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模理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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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模理論

篇1

[關鍵詞] 城市體系 規模結構 分形 河北省

一、引言

作為一個開放的社會經濟系統,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與區域之間不斷地進行著物質、能量和信息的流動與交換,這種空間相互作用使一定區域內不同規模等級、不同職能性質、聯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市形成具有一定結構和功能的有機整體,即城市體系。城市體系是區域經濟的骨架,它不僅造就了一國或一個區域經濟增長和發展的格局,也形成了這種格局的空間特征。研究城市體系結構特征,設置合理的城市體系,對于促進區域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城市體系的研究內容十分廣泛,一般包括城市規模等級結構和城市空間結構。其中,等級結構是城市體系研究的重要內容。所謂城市規模等級結構指一定區域內城市規模的層次分布,揭示一個區域內城市規模的分布規律(集中或分散) ,反映城市體系從大到小的序列與規模的關系。國內外研究成果表明,城市體系規模分布具有分形特征,即城市的規模等級分布具有自相似性,即分布序列中局部與整體間的自相似性。許多學者利用分形理論對東北地區、河南省北部地區及山東、四川、江蘇省等地的城鎮體系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而作為京津的重要經濟腹地的河北,目前尚無這方面的專門研究。

河北省地處華北京、津周圍,黃河以北,渤海之濱。長期以來,河北省城市化水平一直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進入上世紀90年代,全國特別是一些發達省份城市化加速之時,河北省城市化水平才剛剛進入快速發展期的初始階段。到2005年,全省共有城市33個,其中地級市11個(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承德、廊坊、唐山、秦皇島、滄州、衡水),22個縣級市,115個縣,35個市轄區,910個建制鎮,它們共同構建了河北省的城市體系。本文結合前人的研究成果,運用當前城市體系研究中較為成熟的分形理論,對河北省城市體系等級規模的特征進行定量研究,明確城市體系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據此提出優化河北省城市體系結構和功能的發展對策。

二、分形理論及分維數的測算模型

分形理論(Fractal Theory)是由美國科學家B.B.Mandelbrot于20世紀70年代中期創立,與混沌、耗散結構、元胞自動學等理論都是進三十年發展起來的,主要用于解決和解釋非線性世界里一些具有隨機性和復雜性特征的現象和問題。分形理論最重要的兩個概念是自相似性(self-similarity,或稱無標度)和分形維數(fractal dimension,簡稱“分維”)。分形理論認為那些外在極不規則和支離破碎的幾何體(或現象)有其內在的規律性和自相似性,即每一個局部放大后與整體一樣,整體縮小又與各個局部相同,但不是完全數學意義上的自相似性,而是統計上的自相似性或是近似的自相似性。分維是分形特征的定量描述,是表示自相似性的隨機形狀和現象的主要特征參數。

確定分維的方法有多種,其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是豪斯道夫(Hausdorff)維數,其定義為:對于一個區域(或客體),設定一人口尺度r度量其容積大小,測度結果是與r有關的區域城市數目N(r),當r值改變時,N(r)也相應發生變化,r由小到大時,N(r)不斷減小。若N(r)與r成冪函數關系:

(1)

則表明城市規模分布為分形,其中r為人口尺度,N(r)為區域內城市數目;D為豪斯道夫維數,C為常數。

1949年G.K.Zipf提出了一個通用的城市規模分布法則:

(2)

式中:r為城市位序;P(r)為第r位城市的人口數量;P1為首位城市規模;q為Zipf維數。將上式變換得到

(3)

令,則

(4)

顯然Zipf公式具有分形意義。對于一個特定的地理區域而言,分維(D,q)的含義如下:

式中P1為最大城市人口數,容易看出:

當q=1即D=l時,P1/Pn=n,首位城市與最小城市的人口數之比恰為區域內的城市總數,G.R.Carroll稱此種形態為約束型位序-規模分布;

當q>l即Dn,此時城市規模分布分散,城市人口分布差異大,首位城市的壟斷性較強;

當ql時,Pl/Pn

當q0即D∞時,所有的城市一樣大,系統要素規模無差別;當q∞即D0時,區域內只有一個城市。這兩種極端情況在現實中一般不會出現。

三、河北城市規模分布及其分形特征

1.首位分布不明顯,城市規模分布較均衡

在河北省現有的城市中,非農業人口超過100萬的特大城市有石家莊、唐山、邯鄲3個,50~100萬人的大城市有保定、秦皇島、張家口、邢臺4個,20~50萬人的中等城市有滄州、廊坊、承德、衡水4個。2005年河北省市區(地級市)非農業人口規模排序見表1:

表1 河北省市區非農業人口規模排序 單位:萬人

數據來源:河北經濟年鑒2006

根據M.Jefferson的城市首位律,由表1可計算出河北省城市首位指數,一般認為城市首位指數應該包括2城市指數2、4城市指數和11城市指數。

式中:Pn表示按人口規模排在第n位的城市非農業人口數,n=1,2,3…11。按照奧爾巴赫(F.Auerbach)位序―規模原理,正常的4城市指數和11城市指數都應該為1,而2城市指數應該為2,但河北省城市規模指數遠小于這個標準,這說明河北省城市人口分布在各等級城市里,中小城市比較發育,城市首位分布不明顯。截至2005年底,特大城市市區非農業人口占城鎮總人口的19.83%,大城市市區非農業人口占11.36%,中小城市市區非農業人口占68.81%。這與上述結論基本一致。從11個地級市來看,城市規模等級結構不合理,缺少城市人口超過300萬的超大城市,只有兩個城市人口超過200萬的特大城市(石家莊和唐山),城市的凝聚力不足,輻射力較弱,沒有充分發揮大城市的帶動效應,難以形成規模效益。在邯鄲、保定、秦皇島、邢臺四個大城市中,除了邯鄲進入100萬的人口規模外,其余城市人口平均為73.36萬,無論數量還是規模與江浙相比,存在較大落差。中小城市發展相對較快,數量居多,但規模小、實力差,整合人口、經濟和社會能量的集約化程度卻不高。

為了更好地反映規模等級城市分布的均衡程度,可以采用洛侖茲曲線中計算集中指數的公式求得不平衡指數S來進行度量。

(5)

式中:n即把區域內全部城市按一定的規模細分為n個等級,xi為i級規模的城市人口的累積百分比。如果城市人口均勻分布在n個等級中,則S=0;如果分配極不平衡,所有城市人口集中在一個規模等級,則S=1。取河北省2005年統計資料,將11個地級市按人口規模劃分為5個等級,最高等級大于200萬,最低等級小于30萬。將各等級人口累積百分比代入(5)式,求得不平衡指數S=0.30。首位比和不平衡指數偏小,表明整個城市體系的發育尚不成熟,屬于初中級平衡型。

2.城市體系規模結構的分形特征

根據Zipf定理,采用2005年統計數據,對河北省城市規模結構做分維測算。將(4)式兩邊取自然對數,得到

(6)

以lnr為縱坐標,lnP(r)為橫坐標做出雙對數散點圖,再用線性回歸進行模擬計算。

河北省城市規模分布雙對數散點圖

根據上式得lnC=6.2410,D=1.0912,R2=0.9460。分維值D>1,說明城市規模分布比較集中,中間位序城市數目較多,首位城市規模不很突出,這與城市首位分布及不平衡指數的分析結果相一致。

2.城市規模分布的時序分析

依據1995年~2004年河北省11個地級市的非農業人口數,采用Zipf公式,計算Hausdorff指數(表2),從中找出河北省城市體系發展的內在規律。

表2 河北省城市規模分布的分維及其變化趨勢(1995年~2004年)

從表中可以看到,相關系數R2都較大,相關性較好,總體呈現上升的趨勢,表明河北省城市規模分布具有比較明顯的分形特征,采用分形理論適合對該城市體系等級規模結構進行分析研究,這對于制定區域城市體系規劃具有一定的實踐指導意義。表中D值的變化反映城市體系的均衡度,D值越大,各城市規模分布越集中,城市發展越均衡,城市首位度越低。相反,D值越小,城市規模分布越分散,城市發展越不均衡,城市首位度越高。從河北省城市規模分布的分維測算結果來看,自1995年以來全省城市規模等級結構分布一直都比較集中,D值雖有波動,但變化不大,總體呈下降趨勢。整個體系等級差異較小,人口分布比較均衡,城市布局分散的力量大于集中的力量,首位城市帶動和輻射力較弱。這表明90年代中期以來,規模較大的城市其相對發展速度較慢,而中小城市發展較快,但大多數城市規模較小,城市體系的發育還不成熟。

三、優化河北省城市體系的對策

特殊的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決定了河北省城市體系發展的現狀。河北省被北京和天津分割成南北兩個區域,整個城市體系實際上是圍繞京津形成的,沒有形成輻射全省的中心城市。由于區際間缺乏有效的經濟溝通和協作機制,系統內因產業結構趨同而引發的功能內耗與資源大戰,從整體上抑制了河北省的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針對河北省城市體系發展存在的問題,結合對河北省城市體系等級規模特征的定量研究,提出以下發展對策以達到不斷優化河北省城市體系的目的。

1.實現城市體系的優化重組和全面升級

目前,京津冀經濟一體化進程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已進入了實質性階段,但京津兩市要在更大范圍內對河北形成持續而強有力的輻射帶動作用,短期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河北省不能在期望中等待。應通過實施“擴區并市”戰略,優化整合特大城市,把石家莊培育成為人口規模達到3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進一步增強唐山的經濟實力和輻射帶動力,積極培育邯鄲、保定、秦皇島和張家口躋身特大城市之列,推動邢臺、滄州、廊坊、承德、衡水等中等城市的結構升級,使之跨入大城市行列,實現城市體系的全面升級。大力發展中小城市,提升已具備一定規模和經濟發展條件的縣和小城鎮進入中等城市序列,以完善城市規模等級。

2.以產業帶動城鎮體系結構和功能的優化

以傳統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為支撐,繼續發揮省會城市石家莊對冀中南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同時積極培育唐山、廊坊、保定、邯鄲、秦皇島成為區域次中心城市,加強區域各中心城市之間的信息、人才、技術、資金的溝通與傳遞,構筑分工明確、多元互補、相互協作的產業梯度,進一步加強區域各中心城市之間的經濟聯系,形成以產業帶動為主的發展格局,從而推動整個城鎮體系向最優的自然結構發展。

3.確立京津冀一體化進程中的城市體系發展戰略

作為環渤海經濟圈的重要成員,河北省的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無疑受到環渤海經濟圈的重要影響。因此,在確定河北省城鎮體系發展思路時,應在注重自身城鎮體系的完整性與獨立性的前提下,將其納入整個環渤海地區城鎮布局和等級體系中去統籌考慮,尤其不能忽視京津兩地的重要影響。要充分發揮作為京津重要經濟腹地的區位優勢,利用京津冀產業梯度轉移優化河北省產業結構升級,著力培育特大、大城市,加快發展中小城市,優化城鎮布局,努力構筑層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互補、特色鮮明的城鎮體系。

參考文獻:

[1]楊萬鐘:經濟地理學[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190

[2]陳濤劉繼生:城市體系分形特征的初步研究[J].人文地理,1994,9⑴:25

[3]張濟中:分形[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5.355

[4]陳勇陳嶸艾南山等:城市規模分布的分形研究[J].經濟地理,1993,13⑶:48

[5]河北經濟年鑒2006[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6.

[6]許學強周一星寧越敏:城市地理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125

[7]王亭亭宋東升:推動河北省城市化進程的戰略目標與政策取向[J].河北學刊,2006,26⑸:207

[8]王文錄王汝雙:河北省城市化戰略思路趨于明朗化――關于城市化戰略的幾個認識問題[J].經濟論壇,2004,19:26

篇2

內容摘要:關于城市最佳規模問題,在國內外學術界和政府部門一直存在爭議。本文對相關的實證研究成果進行了較系統的梳理與評析,并利用中國1990-2006年間數據對我國是否存在最優城市規模進行了實證檢驗,從中得出的主要結論是:對于多數指標和年份,中國不存在統一的最優城市規模;對于部分存在最優城市規模的年份和指標,最優規模是一個變量。

關鍵詞:最優城市規模 城市化 聚集經濟 過度規模

最優城市規模的假設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臘的柏拉圖(Plato)時期,他認為理想的城市有5040個居民,這個數目不包括婦女、兒童、奴隸和外國人。這是一個古老的問題,更是一個現實問題,過度城市規模仍困擾著一些世界大城市。Parliament公司宣布了一個將資本移出東京的計劃,主要原因是東京的城市規模已經過度。2005年北京市政協委員張惟英提出了為大城市“設檻”的主張,2007年年初又舊話重提,只因人口壓力已愈發成為北京發展之路上的一大桎梏。深入研究最優城市規模理論,對于城市發展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文獻綜述

柏拉圖的人口標準是政治上的,后來人們更關心的是政府組織成本的降低,即市政服務的人均費用。19、20世紀之交以來,傳統的城市經濟研究關注于公共成本如何隨使用橫截面數據的城市人口規模而變化。他們通常發現人均公共成本與城市人口呈U形曲線,底部在1萬到25萬之間變化(Alonso,1971)。在英國和美國許多研究工作都試圖使用這一方法。表1是從這些著作中推得的最有效的人口規模。著名城市經濟學家巴頓也持贊成態度,認為U形成本曲線的最低點就是行政管理上的最優城市規模,這一點在理論上是存在的。我國學者周國富、黃敏毓(2007)利用這種理論對中國最優城市規模做了實證分析,證實在中國全國范圍內存在最優城市規模。對該理論進行研究的還有Cameron(1970),Hirsh(1968)和Kain(1966)。

