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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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

篇1

關鍵詞:國際直接投資 國際間接投資 融合

一、國際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的傳統區別

哪里有能帶來足夠的利潤的投資機會,資本就有向哪里流動的趨勢,當這樣的機會出現在海外時,國際投資的發生就順理成章。像國內投資分為直接和間接一樣,國際直接投資也有這樣的分法:把錢交給別人使用然后拿利息的間接投資,自己管理資本、自己控制項目運作以賺取利潤的直接投資。

逐利的本性決定了資本擴張的必然。在自由競爭時期,資本主義擴張的主要手段是“商品輸出”,但作為掠奪資源輸出商品之輔助的對外投資也是新興資產階級熱衷的活動。它可以追溯到18世紀時期東印度公司、哈德遜灣公司等為進行掠奪性貿易而在殖民地進行的各種投資活動。到了壟斷資本主義時期,“過剩資本”的大量出現使得國際投資(尤其是以借貸為主的間接投資活動)大張旗鼓地展開,并把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帶到文明世界的每個角落。

二戰后,這種產業資本的跨國流動得到了更迅猛的發展,并表現出與傳統的資本流動迥然不同的特點。首先,二者最大的區別在于直接投資對國外企業控制權的要求。直接投資既全部或部分的擁有國外企業,又直接或間接的經營國外企業。而間接投資則很少涉及到這一問題。第二,從資本移動的形式上看,直接投資不只是單純貨幣形態的資本轉移,而是貨幣資本、技術設備、經營管理知識和經驗等經驗資源在國際間的一攬子轉移。第三,直接投資具有實體性,它一般通過投資主體在國外創設獨資、合資、合作等生產經營性企業得以實現;而間接投資則通過投資主體購買有價證券或發放貸款等方式進行,投資者按期收取股息、利息,或通過買賣有價證券賺取差價,其投資具有虛擬性。最后,由于直接投資直接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其投資回報與投資項目的生命周期、企業經營狀況密切相關,通常周期較長,風險較大;而間接投資則更具流動性,風險也相對要小。

傳統的資本流動理論對這種日益流行的海外直接投資也越來越沒有解釋力。直接投資并不絕對的取決于東道國的利率水平,而且很多情況下東道國的利率并不高于母國利率。海默是最早注意到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之不同的西方學者,并開創性地提出了大型跨國企業之所以熱衷于海外直接投資乃其擁有東道國企業無法比擬的壟斷優勢,通過對外直接投資,他們可以充分地利用這些壟斷優勢,實現利潤最大化。英國學者伯克雷和凱森從內部化的角度解釋了這種直接投資行為,他們認為,海外直接投資是跨國公司為克服海外市場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管制、信息缺失和不對稱、壟斷的市場結構等造成)而進行的內部化行為。鄧寧的折衷理論是有關FDI理論的集大成者,他認為FDI的進行取決于所有權優勢、內部化優勢以及區位優勢三方面因素。

二、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的融合趨勢

當理論界對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條分縷折地分而論之時,這二者的界限在實踐中卻并非同樣地涇渭分明。在越來越多的場合它們相伴相隨,有時甚至很難在它們之間劃出界線。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資本市場的高度發達使大量對外投資行為既有直接投資的內涵,又有間接投資的手法和特點

在資本市場上,資產表現為以下四種基本形式:(1)現金資產:各種貨幣資產;(2)實體資產:表現為各種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生產資料;(3)信貸資產:各種債權債務;(4)證券資產:表現為股票、債券、商業票據和各種投資收益憑證等證券。實體資產的國際流動是FDI的本質特征,而間接投資則側重于其他金融資產的流動。然而在現代經濟中,實體資本的轉移必然大量的借助于各種金融資產的流動。當柯達投資于中國的彩卷行業時,它不是簡單地把生產線、管理人員、專利技術等搬入中國,而是通過股權投資、信貸安排、長期合同、現金流動等多種方式進行。隨著資本市場的高速發展,在金融中介和各種金融工具的幫助下,這四種資產的相互轉化變得越來越便利和快捷。從FDI的發起看,FDI中涉及間接投資因素的情況簡要列舉如下:

1.兼并收購(M&As)在FDI中的比例越來越高,方式也日趨復雜。較之新建方式的直接投資,并購具有獨特的優勢:首先,它可以讓投資者在進入東道國市場的同時就消滅一個競爭者;而且,它可以讓投資者獲得公開市場上不易獲取的被收購企業的商標、技術、管理經驗、關系網、銷售渠道等等;并購方式建設周期短,使投資者可以迅速進入東道國市場,迅速擴展產品線和營銷渠道,從而有利于降低經營中的不確定性;并購方式還可以讓投資者利用東道國貨幣貶值、股市大跌、東道國企業面臨財務危機等情況廉價地獲取資產從事海外經營。

托賓(JamesTobin)的Q理論為投資者對并購或創建方式的選擇提供了理論解釋和指導。假設R1,R2分別為收購和新建兩種方式的投資收益率,C1,C2分別為兩種投資所須資本的成本。Q1=R1/R2,Q2=R2/C2,如果Q1>Q2,且Q1>1,則跨國公司應選擇收購方式進行投資,反之,如果Q2>Q1,且Q2>1,則跨國公司應選擇新建方式進行投資。

在這里,對跨國公司而言,對外投資,不論是間接還是直接,都可以被抽象為一種數字的決策。而對東道國來說,這種投資又具有間接投資的某些特點。從經營管理的控制權來看,很多情況下跨國公司只是部分地擁有被收購企業的控制權,同時,為了充分利用被收購企業的當地優勢,跨國公司對被收購企業的經營管理也并非面面俱到。從資源轉移的角度看,資源首先是通過貨幣資本的形式支付給被收購企業的原股東的,而隨著并購方式的日趨復雜,并購的支付方式可能是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其他技術、管理經驗等經營資源的轉移則視需要而定,有時這些資源并非由投資者轉向被收購企業,而是相反。當被收購企業在東道國是上市公司時,投資者既可以通過被收購企業每年的贏利收回投資,也可以通過出售其股票的形式收回投資。

2.少數股權投資。這種投資雖采用股權形式,但并不要求對受資企業的控制權,同時也有別于單純追求股票升值的間接投資。通常,它是企業間欲達成某種聯盟而采取的形式。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發展,如今的商業競爭比任何時代都要激烈、復雜,即使是像500強這樣的大企業也沒有能力在各個方面保持領先。為了在競爭中立于不敗,很多企業積極地在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尋求與同行乃至其他行業的優秀企業的合作,以求強強聯合,優勢互補。通過對對方進行股權投資(有時這種投資是相互的),可以在加強這種聯盟關系的同時保持各自經營管理上的獨立性。

3.從FDI的資金來源看,跨國公司海外直接投資的資金來源可以歸結為四個方面:(1)公司集團內部的資金。(2)母公司以外的母國資金,主要指母公司利用母國資本市場獲得的資金。(3)東道國當地的資金,主要指跨國公司利用東道國當地資本市場獲取的資金,或從東道國的合作伙伴處獲取的股東資金。(4)國際資金,指利用國際資本市場獲得的資金。從第二和第四種資金來源看,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只是一線之隔。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行為是由其母國乃至第三國的無數投資者的間接投資行為所支撐的。

4.從FDI的回收來看,傳統的直接投資是通過海外企業的贏利逐步收回,而在資本市場高度發達情況下,企業還可以利用各種資產證券化的方式轉移風險、收回投資,從而使得FDI在回收上要利用間接投資的回收手段。

