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筑設計規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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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筑設計規范

篇1

關鍵詞:一類高層;負荷分級;電源;供配電

本文作者通過近期設計的一個工程案例――清香嶺居住宅小區,結合當前國家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圖集,來闡述帶商業服務網點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的供配電設計要點,特別是負荷分級、電源的設置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一些設計人員應注意的建議。

清香嶺居住宅小區分為A、B、C三個地塊,B區為別墅和多層住宅,B區總建筑面積約為4萬m2,C區為一類高層住宅單體建筑,地下兩層,地上27層,C區總建筑面積約為2萬m2,本文均不做闡述;A區總建筑面積約為10萬m2,建筑主體高度為85.2米,結構高度為108米;地下一層為人防工程和車庫,地下二層為人防工程(本工程因現場地形,局部出現地下二層);地上共有6個塔樓(順序依次為F1棟、G棟、F2棟、F3棟、F4棟、F5棟),一層、二層裙房均為商業服務網點,三至二十七層均為住宅;地下室建筑面積約為1.6萬m2,人防工程共分為3個防護單元,人防類別為常6級乙類二等人員掩蔽所,人防總建筑面積為4543.2 m2。

1 負荷分級

1.1 地下車庫負荷分級的確定

本工程地下車庫停車數量為346輛,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97)3.0.1條和9.0.1.1條,地下車庫的防火分類為Ⅰ類,本工程地下車庫消防水泵、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排煙設備、火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等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供電;若設計有機械停車設備和升降梯的車庫,機械停車設備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車輛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電應按一級負荷供電。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10.1.1條,一類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故在地下車庫中一類高層民用建筑所用的消防設備用電負荷均為一級負荷。

地下車庫中排污泵和生活水泵等非消防負荷等級均為一級負荷;地下車庫人防區走道照明為一級負荷,普通照明為二級負荷;地下車庫非人防區走道照明為一級負荷,其他普通照明為三級負荷。

1.2 地下人防工程負荷分級的確定

根據《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7.2.4條 續表7.2.4(戰時常用設備電力負荷分級)的要求:基本通信設備、音響警報接收設備、應急通信設備、柴油電站配套的附屬設備、應急照明用電負荷等級為一級,重要的風機、水泵、三種通風方式裝置系統、正常照明、洗消用的電加熱淋浴器、區域電源的用電設備、電動防護密閉門、電動密閉門和電動密閉閥門用電負荷等級為二級,不屬于一級和二級負荷的其它負荷為三級負荷。

1.3 一、二層商業負荷分級的確定

本工程一、二層各商業服務網點面積均小于200 m2,根據《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 48-2014)7.3.1條第3款的要求:“小型商店建筑的用電應為三級負荷”,故一、二層各商業服務網點按三級負荷供電。JGJ 48-88版規范要求“高層民用建筑附設商店的電氣負荷等級應與其相應的最高負荷等級相同”,設計人員應注意新版規范對負荷分級的變化。

1.4 住宅負荷分級的確定

根據《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3.2.1條,本工程為一類高層住宅建筑,消防用電負荷、應急照明、航空障礙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統、客梯、排污泵和生活水泵為一級負荷;住宅建筑內其他用電負荷為三級負荷。

2 配變電所及柴油發電機容量及位置選擇

2.1 配變電所位置的確定

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6棟塔樓一字排開,端到端水平距離約為400米,塔樓建筑主體高度為85.2米,根據《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4.3.3條的條文說明:“供電半徑一般為200m~250m ”,方案確定為設置1個10kV開關室和3個配變電所;F1棟、G棟和F2棟住宅樓由#1配變電所供電,設置于三棟塔樓地下室中間位置;F3棟、F4棟和F5棟住宅樓設置#3配變電所,設置于F4棟塔樓地下室;地下室、一層、二層裙房由#2配變電所供電,設置于地下室中間位置,均滿足供電半徑要求。

關于配變電所所址的選擇,《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4.2.1條第7款規定:“不應設在廁所、浴室、廚房或其他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且不宜與上述場所貼鄰。如果貼鄰,相鄰隔墻應做無滲漏、無結露等防水處理”,配變電所設置在地下一層時,應注意上方是否為一層商業服務網點的衛生間。

同時還應注意,《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4.2.2條有規定:“當配變電所設在住宅建筑內時,配變電所不應設在住戶的正上方、正下方、貼鄰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兩側,不宜設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層。”故在做純住宅樓時應注意配變電所正上方是否為住戶。

本工程局部出現地下二層,配變電所不宜設置在地下二層,《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4.2.2條有規定:“配變電所可設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層,但不宜設置在最底層”。

配變電所設置在地下室時應有相應的防水、排水措施,《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 50054-2011)4.3.4條有規定“配電室內的電纜溝,應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電室的地面宜高出本層地面50mm或設置防水門檻”。

2.2 配變電所內變壓器容量的確定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4.3.1 條規定:“住宅建筑應選用節能型變壓器。變壓器的結線宜采用D,yn11,變壓器的負載率不宜大于85%”,同時根據供電部門要求,功率因數補償應達到0.9及以上。本工程通過負荷計算:#1配變電所設置兩臺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電干式變壓器,#3配變電所設置兩臺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電干式變壓器,#2配變電所設置一臺SCB11型630kVA商業用電干式變壓器和一臺SCB11型630kVA公共用電干式變壓器;各配變電所的兩臺變壓器低壓側均采用母聯柜連接,保證變壓器不同時停電檢修時一級負荷和二級負荷的供電。各變壓器負載率均在75%~85%之間,符合規范要求。

2.3 柴油發電機容量的確定

關于柴油發電機作為應急電源的容量確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中3.5.4條有規定,現摘錄如下:

“3.5.4 應急發電機的負荷計算應滿足下列要求:

1 當應急發電機僅為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供電時,應以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的計算容量,作為選用應急發電機容量的依據;

2 當應急發電機為消防用電設備及一級負荷供電時,應將兩者計算負荷之和作為選用應急發電機容量的依據;

3 當自備發電機作為第二電源,且尚有第三電源為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供電時,以及當向消防負荷、非消防一級負荷及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供電時,應以三者的計算負荷之和作為選用自備發電機容量的依據。”

本工程將消防用電設備及一級負荷之和作為應急柴油發電機容量的依據。

同時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11.0.12條規定“消防水泵控制柜應設置機械應急啟泵功能,并應保證在控制柜內的控制線路發生故障時由有管理權限的人員在緊急時啟動消防水泵”。當緊急時啟動消防水泵,柴油發電機的母線電壓將會下降,影響發電系統的穩定;設計中為消防水泵提供備用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容量選擇應考慮當最大一臺消防水泵全壓直接啟動時的電壓降,需滿足規范要求值(發電機母線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80%)。

2.4 柴油發電機組安裝位置的確定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中6.1.1條第6款有規定:“發電機間、控制室及配電室不應設在廁所、浴室或其他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或貼鄰”。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5.4.13條第2款摘錄如下: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內的柴油發電機房應符合下列規定:

2 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

本工程柴油發電機房設置于車庫內,上方為草坪。GB 50016-2014版防火規范出來以前,設計人員往往考慮少占用或盡量不占用車位,柴油發電機房經常布置于一層商業的下方(此位置多剪力墻,不能設置停車位),現在此條列為強制性條文,設計人員應注意規范的變化。

3 人防電站的確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7.2.13條第1款條文說明:“建筑面積大于5000m2的防空地下室應設置內部電站,除供本工程供電還需兼作區域電站向鄰近防空地下室一級、二級負荷供電,柴油發電機組總功率大于120kW時應設置固定電站,柴油發電機組的臺數不應少于2臺。對于大型人防工程也可按防護單元組合,設置若干個移動電站,分別給防護單元供電。”

本工程人防總建筑面積為4543.2 m2,同時根據其他各專業提供的電氣條件,一級和二級負荷總功率小于120kW,故該人防工程未在內部設置固定電站,在人防工程中間位置設置人防配電室,戰時電源由防空地下室地面附近的拖車電站、汽車電站引來。

4 低壓側供配電系統及線纜選擇

4.1 低壓側供配電系統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6.2.4條規定:“ 每棟住宅建筑的照明、電力、消防及其他防災用電負荷,應分別配電”。在低壓配電柜系統圖中,按非消防照明、非消防動力、消防照明、消防動力、人防等分類設置配電柜。住宅采用樹干式配電,每三層設置一個電能表箱,同一層四個家居配電箱均接于同一相;動力負荷均采用放射式供電;單相用電設備均勻地分配在三相回路中。

關于應急照明電源箱的設置,《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13. 9.12條有規定,本工程消防用電負荷為一級,應急照明由主電源和應急電源提供雙電源,均采用專用回路,由配變電所低壓柜引來;各塔樓采用樹干式供電,樓梯間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按多個樓層設置末端雙電源自動切換應急照明配電箱;地下層各防火分區采用放射式供電,按防火分區設置末端雙電源自動切換應急照明配電箱,提供該分區內的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電源。

根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13. 9.8條的規定:“ 消防用電設備配電系統的分支線路,不應跨越防火分區,分支干線不宜跨越防火分區”。在地下室各防火分區設置消防總箱單獨配電,由低壓柜放射式供電至各分區消防總箱。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7.2.14條第1款規定:“ 供電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每個防護單元應設置人防電源配電柜(箱),自成配電系統”;故在各個人防防護單元設置人防總箱,由電力系統電源柜和外部電源柜引來,各人防總箱均設置進線總開關和內、外電源轉換開關。

4.2 線纜的選擇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6.4.3條和6.4.4條,消防設施供電干線均采用無鹵低煙阻燃耐火線纜,明敷的非消防供電干線采用無鹵低煙阻燃線纜。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10.1.10條第3款“消防配電線路宜與其他配電線路分開敷設在不同的電纜井、溝內;確有困難敷設在同一電纜井、溝內時,應分別布置在電纜井、溝的兩側,且消防配電線路應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我們在設計帶商業服務網點的高層住宅建筑時,非消防配電線路和消防配電線路均共電纜井敷設,應注意電纜井內的消防配電線路應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供電線路、消防聯動控制線路應采用耐火銅芯電線電纜,報警總線、消防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用電話等傳輸線路應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電線電纜,《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11.2.2條有規定。