阿朗索(1974)等學者從成本和收益角度分析了最優城市規模(見圖1)。他們假設城市成本和收益的變化是城市規模的函數。MC為邊際成本,MB為邊際收益,AC為平均成本,AB為平均收益。當MC=MB時,可以確定為理論上的最優城市規模。現實中則考慮到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異,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難以測量,則當AC=AB時,確定為最佳規模或均衡規模。

巴頓描述得更詳細,見圖2。橫軸是城市人口,縱軸是費用/效益,AB是平均收益曲線,MB是邊際收益曲線,AC是平均成本曲線,MC是邊際成本曲線。P1點是最小城市合理規模,P2點是城市生活每人凈效益最高時的規模,P3城市總效益最高,P4是城市規模不經濟臨界點。與前述模型不同,巴頓給出的最優規模點不是一個,而是三個。

一些國內學者對最優城市規模的定量分析進行了研究。丁健(2001)給出了一個衡量城市經濟規模適度性的指標體系,應用多指標構架分析最優城市規模,避免了單一指標的片面,是一個有益的設想。,但如具體實現這一思路,還未見有關研究成果。由于影響城市規模的因素眾多,每一個影響因素本身又都有其一定的特性和取值范圍,究竟從何處入手分析具體城市的適度規模,是一個十分復雜而又異常困難的問題。基于這種考慮,一些學者試圖從某一或某些角度測算最優城市規模,如張帆(2001)嘗試了從某一個因素即水資源出發,分析了在水資源約束下秦皇島的適度人口規模,認為秦皇島市適度人口規模在2010年大致可掌握在120萬~130萬人左右;周國富、黃敏毓(2007)利用巴頓的理論,分別計量了中國2003~2004年行政管理角度的城鎮最佳人口規模、市民角度的城鎮最佳人口規模和企業生產角度的城鎮最佳人口規模;潘佐紅、張帆(2002)利用下面的城市生產函數估計了我國總體上的最優城市規模,并區分了城市化最優規模和區域化最優規模;王小魯、夏小林(1999)計量了1989~1996年我國666個城市的相對規模收益和相對外部成本函數,用城市規模總收益減去外部總成本,即得到城市規模凈收益,得出的結論是“大致在10~1000萬人規模區間都有正的凈規模收益。在100-400萬人之間時城市的凈規模收益最大,在最高點(200萬人)大約相當于城市GDP的19%左右。此后逐步下降,直到超過1000萬時才變化負值,即規模收益被外部成本抵消,再繼續擴大規模就形成負效益”。并且稱100-400萬人范圍的城市為最佳規模城市。

上面介紹的多種測量我國最優城市規模的定量分析方法,雖各有價值但都難以讓人滿意。指標體系法由于缺少具體的操作性手段而難于實現;在使用生產函數法時,在資本因素方面只考慮了納入國家統計的獨立核算企業,而對于城市中最重要的公共資本(如基礎設施)則由于數據可得性問題而忽略,這就必然影響結果的可靠性;綜合測度法從理念上看是最完善的,因為它測量了總的聚集收益和總的聚集成本,衡量出聚集規模的凈收益,但也正是其“完善性”導致了可行性上的困難:城市規模收益和成本分散在偏好不同無數個城市企業、百萬個城市居民的身上,又如何去度量加總?更何況城市環境效益、城市社會效益并不經過市場運作,是無法用貨幣計量的。

除此之外,有些實證研究所用的數據不符合理論要求。一些以成本收益分析為基礎的最優城市規模模型,都是依據邊際收益遞減和邊際成本遞增規律推導出來的,邊際收益遞減和邊際成本遞增規律都以假定技術和其它投入不變、只允許一種投入不斷增加為條件,而實證工作者所用數據,或者是時間序列數據,或者是橫截面數據,或者是二者的結合即面板數據(panel data)。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技術都是變化的,人口以外的其它要素也是變化的,尤其是橫截面數據,東西部城市間、大小城市間的技術水平千差萬別,既然用于實證分析的數據不合模型要求,結論的可靠性自然成了問題。

實證研究

理論研究表明,在技術和其它投入要素不變的條件下,只允許城市人口規模變化,一個城市必然存在著最優城市規模。然而,在技術進步日新月異的現實條件下,最優城市規模還是否存在呢?尤其在國家層面上不同城市的技術水平和發展條件千差萬別,是否存在統一的最優城市規模呢?本文對此持懷疑態度,并且借鑒周國富、黃敏毓(2007)測量最優城市規模的基本方法,從行政管理、市民和企業生產三個角度測量我國最優城市規模。本文采用二次曲線模型形式,以全國各個城市的市轄區人口數(X)作為解釋變量,以市轄區人均地方財政預算內收入(Y1)、市轄區職工年平均工資(Y2)、人均社會消費品零售額(Y3)、市轄區人均園林綠地面積(Y4)、第二產業勞動生產率(Y5)、第三產業勞動生產率(Y6)為被解釋變量,分別建立計量模型并進行估計和檢驗。本文數據來自我國經濟信息網統計數據庫,樣本區間為1990~2006年,城市為我國地級以上城市。

設經濟計量模型為:

Yji=β0+β1Xi+β2Xi2+ui (1)

由于建模采用的是截面數據,極有可能存在異方差問題,因此本文直接采用加權最小二乘法進行估計,以消除異方差問題,同時提高擬合優度。利用統計軟件Eviews6.0,先以市轄區總人口表示城市規模進行估計。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給出估計的二次項系數,如表2。

如果二次項系數大于零,則拋物線開口向上,Y存在最小值;如果二次系數小于零,則拋物線開口向下,Y存在最大值,最大值Y對應的X即是該時期的最優規模。在17年6個指標共102個經驗模型中,除去6個因缺失值而無法估計外,剩下有效模型96個,二次項系數顯著小于零的模型僅為33個,除去兩個擬合優度太低的模型,可以求出31個模型的最優城市規模(見表3)。這說明,絕大多數模型不存在最優城市規模。

本文再用市轄區非農業人口衡量城市規模,由于篇幅關系,略去參數估計值表。扣除6個數據缺失的模型,得96個有效模型。其中,有46個模型存在最優城市規模(見表4),判斷標準是擬合優度較好(判定系數大于0.4),二次項系數顯著小于零,一次項系數顯著大于零。不存在最優城市規模的經驗模型占了一半略多。

綜上所述,分別以市轄區總人口和市轄區非農業人口衡量城市規模,實證研究的結果表明有一半以上的經驗模型不存在最優城市規模。

結論

綜上所述,本文得出以下結論:

對于多數指標和年份,我國不存在統一的最優城市規模。本文的實證研究結果表明中國在1990~2006的17年間,在所考察的6個指標中,有些指標在有些年份存在最優城市規模,但無論是以市轄區總人口還是市轄區非農業人口衡量城市規模,都有半數以上的模型不存在最優城市規模,因此對于那些已經實證得出中國確實存在最優城市規模的觀點,本文持懷疑態度。對于部分存在最優城市規模的年份和指標,其最優規模值因指標和年份而異,是一個變量,籠統地說我國的最優城市規模在某個區間(如100-400萬)的提法是錯誤的。

參考文獻:

1.丁健.現代城市經濟[M].同濟大學出版社,2001

篇3

關鍵詞:城市規模;Panel Data模型;房價

作者簡介:張洪(1958-),男,四川成都人,云南財經大學城市管理與資源環境學院院長,碩士研究生導師,研究方向:城市經濟與房地產。

中圖分類號:F29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08)05-0005-04

最近幾年, 我國的城市房地產行業飛速發展,在諸多因素的影響下,全國范圍內的房價呈現出整體增長趨勢,少數規模較大的城市引漲著中國的房價。原因在于:規模較大的城市,會產生明顯的聚集效應,這將會給當地的房地產市場發展帶來外部經濟效應,對住宅的消費需求增加,也促使這個城市的房地產價格上漲。然而,房地產發展的外部性也包括外部不經濟,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密度必然增大,由于土地面積的限制,這就造成了擁擠成本,規模效應被擁擠成本的增加而抵消。由于擁擠而造成物價和房地產價格普遍上升,因此要限制部分城市房價的上漲也要限制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

一、文獻回顧及理論基礎

國內文獻認為,城市規模就是指城市的大小,它涵蓋經濟規模、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3種涵義。經濟規模是指城市中聚集的物質與經濟要素的數量;人口規模是指城市人口的數量;用地規模是指城市建成區的土地面積。一定的經濟規模吸納著一定的人口規模,而一定的人口規模又要求有一定的土地規模。三者相互作用,互為因果。國內外對房價影響因素的研究有很多,其中很多經濟因素均反映城市規模,相關的研究文獻有:國外Bartik(1991)最早提出,房價增長直接受人口和就業增長的影響,并指出,這些動力因素對房價的影響程度是不同的;Poterba(1991)最早提出,收入對房價上漲影響最為顯著;中國社科院高曉惠認為(2003),人口因素對房價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人口數量、人口流動情況、人口結構和家庭規模;李琳和李園(2005)認為,城市人口規模的擴大會促使房價上漲;郭金興(2005)認為,不同地區的房地產價格取決于當地人口數量和經濟規模等。

要研究城市經濟與房地產市場的關系的理論基礎源于區域經濟增長的三部門模型。該模型將區域經濟分為3個市場:產出市場、勞動力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在完全市場經濟條件下,區域經濟增長的程度和速度是決定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決定因素。

從市場角度看,推進區域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有兩個:對該區域產品的需求和該區域生產要素的供給。城市規模與房地產關系的理論框架如下:

二、房價與城市規模相關關系的實證分析

(一)指標選取和數據描述

本文考察的35個大中城市包括我國大陸地區的30個省會城市和直轄市以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5個計劃單列市。

本文主要的被解釋變量即為城市住宅的平均銷售價格,根據城市規模的三層含義,選用以下指標作為解釋變量帶入模型中:

(1)人口規模:本文選取市區非農業人口作為衡量指標。

(2)建設用地規模:選用建成區面積反映各個城市的建設用地開發規模。

(3)經濟發展規模:選取年底居民儲蓄余額、GDP以及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作為城市經濟規模的衡量指標。

本文使用的數據是二維的,因“Panel Data模型”能同時利用時間序列數據和橫截面數據,并有效控制由于觀察值的個體特征而造成的樣本內部非均衡性問題,故而采用該模型。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中國城市年鑒》,時間跨度為2002-2005年4個年份。為了消除數據的異方差性,文章中對數據求對數,后進入模型進行數據分析。此外,在進行面板數據處理中,為了消除模型存在的自相關性,取因變量的滯后變量進入模型。因此,本文最終采用的計量經濟模型為:

lny=ϑ+β1 ln renkou+β2 ln gdp+β3 ln shouru+β4 ln sav+β5 ln area+β6 ln touzi+β7 ln xs+ar(n)+ε

(變量定義:renkou:市區非農業人口,shouru:人均可支配收入,sav:居民儲蓄余額,area:建成區面積,touzi:房地產投資,xs:房地產年均銷售面積,ar(n):房價的滯后變量,n=1,2)

(二)35個城市總體分析

1.數據特征描述。將35個城市的各個選取的經濟指標進行簡單的數據處理,得出的數據特征如下表:

從上面數據特征表看,全國2005年房地產價格的平均水平為3197.51元/平方米,標準差為1436.45元/平方米,說明房價在全國范圍內存在較大的區域性差異。房價最高的是深圳市,每平米6996元,最低的是呼和浩特市,每平米1541元,僅為深圳的1/5。

從城市的人口規模上看,我國大中城市平均人口為278萬人,市區非農業人口過800萬的為上海、北京,其房價約為各城市平均價格的2倍,但如深圳、大連、廈門等城市人口低于平均水平,但其房價平均為平均水平的1.6倍,這也說明人口規模與房地產價格的關系沒有很強的規律性。

從城市的經濟規模上看,按2005年GDP和年底儲蓄余額統計,上海、北京、深圳、廣州是經濟規模最大的城市,4個城市的平均房價為6224.25元/平方米,是35個城市平均水平的1.95倍,經濟規模最小的5個城市為西寧、銀川、海口、貴陽、呼和浩特,房地產價格平均為1926元/平米,為城市平均水平的0.6倍,說明經濟規模與房地產價格存在較明顯的相關性。

從城市的土地利用規模上看,城市的大規模基本建設與房價的上漲存在緊密的互動關系,這幾年房價漲得快的城市,無一例外是正在大搞城市建設的地方。從2005年數據上看,同樣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的建成區面積最大,房價也最高,與房價的相關系數為0.732,說明城市規模的擴張與房價上漲存在顯著相關性。

總之,從全國范圍來看,城市規模為城市房價增長的關鍵因素,為了驗證規模不同的城市商品住宅價格的影響因素有何差異,以下將通過把城市按人口規模分為4類,深入分析城市規模與房地產價格之間的相關性特點。

2.城市分類分析。對于城市規模的分類,國際上有不同的標準,我國是按照城市市區非農人口規模分組,本節也利用市區非農業人口規模進行分類,將35個城市分做4類,分類結果見下表:

分別對4類城市進行面板數據的回歸分析,得出:

1.第一類城市模擬回歸方程結果顯示,人口規模在400萬以上的城市房價與城市經濟規模相關性較為顯著,具體是受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房價滯后一期正相關,與居民年末儲蓄余額呈負相關。

2.第二類城市模擬回歸方程顯示,人口在200萬-400萬之間的城市房價主要受房地產投資、個人可支配收入以及自身的滯后一期顯著相關。

3.第三類城市模擬回歸方程顯示,人口在100萬-200萬,房價與房地產投資、個人可支配收入正相關,與房價的滯后一期正相關,與其滯后2期呈現負相關。

4.第四類城市模擬回歸方程顯示,35個城市中100萬以下的城市數量最少,代表性較弱,從數據的分析上看,該類城市的房價與投資、銷售呈正相關,與儲蓄呈負相關。

三、結論及建議

經上述數據分析,從35個城市總體情況來看,只有城市人口規模與房價之間沒有顯著的相關性(相關系數0.566),但是城市建設規模以及經濟發展程度與住宅價格相關系數分別為0.732、0.838,相關性較為明顯,可以說明城市規模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關鍵因素。但是通過將35個城市按人口規模進行分類,數據分析結果表明,對于不同規模的城市,經濟規模和購買能力是影響各地房地產價格的重要因素。

