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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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 要:小微企業是集群產業中的活躍力量,是浙江塊狀經濟的主體。但融資難問題一直是小微企業發展的瓶頸。融資擔保機構無疑為小微企業融資破冰帶來希望,但其效率問題一直備受爭議。本文擬通過技術效率和經濟效率兩個層面對杭州市融資擔保效率進行測度,并通過對杭州市33家融資擔保機構的調查予以驗證。
關鍵詞:小微企業 融資擔保 擔保效率 杭州
一、引言
世界各國的實踐表明,小微企業在推動經濟增長、優化產業結構、緩解就業壓力、加快現代化進程等方面都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融資問題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桎梏”。融資擔保盡管在理論上可以起到完善金融結構,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難,但是其效率問題一直成為理論界爭論的焦點。Boocock和Sheriff (2005)從福利經濟學角度,對馬來西亞信用擔保機構的NPGS項目進行了評估,認為融資擔保具有金融附加性,因而是有效率的。Cowling & Mitchell(1997)、Marc Cowling & Peter Mitchell(1997)、普華永道(1998年)也得出了相同的觀點。然而,金融附加性的衡量受到“替代效應”和“貢獻模糊”的影響,其結論也遭受質疑。由于擔保的財務數據較易獲取,因此,國外學者考慮用一些運行指標來衡量融資擔保效率,如違約率(Riding & Naines,2001)、放大倍數(陳曉紅,2005)等,普遍認為融資擔保效率太低。可見,國內外學者對融資擔保效率沒有統一的定義。部分學者認為融資擔保效率應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考慮,就整個社會而言,探討融資擔保對整個社會的貢獻。還有部分學者從單個融資擔保機構的角度,討論擔保機構本身的擔保收費能否覆蓋其運行成本,因而學者得出的觀點大相徑庭。
本文針對以前研究中對融資擔保效率界定模糊,提出從技術效率和經濟效率兩個視角測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效率,為規范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效率研究提供參考。
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效率概念界定
西方經濟學理論認為效率是投入與產出或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經濟學上講“有效率”指的就是用一定的技術和生產資源為人們提供了最大可能的滿足。
依據考察主體不同,效率分析具有一定的層次性。效率概念應用于個別企業時,所要研究的問題主要是該企業是否利用一定的生產資源獲取了最大量的產出,或者是否在產出量一定時實現了成本最小。這種效率稱為技術效率。效率概念應用于整個社會經濟時,它揭示的是全部生產資源與所有人的總經濟福利之間的對比關系,而在給定各生產單位的技術效率的前提下研究經濟效率問題時,主要的問題在于資源是否在不同生產目的之間得到了合理配置,使其最大限度地滿足了最大部分人的各種需要。用于分析這一問題的概念就是“經濟效率”,也稱“配置效率”。
因此,本文認為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效率也應該從“技術效率”和“經濟效率”兩個層面加以研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技術效率以單個擔保機構為考察主體,是指擔保機構的自身經營業績,即擔保機構的經營收益是否能覆蓋其運行的各項成本。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經濟效率是以整個社會的擔保機構為考察主體,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追求全社會的福利增加,追求社會“利潤”的最大化。具體而言,是指擔保機構使得貸款機構將部分還款風險轉嫁給擔保機構的前提下,愿意提供更大的貸款金額或者延長貸款期限,即金融附加量,以及借款人和整個社會因為這些金融附加量實現的純收入增長中獲得的好處(如稅收、就業機會的增加),即經濟附加量,這兩者之和是否大于擔保機構的創立成本、政府提供的補貼和交易成本。
三、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效率測度
1.杭州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發展現狀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杭州的塊狀經濟大都由小微企業集聚而成,是推動杭州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力軍。融資難一直是小微企業發展的瓶頸。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而設立的融資擔保機構的效率與小微企業的發展休戚相關。
截至2011年底,杭州市經省中小企業局批準并領取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的擔保機構有226家。課題組于2013年6月至8月期間對杭州市融資擔保機構效率進行調查。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60份,回收39份,有效問卷33份。在發放問卷的同時,對部分擔保機構的負責人就擔保行業發展狀況及前景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訪談。
由表1可見,近年來,杭州市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業務量穩步上升,戶均擔保額較小,這充分說明擔保機構的客戶真正是以小微企業為主體。
由表2可見,杭州市省級、地市級和縣級擔保機構的比例大約為3:2:5,已經形成了省、市、縣三級擔保體系,實現了省市縣三級聯動,使省級擔保優勢惠及地市級及縣級擔保,實現業務對接,跨地域開展全方位的擔保合作。
由表3可見,杭州市商業性擔保機構占比顯著,說明擔保業已經由政府主導型向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型轉變。
2.杭州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技術效率測度
以單個融資擔保機構為考察主體,融資擔保技術效率是指擔保機構的經營收益能否覆蓋其運行的各項成本。國外大量實證研究表明,擔保機構盈利的可能性不大。從國內的實踐來看,融資擔保機構至今沒有形成合理的盈利模式(晏露蓉,2007)。
擔保機構技術效率的衡量,可采用經濟增加值(EVA)指標。假設擔保機構收入僅有擔保費一項,成本費用包括兩項:擔保代償凈損失及各種營運成本(包括稅收)。
其中:f:擔保費率;M:擔保資本金;n:放大倍數;p:違約代償率;F:營運成本;r:資本成本。
從理論上看,違約代償率P不應超過擔保機構按規定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及擔保賠償準備金(以下簡稱“兩金”),據估算“兩金”約為2.5%,因此,P2.5%;擔保機構的收費只能按不高于同期銀行利率的50%收取,以現行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6%計算,擔保費率f3%;國家經貿委規定的擔保放大倍數為5倍-10倍。因此,即使資本成本r以無風險利率3%計算,擔保業也近乎虧損或微利。由此可見,融資擔保機構技術效率不容樂觀。
綜上所述,站在融資擔保機構自身角度看,它是一種高風險,低收益行業。因此,以“技術效率”為指標看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效率,擔保機構存在著一種制度性虧損。
3.杭州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經濟效率
衡量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經濟效率最理想的指標是金融附加量和經濟附加量。但是替代問題和貢獻模糊兩大障礙的存在,卻使度量金融附加量和經濟附加量存在現實困難,并常常使得融資擔保效率被高估。那么,盡可能地發掘一些技術指標以有效反映融資擔保對整個社會經濟的貢獻。擔保費率可以有效反映擔保機構的投入產出效率;擔保覆蓋率及擔保期限可以反映擔保的受益范圍,放大倍數可以反映擔保機構的經濟杠桿作用。因此,我們可以通過選擇這些指標來衡量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經濟效率。杭州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經濟效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擔保覆蓋率較低。擔保覆蓋率是指擔保機構所服務企業數量與該地區小微企業總數量之間的比值。擔保覆蓋率是從一個數量范圍的數值指標來反映融資擔保的效率問題。融資擔保機構的介入,使得小微企業的發展突破原有的瓶頸,可以擁有更多的資金以用以發展壯大自身。其實質是降低了銀行信貸的門檻條件,使得更多企業可以享受國家資金的優惠。而這類能憑借該項資金發展后帶來的經濟效益即金融附加量。較低的擔保覆蓋率,則是金融附加量低的表現,說明小微企業由于缺乏資金而損失巨大的機會成本。
截至2010年底,杭州市小微企業約60萬戶,但僅有1.87萬家小微企業得到了擔保支持,擔保覆蓋率僅為3.1%,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杭州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效率不高。