4.3 線纜敷設

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11.2.1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應采用金屬管、可撓(金屬)電氣導管、B1級以上的鋼性塑料管或封閉式線槽保護。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10.1.10 條規定:消防配電線路明敷時(包括敷設在吊頂內),應穿金屬導管或采用封閉式金屬槽盒保護,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槽盒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當采用阻燃或耐火電纜并敷設在電纜井、溝內時,可不穿金屬導管或采用封閉式金屬槽盒保護;當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時,可直接明敷;暗敷時,應穿管并應敷設在不燃性結構內且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0mm。

5 接地系統

本工程低壓配電接地系統采用TN-S系統,各電氣系統的接地采用共用接地網,接地網的接地電阻

根據《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10.2.1條和10.3.4條,在配變電所做總等電位聯結,裝有淋浴或浴盆的衛生間做局部等電位聯結,電氣豎井內的接地干線,每隔3層與相近樓板鋼筋做等電位聯結。

6 結語

以上是筆者設計帶商業服務網點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供配電的一些思路和做法,如有不足之處,請設計同行批評指正。

【1】 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 JGJ 16-2008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S】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

【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GB 50016-201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 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14

【3】 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 JGJ 242-2011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S】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1

【4】 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GB 50067-97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S】 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1997

【5】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GB 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S】 北京: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2005

篇2

【關鍵詞】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常見問題

0.引言

目前,城市人防地下室的設計水平已經大大提高,這對于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是極為有利的。然而,地下室整體面積在不斷擴大,人防設計也不斷復雜化,此時設計人員對于安全因素的考慮要更加細致。住建部實施的相關法規規定,新建設的建筑高度大于等于十層或是地基大于等于3m的九層建筑,均須建造一定面積的人防地下室。其主要功能是在戰時能夠提供避免空襲,對戰略物資與設備進行儲存,供人員進行隱蔽。日常生活中,人防地下室可用作地下的商場、倉庫以及停車場等。由此可見人防地下室對于城市的發展是尤為重要的。本文對于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中的常見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細地闡述,以期為同行間的互相交流提供參考。

1.人防地下室概述

防空地下室是指具有預定戰時防空功能的地下室。防空地下室不僅要顧及到平時的使用,而且必須要按照戰時的標準進行相應的設計。人防地下室不一定是全埋于地下,乙類人防地下室是可以突出地面的,因為戰時工程所承受的荷載相對較大,人防地下室的頂板、外墻、底板、柱子以及梁等要比普通地下室的尺寸大。有些時候為能滿足平時的使用功能需要,還須進行臨戰前的轉換設計,比如戰時封堵墻、洞口以及臨戰加柱等。另外,對于特別重要的人防工程,一定要在頂板上對水平遮彈層進行設置,用來抵擋導彈以及炸彈的沖擊。

2.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中常見問題的分析

2.1人防主要出入口的設計

有關人防主要出入口的相關設計的問題。甲類防空地下室的人防主要出入口一定要設置為室外出入口,并且出地面的部分須是在地面建筑的防倒塌范圍以外,或者是增加設置防倒塌棚架從而避免戰時人防主要出入口被上部的建筑構件所封堵。而汽車庫的坡道大多是室外設置,因此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須首選汽車庫坡道作為人防的主要出入口。若錯誤選擇了人防的主要出入口位置,則會導致設計上的返工,也會對結構等相關專業產生較大的影響。

2.2人防門的設計問題

2.2.1人防門不能全部開啟

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規范對人防門進行了相應的規定,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的出入口通常設計為樓梯式的出入口,樓梯作為公共通道,設計的過程中須進行消防以及給排水管道、管道井或者是消火栓等的布置。因為人防門為能達到抗爆以及密閉等方面的相關要求,和普通的門是有所差異的。人防門不能鑲嵌于洞口中,門扇的尺寸通常要大于洞口,比如說鋼筋砼門扇和門框墻均需要搭接100mm。設計過程中須注意,人防門開啟關閉的范圍內有沒有頂板梁、消防管道或者是消火栓等因素的影響,保證人防門門前通道的尺寸可以達到人防門的安裝與開啟關閉的要求。

2.2.2人防門的開啟方向問題

因為人防門的重量較大,門扇啟閉較不方便,安裝完成之后使用的頻率也較低,為了避免門扇自重過大而形成的變形,須在門扇下采用墊塊從而支撐門扇的自重。在對門開啟方向進行設計時,須使開啟后的門扇可以完全貼近墻邊,從而降低占地面積,與此同時還要防止遮擋門洞或者是消防栓。此外,密閉通道的尺寸相對較小,濾毒室密閉門經常開啟對平時人員的通行會產生較大的影響,此時可將密閉門開啟的方向設置為朝內開啟。

2.3出入口集水坑的設計問題

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規范還規定:防空地下室在戰時,主要的出入口防護密閉門的外通道內、進風口的豎井或者是通道內部,均須對洗消污水的集水坑進行設置。并且規范中還提到擴散室內也必須對地漏或者是集水坑進行設置;對于給水與排水,需沖洗的位置主要包括了進風豎井、濾毒室、進風擴散室以及除塵室與戰時出入口的洗消間、防毒通道或者是防護密閉門之外的所有通道,均要對收集洗消廢水的地漏、清掃口或者是集水坑進行相應的設置。排風豎井以及擴散室和外界大氣是相互貫通的,一定會會受到相應的污染,空襲后理論上是由防空專業隊進行洗消,也要對地漏或者是集水坑進行設置。

通常進風、排風豎井以及擴散室的設計尺寸均較小,設置集水坑的施工難度較大,此時可于豎井以及擴散室設置防爆波地漏和通道外的集水坑貫通即可。防爆波地漏僅僅可以承受空氣產生的正向沖擊波,是不可以承受管道傳輸的反向沖擊波,因此要在排水口對防爆波閥或者是閘閥進行設置。

2.4人防疏散出口的設計問題

對于出口疏散寬度有著嚴格的標準,須按每100人>0.3m的要求,并且每個門的設計人數小于等于700人。人防地下室除了具備主要與次要的出入口,還須具備其他的疏散口進行輔助。對于人防工程的疏散寬度,不僅要計算主要出入口以及次要出入口的寬度,可能還需設置若干的疏散口。有條件的可以在與非人防區相鄰的為之設置密閉通道,根據非人防區的出入口(階梯的出入口、汽車坡道的出入口)進行相應疏散。若沒有條件,可以考慮設置階梯通到上層的非人防區之后,再憑借相關的出入口進行相應的疏散,疏散的寬度一定要考慮每一層人防地下室須同時進行人員的疏散,疏散的寬度需相應的迭加,也就是說各個單元合用出入口時,疏散的寬度須按照掩蔽人數的加和進行計算。

2.5人防單元封堵口數量的限制

規范規定,每個人防單元的預制件臨戰的封堵數量要小于等于兩處。此處普遍的錯誤或者是不合適的做法有如下幾種。(1)人防單元預制件的臨戰封堵數量大于規范的限制,這是規范所不允許的,但常常被忽視。(2)根據人防規范,人防各單元間的預制件臨戰封堵以及采用人防門外堆壘砂袋的臨戰封堵是不受規范封堵數量的限制。

2.6防空地下室內部裝修問題

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規范規定:防空地下室的頂板不須抹灰。但這不是說對防空地下室的頂板不采取任何的裝飾而外露混凝土板面;頂板不須抹灰的初衷是為了避免由于振動使抹灰。但這不是說對防空地下室的頂板不采取任何的裝飾而外露混凝土板面層脫落而砸傷人而進行的相應規定;同時該規范還規定了:防空地下室的裝修須按照戰時以及平時的功能需要進行設計,并按照適用、經濟以及美觀的原則進行確定。在燈光、色彩以及飾面材料的處理上,對于改善地下空間的環境條件必須是有利的方可。因此,可以在人防頂板處刮一層白色水泥膩子,然后噴涂白色涂料從而增加室內的亮度。

3.結束語

影響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的因素有很多,文中簡要對其中部分易被我們設計人員忽視的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細地的闡述。在建筑設計過程中,必須要嚴格遵守相關規范,確保戰備效益,提高設計水平,從而保證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的質量。 [科]

【參考文獻】

[1]防空地下室結構設計手冊[M].北京市建筑設計標準化辦公室,2008.

篇3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土地資源日益緊張,因此,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的態勢迅猛發展,各地結合城市修建了一大批地下工程,這其中包括有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也包括有一般的只限于平時使用的普通地下室。由于人民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有一些相似之處,最主要相似點就是它們都是埋在地下的工程,在平時使用功能上都可以用做商場、停車場、醫院、娛樂場所甚至是生產車間,它們都有相應的通風、照明、消防、給排水設施,因此,不從專業角度分析很難將二者區分開來。要想正確區分人民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我們必須弄清二者的本質區別。

一、從定義上講,人民防空工程是具有一定防護功能的地下工程

《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的地下防護建筑(又稱單建式人防工程),以及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稱附建式人防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定義“單獨修建的的地下防護建筑(即單建式人防工程)”是指獨立建造在地表以下,工程結構上部除必要的口部設施外,不附著地面其他建筑物的人民防空工程。“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即附建式人防工程)。”是指附著于地面建筑,室內地面低于室外地面且高差超過房間凈高一半的、有預定防護功能的人民防空工程。

單從概念上理解,人民防空地下室是有預定戰時防護功能、防護等級要求的地下室;普通地下室是無戰時防護要求的地下室,僅僅是為穩定地上建筑物或實現某種用途而建的,沒有戰時防護等級要求。

二、從用途上講,人民防空工程具有平戰兩用的雙重功能

人民防空工程實行平戰結合,就使其具有了雙重功能:戰時保護人員物資以及重要經濟目標免遭大規模空襲兵器的殺傷破壞,即防護功能;平時為經濟建設、城市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既使用功能。具體來講,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戰結合,就是按照國家的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和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使其成為戰時提供人員、物資、車輛掩蔽,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場所,而且平時能作為商場、停車場、儲藏間等使用,更好地為城市經濟建設和方便人民生活服務,即努力實現人防工程的戰備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三統一。