從理論上講,人口規模擴大促使城市用地規模擴張,對房地產的需求隨之增加,房地產價格自然上漲,但是人口及建成區面積均沒能進入4類城市的回歸模型,主要是因為目前人口的流動性增強,各城市統計的戶籍人口數量與實際的常住人口有差距,而對房地產的需求是由當地全部從事各類活動的常住人口數量決定的;此外建成區面積相近的城市,由于區域分布不同,房價也會相差甚遠,但是對單個城市房價影響因素的研究,建成區面積每年的遞增代表城市的擴張程度,是一個不可或缺的研究對象。

綜上所述,在代表城市規模的眾多指標中,經濟規模成為影響城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最關鍵因素,其中包括GDP、儲蓄、房地產投資、房地產銷售面積、個人可支配收入等指標,鑒于此,提出如下建議:

1.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對于人口規模不同的城市,房價上漲的因素各有不同。因此促進城市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也要因地制宜。對于人口規模在4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房地產市場體系較為成熟,但存在的問題是,人口不斷聚集、城市快速擴張會進一步加重“城市病”,此外,人口越多,住房供需缺口也越大,而且受地價的影響,越是人口密集的市區,房價越高,住房問題也越難解決。因此對這些城市要嚴格控制城市建設規模,促使房地產市場健康良性發展。

2.正確進行投資引導。對于人口規模在400萬以下的城市共同的特點是:房價與投資具有顯著的相關性,這說明中國大多城市存在房地產投資過熱現象,促使房價上漲過快。因此政府要正確進行投資引導,可以鼓勵城市擴大中低價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規模,滿足普通市民改善居住條件的愿望。此外,壓縮高檔住宅的用地供給,將房地產投資引入科學理性的軌道。

3.發展區域經濟。對于分布在西部,人口規模在100萬以下的城市,房價與個人可支配收入相關性較弱,說明該類城市居民的住房購買力不強,因此對于此類城市應是積極發展城市經濟,提高低收入家庭的購房能力,激活房地產市場,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4.信息透明,規范交易環境。加強市場監管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公開、透明、規范的房地產市場交易環境。通過全面、及時、準確地向房地產開發商和消費者提供市場信息,避免對房價的投機炒作行為,引導市場理性發展。

參考文獻:

[1] 張紅.房地產經濟學講義[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

[2] 郭金興.房地產的虛擬性及波動性研究[M].南開大學出版社,2005.

[3] 崔新明.城市住宅價格的動力因素及其實證性研究[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

[4] 高鐵梅.計量經濟分析方法與建模[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

篇4

關鍵詞 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Zipf’s 法則

中圖分類號 K90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5)12-0121-08

黨的十報告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等國家重要文件和國家重大規劃都多次提出要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和城市發展格局。城市發展格局是指基于國家資源環境格局、經濟社會發展格局和生態安全格局而在國土空間上形成的等級規模有序、職能分工合理、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的城市空間配置形態及特定秩序[1]。城市規模格局是城市格局的核心內容之一,其合理性直接關系到城市體系功能的發揮和競爭力提升。1949年,Zipf提出了Zipf’s法則用于揭示城市規模和城市等級之間的數量關系[2],之后Gabaix和Duranton等學者將此法則在全球多個國家進行了應用和驗證[3-4]。1980年代,中國學者最先運用Zipfs法則檢驗城市規模分布規律[5-6],之后展開分形維度研究[7]并用于輔助探討中國城市規模的影響因素[8],其普適性[9]、空間尺度[10]也成為學術界爭論的熱點。勞昕等在2015年發表最新的研究成果認為,Zipfs 法則可以很好地擬合中國城市規模分布,反映了城市規模與其位序之間簡單而準確的關系[11],可以作為研究判別城市集聚和城市體系合理性的重要原則[12]。克魯格曼認為,城市規模在城市體系內的合理比例與距離可以回避競爭和完善城市體系功能,利于城市共同成長[13]。皮亞彬認為城市規模對城市生產率和城市人口增長的影響顯著為正[14]。而人口密度增長可以提高用地效率和消費效率[15],擴大本土市場規模,進而促進經濟增長績效[16]。由此,方創琳等提出城市規模格局的合理性應該包括城鎮體系的合理性(外部體系結構合理性)和城市本身規模效率的合理性(內部規模效率合理性),并構建城市規模合理性診斷模型參與中國城市格局合理性的評價[17],該研究為本文提供了方法基礎。

1 基礎數據與研究范圍

本文變量的樣本時間節點為2010年,研究單元為全國657個縣級以上城市(不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市區常住人口數據來源于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城市建成區面積來源于《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2011》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統計年鑒數據和相關統計公報。研究數據均采用 SPSS17.0 進行處理,借助ArcGIS 10.2空間分析平臺實現。

2 研究方法與模型構建

2.1 城市體系合理性診斷:Zipf法則模型

本研究運用Zipf準則模型診斷中國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理想狀態下城市體系的城市規模分布表達為:

式中:n為城市的數量,Ri代表城市i的位序,Pi是按照從大到小排序后位序為Ri的城市規模,P1是首位城市的規模,而參數q通常被稱作Zipf指數。為直觀起見,通常對上式進行自然對數變換,得到

Pl值由回歸分析確定。當q=1時,城市體系處于自然狀態下的最優分布,城市規模分布滿足Zipf準則;當q1時,城市規模趨向分散,首位城市壟斷地位較強,城市體系不完善;q∞時,區域內將只有一個城市,為絕對首位型分布;q0表示區域內城市規模相同。合理的城市體系規模分布的Zipf維數向 1 趨近,也是自然狀態下的城市位序-規模法則[18]。

2.2 城市規模合理性診斷:城市規模效率指數模型

用地規模和人口規模是城市規模的兩大屬性。城市規模效率指數(Urban Size Ficiency Index)是以城市建成區的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的比值來表征某個城市規模的效率[19],即

其中:F表示城市規模效率指數,LSi為i城市的城市建成區用地規模,PSi為i城市的城市建成區人口規模。

王振波等:中國城市規模格局的合理性評價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2015年 第12期2.3 基于兩維判別矩陣的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診斷模型

2.3.1 城市規模體系合理度(Q)判別標準

將Zipf指數q=1認為此時城市體系處于自然狀態下的最優分布,將城市規模體系合理度Q定義為q與1的絕對值距離,Q越小表明城市規模結構越合理,即

運用專家打分法,在中國科學院、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單位選取30位博士學位以上城市地理學領域專家發放問卷,制定城市規模體系的合理性診斷標準(表1),設定Q

2.3.2 城市規模效率(F)判別標準

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將城市規模效率即城市的建設用地集約度作為衡量城市建成區用地規模合理性的主要指標,設定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度越高,城市規模效率越高,城市規模越合理[15]。參考全國不同區域人均建設用地標準(L),設定80 m2/人、100 m2/人、120 m2/人、150 m2/人作為城市建成區用地規模合理性的分界L值,即得出城市的規模效率(F)的分界值為1.25萬人/km2、1萬人/km2、0.83萬人/km2、0.67萬人/km2。以此為依據將全國城市分為高合理城市、較高合理城市、中等合理城市、低合理城市和不合理城市等類型(表1)。

2.3.3 全國城市規模結構二維判別矩陣構建

從省域城市體系合理性和城市規模效率合理性二個維度構建5×5判別矩陣,揭示省域城市體系結構與城市規模效率的組合規律(圖1)。矩陣自左向右,城市土地利用趨于集約,規模效率增大,依次為城市規模低效率城市、較低效率城市、中等效率城市、較高效率城市和高效率城市;矩陣自下向上,省域城市體系結構趨優,合理性增大,依次為不合理地區、低合理地區、中等合理地區、較高理地區和高合理地區[20]。矩陣右上角(5-5)代表城市體系高合理省域的高規模效率城市,為最優的省市規模組合,矩陣指向此方向城市的規模結構趨優;左下角表示城市體系不合理省域的最低規模效率城市,矩陣向此方向城市的規模結構趨劣。依此規律將矩陣分為5類不同組合的區域

(圖1,表2),分別代表高合理城市、較高合理城市、中等合理城市、低合理城市和不合理城市。

3 研究結果

3.1 中國城市規模結構的現狀特征

3.1.1 全國城市規模結構呈現“中間略大、低端偏小”的較合理金字塔格局

2010年中國657個設市城市,包括4個直轄市,283個地級市,370個縣級市。根據全國六普數據,將中國城市規模劃分為超大城市(市區常住人口>1 000萬人)、特大城市(500-1 000萬人)、大城市(100-500萬人)、中等 城市(50-100萬人)、小城市(低于50萬人)。其中,全國超大城市有上海、北京、重慶3個,占全國城市數量的0-46%;特大城市有武漢、天津、廣州等9個,占1.37%;大城市182個,占27.70%;中等城市275個,占41.86%;小城市188個,占28.61%。全國城市體系等級健全,城市等級規模結構表現為中等城市最多,小城市和大城市次之,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最少,呈現“中間略大、低端偏小”的較為合理的金字塔格局。

3.1.2 由東向西中國城市規模結構趨向合理

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對中國大區域的分類標準,東部地區包括京、津、冀、遼、滬、蘇、浙、閩、魯、粵、桂、瓊12個省區;中部地區包括晉、吉、黑、皖、贛、豫、鄂、湘、蒙9個省區;西部地區包括川、渝、貴、滇、藏、陜、甘、青、寧、新10個省區。2010年東、中、西部地區城市數量分別為283個、247個和127個,分別占全國城市總數的43-07%、37.60和19.3%(表3)。東部地區城市體系等級健全,中等城市最多(133),大城市次之(102),小城市居中(41),特大城市(5)和超大城市(2)最少,呈現“中間大,兩端小”的金字塔格局;中部地區城市體系等級不全,超大城市缺失。中等城市最多(104),小城市次之(83),大城市居中(58),特大城市最少(2),呈現“中低端大,頂端小”的金字塔格局;西部地區城市體系等級健全,小城市最多(64),中等城市次之(38),大城市居中(22),特大城市(2)和超大城市(1)最少,呈現“低端大,頂端小”的合理金字塔格局。

3.1.3 省級行政區城市規模結構呈現出與三大地形區相應的空間分異特征

31個省級行政區中,城市數量山東最多(48),廣東次之(44);30個以上城市的省份包括豫(38)、蘇(39)、鄂(36)、浙(33)、冀(33)、川(32)和遼(31);20-30個之間的省份有湘(29)、吉(28)、閩(23)、新(21)、贛(22)、皖(22)、晉(22)、桂(21)、蒙(20);除直轄市外,城市數10個以下的有瓊(8)、寧(7)、青(3)和西(2)(表4,圖2),省級行政區城市規模結構與三大地形區相適應。

從城市等級來看,超大城市為滬、京、渝;9個特大城市中粵有2個,鄂、川、陜、蘇、豫、遼、津各有1個;大城市粵、魯、蘇最多,均有21個,其次為豫(13),鄂、川、浙均為11個,其余省份少于10個;中等城市魯最多(26),其次為遼(23)、冀(20)、鄂(19)、浙(18)、豫(18)、蘇(15)、川(15)、粵(15)、黑(14)、湘(11)、贛(11)、皖(11)、吉(10),青、藏無大城市;小城市新最多(18個),蒙、吉均為14個,晉13個,黑、云12個,甘10個,其余均在10個以下,魯只有1個小城市。

3.1.4 中國城市Zipf指數特征

運用Zipf準則模型分別診斷全國和各省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全國來看,以lnPi為縱坐標,lnRi為橫坐標,將點序lnPilnRi(lnRi,lnPi)作雙對數圖,并利用OLS 方法進行回歸模擬估算:

其中判定系數為0.989 5,T值為 248.43 ,測算結果通過1%水平檢驗,擬合可信度較高。中國城市規模分布具有顯著的分形特征,分維值可信。由此可知,2010年全國城市q值為0.6438,q

從三大區域來看,東、中、西部地區的判定系數分別為0.992 8,0.977 0和0.991 8,T值分別為196.32,101.91和123.32,測算結果通過1%水平檢驗,說明回歸方程的擬合值和實際值比較符合,擬合可信度較高。西部地區的q值在三大區中最高,為0.879 9,東部地區為0.711 1,中部地區0.571 8,表明西部地區的城市規模等級結構優于東中部地區,中部地區因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數量少,人口集中程度還需進一步提升。

從省域層面來看,中國省域的城市判定系數均大于0.7,T值通過1%水平檢驗,說明回歸方程的擬合可信度較高。蒙(1-399 1)、瓊(1-352 8)、桂(1-153 0)、甘(1-072)、粵(1-005)等5個省份q值大于1,其中,蒙、瓊q值趨向分散,首位城市壟斷地位較強,城市體系結構欠佳;桂、甘、粵q值趨近1,大城市發達,城市體系處于自然狀態下的最優分布(表5)。其余省份q值均小于1,黑、贛、云、晉q值大于0-8,吉、新、貴、陜、湘、蘇高于0-7,均接近于1,城市規模結構在集中且趨優;除了皖(0-4)之外,其他省份q值均高于0-5,表明大城市不發達,中小城市比較發達,城市人口分散布局。城市規模結構中多數城市位于由 均衡向集中演變的階段。[21]

