制轄區內水務中長期規劃、專業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并負責轄區內各類水務專項工程項目建設的相關管理。

(3)負責轄區內的防洪除澇、水資源管理、抗旱節水、水環境治理與保護、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務的日常管理。搞好小型水務設施維修養護管理,加強農業灌溉節水技術的推廣應用。

(4)負責轄區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土保持、水務血防等業務的組織實施。

(5)負責轄區內中小河道(水系)治理,并做好相關長效管理工作。

(6)負責所在鄉鎮的防汛防臺工作機構的日常工作。

(7)協助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有關供水、排水方面的行業管理工作。

(8)完成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3、人員崗位確定

根據鄉鎮水務機構的八項職能和業務在新形勢下的延伸與拓展需求,各區縣可根據鄉鎮水務機構承擔的職能和任務,結合當地水務工作量和覆蓋面等,科學測算、合理確定鄉鎮水務機構工作人員崗位,并相應規范機構編制管理,確保鄉鎮水務工作人員到位、工作到位。

4、落實機構經費

按照“保證供給履行公益性職能所需資金”的要求,對鄉鎮水務機構定編實有人員經費、必需的運行和維護等經費由區縣財政核定后撥付。各鄉鎮水務機構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編制財政預算。

5、搞好改革配套

一是嚴格人員管理、規范用工形式。鄉鎮水務機構要在定崗定員的基礎上,全面實施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度,妥善清理非在編人員。要在解決落實鄉鎮水務管理機構運行經費的基礎上,按照“事企分開”、“市場機制”、“放活經營”的原則和要求,妥善分離所辦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規范企業勞動用工。

二是加強改革單位的資產、資金監管。在改革實施過程中,各區縣政府和水務局要成立統一的財務清算小組,做好對改革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的清算,特別是要加強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嚴防乘改革之機突擊發錢發物,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篇4

一、組織動員、培訓骨干。于20*年11月在*市舉辦了全州農村牧區綜合改革第二次骨干培訓班,對市、縣、行委負責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工作的主管領導及編制、財政、教育、農牧、民政等部門的50余名負責同志進行了專項培訓。

二、結合鄉鎮實際修改完善各地改革試點方案。一是明確除一類鄉鎮只設一個黨政綜合辦公室外,二、三類鄉鎮不再設立內設機構,只設立綜合性崗位。目前除*市郭勒木德鎮、都蘭縣香日德鎮、察汗烏蘇鎮和茫崖花土溝鎮四個鎮設置一個黨政綜合辦公室外,其余30個鄉鎮(不含冷湖鎮)一律不再設置內設機構,只設置綜合性崗位。二是明確改革后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能是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搞好公共服務、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維護農村牧區社會穩定等五項職能。三是加大了鄉鎮事業單位整合力度。目前除*市、都蘭縣的五個一類鎮和一個二類鎮部分事業單位整合后設置了兩個綜合服務中心外,其余地區的鄉鎮事業單位整合后只設立一個綜合服務中心。鄉鎮事業單位整合后,由整合前的141個調整為93個事業單位。四是規范鄉鎮法庭、公安、司法、工商、稅務等垂直管理機構,對綜合服務中心實行以鄉鎮管理為主,受上級有關業務部門指導。畜牧獸醫站、水務管理所和林業環境保護站實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管理為主、鄉鎮協助管理的雙重模式。

三、認真做好鄉鎮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前培訓。制定印發了《海西州鄉鎮工作人員培訓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培訓責任制。于20*年12月開始,歷時20多天,分期分批對鄉鎮干部進行了培訓,同時規定集中面授時間不少于7天。全州累計培訓鄉鎮行政、事業人員1093人。

四、嚴格制定競聘工作程序實行全員競聘上崗。一是規定了鄉鎮機構改革中人員競聘上崗的范圍、條件、程序及人員分流的原則、途徑、組織領導等。二是幫助各地根據設置的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崗位制定職位說明書,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任職條件和相關要求。三是對鄉鎮機構改革人員競聘上崗工作作出安排。并指導各地制定了鄉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推行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四是加強對各地區組織實施階段工作的指導。從有關部門抽調干部組成4個指導小組分赴八個地區,督促、檢查、指導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工作。在鄉鎮干部職工全員競聘上崗工作中,全州34個鄉鎮(冷湖鎮除外)856名干部職工參加了筆試和演講答辯;經考試考核合格后上崗的759名;考試考核未能上崗的97名。對未能上崗的人員各地準備再次培訓后進行第二次競聘上崗。

五、深化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一是將所有農村牧區中小學校和教學點收歸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管理,并對農牧區義務教育發展規劃、學校布局、教職工隊伍建設統一管理。二是結合鄉鎮撤并后的實際,綜合考慮,統籌安排,進一步合理調整學校布局、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三是嚴格教職工準入制度,提出了中小學機構改革方案和配套制度及辦法。四是認真落實“兩免一補”政策,逐步將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保證農村牧區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六、建立鄉鎮政權正常運轉的財政保障機制。一是規定州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財力困難的東部市、縣的一類鄉鎮每年補助公用經費12萬元,二類鄉鎮10萬元,三類鄉鎮8萬元。對西部市、行委鄉鎮每年補助6萬元。原縣級財政安排的鄉鎮公用經費不得減少,并隨縣域經濟發展同步增長。村社干部報酬農業村低于1000元的提高到1000元,牧業村低于1200元的提高到1200元。村級公用經費在原補助不變的基礎上,每個村每年新增村黨支部活動經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經費各800元。二是在堅持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和使用財務審批權“三權不變”的基礎上,通過建立一個機構、完善三個機制、整合五塊資金、實現七個直達的管理改革,努力減少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確保鄉鎮政權運轉的基本支出需求。目前,州本級、*市、*市國庫支付機構已掛牌運行,其余三縣、三行委的國庫支付機構的辦公場所已落實,機構組建等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七、積極探索化解鄉村債務的新辦法。根據“制止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化解”的原則,基本完成了鄉村債權債務登記造冊工作,并對已清理出的713萬元債權、1374萬元債務,按照構成和成因分清類型登記造冊。有些地區還提出了化解鄉村債權債務的具體辦法。

篇5

20*年,我市認真貫徹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2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委《關于我市體改工作的幾點意見》,突出工作重點,努力攻堅破難,積極穩妥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繼續穩步推進。