(2)擔保放大倍數較低。擔保放大倍數也稱擔保放大比例,是指擔保機構所能提供擔保金額與其擔保機構本身擁有資產的比例。擔保放大倍數是一個理想的衡量經濟附加量的指標。在違約率一定的前提下,擔保機構的放大倍數越大,其可擔保貸款的金額越大,擔保的經濟附加量越大。擔保機構放大倍數的提高,能夠顯著提高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量。而中小企業因為這些增加的貸款,使其發展機會增多,經營狀況得到改善,經營利潤增加,促使企業的納稅和提供的就業崗位等社會收益相應增加。因此,在一定違約率條件下的擔保放大倍數能夠很好地體現擔保機構對整個經濟的貢獻度。一般來說,擔保機構的擔保放大倍數越大,其資金的使用效率越高,對社會資源的配置越優化,其社會貢獻也越大。根據規定,我國擔保機構允許的最大放大倍數為10倍。但是擔保放大比例越大,擔保機構所要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大,需要機構所具備很高的風險控制與管理能力。
據調查,33家樣本擔保機構仍有18.18%的擔保機構放大倍數在3倍以下,有12.12%的擔保機構放大倍數在5倍以下,遠未達到10倍的政策許可范圍。在擔保最大放大倍數上,日本最高為60倍,韓國為20倍,多數國家擔保資金的放大倍數一般在10倍左右。與國外相比,杭州市的擔保放大倍數的差距顯而易見。
(3)擔保期限較短。在擔保貸款期限上,美國最長為17年,法國為15年,英國為10年,多數國家都是以對中小企業的長期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所以擔保期限較長。然而,在杭州,擔保機構主要為小微企業提供流動資金擔保,擔保期限以半年和一年期居多,約占75.75%。較短的擔保期限,同樣說明了擔保對小微企業融資的局限性。
(4)擔保費率較低。融資擔保機構的業務結構單一,主要依靠收取客戶的擔保費生存。據調查,樣本擔保機構的月均擔保費率為0.3%。較低的擔保費率設計僅能維持擔保機構的正常運作,而無法抵抗違約風險。杭州地區每年有超過80%的擔保機構倒閉是由于無法彌補代償損失。
盡管所有這些指標并不是通過市場博弈形成,而是由國家綜合各種因素在相關法律制度中明確規定的,然而,極低的擔保覆蓋率、微弱的擔保放大倍數、超短的擔保期限、過低的收益,充分說明了杭州市小微企業擔保經濟效率偏低。
四、提高杭州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效率的對策
1.提高技術效率的對策
融資擔保技術效率的高低,取決于其收益與成本的對比。要提高融資擔保的技術效率,只能提高擔保機構的收益或是降低擔保機構的成本。在此,擔保機構的成本主要指其交易成本,包括運行成本和代償成本。擔保機構的運行成本彈性不大。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代償成本很大程度上并不取決于擔保機構自身。因此,拓展擔保機構的收益成為融資擔保機構突破自身發展瓶頸的一大出路。
現有學者對創新融資擔保模式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如“橋隧模式”、“路衢模式”、“行業性專業擔保模式”、“抱團增信模式”、“擔保換期權模式”等,認為這些創新模式在擔保機構的收益或風險控制上有突出優點,因而較傳統的擔保模式更有生命力。然而,學者忽略了擔保項目本身的期權特性,因而低估了擔保項目的價值,從而將一些有潛力的中小企業拒之門外。從期權“價值發現”功能挖掘小微企業的潛力,將成為融資擔保機構拓展收益的一大突破。
2.提高經濟效率的對策
(1)加強和完善擔保體系建設。首先,要多渠道籌措擔保資金,擴大擔保規模,平衡區域發展。除了財政資金外,應充實擔保資金,應不斷開拓資金來源,如國有中小企業的改制收入也可以作為擔保機構的一項資金來源。其次,要正確處理金融機構與信用擔保機構的關系。健全和完善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體系,擔保機構和銀行之間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關系。再次,政府應明確其職責定位,加強引導和監管,著力營造良好的信貸環境。
(2)加強擔保機構的內部治理。作為擔保機構,尤其是商業性擔保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控制度,采取嚴格的措施,識別、防范、控制和分散風險。要做到這一點首先應造就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其次,擔保機構應注重擔保產品的開發和創新。
(3)加強和完善對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家明確的監管機構專職負責對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對其監管的職責主要是由人民銀行、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負責,包括一些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也主要是由上述機構頒布。過多的監管部門不可避免地會導致監管上的重疊或空白,從而導致監管資源的無效率。因此各部門之間應建立起有效的協調機制。同時建立行業協會作為擔保行業的自律機構形成對擔保機構的社會監督。
(4)建立信用擔保征信制度,健全和完善小微企業信用評級制度。良好的信用環境是支撐擔保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為此,應當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加快提升全社會和廣大小微企業的信用水平,為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體系的建設提供良好的信用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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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顧海峰.經營性金融創新與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發展研究[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8,4:20-25.
[5]殷志軍.信用擔保機構運行的模式創新與轉化效應研究[J].浙江學刊,2011,1:160-168.
篇2
摘要:為了分散風險,許多P2P網絡借貸平臺尋求與第三方擔保公司合作。通過建立擔保機構、P2P網貸平臺以及小微企業三者之間的動態博弈模型,分析擔保機構的介入對小微企業P2P網絡融資行為的影響:信用擔保機構的介入增加了P2P平臺的期望收益,分散了P2P平臺承擔的風險,有利于平臺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同時,良好的企業信用水平能促使擔保機構與P2P網絡融資平臺合作,共同服務于小微企業融資。
關鍵詞:P2P借貸模式;小微企業;信用擔保;動態博弈
中圖分類號:F8305文獻標識碼:A
收稿日期:2016-07-12
作者簡介:文學舟(1973-),男,湖北孝感人,江蘇大學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管理學博士,研究方向:信用擔保理論與方法、企業融資;樊彩云(1991-),女,河南信陽人,江蘇大學管理學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信用擔保、互聯網金融。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面向小微企業的信用擔保機構制度約束及破解策略研究”,項目編號:13BGL038;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江蘇小微企業融資的阻礙因素及化解機制研究”,項目編號:15JD007。
一、引言
現階段中小企業互聯網融資的主要模式有四種,分別是商業銀行網絡化、電商小貸融資平臺、P2P網絡融資平臺和眾籌融資模式。其中P2P網絡融資平臺在我國發展較為迅速。從2007年首家P2P平臺成立,到2015年12月,全國P2P網貸平臺數量已達到3 858家,交易規模超過1萬億元①。與傳統金融行業相比,P2P網絡融資平臺具有一系列的如獲取和篩選信息的優勢、節省融資成本的優勢以及普惠優勢等。同時,P2P網絡融資平臺的快速發展加速商業銀行改變其傳統的金融服務方式,積極開發新的金融產品,使金融資源逐漸地向小微企業流動。目前,一些銀行開始進軍互聯網金融或者與互聯網企業聯手,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在線服務。如平安銀行推出P2P 貸款平臺“陸金所”、招商銀行搭建的“小企業E 家”、興業銀行與百度開啟戰略合作等。P2P網絡融資平臺的大量涌現改善了國內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為小微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和思路,優化了金融資源的配置。但是,各種良莠不齊的P2P網絡融資平臺的出現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風險,主要包括平臺信用風險、貸款人的資金安全風險以及法律風險等。其中平臺的信用風險和運營風險成為小微企業P2P網絡融資的重要障礙。截止到2015年,出現過許多由于涉及非法集資以及運營不當導致的平臺倒閉和跑路現象,例如e租寶、在線貸、迅益貸等。