3.2 中國城市規模體系合理性診斷

3.2.1 中國城市規模體系的合理性診斷

全國省域城市體系結構的合理性分區如表6所示。在全國范圍內,城市規模結構高合理省份占19.35%,較高合理省份占32.26%,中等合理省份占38.71%,合計中等合理以上的省份占90.32%,體現出中國城市體系規模結構是合理的(圖3,表6)。

3.2.2 中國城市規模效率的合理性診斷

全國規模效率高合理城市主要分布在長三角、珠三角、山東半島、遼東半島、中原地區、長江中游和成渝地區,包括80個城市,占城市總數的12.08%;較高合理城市主要分布在華南地區、中原地區和東部地區,包括235個城市,占35.77%;中等合理城市分布在較高合理區的,包括186個城市,占28.31%;低合理城市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和長江南側的大別山-大巴山地區,共115個城市,占17.50%;不合理城市主要集中在安徽、青海和地區,共41個城市,占6.24%。可見,全國76.26%的城市規模效率處于中等合理以上水平(圖4)。

3.2.3 全國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綜合診斷

根據城市規模結構合理性判別矩陣及差別標準,將全國657個城市分為高合理城市、較高合理城市、中等合理城市、低合理城市和不合理性城市。全國85.54%的城市規模結構處于中等合理以上水平(圖5)。規模結構高合理城市122個,占城市總數的18.57%,主要分布在華南地區、黃河中上游、東北中南部和新疆西部地區;較高合理城市365個,占55.56%,主要分布在成渝、長江中游、長三角、中原、環渤海、遼東南和沿隴海線地區;中等合理城市75個,占11.42%,分布在珠三角、東部中部、長江中上游和新疆南部;低合理城市82個,占12.48%,分布在安徽省、內蒙古、山東半島和長三角地區;不合理城市共13個,占1.98%,集中在安徽、青海和地區。其中,全國城市主要集中在規模結構較高合理區和中等合理區,城市人口密度集中在0.6-1.3萬人/km2區間。

4 結論與討論

(1)全國城市體系等級健全,城市規模結構呈現“中間略大、低端偏小”的較合理金字塔格局。657個城市中超大城市占0.46%;特大城市1.37%;大城市27.70%;中等城市41.86%;小城市28.61%。東部地區城市等級規模結構表現為中等城市最多,呈現“中間大,兩端小”的金字塔格局;中部地區城市體系等級呈現“中低端大,頂端小”的金字塔格局;西部地區城市體系規模結構呈現出“低端大,頂端小”的合理金字塔格局。省域城市規模結構呈現出與三大地形區相適應的空間分異格局。

(2)全國城市Zipf值為0.6438,q

(3)中國城市規模體系中等合理以上的省份占90-32%,表明中國城市規模體系結構整體合理。京、滬、津、渝、粵、甘等6省市為城市規模結構高合理區,占19-35%;黑、桂、贛、云、晉、吉、新、貴、陜、湘等10個省區為較高合理區,占32-26%;蘇、瓊、豫、川、蒙、魯、閩、遼、鄂、浙、冀、寧等12個省區為中等合理區,占38-71%;皖為低合理省份,占3-22%,青、藏為不合理省區,占6-45%。

(4)全國76-26%的城市規模效率處于中等合理以上水平。規模效率高合理城市80個(12-08%),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山東半島、遼東半島、中原、長江中游和成渝地區;較高合理城市235個(35-77%),集中在華南、中原和東部地區;中等合理城市186個(28-31%),分布在較高合理區的;低合理城市115個(17-50%),分布在西部、北部和長江南側的大別山-大巴山地區;不合理城市41個(6-24%),集中在安徽、青海和地區。

(5)全國85-54%的城市規模結構處于中等合理以上水平。高合理城市122個(18-57%),主要分布在華南地區、黃河中上游地區、東北中南部地區和新疆西部地區;較高合理城市365個(55-56%),分布在成渝、長江中游、長三角、中原地區、環渤海、遼東南和沿隴海線地區;中等合理城市75個(11-42%),分布在珠三角、東部中部、長江中上游和新疆南部;低合理城市82個(12-48%),分布在安徽、內蒙古、山東半島和長三角地區;不合理城市共13個(1-98%),集中在安徽、青海和地區。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方創琳.中國城市發展格局優化的科學基礎與框架體系[J].經濟地理,2013,33(12):1-9.[Fang Chuanglin. The Scientific Basic and Systematic Framework of the Optimization of Chinese Urban Development Pattern[J]. Economic Geography,2013,33(12):1-9.]

[2]Zipe G K. Human Behavior and the 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M]. London: AddisonWesley, 1949:32-41.

[3]Gabaix X. Zipfs Law for Citics: An Explanation[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9, 11(3):739-767.

[4]Duranton G. Urban Evolutions: The Fast,the Slow, and the Still[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7, 97(1):197-221.

[5]嚴重敏.區域開發中城鎮體系的理論與實踐[J].地理學與國土研究,1985,(1):7-11.[Yan Zhongm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Urban System in Regional Development[J]. Geography and Territorial Research ,1985,(1):7-11.]

[6]王法輝.我國城市規模分布的統計模式研究[J].城市問題,1989,(1):14-20.[Wang Fahui. Research on Statistical Model of Cities Ranksize Distribution in China[J]. Urban Problems,1989,(1):14-20. ]

[7]劉繼生,陳彥光.城鎮體系等級結構的分形維數及其測算方法[J].地理研究,1998,17(1):83-90.[Liu Jisheng, Chen Yanguang. Fractal Dimension and Its Measurement of a City and Town Hierarchy[J]. Geographical Research, 1998, 17(1): 83-90.]

[8]段瑞君.中國城市規模及其影響因素研究:來自284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經驗證據[J]. 財經研究, 2013,39(9):82-94.[Duan Ruijun. On Urban Scale and Its Influencing Factors in China:Empirical Evidence from 284 Cities with the Prefecture Level and Above[J].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3,39(9):82-94.]

[9]Gicsen K, Sudckum J. Zipf’s Law for Citics in the Regions and the Country[J]. Journal of Economic Geography, 2010,11(4):667-686.

[10]Newman M E J.Power Laws,Pareto Distributions and Gipfs Law[J].Contemporary Physic, 2005,46(5):323-351.

[11]勞昕, 沈體雁, 孔S瓏.中國城市規模分布實證研究[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45(2):121-132.[Lao Xin,Shen Tiyan,Kong Yunlong. The Empirical Research on Chinas City Size Distribution:An Exploration Based on the Micro Spatial Data and City Clustering Algorithm[J]. 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5,45(2):121-132.]

[12]Berry B J L. Cities as Systems within Systems of Cities[J]. Papers Regional Science Association, 1964, 13: l47-163.

[13]劉青海.城市人口密度、國內市場規模與就業增長[J].新疆財經,2009,(6):41-44.[Liu Qinghai. Urban Population Density, Domestic Market Scale and Increasing Employment[J]. Finance and Economics of Xinjiang,2009,(6):41-44.]

[14]蔡P,王美艷,都陽.人口密度與地區經濟發展[J].浙江社會科學,2001,(6):12-16.[Cai Fang, Wang Meiyan,Du Yang. Population Density and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J].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2001,(6):12-16.]

[15]Krugman P. Incresing Returns and Economic Geography[J].Journal of Politial Economy,1991,99(3):483-499.

[16]皮亞彬,薄文廣,何力武.城市區位、城市規模與中國城市化路徑[J].經濟管理與研究,2014,(3):59-66.[Pi Yabin,Bo Wenguang, He liwu.Urban Location,Size of Cities and Urbanization Path of China[J]. Research o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14,(3):59-66.]

[17]Fang C, Wang Z. Quantitative Diagnoses and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s of the Rationality of Chinese Urban Development Patterns [J]. Sustainability, 2015, 7: 3859-3884.

[18]王振波,方創琳,胡瑞山.中國城市規模體系及其空間格局ZipfPLE模型的評價[J].地球信息科學學報,2015,17(6):682-688.[Wang Zhenbo, Fang Chuanglin, Hu Ruishan. Evaluation of China’s Urban Scale Structure and Spatial Pattern Based on ZipfPLE Model [J]. Journal GeoInformation Science, 2015,17(6):682-688.]

[19]方創琳.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報告[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4:120-140.[Fang Chuanglin. The Report of Development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in China[M]. Beijing: Science Press, 2014:120-140.]

[20]王振波,方創琳,張曉瑞.長三角地區城市建設用地擴張與潛力研究[J].地理學報,2015,25:1-14.[Wang Zhenbo, Fang Chuanglin, Zhang Xiaorui. Spatial Expansion and Potential Zoning of Construction Land Use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J]. Acta Geographica Sinca,2015,25,1-14.]

[21]方創琳.中國城市群研究取得的重要進展與未來發展方向[J].地理學報,2014,69(8):1130-1144.[Fang Chuanglin. Progress and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Research into Urban Agglomeration in China [J]. Acta Geographica Sina, 2014,69(8):1130-1144.]

篇5

關鍵詞:城市規模分布;演進;規律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7.008

1引言

隨著中國城市化的加速發展,選擇合理的城市化路徑至關重要。關于中國的城市化路徑,歷來有大城市重點論和小城市重點論之爭,主要圍繞不同規模城市的經濟效率展開,在實際政策執行上曾導致一些困惑(,2012)。越來越多的學者認識到,城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類城市共同構成了城市體系(Henderson,2005),如果僅從單個城市的規模來調控城市體系的發展與建設,可能沒有抓住問題的關鍵(周一星,1992)。因此,城市化路徑的選擇應當放到城市體系優化的視角下來考察(Henderson,2010)。

本文以省區為分析單元,將各省區不同規模的城市看作是相對獨立的城市體系。通過首位城市率、城市集中度等指標量化各省區的城市規模分布,并與國內外有關研究的結果進行對比,力求探尋我國城市體系演進的相關規律,為我國城市形態優化提供決策參考。本文接下來的結構安排如下,首先,我們依據相關文獻,對有關城市作相應界定,為下一步的量化分析奠定基礎;接下來,我們圍繞城市體系中的首位城市問題展開論述;在分析完首位城市問題后,我們從整體上對中國體系的演進規律進行了考察。最后是本文的結論。

2城市的界定

要分析城市規模分布的現狀與趨勢,首先要界定城市。從經濟含義看,城市是經濟活動集聚的地理單元(Fujita et al.,1999;Fujita and Thisse,2002),通常的做法用人口規模在一定閾值以上的地理單元來定義城市,通常使用的截斷點(cut-off point)是5萬及以上城市居民(Eaton and Eckstein,1997;Black and Henderson,2003)。根據這一標準,本文對全部的縣、縣級市和地級市進行了截取。數據來源于2001至2010年的《中國縣(市)社會經濟統計年鑒》和《中國城市統計年鑒》。根據上述定義,如果在一個地級市、縣級市或縣的行政區劃內,其城市居民數達到5萬以上,則將其看作是一個城市,低于這一水平則不計入。

為避免數據不足問題,本文將各個省區看成是相對獨立的城市體系。這樣,我們能構建較完備的數據集并進行統計分析。值得說明的是:(1)北京等直轄市較為特殊,其自身就是一個巨大的“都市區”,因此,我們不考察此類城市。(2)按照我們的城市定義,等省區的城市數都較少,一方面,城市數量過少意味著這些省區尚未形成完整的城市體系;另一方面,下文需要使用城市首位率、城市集中度等指標來刻畫近年來各省區城市規模分布的演進和趨勢,過少的城市數不能滿足分析的要求,因此,我們在分析中去掉了這4個省區。

表1列示了各省區的城市體系概況。表現出以下特征:第一,城市居民數逐漸增加。這是城市化進程不斷深化的結果。第二,城市數在增加。按照定義,城市是經濟活動集聚的地理單元,因此,城市數的增加意味著集聚點的增加。第三,在多數省份,城市的平均規模是上升的。這也是經濟活動集聚的表現。這意味著城市的集聚經濟逐步得以發揮。

3城市體系中的首位城市

首位城市指城市體系中規模最大的城市,它在城市體系的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第一個問題是:從絕對規模上看,各省的首位城市是否過大?王小魯和夏小林(1999)指出,規模在100萬到400萬之間的大城市凈收益最大;Au和Henderson(2006a)的研究則表明,我國的最優城市規模大約在250萬到380萬城市居民之間。基于此,我們對各省歷年的首位城市做了分類(表2)。從標準1看,各省首位城市的規模都在100萬人以上,2000年,只有大約1/6的省份首位城市的規模在400萬以上,2009年,這類城市的比重增加到1/3以上,過度集聚可能逐漸成為問題。從標準2看,2000年,過半省份的首位城市都是集聚不足的。隨著城市化的推進,這些省份的人口進一步涌入其首位城市,因此,2009年,更多省區的首位城市進入了適宜的區間,局面有所改善,但已有超過三成省區的首位城市已進入了規模過大的行列,值得注意。

第二個問題是,首位城市的規模相對于其他城市的規模是否過大了?經驗表明,在一個地區發展的早期,優先發展個別大城市是有利的;當發展到一定程度后,高度集聚的城市成本變得過高,這時,城市體系會走向分散(Hansen,1990;Henderson,2003)。城市首位率可用于這里的分析。它指規模最大城市的居民數占全部城市居民的比重(Ades and Glaeser,1995;Black and Henderson,2003),衡量了首位城市的相對規模。表3給出了各省區城市首位率的概況及其和部分已有研究結果的比較。

從跨國比較角度來看,我國平均的城市首位率比國際平均水平低,但比歐盟和美國高(表3)。這可能源自以下原因:其一,這可能是我國控制大城市規模政策,或者是要素流動受限等政策因素影響的結果(Au and Henderson,2006);其二,由于歐美國家的城市化發展較早,大城市較多,攤薄了首位城市的人口比重。