(一)企業改革繼續推進。我市企業改革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以產權制度改革為重點,企業改革進一步深化發展。通過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現代企業制度的框架初步建立,企業經營機制進一步轉換,國有、集體資產從一般競爭性企業中逐步退出。經濟成份由單一的國有、集體所有制向多種經濟成份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個體私營方向發展,所有制結構多元化的格局已經形成。

1、縣屬企業改革工作已經基本完成。截止目前,全市縣屬企業762家。其中,國有、集體資產全部退出企業565家,占74.15%;國有、集體資產部分退出的企業123家,占16.41%;國有、集體資產尚未退出的企業74家,占9.7%。全市縣屬國有企業改革任務已經基本完成,國有、集體資產已經在競爭性領域有序退出,多元化的所有制結構格局已經形成,企業競爭力得到提高。

2、以6家困難工業企業解困為重點的市屬企業改革繼續推進。市屬74家企業(不含房地產、公益性等企業)中,國有、集體資產全部退出46家,占62.16%;國有、集體資產部分退出8家,占10.81%;國有、集體資產尚未退出的企業20家,占27.03%。市屬工業企業(經委系統)23家,通過改革,國有(集體)資產全部退出,基本完成改制任務的14家,占60.9%;尚未改制和改制不到位的企業9家,占39.1%,其中國有獨資企業6家(華魯恒升、德棉集團、石油化工、德森集團、宏力集團、三棉),國有參、控股企業3家(*制藥、*鍋爐、泰康藥業)。市屬6家困難工業企業改革在2004年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全力推進。軸承公司的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已經結束,正在解決遺留問題;鍋爐公司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準備實施;宏力集團已經進入企業破產程序,正在進行職工安置的準備工作;三棉正在進行企業改革方案的準備工作。

3、糧食系統企業改革全面推開。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市政府制定了《關于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意見》,明確了全市糧食企業改革工作總體要求、任務目標和有關政策。市屬糧食企業和各縣市正在研究具體實施方案,因地因企制宜積極推進,爭取按照確定的時間進度完成任務。

4、公用事業單位改革已在市燃氣公司安排試點,為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省政府《關于加快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意見》,起草了《*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已經各部門會簽,報市政府法制辦審核。

建委、林業、農業、交通、公路系統的企業改革正在逐步推開。

(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繼續深化。一是按照中央、省的統一部署,我市進行了以“三取消、兩調整、一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稅費改革后,全市農民負擔由71464萬元減為52382萬元,減少19081萬元,全市人均減負44元,減負率為26.7%。2004年全面取消了農業特產稅,“兩工”使用數量由原來的20個降為10個,農業稅稅率降低了3個百分點。今年農業稅稅率在去年的基礎上,又降低了2個百分點,由原來的3%變為1%,農業稅附加同步降低,有條件的地方全部免征了農業稅。二是積極探索農村財務管理新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兩級管帳一級管錢”的農村財務管理體制改革。目前我市德城區、陵縣、平原、夏津、武城、禹城、臨邑、經濟開發區8個縣市區已全面推行了農村財務管理電算化,實行了微機聯網監控,提高了我市農村財務管理的水平。三是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目前全市有耕地的8302個村,已有8068個村完成了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占總村數的97.18%,全市已有110.75萬戶頒發了土地經營權證書到戶率達98.41%。四是完善農村林權制度改革。開展了以林地、林木拍賣承包為主要內容的林權制度改革,把屬于集體的溝渠路四荒地按20-30年承包期不變的形式一次性拍賣給愿意植樹的個人,并要求他們嚴格按照規劃植樹。五是利用經濟杠桿提高林業經濟效益,拉動林業的發展。幾年來我市禹城的賀友、陵縣的中茂圣源木漿造紙、晨鳴人造板、小棗加工、葡萄酒生產、寧津、樂陵的家具生產等一批大企業的建設,帶動了木材價格和果品價格的上揚,促進了林業發展,增加了農民收入。

(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一是調整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從20*年起將鄉鎮中小學教師工資支出和鄉鎮離休人員“兩費”統一上劃到縣管理,重新核定鄉鎮收支范圍和基數,合理確定鄉鎮財政體制。二是全面推行以“村財鄉管”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管理辦法。在保證村級資金所有權、支配權不變的前提下,由鄉鎮代管村級財務,實行專戶管理,核算到村,明細到項,嚴禁截留、挪用或以任何形式改變用途。三是積極推行鄉財縣管試點改革。20*年進行了“鄉財鄉用縣管”改革試點,努力做到“預算統編、賬戶統設、資金統繳、支出統核、采購統辦、票據統管”六個統管。四是開展國庫管理制度試點改革。改革現行的財政性資金撥付方式,20*年成立了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建立以國庫單一帳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國庫管理制度。五是深化事業單位財政管理改革。通過事業單位改革,最終實現財政供給由按單位人員撥付經費的“以人撥款”轉向“人事并舉”的目標。

(四)事業單位改革正在進行試點和基礎工作。省委、省政府2004年5月下發《關于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后,今年省政府又召開會議進行了全面部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思路方法都已經明確。我市的事業單位改革工作盡管沒有進行部署,但是,已經進行了對改革方案進行了仔細研究,待條件成熟后就可以在搞好試點的基礎上穩步推進。

(五)科技、教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取得進展。落實“以縣為主”的農村教育管理體制取得重要進展,加強教育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逐步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堅持外延發展與內涵提高并舉,各級各類教育事業得到持續快速發展,全市形成了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相互銜接,普通、職業、成人教育協調發展的教育體系。根據市政府分管領導的意見,就市中醫院改革工作進行了研究,根據市中醫院的具體情況,提出在市中醫院進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試點。

20*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雖然取得很大成績,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企業改革進入攻堅破難的關鍵性階段,一些老大難問題阻礙了企業改革的進展。市屬困難工業企業的改革,雖然從上到下盡了很大努力,但由于多年積累的一些棘手問題解決起來非常困難,改革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繼續推進改革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二是醫療衛生、公用事業等單位改革進展緩慢。醫療衛生、公用事業等單位的改革涉及單位利益調整和廣大群眾切身利益,改革的政策性強、情況復雜,要加強有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推進醫療衛生、公用事業等單位的改革。三是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關系還沒有理順。市發改委機構改革后,縣(市、區)的機構改革工作沒有到位,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工作關系還沒有完全理順。市直單位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關系還沒有完全建立。