普通地下室工程由于不具備戰時防護功能,無法實現戰備效益,但通過開發利用,可作為商場、停車場、儲藏間等供社會使用,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可體現出來。

三、從建設程序上講,人民防空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程序進行建設管理

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按照以下8個基本程序進行:

第一,根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中長期計劃,提出項目建議書;第二,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第三,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工程初步設計,提出總概算;第四,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申報年度工程建設計劃,進行施工圖設計;第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六,根據批準的年度工程建設計劃和審查批準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工程招投標和施工準備,按照有關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經批準的開工報告;第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施工;第八,工程竣工后,及時編制竣工文件,組織竣工驗收,上報備案,進行竣工決算,交付使用。

四、從設計規范上講,人民防空工程的設計與普通地下室有著顯著區別

人民防空工程由于在戰時具有防備空襲和核武器、生物武器、化學武器和常規武器襲擊的作用,因此在工程的設計上與普通地下室有著很多顯著的區別:

1.埋置深度不同。在工程的設計中普通地下室只需要按照該地下室的平時使用功能和荷載進行設計就可以了,它可以全埋或半埋于地下。而人防地下室除了考慮平時使用外,還必須按照戰時防核武器、生化武器、常規武器襲擊的標準進行設計,因此在人防地下室在設計時宜設計成全部埋于地下的。根據《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的要求,當人防地下室的防護等級為5級及以下,且上部建筑為磚混結構時,其頂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面。但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6B、6級防空地下室頂板底面高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高出室外地面的外墻必須滿足戰時各項防護要求。

(2)5級防空地下室,當地應具備取土條件;其頂板底面可高出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0.5m;并應在臨戰時覆土。

(3)6B級防空地下室,其室外地面以上的鋼筋混凝土外墻厚度不應小于250mm。

2.建筑設計要求有著本質區別。人民防空工程按戰時功能分為指揮工程、醫療救護工程、防空專業隊工程、人員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五類。下面以人員掩蔽工程為例,闡述人防工程在建筑設計上的強制性要求。

(1)人防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標準劃分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人防工程中的每個防護單位的防護設施和內部設施設備自成系統,相鄰防護單元之間設置有防護密閉隔墻。當防護密閉墻開設門洞時,應在其兩側設置防護密閉門。相鄰抗爆單元之間設置抗爆隔墻。當墻上開設連同口時,在門洞的一側設置抗爆擋墻。

(2)有時為了滿足人防工程平時的使用功能需要,還需要進行臨戰前轉換設計,例如戰時封堵墻、洞口、臨戰加柱等。對重要的人防工程,還必須在頂板上設置水平遮彈層以抵擋炸彈的襲擊。

(3)人員掩蔽工程必須有濾毒通風設備,有防化學、生物戰劑的設備和能力;必須有直通室外地面的戰時安全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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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 則

(一)為指導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以下簡稱施工圖)審查要點。

(二)本要點供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圖技術性審查時參考使用。工業建筑工程的施工圖,可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參照本要點進行審查。

(三)建設單位報請施工圖技術性審查的資料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作為設計依據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及附件。

2、審查合格的巖土工程勘察文件(詳勘)。

3、全套施工圖(含計算書并注明計算軟件的名稱及版本);

4、審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四)施工圖技術性審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其他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地基基礎和結構設計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4、施工圖是否達到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為設計依據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要求。

(五)本要點所涉及標準內容以現行規范規程內容為準。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對本要點作出必要的補充規定。

二、建筑專業審查要點

序號 項目 審 查 內 容

2.1 編制依據 建設、規劃、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門對本工程的審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實,如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用途及規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規定;現行國家及地方有關本建筑設計的工程建設規范、規程是否齊全、正確,是否為有效版本。

2.2 規劃要求 建筑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規劃批準的建設用地位置,建筑面積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規劃許可的范圍內。

2.3 施工圖深度

2.3.1 設計說明基本內容 ⑴編制依據: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工程建設標準。⑵工程概況:建設地點、用地概貌、建筑等級、設計使用年限、抗震設防烈度、結構類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積、建筑層數與高度。⑶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墻體、屋面、門窗等(屬于民用建筑節能設計范圍的工程可與《節能設計》段合并)。⑷節能設計: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應說明建筑物的體形系數、耗熱量指標及主要部位圍護結構材料做法、傳熱系數等;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應說明建筑物體形系數及主要部位圍護結構材料做法、傳熱系數、熱惰性指標等。⑸防水設計:地下工程防水等級及設防要求、選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質及厚度、變形縫構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屋面防水等級及設防要求、選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質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選型;潮濕積水房間樓面、地面防水及墻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滲漏措施。⑹建筑防火:防火分區及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及措施:如墻體、金屬承重構件、幕墻、管井、防火門、防火??簾、消防電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設置、構造與防火處理等。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護等級、平戰用途、防護面積、室內外出入口及進、排風口的布置。⑻室內外裝修做法。⑼需由專業部門設計、生產、安裝的建筑設備、建筑構件的技術要求,如電梯、自動扶梯、幕墻、天窗等。⑽其它需特殊說明的情況,如安全防護、環保措施等。

2.3.2 圖紙基本要求 ⑴總平面圖:標示建設用地范圍、道路及建筑紅線位置、用地及四鄰有關地形、地物、周邊市政道路的控制標高;明確新建工程(包括隱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內外設計標高、場地道路、廣場、停車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⑵平、立、剖面圖紙完整、表達準確。其中屋頂平面應包含下述內容:屋面檢修口、管溝、設備基座及變形縫構造;屋面排水設計、落水口構造及雨水管選型等。⑶關鍵部位的節點、大樣不能遺漏,如樓梯、電梯、汽車坡道、墻身、門窗等。圖中樓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護設施應交待清楚。⑷建筑物中留待專業設計完善的變配電室、鍋爐間、熱交換間、中水處理間及餐飲廚房等,應提供合理組織流程的條件和必要的鋪助設施。

2.4 強制性條文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關建筑設計、建筑防火等建筑專業的強制性條文(具體條款略)。

2.5 建筑設計重要內容

2.5.1 室內環境設計 ⑴《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第3.0.5(附錄a)條。結合本地區節能實施細則規定的實施范圍,確定建筑耗熱量指標。⑵《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第4.7.1(三)條。嚴寒及寒冷地區廁所、浴室,特別是公共廁浴,應有良好的通風、排氣,即使有外窗,也應設置排氣設施。⑶各類建筑物中重點噪聲源,如空調機房、通風機房、電梯井道等的隔音,減振措施。

2.5.2 防水設計 防水設計包括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濕積水房間的防水、防潮做法三部分⑴《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第3.3.1條、4.3.4條、4.4.6條。地下工程防水卷材及涂料防水層的厚度要求。⑵《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02第3.0.1條、4.1.4條、4.3.6條及5.3.4條、6.1.1條。屋面工程防水設計內容應包括:防水等級、設防要求及選用材料的技術指標。《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第4.4.2(二)條。屋面排水方式正確的選擇。屋面排水設計合理性的衡量,如排水是否順暢,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勻,匯水面積與雨水管徑是否配套。⑶潮濕積水房間樓面、地面及墻面、頂棚的防水、防潮措施。

2.5.3 無障礙設計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程》jgj50-2001第5.2.2條、7.2.4條、7.5.1條。成片開發建設的低層、多層居住區、宿舍區宜考慮無障礙住房套型;室內外高差較大的建筑不宜采用無臺階入口,如入口僅設坡道,坡道坡度應符合最大限值的規定;從三級起臺階應設扶手。中、高層設殘疾人坡道的住宅應保證至各層電梯廳、地下停車庫的無障礙通行要求。

2.5.4 托兒所、幼兒園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87第2.1.1條、3.1.7條、3.1.8(表3.1.8)條、3.7.3(一)條、4.2.3條。托兒所、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筑基地,相應的室外游戲場地及安全防護設施;幼兒生活用房應有良好的朝向,滿足房間采光、通風的基本要求;窗臺距地小于0.6m時,樓層無室外陽臺應設護欄,距地面1.3m內不應設平開窗。

2.5.5 中、小學校 《中、小學 校建筑設計規范》gbj99-86第2.3.4條、 3.2.1(二)、(三)條、4.2.3條、4.2.11條、7.1.1條、7.3.2條。教室布置應考慮保護視力的基本要求,應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風條件;教職工廁所應與學生廁所分設;男、女生宿舍應分區域或分單元布置。

2.5.6 商店 《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第3.2.12(三)條。大、中型商店 應設顧客衛生間。

2.5.7 飲食建筑 《飲食建筑設計規范》jgj64-89第3.3.7(二)、(三)條、3.4.1條。廚房應有為工作人員獨立設置的交通及衛生設施;未做詳細設計的廚房不能遺漏通風、排氣設施。

2.5.8 汽車庫 《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100-98第3.2.1條、3.2.11條、4.1.7(表4.1.7)條、4.1.8條、4.1.9條 、4.1.13條、4.1.19條 、4.2.14條。為保證人行與車行安全,汽車庫室內最小凈高、汽車坡道縱坡、緩坡設置及汽車通道轉彎半徑應符合規定;樓地面應有排水坡度,并設置相應的排水系統;為減少地下汽車庫廢氣對周邊環境的污染,排風口應滿足出地坪的高度要求。

2.5.9 醫院 《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jgj49-88第3.1.5(二)、(三)條、3.6.5(三)條。醫院主樓梯的平臺寬度不宜小于2m;注意滿足設無影燈的手術室對室內凈高的特殊要求。

2.5.10 住宅 《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第3.2.4條、3.8.1條、4.1.8條、4.5.2條、5.1.4條、5.1.5條、5.3.3條。暗廳面積應有所限制;良好通風、隔音是保證住宅環境功能質量的重要因素;住宅套內平面布置應方便家具搬運;設置單臺電梯的高層單元式住宅應具備相鄰單元借用電梯的條件;住宅建筑內不宜布置餐飲店。住宅外窗設計,應考慮玻璃清潔工作的安全問題。