Henderson等(2000)指出,對那些中等大小國家,按照收入水平的不同,分別對應著不同的最優城市首位率,偏離這一水平會損失效率。在低收入國家(年人均收入1100美元)、中等收入國家(4900美元)和高收入國家(13400美元)中,最優的城市首位率分別為015、0.25和0.23。無論是用上述哪一個標準來衡量,集聚不足和集聚過度都同時出現在我國各地區的城市體系中,具體見表4。

4對城市體系的整體考察

上面的分析探了城市體系中首位城市的規模問題。要從整體上地探討城市體系的結構與演進,需要使用赫芬達爾指數等指標(Wheaton and Shishido,1981;Henderson,1988)。其具體的測量方法是各個城市的居民數占全部城市居民數的比重的平方和。當城市居民全部集中在一個城市時,取值最大;當城市居民均勻地分布時,取值最小。

表5列示了各省區城市集中度的概況。從地區看,西部地區的城市集中度總體較高,東部地區次之,中部地區最低。從時間趨勢上看,從2000年到2009年,大多數省份城市規模的赫芬達爾指數下降了,也就是說,各省的城市規模分布變得更為均勻了。從東、中、西三大區域的組內平均值來看,也表現出相同的趨勢。

什么樣的結構變化導致了城市集中度的下降?參考張濤和李波(2007)以及王小魯(2010)的做法,我們將城市按照規模大小劃分為以下幾類:小縣城(人口

從表6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來,我國不同規模城市的結構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從城市數量上看,規模較小的城市最多,且比重最大。2000年,僅人口在20萬以下的小縣城數就占了城市總數的75%左右,到2009年,盡管較大規模城市有所增長,這類小縣城在數量上仍保持增長。第二,從平均規模上看,小縣城和中型城市的平均規模有所增加,但其他幾種規模的城市則略有減少。同時,在全國的平均水平上,城市規模表現出擴大的趨勢。第三,從城市居民流動的方向看,在考察期間,城市居民主要是向100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流動的。2000年,居住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的城市居民數占全部城市居民數的41.90%,2009年,這一比重上升到48.32%。其中,特大城市增長最快。2000年,特大城市的數量只有16個,城市居民數占比為1482%;到2009年,其數量翻了一番,居民數占比也在原有基數上增加了一半以上。因此,城市集中度的降低,可能是新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出現攤薄了原有大城市的居民份額所致。從赫芬達爾指數和城市居民數在100萬及以上的大城市數之間的相關性看,兩者的相關系數是-0.4479,也支持上述論斷。

5結論

從總體上看,我國的城市體系仍然表現出一種城市數量眾多,但集聚不足的局面。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從首位城市的角度看,各省區的表現不一,集聚不足和集聚過度的情況同時存在。從變化趨勢上看,對于那些期初城市首位率較低的省區,其城市居民傾向于進一步往首位城市集中,而那些在期初時城市首位率較高的省區的情況則相反,其城市居民傾向于往其他城市擴散。第二,從城市集中度的角度看,各省區的城市集中度大體上表現出一種更為分散化的特征。這種由城市規模分布從集中走向分散的趨勢主要是靠新的大城市、尤其是新的特大城市推動的。從不同規模城市的狀態轉換上看,這些新的大城市主要是由中小城市,特別是中等城市成長而來。也就是說,存在著一條沿著城市規模由小到大發展的路徑,這樣的發展將攤薄原有大城市的份額,這種路徑將導向一個更為優化的城市體系。

參考文獻

[1]Ades, A.F. and Glaeser,E.L.Trade and Circuses:Explaining Urban Giants[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5,110(1):195227.

[2]Black,D.,J.V.Henderson.Urban evolution in the USA[J].Journal of economic geography,2003,3(4):343372.

[3]Eaton,J.,Eckstein,Z. Cities,Growth.Theory and Evidence from France and Japan[J].Regional Science and Urban Economics,1997,27(45):443474.

[4]Hendrson,J.V.Urbanization and growth[J].Handbook of Economic Growth,2005,(1):15431591.

[5]Henderson,J.V.Cities and Development[J].Journal of regional science,2010,50(1):515540.

[6]亨德森.中國城市化面臨的政策問題與選擇[J].比較,2007,(31):119.

[7]劉永亮.中國城市規模經濟的動態分析[J].經濟學動態,2009,(7):6973.

[8]陸銘,向寬虎和陳釗.中國的城市化和城市體系調整:基于文獻的評論[J].世界經濟,2011,(6):325.

[9]萬廣華、朱翠萍.中國城市化面臨的問題與思考:文獻綜述[J].世界經濟文匯,2010,(6):106116.

[10]王小魯.中國城市化路徑與城市規模的經濟學分析[J].經濟研究,2010,(10):2032.

[11]王小魯,夏小林.優化城市規模,推動經濟增長[J].經濟研究,1999,(9):2229.

篇6

[摘 要] 我國城鎮體系研究同區域規劃結合在一起,通過對山東省各地市及縣市區城鎮人口分析,基本得出其符合位序-規模法則。基于對山東省城鎮人口分析,發現了山東城鎮體系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城鎮體系發展構思。

[關鍵詞] 山東省;城鎮體系;位序-規模法則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115

[中圖分類號] F299.21;TU98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7)05- 0211- 03

0 引 言

城鎮體系研究起于歐洲,20世紀60年代以后西方便大規模開展城鎮體系研究。與國外相比,,我國的城鎮體系研究有自己的特點,我國城市地理學者創造性地提出了區域城鎮體系規劃,擴大了城市規劃的內涵,把城市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聯結起來。同時,城鎮體系研究也廣泛地開展起來. 并一直與后來的區域規劃、國土規劃及以中心城市為主的經濟區建設等各項工作密切結合。

城鎮體系規劃自1984年中國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條例》以來,已經成為城鄉規劃的一種重要形式,由國家建設部負責編制地方各級規劃部門。它旨在對一個特定的區域內合理進行城市的布局,配置區域基礎設施,改善區域環境,確定不同層級城市的地位、性質和作用,協調城市之間的關系,以促進區域的合理發展。本文將以山東省為研究對象,通過城鎮人口數據和區域分布情況,分析山東省城鎮體系并提出相應的規劃。

1 城鎮體系研究概述

1.1 城鎮體系理論

城鎮體系也稱為城市體系或城市系統,是指在一個相對完整的區域或國家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由一系列不同等級規模、不同職能分工、相互密切聯系的城鎮組成的系統,城鎮體系區別于一般城鎮群體的是它的整體性、層次性、關聯性、開放性和動態性等對特性質。城鎮體系不僅作為一定時間內穩定的狀態而存在,也隨著時間而發生階段性系統性的變動。城鎮體系研究是在單一城鎮研究基礎上發展形成的一種對一定區域內城鎮群體的系統研究。此類研究往往與區域發展研究相結合,不僅形成了城市地理學的一個重要理論方面,而且也成為區域發展研究、區域規劃和國土開發與規劃等項工作的主要內容。

我國大規模的城鎮體系研究基本上可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起步較晚。但我國城鎮體系 研究進展較快,不僅是各種研究文章的迅速增多,而且研究內容逐漸深化。我國學者不僅大量研究了城鎮體系結構的有關問題,而且探討了結構形成的原因及促成城鎮體系發展的主要機制等問題。城鎮體系在西方國家主要被用于研究國家經濟和國家地理,但少有用于規劃和實踐。

1.2 區域城市規模研究

城市規模通常指城市的人口規模。城市規模分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內城市人口規模的層次分布。研究城市規模分布的目的是探討區域內城市從大到小的序列與其人口規模的關系,揭示區域人口在城市中的分布特征。

位序-規模法則是從城市的規模和城市規模位序的關系來考察一個城市體系的規模分布。最早是1913年奧爾巴克發現五個歐洲國家和美國的城市人口資料符合Pi×Ri=K的關系(Pi是一國城市按人口規模從大到小排序后第i位城市的人口數;Ri第i位城市的位序;K是常數)。1925年羅特卡發現美國城市人口符合Pi×Ri0.93=5 000 000。1936年,辛格(H.W.Singer)在研究中將關系式轉換為lgRi=lgK-qlgPi,相當于Pi×Ri=K。捷夫(G. K. Ziff)提出在經濟發達國家里,一體化的城市體系的城市規模分布可用簡單的公式表達:Pr=(Pr是第R位城市的人口,P1是最大城市的人口,R是Pr城市的位序)。捷夫模式并不具有普遍意義,但作為一種理想狀態,已被很多人接受。艾奇遜(J.Aitchison)等人提出了修正模式:Pi =。

學術界一般習慣于把城市規模分布分為:首位分布;位序-規模分布;過渡類型。位序-規模法則在國內現階段仍然有學者在研究,多數學者運用位序-規模法則進行城市人口規模分布的研究,也有少部分國內外學者把位序-規模法則運用在城市用地的研究上,用以刻畫城市土地利用的變化規律。

2 山東城鎮體系分析

2.1 數據統計

研究數據來自《中國城市統計年鑒》,采用山東省2012年的數據。本文研究的為城鎮體系,故選取其中的城鎮人口和總人口數,通過城鎮人口了解城市規模,通過城鎮人口與總人口數之比算城鎮化率,了解各個縣市區城鎮化發展狀況。

我國的城市規模等級劃分是以城市人口的多少為主要依據的,城市非農業人口超過 1 000萬為超大城市,人口規模在500萬到1 000萬之間為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在100萬至500萬之間為大城市,人口規模在50萬至100萬之間為中等城市,人口規模小于 50萬為小城市,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按照這個城市規模標準來看,山東除了東營和萊蕪屬于中等城市外,其他15地市都屬于大城市。

2.2 山東省人口規模分析

山東省各地市下又包括了縣級市,這也就使得17地市人口數目龐大且無明顯分類,下面將各地市拆分成市轄區、縣和縣級市,將市轄區作為一個單位,但距離市中心超過25km的區單獨分出來(城市大的適當考慮,如濟南、青島)。通過分類整理,將以下區單獨分為一個單位:濟南的長清區,青島的城陽區和黃島區,淄博的臨淄區、博山區和淄川區,棗莊的臺兒莊區、山亭區,煙臺的牟平區,濰坊的寒亭區。

最后將山東省市轄區、縣和縣級市分為118個單位,將其按照人口大小數排列出來,排在前11位的均為市轄區,經過計算得出R2為0.98。

3 山東城鎮體系發展構思

根據山東省城鎮規模結構發展趨勢和各級城鎮具體發展條件,遵循積極發展區域中心城市、集中發展縣域中心城鎮的總體指導思想,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布點法規劃城鎮體系規模結構。

3.1 強化濟南市的省域中心城市功能

從傳統的規模經濟和集聚經濟的角度來看:第一,首位分布允許資金和人才的更大積累,有利于知識更加專門化和思想廣泛交流;第二,大城市內的各種運輸成本一般比城市間的運輸成本低,因此大城市的勞動生產率是最高的;第三,首位城市常常是交通運輸網絡中效益最好的地方,是革新的源地,比鄉村地區更能吸引投資。濟南作為山東省的省會城市,首位度并不明顯,所以應該強化濟南市的省域中心城市功能。

3.2 積極推進大城市的建設

山東省除了東營和萊蕪兩地市沒進入大城市行列,其他城市均為大城市,然而城市規模基本相當,排在前幾位的城市沒有形成一定的規模。所以,應該積極推進濟南建設成為黃河中下游地區中心城市,青島建設成為黃渤海地區國際性城市,煙臺、淄博、濰坊、臨沂、濟寧建設成為具有較強輻射帶動能力的特大城市。擴大城市規模,提升城市等級,增強城市輻射功能和拉動功能。同時,要結合每個城市的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給每個城市定位具有地方特色的產業結構和城市類型,使城市間職能分工明確,各具特色,不要搞成千市一面、結構趨同。

3.3 城鎮體系職能結構的優化途徑

提升各類城鎮的職能層次,搞好城鎮職能體系的多樣化和綜合化建設,明確城鎮之間的職能分工,密切城市與區域之間的職能聯系,穩步推進工礦城鎮由工礦職能向城鎮職能的轉型發展,盡快形成各具特色、職能有別、分工聯系、協調發展的城鎮職能結構。

3.4 小縣城合并,集中力量發展

排在人口末尾的基本為小的縣城,其經濟發展比較落后。沒有支撐產業的小縣城,很難靠自己發展起恚可以通過與鄰近縣市區合并,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周軍.中國城鎮體系研究: 綜述與展望[J].城市問題,1995(4):2-6.

篇7

關鍵詞:物流業;制造業;協同定位;垂直關聯模型

中圖分類號:F273.7 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Based on the theory of vertical correlation model, constructing empirical model of spatial co-location between logistics industry and manufacturing industry and using 2009~2013 data of 21 citi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as sample to valid co-location relationship of these two industry and find out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is relationship. It turns out that logistics industry and manufacturing industry of Guangdong province has the relative balance effect in spatial co-location. Transaction cost and city scale are two important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spatial co-location of these two industries.