(二)一些投資機構的國際投資行為往往兼有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的特征

1.國際資本市場風險大、技術要求高,能在這樣的舞臺上提供大量資金的多為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各種基金會等機構投資者。相對于個人投資者,它們的投資通常數額大,期限長,注重通過投資組合降低風險。傳統上,機構投資被認為是間接投資,但由于其投資規模龐大,為保證投資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它們通常與被投資企業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并常常作為戰略投資者成為被投資企業的一員。這又使得它們的投資具有直接投資的特點。它們雖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時時監督著企業的運營狀況,并對企業的發展方向、利潤分配乃至一些關鍵人員的變動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另一方面,它們雖不會直接向企業提供技術、管理經驗等經營資源,但卻可以成為被投資企業獲取這些國際經驗的橋梁。

2.風險投資基金作為一種特殊的投資基金,更是兼具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的雙重特性,它以權益資本的形式向那些新興的快速發展的小企業(通常為高科技企業)提供創業資金。它是一種直接投資,因為它提供的是權益資本,而且常常占有風險企業的大部分股權;風險投資不僅為企業提供資金,而且提供技術上和經營上援助,幫助企業發展業務計劃,促成企業成長;風險基金在投資時必須對風險企業有全面的了解,從技術水平到產品的市場前景乃至管理團隊的綜合素質等,只有這樣,它才能對企業的發展潛力有適當的判斷。同時,它也是一種間接投資,因為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控股,也不是直接經營企業,而是通過資金和技術的幫助,促進受資企業的發展,從而使資金得到增值。受資公司的經營管理仍是由原管理層負責,即使風險投資者可能是大股東,原管理層也不必擔心失去企業的控制權;從風險投資的退出看,風險資本越來越多地通過企業上市、管理層收購、大企業收購等途徑退出,反映了其追求資本增值的本性;風險投資往往通過組合投資的手段同時投資于多家不同領域的風險企業,以降低風險。

篇2

【關鍵詞】建設工程;實施階段;投資控制

1.引言

建設項目的建設過程主要分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建設準備、施工安裝、生產準備、竣工驗收等階段,工程投資的管理與控制貫穿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建設工程投資的管理與控制,就是在建設全過程各個階段把建設工程投資的發生控制在既定的投資限額內,隨時發現和糾正發生的投資偏差,保證項目投資控制目標的實現,力求在項目建設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取得良好的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工程項目經過決策立項后,設計就成為工程建設的關鍵。設計應從安全、功能、標準和經濟方面權衡,確定一個合理的設計方案。設計階段概算力求準確、不漏項,并要考慮各種不確定因素。一旦確定了設計方案,完成施工圖后,工程投資控制的工作重點就轉向了工程實施階段。

2.工程實施階段投資控制的內容和方法

2.1投標階段投資控制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投標階段要充分利用招投標這一有效競爭手段進行工程投資控制。一份嚴密、準確的招標文件能很好的保證建設工程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資。

準確清晰的工程量清單,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首要手段,因此要努力做好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的擬定和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或審核。招標文件實行相關部門會審制,重點審查工程招標范圍、招標的技術要求、投標報價的要求、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及特征描述的詳細性、評標標準、合同條款等,針對工程的具體特點,對不適用的條款進行適當調整,使之更加合理、公正。審核標底(招標控制價)及工程量清單,重點審查清單項目名稱、數量。對項目特征、工作內容要詳細描述,要盡量做到工程量清單不缺項漏項,因為現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是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形式,量的風險是由建設單位承擔的,如數量不準確、漏項、缺項、項目特征描述不清,勢必會給以后的結算埋下隱患。為避免串通投標,肆意抬高報價,可采用招標控制價,以達到合理控制招投標價格的目的。對于工程中的大型材料和設備,可由建設單位單獨進行招標采購,提前做好材料、設備供應計劃,掌握市場行情,有效降低材料、設備總費用。

2.2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的主要內容和方法。加強對建設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的管理,確保工程按質按期完成。嚴把設計變更關。確保工程變更程序的規范性、變更簽證的責任性、變更造價的及時性。嚴把簽證關。簽證不僅是現場確認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日后維護和修復、結算時的原始資料,一旦涉及合同價變化時,它還是調整或換算定額的重要依據,因此要嚴格簽證程序,并做到及時簽證、及時處理,及時核實工程變更的內容是否與現場實際施工情況相符,工程量的簽證是否合理準確。基本方法是: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此價格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執行。嚴把材料價格關。材料控制也是影響投資控制的重要環節,要密切關注市場行情,了解價格動態,認真核對現場所用材料設備的品牌、規格、型號是否與投標文件一致。嚴把工程進度款支付關。嚴格按程序辦理工程進度款。

2.3結算審核階段投資控制的主要內容和方法。竣工結算是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的最后一個環節。開展工程結算審核不僅要嚴格,而且要準確。嚴格審查竣工結算編制原則和計價原則是否與招標文件、合同約定一致,是否符合相關的規定。嚴格審查工程量編制是否與竣工圖紙一致,變更工程量是否真實,計入結算的變更工程量是否屬于建設方的責任。嚴格審查定額(清單單價)套用或換算是否準確、取費是否合理。嚴格審查設計變更、隱蔽驗收記錄、工程簽證等程序是否符合招投標文件及合同的規定,手續是否齊全。嚴格審查材料設備單價是否經發包人簽認等,以有效控制工程建設投資。

3.結語

工程實施階段的投資控制是一項集管理、技術、質量、施工于一體的綜合性工程,要求工程投資控制人員應具備工程知識、經濟知識、管理知識與實踐經驗,加強專業素質、知識結構、執業職能、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訓練,處理好進度、質量、造價三方面的關系,努力做好投標、施工和結算審核這三個階段的投資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及時、真實、有效地控制建設工程投資。

參考文獻

[1]金雷.淺談建設工程中甲方管理的幾個重要環節[J].大眾科技,2005,(12).

篇3

為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國務院六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建住房[2006]171號,以下稱《意見》)。各地、各部門認真執行《意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取得一定的實效。但少數地區仍存在一些問題。根據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和《意見》的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規范外商投資房地產審批、備案和監管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意見》和《商務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字[2006]192號),依法加強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審批和監管,嚴格控制外商投資高檔房地產。

二、外商投資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應遵循項目公司原則

(一)申請設立房地產公司,應先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建筑物所有權,或已與土地管理部門、土地開發商/房地產建筑物所有人簽訂土地使用權或房產權的預約出讓/購買協議。未達到上述要求,審批部門不予批準。

(二)已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地產開發或經營業務,以及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從事新的房地產項目開發經營,應按照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向審批部門申請辦理增加經營范圍或擴大經營規模的相關手續。

三、嚴格控制以返程投資方式(包括同一實際控制人)并購或投資境內房地產企業。境外投資者不得以變更境內房地產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方式,規避外商投資房地產審批。外匯管理部門一經發現以采取蓄意規避、虛假陳述等手段違規設立的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將對其擅自匯出資本及附生收益的行為追究其逃騙匯責任。

四、境外投資者在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或經營業務,應當遵守商業存在原則,依法申請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按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相關業務。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中外投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訂立保證任何一方固定回報或變相固定回報的條款。

五、地方審批部門批準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應即時依法向商務部備案。

篇4

關鍵詞:建筑工程;投資控制;階段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在建筑建筑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從項目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竣工階段均會對建筑工程投資控制目標的實現產生影響。所以作為建筑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必須對把這設工程投資控制在批準的投資限額內,隨時糾正投資偏差,以保證項目投資管理目標的實現,以求在建設工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財力。投資控制貫穿于建設項目全過程。這一點是毫無質疑的。基于此,筆者以下從建筑工程造價控制的必要性入手,就如何做好建筑工程各階段的造價控制工作進行了研究。