二、2006年工作初步意見

2006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年,要按照“十一五”規劃的總體要求,加快推進體制改革,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把握大局,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加強對各項改革的總體指導、統籌協調和綜合配套,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努力做到改革方案周密穩妥、工作推進深入細致、風險防范及時有效,為順利實施“十一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繼續深化和完善企業改革。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以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為重點,繼續深化和完善企業改革。一是繼續推進市屬企業改革。做好市屬困難工業企業改革和解困工作,盡快研究鍋爐公司的改革方案并實施;積極穩妥地進行宏力集團破產工作,保持社會穩定;認真做好三棉的改革準備工作,適時進行改革工作的實施;研究好泰康、德森的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德棉集團、石油化工總廠的改革準備工作。理順已經改制企業的產權關系,對人均持股的改制企業,指導企業依法搞好股權結構調整。二是穩妥推進糧食企業改革。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積極穩妥地搞好糧食企業改革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保持社會穩定,維護職工權益,按時完成改革任務。三是推進公用事業改革。引導市政、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單位,采取多種形式,積極穩妥地搞好改革。要引入競爭機制,放開經營限制,允許外商和民營企業進入公用事業領域參與改革和發展。四是對已形成一定規模的私營企業,引導其擺脫家庭式的經營管理模式,通過股權多元化,形成有力于企業發展的股權結構,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五是搞好建委、林業、農業、交通、公路等系統的企業改革工作。六是大力推動企業戰略性重組,實現跨越式發展。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和政府的強力推動作用,以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模式,采取多種形式推動社會資本和資源加快向優勢企業、優秀企業家聚集,做優做大做強一批骨干企業。

(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取消農業稅,著力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改革,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加大對“三農”工作的扶持力度,落實中央、省、市關于農村稅費改革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促進我市農業農村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進一步強化農村財務管理。加強農村財務代管中心建設,加大農村財務審計和財務公開的力度,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全部實現我市農村財務電算化管理,提高我市的農村財務管理水平。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土地延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的土地流轉制度,引導農民依法進行土地流轉,促進農村和農業經濟快速發展。要積極促進農民增收,繼續推進農業結構調整,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壯大縣域經濟,進一步深化以林地、林木拍賣承包為主要內容的林權制度改革,加強國家級生態公益林、商品林等林業資源體系建設。

(三)繼續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以推進公共財政體制建設為重點,繼續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一是進一步完善市級以下財政體制。按照公共財政改革方向,合理界定市、縣、鄉財政關系,進一步完善財政管理體制,理順縣鄉責權關系。二是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市級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在今年試點的基礎上,在財政重點扶持縣全面推廣“鄉財鄉用縣管”改革試點,努力做到“預算統編、賬戶統設、資金統繳、支出統核、采購統辦、票據統管”六個統管。三是全面開展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在今年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將全部單位都納入國庫集中支付范圍。縣(市、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明年全面展開,將縣(市、區)的所有單位納入國庫集中支付范圍。

(四)做好科技、教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進一步落實“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加大教育投入,落實各級政府對義務教育經費投入責任,努力形成長期、穩定的教育經費來源渠道。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增強教育內部活力。堅持“凡上崗必競爭”、“精簡淘汰與新進補充”并舉的原則,不斷優化教師隊伍。改革分配制度,按照績效掛鉤,向教學一線傾斜的原則,落實以“課時補助”為主要形式的績效工資。推進辦學體制改革。

繼續深化農村衛生改革。中心衛生院基礎設施完善后,在人事管理制度、經濟分配制度、人才建設制度等方面進行改革探索。繼續推進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在不斷擴大省、市、縣試點單位和參保農民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家庭帳戶設立、基金封閉運行、統一用藥目錄、強化經辦機構建設、推進計算機網絡管理和建立公示制度等工作。逐步推動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合理調整醫療單位布局,力爭在深化醫療體制改革上有所突破。

篇6

這一次借調研信息工作會議的機會把各位主任請來,主要是要傳達貫徹7月7日召開的全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精神,部署相關工作;其次是當前縣(市、區)機構編制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有的問題還比較突出,引起了省、市兩級領導的高度關注,有必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重申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制度和紀律。下面我講三個問題。

一、關于鄉鎮機構改革試點的問題

免征農業稅之后,鄉鎮機構臃腫、人員過多、關系不順、財政困難等問題進一步凸顯出來,引發了一系列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一方面,鄉鎮政府職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履行職能的環境也較以往有很大的不同;另一方面,鄉鎮政府財政收入減少,運轉十分艱難,迫切需要推進機構改革。今年6、7月份,中央和省里先后召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將鄉鎮機構改革提上議事日程,要求各市州從今年下半年起,確定一個縣(市、區)進行試點,明年在全省全面鋪開。這次會議明確了鄉鎮機構改革的三個重點:

一是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適當調整鄉鎮政府經濟管理職能,切實把工作重點從直接抓生產經營、催種催收等具體事務轉到向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進行示范引導、提供服務以及優化發展環境上來,實現向服務型、法制型政府的轉變。

二是精簡機構和人員編制。一二類鄉鎮配備領導職數不超過9名,三四類鄉鎮不超過7名,在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允許的范圍內,鄉鎮領導班子實行交叉任職,黨委書記原則上兼任鄉鎮長,設副書記1名,黨委委員4~6名,副鄉鎮長2~3名。較大規模的鄉鎮可設置3~4個內設機構,規模較小的也可只設1個綜合辦公室或只設綜合性崗位。在2001年鄉鎮機關機構改革時核定的行政編制的基礎上,將鄉鎮行政編制精簡10%。精簡編制采取“軟著陸”的辦法,先按2001年下達的編制基數定編到人,實行只進不出,直至達到此次定編標準,出現空額時,方可補充人員。鄉鎮財政所的人員只限使用2001年度下達的行政編制,原使用的事業編制一律核銷。除法院、公安、工商、稅務、國土等職能部門外,其他職能部門均不得在鄉鎮設立派駐機構。派駐機構的人員編制由省編辦總量控制、從緊核定。鄉鎮事業站所要按照公益性和經營性職能分開的要求,整合資源,因地制宜設置4~6個事業性綜合服務中心,經費由財政保障。條件成熟的地方,鄉鎮衛生院與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可以合并。從鄉鎮事業站所分離出去的經營性職能,可由原從事經營工作的人員組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或中介組織機構,與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完全脫鉤,一時難以實現自負盈虧的可以給予三年過渡期,由鄉鎮政府繼續給予適當支持。從事公益性事業站所的人員編制總量,原則上按行政編制1.1∶1的比例配備,其余一律精簡分流。