為了吸引投資和擴大業務量,眾多的P2P平臺紛紛做起了擔保,其主要有三種模式,分別為平臺自身擔保、引入融資擔保機構和保險公司提供擔保。2015年8月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中明確提出了個體網絡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并且提出支持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實現商業模式創新。信用擔保機構作為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中介機構,擁有專業化的風控團隊,在與傳統金融機構合作的過程中積累了許多融資擔保和信用評價的經驗。截止到2015年底,全國已有上百家擔保機構在與P2P網貸平臺合作,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服務,例如深圳深業融資擔保與利民網合作開展擔保業務、鄭州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與鄭投網合作等。但是第三方擔保機構的介入仍然存在較大的爭議,擔保機構與P2P網絡融資平臺如何共擔風險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擔保公司與P2P平臺開展合作時,擔保機構的代償能力、擔保杠桿以及P2P平臺的擔保業務風險、平臺自身存在的信用風險成為雙方考慮的重要問題。另外,在發生代償時擔保機構是否及時進行代償也成為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上述這些都成為阻礙擔保機構與P2P平臺合作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的重要因素,擔保機構的介入究竟是否對小微企業的P2P網絡融資行為有所助力也亟待驗證。本文主要研究信用擔保機構的介入是否可以助力小微企業P2P網絡融資,是否可以化解P2P融資平臺所承受的融資風險;此外,本文也討論如何減少小微企業P2P網貸模式的融資成本等問題。
二、文獻綜述
互聯網金融的興起以及其引發的變革正吸引著中外學者的關注,其中研究焦點主要集中在互聯網金融的功能和特點、P2P網絡借貸存在的風險以及其如何助力小微企業融資等問題上。
關于互聯網金融的功能和特點方面的研究。Claessens、Allen(2002)等認為互聯網金融正改變著傳統金融行業的結構和性質,促進傳統金融行業的轉型與升級,加速銀行合并和信貸獲取[1-2]。戴東紅(2014)認為,相比于傳統融資方式,互聯網金融具有信息、成本、效率和普惠優勢,能顯著降低融資中信息不對稱,在小微企業缺乏抵質押物背景下,有助于降低信貸風險[3]。鄭聯盛(2014)認為,互聯網金融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是傳統金融通過互聯網技術在理念、思維、流程及業務等方面的延伸、升級與創新[4]。吳曉求(2015)通過研究證明,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相互競爭,會推動金融結構變革和金融效率提升,完成從大企業金融、富人金融到普惠型金融的轉型[5]。
關于P2P網絡借貸模式的風險研究。Herzenstein(2011)等從社會行為視角出發,對 P2P 網絡借貸中投資者競標行為進行了研究,認為 P2P 網絡借貸平臺上的羊群效應可以降低信用風險[6]。鄒輝霞和劉義(2015)通過將信號傳遞博弈模型引入到P2P網絡借貸行為的研究當中得出,P2P網絡借貸模式能夠降低出借方因信用風險造成的極端大額損失[7]。盧馨和李慧敏(2015)通過對P2P網貸存在的風險研究后分別從政府、P2P網絡借貸平臺和借貸者以及貸款者的角度提出了控制網貸風險的措施[8]。談超等(2014)通過構建“檸檬”模型和委托-模型對平臺內存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進行分析。結果發現,信號傳遞博弈模型可以解決平臺內的逆向選擇問題,而信用擔保的介入則可以防范平臺中的道德風險[9]。
關于P2P網絡借貸模式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研究。徐志遠和吳衛東(2008)從長尾效應、信息中介和網絡誠信度三個方面論述P2P網貸將給中小企業融資帶來新的革命[10]。王馨(2015)認為,在傳統金融市場中,小微企業往往被排斥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互聯網金融的加入從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適量的供給缺口,減輕了信貸配給程度,促進了金融資源的合理配置,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境提供了新的視角[11]。李朝暉(2015)基于對2012年我國P2P網絡借貸行業數據和小企業統計年鑒數據的分析,認為目前我國有近半的網絡借貸資金流向了小微企業,支持了生產經營活動[12]。李佳偉和封思賢(2015)則從信息效率成本、信用風險成本和網絡技術成本三個方面對P2P網絡借貸交易成本進行了研究,總結歸納降低P2P融資成本的可行性條件[13]。
上述關于互聯網金融和P2P網絡借貸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互聯網金融和P2P網絡借貸模式的功能和特點以及P2P網絡借貸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方面。相關學者從各個方面論證了P2P網絡借貸模式能夠支持小微企業解決融資問題,但是對于此問題的研究也僅限于初級階段。在小微企業通過P2P網絡借貸模式融資中,如何降低存在的信用風險以及如何確保出借人的資金安全問題等沒有相關的研究。同時,相比于傳統的融資方式,P2P網絡借貸融資模式存在諸如平臺的信用風險、借款人的信用風險以及監管風險等問題沒有得到切實的研究。本文針對于P2P網絡借貸平臺采取的風險分散模式之一――融資擔保機構的介入問題進行研究,論證信用擔保機構介入的可行性。
三、信用擔保參與小微企業P2P融資的必要性分析
信用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在傳統的擔保體系中,參與主體分別是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以及銀行,而在小微企業P2P網絡融資模式中,擔保行為的參與主體變成了擔保機構、小微企業和P2P網絡融資平臺。在P2P網絡融資行為中,資金的提供方通常不直接與資金需求方對接,融資雙方的訴求主要是通過融資平臺傳達,融資平臺為借款人提供了一個借款信息的渠道,同時也為貸款人提供了投資渠道。在P2P網絡融資行為中,P2P平臺起到了審核資料、控制風險和接待配對的作用。為了保證貸款人的資金能夠安全回收,平臺需要設計一套規范的風險防范機制,除了對借款人的信息進行核實、信用評級的評分和分類等基礎性的工作,不少平臺還會引入第三方擔保機構進行擔保。
在P2P網絡融資模式中,需要融資的小微企業向平臺提供信息,發出貸款請求,在通過平臺的資格審查和信用評級之后通過平臺發出借標,借標通常包括借款金額、利率、用途和還款期限等信息。擔保機構在這個過程中起到的作用是降低融資平臺和小微企業間信息不對稱風險。P2P網絡融資平臺作為網絡融資信息中介,其風險控制能力和信用評級能力可能會有所欠缺,而擔保機構作為專業化的扶持小微企業融資的中介機構存在時間較長,在與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的合作過程中積累了較多的風險控制和信息核查經驗,第三方擔保機構的引入能夠有效幫助P2P網絡融資平臺分擔風險,保證貸款人的資金能夠安全回收。借助政府的扶持政策、自身的風險評估和控制能力,擔保機構能提升小微企業信用等級,緩解小微企業貸款難的問題。
如圖1所示,在小微企業通過互聯網融資平臺進行資金借貸的過程中,互聯網融資平臺作為借款信息的中介平臺,同時兼有對借款人進行信息核查、信用等級評分和分類等工作。為了保證貸款人的資金能夠按期收回,平臺還需要設計一套風險控制機制,其中就包括引入第三方擔保機構。小微企業通過擔保機構的有償擔保,實現了自身的信用增級,獲得了企業發展所需的資金。擔保機構通過擔保業務與平臺達成合作協議,共擔風險,同時提高業務量和收入水平。
四、信用擔保參與小微企業P2P融資博弈模型構建與分析
(一)模型的假設
本文假設市場上存在兩類小微企業,一類是信用水平高的小微企業,另一類是信用水平低的小微企業。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為了獲得融資會向平臺和擔保機構披露自己的真實信息;而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則選擇隱瞞自己的真實信息,并且偽裝成高信用水平的企業,付出偽裝成本A。
假設1:信用擔保機構完全市場化運作,不考慮政府政策和相關部門對擔保業務的干預。
假設2:小微企業通過P2P融資平臺融資需向平臺支付服務費,費率為f1,貸款年利率設為r;擔保機構擔保需要收取擔保費用,費率為f2,融資金額設為X。
假設3:當小微企業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擔保機構的代償率為θ,其余部分由P2P平臺承擔。
假設4: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項目成功的概率為q,成功后的收益為R,在項目失敗后無力償還貸款,由擔保機構和P2P平臺代為償還;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則一定不會償還貸款,若擔保機構和P2P平臺判斷失誤則代償的概率為1[14-15]。
(二)博弈模型的構建
1.擔保機構介入前小微企業和P2P平臺之間的博弈模型。在博弈開始時,自然狀態下存在兩類情況的小微企業,即{高信用水平a1,低信用水平a2},信用水平高的小微企業以概率P存在。P2P平臺通過對小微企業的真實情況進行判斷之后選擇是否小微企業的貸款信息,其策略選擇為{貸款信息b1,不貸款信息b2}。
在P2P平臺決策之后,高信用的小微企業根據自己的項目成功與否選擇是否償還貸款,其策略選擇為{守信c1,失信c2};低信用的小微企業則選擇失信,其策略選擇為{失信c2}。由此可以繪制出該博弈的博弈樹,如圖2所示。
高信用水平小微企業只有當項目失敗時才會選擇失信,高信用水平小微企業與P2P平臺進行博弈時,當策略組合為{借款信息b1,守信c1}時,小微企業獲得貸款投資收益R,同時付出貸款成本,包括貸款利息和支付給平臺的服務費;平臺獲得小微企業支付的服務費。因此雙方的博弈支付分別是R-(r+f1)×X,f1×X。其他的策略組合的博弈支付如表1所示。
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選擇失信的概率為1,同時其為了獲得融資貸款,會偽裝成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因此其貸款成本除了貸款利息和平臺的服務費之外,還需要付出偽裝成本A。因此,低信用水平小微企業和P2P網貸平臺博弈的支付矩陣如表2所示。
根據上述博弈模型可以得到P2P融資平臺的期望收益為:
E(P)=p×[q×f1×X+(1-q)×(f1-1)×X]+(1-p)×(f1-1)×X=X×(f1-1+p×q)(1)