1.建筑工程投資控制的必要性分析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建設工程項目投資數額巨大,動輒上千萬,數十億。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巨大的特點使它關系到國家、行業或地區的經濟利用,對國計民生也會產生重大的影響。從這一點上也說明建筑工程投資控制的必要性。因此,作為建筑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只有切實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的管理,才能最大化的實現造價管控目標的實現。具體來說,其必要性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體現:一是為了促進建筑工程質量的提升,就必須加強對投資資金的管理和利用,才能更好地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建筑工程質量的提升必須加強對建筑工程造價的控制;二是為了提高建筑工程投資效益,建筑工程的建設是基于投資效益的提升,因而為了提高投資效益,就必須對整個建筑工程造價進行有效的管理,確保以最優化的管理措施促進造價管理水平的提升,進而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優化;三是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就必須在整個建筑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注重造價控制,從而以最低的成本投資建設出質量最優化的建筑工程,實現建筑工程企業、投資方和工程使用主體三方的共贏。因此,在建筑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工程造價的控制就顯得十分必要[1]。

2.建筑工程各階段造價合理控制的優化措施

2.1投資決策階段

一般情況下,該階段對整個工程造價的影響高達90%左右,決策深度的高低對投資估算的精度有著直接的影響,進而對工程投資管理成效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科學合理的決策是有效確定并控制工程造價的有效舉措,所以為了確保投資決策的正確性,作為建筑工程企業,必須在投資決策階段科學的遴選建筑工程投資方案,確保工程投資估算的精準性,為整個工程的造價控制奠定堅實的基礎,同時應考慮工程風險與效益之間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上編寫建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結合理論知識的支持,對整個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客觀和全面的分析,最大化的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從而確保造價的控制得到源頭性的控制[2]。

2.2設計階段

一是確保工程設計方案的確定采取招投標制度,并確保整個招投標過程的公開、公正,確保所有競標單位具有資格的前提下,加強對方案的分析,做好分析的系統性和全面性,這就需要確保所選的設計方案具有促進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環境效益三者之間的有效協調。二是對設計方案進行細化,利用甘特圖,說明方案中關鍵的步驟,及其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三是加強與工程造價企業的合作,視其為工程造價的控制和管理獻言獻策,確保設計方案的技術性與經濟性的合理,促進建筑工程造價得到有效的降低;四是邀請監理方加強對整個設計全程的監理,以實現設計的合理性,并實現限額設計,確保設計方在注重設計技術的同時注重投資效益的提升,實現設計過程中經濟與技術的有效結合,在確保技術先進的原則下實現工程設計的經濟合理性,并在確保經濟合理性的前提下實現技術的先進,從而更好地將工程造價的控制意識深入工程設計的每一環節之中,從而將設計在工程中的作用體現出來,為工程造價的合理控制保駕護航。

2.3招投標階段

招投標階段的造價控制主要是對工程造價和施工單位的確定,對工程造價的全面降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而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標階段進行造價管理時,應對施工企業的施工資質、經歷進行重點審查,對其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員、機械等方面的配備是否符合工程建設的需要進行全面的審查,并對其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等進行全面的審查。并在基礎上做好招標文件編制工作,在編制過程中,作為建筑工程造價管理人員,必須加強與工程技術人員的合作,確保所編制的招標文件具有較強的經濟性,并嚴格按照建設部頒布的招投標管理方法,科學的評審標的,投標文件的評審必須滿足招標文件中所提的各項要求,從而最大化的確保招投標階段的造價得到有效的控制。

2.4施工階段

在建筑施工階段,其工程造價占整個工程造價的70%以上,所以必須采取以下措施強化施工階段的造價管理。首先就應加強對施工原材料成本和人員成本的控制,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對工程的原材料造價進行合理的控制,在進行原材料選購時,不僅要確保工程質量,還要確保貨比三家,盡可能地降低原材料的造價,對于人工費用的控制,主要是加強現代化施工機械的應用,利用機械替代人工已成為控制人工春成本的重要舉措,但是在施工中還應嚴格的控制材料的用量,并健全原材料造價管理系統,利用該系統進行原材料價格的搜集,并結合實際施工的需要,對原材料的種類和數量進行針對性的選購,從而更好地實現工程原材料成本的控制。并在整個施工中加強對設計變更的控制,嚴格控制設計變更帶來的索賠,及時做好索賠,也是有效降低工程造價的有力措施。

2.5竣工階段階段

一是審核簽證的真實性;二是核對簽單的各項內容,將其與最終版本的設計資料進行一一對比,對有出人的項目及時與施工單位溝通,不要留下疑點;三是對所簽訂的合同再進行一遍審核,確定施工中安全事故或其它糾紛的責任人,對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合理劃分各單位分攤的比例[3]。

3.結語

綜上所述,只有切實做好建筑工程各階段的造價控制工作,才能實現建筑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性,在促進工程質量提升的同時提高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李恩來,劉江,張克迎.建筑工程造價中各個階段的合理控制[J].科技風,2011,16:207.

篇5

【關鍵詞】酸性成纖維細胞因子(aFGF) 髓心減壓 犬 股骨頭壞死

【Abstract】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role of aFGF combine autogenous iliac bone implantation after core decompression in the repair of necrosis of the femoral head.Methods Avascular necrosis of femoral head(ANFH)model in left femoral head was established in 11 adult dogs and 1 dog used to be comparsion marked as group E. The aFGF combine autogenous iliac bone implantation after core decompression is treated in group A,and single iliac bone implantation after core decompression is treated in group B. The group C is only treated by core decompression and the group did nothing ater established necrosis model.The hip MRI was implemented in 4,8,12weeks after surgery.In the same time, to kill 1dog of each group and remove the left femoral head for pathological examination.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of MRI and pathological picture to explore the role of aFGF in the repair of osteonecrosis.Results A to D groups are successed in established models. Group A can be found obviously angiogenesis and new bone formation in the 4 weeks, and it was significantly stronger than the other groups. Group A repaired almost completed in the 8 weeks, group B repair almost completed in the 12 weeks, and group C repaired slowly. Conlusion Acidic 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combine autogenous iliac bone implantation after core decompression has apparently promoted effect on the repaired process of necrosis of the femoral head in dogs.

【Key words】Acidic 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dogs Necrosis of femoral head

股骨頭壞死目前已成為常見的骨科頑疾,往往導致股骨頭塌陷,進而嚴重影響生活質量。臨床上存在大量的年輕患者,在病變的早中期采取積極治療措施可以盡量延緩人工關節的使用[1]。近年來隨著組織工程研究的深入,酸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aFGF)對血管再生、促進新骨形成方面有著積極的作用[2]。而在早期的股骨頭壞死保頭治療中,髓心減壓術有著創傷小、療效相對滿意的優點[3]。據此我們于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采用髓心減壓結合酸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與自體髂骨共植入方法實驗性治療犬股骨頭壞死,以期為臨床治療股骨頭壞死提供依據。

1 材料與方法

1.1實驗動物及分組

選用健康成年雜種12只,雌雄不限,12—18月齡,體重1 5—18 kg,由大連醫科大學實驗動物中心提供。將其隨機分為5組,A組3只為髓心減壓并酸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及自體髂骨植入組,B組3只為髓心減壓加自體髂骨植入組,C組3只為單純髓心減壓組,D組2只為造模后對照組,E組1只為空白對照。實驗全程接受大連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動物實驗倫理委員會監督。

1.2 材料

酸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由中科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提供。

1.3 建立股骨頭壞死模型

實驗前肌注硫酸阿托品0.04mg/kg,應用陸眠新Ⅱ0.01mg/kg肌注麻醉。前肢建立靜脈通道,犬口中放置繃帶卷以保持張口位。動物取側臥位,以大轉子為中心從前上向后下做長約5 cm切口,分開皮下及肌肉組織,切開關節囊暴露股骨頭。紗布保護周圍軟組織,自制塑料漏斗覆蓋股骨頭表面,倒入液氮維持約1分鐘。生理鹽水復溫后逐層縫合。A、B、C、D組動物均采取左側造模,右側作對照。術后連續3天肌注青霉素100萬單位。