三是妥善安置分流人員。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的臨雇人員、借用人員、掛靠人員等,都必須無條件清退。在全面清退非在編人員、重新核定編制的基礎上,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評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全員競爭上崗,分流落崗人員。對分流人員必須確保分流到位,嚴格程序,完備法律手續,解除分流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的關系。各縣(市、區)可參照湘發〔2001〕5號文件精神,制定分流人員具體政策,為分流人員創造條件,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多方籌措資金,對分流人員給予一定的補償,其補償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企業改制的職工補償水平。

去年,我市在湘陰縣進行了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點,汨羅、平江、華容、*縣等地也在積極探索鄉鎮機構改革和人員分流的路子,都取得了一些經驗。但由于省里沒有出臺相關政策,縣(市、區)只能各走各的路,節奏可能不太合拍。現在政策雛形基本定下來了,我們要統一步伐,完成以下三項任務,為鄉鎮機構改革全面推開做好前期基礎性工作:

一是要全面實施“編制實名制”,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此次會議以后,各縣(市、區)編辦必須迅速在鄉鎮實施“編制實名制”。年初我們實施“編制實名制”時,考慮到縣(市、區)情況比較復雜,準備市直先行一步,縣(市、區)明年推廣。但今年全國、全省編辦主任會議對實施“編制實名制”都作出了明確要求,省編辦又連續兩次發文要求實施這個管理辦法,明年上半年全省要大面積鋪開鄉鎮機構改革,現在實施“編制實名制”已經刻不容緩了。抓“編制實名制”工作難度相對較大,各位編辦主任要下定決心,認真落實三個步驟。第一步是核編摸底,各縣(市、區)編辦要嚴格按照機構編制臺帳核實各鄉鎮人員編制底子,沒有進入機構編制證、帳、卡管理序列的,一律不得列入公示范圍。第二步是督查整改。縣(市、區)編辦一定要派人下去,督促各鄉鎮按要求公示人員編制情況,解決公示過程中暴露的問題。第三步是清理清退。必須嚴格按照全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精神,無條件清退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的所有臨雇人員、借用人員、掛靠人員。編辦要堅持原則,由誰進的人,就由誰清退出去,無編人員一個都不能留下。在這個問題上要有點鐵的手腕。可以象市里一樣,紀委、監察、督辦聯動,咬住不放,直至清退為止。不能下個整改通知,說說就了事。要真正說一句,是一句,句句算數;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實。對看準了的事情,要堅定不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與此同時,要嚴格落實湘編辦密電〔2005〕1號文件精神,堵住鄉鎮機構編制的口子,今后5年內,鄉鎮機構和人員編制只能減少,不能增加。現已超編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實行只出不進的管理辦法。要將鄉鎮機構編制管理列入縣鄉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把機構編制管理情況與縣鄉領導的業績考核和使用掛起鉤來。

二是要精心試點,研究機構改革方案。鑒于各地鄉鎮經濟狀況、人口面積、地域特征等差別較大,省里這次對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只提出了原則性的要求,具體的實施方案需要我們在實踐中研究制訂。我們要把工作作在前面,各縣(市、區)都要組織精干的隊伍,由主任親自帶隊下鄉鎮摸情況。特別要注意研究鄉鎮事業站所改革問題:一是事業站所的設置問題,到底設幾個站所,設哪些站所,要不要在縣(市、區)范圍內統一規范設置,其職能如何分工,財政如何給予經費保障?二是事業編制配備的問題。事業編制總量打包核定到縣(市、區)之后,如何分配到各鄉鎮,不同的事業站所要如何明確定編標準?三是事業站所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職能分離的問題。按省里的要求,經營性職能與公益性職能分離之后,要成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或社會中介組織,走企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的路子,實際操作過程中肯定會要遇到一些困難,如何劃分,怎么定性?還有債務劃分以及消赤減債等問題。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解決改革中將出現問題的對策。

三是要深入調研,探索配套改革辦法。這次針對鄉鎮的改革是一次農村綜合改革,除機構編制調整外,還有人員分流、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鄉鎮財政體制改革和建制村調整等問題,這些工作雖然都有其主管部門主抓,但與機構改革息息相關,尤其是人員分流,與機構編制工作密不可分,有很多配套的工作要做。特別是機構編制部門作為綜合部門,必須充分履行協調和參謀的職責,促進各項配套改革良性互動。各位編辦主任要密切關注各項改革動態,深入調查研究,探索配套改革的有效辦法,在改革的舞臺上爭取有為有位。

二、關于縣(市、區)機構編制管理的問題

上半年特別是4月份各縣(市、區)機構編制管理經驗交流會以來,全市機構編制系統認真落實全市機構編制工作會議精神和岳發〔2005〕3號文件,健全了管理制度,更新了管理辦法,提高了管理水平,工作上有一定的突破。但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還存在不少的問題。一是“一支筆”審批制度不落實。5月份我們在開展鄉鎮機構改革調研時,發現有一個鎮林業站核定編制12名,實際上有19人上班,其余7人是縣林業局安排的,根本沒有經過機構編制部門的審批。還有個別縣(市)委組織部門不要編制,就憑一紙調令,把鄉鎮的一般干部調到縣直部門單位,編制部門只能被動認帳。二是機構編制與財政預算相配套的約束機制不完備。機構編制、人員工資、財政預算、社會保障互不買帳,有的人沒有編制,但辦理了人事調動手續,套解了工資;有的地方財政撥人頭經費時不按編辦提供的編制數核撥,而是按實有人數在撥。三是審批程序不規范。有的地方用領導批字代替機構編制部門審批程序,一紙批下來就辦了列編手續;有的地方機構編制事項未經機構編制部門研究討論就提交常委會、政府辦公會決策;有的地方招考公務員不是事前報機構編制部門審定空編和編內可錄數,而是事后要求機構編制部門同意。四是遵守機構編制紀律不嚴格。這次我們對各縣(市、區)副科以上事業機構作了一個調查,發現華容有16個科級機構沒有經過市編辦審批,湘陰縣有9個科級機構未經市編辦審批。經過核實,這些機構都是市編辦規范科級機構管理的文件下發之前就已經明確了級別的。其實市編辦在文件下發之后,對過去已經存在的機構進行了幾次批復,這些地方至今還存在未經市編辦批復和明確的機構,縣編辦不能說沒有責任。前不久我們在汨羅市調查,發現市委督查室、政研室,市政府督辦室、經研室等6個機構“三定”方案明確規定為內設股室,但市里均作正科級機構配備干部,甚至“兩辦”設置行政科并配備了干部,編辦沒有批復。作為編辦主任,可能也抵了,也頂了,但既然還是出現了這種情況,就應該反思一下,是我們的工作方法出了問題,還是別的原因;該市還有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的問題,全市共計超配科級領導職數248名;此外該市還違規對市直23家單位的領導職數實行黨政分設。繼去年君山區在全市通報批評之后,汨羅市又受到了省、市兩級的嚴肅查處。從我們平時掌握的情況來看,上述問題在其他縣(市、區)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如果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和注意,我們的工作將會越來越被動,為此我提兩點要求:

一是要主動作為,恪盡職守。實實在在地說,上述問題的產生,主要不是各位編辦主任的過錯。編辦是辦事機構、參謀機構,但不是決策機構。各位編辦主任向上要協調多位領導關系,向下要處理各種復雜矛盾,處境非常艱難,辦事很不容易。加之領導變動頻繁,又缺乏過硬的監督約束機制,變動一次領導就不同程度出現提一批,調一批,編辦只能徒嘆奈何!盡管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家仍然從大局出發,勤政務實,為加強機構編制管理作了很多工作,難能可貴。我深深地理解大家的難處。我從事機構編制工作十多年,也常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承受各種各樣的壓力,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我們一定要頂住壓力,正視矛盾,主動作為,盡自己最大的力量把機構編制工作抓好抓實。千萬不能因為年齡大了,干不了多少年了,就放松要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千萬不能因為領導批了,其他部門通過了,就聽之任之,做順水人情;千萬不能因為環境變了,風氣壞了,就心灰意冷,隨波逐流。

主動作為,恪盡職守,必須主動匯報,主動協調。領導干部不是萬事通,不可能每一項政策都把握得準,身為編辦主任,要主動把機構編制政策向領導匯報清楚。每一項工作在決策之前,要為領導出謀劃策,不能出歪點子。當領導決策可能出現失誤時,要適時提出建議,講清楚利害關系;當決策已經出現失誤時,要采取各種措施,促使領導重新決策,減小負面影響。當領導之間出現矛盾時,要主動協調,彌平關系,而不是兩邊討好,甚至挑是撥非添亂子。當有些機構編制問題確實違反管理原則,而有的上級領導又固執己見時,可以向上級機構編制部門匯報,由上級編辦出面協調。上述這些,都是編辦作為參謀機構、辦事機構的固有職責。

二是要自查自糾,認真整改。各縣(市、區)編辦要認真對照岳發〔2005〕3號文件的要求,深入進行自查自糾,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認真整改,缺什么補什么,什么不足改什么,絕不能走過場。針對機構編制管理出現的問題,各縣(市、區)一定要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制度,凡涉及職能、機構、編制和職數調整等重大問題,需按程序由同級編辦、編委會討論研究,再提交黨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其他各級各部門及其領導不得違規增設機構、升格機構、增加編制;黨委、政府下發涉及機構編制的文件時,機構編制部門必須會簽。要嚴格落實機構編制與財政預算相配套的約束機制,只有在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同意設置的機構和核批的編制范圍內,人事部門才能核定人員工資,財政部門才能列入財政預算范圍并核撥經費,銀行才能給予開設帳戶并發放工資。要嚴格規范審批程序,凡機構編制審批,必須經過以下程序:①單位報告;②機構編制部門調研審核;③編委會議研究;④黨委常委會議研究;⑤上級機構編制部門或上級編委會議、上級黨委政府審批;⑥本級機構編制部門行文。該走的程序一個都不能少,任何人都不得違反程序辦事。要嚴肅機構編制紀律,凡擅自增設機構、提高機構規格、變更機構名稱、增掛機構牌子、增加人員編制、超編制超領導職數配備人員等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機構編制部門應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其限期糾正,嚴格按照岳發〔2005〕3號文件通知財政部門不予核撥經費,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各縣(市、區)未經報批的副科級以上機構,要嚴格分類處理。應當設立和升格但未履行報批手續的,迅速報市編辦,履行正常報批手續;不應當設立和升格但各縣(市、區)違規辦理了的,要立即予以糾正。同時,有的縣(市、區)收的逆向調節基金要取消。這不是控編的可行辦法,只會搞亂管理。根據盛部長的意見,今年下半年我們將會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對機構編制工作專門進行一次全面督查,重點查兩個問題,一是未經審批擅自增設或升格副科級(含享受待遇)以上機構和亂配職數的問題,二是未按程序亂增編及無編調入安排人的問題,對整改和落實不力的,要在全市通報批評。

各縣(市、區)編辦要頂住壓力,堅持原則。對那些繞開編辦設立和升格的機構、增加的編制和新進的人員,一個都不能承認。對那些未列編制但辦理了人事、工資、社保手續的,要爭取編委領導的支持,堅決予以清理清退。如果編辦成了擺設,機構編制問題可以不通過編辦辦理,那還要編辦干什么?還要我們這些編辦主任干什么?大家一定要頂住,沒有一點原則,不來一點硬辦法,就不可能樹立機構編制部門的權威。萬一你們頂不住,可以向市編辦匯報,我們可以爭取市委領導的支持。

同志們,機構編制工作不是小事,是牽動全局的大事,我們大家都深知責任重大。我這里不想講那些減輕財政負擔、精簡機構、理順職能等方面的大道理,機構編制工作出了問題至少會影響領導班子的團結,會引起群眾的不滿。君山、汨羅在這個方面出現問題的教訓是深刻的,我們一定要向領導曉以利害,不能把增設機構、機構升格、濫配職數、增編進人當兒戲,更不能在機構編制問題上耍權威,誰要是還執迷不悟,誰就肯定要吃虧。因此,在座的各位,一定要日當“三憂”己身,經常憂己為政不廉,憂己從政不勤,憂己參謀不當,憂己努力不夠,憂己管理不善。也許你們有人會把我講的這些話不當回事,其實這是一種“智慧”,一種“境界”,常有己憂,人就一定會努力做一個慎獨自警、廉潔自律、勵志自省、勤奮守責的好公仆。