只有當P2P平臺的期望收益大于零時,平臺才會選擇小微企業的貸款信息,即E(p)>0,f1>1-p×q。P2P平臺收取的服務費率的高低取決于市場上小微企業的信用水平以及項目成功的概率,如果平臺通過評估后認為市場上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占大多數且這些企業的項目有很大的成功概率,則會偏重于收取較低的服務費率。
2.擔保機構介入后,擔保機構、小微企業和P2P平臺三方之間的博弈模型。在二元模型的假設基礎上補充以下假設條件:在企業失信的時候,擔保機構要承擔θ比例的貸款損失,P2P融資平臺承擔1-θ比例的貸款損失。
在博弈開始時,自然狀態下小微企業有兩種情況,即{高信用水平a1,低信用水平a2}。首先,由擔保機構對市場上兩類小微企業的信用水平判斷之后作出決策,其決策選擇為{擔保d1,不擔保d2};其次,P2P融資平臺根據擔保機構的決策選擇做出是否小微企業貸款信息的選擇,其決策為{貸款信息b1,不貸款信息b2};最后,兩類小微企業進行決策選擇,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決策為{守信c1,失信c2},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決策為{失信c2},由此可以繪制出三方動態博弈的博弈樹,如圖3所示。
擔保機構參與后,在高信用水平下,當三方博弈的策略組合為{擔保d1,借款信息b1,守信c1}時,擔保機構獲得小微企業支付的擔保費,平臺獲得小微企業支付的平臺服務費,而小微企業則獲得擔保貸款的投資收益R,同時付出貸款成本,包括擔保費、貸款利率和平臺的服務費。因此,三方的博弈支付分別是R-(f1+f2+r)×X,f2×X,f1×X。其他策略組合的博弈支付如表3所示。
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因為會選擇偽裝成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因此除了付出貸款利息、擔保費率和平臺服務費,還需要付出偽裝成本A。因此,三方博弈的支付矩陣如表4所示。
根據上述支付矩陣,擔保公司參與后的P2P融資平臺的期望收益為:
E(p)=p×[q×f1×X+(1-q)×(f1-1+θ)×X]+(1-p)×(f1-1+θ)×X=(p×q-p×q×θ+f1-1+θ)×X(2)
在上述擔保公司參與前由(1)式我們得到P2P融資平臺的期望收益為(f1-1+p×q)×X0,f1>(1-θ)×(1-p×q)。
信用擔保機構的期望收益為:
E(D)=p×[q×f2×X+(1-q)×(f2-θ)×X]=[θ×(p×q-1)+f2]×X(3)
要使擔保機構有意愿參與到小微企業P2P網絡融資中去,其期望收益E(D)要大于零,即擔保費率f2>(1-p×q)×θ。
小微企業的期望收益為:
E(W)=p×[q×R-q×(r+f1+f2)×X-(1-q)×(f1+f2)×X]+(1-p)×[(1-f1-f2)×X-A]=p×q×(R-r×X)+(1-f1-f2)×X-p×X-A×(1-P)(4)
只有當小微企業的期望收益大于零時,其才有意愿尋求P2P網絡融資,即R>A×(1-p)+X×p-(1-f1-f2)×Xp×q+X×r。
3.博弈模型分析。在上述博弈模型中,我們分析了擔保機構、小微企業和P2P融資平臺三方動態博弈達到均衡的擔保費率、融資平臺服務費率和小微企業收益的限制性條件。另外,我們還得到如下啟示:
首先,對于小微企業來說,只有其融資收益超出一定范圍才會有意愿通過融資平臺獲得貸款,這個范圍主要是由擔保費率f2和平臺服務費率f1以及貸款利率r決定的。如果平臺收取的服務費率和給予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過高就會使小微企業的融資收益小于P2P網絡融資的貸款成本,此時小微企業就會選擇別的路徑進行資金的籌集。為了幫助更多的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題,P2P融資平臺必須同擔保公司合作將服務費率和擔保費率以及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控制在一個合適的范圍之內。影響小微企業P2P網絡融資行為的另一個重要因素為偽裝成本A,如果偽裝成本過小,即小微企業為了掩飾自己的真實信息所付出的成本很小,那么低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就會選擇偽裝成高信用水平的小微企業,這就會大大增加擔保機構和P2P融資平臺的代償風險,不利于P2P網絡融資行為的更好發展。因此,相關部門應該制定出針對于此的嚴格的懲罰制度,盡可能的增大偽裝成本A。
其次,對擔保機構而言,只有當擔保費率f2大于一定范圍時,擔保機構才會為小微企業P2P網絡融資提供擔保。這個范圍主要是由高信用小微企業存在的概率P、高信用水平小微企業的還款概率q以及與P2P平臺的貸款償還比率θ決定的。擔保費率的下限隨著p、q和θ的增大而逐漸變小。即當擔保機構認為市場上高信用的小微企業占大多數時,其與P2P平臺合作提供擔保的意愿就越明顯。為了提高擔保機構的擔保意愿,小微企業必須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水平,增強信息的透明度。而P2P融資平臺方面要與擔保機構確定合理的風險分擔比例,實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對于擔保機構來說,介入小微企業P2P網絡融資既是機遇又是挑戰。隨著P2P網絡融資的興起,許多擔保機構從扶持小微融資和自身業務創新的角度出發,紛紛與網絡融資平臺合作。與傳統融資方式相比,擔保機構合作的對象從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變成了P2P網絡融資平臺,為擔保機構帶來了新的風險。
最后,對P2P融資平臺而言,擔保機構介入前的博弈模型和擔保機構介入后的博弈模型共同驗證了擔保機構的介入有利于P2P融資平臺的風險分散,增大了P2P融資平臺的期望收益。對于平臺來說,引入擔保機構進行擔保是保證平臺安全運營比較好的選擇。
五、結論與建議
從上述博弈模型的構建與分析可以得出擔保機構的介入可以更好地助力小微企業通過P2P網絡借貸平臺進行融資,實現擔保機構、小微企業和P2P網絡融資平臺的三方共贏。目前我國已經有許多擔保機構與P2P融資平臺合作幫助小微企業網上融資的實際案例,但是要實現信用擔保機構和P2P網絡融資平臺以及小微企業三方利益均衡,實現三方的共同發展仍然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對于擔保機構,選擇運營良好和信用良好的平臺作為合作對象是關系到擔保業務順利發展的關鍵問題。與P2P網絡融資平臺合作實現了擔保機構的業務創新,拓展了業務領域,同時也更好的實現了扶持小微企業融資的初衷。但是與平臺合作更加考驗擔保機構的風險識別和控制能力,P2P平臺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還沒有形成一個整齊有序的體系,再加上監管制度的不完善導致整個P2P行業市場本身就存在較大的風險。擔保公司與P2P平臺合作不僅要防范小微企業帶來的信用風險,同時也要防范P2P平臺自身存在的信用風險、運營風險以及技術風險等。擔保機構在選擇與P2P平臺合作時,要選擇運行狀況良好、風險控制流程完善的以及信用等級良好的平臺作為合作對象,以便更好地控制風險。
其次,對于P2P平臺,擔保機構的介入有效的分散了平臺自身的風險,但是對合作的擔保機構的選擇上同樣要慎重。擔保機構的自身實力和代償能力成為P2P平臺選擇擔保機構的重要考慮因素。同時平臺自身要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建立項目信息披露制度和平臺信息披露制度,平臺的運作流程要透明公開。只有這樣,P2P平臺才能夠成長為信用良好、操作規范的信息中介平臺,才能夠尋求與第三方融資擔保機構合作,共擔風險。
再次,小微企業也要重視自己的信用建設,增強自身的信用水平。小微企業要想順利獲得通過P2P平臺進行融資,必須專注于自身的信用水平的提高,同時也要專注于自身產品的開發,將自己打造為有信譽、有潛力的創新性企業。只有當市場上小微企業的整體信用水平呈現出良好的態勢時,擔保機構才會愿意為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助力小微企業的融資發展。
最后,政府主管部門要完善P2P網貸平臺的監管制度和法律法規體系,防范由于監管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的P2P平臺風險。首先要明確P2P網貸的行業準入制度,制定P2P網貸行業的各項行業標準。在注冊資本、法人資質、經營團隊以及風險控制等方面應有明確的規定。其次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風險評級制度及第三方資金托管制度。規定P2P平臺定期披露自己的財務狀況,并由專門的機構對P2P平臺進行風險評級,評級結果,同時由第三方機構對P2P平臺進行資金托管,以此來分散投資者的風險。最后要完善P2P行業的擔保制度。明確禁止平臺自身擔保和與平臺有關聯的擔保公司擔保。支持第三方擔保公司為平臺提供擔保,并平衡P2P平臺、擔保公司、借款人、出借人等多方參與主體的權利和利益。
注釋:
①數據來源:網貸之家2015年網貸行業統計數據(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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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act of Intervention of Credit Guarantee on Financing Behavior of P2P
Network for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WEN Xue-zhou,FAN Cai-yun
(School of Management, Jiangsu University, Zhenjiang 212013, China)
篇3
(一)偏向內部融資,內部融資比例過高。從小微企業自身發展情況來看,通過自身積累和留成發展來融資的比例仍然過高。內部融資成了小微企業發展融資的首選方式,無論是在創建企業的初期,還是在穩步上升的發展階段,都過度依賴內部融資渠道。