1.4 髓心減壓結合酸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及髂骨植入

經MRI證實股骨頭壞死造模成功后(造模術后2周),取大轉子處切口約2cm,應用小型X光透視機輔助下自大轉子向股骨頭鉆入導針至股骨頭軟骨下骨,用直徑5.0 mm空心鉆沿導針直至在軟骨下2.0—4.0 mm處),取同側髂后上棘松質骨,剪成長條狀,A組將aFGF30μg滴到預制髂骨上,然后將骨塊填入隧道并夯實。B組直接用髂骨回植入隧道內,C組則單純采用髓心減壓,不填充髂骨,D組造模后不做處置,對照觀察,E組健康動物用于空白對照。

1.5 術后處理及評價指標

分別于髓心減壓術后4、8、12周行MRI檢查,并在每個時間節點處死1只動物并取實驗側股骨頭做病理及骨密度測試。飼養期間觀察動物的活動狀態等。

2 結果

2.1大體結果

全部實驗動物術后均成活,無感染發生。術后2天均可正常活動。

2.2MRI檢查結果

液氮冷凍造模術后2周MRI提示A、B、C、D組動物左側股骨頭均出現頭內密度不均勻,T2像出現頭下高密度影,經關節外科高年資主任醫師閱片證實為早期股骨頭壞死。髓心減壓術后4周時,A組Tl加權相患側股骨頭輕度低信號,頭外形良好,減壓孔模糊,有新生骨表現,T2加權相提示隧道內信號略增高,與周圍骨質界限模糊。B組T1加權像有低信號影,T2加權像減壓孔內有高信號影,有與周圍骨組織融合趨勢,但較A組生長緩慢。C組頭內有明顯雙線征,減壓孔明顯,內有少量絮狀組織,周圍有少量骨溶解表現。D組股骨頭外形正常,靠邊沿處有一彎曲的低密度帶,其內有一高信號區,T2加權像低信號內側又出現一高信號區。E組頭內信號均勻,外形正常。8周時,A組股骨頭內無明顯異常信號影,減壓孔不明顯,B組減壓孔模糊,T2像偶見模糊的點狀高信號影,C組頭外形尚良好,減壓孔仍存在,T2像見孔內高信號絮狀影,頭下區見片狀高信號影,D組見頭已塌陷,T2像頭下可見大片高信號影,呈典型的Ficat III期表現。12周時,A組可見股骨頭外形良好,頭內密度均勻,減壓孔消失,與正常組對照無顯著異常;B組股骨頭外形良好,減壓孔模糊,邊緣不清,密度均勻;C組頭外形尚可,減壓孔影仍可見,T2像頭下區有片狀高信號影;D組頭已明顯塌陷,頭內密度不均,異常信號影區域增大。

2.3 病理檢查結果

A、B、C、D組均于4、8、12周處死1只動物,取左側股骨頭行病理檢查提示:4周時,A組可見較多的新生的纖維母細胞,減壓孔周圍可見較多的新生毛細血管生成,周圍可見較多炎細胞浸潤,減壓孔內有較多纖維性骨痂形成。B組有少量纖維母細胞生成,較多炎細胞浸潤,少量纖維性骨痂連接。C組可見骨組織灶狀壞死,部分細胞核出現固縮、崩解,有少量炎細胞浸潤,聚集于壞死區周圍,減壓孔內少量纖維組織生成。D組可見片狀壞死骨組織,壞死區周圍可見部分細胞萎縮,核出現溶解。8周時,A組毛細血管數量較前稍減少,纖維組織增生明顯。減壓區可見成骨細胞大量增生.頭下區可見少量透明軟骨形成。B組亦有較多成骨細胞出現,但相對較分散,新生組織內血管再生較A組稍差,C組骨組織呈現明顯萎縮,減壓孔附近有部分成骨細胞增生。減壓孔內可見軟組織長入。D組壞死區域增大,破骨細胞活躍。12周時:A組纖維結締組織增生更明顯,可見大量新生骨充滿減壓區,骨質周圍部分鈣鹽沉積,新生骨組織完全充滿并修復骨壞死區。B組與A組相似,但鈣鹽沉積較A組少。C組仍可見點狀壞死灶,骨細胞體積增大,相鄰細胞距離增大。仍見少量成骨細胞增生。D組骨小梁變細、疏松、萎縮,骨細胞大片壞死,破骨細胞仍存在,有囊性變形成。

3 結論

通過動物實驗得到以下結論:1、aFGF能促進毛細血管再生和成骨細胞活動;2、aFGF聯合髓心減壓髂骨植入治療效果優于單一因素處置;3、髂骨植入效果明顯優于對照組。

4 討論

股骨頭壞死的發生、發展與修復是一個復雜的過程,目前認為在修復過程中多種細胞因子的作用應當引起重視[4]。股骨頭壞死的保頭治療應當以重建血運為根本出發點,髓心減壓術主要通過降低骨內壓力,刺激血管再生,因其創傷較小,患者容易接受,且即使失敗也不影響二次治療,目前相關研究已成為熱點[5]。而自體髂骨的植入又為其提供了力學支撐和血管生長環境,所以臨床目前多采用髓心減壓加自體髂骨植入治療FicatⅡ期以前的股骨頭壞死。但能否盡量增強壞死區的修復一直是人們追逐的話題,有人采用介入方法向壞死區植入骨髓間充質干細胞方法修復壞死[6],也有人應用手術方法,進行周圍骨瓣移植重建血運方法[7],都取得了一定療效,但都存在一定的限制性。酸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對血管再生的作用逐漸被人們認識后,相關研究也取得了不斷進步,人們早已證明其誘導成骨能力[8],但其結合髓心減壓治療早期股骨頭壞死尚缺乏報道。本實驗設計主要分析酸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能否在髓心減壓髂骨植入的基礎上提高血管再生能力,進而提高骨壞死修復能力,并評價髂骨植入在髓心減壓中的作用,探討多種處理方法聯合應用加快修復股骨頭壞死方法。實驗結果表明,4周時酸性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組即有良好修復能力,血管再生潛力很大;而髂骨植入組也有新生骨表現,但其速度明顯落后于前者。單純髓心減壓因其失去內部骨支撐,4周時僅有軟組織張入,修復緩慢。8周時A組幾乎完成修復,大量新生血管張入,影像學和組織學表現均比其他各組強。B組雖然修復較好,但時間仍落后于A組,直至12周時才達到臨床滿意效果。aFGF在骨壞死的修復領域展現了良好的實用價值,如何從更多的方面評價其對骨壞死的治療效果,能否聯合其他方式增強修復作用,以及用于臨床應用的劑量和適用范圍等,都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但我們相信,aFGF的應用前景將是十分廣闊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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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健詞]外商直接投資外商間接投資互補性

對外投資是指資本突破國家界限在國外的投資,按照投資主體是否擁有對投資企業的實際管理權,可以把對外投資分為對外直接投資(ForeignDirectInvestment-FDI)與對外間接投資(FPI)。前者指投資者以控制企業經營管理權為核心,以獲取利潤為主要目的。后者主要是指購買外國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以及中長期國際信貸。本文所指直接投資是指外商在華注冊登記的三資企業,而把股票投資和對外借款及其他外商投資作為外商間接投資。