2.6 建筑防火重要內容

2.6.1 多層建筑防火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年版)⑴第5.1.2條。多層建筑設置中庭或自動扶梯超過過防火分區允許的建筑面積,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當采用防火卷簾阻斷人行疏散通道時,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小門)。⑵第5.2.3條。燃油、燃氣鍋爐房防火間距應執行工業廠房(丁類)防火間距的規定。⑶第6.0.1條。當建筑物沿街部分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設置消防通道。⑷第7.1.1條。建筑物屋蓋為耐火極限低于0.5h的非燃燒體、高層工業建筑屋蓋為耐火極限低于1.0h的非燃燒體時,防火墻應高出屋面40cm。⑸第7.1.5條。緊靠防火墻兩側門窗洞口之間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m,如防火墻設置在轉角處,內轉角門、窗洞口之間最近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m。⑹第10.3.3條。附設在建筑物內的消防控制室宜設在底層或地下一層,應采用防火隔墻與其它部位隔開,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6.2 高層建筑防火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1年版)⑴第3.0.1條。高層建筑應根據其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進行分類。⑵第3.0.8(2、3)條。高層建筑玻璃幕墻內不同防火分區樓層間應設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燒實體裙墻;幕墻與樓板、隔墻處縫隙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嚴密填實。⑶第4.1.4條。消防控制室宜設在首層或地下一層,應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⑷第4.1.9條。高層建筑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或部位宜靠外墻設置。⑸第4.3.1條。當高層建筑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設置消防通道。⑹第5.2.1條。防火墻設在轉角附近時,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m。⑺第5.2.3條。防火墻上必須開設門窗洞口時,應設置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⑻第5.2.8條。地下室內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過30kg/?的房間應設置防火墻和甲級防火門。⑼第5.4.4條。采用防火卷簾作防火分區的分隔,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h(當采用防火卷簾阻斷人行疏散通道時,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小門)。⑽第6.2.7條。除允許設一座疏散樓梯及頂層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層建筑,通向屋頂的疏散樓梯不宜少于兩座,且不應穿越其它房間。⑾第6.3.3(2、3、6、11)條。消防電梯前室面積:居住建筑不應小于4.5?;公共建筑不應小于6.0?。當與防煙樓梯間合用前室時,其面積: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0?;公共建筑不應小于10.0?。消防電梯前室首層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它電梯井、機房之間應設置防火分隔,隔墻上的洞口應設置甲級防火門。消防電梯井底應設排水設施。⑿第7.5.1條、7.5.2條。在高層建筑內設置消防水泵房時,應設防火隔墻,隔墻上的洞口應設置甲級防火門。當消防水泵房設在首層時,其出口宜直通室外,當設在地下室或其它樓層時,其出口應直通安全出口。

2.6.3 內裝修防火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第3.4.1(表3.4.1)條,有關地下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等級的規定。

2.6.4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⑴第5.3.3條。汽車坡道兩側應用防火墻與停車區隔開,坡道出入口應采用水幕或設置甲級防火門、防火卷簾等措施與停車區隔開。⑵第6.09條、6.0.10條。汽車疏散坡度的寬度不應小于4m,雙車道不應小于7m;兩個汽車疏散出口之間的間距不應小于10m,毗鄰設置應設防火隔墻。

2.6.5 中、小學 《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gbj99-86第6.2.1條。中、小學校教學樓走道最小凈寬的規定。

2.6.6 圖書館 《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38-99第6.2.7條。書庫樓板不得任意開洞,所有提升設備及豎井井壁均應采用非燃燒體材料制成,井壁上的傳遞洞口應安裝防火閘門。

2.6.7 劇場 《劇場建筑設計規范》jgj57-2000第8.1.1、8.1.2條、8.1.3條、8.1.4條、8.1.5條、8.1.7條、8.1.8條、8.1.9條、8.1.10條、8.1.11條、8.1.12條及8.2.2條。劇場建筑與其它建筑合建或毗連時,應形成獨立的防火分區;劇場舞臺與后臺部分的隔墻及舞臺下部臺倉周圍的墻體均應采用防火隔墻,主臺通向各處的洞口應設置甲級防火門或水幕;舞臺上部屋頂或側墻上應設置通風排煙設施;舞臺內嚴禁設置燃氣加熱裝置,后臺使用燃氣裝置時應設防火隔墻和甲級防火門;高低壓配電室與舞臺、側臺、后臺相連時,必須設置前室及甲級防火門;觀眾廳出口門、疏散外門及后臺疏散門應符合有關寬度、踏步設置等規定;觀眾廳吊項、檢修馬道及各界面構造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2.6.8 旅館 《旅館建筑設計規范》jgj162-90第4.0.4條。集中式旅館的每一個防火分區應有2個獨立的安全出口。

2.6.9 商店 《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第4.2.4條、4.2.5條。大型商店營業廳在五層以上時,宜設置不少于2座直通屋頂平臺的樓梯間;商店營業部分疏散人數應按規定計算,并以此確定疏散外門、樓梯、走道的寬度。

2.7 國家及地方法令、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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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防;地下室建筑;設計

中圖分類號:S611 文獻標識碼: A

隨著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簡稱防空地下室)越來越受到國家各級政府的重視,全國大部分城市都在進行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設。根據各地所處戰略位置的不同,各地所側重的程度也有所不同。新的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的頒布,更給各地因地制宜創造了條件。在民用建筑設計中,防空地下室一般為民用建筑的一部分,只是防空地下室部分到戰時有新的功能要求,因此防空地下室設計的優劣也直接影響建筑的平時使用。以下是本人在防空地下室設計中的一些經驗。

1防空地下室的設計特點與一般原則

(1) 防空地下室的建設,應根據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原則規劃,地上與地下建筑綜合考慮統籌安排,做到地上地下建設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施工。在保證戰時完成所賦予的各項任務時,要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要求。如建設地下商場、地下車庫、地下游樂設施等,以更好地為城市生產、生活服務。

(2) 城市地面建筑物的下面,各種埋設管線及地下構筑物較多,設計防空地下室時應盡量避開。對于非人防工程本身所需的一切管道,不允許穿越人防工程的圍護結構。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氣管不得進入地下室。當因條件限制需要芽過其頂板時,只允許公稱直徑不大于 150mm 的管道穿過,但應采取防護密閉措施。

(3) 地面的多層或高層建筑物,對于戰時各種破壞因素有一定的削弱作用,設計防空地下室時既要考慮這一因素,又要考慮地面建筑物因戰時極易發生火災而產生高溫和大量有害氣體,對密閉性能不好的地下室內隱蔽的人員造成傷害或不能忍受的熱環境的防備。

(4) 防空地下室的面積,一般宜與地面建筑的底層面積相同。防空地下室的內外墻、柱等承重結構,應盡量與地面建筑物的承重結構相互對應。

(5) 防空地下室設計既要符合戰時防護及使用功能的要求,又要考慮平時使用功能要求,當二者要求不一致時,設計中應具有平戰功能轉換措施,該措施應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防空地下室的功能轉換。

2 防空地下室的一般規定

人員掩蔽的地下室應布置在人員居住、工作的適中位置,其服務半徑不宜大于 200m。并嚴禁建在距甲、乙類易燃易爆生產車間和庫房 50m 以內或距有害液體、重毒氣體的貯罐100m 以內的地區。相鄰地下室之間及地下室和城市地下建筑物之間根據其戰時及平時使用需要,應在適當范圍內連通。并在建筑設計總平面布置時加以考慮。室外人員及貨物出入口、進排風口、排煙口和通風采光井等位置,應滿足地面建筑規劃和戰時與平時的使用要求,并與周圍環境協調一致。

(1)許多防空地下室的設計把空調機房、水泵房、變電間等設備設施房間放在防空地下室內,這部分設備設施用房占用了防空地下室的很大部分,除減少了人員掩蔽及物資儲備的有效面積外,而且伴隨這些設備使用的管道穿越防護結構,導致地下室防護十分困難。解決辦法: 將供地面使用的這些設備設施移至地面一層或將地下室擴大。將這部分設備設施放在擴大的區域內作為非防空地下室處理。

(2) 建筑設計未考慮設備專業要求,一味注重建筑形式及使用功能方面的要求。對設備專業及設備專業的要求未引起足夠的重視,造成設備房間尺寸、布局不合理。例如: 濾毒室、洗消間等尺寸過小、過窄影響設備、管道合理布置;有的風管左彎右拐,既增加了風管制作難度,又造成了運行成本的增加。

解決辦法: 建筑專業事先征求設備專業的要求,在進行建筑設計時設備專業應主動為建筑專業提供設備房間的尺寸及合理布局意見,不能各自為陣。

3防空地下室防護單元的劃分原則

防空地下室面積確定后,根據人防主管部門審批意見中各個功能分區的面積要求劃分相應的防護單元,劃分防護單元首先確定置,一般專業隊和人員掩蔽所設置在剪力墻結構內,平時功能為辦公、人員活動及庫房等處;而裝備掩蔽部和人防物資庫、人防汽車庫可設置在框架結構內,平時功能為汽車庫等處。

4防空地下室設計內容

防空地下室建筑設計說明一般包括圖紙目錄、總平面布置圖、人防建筑施工圖設計說明、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口部詳圖、門窗表及門窗立面圖、計算書等。圖紙目錄僅包含與防空地下室有關的圖紙,平面圖包括地下室各層平面及首層平面,口部詳圖主要包含防空地下室主要出入口詳圖、進排風豎井詳圖、洗消間、水箱間、衛生間、防爆波電纜井、需臨戰轉換或封堵的部分,門窗表及門窗立面主要包含與防空地下室有關的部分。

5防空地下室建筑的設計

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進風口、排風口、排煙口的布置,應符合戰時及平時使用要求,一些口部的布置最好設在主樓的投影范圍內,盡量不影響車位的數量,同時要考慮與地面建筑四周環境的協調及對城市景觀的影響等。特別是位于臨街和重要建筑物、廣場附近的室外出入口部建筑形式、色彩等,都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增加城市景觀的美感。當平時使用要求與戰時的防護要求不一致時,設計時應采取平戰功能轉換措施。