Key words: logistics industry; manufacturing industry; spatial co-location; vertical linked model

物流I與制造業聯動發展是近年各級政府著力推進的一項重要工作。《中國制造2025》指出,制造業向服務業轉型迫在眉睫,要加快制造與服務協同發展,推動生產型制造向服務型制造轉變。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快速發展,廣東雖已成為中國乃至世界的重要制造業基地,但整體上處于全球產業鏈條的低端,附加值低,競爭力弱,優勢正逐步喪失,轉型升級勢在必然。面對世界工業經濟向服務經濟轉型趨勢和物流服務對制造業生產流程主導作用和對產品鏈滲透作用日益增強以及企業邊界日益模糊、供應鏈管理愈加重要的全球經濟環境,廣東須重視物流服務業與制造業的聯動發展。這是現代產業演進的客觀規律,并已成為全球經濟發展的趨勢,也是廣東制造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手段。而在物流業與制造業的聯動發展中,兩個產業聯動的趨勢、關系、機理、模式等研究成果不斷涌現,相對已較成熟。基于空間地理學視角探討兩個產業的空間定位關系是近年研究新方向,但該類研究剛起步,還很薄弱。基于此,本文從空間定位視角對廣東21個市地物流業與制造業的協同定位關系進行研究,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關建議。

1 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的空間關系文獻綜述

世界經濟日益呈現服務化趨勢,服務業與制造業相互融合加速進行。國內外就制造業與生產服務業關系進行大量研究,形成了需求遵從論、供給主導論、互動論、融合論四種觀點。互動論、融合論較切合實際,得到大多數學者的認可。Quinn J.B.等[1]提出,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已成全球產業發展主流和趨勢,制造與服務并不沖突,而是相互依賴、相互作用。Karmarkar[2]以大量企業實踐再次說明,服務業與制造業進入了一個高度相關、雙向互動的新階段。我國學者周振華[3]也指出,生產服務業與制造業是相互作用、相互依賴、共同發展的動態聯系。王碩[4]通過建立兩方程聯立模型,驗證了長三角生產服務業與制造業在區位分布上存在協同定位關系。

物流服務是服務業重要內容,其發展是服務業結構高級化表現,也是制造業轉型升級需要。在物流服務業與制造業聯動發展的空間定位上,物流業作為知識與技術密集型行業,其區位選擇主要受人力、技術、知識等因素影響,而制造業區位選擇主要對要素成本較為敏感。雖然兩業的區位選擇動機有所不同,但卻又因為存在著投入產出的垂直關系,導致兩業區位選擇存在著聯動影響。趙放[5]構建空間集聚模型,說明物流部門的集聚程度會隨制造部門的空間集聚程度上升而上升。韋琦[6]構建制造業與物流業的聯立方程模型,并以中國31個省區市2003~2011年的制造業與物流業數據計算,也發現兩業區位存在雙向協同效應,但物流業受制造業的影響小于其對制造業的影響。程云翔[5]分析了物流業與制造業產業集聚的雙向影響。王永康[5]分析了珠三角地區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的產業關聯效應和空間布局關系。廣東物流服務業與制造業呈現什么空間布局關系?有何規律?鄰近還是分離?還沒有統一認識。本文以垂直關聯模型作為理論基礎,構建物流業與制造業的空間區位實證模型,并以2009~2013年廣東省21個地級以上城市作為樣本,研究廣東物流業與制造業的空間定位關系。

2 理論模型

Venables(1996)提出垂直關聯模型,認為產業間存在著垂直關聯,單個產業的區位選擇會受到其上下游產業區位分布的影響,并不是獨立選擇。這可以作為物流業與制造業協同定位研究的理論基礎。物流業與制造業存在兩種關聯:一是需求關聯,制造業為物流業提供了市場,物流業企業偏好于布局在制造業企業集聚區;二是成本關聯,物流業企業集聚區可以為制造業企業提供較低成本的物流服務,制造業為了降低成本也會偏好于布局在物流業企業集聚區。

根據上述分析,可以提出以下假說:

假說①:物流業和制造業的區位分布是相互影響的,存在協同定位效應。

假說②:交易成本對協同定位效應產生影響。

3 廣東省物流業與制造業的空間區位分布描述

3.1 物流業和制造業的界定

首先界定物流業和制造業范圍,用以描述廣東省兩業的空間分布現狀及其演變過程。考慮數據的可獲得性,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02)對物流業和制造業進行界定。物流業指字母代碼為G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制造業則對應字母代碼C分類中13~43這個區間內的所有行業。

3.2 廣東省物流業和制造業的空間分布現狀及演變

根據廣東省2009年和2013年兩業就業人員比重,兩業空間分布圖如圖1和圖2所示,可以直觀地了解廣東近幾年來物流業與制造業的空間分布演變。從2009年到2013年,圖1顯示,制造業出現由中部經濟發達地區向四周擴散的趨勢(中部地區顏色變淺);圖2則顯示物流業空間布局并沒有明顯變化趨勢,仍然集中分布在廣深兩大經濟發展突出的城市。

總體而言,相較于制造業,物流業傾向于分布在城市規模較大的城市。根據2013年數據可知,廣東省廣州、深圳、佛山這3個規模最大城市的物流業就業人員比重加總高達70.85%,遠高于制造業就業人員比重之和(54.28%)。其中,廣州為物流業就業人員比重最大的城市,高達41.75%,其制造業就業人員比重僅9.66%。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物流業作為現代服務業重要組成部分偏向定位于經濟發達的大城市,物流業的集聚與城市規模有密切關系。

將2009年和2013年的數據相比,廣東省有7個城市的物流業就業人員比重有所提升,分別是東莞、佛山、江門、中山、惠州、珠海和梅州。制造業就業人員比重提升的則有8個城市:東莞、佛山、中山、深圳、揭陽、汕尾、潮州和陽江。其中物流業和制造業比重呈現同步上升的城市只有東莞和中山2個。可見,當前廣東省大多數城市的制造業仍然是濟發展的核心,制造業發展為物流業發展提供了基礎,但物流業發展對制造業發展的影響卻因各個城市規模不同而有所差異。

根據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兩業的區位分布存在一定相關性,且兩業互動發展水平和城市規模大小存在一定關系。由此,提出假說③:城市規模對協同定位效應產生影響,但對兩業的影響方向并不一致。

4 廣東省物流業與制造業的協同定位實證分析

4.1 模型建立與變量選擇

根據理論模型,兩業區位是關于生產成本、交易成本和消費支出的函數。方程(6)體現了垂直關聯中的成本關聯,制造業區位是物流業區位、其消費支出和交易成本的函數。隨著制造業生產能力的不斷提高,物流成本已經成為制造企業決定產品增值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研究兩業協同定位關系時,以物流業區位作為制造業生產成本的變量。方程(7)表示的是垂直關聯中的需求關聯,體現出物流業是其生產成本、制造業區位和其交易成本的函數。由于物流業的最主要需求來源于制造業,因此可視其為物流業的下游產業,用制造業的區位表示物流業的支出。其余各個變量的含義見表2。

鑒于數據的可得性,采用變量對廣東省21個地級市的經驗數據進行實證研究,數據來自于2009~2013年《廣東統計年鑒》、《中國城市統計年鑒》。其中,鑒于現有年鑒中缺乏物流業相關數據,以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數據作為物流業數據對假說進行檢驗。

4.2 實證結果

方程(6)和方程(7)表明,制造業區位和物流業區位是由一個均衡機制聯合決定的。出現內生解釋變量,若用OLS對參數進行估計,得到的估計量將會有偏差。因此,采用聯立方程模型來解決內生性問題。在對聯立方程模型的總體參數進行估計之前,要求參數必須是“可識別”的。由于方程(6)和方程(7)分別包含一個內生解釋變量,而排斥的外生變量個數大于1,因此可以判定為可識別方程。下面采用二階段最小二乘法(2SLS)對總體參數進行估計,2SLS方法可以同時估計聯立方程系統的全部結構方程。表3給出了使用2009~2013年廣東省21個城市的產業區位數據的2SLS的估計結果。

根據回歸結果可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廣東制造業區位分布和物流業區位分布存在協同定位效應。

體現成本關聯的制造業區位模型,其區位分布和物流業區位分布呈現顯著正相關關系。物流業就業密度每增加1個單位,制造業就業密度就會提高0.793個單位。相對的,在體現需求關聯的物流業區位模型中,制造業區位對物流業區位亦存在著顯著的正向影響。制造業就業密度每增加1個單位,將會引起物流業就業密度增加0.726個單位。這意味著假說①得到證實。另外可看出,廣東省制造業區位對物流業區位的影響和物流業對制造業區位的影響差異不大,說明兩業存在相對平衡的協同定位效應。

第二,廣東制造業與物流業的交易成本不同影響二者的協同定位。

表現制造業交易成本的變量是交通運輸水平,其與制造業的區位分布呈正相關關系,但并不顯著。這可能是由于廣東制造業發展已相當成熟,交易成本上升會使產業對成本差異較不敏感,而對市場規模差異更為敏感。表現物流業交易成本的變量是信息化水平,其與物流業的區位分布呈現顯著正相關關系。信息化水平每提高1%,就會帶動物流業區位提高0.23個百分點。這也一定程度反映了廣東省兩業交易成本所處階段的差異。對于制造業,目前廣東省交通運輸基礎設施較為發達,即交易成本較低,因此制造業布局對交易成本差異相對不敏感,并傾向于集聚在物流業發達地區。而對于物流業,由于目前廣東省物流信息化水平、物流信息平臺仍處于高速發展和整合階段,交易成本較高,企業為了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趨向于相互靠近以了解市場需求。綜上所述,假說②得到部分驗證。

第三,物流業與制造業的協同定位效應受城市規模的影響。

回歸結果顯示,城市規模對物流業區位和制造業區位呈現相反方向的影響。城市規模與制造業區位呈現顯著負相關,而與物流業區位呈現顯著正相關。這反映了物流業傾向于在大城市集聚,而制造業則出現向城市擴散的趨勢。城市規模擴大,將導致土地資源的相對緊缺,從而引起土地價格上升,加上城市生活環境改善、疏解城市交通壓力的要求,迫使大型制造業尤其是污染性制造業向城市轉移。作為現代服務業的物流業其產出價值高于制造業,對土地價格具有較高承受力,加之物流作業高效集約,相對減少了市區車輛通行次數,且污染相對較小,成為各地爭相發展的支柱產業。這樣就出現了隨著城市化水平提升,物流業在城市集聚而制造業向城市擴散的現象。而且,城市規模擴大帶來基礎設施建設的更加完善,進一步促進物流業發展及產業結構升級和轉移,制造業向城市擴張也更有利于整體城市產業的協調發展。由此,假說③得到驗證。

5 廣東省物流業與制造業的空間區位建議

5.1 重視物流業與制造業的協同規劃與布局、均衡發展

當前市場環境的改變,使廣東制造業原有優勢消失殆盡,急需轉型升級。從現代制造業變革看,實施精益制造、柔性制造、按單制造、供應商管理庫存等每一次重大的變革都與物流業緊密相關。物流已經不能簡單理解為制造業降低成本的源泉,而是成為制造業管理供應鏈的戰略部門,成為制造業產品差異的主要因素。這就需要廣東將物流業置于國民經濟發展的先導和基礎地位而大力發展,充分發揮物流業與制造業的協同定位、聯動發展效應,優化區域兩業的空間布局,提高區域產業的空間協作效率,實現產業轉型升級,進而建立現代產業體系,促進和強化區域的競爭優勢。

5.2 實施著力點不同的制造業和物流業發展政策

由于篩霾業的交易成本對產業集聚的影響不同,這為廣東各地市制定產業發展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市場引導工具。發展初期,制造業和物流業的交易成本都依賴于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交通運輸水平。但在現階段,對于廣東省制造業而言,深化分工,進一步實現物流服務從制造業生產經營中脫離出來是廣東制造業提高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的重點,也是制造業轉型升級、提高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對于物流業而言,要創造更有利于交易成本降低的政策環境,進一步推動物流的現代化和網絡化建設,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信息共享的物流大數據平臺,解決“最后一公里”和“信息孤島”問題,提高物流運作效率,這是廣東物流業發展的關鍵所在。

5.3 不同地市應結合自身城市規模明確產業發展順序和產業布局安排

物流業與制造業的協同定位效應受城市規模的影響,即城市規模大的地區,物流業發展相對有比較優勢,而制造業在城市規模小的地區相對有發展比較優勢。目前,廣東省部分城市罔顧自身現階段經濟發展需求,盲目耗費巨額財政支出興建物流園區和工業園區,結果卻是園區入駐企業廖廖無幾、難以實現預期經濟目標。各地市政府應立足于本地區比較優勢,采取差異化產業發展政策,實現并強化兩業的協同定位效益。鑒于不同城市規模與不同產業間的匹配性存在差異,各地市應結合自身實際條件明確產業發展順序和產業布局安排,即確定到底是以物流業空間集聚帶動制造業空間集聚還是以制造業空間集聚引領物流業空間集聚。具體說來,大城市應該在促進制造業發展轉型升級的同時,促進物流業的集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以減少物流業在集聚過程中受到的阻力;中小城市則應重點關注制造業產業集群,以此吸引和推動物流業集聚,促進兩業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 Quinn J. B., Baruch J. J., Paquette P.C. Exploiting the Manufacturing-services Interface[J]. Sloan Management Review, 1988(29):45-46.

[2] Karmarkar. Will You Survive the Services Revolution[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04,82(6):100-106,138.

[3] 周振華. 產業融合:產業發展及經濟增長的新動力[J]. 中國工業經濟,2003(4):46-52.

[4] 王碩. 生產業區位與制造業區位的協同定位效應――基于長三角27個城市的面板數據[J]. 上海經濟研究,2013(3):117-124.

[5] 趙放. 制造業與物流業的空間協同集聚及其增長效應研究[D]. 天津:南開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

[6] 韋琦. 物流業與制造業的協同定位:基于中國省級數據的實證研究[J]. 中大管理研究,2014(1):139-155.