(二)過度依賴銀行貸款,貸款難,額度有限。大多數商業銀行追求利益最大化,將主要精力放在服務國有企業上,偏愛大城市、大企業,削弱了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小微企業則因自身規模小,流動性強的特點,比較依賴銀行貸款。這就構成了供需矛盾:一方面,銀行放貸難,另一方面,小微企業尋貸難,辦理大額貸款和長期貸款更是難上加難。
(三)股票、債券融資比例小。我國絕大部分小微企業很難達到上市發行股票的門檻,通過股票上市來融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我國債券市場,債券品種結構嚴重失衡,國債和金融債券所占的比例較高,企業債券發行比例偏低,再加上國家對企業發行債券的要求過高,對于實力較弱的小微企業來說,很難通過發行債券來融資。
二、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原因分析
(一)自身規模小、技術創新不足、管理混亂、信用較差。首先,小微企業規模小,整體實力弱,經營風險高,破產倒閉率高。我國小微企業大部分生存期不超過3-5年,只有很少一部分企業能堅持到5年或5年以上,特別是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小微企業的經營風險日益增加,銀行為了規避風險,對小微企業敬而遠之。其次,技術創新不足成為小微企業發展面臨的重大挑戰,大部分小微企業是以傳統技術和低水平技術為依托發展起來的,其生產技術和設備水平都很落后,技術創新嚴重不足。沒有先進技術的小微企業很難得到銀行和社會融資機構的青睞,難以獲得足夠的貸款資金,這加大了小微企業的貸款難度。第三,小微企業大多為私營企業或合伙企業,管理水平落后,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機構不能把握小微企業的貸款風險,增加了放貸風險。與大型企業相比,小微企業的社會信譽普遍偏低,有的小微企業還貸意識不足,甚至有惡意拖欠貸款的現象,不僅損害了企業的誠信形象,也使銀行貸款風險程度大幅提高,出現對小微企業拒貸現象。
(二)金融結構不合理,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風險大、成本高。目前我國缺乏專門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而商業銀行為了防范金融風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調整了信貸戰略,改為追逐優質客戶,偏重于規模大、效益好、信用好的企業,這不利于數量眾多的小微企業貸款。小微企業都是以小額短期貸款形式融資,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貸款的成本加大,風險也被擴大。為了降低成本和風險,金融機構減少了對小微企業的貸款額度,限制了小微企業貸款的機會。
(三)法律、法規、政策不完善,擔保體系不健全。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離不開社會和政府部門的政策支持,我國有關部門為了鼓勵小微企業融資,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但還未形成完整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體系,這些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也只是按照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缺乏統一規范的小微企業立法,造成小微企業融資沒有完整的法律、法規及政策保障。我國的擔保機構少,分布不均,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現行的銀行貸款抵押擔保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都是針對大企業制定的,不符合小微企業實際,很多小微企業不能進入銀行信用范疇,不能得到貸款抵押擔保,銀行貸款難度增加。
三、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引導、支持企業加強自身建設,實行產業轉型和結構優化升級。加強自身建設是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首要途徑,一方面應積極發展、擴大規模、不斷積累資本,另一方面通過完善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建立適應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內部控制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加大技術投入等方面來樹立自身良好的形象,才能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政府部門應加強引導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加快推動企業產業化升級,支持小微企業自主創新,向節能環保方向發展;支持小微企業與大企業聯合配套發展,搭建小微企業與大企業交流合作平臺,在大企業的配套支持下,小微企業的發展更加有利。
(二)創造有利于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環境。有關部門應加強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法律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建立與小微企業融資配套的法律、法規,規范小微企業融資主體的責任范圍、融資辦法和保障措施。深入改革,擴大政策覆蓋范圍,改善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的不平等現象。擴大金融市場準入范圍,降低門檻,讓更多小微企業享受融資政策優惠。進一步加快融資擔保管理制度的建設,明確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的政策支持。
(三)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政府部門應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政策扶持和金融服務,進一步完善為小微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加大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監督力度,使其更好地為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小微企業融資專營機構,專門負責對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授信、貸款業務,提高小微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此外,鼓勵支持地方性小型商業銀行的發展。地方性小型商業銀行是與小微企業發展相配套的商業銀行,更容易了解地方小微企業的經營狀況,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的程度,降低了貸款風險,給小微企業貸款融資增加了可能性。 (四)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擔保體系,做小微企業融資堅強后盾。一是建立擔保資金支持體系,設立專門的貸款擔保基金作為小微企業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擔保方,并以法律手段保證基金來源;建立多種組織形式參與、多層次結構的擔保體系,完善再擔保融資功能和財政注資商業擔保體系。二是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建立風險準備金的同時,強化擔保投資機制,規范社會信用體系,引導小微企業加強自身信用建設,完善小微企業信用征集機制和評價體系,提高小微企業的融資信用等級,增強小微企業信用意識,達成信用擔保機構和銀行風險共擔的“雙贏”合作局面。
(五)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為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提供可能。證券市場是小微企業獲得發展所需資金的最佳途徑,進一步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為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提供可能。股票市場要向小微企業提供上市條件,完善小微企業上市機制,建立小微企業上市資源庫,每年從資源庫中選擇成長型小微企業重點培育輔導上市;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使越來越多的小微企業能從創業板市場獲得大量的資金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融資,債券融資風險小,對于實力較弱的小微企業來說,是
其融資的有利方式。
(六)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鼓勵企業多元化融資。
首先,發展融資租賃業,鼓勵小微企業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具有信用要求低、方式快捷、風險小等特點,有其他小微企業融資方式所不具備的優勢,是解決當前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可行選擇。融資租賃可以減輕由于設備改造帶來的資金周轉壓力,避免支付大量現金,而租金的支付可以在設備的使用壽命內分期攤付而不是一次性償還,使得企業不會因此產生資金周轉困難,同時也可以避免由于價格波動和通貨膨脹而增加的資本成本。
篇4
關鍵詞:小微企業;融資;對策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河南省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與對策探析