(l)早期核輻射的防護。早期核輻射是核爆炸最初十幾秒釋放出的α射線、Y射線和中子流。它透過巖土及結構進入工程內部,引起人體傷害和電子元件、光學玻璃損傷。由于散射的作用,也可通過出入口通道并透過門扇進入工程內部。適當選擇高密度的材料,如鋼筋混凝土、鋼板等,當其頂板厚度不滿足要求時,在頂板上面增加覆土,增加口部拐彎和臨時墻厚度,使最終進入人防工程內的早期核輻射劑量設計限值滿足規范要求。

(2)主體設計。人防工程各組成部分平面布局應緊湊合理,人員隱蔽所面積標準和室內凈高應按有關規范采用,其他工程室內凈高不宜小于2.4m。人防工程必須設置防護單元及防爆單元。在防空地下室主體中劃分防護單元是一項降低炸彈命中率,避免大范圍殺傷的有效技術措施。由于防空地下室上方有永久性地面建筑,上部建筑對炸彈具有一定的遮擋作用。上部建筑的層數不同,對炸彈的遮擋作用會有所不同。對于上部建筑層數較多的防空地下室,由于樓板的遮擋,防空地下室上方就可以不考慮遭炸彈破壞,但在其四周仍需考慮。

(3)口部設計。防空地下室的每一個防護單元應不少于兩個出入口,其戰時的主要出入口應設置在室外,且不宜采用豎井方式。兩個出入口應設在不同方向,并保持一定距離。出入口的通道尺寸、防護門、防護密閉門設置的數量,按照設防要求和防護規范確定。當出入口口部建筑物位于地面建筑物倒塌范圍以外時,宜采用單層輕型建筑。對處于倒塌范圍以內的口部建筑,應采用防倒塌的棚架。供戰時使用和平戰兩用的進風口、排風口應采取防倒塌、防堵塞裝置。

(4)輔助房間設計。醫療救護工程和專業隊隊員掩蔽部宜設沖水廁所,人員掩蔽所宜設干廁(便桶)。當因平時使用需要,設置水廁時,也應根據戰時需要設置便桶的位置。配套工程應根據需要確定。醫療救護工程應設開水間。其他工程當人員較多,且有條件時可設開水間。開水間、盟洗室、飲水間、貯水間、廁所等宜相對集中布置在排風口附近,并在上述房間或走道設置彈簧門。在進風系統中設有濾毒通風的防空地下室,宜在進風口附近設置防化值班室,其使用面積為6-8m2。

(5)內部裝修。防空地下室的裝修

設計應根據戰時及平時的功能需要,并按適用、經濟、美觀的原則確定。在燈光、色彩、飾面材料的處理上應有利于改善地下空間的環境條件。室內裝修應選用防火、防潮的材料,并滿足防腐抗震及其他特殊功能的要求。平戰結合的防空地下室,其內部裝修應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6結語

地下室人防工程設計不是純粹功能性的解決,它包括結構、通風、電氣、給排水間專業的配合協調和建筑專業本身的設計優化,牽涉與業主和政府主管部門的協商溝通,平時使用的經濟性、合理性和舒適性,戰時轉換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一個綜合性很強的設計。無論是從技術還是從經濟的角度,作為一個有責任感的建筑師,都需要更深入地研究人防地下室結構的技術問題,真正提高設計水平,充分發揮地下室的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GB 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S].

[2]門玉明、王啟耀:地下建筑結構[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08。

篇6

【關鍵字】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

前言

隨著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加大,城市空間越來越顯得狹隘,城市用地也愈加寶貴。因此,在城市高層建筑中不可避免的增加了建筑地下室的使用功能。通常情況下,高層建筑地下室為1-3層,并且面積較大。這些地下室一般用于設置車庫和放置高低壓配電室、泵房、空調冷凍機房以及通風排煙機等設備。因此,高層建筑地下室集中了通風排煙的大部分管線以及水電設施。其中,通風排煙系統管道多,尺寸大。在設計建筑時要將火災時的排煙管道和通風排煙系統設計在一塊,以增加地下室上層空間。因此,隨著我國經濟的增長,高層建筑開始迅速發展,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的設計顯得尤為重要。

1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設計規范

近些年,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以規范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的設計。主要包括:《停車場、修車庫、汽車庫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及《人民防控地下室設計規范》等。

2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設計特點

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設計一般包括:戰時人防通風系統,汽車庫的送、排風系統以及消防排煙系統。其中消防排煙系統和戰時人防系統只有在發生火災和發生戰爭時才使用。但這些設備若長時期不使用,不僅會造成經濟浪費更難于管理。因此為了節約建設成本,便于維修管理,在建筑設計時就應做好系統劃分。

在設計通風排煙系統時要充分考慮建筑消防設施的設計,以確保其既有利于通風排煙,又不會跨越消防排煙。一般情況下,發生火災時的排煙量比平時情況下的通風量大很多,因此若使用一套通風排煙系統的話,要充分滿足排煙與通風的風速需求,值得注意的是,管道設計時采用通風管道設計,這樣不僅可以滿足實際需求,更節約了資金投入。 防火區除了設計一套通、排煙系統外,還應設置機械進風系統,以確保在發生火災時能夠及時的進行補風。平時情況下,地下二層及以下,要開啟補風系統。

3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的設備選擇

3.1通風方式

一般情況下,高層建筑地下室分為人防車庫和非人防車庫兩部分。其中在戰時,地下車庫作為防護單元考慮。平時地下室采用均勻通、排風,即地下室設置均勻的排風管道,平時情況下,用于通風,發生火災時,做排煙管用。地下一層通常由車道作為進風通道。另外,在每個防火分區區要設計進風系統和排煙系統,即進風豎井和排煙豎井。排煙豎井要設置在地面潔凈處,并遠離建筑物的人行通道,以免發生火災時排煙系統對人造成二次傷害。排風系統一般設計高于附樓屋面,避免其對建筑物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3.2進風機和排風排煙機設置

風機的選型:風機一般可用高溫軸流風機和離心風機。其中,高溫軸流風機通常情況下作為消防專用風機,可在280度高溫下運行30分鐘,并且高溫軸流風機體積下,可用于吊裝。而一般的離心風機即可以滿足建筑物的通風排煙,但離心風機體積大,一般只能裝于地面,需要機房較大。因此在實際工程項目中,一般選用高溫軸流風機。下面關于高溫軸流風機和離心風機的幾種組合進行討論。

(1)火災時和平時均采用高溫軸流風機。可選用兩臺型號相同的高溫軸流風機,平時開啟一臺做排風用,當發生火災時啟動另一臺做排煙用。由于兩臺通風機平時只開啟一臺,因此每臺通風管上應設置止回閥,以免發生上下氣流的進入,同時也防止短路現象的發生。風機控制上設計成手動控制,兩臺互為備用。另外,在風機前后接消聲靜壓箱以及不燃石棉布軟接頭,以減少對風機對車庫和其他房間造成的噪音干擾。但實際工程項目中,一般為了減少地下室空間,將風機懸吊于梁上,但這種情況加大了風機運行噪音。

(2)僅火災時開啟高溫軸流風機,平時開啟低噪混流風機。這種方式可以降低平時風機的運行噪音,但對排煙風機的功率要求較大,必要時刻選擇兩臺軸流風機同時運行。

以上兩種方式可以采用防煙閥和排煙閥代替止回閥,但這些閥門都要受風機聯動和火災信號控制,其動作的可靠性直接關系著通風、排煙系統的安全。

(3)排風、排煙風機可選擇可調速風機。在發生火災時,風機排風機高速運行,在平時情況下,風機低速運行。這樣可以減小風機體積,但在低速運行時,風機輸出風量以及運行功率較大。產生的噪音也較大。

(4)機械進風系統一般選用功率較小的軸流風機。其與進風豎井連接處設置防火閥,避免層與層之間煙、火的串通,并且其運行時噪音較小,通風量一般為排煙量的二分之一。通常情況下,在實際設計中一個排煙系統負責3個以上防煙分區,但按最大防煙分區計算,在發生火災時只能對2個防煙區進行排煙,因此必須關閉未著火防煙區,防止影響其排煙效果。在管道設計中要充分考慮到排煙閥、防煙閥的設計,并實現電氣控制,可靠性高。就目前我國高層建筑設計中使用的閥門及其維護水平而言,還遠遠達不到實際要求。在工程驗收時閥門質量還合格,但在使用一段時間以后,便開始生銹損壞或控制機構損壞。另外,排風口可設置于地下室上部,并且均勻分布,加上車庫內行車氣流的流動,可以達到很好的通風效果。

4總結

近些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高層建筑也開始逐漸增多,而高層建筑中大部分設有地下室,其除用于地下車庫以外,通常還設有消防設施、必備的供配電室,這些設備的正常存放一般需要放置在較好的通風環境中,并且在發生火災時要加大排煙量,因此在高層建筑設計中要注重通風系統的設計。本文根據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設計通常采用的設計規范和高層建筑地下室通風系統設計特點以及進風機和排風排煙機設置進行闡述,其中還存在很多不足,要在實際工程項目中做進一步的改善。

參考文獻

[1] 歐樹波. 淺談人防地下室通風系統設計及應注意聞題[J]. 建材發展導向, 2011, 9(18): 24-25.