學術上關于FDI的論著主要集中在解釋成因和討論影響兩個方面。早期的FDI理論主要從微觀或宏觀層面出發,重在解釋對外直接投資形成的原因。微觀層面如海默(1960)建立在不完全競爭基礎上的壟斷優勢理論,雷蒙德·維農(1966)建立在國際貿易理論基礎上的產品周期理論,巴克萊和卡遜(1976)等建立在科斯定理基礎之上的內部化理論,以及約翰·鄧寧(1977)建立在產業組織理論和國際貿易理論基礎上的折衷理論(OLI);宏觀層面如日本小島清(1978)的比較優勢理論。近期研究則主要集中在宏觀(即國家層面)上,主要討論直接投資對東道國的影響(包括正面的和負面的影響),以及提出政策建議,多為實證研究。

FPI的理論主要是證券投資理論,大都從微觀層面即從投資者層面論述如何規避風險,提高投資效益,如上世紀50年代馬柯維茨的“資產組合理論”,60年代夏普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及70年代史提夫·羅斯的“資本資產套價理論(ArbitragePricingTheory)”等。近期也開始有宏觀即國家層面的論述。如有學者(于永達,2000)在分析FPI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提出“中國及其他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發展中國家應力主FPI的健康發育、有序流動及相關法規的嚴密健全,趨利避弊。”也有人(馬全軍1996)考查FPI對東道國的影響。

關于國際投資的文獻盡管很多,但基本上都是要么從直接投資的角度,要么從間接投資的角度去論述,而對于FDI與FPI二者關系角度去論述的則鮮有也。本文擬就FDI與FPI的互補性作一論述,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政策建議。

一、FDI與FPI的互補性

1.從其作用來看,FDI和FPI各有所長,具有互補性。FDI對東道國的正面作用一般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引進資金,彌補建設資金的不足;引進先進技術(即技術溢出效應);借鑒先進的管理經驗;提高勞動生產率,帶動產業發展(主要是通過競爭及企業間的縱向或橫向聯系來帶動;提高東道國的國際競爭力。其負面的影響是外商直接投資往往會背離東道國的產業及戰略規劃。以1997年~2002年外商在華實際直接投資數據看,外商投資主要集中在第二產業,占到了70%左右,且呈上升趨勢,其中制造業接近70%,而且大都投資在勞動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產業。而對國家扶持的第一產業,則不到2%,對大力發展的第三產業,則僅占22%多一點,且呈下降趨勢,從投資地域來說,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其中,2001年和2002年東部六省市(注: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福建、廣東)外商直接投資份額為70.72%和71.36%。而西部十省市(注: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外商直接投資份額分別為3.09%和2.69%。可見外商投資也不考慮中國的西部大開發戰略。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資還容易造成壟斷及技術依賴性等缺點。

FPI包含對外借款和證券投資,前者作用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國外資金,彌補建設資金的不足,其優點是資金可以自由使用,有利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戰略的實施。其缺點是造成一定的債務負擔,且其使用成本一般也比國內資金高,對國際收支平衡也有較大的影響。后者的發展則不僅有利于利用外資,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國的證券市場和公司治理制度,促進經濟增長如Summers(2000)認為,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有助于降低資本成本、增加投資和提高產出。另一方面,作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若開放不當,又會增加其金融脆弱性,容易造成一國金融危機。

2.FDI和FPI二者互相促進。FDI對FPI的促進作用主要在于:FDI需要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大量配套設施,客觀上刺激東道國對FPI的需求;FDI有助于提高東道國的競爭力,促進東道國制度的不完善和與國際接軌的程度,使外商投資更加安全,有利于大量FPI的流入;跨國公司等FDI本身需要在國際貨幣市場上籌集大量的資金,這從實質上來說增加了國間接投資的流量。而FPI對FDI的拉動作用則在于:大量FPI的流入,有助于受資國籌集大量資金,改善本國的投資環境(如完善基礎設施建設等),提高吸引FDI的競爭力。

二、對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

1.政府要加深對國際投資的認識,轉變觀念。國際投資既有積極的作用,也有消極的作用,許多政府官員只看到其積極作用的一面,而忽視其消極作用的一面,認為吸引外資多多益善,盲目吸引,更有甚者把吸引外資的數量當作自己的政績來看待。政府應該從根本上轉變觀念,首先必須認識到引進外資只是我們發展的經濟的一種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外資的引進必須有利于中國經濟的發展,有利于中國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有利于民族工業的發展和科學技術創新。同樣,對政府官員吸引外資的考核也應該以此為標準,重在引資質量,而不是單純地看其引資數量。

2.吸引FDI與FPI并舉,重點在吸引直接投資。FDI和FPI二者各有優點,也各有缺點,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補性,因此,應該把二者結合起來使用。一方面,西部大開發戰略提高基礎設施,需要大量的資金,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也需要巨額資金,另一方面,我國外匯儲備充足,目前的負債率并不高,有較大的引資空間。因此,可吸收FPI來彌補建設資金的不足。

3.轉變引資措施,從稅賦減免等優惠措施向改善投資環境轉移。我國利用外資的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以對外資實行稅賦減免等優惠措施來吸引外資的,使外資稅賦很低。而中國內資企業所得稅率為33%,稅賦極不平等。這造成了國內企業和外資企業的不公平競爭,使本來就弱小的國內企業在競爭上處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時也剌激了假外資的盛行,這實質上和引進外資的根本目標(發展中國經濟的一種手段)是背道而馳的。一國吸引外資的因素很多,主要在于投資環境,包括基礎設施、人力資源、政策法規、經濟運行狀況和社會及政治狀況等軟硬環境。我國吸引外資的競爭力并不強,我國作為亞洲外商直接投資最多的東道國,主要是由于地緣、文化、和民族關系,即許多外商直接投資來源于華人。據統計,截至2003年底,我國實際利用港澳臺華商直接投資份額占52.7%;合同金額占全國的52.7%。從地域來看,我國的外商直接投資來源主要在亞洲,而在亞洲的投資來源中,中國港澳臺地區在大陸的投資占較大比重。而港澳臺的投資中,近一半投資在廣東和福建兩省,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這兩個省與港澳臺有較近的地緣及文化習俗等密不可分(其商喜歡在廣東投資,而臺商則更愿意在福建投資),而并非僅僅因為優惠政策。

4.由對外資優惠轉向對產業、地域優惠,并對某些行業的外資進行必要的限制,以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保護民族工業的發展。由于對外資的稅賦優惠,給予外資的超國民待遇使國內企業處于不平等的競爭地位,同時也刺激了假外資的盛行。另一方面,這本身也不合理,也不利于中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民族工業的發展。因此,應把對外資的優惠轉移到對產業、對地區的優惠,給予內外資同等待遇,把引資的優惠政策同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宏觀發展戰略聯系起來,真正達到利用外資增強國力,發展本國經濟的目的。同時,對有關國家安全的產業,也禁止外資的涉入,如航空、通訊、軍事等。對民族工業沖擊應適當限制,對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術含量、或者本國已經發展得很成熟的產業要限制。

參考文獻:

[1]于永達:國際間接投資超前發展論析[J].世界經濟,2000(6),pp57

[2]馬全軍:國際間接投資:對東道國的影響[J].世界貿易,1996(7),pp31

篇7

關鍵詞:奧運會;投資項目;風險分析

奧運會是影響力超凡的體育盛事,卸掉她的榮耀、夢想與超越的光環,我們會看到奧運會背后的陰影,希臘總理西米蒂斯指出:“奧運會是一種高風險、高回報的文化和經濟投資。”從歷屆奧運會投入預算和實際支出情況來看,預算基本上都出現了超支現象,如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超支48.3億美元,1980年莫斯科超支45億美元,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超支71億美元,2004年雅典奧運會超支69億美元……造成奧運會預算開支大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場館建設投入一再增多,而場館等相關體育設施的投入屬于直接投資,是一種事件性投資,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再者,對場館等項目進行廣泛投資,而不考慮其是否有利可圖,就切斷了相關項目的獲利后路,因此可以說,超支越多,投資的風險就越大。