收錄日期:2013年1月31日
2012年10月17日,河南省發表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確立了今后河南省小微企業的發展方向,為創新型、創業型和勞動密集型。據統計,小微企業占河南省全省企業總數93%以上,這些企業的發展不僅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崗位,同時逐步發展成為經濟發展的主體力量,促進了中原經濟區的發展。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對于中原經濟區順利發展尤為關鍵。
一、河南省小微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根據我國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如果是工業企業,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上,營業收入在3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據統計,河南有35萬多家小微企業,占全省企業總數的93%以上,創造了過半GDP、近半的稅收和70%以上的就業崗位。
小微企業是提供新增就業的主要渠道,是促進河南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群體,滿足了市場需求、增加了人民收入,促進了中原經濟區的發展。但是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是個國際難題,在河南省也不例外。
雖然國家采取措施,要求更多的信貸資源向小微企業傾向,但是大中型企業仍然是資源的主要擁有群體。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的調查數據顯示,“有借款需求并全部借到”的企業僅占3.1%。河南銀監局的統計顯示,總體上來看,河南省小微企業的金融環境在持續改善:小企業貸款金額、覆蓋面在2011年實現大幅進步,銀行業機構在河南的小企業授信戶數、貸款余額增速均高于全省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和全國小企業貸款增速,但是由于銀行內部經營制度要求貸款保持理想水平,避免有過大風險,有些小微企業沒有實質性資產,小微企業的貸款形式和銀行內部制度不符,因此,如果政府不加以引導,小微企業貸款的成功率依然不高。
二、河南省小微企業融資難原因分析
河南小微企業融資難有很多方面的原因,有企業自身的原因,也有金融制度方面的原因,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自身發展缺陷。一方面河南小微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大多企業的管理經驗不足,經濟效益低,在發展過程中,大多采用傳統的生產方式,較少采用有科技含量的生產方式,并且,小微企業大多為家庭式的或者是個體工商戶,在發展過程中管理落后以及陳舊的生產設備,使小微企業在市場的競爭過程中不占優勢。據統計,小微企業的平均壽命不到3年,抗風險能力弱;另一方面小微企業不重視信用建設,信用等級低。小微企業在生存的過程中,有很大的風險,一旦企業破產,企業的成本就很難收回,這就導致企業無法按期還款,企業的信用便降低,所以商業銀行對于其信用和還款能力的考慮,而選擇不予貸款,這使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越來越嚴峻。
(二)金融體制限制。目前,河南省的金融機構有很多,但是在小微企業的支持方面,仍然存在不足。首先,各商業銀行對所有企業的貸款標準是一樣的,由于小微企業擔保物匱乏,抵押難,本身的風險與收益不匹配,多通過租賃得到廠房和資產,不能提供銀行所要求的擔保物,因此很難從商業銀行得到資金支持;其次,由于小微企業的資產較少,不能提供相應的抵押品,所以貸款的利率普遍上升;金融機構中存在貸款的大小與利率的高低成反比,而小微企業由于生產規模較小,經營狀況不穩定,申請的貸款比較小,造成利率加大。據統計,小微企業的存在周期一般只有3年左右,經營情況不穩定,銀行不好對其監管,對小微企業貸款,銀行的利率也會上升。
(三)法律政策方面限制。目前,各級政府陸續出臺了一些扶持企業的政策,但真正針對小微企業的很少,并且實施起來難度很大,主要原因在于政策措施不明確,具體應用到小微企業難度很大。金融機制對小微企業的相關擔保制度不完善,以及小微企業融資的相關法律不完善,導致小微企業融資在一定程度上有困難,缺乏法律的保障。另外,由于小微企業規模的限制,對于銀行,專門對小微企業貸款的核算機制難以建立,重約束、輕激勵,嚴重抑制了小企業貸款人員的積極性。
三、國內外小微企業融資經驗借鑒
(一)國外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的經驗
1、美國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的經驗。首先,美國非常重視小微企業立法,建立小微企業法律體系,包括《小企業法》、《機會均等法》、《小企業投資法》、《小企業技術革新促進法》等20多部法律;其次,設立專門政府管理部分和資金援助制度,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組織和制度保證。美國專門成立了小企業管理局(SBA),它的職責之一就是為小微企業提供一系列的融資服務,保證小微企業發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不足的問題。SBA經國會授權,可以直接向小微企業貸款,利率都低于市場利率;再次,制定財稅政策和稅收政策,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資金資助,主要方式有直接的財政資助,減免稅收,減輕小微企業負擔,增強小微企業的資金積累能力;第四,美國通過實施“微型貸款計劃”等多種資金援助計劃,由SBA和商業銀行合作,建立實施貸款擔保計劃的業務關系,凡小微企業直接申請未果,可以要求政府擔保,向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幫助;最后,商業銀行也提升管理水平,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便利條件,并且美國積極拓展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設立了小額股票掛牌市場,為小微企業的融資提供了幫助。
2、韓國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的經驗。首先,建立健全小微企業融資的法律體系,韓國頒布了《小企業支援法》,這些法規在其服務的權限內,為小企業的融資保證、減免稅收等做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其次,以官方力量為小企業融資提供鋪墊,設立了推動小微企業融資的專門政府機構,成立專門的政策性銀行和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再次,專門建立政策性銀行給中小企業貸款,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了方便,該銀行由政府控股。
(二)國內促進小微企業融資的經驗。溫州、臺州兩地的特點是小微企業多,對于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2012年溫州和臺州兩地分別出臺了《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實驗區總體方案》和《臺州金融支持小微企業改革創新試點草案》,在這兩方案的指導下,為小微企業的融資提出了新的措施。一是致力于政府推動。政府進行體制創新,從財政再擔保制度、中小企業優惠等方面建立適合小微企業的程序和政策,并且推進信用體系和擔保體系的建設,建立以政府財政為主體的公益性擔保機構,支持小企業的發展;二是繼續推進小微企業的公司制改造,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小微企業應加強與事務所、稅務部門聯系,提高財務水平,提高企業的信用,并加強企業的聯合重組,在聯合重組中找到企業的出路;三是創新金融服務。引導大規模的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對于支持小微企業的金融機構,在政策上要適當的給予傾斜,并且創建小微企業的直接融資平臺,發行聯合小微企業債券。
四、解決河南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改革相對落后的金融體制,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法律環境。從國際方面和國內方面都可以看出,小微企業的融資離不開政府的支持,但是目前河南省小微企業眾多,但是針對小微企業的法律政策卻很少,破解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還必須要求政府通過行政和法律的手段,落實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行政指導。目前,支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性銀行也很少,河南省政府應該大力發展針對小微企業融資的金融服務機構,金融機構在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同時,也可以為小微企業提供咨詢服務,幫助小微企業更好地發展。
(二)加強小微企業的信用管理,完善擔保制度。目前,小微企業的信用問題亟待解決,信用貸款是企業的貸款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我國的信用體制尚未建立,小微企業的信用信息不明顯,融資困難,靠信用貸款更不可能,因此,我們必須要建立相應的信用體系。完善信用體系必須從企業自身做起,建立相應的規范的財務制度和信用制度,提高信用水平,政府也可以建立相應的小微企業數據庫,對于守信、信用好、資產良好、發展前景好的企業可以給商業銀行予以提示。另外,還需要建立健全擔保制度。信用體系建立,但是由于小微企業資產少,信用貸款利率高,所以為了小微企業能夠順利貸款,還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的擔保制度,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供擔保,同時也可以為小微企業提供制度方面的咨詢服務,為小微企業的轉型提供制度方面的支持。