篇7

關鍵詞:地下汽車庫 設計規范 給水 排水 消防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6(a)-0046-01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汽車數量增長迅猛,許多城市的停車位日趨緊張,因此,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地下汽車庫便成為一種必然趨勢。越來越多地在民用建筑、綠化地面、廣場下方設置地下汽車庫,既節約了土地資源,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停車難的狀況。而為整個項目服務的一些設備用房多建于地下車庫內,許多地下車庫還建有人防工程,這些都使得地下車庫的功能復雜化,設計難度亦隨之加大。以下簡要介紹某地下汽車庫的給排水及消防設計情況。

1 項目簡介

某住宅小區地下汽車庫,地面建筑為高度小于100 m的高層住宅,共七棟;地下部分:地下一層,層高3.7 m,頂板上覆土厚度平均1 m,地下總建筑面積為28076 m2。04、05、06棟主樓下方為人防地下室,各設為一個防護分區,防護面積分別為692、829、1710 m2,共計3231 m2,戰時為核6級二等人員掩蔽部,掩蔽人數分別為450、600、1300,共計2350人。地下室平時功能為機動車(小型車)停車庫、自行車庫以及設備用房,劃分為14個防火分區,其中6個為汽車庫(合計面積21349 m2)、4個為自行車庫(合計面積4654 m2)、4個為設備用房(變配電房、生活消防泵房等,合計面積2073 m2)。汽車庫停車數為715輛,屬I類汽車庫;自行車庫停車數為2488輛。

2 執行規范的選擇

地下汽車庫并無專門的設計規范,需選擇參照相關規范,作為設計依據涉及到的主要規范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2009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2005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2009等。

3 給水

水源: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均以市政自來水為供水水源,市政供水壓力為0.30 MPa,一路供水,引入管管徑DN150。引入管接入地下室后分為兩路,一路接至生活泵房內的生活水箱進水管(DN150),并提供地下車庫沖洗地面用水;另一路經倒流防止器接至消防水庫進水管(DN150)。生活水箱、生活水泵房僅服務于地面建筑。地下室設置沖洗地面用的皮帶水龍頭(DN25),每1000 m2設置1~2個,共計45個。

人防戰時給水設計:戰時水源由市政自來水提供,各防護單元的引入管接自各自主樓的生活給水直供管,管徑DN50。戰時用水的儲備有多種方式,本工程采用不銹鋼裝配式水箱,分為兩格,分別儲備戰時人員飲用水和戰時人員生活用水、洗消用水,此種方式無需設置兩個獨立的水箱,且保證了飲用水不被挪用。各防護單元內設置戰時干廁所、盥洗間,人員出入口設置洗消用皮帶水龍頭,系統增壓設備采用變頻供水設備和手搖泵。

4 消防

地下汽車庫消防設計原則應立足于“自救”,本工程設置了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配置了滅火器,變配電房設置了無管網式氣體滅火裝置。本文著重介紹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消防用水量:本工程地下車庫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為20 L/s,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10 L/s,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用水量為40 L/s;地面建筑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為30 L/s,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40 L/s,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用水量為30 L/s。設計消防水泵及消防水庫時則應綜合考慮地下車庫、地面建筑的消防用水量。

(2)消防水庫及消防水泵房:設于03棟地下室。消防水庫有效容積為900 m3。消防水泵房設有室外消火栓泵、室內消火栓泵、自動噴淋泵各兩臺,均為一用一備。

(3)高位消防水箱:設于07棟屋頂,有效容積為18 m3。

(4)室外消火栓系統:綜合考慮地下車庫、地面建筑,取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為30 L/s,室外消火栓給水管道環狀布置,消防用水由室外消火栓水泵供給。室外消火栓間距不大于120 m,保護半徑不大于150 m,在室外消火栓附近設有啟動室外消火栓泵的按鈕。

(5)自動噴淋滅火系統:地下室自動噴淋系統按中危險級Ⅱ級設計,噴水強度為8 L/min·m2,作用面積為160 m2,設計流量40 L/s,消防用水由設于地下室自動噴淋泵出水管經減壓裝置減壓供給,其初期火災用水由高位水箱供給。自動噴水系統在室外設置消防水泵接合器3套。濕式報警閥設置在消防泵房內,水力警鈴則設置在地下車庫內。每個濕式報警閥控制的噴頭不超過800個,每個防火分區的管網始端設信號蝶閥、水流指示器,末端設試水放水裝置。

(6)滅火器:按中危險級設計,配置MF/ABC4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為12 m,每個設置點配置2枚。

5 排水

本工程排水主要包括汽車坡道雨水、自行車坡道雨水、地面沖洗廢水、消防廢水、生活泵房和消防泵房的排水,以及人防工程戰時人員和地面墻面的洗消廢水、生活污水。以上污、廢水均采用集水井收集,經潛污泵提升排至室外。需要特別重視的是汽車坡道和自行車坡道雨水的排除。每逢雨季尤其是暴雨,地下車庫因坡道排水不暢而被淹的情況時有發生。建議車庫坡道上方設置雨棚擋雨,當受條件限制只能設計敞開式入口時(本工程即屬于這種情況),(1)在地下車庫出入口起坡處做抬高處理,并設置第一集水明溝,以阻斷室外地坪雨水的侵入。(2)在坡道最低處設置第二集水明溝,以攔截坡道處的雨水。潛污泵的流量和集水井的有效容積根據雨水流量確定,計算雨水流量時,設計重現期為5~50年,為安全起見盡可能采用較大值。

6 結語

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地下車庫越建越多,規模越來越大,設計者需要在滿足建筑功能、符合設計規范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優化設計、提高性價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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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防地下車庫;合用系統;系統設計;防火分區

0 引 言

隨著現代化大都市出現,高層建筑如雨后春筍般地破土而出。它為城市增添現代氣息、帶來繁華,同時也為建筑設計帶來新的問題、新的思考。高層建筑既包括高層公共建筑又包括與多層居住建筑混合的住宅小區高層居住建筑;隨之高層建筑人防地下室與地下車庫也不斷增多、面積不斷擴大。高層建筑人防地下室與地下車庫通風與排煙設計顯得更為重要。本文將對高層建筑人防地下室與地下車庫通風與排煙問題進行探討。

1系統設計

1.1地下車庫通風系統與排煙系統設計

高層建筑地下車庫通風與排煙設計應同時執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1](以下簡稱《高規》)、《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2](以下簡稱《汽防規》)、《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3](以下簡稱《汽規》)。《汽防規》5.1.1條規定,地下汽車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為2000m2,當汽車庫內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為4000m2。《汽防規》8.2.2條規定,設有機械排煙系統的汽車庫,其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筑面積不宜超過2000,其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排煙風機的排煙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小于6次/h計算確定。《汽規》6.3.4條規定,地下汽車庫宜設置獨立的送風、排風系統。換氣次數不應小于6次/h。地下車庫通風與排煙系統設計原則:減少機房,增加車位;減少風管交叉,降低建筑層高;宗旨為優化系統設計、降低造價。

所以設計采用平時通風、火災時機械排煙合用系統,通過消防控制進行系統轉換。按照4000一個防火分區僅設一個排風(煙)系統,每個防火分區的兩個防煙分區的控制靠全自動排煙防火閥的啟閉來完成。對通風、排煙系統:機械排煙量等于機械排風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小于6次/h計算確定。對進風系統:首先,汽車庫內設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車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區時,補風利用疏散出口自然補風;其次,無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車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區,采用機械補風,補風量不小于排風量50%。

1.2人防地下車庫通風系統與排煙系統設計

人防地下車庫通風設計應執行《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4](以下簡稱《人防規》)及《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5](以下簡稱《人規》)。《人規》3.2.6規定,人員掩蔽工程一個防護單元的建筑面積應小于2000m2。《人規》5.1.2規定,防空地下室的通風設計,戰時應按防護單元設置獨立的系統,平時應結合防火分區設置系統。所以設計時應注意:

1)2000防護分區應盡量在4000防火分區內,使平時的防火分區能與戰時的防護分區協調一致,以減少平戰轉換工作量;

2)滿足防護單元獨立設置通風系統的要求,以免相鄰單元破壞時影響其它單元的正常使用;

3)應滿足《人規》要求,臨戰轉換適應保證兩個防護單元之間密閉墻上的平時通風管、孔在規定時間內實施封堵,并符合戰時要求。

2工程實例

2.1系統劃分

某旅游度假區人防地下汽車庫建筑面積32 383,雙層設置地下室。地下一層建筑面積為22 200,獨立的消防地下車庫,防火分區1劃分為1個防煙分區,而其余5個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又劃分2個防煙分區,共有11個防煙分區。1、2防火分區沒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車疏散出口,采用機械補風,補風量等于煙量的50%。其

余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車疏散出口,自然補風。

圖1地下一層防火、防煙分區示意圖

圖2地下二層防火、防煙、防護單元分區示意圖

表1通風、排煙系統設計參數

地下二層建筑面積為10 183,3個防火分區,防火分區1、3劃分2個防煙分區,防火分區2設一個防煙分區,合計5個防煙分區。均沒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車疏散出口,采用機械補風,補風量等于煙量50%。同時該層設置3940人防地下室2個防護單元,均為六級二等人員掩蔽所,防護面積分別為2054、1886。防火分區、防煙分區、防護單元區域示意圖如圖1、圖2所示,通風、排煙系統設計參數參見表1。

2.2排風系統及控制

平時排風系統與火災時排煙系統合用。室內汽車尾氣由設在風道上的排風(煙)口、排煙防火閥排至室外。排風(煙)口、排煙防火閥為常開。可以按照節能方式控制排風系統,根據室內CO2濃度控制排風系統。

2.3排煙系統及控制

在平時排風系統與火災時排煙系統合用系統中,排風(煙)口、排煙防火閥為常開。當接到火災信號時,由消防控制中心關閉地下車庫非著火的防火分區內排煙防火閥以及排煙風機;對于沒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車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區,應同時開啟機械補風機。

本設計除地下一層防火分區1和地下二層防火分區2設一個防煙分區外,其余均為1個防火分區包括兩個防煙分區,并且每個防煙分區分別設置排煙風機,由消防控制中心關閉非著火的防煙分區內排煙防火閥以及排煙風機;應同時開啟本區域內的機械補風機進行補風。當火災蔓延到相鄰的防煙分區時,接到火災信號全自動排煙防火閥再次開啟,并聯動排煙風機開啟,進行有效的排煙。排煙閥的控制應符合以下要求:

(1)排煙閥宜由其排煙分擔區內設置的感溫探測器組成的控制電路在現場控制開啟;

(2)排煙閥動作后應啟動相關的排煙風機和送風機,可采用接力控制方式開啟,但不宜多于5個,并由最后動作的排煙閥發送動作信號;

(3)同一排煙區內的多個排煙閥,若需同時動作時,可采用直接控制方式開啟,但不宜多于5個,并由動作的排煙閥發送動作信號;