三、關于進一步加強調研信息工作的問題

調研信息工作,榮般芝同志作了一個很好的報告,我完全同意。我主要講一講認識問題。

能不能大力開展調研信息工作,首先是工作方法的問題。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任何結論都在調查研究之后。機構編制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且涉及全局的工作,每一項重大決策的出臺,每一個機構編制事宜,都必須有大量詳實的調查材料作為決策的依據。行政機構改革如此,事業單位改革如此,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如此,就是每增減一個編制、每增減一個機構也應如此。我們一定要眼睛向下,走出辦公室,到一線當小學生,千萬不能自以為是,坐在辦公室論道。一定要自以為非,到要解決問題的一線去,了解真實情況,這是一個領導者必須掌握的工作方法。各縣(市、區)編辦都要學習、推廣和應用這個方法,把業務工作抓上來。

能不能大力開展調研信息工作,其次是工作作風的問題。黨員干部作風實不實,關鍵就看能不能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每逢決策之前是不是掌握了大量的可靠信息。有的干部官職不大,架子不小,不愿到基層去,不愿到一線去,與人民群眾沒有共同語言,決策時就摸腦袋、憑直覺;有的干部作風懶松,大小事情都讓下屬去做,自己不愛動手,對工作一知半解;有的干部缺乏銳氣,不思進取,對工作漠不關心,事到臨頭就聽之任之。這些現象在我們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包括我個人在內。這一次先進性教育,我就曾作過自我批評,覺得自己近年來動口的多了,動手的少了;指揮別人做的多了,自己親歷親為的少了。作風問題得不到解決,必然會給事業帶來損害。大家要爭取做到有為有位,在實踐中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就必須帶頭深入開展調研信息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能不能大力開展調研信息工作,也是工作紀律的問題。我們反復強調:調研信息是機構編制部門的立辦之本。換句話說,就是不深入開展調研信息工作,機構編制部門就會一事無成。對個別的部門而言,調研信息工作可能是錦上添花的做秀手段,但對于機構編制部門而言,調研信息工作是最基本的工作方法。連基本情況都掌握不了,我們拿什么去給編委領導出謀劃策?所以,調研信息工作必須作為各縣(市、區)編辦一條鐵的工作紀律來抓,落實在工作流程上,落實在審批程序上,落實在機關管理制度上。但凡決策,必須事先深入調查研究;但凡機構編制系統的干部,都要學會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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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歐書兵張春芳工作單位:郴州市北湖區農機局

2011年7月,區委區政府常委擴大會議研究制定了改革方案。方案明確農機站與農業技術推廣站合并為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為公共服務性質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農機員編制由原來的18人增加至24人,人員從鄉鎮農機站現有人員中擇優聘用。原計劃鄉鎮農機技術推廣機構改革在2011年9月份完成,但由于受鄉鎮區劃調整的影響,改革目前仍處于停滯狀態。(1)設施短缺。目前,北湖區14個鄉鎮農機站中,只有永春鄉一個站擁有獨立產權辦公房,其余站都是由所在鄉鎮政府安排辦公用房,辦公設施配套不全或根本沒有。(2)人員老化。近10年來,基本沒有農機專業畢業生充實鄉鎮農機管理服務隊伍,區級推廣機構也是如此。加上現有人員年齡普遍偏大,知識結構老化,總體素質偏低。(3)經費沒保障。目前區財政每年對鄉鎮農機人員只補貼不足1萬元的經費,生計都難以維持。因此,鄉鎮農機員部分從事鄉鎮政府另外安排的行政管理工作,農機管理推廣成了兼職;還有部分鄉鎮農機員自謀出路,致使鄉鎮農機站的工作處于癱瘓或半癱瘓狀態。(4)原因分析。一是鄉鎮政府重視不夠,農機技術推廣工作未納入議事日程,部分領導沒有看到農機化發展對農村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巨大影響;二是農機人員待遇未得到解決及農機推廣經費缺乏,影響了其積極性的發揮。

(1)合理設置機構并理順管理體制。根據北湖區新的鄉鎮區劃調整,原14個鄉鎮將合并調整為8個鄉鎮和2個街道。按照有利于推進工作、精簡機構、整合資源、提高效能的原則,農機站和農技站合并組成10個鄉鎮(街道)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同時加掛鄉鎮農機技術推廣站和鄉鎮農機安全監理站二塊牌子,農機技術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算。新組建的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實行區鄉共管,以區級業務主管部門管理為主。24個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農機員,其中安排農機技術推廣人員10人、農機安全監理人員14人,10個鄉鎮(街道)平均每個站可配置2~3人。(2)妥善人員安置確保改革到位。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改革后鄉鎮(街道)農機技術推廣人員優先從現有農機員中選聘,同時妥善安置未聘人員。一是對接近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安排退或休:2012年4月30日以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編制內農機員,可安排提前離崗休養,享受國家規定的在職人員工資待遇,工齡連續計算,不占編制,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再辦退休手續。二是對原編外人員納入聘用范疇:1998年已辦理了正式招工手續,因種種原因而未正式上編的6名農機員,應按在編人員納入聘用范疇,因這些農機員大部分在農機技術推廣崗位上扎扎實實工作近15年;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部分由區財政一次性補繳15年,個人部分由個人補繳。對自愿辭去公職自謀職業的編外人員,由區財政一次性發給經濟補償。(3)強化職能突出公共服務性。一是重點做好農機購置直補實施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農機購置直補政策,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宣傳工作,特別是要規定歸納整理和受理補貼機具信息,制作本鄉鎮《申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公示表》,及時進村入戶現場核對和查驗農戶購買的機具等。二是做好新型農機具的示范推廣。

根據本地實際,推廣經濟適用的先進農機具,創造條件開展新機具的試驗示范推廣;做好農機操作人員的使用維修技術培訓;做好春耕、夏種、秋收的農機化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負責農機化統計工作。三是加強農機安全生產監管。經常性開展鄉村道路和田檢路查工作及做好農業機械年度檢驗工作,結合重要農時季節加強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有效杜絕各類農機事故發生,確保農機安全生產。(4)加強服務能力建設。鄉鎮(街道)政府應加強新組建的鄉鎮農業農機站服務能力建設,提供必備的辦公場地和設施。特別是應按規定為農機站配備,農機購置補貼申報工作所需的電腦、打印機等網絡辦公終端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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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假”和“難”。