(三)加強自身管理,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目前,小微企業大多規模小、沒有核心競爭力、生產設備落后、企業管理觀念缺乏,也沒有規范的財務管理觀念,這樣的企業很難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籌到款項。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要引導小微企業的發展,優化小微企業的管理方式和發展方式,堅持小微企業自主創新,完善經營體制,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和規范機制,提高小微企業的綜合素質和信用能力,對于不同行業的小微企業,引導其符合市場的發展,重點扶持創新型、高科技型的小微企業,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加快小微企業向現代企業轉變。
(四)豐富完善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小微企業融資難,原因很多,融資渠道狹窄也是一個主要原因,小微企業融資主要依賴于商業銀行貸款,但商業銀行由于自身以及小微企業的原因,小微企業并不能獲得需求的貸款。為了小微企業能夠更好地發展,政府部門應該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方面有政策傾斜,對于貸款給小微企業的銀行要予以獎勵。另外,要加強對證券資本市場的融資,引導小微企業股權融資。目前已經有創業板的融資渠道,要建立中小企業板塊,一個完善的、多層次的證券資本市場是中小企業融資的最佳選擇,它能為中小企業提供相應的融資服務,有利于小微企業的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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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賈瓊,韓國小微企業融資及借鑒[J],金融與經濟,2012,5
篇5
一、我市小微企業融資情況
我市小微企業總體上資金需求偏緊,企業融資難度大。我市現有小型微型企業1996家,占全市企業的90%以上。被調查企業中有80%的企業認為流動資金“緊張”,10%的企業認為“有點緊張”,10%的企業認為資金面趨于中性。小微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是銀行貸款,但很大一部分小型、微型企業由于無土地等抵押物,往往很難從銀行等獲得貸款或需要進行繁瑣的貸款手續。小型、微型企業的銀行貸款滿足率比較低。目前我市小微企業為取得銀行貸款,更多采用的是相互擔保貸款的方式,如招遠市樂華齒輪有限公司貸款500萬元,由煙臺珍珠機械有限公司和招遠市興盛機械有限公司為其擔保;煙臺珍珠機械有限公司和招遠市宏昌機械有限公司也為銀行貸款而相互擔保。
小微企業其他融資渠道還有擔保貸款、企業間借款、親戚朋友借款、內部員工集資等,但這些都無法滿足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資金緊張直接影響到小微企業的正常性生產、項目投資和擴大再生產。
二、我市在小微企業融資方面所做工作
(一)建立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加強銀企保對接,提升融資功效。
近年來,我市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政府、銀行、擔保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企業“五位一體”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平臺,打造融資保障體系,破解企業融資難題。發揮好政府在企業與銀行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組織召開政、銀、擔、企洽談會,建立合作共贏的有效機制。2013年2月份,我市召開了2013年銀企合作推進會,11家商業銀行與52家大中小企業就62個項目達成了簽約意向,簽約金額達83.26億元。小微企業貸款占比達到36.33%,同比增長7.8%。為緩解企業融資難題、助推經濟加快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我市三家融資性擔保機構――山東天健投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招遠市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招遠市山玲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全部通過省金融辦規范整頓,注冊資金總額達到3.0957億元。3家擔保公司主要針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一般自然人提供融資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擔保等金融服務,并對新材料、新能源、信息工程、海洋漁業、生物制藥等新興產業進行風險投資。今年以來,三家融資性擔保機構共為企業新發生擔保額近億元。
(二)搭建政策進企的綠色通道,把政策優勢轉化為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的發展優勢。
近年來,我市一直不斷強化對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性資金扶持力度。2011年,市財政設立“中小企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專門對全市中小企業上、擴、改新發生的銀行貸款進行貼息。 2012年,又新設立了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持,市財政還拿出專項資金支持建設銀行開展“助保金”業務,全方位、多手段、大力度地對中小微企業進行鼓勵和扶持。目前,中小企業貸款貼息政策、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和助保金三大政策,集合發力,共同推動金融業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我市組織開展了“下基層、訪千企、送服務、解難題”活動,深入全市中小微企業,做到帶著問題下基層,下到基層解難題。全面收集全市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建立起招遠市中小微企業數據庫,系統掌握企業規模、資產、營業收入和稅收等基本情況,為架設銀企合作的橋梁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我市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原因分析
通過調查我們了解到,造成我市小微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三個方面:
(一)國家宏觀政策調整的影響。
為抑制某些領域發展過熱,國家采取了經濟和行政調控手段,采取“有保有壓”調控措施的實施,一定程度加大了企業從銀行貸款的難度。
(二)銀行信貸結構調整的影響。
按照國家宏觀調控舉措,金融部門加快了信貸結構和放貸規模的調整。“謹慎放貸”使得大量小微企業因銀行信貸門坎提高和信貸規模的縮減,使貸款成了一大難事。大量想貸款的小微企業因信貸門坎的提高被銀行擋在門外。
(三)企業誠信度問題。
隨著金融程序的不斷嚴格,我市政策性擔保投資公司在重新申報公示后,嚴格了貸款審批程序,提高了對小微企業誠信度的要求。但一大部分小微企業不重視企業誠信度建設,未建立資信等級,想取得銀行的貸款就變得十分困難。
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對策與建議
(一)開辟適合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
資金缺乏是制約我市小微企業發展的最大問題。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建立專門為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中介組織和金融政策,為小微企業提供多樣化、專門化的融資服務,并有相應的基金和政策作為保證。如建立小微企業風險基金和風險投融資機制,對新技術企業以及高風險、高收益型小微企業開辦風險擔保貸款;銀行可根據小微企業信用等級,適當浮動利率;建立地方性的資本市場,為一些比較成熟的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提供渠道。
(二)加大對企業融資擔保力度。
在為企業拓寬融資途徑的同時,加快建立銀保互利合作、融資擔保一體化的市級信用擔保平臺,提高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服務質量和風險控制水平,積極促進天健小額貸款公司為小微企業提供便利的小額貸款服務;扎實推進小微企業上市融資、集合發債,鼓勵引導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投資力度,多渠道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克服“資金短路”難題,確保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轉。
(三)政府部門加強宏觀調控政策的完善與落實。