(4)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設在機房入口處的排煙防火閥自動關閉,并聯動關閉排煙風機;

(5)防煙垂壁應由其附近的專用感煙探測器組成的控制電路就地控制;

(6)消防控制室應能對防煙、排煙風機(包括送風機)進行應急手動控制。

3設計探討

(1)若一個防火分區劃分兩個防煙分區,每個防煙分區分別設置排煙風機,則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啟閉排煙風機、排煙防火閥來控制防煙風區的排煙。若一個防火分區采用一臺排煙風機,則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開啟排煙風機,并啟閉排煙防火閥以及排煙口來控制防煙風區的排煙;

(2)《高規》第8.4.5條規定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設計時應注意及時調整排煙口位置。

4結語

一個優秀的人防地下車庫通風與排煙設計:

1)要滿足現行的消防、人防規范;

2)要切實可行;

3)應減少初投資和運行費;

4)節省機房面積,為建設方提供更多的車位。

篇9

關鍵詞:地下室;建筑設計;要點;問題

Abstract: the basement problem has been a lot of research, has achieved some results, the next step for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laid certain theoretical foundation, combining design experience on weekdays in the multilayer basement civil air defense construction and the problems should attention in the design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underground chamber; architectural design; key problem;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多層地下室由于埋深大,由地面進入人防工程的出入口路徑長,且通常地下室在用地紅線范圍內鋪得較滿,故室外出入口設置上困難較大。多層地下室在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的劃分上有其特殊性,當防空地下室滿足相關的規范要求時,可不劃分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人防方案設計存在多種可能性,方案的比選對造價影響很大。

一、地下室設計涉及到的要點分析

地下室根據建筑項目和要素分析,主要考慮地下室的防震效果設計和荷載程度分析,對其構成部分的外墻、頂板、裂縫以及下水設計、保護層和墊板設計等因素進行分析。

1.地下室抗震因素要求

從抗震設防的角度講,地下室的建造是有利于抗震的。首先地下室具有良好的防護性能。由于它處在一定厚度的巖層或土層中,因此能較有效地抵御地震自然災害。地震時比起地面上部的結構來說,地下建筑的震害普遍要輕。地下室對于地面的上部結構來說,即相當于一個整體穩定性好、剛度大、埋置深的基礎,它不僅可以減少上部結構的震害,增強上部結構的穩定性,而且使整個建筑物的重心下降,從而減輕上部結構的振動,進而也減輕地震作用的破壞。其次能夠節省城市用地,降低建筑密度。由于地震災害的嚴重程度和損失大小與一個地方的人口密度、建筑物數量密切相關,因此地下室的建造可以改善建筑物鱗次櫛比的狀況,降低人口的密度。再次能夠擴大綠地面積。地面上綠地面積的增加,不僅僅是綠化環境,減輕城市污染,更重要的是擴大了避震避險場所的面積。

2.地下室荷載取值與系數組合

地下室外墻受彎及受剪計算時,土壓力引起的效應為永久荷載效應,可變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時,土壓力的荷載分項系數取1.2;永久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時,其荷載分項系數取1.35。對于地面活荷載,同樣應乘側壓力系數,許多設計中計算不對。地下室底板的強度計算時,根據《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第3.2.5條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載分項系數取1.0。抗浮計算時,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載分項系數應取為0.9。地下室外墻的土壓力應為靜止土壓力,根據土性的不同分別采用不同的計算方法,粘性土采用水土合算,砂性土采用水土分算。

如果地下室頂部沒有房屋,是空曠場地,其荷載是否要考慮平時消防車荷載或大于消防車的可能荷載,實際中比較取起控制作用的荷載作為設計依據。另如某工程設計在-1.55m標高處一層平面是地下室頂板,活載只考慮4.5KN/m2,未計覆土荷載,消防車荷載。地下車庫活載取值6.0KN/m2,不滿足GB50009-2001第4.1.1條,未考慮消防車荷載,或者施工過程中和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載重車荷載,與消防車荷載比較取大值。

3.地下室外墻配筋計算

有的工程外墻配筋計算中,凡外墻帶扶壁柱的,不區別扶壁柱尺寸大小,一律按雙向板計算配筋,而扶壁柱按地下室結構整體電算分析結果配筋,又未按外墻雙向板傳遞荷載驗算扶壁柱配筋。按外墻與扶壁柱變形協調的原理,其外墻豎向受力筋配筋不足、扶壁柱配筋偏少、外墻的水平分布筋有富余量。建議:除了垂直于外墻方向有鋼筋混凝土內隔墻相連的外墻板塊或外墻扶壁柱截面尺寸較大(如高層建筑外框架柱之間) 外墻板塊按雙向板計算配筋外,其余的外墻宜按豎向單向板計算配筋為妥。豎向荷載(軸力)較小的外墻扶壁樁,其內外側主筋也應予以適當加強。外墻的水平分布筋要根據扶壁柱截面尺寸大小,可適當另配外側附加短水平負筋予以加強,外墻轉角處也同此予以適當加強。

地下室外墻計算時底部為固定支座(即底板作為外墻的嵌固端),側壁底部彎矩與相鄰的底板彎矩大小一樣,底板的抗彎能力不應小于側壁,其厚度和配筋量應匹配,這方面問題在地下車道中最為典型,車道側壁為懸臂構件,底板的抗彎能力不應小于側壁底部。地下室底板標高變化處也經常發現類似問題:標高變化處僅設一梁,梁寬甚至小于底板厚度,梁內僅靠兩側箍筋傳遞板的支座彎矩難以滿足要求。

4.地下室裂縫及控制方法

地下室外墻混凝土易出現收縮,受到結構本身和基坑邊壁等的約束,產生較大的拉應力,直至出現收縮裂縫,地下室外墻裂縫寬度控制在0.2mm之內,其配筋量往往由裂縫寬度驗算控制。工程中許多設計將地下室防水結構構件的計算彎距調幅、有的下端按鉸接、有的未考慮荷載分項系數、多層時未按多跨連續計算,地下室外墻在計算中漏掉抗裂性驗算(違反GB50108-2001第4.1.6條),地下室外墻與底板連接構造不合理,建筑物超長未設縫或留置后澆帶(違反GB50010-2002第9.1.1條),后澆帶的位置設置不當,外墻施工縫或后澆帶詳圖未交代,室外出入口與主體結構相連處未設沉降縫等,導致違反設計規范,產生滲漏現象。

地下室整體超長,應采取相應措施,防止裂縫開展,采取的主要措施:①補償收縮混凝土,即在混凝土中滲入UEA、HEA等微膨脹劑。以混凝土的膨脹值減去混凝土的最終收縮值的差值大于或等于混凝土的極限拉伸即可控制裂縫。②膨脹帶,由于混凝土中膨脹劑的膨脹變形不會與混凝土的早期收縮變形完全補償,為了實現混凝土連續澆注無縫施工而設置的補償收縮混凝土帶,根據一些工程實踐,一般超過60m設置膨脹加強帶。③后澆帶,作為混凝土早期短時期釋放約束力的一種技術措施,較長久性變形縫已有很大的改進并廣泛任用。④提高鋼筋混凝土的抗拉能力,混凝土應考慮增加抗變形鋼筋,對于側壁,增加水平溫度筋,在混凝土面層起強化作用。側壁受底板和頂板的約束,混凝土脹縮不一致,可在墻體中部設一道水平暗梁抵抗拉力。

5.地下室保護層和墊層厚度要求

《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對防水混凝土結構規定:結構厚度不應小于250mm;裂縫寬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貫通;迎水面鋼筋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mm。防水混凝土結構底板混凝土墊層,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15,厚度不小于100mm,在軟弱土層中不應小于150mm。工程實踐表明如果結構厚度或迎水面鋼筋保護層厚度小于規范限值常常是引起滲漏水現象的常見原因,因此規范修訂以后對限值作了相應的提高,應引起注意

地下室頂板鋼筋應加強,保護層和混凝土墊層及強度等級應按規范加注(GB50108-2001第4.1.6條)。否則就會產生如下類似問題:地下室外墻、底板等迎水面保護層厚40mm,底板與土接觸處鋼筋保護層厚35mm,不適合GB50108-2001第4.1.6條;柱保護層25mm,違反GB50010-2002第9.2.1條;地下室墊層采用C10混凝土,或底板下未做混凝土墊層,違反GB50108-2001第4.1.5條和第4.1.5條;未見地下混凝土構件環境類別劃分與對應的鋼筋混凝土構件保護層厚度,不符合GB50010-2002第9.2.1條等。

二、地下室人防設計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1.人防區域確定

設計方案的第一步,也是很關鍵的一步,先確定人防區域的基本位置。以某人防工程為例,地下室共三層,每層建筑面積約 34000m2,平時功能為車庫。人防建筑面積 15000m2,功能為甲類六級二等人員掩蔽部。

方案為:人防集中設置于最下一層。人防區域設于地下三層,設 8 個防護單元。根據《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規定,人防區域宜設在最下層,若未設在最下層,宜在臨戰時對防空地下室以下各層采取臨戰封堵轉換措施,確保空氣沖擊波不進入防空地下室以下各層。則防空地下室底板及防空地下室以下各層中間墻柱都要考慮核武器爆炸動荷載作用,這樣計算不僅復雜,也很不經濟。

優點: 人防區域相對獨立,自成區域,人防區以上各層僅按平時使用考慮。可利用的出入口數量較多,基本在利用原有出入口的基礎上解決人防的主次出入口及疏散寬度問題。

缺點: 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設置數量較多,人防口部占用的空間較大,防護單元隔墻及抗爆墻量大,且需考慮防護的頂板區域面積大。