一是假。假法人的現象依然存在。假法人的存在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確認了法人資格,辦理了法人登記手續,而實際上并不完全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這種形式的假法人主要存在于鄉鎮的“七站八所”。其原因一是盲目追求過渡率。鄉鎮的“七站八所”大多數資金不足、人員不夠、財務不獨立。在非法人過渡為法人的工作中,因放寬過渡條件,為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辦理了法人登記,頒發了法人證書,人為地造成了假法人的存在;二是機構改革不到位。按照批復的上一輪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鄉鎮事業單位均應綜合設置,如將涉農的農機、農技等撤并組建農業服務中心。但因機構改革未完全實施到位,應撤并的機構未撤并,新組建的機構也未真正運行,不具備法人條件的假法人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另一種形式的假法人是指完全具備了法人條件、辦理了法人登記手續,只履行法人義務而不完全享有法人權力的事業單位。這類法人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管理體制的問題。事業單位取得法人資格,實行法人登記后,應享有充分的自。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法人的監管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監管法定代表人,二是監管國有資產。然而,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和利益的驅動,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仍然沿襲過去的老辦法,將事業單位的人、財、物、事權緊抓不放,嚴重制約了事業單位的自身發展,影響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面向市場的進程。

二是難。目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有“三難”。①設立登記難到位,登記率不高。主要原因是未能將事業單位審批管理與登記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審批事業單位成立時,往往偏重于職能的界定、編制的審核、內設機構的設置,而忽略了對是否具備法人條件的考察論證,導致少數事業單位成立后,不具備條件,法人登記不能到位。②證書作用難發揮。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是事業單位面向社會、走向市場的唯一合法憑證。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并沒有起到“通行證”的作用。原因有二:一是證書使用的規定力度不夠。省編辦雖然聯合15個部門專門下發了證書使用的通知,提出了查驗證書的要求,但操作性不強,強制性不夠,缺乏制約和處罰措施。二是相關部門配合不主動、不經常。有的部門還將查驗證書當作一種負擔。③監督管理難實施。對事業單位法人實施監管是登記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對事業單位法人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難度確實很大。主要原因是,對事業單位監管什么,怎樣監管沒有可操作的依據。

二、加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對策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是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搞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是機構編制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要解決登記管理工作中目前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深化機構改革,還權于事業單位

假法人現象的存在嚴重制約了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要徹底改變這種狀況應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進一步深化鄉鎮機構改革。要以這次農村稅費改革和鄉鎮機構改革為契機,理順鄉鎮管理體制、合理設置鄉鎮事業單位。要撤銷一批職能弱化、無服務、無工作任務的站所,如勞動服務站、企辦等;合并一批職能相近或業務交叉的站所,如農機站、農技站、畜牧水產站等。對撤銷合并的站所,收繳其法人證書、注銷其法人登記;對新成立的站所辦理法人登記;對確需保留而又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站所,可采取按片設置總站的辦法設置,總站作為法人,辦理法人登記,鄉鎮的相關站所可作為總站的分支機構。要通過這次鄉鎮機構改革使鄉鎮的站所真正成為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二是要改變對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還權于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將主要精力放在對事業單位法人和國有資產的監管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將人、財、物、事、權還給事業單位。編制、人事等相關部門也應改變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在用編進人的審批工作中要征求事業單位的意見,要改變過去那種以主管部門意見為主的做法,使事業單位法人真正做到責、權、利相統一。

(二)建立管理機制,提升登記質量

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252號令)規定,“事業單位應當具備法人條件”,省編委〔2001〕23號文件要求,“各級機構部門在審批成立新的事業單位時,應當把該單位能否具備法人條件作為審批的重要依據,不得再批準成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252號的規定和省編委〔2001〕23號文件的要求,我們應抓緊建立事業單位審批管理與登記管理相結合的機制。建立好這項機制不僅能有效地從源頭上避免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產生,較好地解決設立登記難的問題,而且能夠有效地促進事業單位改革,加快事業單位社會化進程,提升登記管理質量。因此,我們在審批新成立的事業單位時,既要調研考察其設立的依據、職能、編制、內設機構,又要論證其是否具備法人條件,要切實將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

(三)搞好部門協調,發揮證書作用

發揮證書作用應做好三件事。一是搞好部門協調,進一步完善協調機制。要通過協調,使相關部門真正將查驗證書,憑證辦事當作是應該履行的職責。證書使用涉及到17個部門,既有條管的、又有本級管理的,情況比較復雜,協調工作存在一定的難度,但我們要克服困難,迎難而上。二是編制部門要利用自身的優勢帶頭使用好法人證書,要將查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作為受理機構編制審批事項的必備程序。如能這樣,不僅能較好地發揮證書的作用,還能強化事業單位的法人意識、用證意識,促進登記工作的發展。三是強化證書使用措施。除了在證書使用上作出強行規定和要求外。還要建議省編辦借鑒質量技術部門的作法,將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相關內容,如證書號碼作為事業單位辦理銀行貸款,車輛上戶等辦事軟件的內容設置。真正使事業單位無證不能辦事,無證辦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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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城會計隊伍現狀

交城縣現有十個鄉鎮,共有鄉鎮會計31人,持證率32.3%;40歲以上人員占比64.5%,大學專科學歷以上占比37.7%。共有行政事業單位167個,上崗會計196人,持證率54.6%,40歲以上人員占比64%,大專以上學歷占比48%。共有150個行政村,村會計150余名,持證率不到10%,大專以上學歷的不到8%。會計隊伍學歷低、年齡大、持證率低等問題十分突出,會計隊伍建設任務艱巨。

二、會計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管理機構缺失,人員管理散亂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我縣共有15個鄉鎮,2002年撤鄉并鎮后減少為10個,同時根據機構改革方案要求撤銷了鄉鎮財政所,鄉鎮財務管理歸并到鄉鎮統一管理。由于鄉鎮人員變動頻繁、交流較快,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缺失后人員管理相對散亂,財務管理也存在交接不暢、管理混亂的問題。

(二)會計隊伍老化,整體素質較低

會計隊伍年齡老化問題凸顯。40歲以上的會計占到總人數的64.5%左右,45歲以上占到48%左右,年齡偏大問題十分突出。會計隊伍文化層次不高,財務知識和技能相對較弱,鄉鎮、村級會計尤為突出。部分取得大學學歷的,多數為就業后參加行政管理和黨校等方面的繼續教育學歷,財政專業知識技能相對不足,缺乏針對性的培訓渠道,業務知識不足,財務軟件操作困難。