篇8

【關鍵詞】城市首位度;城鎮體系;四川盆地

1. 研究背景

城市群發展是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主要形式,而其發展的關鍵在于有效發揮城市群內部的城市分工體系,各城市能夠找到自身的正確定位、區域內部相互相協調合作、有序發展。城市首位度揭示該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結構和空間結構特征,其分析作為研究城市之間相互系、衡量城市規模合理性的理論概念,已成為分析城市群發展及其內部分工的重要工具。

2. 城市首位度的基本概念及其發展

2.1城市首位度的內涵。

(1)1939年,馬克·杰斐遜(M.Jefferson)提出了城市首位律(Law of the Primate City),作為對國家城市規模分布規律的概括。按照杰斐遜的解釋,一個在規模上與第二位城市保持巨大差距,吸引了全國城市人口的很大部分,在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中占據明顯優勢的城市稱為“首位城市”(Primate City),首位城市與第二位城市的人口規模之比叫做首位度(Primacy)。馬歇爾(Marshall)對城市首位度進行了具體的量化,認為首位度指數在2.00以上的城市才能稱其為首位城市,而首位度大于2.00的情況又可以分為兩類:大于2.00又不大于4.00的屬中度首位分布,大于4.00的屬高度首位分布。埃迪斯(Ades)和格萊澤(Glaeser)從國家層次研究首位城市形成的原因時,認為政治因素比經濟因素對城市首位度的影響更大。Luisito bertinelli和Eric Strobl(2003)在對 39 個發展中國家的城市化分析顯示,1999年,這39個國家的城市化平均水平為39.1%,這些國家(除巴西、印度等大國除外)的城市首位度一般都在0.20~0.45,且首位度從1960年到1990年基本上處于遞增趨勢。

(2)國內對于城市首位度的研究始于上世紀八十年代,廣泛地應用在區域城鎮體系的研究中。例如:嚴重敏、寧越敏比較了1952年~1972 年我國26個省區的首位度變化,從而分析出首位城市人口規模發展較快的原因;許學強、葉嘉安以城市首位度為指標比較了我國城市化的省際差異;周一星改進了首位度的計算方法,將我國省區的城市規模分布進行了分類;顧朝林計算了1985 年我國分省區城市首位度的大小,將分省區城鎮體系劃分為三大基本類型,即雙極型、均衡型和極核型,并簡單分析了各種類型與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關系;盧學法、申繪芳(2007)對首位度的概念進行了深化,首次提出了經濟首位度、產業首位度、科技首位度、人才首位度和文化首位度的概念。

(3)城市首位度理論的核心內容是研究首位城市的相對重要性,即城市首位度,是城市經濟地理中的一個重要概念,目前已成為衡量城市規模分布狀況的一種常用指標。

2.2城市首位度的計算公式。

(1)城市首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鎮體系中的城市發展要素在最大城市的集中程度。為了計算上的簡便和易于理解,杰斐遜提出了“兩城市指數”,即首位城市與第二位城市的人口規模之比,其計算方法如下:

兩城市指數S=P1/P2

(2)兩城市指數盡管容易理解和計算方便,但不免以偏概全。為了改進首位度兩城市指數的簡單化,又有人提出四城市指數和十一城市指數,計算方法如下:

四城市指數S=P1/(P2+P3+P4)

十一城市指數S=2P1/(P2+P3+…+P11)

(3)按照位序——規模的原理,正常的兩城市指數應該是2,正常的四城市指數和十一城市指數應該是1。事實上,兩城市指數與四城市指數和十一城市指數在計算結果方面有很大的相關性,一般情況下選用兩城市指數方法,更為簡單實用。

2.3對首位城市發展理論的評價。

(1)有學者從傳統的規模經濟和集聚經濟的角度提出了關于城市首位分布的積極影響:第一,首位分布允許資金和人才的更大積累,有利于知識更加專門化和思想的廣泛交流;第二,大城市內的各種運輸成本一般比城市間的運輸成本低,因此大城市的勞動生產率是最高的;第三,首位城市常常是交通運輸網絡中效益最好的地方,是革新的源地,比鄉村地區更能吸引投資。

(2)而有學者則從城市的位序規模分布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見解:第一,首位分布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一種寄生作用(Parasitic Effects);第二,首位分布的空間集中是對資源的一種低效利用,有損于更合理的資源利用;第三,首位分布代表了一種超國家的傾向,這種傾向對經濟增長、全民凝聚力、區域公平和社會平等有害,等等。

3. 四川盆地城市體系的城市首位度分析

3.1研究區域說明。

(1)目前學術界、理論界就四川盆地城市體系規模結構也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這些研究都大都局限于成都和重慶之間的成渝地區,或者單獨研究四川或者重慶,沒有完整的包括廣大的四川盆地。

(2)1997年重慶直轄后,四川一分為二,各自保持高速的經濟發展,但由于歷史原因和本身的內在一體性,整個四川盆地經濟和城市體系發展實際上還是一體態勢,目前成渝經濟區已成為國家發展戰略規劃區,所以不能單獨的區分開來研究,鑒于此本文研究的城市為整個四川盆地內的四川省和重慶市的行政轄區內所在城市,按照非農業人口大于 10 萬(含)以上城市進行排序計算。基于地域的一體性出發,研究范圍包含整個四川盆地,而不屬于四川盆地的四川的甘孜、阿壩地區,不在研究范圍之列,但攀枝花和西昌所處的地區情況特殊,其城市體系發展良好,和盆地經濟聯系緊密,這里有必要考慮在四川盆地城市體系之列。

3.2城市首位度分析。

(1)本次分析數據來源于2010年四川省和重慶市統計年鑒上關于2009年的各城市非農人口的統計。

(2)由于四川盆地城市體系比較特殊,排在第一二位的是重慶和成都兩個相差無幾的超大城市,根據四川盆地城市體系的實際情況,依據城市首位度原理,這里做一下變通,分子分母都加倍,用前面兩個城市人口數之和與后四個城市人口數之和之比即(P1+P2)/(P3+P4)得出,通過計算,得出首位度值為6.12,大大高于一般認為2的國際經驗值,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四川盆地整個城市規模等級超大城市發展相對突出,大城市發展相對遲緩,不利于整個城市體系的健康發展。

3.3四城市指數和十一城市指數分析。

同理,我們這里推廣成八城市指數分析和二十二城市指數分析,通過計算,得出八城市指數即(P1+P2)/(P3+P4+P5+P6+P7+P8)為2.14,二十二城市指數即2(P1 +P2 )/(P 3+P4 +……P20)為1.96,我們可以看出,八城市指數和二十二城市指數都大于國際經驗為 1的標準,還是說明了重慶和成都發展相當突出,大城市的數目很多但發展相當滯后。

3.4結論分析。

(1)從我們以上分析不難發現,四川盆地整個城市體系發展中,重慶和成都兩大超大城市發展相當突出,非農人口都超過600萬。

(2)作為四川省省會的成都和中國第四個直轄市,成都和重慶的發展近年來突飛猛進,隨著成渝經濟區的規劃和建設,重慶和成都將共同帶動整個四川盆地的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1]Joseph Gyourko,Raven Saks.Urban Growth and Housing Supply[J].Journal of Economic Geography,2006(6).

[2]Luisito bertinelli,Eric Strobl.Urban Concentr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Urbanization Working Paper,2003(12).

[3]許學強,周一星,寧越敏.城市地理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4]崔功豪,魏清泉等.區域分析與規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5]嚴重敏,寧越敏.我國城鎮人口發展變化特征初探[A].人口研究論文集[C].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81.

[6]沈遲.走出首位度的誤區[J].城市規劃,1999(2) .

[7]代合治.中國城市群的界定及其分布研究[J].地域研究與開發,1998(6) .

[8]汪明峰.中國城市首位度的省際差異研究[J].現代城市研究,2001(3).

[9]許學強,葉嘉安.我國城市化的省際差異[J].地理學報,1986(1).

篇9

【關鍵詞】低碳經濟;低碳城市規劃;低碳背景

在世界氣候變暖的大趨勢下,低碳經濟發展是未來的必然方向。從地域角度來說,城市發展規劃低碳化是低碳經濟發展的核心。低碳經濟和城市發展規劃間的研究是近年來的研究熱點。

一、低碳經濟和低碳城市發展規劃的內在聯系

最早提出低碳經濟是在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中,低碳經濟緣起于排放溫室氣體致使全球氣候變暖引發的嚴重后果。IPCC在1990年闡述氣溫升高的危險后,以此為強調氣候變化與人類活動有緊密關聯,1992年《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1997 年《京都議定書》分別強調減少排放溫室氣體是國際社會必須重視的問題,全球變暖業已無法逆轉,排放溫室氣體減排是世界各國的生存和發展嚴重阻礙。

現代城市發展規劃開始于城鎮化建設,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使得大量農民從農村到城市成為工人,導致城市數量和城市建設規模不斷增加。人口流動加速和工業使得城鎮化建設加快了進程。傳統城市向著工業現代化城市轉變,也給城鄉設施如何布局帶來難題,這些難題對城市進行現代規劃的理論和實踐研究產生積極影響,城市發展規劃進行探索,提出許多理論,極大促進了城市發展規劃的現代化學科和現代化體系建設。低碳經濟條件下的低碳城市發展規劃共同在社會經濟發展中互相作用,互為依托。

二、我國低碳經濟和低碳城市發展規劃的實際性質

我國處于快速工業化的經濟和城市發展階段,發展特征是大規模基礎設施的建設推進城市化經濟的發展,產業正由勞動密集型開始朝資本和知識密集型演化。我國城市數量多,規模大,經濟和城市發展過程的能源消耗位于世界前列,根據IEA報告,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居世界第一位,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的的同時,低碳減排任務巨大。經濟全球化使得各國的經濟越來越產生關聯,發達國家外移高能耗企業,對包括我國履行減排溫室氣體和發展低碳經濟帶來很大阻礙。我國的低碳經濟和低碳城市發展規劃的重點水平無法和發達國家相比。

我國部分城市嘗試進行低碳城市發展項目,重點發展節能環保型建筑,提高建筑的能源使用率。我國低碳經濟須在保障經濟發展的同時兼顧低碳建設,減排、節能促進新能源、新經濟的發展。我國低碳經濟重點應在于升級產業結構、提高能源效率、發展新能源。我國低碳城市發展要積極利用已存在的產業,結合新能源的產出和利用,實現低碳產業的低碳發展、低碳生活理念和方式的轉變。我國低碳城市發展規劃要減少能源消耗和CO2排放為關鍵,建立生態、綠色、環保的低碳城市,強調以人為主,建立復合的低碳城市生態系統,側重于系統、層次和環境。

三、我國城市發展規劃的低碳特征

我國的城市發展規劃是為了維持城市發展的公共生活秩序而進行的未來空間的設置和安排的具體表達。我國城市發展規劃的低碳特征是建立在城市的發展、思路、總體布局等基礎上,安排合理空間達到節能、環保和減排的規劃目標,主要表現為:

1、低碳城市規模適度

我國的城市規模與碳排放量有正向聯系,既城市規模越大,則居民碳排放量越多,更深層的表達就是人口越增加,碳排放水平越高。從這一理論看,只有適合的城市規模才能保證城市碳排放的相對合理。

2、低碳城市緊湊形態

我國城市發展要持續發展,則城市形態必須相對緊湊,要充分成復合土地利用效應,因為在低碳城市的發展規劃中,城市密度、城市交通和碳排放間有緊密關聯,緊湊土地予以復合利用,多功能結合,有助于降低居民的日常出行成本,對提高城市密度,推進城市交通利用效率有積極作用,進而減少碳排放量

3、低碳城市高效交通

交通作為我國城市的碳排放來源,主要是指排放汽車尾氣,不停增加的城市道路建設都是低碳城市建設的阻力。所以我國應建立居民出行以公共交通為主,合理、高效的交通體系以降低城市碳排放增長。

4、低碳城市低碳政策

在一些新型城市發展規劃之初,就要考慮低碳發展為主,留下足夠的用于低碳建設的政策實施空間。在城市發展規劃的決策時必須綜合考慮城市低碳發展的操作空間,制定低碳政策,并規劃、實施低碳措施,促進低碳觀念普及和低碳技術應用。

四、低碳經濟前提下的我國低碳城市發展規劃對策

我國現在的城市發展規劃對發展城市和管理城市有著重要的任用,制定城市發展規劃的理念、方法、內容和管理等措施,要圍繞著低碳經濟的發展展開。

1、轉變城市發展規劃的低碳理念

轉變城市發展規劃的低碳理念,建立低碳城市的發展規劃體系。我國快速發展的城鎮化時期,也要相應地改變低碳經濟下的城市規劃目標,調整、研究我國的城鎮化與低碳經濟的有機融合渠道,建立起適合國情的城市發展規劃的低碳理念和體系。

城市發展規劃以低碳為出發點,要遵循城市本身固有的復雜結構,認清碳排放不斷增加的影響因素,要找到適應低碳經濟下的、可以覆蓋城市發展的低碳理念。城市發展結合低碳目標,為發揮城市發展規劃對低碳經濟的調控作用,低碳城市規劃必須關注城市的消費全過程,加強低碳、環保、節能、生態等理念在城市規劃的應用。

2、探尋城市低碳發展模式

探尋我國不同城市低碳發展模式,創新規劃內容。實現低碳城市的目標要降低碳排放、增加碳匯兩種方法,城市發展規劃要與這兩種方法結合,研究碳源和固碳地,探尋城市發展規劃與低碳經濟發展的適應模式,創新城市發展規劃的具體內容。減少碳排放主要通過合理確定城市的人口和發展規模、促進城市緊湊性突破和多方應用節能減排技術等方式來達成;增加碳匯指經由優化城市的空間結構、增加綠化、限制城市任意擴充規模和建設、健全城市生態環境等實現。

3、調整低碳城市規劃的城市規模

改變傳統的建設城市以人口數理決定城市規模的方法,改由城市的生態承載力作為城市發展規劃的空間和規劃規模的決定因素。生態承載力可以客觀、準確地說明城市和自然間的切合度,能嚴格控制城市發展影響自然的負面程度。以城市生態承載力決定城市發展規模更利于城市發展規劃的低碳化發展。