奧運會在給上述主辦國帶來巨大經濟壓力的同時,也給部分東道主帶來效益風暴,從那些成功規避奧運會投資風險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要想使奧運會獲得經久不衰的魅力,需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合理安排投資時機

奧運會會促進舉辦城市乃至國家的經濟增長,這一點通過往屆奧運會的經驗應當肯定,但奧運建設投資在拉動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存在著負面效應。奧運經濟的負面效應指奧運會后,投資活動大為減弱,一些與奧運相關的行業出現衰退,也稱為奧運會的“低谷效應”

根據歷屆奧運會的投資規劃來看,投資主要集中奧運會之前,這就出現了大部分奧運會主辦國在奧運會后“低谷效應”的現象。所以,為預防“低谷效應”,應謹慎分析不同投資項目的收益情況,合理規劃各個項目的投放時機,如把與奧運會關系不大的基礎設施投資項目延至奧運會后建設,以平衡奧運會前后的投資規模,使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與城市的長遠發展相協調,從而有效地規避后奧運經濟風險,確保經濟持續穩步的增長。

二、進行科學的投資預算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科學預算是保證奧運會經費投入最大限度的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重要基礎,只有通過精打細算、厲行節約,才能做到少投資多辦事,離開投資預算,就無法反映經濟效益。

從歷屆奧運會的投入情況來看,奧運會舉辦前的預算和舉辦后的實際支出確實存在著巨大的差距。例如,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超支55億美元,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超支71億美元,2004年雅典奧運超支69億美元。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預算超支現象的出現,是降低奧運會投資風險的重要環節,歷屆奧運會主辦國都試圖通過各種方法把這一環節做得最好,例如,2000年悉尼奧運會就通過預算再調整來降低投資的風險性,而倫敦奧組委也對投資預算作了調整,由最初的34億英鎊調整為93億英鎊,雖增加了預算,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超支,有效地降低了投資風險。

三、采取PPP投資模式

PPP模式,全稱為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企業相互協作相互支持的投資模式,由企業參與體育場館的建設和經營,從而有效降低了政府的風險,而且提高了奧運場館及其他大型場館的運營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

PPP模式融合了政府投資模式和私人投資模式兩者的優點,既可以減輕政府的資金壓力,降低資金成本,又可以提高社會融入資金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促進資金投入項目的可持續發展,進而推動整個社會的發展。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和2000年悉尼奧運會都是采用PPP模式的典范,前者獲得的直接收益雖然不多,僅為0.4億美元,但間接經濟效益卻達到了歷屆奧運會的最高水平:260億美元的收益;后者獲得的直接經濟收益為4.5億美元,間接經濟收益則達到165億美元。

從現代奧運史來看,普遍地說,大多數體育場館、交通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投資主要由政府機構承擔;而奧運村建設、辦公樓、商業中心、國際轉播中心、私營高速公路等主要由私人企業投資。隨著對奧運會投入模式風險性評估的進一步深入,PPP投資模式已經越來越引起主辦國的高度重視。

四、控制投資比例

“奧運低谷效應”產生的原因之一是奧運會的直接投資和奧運會需要的新增投資占總投資的比例偏高。

所謂奧運會的直接投資,是指奧運比賽場館及相關設施建設的投資,主要包括比賽場館、運動員村、記者村、傳媒通訊設施等,是純粹為舉辦奧運會而進行的投資。直接投資雖是在一定時期、一定計劃內的投資,但它是一種事件性的投資,在經濟學中也被稱之機遇性投資,而事件性的機遇投資從來都是與風險并存的,包括奧運會在內的事件性投資,事前事后都有機會,但也并存風險。奧運會的直接投資就是一種風險投資,也是奧運會舉辦城市產生經濟虧損的根本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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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臺灣;制造業FDI;服務業FDI;投資關聯性

中圖分類號:F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2)11-33 -03

臺商在祖國大陸投資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90年代得到迅速發展,目前呈現出向中部和西部轉移的趨勢。臺商投資大陸的相當長時間里,由于大陸的產業層次水平總體上低于臺灣,因而一些企業的上下游產業在當地尋找不到及時和恰當的支援配套產業,往往需要臺商或者外商來合作和支援,對配套產業、關聯產業的考慮便形成了臺商地區集中的另一重要因素。因此,臺商在大陸的投資不僅同一產業集聚在一處,而且相關產業也會在同一地域集中。研究臺灣相關產業,如制造業與服務業是否存在投資互動的關系,來驗證臺資上游產業或下游產業的在某地區的前期投資是否為其下游產業或上游產業新投資的區位選擇因素,這對充分發揮各省市區在吸收臺商直接投資方面的區位優勢,進一步分析大陸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的空間轉移規律,促進大陸利用臺資,積極承接國際產業轉移、合理地引導臺資的地域流向等重要任務,都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臺灣對大陸投資產業間關聯性的一般分析

(一)投資金額協同

采用崔巖的產業劃分方法[1],本文將其投資行業中的運輸倉儲及通訊業、金融及其服務業、金融投資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不動產及租賃業和科學技術服務業全部歸為生產者服務業,而制造業為包括食品,飲料制造業、紡織類制造業、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制造業、木竹制品制造業、家具及裝飾品制造業、紙類制品、印刷及其輔助業、化學材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石油及煤制品制造業、橡膠制品制造業、塑料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業、金屬基本工業及金屬制品制造業、器械設備制造修配業、計算機、通信及視聽電子產品制造業、電子零組件制造業、電子機械器材及設備制造修配業、運輸工具制造修配業、精密、光學、醫療器材及鐘表制造業和其他工業制品制造業共計1 9項產業。

圖1 臺灣制造業和生產者服務業大陸投資金額情況

數據來源:臺灣經濟部投審會《臺灣華僑及外人投資、對外投資、對大陸間接投資統計年報(2006)》

由圖1可看出:在1993年和1994年是制造業投資的一個高峰期,隨后的1998年前后是制造業投資的另一個高峰,同時期生產者服務業也達到了小高峰,到了21世紀,制造業和生產者服務業大舉對大陸進行投資。兩者的投資趨勢幾乎一致,似乎存在某種跟隨效應。

(二)投資區位協同

如圖2所示,由于華東地區為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其制造業和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均高于其余五個地區,因此,在2007年和2008年這兩年,華東地區均為臺灣制造業和服務業投資的主要地區,投資比重均在67%以上,且其份額也隨時間明顯增加。華東地區,電子信息、汽車、化工和設備制造是吸引臺商直接投資的主要制造業領域。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不動產及租賃業是服務業投資中最集中的行業。可見,臺灣制造業在大陸集中投資的區域基本上也是臺灣生產者服務業和消費者服務業傾向投資的區域。但在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較為滯后的地區,如西南地區和西北地區,由于吸收臺灣制造業投資的規模和層次有限,這種地區協同關系還不顯著。

圖2 2007年臺商投資大陸地區分布

數據來源:臺灣經濟部投審會2007年《臺灣華僑及外人投資、對外投資、對大陸間接投資統計年報》和2008年《臺灣華僑及外人投資、對外投資、對大陸間接投資月報》

表1 臺商投資大陸各產業的區位分布

數據來源:臺灣經濟部投審會2007年《臺灣華僑及外人投資、對外投資、對大陸間接投資統計年報》和2008年《臺灣華僑及外人投資、對外投資、對大陸間接投資月報》

二、臺灣對大陸投資產業間關聯性的實證分析

臺灣服務業對大陸直接投資與制造業對大陸直接投資之間長期穩定的比例關系,可通過協整檢驗加以判斷。本文根據臺灣經濟部投審會提供的數據,以1993~2007年臺灣服務業與制造業的對大陸直接投資額為樣本,采用兩步檢驗法,運用Eviews3.1統計軟件進行檢驗。