(三)會計隊伍復雜,法律意識淡薄

一是會計隊伍人員復雜,正式工、臨時工、借調人員、村官,參差不齊,在財務管理上,由于人員變動,存在多人管理一套賬的情況;二是基層會計法律意識淡薄,對會計工作重視不夠,會計違規造假行為時有發生,不利于基層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會計管理松散,會計使用缺乏程序

基層會計使用存在隨意性,一是由于基層領導對會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足,甚至很多領導本身為了自身方便,隨意指派人員負責會計工作;二是缺乏專崗設置,沒有明確崗位職責,財務人員職責不明,發現問題相互推諉;三是會計人員本身松散,沒有專業的財務知識,存在會計做賬隨意性較大,做賬憑證附件不全等現象。

三、加強基層會計隊伍建設的幾點思考

(一)加強備案審批,建議實行委派

一是實行會計上崗備案制。各部門使用財務人員要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備案,村級會計向鄉鎮申報,鄉鎮、行政事業單位使用會計向財政部門申報,主管部門在會計備案過程中要逐個篩選,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使用,做到基層會計人員管理心中有數。二是建議實行委派制。由于各單位會計人員的編制和人事關系都在所在單位,其切身利益與本單位密切相關,會計人員難以獨立執行財務制度,難以依法行使監督職能,導致會計信息失真,財務管理失控,財經紀律混亂,國有資產流失等不良后果,從而成為腐敗滋生的溫床。為此建議成立專門的會計管理機構,統一編制、統一管理,全縣財務“一盤棋”。通過實行會計委派制,將會計人員的編制和人事關系抽回,從根本上消除了二者之間的附屬關系,排除各種干擾,達到有效監管的目的。

(二)提高存量素質,積極引進增量

針對會計隊伍的現狀,一是提高存量素質。努力提升現有會計人員的素質,通過在崗培訓、組織學習、加強考核等方式提高現有會計人員從業水平。二是引進會計增量。吸收“新鮮血液”充實到現有會計隊伍中,從村官、新招聘的大學生中選取一批政治素質高、有財務知識的人員充實基層會計隊伍,做到確實能為鄉鎮村辦實事。

(三)加強制度建設,加大培訓力度

制度是約束權力的良方,培訓是擴展思維的手段。一是建立明確的財務規章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制定資金使用報賬流程,建立財務定期報告制度等,通過建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使會計人員執行財經法紀有法有據,有條不紊、環環相扣。二是進一步加強財政政策、會計業務、會計電算化培訓力度,分批次對財政工作人員、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鄉鎮財政業務人員、農村財會人員、企業會計進行培訓,加強會計人員的規章制度意識,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擴大“縣、鄉、村、企”四位一體培訓格局。

(四)轉變會計職能,服務發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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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推進情況

(一)加強領導,優化方案。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為副組長,其他相關領導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參與的改革領導小組,協調督促落實相關改革,確保改革工作穩步推進。深入學習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經驗,廣泛征求試點鎮和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科學制定改革方案。(二)下放縣級管理權限。根據試點鎮實際需要,經充分溝通,重點在產業發展、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社會治安、民生保障7個方面,從登封市“五單一網”制度改革行政權責清單事項和行政審批清單事項中,選擇327項縣級管理權限事項作為擬下放權限,涉及國土、規劃、環保等28個部門。按照行業分:產業發展44項,規劃建設161項,環境保護32項,安全生產37項,市場監管23項,社會治安2項,民生保障28項。按照權限類型分:行政許可44項,行政處罰245項,行政強制7項,行政確認9項,行政征收6項,行政檢查3項,其他行政權力6項,基本公共服務7項。(三)優化機構編制配置。結合試點鎮自身特色對其內設機構及下屬事業單位進行整合,設置黨政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經濟發展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規劃建設管理局、綜合執法局、社會事業局、文化旅游局、農業發展服務局、便民服務中心。在編制總額內,調劑增加試點鎮內園區管委會的編制,補充急需的管理專業人才,由試點鎮統籌使用。將試點鎮原有和承接的各類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統一入駐鎮便民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服務。整合試點鎮原有和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由綜合執法局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堅持行政執法重心下移,整合、充實基層一線執法力量,充分發揮屬地管理優勢,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等問題,切實為試點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四)理順試點鎮與派駐機構關系。強化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派駐機構統一更名為“登封市伊伊鎮伊伊分局”,其承擔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統一入駐鎮便民服務中心。對派駐到試點鎮的機構實行雙重領導,業務工作接受主管部門指導,并接受試點鎮人民政府的協調和監督,日常工作以試點鎮為主。派駐機構的主要領導采取主管部門領導兼任或直接配備為副科級的方式配置。派駐機構工作人員的調動、任免事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管理,科級干部由組織部門負責,事先征得試點鎮黨委的同意,其他人員由主管單位或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事先書面征得試點鎮黨委的同意。試點鎮黨委、政府的意見作為主管部門對派駐機構工作考評、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五)實行經濟發達鎮目標考核。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推動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改革目標,就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下放后機構設置是否合理,職責關系是否順暢,職能配置是否優化,行政環節是否減少,工作流程是否優化,經濟發展能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是否提高等行政體制和運行機制問題,對試點鎮進行跟蹤式目標考核,加強目標動態考核評估,確保改革落到實處。

二、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壓力巨大。近年來,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經濟運行下行壓力增大,傳統產業企業效益下滑,財政收支矛盾突出。此外,隨著新型城鎮化步伐的加快,需要大量財政投入,但是在現行財政體制下,鄉鎮的財政收入大部分要上繳分成,試點鎮可支配的財力遠遠不能滿足其基礎設施、社會保障、民生事業投入的需要。(二)人員編制不足。2005年鄉鎮機構改革以來,鄉鎮機構編制管理日趨嚴格,行政事業編制控制在80名左右,人員得不到及時補充,老齡化現象嚴重,因此迫切需要增加人員編制來滿足不斷增加的職能需要,隨著部分縣級管理權限的下放,人員編制缺口的問題也日益嚴峻。(三)配套改革不到位。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一系列的改革相配套,但目前與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關的配套改革,如公共財政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進程不快,沒有及時跟進。(四)用地指標瓶頸。鄉鎮產業的培育,需要有一定數量的土地支持,但目前在土地指標使用上仍以縣為單位進行規劃,且按一般鄉鎮對待試點鎮,沒有明確其具體份額。

三、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