4、強化低碳經濟與低碳城市發展規劃的策略研究

我國必須低碳經濟和低碳城市的規劃實施對城市發展的安排和管理作用,強化低碳經濟與低碳城市發展規劃的策略研究。低碳作為經濟發展方向和城市規劃的新興觀念,我國低碳理念推廣和宏觀計劃還遠遠不夠,城市規劃必須依靠可行的低碳發展策略才能確實實施。要尊重城市發展的低碳特點,針對不同區域提出不同的低碳措施。

參考文獻:

[1] 毛小苓、田坤、李靜萍、李天宏、劉永偉. 城市生態需水量變化的驅動機制研究——以深圳市寶安區為例[J]. 北京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網絡版(預印本). 2009(02)

[2] 中國低碳城市論壇——(2012河南)智慧低碳城市頂層設計[J]. 城市規劃. 2012(05)

篇10

[關鍵詞] 城市化 城市病 集中化 分散化

一、世界城市化進程的總體特征

1.世界城市化進程中的階段特征

縱觀世界城市化的發展過程,從城市化的發展速度來看,城市化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城市化初期發展緩慢,中期發展速度加快,后期發展速度又放慢。呈現出慢-快-慢的過程。即呈現慢-快-慢的過程,對于城市化速度發展過程所經歷的這種變化軌跡,現在研究城市化的學者一般都稱之為“S”型曲線。

最早提出“S”型曲線理論的是美國學者、地理學家諾瑟姆。他在書中把世界城市化發展過程所經歷的運動軌跡形象地概括為一條稍被拉平的“S”型曲線。但他沒有具體提出這條曲線的數學模型。清華大學焦秀琦在 1987 年對“S”型曲線理論進行了數學模型推導,描繪出了城市化發展的“S 曲線形狀圖。

圖 城市化發展的“S”型曲線

注:Y-代表城市化水平,t-代表時間。

資料來源:《城市規劃》,1987年第2期,P35。

我們通過對世界城市化進程的指標分析,也可以看出“S”型曲線是有現實依據的。如下表所示,無論是城市化的水平還是城市化進程年平均增速都表明,世界城市化進程經歷了19世紀初到20世紀初的緩慢階段后,進入了1920年~2000年的加速推進時期,年平均增速也達到了0.3%以上,而進入21世紀,則會穩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再次進入慢速發展時期。

表1 世界城市化進程

資料來源:胡欣江小群:《城市經濟學》,P30

表2 近250年世界城市化進程平均增速

資料來源:胡欣江小群:《城市經濟學》,P30

對于城市化發展過程中所呈現的“S”型曲線規律,在西歐、北美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表現得最為充分。歐美發達國家工業化起步早,城市化也起步早,在工業化以來的兩個多世紀中,工業化和城市化都發展得比較充分,經歷比較完整的三個發展階段。

2.城市的規模和數量發展規律

從城市化發展過程中城市規模和數量的發展規模看,城市規模和數量的發展先后經歷了城市化初期規模小、數量少;中期階段城市規模大、數量多;后期階段城市規模又逐漸向小型化、多數量發展的過程,即城市的規模和數量發展呈現出小、少-大、多-小、多的運動規律。對城市化的規模和數量發展規律。

城市化發展過程中規模和數量的發展所呈現出的這種小、少-大、多-小、多的趨勢主要是由經濟原因所決定的。這個過程的開始階段,城市規模小,數量少。這是工業化發展初期,社會生產力水平低,城市經濟基礎薄弱,經濟實力不雄厚的表現。隨著工業化的不斷發展,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社會化大工業生產在客觀上要求不斷集中,以獲取聚集效益,這必然帶來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新城市數量的不斷增加,城市規模發展的這種現象概括就是“大、多”。城市規模由大向小發展的原因是因為大城市的人口越來越多,造成了大城市許多難以克服的社會問題,,如住宅緊張、交通擁擠、環境污染嚴重、公共設施不足、治安狀況不佳等。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交通工具的普及,城鄉的生活方式差距越來越小,市民們對田園風光和對別墅式住宅的追求,致使發達國家城市人口出現了由大城市,特別是由特大城市遷向郊區的趨向。這就造成了大城市中心人口減少,小城市群大量增加的新趨勢;還有,大城市的土地價格、生產費用越來越高,也促使廠商向地價、生產費用低的中小城市遷移。

這種規律在西方發達國家的城市化進程中尤為顯著,在發展中國家(如巴西)也可以得到印證。而沒有呈現此規律的印度的城市化進程則被普遍認為是畸形的。

3.城市化的空間分布發展規律

從城市化過程中空間分布的變化來看,先集中后分散是普遍的規律。城市化的這一規律,同樣在發達國家表現最為顯著。

發達的城市化進程大體可分為前后相繼的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以“集中化”為特征。就是從工業革命開始到本世紀50年代前后,表現為工業和人口的持續的、大規模的集中,城市數目不斷增加,規模不斷擴大,大城市不斷增多。第二階段則以“分散化”為特征。20世紀60年代以后,西方發達國家城市化中出現了所謂市郊化(suburbanization)以及后來的超市郊化(exurbanization)現象,即大批居民從城市的中心地遷往城市的郊區地帶。這一方面是因為城市的中心地帶環境污染問題嚴峻,另一方面,發達的現代交通工具,也為人們從城市移居到郊區提供了可能。于是,這一階段的區域發展模式表現為城市中心區域人口增長停滯,城市周邊區域不斷擴增,衛星城式的居民區發展迅速。于是,以大城市為中心的“都市圈”或“城市群”、“城市帶”發展較快。

4.生產技術與生產關系的革新、產業聚集與產業結構的改善是城市化進程的內在推動力

英國之所以以其領先的速度率先邁開城市化的步伐,與第一次工業革命率先在英國展開是分不開的。甚至可以說,正是有了源于英國的第一次工業革命,整個西歐以致美國才受惠于技術革新的沖擊因而有了開展城市化進程的巨大推動力。

5.“城市病”是城市化進程中的普遍現象

“城市病”幾乎成了城市化進程中的一個必不可缺的階段性現象。英國和日本在城市化進程中都一度感染了“城市病”。而印度由于其畸形的發展模式,也感染了“城市病”,在新德里和孟買等大城市,貧民窟成了無法回避的景象,相比之下富人區里則高檔轎車隨處可見,私人保安、傭人、司機、花匠、雜工、廚師一應俱全,豪華別墅備有一切現代化的廚衛設施。同時帶來的環境惡化、宗教沖突等問題勢必會對印度的經濟發展造成無法承受的壓力和無法逾越的障礙。

“城市病”帶來的社會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城市地價飆升,住房供應不足問題嚴重。

(2)生活環境惡化,給居民生活帶來諸多不便。空氣及水源污染嚴重,公共衛生設施奇缺,環境惡劣。

(3)工人的處境艱難。

(4)道德淪喪,犯罪率高,童工幾乎失去了受教育的機會。

(5)城市建設規劃滯后,景觀丑陋,發展盲目無序。

“城市病”對一個城市乃至一國經濟的發展均存在致命的危害。例如日本80年代的房地產經濟泡沫和其城市化進程中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導致城市地價飆升有密切的關系。

6.政府的推動是城市化進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政府的政策對推動城市化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英國、日本城市化發展過程均出現了嚴重的“城市病”。英國政府迫于社會各方壓力,也開始對城市逐漸承擔了更多的社會責任。從1835年,議會通過了《市政機關法》,同時設置濟貧法委員會、工廠視察員辦公室、衛生總局、地方政府委員會、教育部、鐵道部等機構到1880年頒布《雇主責任法》,規定雇主應對雇工的安全負責。英國通過這些法令的出臺喚醒了整個社會對工人階級狀況的關注基本上較為成功地治理了“城市病”。日本政府也通過頒布了一系列針對“城市病”的法規,成功治理了“城市病”。而美國的城市化進程中,政府的兩大政策――州際高速公路計劃和住房貸款政策有力的促進了美國的城市化。巴西的城市化進程也是經過了政府很好的規劃和組織。

二、啟示

1.城鎮化的發展必須要以工業化的發展和企業的聚集為支撐

世界城市化經驗表明,工業化是城市化的動力,工業化推動了城市化的發展,城市化反過來又作用于工業化,促進了工業化的發展。工業化的不同階段反映了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程度和城市化發展的不同水平。工業化初期,城市化水平很低,一般不超過10%。在工業化中期,隨著生產和人口的空間聚集,城市迅速成長,城市人口比例不斷上升,達到50%左右。在工業化后期,城市人口比例超過70%。城市化也開始進入后期的終極階段。而產業與企業的聚集則能帶動當地就業機會、勞動收入的跨越式增加,會吸引眾多趨之若鶩的外地人到來。這也是許多中小城鎮得以發展的根本動力。

2.市場化是城市化發展的制度前提

城市化的內在要求是產業的聚集和擴散的統一,其實質就是要求各種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沒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就不可能形成產業的聚集,沒有產業的聚集就不可能形成聚集經濟,產生城市;沒有生產要素尤其是人的自由流動,就不可能形成產業的關聯,城鄉之間的融合就不可能實現,城鎮化也就不可能實現。因此,要促進城鎮的發展和城鄉的融合,最關鍵的是要建立一個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機制。

3.大城市的超先發展要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為依托

從空間形態來看,這些城鎮帶綿延數百公里,城市與邊緣、城市與郊區甚至城市與鄉村的差異已不明顯,似乎處于完全開放的松散狀態,人口的密度因分布在若干小城市和小城鎮而相對分散。特別是其區域性城鎮體系布局合理,逐級輻射,帶動能力強,同級城鎮的個性特色較為鮮明。這就要求我國城鎮化不能單輪驅動,要實現大城市與中、小城市和中心城鎮、小城鎮協調發展。目前,我國許多地方把城鎮化的注意力主要放在擴大大城市上,這是片面的。針對我國國內二元結構的現實,單靠大中城市是不夠的,而應當將擴大、提高大中城市與農村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作為一盤棋來考慮,建立起太陽系式的中心城市--衛星城--小城鎮網絡體系,一些衛星城很快就可能變成市區一部分。從長遠看,吸引農村人口更多的是星羅棋布的中心城鎮,而且中心城鎮農民容易遷入,容易把工業、流通同現代農業掛起鉤來。

4.政府的有效調控是城市化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

通過對世界城市化發展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到,政府的政策調控對城市化的發展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保障作用。尤其是日本和英國的經驗表明,城市化是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它不僅僅是經濟變革、也不單純是人口轉移的過程,而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遷。在城市化發展中,政府疏于治理很可能會感染“城市病”。雖然可以通過后期的治理緩解“城市病”的危害,然而從經濟學的角度可以看到,這種事后治理的成本是巨大的。印度城市發展的畸形模式很大部分也可歸責于政府調控的缺失。而同屬于發展中國家范疇的巴西則在這方面起到了正面的導向作用,在此不贅述。

當前我國面臨的是全球一體化的宏觀環境,放眼國際市場,我國應從戰略政策層面上,真正做到技術攜手、資源共有、信息共享,使城鎮和鄉村產業實現跨區域的橫向聯合,走向全球化市場。因此,這就客觀要求我國在推動城市化發展進程中建立不同層次的協調機構。

三、結語

結合我國當前城市化水平偏低(現在為40%左右)。因此可以判斷我國正處于城市化發展的加速時期,按預測在2050年我國城市化水平應達到70%,即當今發達國家的水平。如果每年增加1%的城市化率,就意味著每年超過千萬的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應對這一嚴峻的問題,政府的政策導向將顯出無可替代的作用。具體分析,我國應做好以下幾點,以應對城市化發展給我國帶來的挑戰:

1.科學規劃,有效利用資源

規劃是發展的龍頭。在日本的城市化過程中,上至內閣,下到區縣政府,都有很嚴密的國土利用規劃。無疑,中國的城市化也必須制定總體規劃,對城市化的進程、城市人口的增長、城市的地區布局、城市規模的擴大等方面,實行必要的宏觀調控,而不能放任自流、完全由市場調節。

2.正確認識城市化進程中的階段性問題,多層次開展城市化

我國應將集中型城市化與分散型城市化相結合。首先,集中型城市化模式使大城市的各種功能得以充分發揮,先進的基礎設施、全面的服務設施,以及豐富的娛樂和休閑場所使城市的聚集力大為增加,各種經濟主體及居民都向往遷人。但是,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狹小的空間,各種“城市病”便會應運而生,甚至會加劇城鄉矛盾。第二,分散型城市化注重中小城市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能緩解大城市的“城市病”。不過,城市若過多、過小、過于分散,就會影響其聚集效益和規模效益,使國土資源浪費。我國的東、中、西部經濟綜合實力差距較大,相應城市化水平也相差懸殊,各地應結合實際,正確選擇自己的城市化道路,如有學者認為東部宜走分散型、中部宜走集中型和分散型相結合、西部宜走集中型的道路。

3.發展與治理同步進行

城市增長、城市化與城市環境存在著固定的沖突。如何將這種沖突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城市化進程中的一大難題。英國、日本在城市化過程中,基本上是“先發展,后治理”,在發展的同時基本上沒有考慮城市環境問題,從而釀成了眾多嚴重的“城市病”。中國的城市化正處于加速發展的起跑線上,為保證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吸取發達國家城市化中的一些教訓。對城市化要做統籌安排,未雨綢繆,從最大限度上控制“城市病”的繁衍,保證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4.重視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為城市化發展提供優良的條件

基礎設施供給短缺一度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瓶頸。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于應使投資主體多元化。基礎設施的主導產業應由國家投資,但要改變管理體制。非主導產業可鼓勵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乃至私人投資,在合適條件下還可引入外資。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將競爭體制引人到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當中,政府在多數時候只需要加強對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監管工作,適度介入即可。

參考文獻:

[1]李京文吉昱華:中國城市化水平之國際比較.城市發展研究,2004.3

[2]胡欣江小群:城市經濟學.立信會計出版社,2005.6

[3]張潔:聚集經濟問題與我國農村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商業研究,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