2.出入口設計

主要出入口是指戰時空襲前、后,人員或車輛進出較有保障,且使用較為方便的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必須利用室外出入口設置,室外出入口指通道的出地面段(無防護頂蓋段) 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圍之外的出入口。通常選取直通室外的室外階梯,直通室外的坡道出入口來設置主要出入口。若人防設在最下一層,而坡道因為在各層地下室中迂回曲折后,已不適合作為人防的主要出入口。若坡道設為主要出入口后,則其在各層所經區域的頂板及側墻、柱等均需考慮核爆動荷載,設計變得復雜、不經濟。在室外階梯出入口數量不足,而坡道雖為室外出入口卻在地下室中迂回曲折的情況下,可采取在地下層設置階梯出入口上至地下一層的坡道出入口處,經階梯轉換至汽車坡道或自行車坡道的方法。這樣通過轉換,階梯出入口可作為主要出入口,僅對階梯及地下一層至室外坡道段及轉換涉及區域考慮核爆動荷載。當地面環境不允許設多個室外出入口時,兩個防護單元可共用一個室外出入口,出入口寬度應按兩個主要出入口寬度之和設置。或可考慮設置室外剪刀梯,供兩個防護單元使用。

3.防護單元分區與防火分區的關系

人防防護單元分區與防火分區盡量結合設置,避免人防分區跨越防火分區。GB50038 - 2005 與 GB50038- 94 相比,防護單元的建筑面積做了較大的改動。原規范中人員掩蔽工程的防護單元按掩蔽面積不大于800m2劃分,配套工程按掩蔽面積不大于 2400m2劃分,新規范中人員掩蔽部工程按建筑面積不大于 2000m2劃分,配套工程按建筑面積不大于 4000m2劃分。這個改動為人防分區與防火分區的結合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地下車庫一個防火分區建筑面積不超過 4000m2,最佳的結合就是一個防火分區內設兩個防護單元,或一個防火分區即為一個防護單元,防護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平戰轉換方便。

4.口部墻體的上下層對應關系

多層的防空地下室,宜考慮口部混凝土墻體的上、下層對齊。若僅上層地下室設有人防口部墻體,應考慮在下層是否有剪力墻支點,支點如何設置不影響平時的使用,這方面需要建筑與結構專業之間協調后再確定。

5.疏散口設計

人員掩蔽工程戰時總的疏散寬度應滿足按掩蔽人數每100人不小于0.3m,且每樘門通過人數不應超過700人。對于人防工程的疏散寬度,除計入主要出入口、次要出入口寬度之外,可能還需設若干疏散口。有條件的可在與非人防區相鄰的部位設密閉通道,通過非人防區的出入口( 包括階梯出入口、汽車坡道出入口)進行疏散。若無此條件,可考慮設階梯通至上層的非人防區后,再借用相關的出入口進行疏散。疏散寬度必須考慮各層人防地下室同時進行人員疏散,疏散寬度需相應迭加,即不同單元合用出入口時,疏散寬度應按掩蔽人數之和進行計算。

6.通風井的平戰結合設計

在不允許設置單獨的戰時專用風口時,人防進風井、排風井、排煙井可與平時的通風豎井結合設置,并應采取防倒塌、防堵塞、防地表水等措施。獨立式的室外通風口設計較簡單,防倒塌處理方便,豎井頂蓋為防倒塌棚架頂板,四周立防倒塌柱。而附壁式室外通風口的防倒塌棚架必須考慮在地面部分與主體建筑脫開。進風口下緣距室外地坪的高度分兩種情況,防倒塌范圍內不宜小于1.0m,防倒塌范圍外不宜小于0.5m。

三、 結束語

多層地下室中的人防設計較復雜,本文只對其中設計人員容易困惑及疏忽的幾個問題作了探討。預想一下將來科技的發展,結合中國人口的發展趨勢,預測一下未來人們出行方式的多樣性,再結合我們日常所做的實際工作,我們設計出來的建筑才能更符合“實用、經濟、美觀”的宗旨,才會有更長的生命。

參考文獻

篇10

關鍵詞:空調通風;防排煙。設計

中圖分類號:S6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設計概況

本建筑由公安交警支隊、檔案局、水利局、科技局四家單位合建而成,地下1層,地上22層,功能復雜多樣;建筑高度81.6米;總建筑面積41875 m2。其中交警指揮大廳、計算機房、檔案庫房一年四季均采用中央空調,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心機房設置凈化空調系統,檔案母片庫設置恒溫恒濕空調系統。其余交警、檔案、水利及科技用房冬、夏季采用中央空調。設計內容主要包括人防通風系統、平時送排風系統、防排煙系統、空調風系統、空調水系統、恒溫恒濕空調系統、凈化空調系統、制冷換熱設備系統等。

1.1 室外空氣計算參數(洛陽市)

a 室外計算干球溫度

冬季空調 -7℃冬季通風0℃

夏季空調35.9℃ 夏季通風 32℃

b 夏季空調室外計算濕球溫度 27.5℃

c 室外計算相對濕度

最冷月平均 57% 最熱月平均 75%

1.2 空調室內設計溫度,見下表:

表1-1空調房間室內設計參數

1.3 建筑熱工參數

外墻 0.50 W/(m2·K);外窗 2.7 W/(m2·K);屋面 0.45 W/(m2·K);內墻、樓板 1.50 W/(m2·K)。

2空調通風設計

2.1機房環境要求:溫度:17~27℃;濕度:40~60%。一年四季均采用中央空調。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心機房環境按潔凈機房設計,送入機房的新風經過初效、中效過濾,達到灰塵粒子直徑>5μm的濃度小于30000粒/ m3的要求。根據甲方要求,另選1臺機房專用空調作為備用。

2.2指揮大廳設置組合式空調機組,送入機房的新風經過初效、中效過濾,保證室內空氣潔凈要求。根據甲方要求,指揮大廳設置通風系統,與排煙系統合用。多晶硅電子顯示屏背后設單獨空調。指揮大廳與機房的空調能實現電氣聯鎖保護,并實現自動化控制。

2.3裙房部分檔案庫(包括地下室檔案庫)設獨立空調機房,采用組合式空調機組;母片庫設獨立空調機房,采用組合式空調機組加轉輪除濕機,另選1臺直接蒸發式恒溫恒濕空調機組作為備用;主樓部分檔案庫采用風機盤管、吊頂式新風機組加轉輪除濕機;辦公用房采用風機盤管加吊頂式新風機組;展廳、大會議室采用吊頂柜式機組。

2.4夏季空調采用7/12℃冷凍水,冷源由制冷站提供,制冷站設在地下室設備房內;冬季空調采用60/50℃熱水,熱源由熱交換機組提供,熱交換間設在地下室設備房內。交警支隊與檔案、水利、科技制冷、換熱站房獨立設置。采用屋頂膨脹水箱定壓。市政熱源為洛南新區豫能陽光熱電廠,輸送介質為130/70℃高溫熱水。

2.5 交警1、2層及6~17層空調冷負荷為980kW,熱負荷為780kW;交警3~5層(包括指揮大廳和計算機房)空調冷負荷為600kW,熱負荷為360kW。夏季選用1臺30HXC-300A型冷水機組(制冷量1044kW)和1臺30HXC-200A型冷水機組(制冷量696kW),冬季選用2臺KSJ-0.60型水-水換熱機組(制熱量600kW/臺)。檔案1~18層(包括地下室檔案庫)冷負荷為1450kW,熱負荷為1160kW,水利、科技18~22層冷負荷為300kW,熱負荷為240kW。夏季選用1臺30HXC-300A型冷水機組(制冷量1044kW)和1臺30HXC-250A型冷水機組(制冷量870kW),冬季選用1臺KSJ-0.90型水-水換熱機組(制熱量900kW)和1臺KSJ-0.60型水-水換熱機組(制熱量600kW)。

2.6交警中央空調水系統每層安裝計量表獨立計量冷熱量,檔案中央空調水系統每層安裝計量表獨立計量冷熱量,水利、科技中央空調水系統每層安裝計量表獨立計量冷熱量。(此條系甲方要求)

2.7 地下停車庫面積均小于2000平方米,僅做通風設計,人防通風系統與停車庫通風系統合用風管。平常車庫排風,戰時由插板閥切換至人防送風。人防排風為超壓排風。

2.8空調、通風主風管上靠近機組處設置消聲器,空調、通風主風管與機組連接處設置金屬軟接頭,以滿足消聲隔振之要求。風管穿越防火分區的隔墻處均設防火閥;排煙風機連接主風管處設280℃熔斷關閉排煙防火閥;通風系統的風管材料采用不燃材料。

2.9 廚房設燃氣并與市政燃氣管網相通。市政氣源為天然氣。在0℃、101.325KPa狀態下密度為0.8059kg/立方,低熱值為39.46MJ/立方,高熱值為43.74MJ/立方;在20℃、101.325KPa狀態下密度為0.7505kg/立方,低熱值為36.74MJ/立方,高熱值為40.65MJ/立方。

3防、排煙設計

西側防煙樓梯間及合用前室各設一套正壓送風系統;東側防煙樓梯間設一套正壓送風系統,在防煙樓梯間與前室之間設置余壓閥。兩個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共設3套正壓送風系統。

交警地下設備用房(包括地下室走道)設1套機械排煙、補風系統;檔案地下設備用房(包括地下室走道)設1套機械排煙、補風系統;排煙系統與通風系統合用,地下室共設2套機械排煙系統。地上1~22層內走道設2套機械排煙系統,自然補風。交警指揮大廳設1套機械排煙系統,自然補風。

地下設備用房設排煙、補風系統兼平時排風、送風系統,排煙風機選用雙速高溫排煙風機,送風機選用低噪聲通風機。排煙風機入口處設280℃熔斷關閉的排煙防火閥,熔斷關閉時控制該系統排煙風機,補風機停止運行。正壓送風機與前室的多葉送風口連動開啟。所有防排煙系統均受消防控制中心控制,自動或手動控制其開啟、停止。

風管穿越防火分區的隔墻處均設防火閥;排煙風機連接主風管處設280℃熔斷關閉排煙防火閥;通風系統的風管材料采用不燃材料;通風系統盡量按防火分區劃分,不跨越防火分區,火災發生時,平時通風風管上的防火閥熔斷關閉,停掉所有與消防無關的通風設備。

本設計采用的主要規范、標準及手冊:

(1)《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

(2)《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2003

(3)《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

(4)《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098-98(2001年版)

(5)《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

(6)《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GB50174-93

(7)《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JGJ25-2000

(8)《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50073-2001

(9)《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93(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