其中,臺灣制造業的大陸投資額記為X,臺灣生產者服務業的大陸投資額記為Y,單位均為萬美元。采用對數變換來消除變量的異方差性,且不改變模型的線性特征,以提高估計的可靠性。

表2 1993年~2007年臺灣制造業和生產者服務業對大陸投資情況

數據來源:臺灣經濟部投審會《臺灣華僑及外人投資、對外投資、對大陸間接投資統計年報(2007)》

(一)單位根檢驗

考慮很多時間序列具有非平穩性的特征,首先對時間序列進行單位根檢驗。結果見表3。

表3 變量的ADF單位根檢驗結果

(*表示在1%顯著水平,**表示在5%顯著水平,***顯示10%顯著水平)

從表2可以看到,變量LNY、LNX原時間序列的ADF檢測值都大于10%臨界值,都是非平穩的;而在一階差分中ΔLNY、ΔLNX各種形式的檢測值分別在10%和5%顯著性水平下小于臨界值,可以拒絕原假設,得出序列不存在單位根的結論。因此,變量的一階差分都是平穩的,即它們都是I(1)序列,可以進行協整分析。

(二)協整檢驗

有些時間序列雖然它們自身是非平穩的,但其某種線性組合卻平穩。這個線性組合反映了變量之間長期的穩定的比例關系,即協整關系。Engle和Granger于1987年提出了兩步檢驗法來檢驗兩個變量之間是否存在協整關系,稱為EG檢驗。由上面的分析可知,變量LNY和LNX同為一階單整序列,所以可以按照EG兩步檢驗法做如下協整回歸,來檢驗變量LNY和LNX之間是否存在協整關系。

第一步:運用OLS法進行協整回歸,得到協整方程(長期均衡方程)

LnY=-7.683+1.349LnX+et

(-4.301) (9.537)

R2=0.875 修正R2=0.865 F= 90.958

第二步:保留上述方程的殘差序列et并做單位根檢驗。對兩個協整變量,其均衡誤差應是平穩的。對殘差序列et做單位根檢驗,見表4。

表4 殘差的單位根檢驗

(*表示在1%顯著水平,**表示在5%顯著水平,***顯示10%顯著水平)

由表4可得,殘差檢驗統計量為-3.196,小于5%顯著性水平下的臨界值,因此可以認為殘差序列 為平穩序列,表明變量LNY和LNX之間存在協整關系。協整方程中工業制成品出口系數為0.591,說明臺灣制造業大陸投資與生產者服務業大陸投資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且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三、結論

從協整的結果看出,制造業每增加一個百分點的投資額,生產者服務業則追隨增加1.356個百分點的投資額。可見,臺灣制造業大陸投資在拉動其生產者服務業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換句話說,臺灣制造業大陸投資情況日益成為臺灣生產者服務業投資大陸的重要區位選擇因素。這反映了國際直接投資已從產業鏈單個環節的轉移轉向產業鏈多個環節系統化轉移,從制造功能的轉移轉向制造與服務功能融合的產業生態鏈條轉移的新趨勢。鑒于臺資對投資集聚地區江蘇省經濟運行效率的推動作用,各地區根據當地的比較優勢,采取有效措施促進臺資的集群的形成,并在此推動當地產業集群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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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劍 徐康寧.FDI區位選擇、產業集聚與產業異質——以江蘇為例的研究 [J].經濟科學,2005,(04).

篇9

企業投資管理是指企業面臨多種市場投資機會,面對各種投資風險時,以稅后投資收益最大化為目標對不同投資項目的選擇。在這種選擇中,企業不僅需要考慮各種市場因素,而且必須考慮相關的稅收因素。隨著稅收制度不斷完善和稅收管理日益規范,稅收日漸成為企業投資決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我國多稅種復合型稅制下,企業投資類型不同,需要繳納的稅收也不相同,因此可按不同投資類型分析企業投資的稅收效應。按投資者能否直接控制其投資資金的運用進行劃分,可將企業投資分為直接投資與間接投資兩種類型。

直接投資一般是指投資者用于開辦企業、購置設備、收購和兼并其他企業等的投資行為,其主要特征是投資者能有效地控制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并能實施全過程的管理。直接投資的形式多種多樣,如投資開辦一家新企業;以較高比例股本金參與其他企業經營;對外擴張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收購或兼并現有企業;開辦中外合資公司,等等。

間接投資主要是指投資者購買金融資產的投資行為,依據具體投資對象的不同,間接投資又可分為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及其他金融資產投資,并可依據所投資證券的具體種類作進一步劃分。例如債券投資,又可細分為國庫券投資、金融債券投資、公司債券投資等。其特點是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上可以靈活地購入各種有價證券和期貨、期權等,并能隨時進行調整和轉移,有利于避免各類風險,但投資者一般不能直接干預和有效控制其投放資金的運用狀況。

二、直接投資

直接投資涉稅選擇需考慮的因素①有哪些?企業直接投資是一個長期的、極其復雜的事項,在投資過程中的涉稅問題也同樣錯綜復雜。但無論怎樣復雜,涉稅事項無非是稅收成本的增減。企業在投資中選擇投資項目,主要判斷標準就是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收益。而稅收成本的增加是一種現金凈流出量;稅收成本的節減與現金流入量具有同樣的意義。

在企業直接投資中,稅收成本的增減會導致最終投資效益的變化。因此,直接投資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一)項目之間的不同稅收處理

國家稅收有多種差異性條款,企業投資于不同項目常常會由于所適用的條款不同,導致稅前收益與稅后收益有很大差別。

[案例分析]:A公司現有一筆資金準備投資興建一個項目,有甲、乙兩個備選項目。其中甲項目預計年收入1000萬元,成本費用620萬元,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由于部分費用超過稅法規定準予稅前扣除的標準,故稅前可扣除項目金額僅為500萬元。乙項目預計年收入960萬元,收入中有200萬元可以按90%比例減計收入,成本費用600萬元,均符合稅法規定準予稅前扣除的標準,可在稅前扣除。兩項目所得稅稅率為20%,計算過程見表1。

如果不考慮稅收對不同項目的影響,甲項目(稅前現金流380萬元)收益優于乙項目(稅前現金流360萬元),但當考慮了稅收對不同項目的影響后,則乙項目(稅后現金流292萬元)優于甲項目(稅后現金流280萬元)。

(二)稅率的影響

企業投資項目在不同年度適用的邊際稅率不一定完全相等。所謂邊際稅率是指當納稅人再增加一單位應納稅所得額時所適用的稅率。例如,有的國家采用的所得稅稅率是累進稅率,在這種情況下,當納稅人某年收入較少時,其所適用的邊際稅率就比較低;但當納稅人某年收入較多時,其所適用的邊際稅率就比較高。再如,雖然有的國家所得稅規定的是比例稅率,但對于那些可以享受定期稅收優惠的企業來說,實際上不同年度所適用的邊際稅率是不同的。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從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不難看出,適用這項優惠政策的企業第一年至第三年適用的邊際稅率為0;第四年至第六年適用的邊際稅率為12.5%;第七年及以后年度適用稅率為25%,實際上是一種不同年度間的累進稅率。或者說,當企業獲得同樣數量的應稅所得(如100萬元),如在第一年獲得,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如在第四年獲得,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12.5萬元;如在第七年獲得,則需繳納企業所得稅25萬元。

[案例分析]:B公司所在國家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的企業所得稅,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年應納稅所得額在60萬元以下的適用稅率20%;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0萬元的部分適用稅率30%。2009年B公司原應納稅所得額為40萬元;2010年預計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萬元。2009年擬追加投資一個項目,有甲、乙兩個方案可供選擇,兩方案均可獲得3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甲項目收益可在2009年實現;而乙項目收益可在2010年實現。兩個項目的投資比較分析如表2所示。

從甲、乙兩個方案的比較可以看出,同樣數額應稅所得,由于適用的邊際稅率不同,繳稅數額并且最終使投資項目的稅后收益也是不同的。投資于甲項目所獲得的30萬元應稅所得由于是在原收入較少年度實現,其中的20萬元實際適用稅率20%,只有10萬元適用較高邊際稅率30%。而投資于乙項目所獲得的30萬元應稅所得是在原收入較高年度實現,全部適用30%的較高的邊際稅率,故比甲項目收益多繳2萬元企業所得稅,導致整體稅后收益降低。

(三)現值的考慮

企業投資是一項長期行為,故在投資決策中須考慮投資與收益的貨幣時間價值,應用凈現值法對不同時期的投資與收益折現值比較。顯然,運用凈現值法分析,稅款繳納時間的早晚也會導致分析結果的變化。

篇10

【關鍵詞】 股權轉讓; 所得稅; 納稅籌劃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1-0107-02

在市場經濟十分發達的今天,如果投資者手中有足夠的資金,那么,既可以進行直接投資,也可以進行間接投資。對于直接和間接投資的優劣暫不討論,這里僅討論當機構投資者面臨股權轉讓時,從納稅籌劃的角度分析,如何選擇股權轉讓時機。對于機構投資者來說,股權轉讓涉及的主要稅種是企業所得稅,其他稅種影響不大,暫不考慮。

一、間接投資方式下,股權轉讓時機選擇的納稅籌劃

間接投資方式中最常見的就是通過二級市場購買股票從中獲利,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炒股”,這種方式下獲得的投資收益可分為兩類:股票轉讓價差收益和股息紅利收益。

例1:甲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以每股10元的價格購買了乙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50萬股,2013年3月1日乙公司股票價格升至每股17元,當天乙公司發出公告:2013年3月12日發放股利,每股2元(稅后)。2013年3月8日,甲公司急需資金900萬元,董事長決定出售這支股票以收回投資款,當日乙公司股票價格為每股18元。假設乙公司除權前一天股票交易價格為每股18元,除權以后股票的凈值不變,即每股16元。甲公司如何決策才能取得最大化的收益?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一:甲公司于3月8日以每股18元的價格出售這支股票,獲得銀行存款900萬元。

方案二:甲公司于3月12日以每股18元的價格出售這只股票,獲得銀行存款900萬元,3月8日,向銀行取得短期借款800萬元,利率8%。

首先分析方案一:取得的900萬元包括兩部分,其中100萬元(50×2)為股息紅利收入,由于這筆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在乙公司宣告股利發放日之后,實施發放日之前實現的,且時間沒有達到12個月以上,所以屬于應稅所得。其中的800萬元屬于股權轉讓收入,根據現行稅法規定,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所得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那么甲公司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900-50

×10)×25%=100(萬元)

甲公司稅后投資收益=900-50×10-100=300(萬元)

再看方案二:取得的900萬元也包括兩部分,其中100萬元(50×2)為股息紅利收入,甲公司2012年3月10日取得該筆股票,并于2013年3月12日通過二級市場轉讓乙公司的股票50萬股,連續持有時間超過12個月以上,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如果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達到或者超過12個月以上,其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免稅收入。其中的800萬元屬于股權轉讓收入,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所得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甲公司需繳企業所得稅=(800-50×10)×25%=75(萬元)

甲公司借款5天的利息費用=800×8%÷360×5=0.89(萬元)

現行稅法規定,向銀行的借款利息費用符合規定的可以稅前扣除。

那么甲公司的稅后收益=100+800-50×10-75

-0.89×(1-25%)=324.33(萬元)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發現方案二的稅后收益優于方案一,應選擇方案二,在連續持有時間超過12個月以上時轉讓股權,可以享受免稅的優惠。

二、直接投資方式下,股權轉讓時機選擇的納稅籌劃

在直接投資方式下,股權轉讓時機該如何選擇,筆者通過下面的例子來說明。

例2: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食品專業生產企業,投資者為乙財務公司和一自然人股東。其中,乙財務公司的投資額為2 400萬元,占實收資本的60%,開業以來取得了良好的業績,至2012年末,其實收資本為4 000萬元,資本公積為1 0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6 000萬元,所有者權益合計為11 000萬元。

在一次展銷會上,乙財務公司的董事長李先生認識了農業大學的劉教授,劉教授是食品領域的專家,甲食品公司發展前景良好,劉教授也想入股,李先生覺得劉教授的加入對公司未來的發展很有好處,于是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乙公司將其持有的30%股份轉讓給劉教授,轉讓價格按照所有者權益乘以持股比例來決定。現在又遇到一個問題,乙公司是在利潤分配之前轉讓股權還是在利潤分配之后轉讓股權對乙公司更有利呢?

方案一:利潤分配前轉讓股權。

轉讓價格=11 000×30%=3 300(萬元)

乙公司的股權轉讓所得為:3 300-4 000×30%=

2 100(萬元)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文件)第三條的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文件同時規定,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也就是說,雖然體現在留存收益中的稅后利潤一般為免稅收入,但如果不進行分配而隨著股權一并轉讓的,不視為免稅收入處理。

乙公司股權轉讓所得應繳企業所得稅=2 100×25%=525(萬元)

乙公司股權轉讓后的實際收益包括兩部分:

一部分是股權轉讓凈收益=2 100-525=1 575(萬元)

另一部分是股息紅利收入=6 000×(60%-30%)=1 800(萬元)

那么乙公司股權轉讓后的凈收益=1 575+1 800

=3 375(萬元)

方案二:利潤分配后轉讓股權。

甲公司對未分配利潤全額分配,乙公司可分得利潤3 600萬元(6 000×60%),屬于股息紅利收入,不需繳企業所得稅。如果企業的資金比較緊張,支付大額股利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也可以把這部分資金暫時掛在“應付股利”賬戶上,待以后分期支付。

分配股利后,甲公司的所有者權益=11 000-6 000

=5 000(萬元)

股權轉讓價格=5 000×30%=1 500(萬元)

股權轉讓所得=1 500-4 000×30%=300(萬元)

乙公司股權轉讓所得需繳企業所得稅=300×25%=75(萬元)

乙財務公司股權轉讓后的凈收益=3 600+300-75

=3 825(萬元)

兩種方案的對比如表1所示。

通過兩個方案的對比分析可以發現,方案二比方案一多實現收益450萬元(3 825-3 375),其實這450萬元就是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繳的企業所得稅450萬元(525-75)。

從乙企業的角度來看,方案二優于方案一。那么,對于股權的受讓方劉教授來說,哪個方案更好呢?

方案一中劉教授需支付轉讓款3 300萬元,方案二中劉教授需支付轉讓款1 500萬元。對于劉教授來說,方案二能使現金流出減少1 800萬元(3 300-1 500),劉教授可以少支出1 800萬元,同時也降低了1 800萬元的機會成本。并且,劉教授之所以加盟甲公司,看重的是未來的發展前景,而不是目前的留存收益。所以,對股權的受讓方和轉讓方來說,在利潤分配之后轉讓股權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

三、結論

綜上所述,無論是直接投資還是間接投資,在利潤分配之后轉讓股權對雙方都有利。由此,可以找到一條有關股權轉讓的納稅籌劃思路,即投資者在股權轉讓之前先進行利潤分配,合法降低股權轉讓價格,就可以少繳所得稅。同時,對于股權受讓方來說,也可以用較低的價格取得相同的股權,降低資金的機會成本。同時,對于間接投資而言,要注意股息紅利所得免繳所得稅的前提條件是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上市流通股權12個月以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