政府部門應經常深入企業、銀行、投資公司,及時交流經濟運行及發展態勢,傳遞國家有關產業導向政策,了解企業發展動態和資金需求動向,適時掌握信貸政策,及時協調做好銀企融資的協作與監督工作。建立協調制度,為銀投企發展搭建平臺,提供合作商機,實現互利互惠,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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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轉型;小微企業;融資困境;對策研究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8.052
1.引言
2014年10月20日,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明確指出小微企業的數量快速增長,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十三五”以來,以調整和優化產業結為核心的經濟轉型發展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旋律,而作為經濟轉型重要推手的小微企業以其靈活的運行機制和市場適應能力,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小微企業是中小企業的主體,是最活躍也是最脆弱的經濟主體,其在發展中受到諸多方面的制約,融資難是其發展過程中的最大難題。
2.轉型期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
一是融資方式較為單一。由于小微企業具有資產規模小、信息不透明、存續狀態不穩定等先天性缺陷,在我國現有金融市場體系下,無法獲得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等直接融資,因而只能采取間接融資的方式來獲取企業發展的資金,間接融資的最主要方式為銀行貸款。
二是缺乏有效的資產抵押或擔保。由于小微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小,自有資產少,符合銀行抵押條件的有效資產更加稀少,導致小微企業無法提供有效資產而無法獲取銀行借款。同時小微企業也往往因為沒有有效資產提供反擔保措施,難以獲取擔保金融機構提供的第三方擔保。
三是融資成本高。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小微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難以享受優惠的信貸政策,另外往往需支付額外的浮動利息,而大中型企業往往能享受基準利率下浮的優惠。此外,小微企業在抵押或擔保過程中還會產生手續費、擔保費及抵押資產評估費等,導致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高于大中型企業融資成本。
3.我國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原因分析
從企業自身的角度來看,主要是由于小微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我國的小微企業由于自身素質不高,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主要表現在經營透明度低、財務制度不規范、信用意識不高、人企不分等方面。這些信息的不對稱使得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實際的經營狀況和將來的盈利前景難以做出準確的判斷,增加了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的信貸風險和貸后管理難度。
從金融機構的角度來看,主要是由于規模不經濟導致信貸投向偏好于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單戶的融資規模較小,但金融機構對企業貸款的貸前{查、貸中審查和貸后管理等環節都大致相同,使得小微企業貸款的單位經營成本上升。同時由于小微企業自身的特點,往往存在著信用度低而違約概率較高,單位經濟資本占用要高于規模較大、信用度較高的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從節約經營成本和減少經濟資本占用的角度出發,在信貸投放時將小微企業排除在目標客戶之外。
從制度層面來看,主要是由于我國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不健全。小微企業在自身資質無法滿足金融機構授信審查的時候,應該通過健全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來補充和完善小微企業自身資信的不足,但是我國目前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保障和融資擔保機制,使得小微企業難以通過金融機構的風險審查。
4.破解轉型時期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對策建議
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形成有其客觀原因,破解這一難題需要從企業自身、金融機構和體系制度等多個方面來努力。
首先是加強小微企業自身建設。小微企業只有將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才能逐漸滿足金融機構的信貸準人條件,順利實現融資。一是要建立相對規范、適應市場經濟的現代企業制度,尤其是財務管理制度。小微企業只有積極提供真實、準確、可靠的企業及財務信息,改變以往企業主個人與企業不分家的家族式管理,讓金融機構客觀全面的了解企業,才能與金融機構搭建起良好而穩定的合作關系。二是強化信用意識,信守承諾。小微企業在日常經營中要加強信用意識,信守承諾,依法納稅,不拖欠銀行借款、不逃避債務。小微企業只有將自身信用維護好,才有可能獲得金融機構的認可。三是深化改革,增強技術創新能力,不斷提高小微企業經營能力,切實提高小微企業的經濟效益,使小微企業具備較高的發展潛力,從而增強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信心。小微企業的成長性和發展潛力是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重要條件。
其次是創新和完善金融服務機制,提供符合小微企業融資特征的信貸產品。一是成立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組織機構,制定專門針對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管理辦法和便捷的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創新信貸產品,結合小微企業資金需求小、頻、急的融資特點,量身定做能滿足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信貸品種,如根據小微企業的結算量、納稅情況、信用記錄、工資額、公積金繳存額等情況提供小額貸款,大力發展小微企業隨借隨還、循環支用的額度借款,提高對小微企業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三是創新擔保方式。金融機構要改變歷史形成的單一注重抵質押的模式,將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方式擴大到企業信用保證、企業主信用、第三方增信、應收賬款質押以及未來現金流保證等方式,拓寬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方式,能有效地解決小微企業抵質押資產不足的融資難題。同時在經濟轉型期,面臨宏觀經濟下行的宏觀環境,金融機構適時加大不良貸款的容忍度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要加大政府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離不開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法律制度的建立使小微企業的經營和融資受到法律保護。二是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信用擔保體系和比例再擔保體系,通過政府注資的擔保機構提供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促進擔保風險分擔和擴大反擔保范圍,推動小微企業在金融機構獲取融資起到了積極作用。三是要積極解決金融機構的后顧之憂,從法律制度和流程上支持金融機構化解不良貸款,建立有效的違約懲罰機制,對惡意違約,不講信用,逃避銀行債務的小微企業給予嚴厲的懲罰措施。在法律流程上要簡化金融機構的訴訟流程,縮短法律公告時間和增強強制執行力度,只有解決了金融機構的后顧之憂,懲戒和淘汰信用意識薄弱的小微企業,才能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促進優質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
篇7
關鍵詞: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內部原因;外部原因
小微企業包括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中國民生銀行的《小微金融發展報告2014》顯示,截至2014年年底,小微企業占我國企業總數量的95%,提供了城鎮80%的就業崗位,貢獻了60%的GDP和50%的稅收,小微企業還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主體力量。然而,小微企業在融資方面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融資困難制約著小微企業進一步發展,超過65%的小微企業面臨著發展資金短缺、融資困難的問題。
一、研究綜述
學術界對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問題做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建議。沙勇認為,近年來人力成本增加、原材料上漲以及國際金融危機等諸多市場因素使得小微企業有著很大的融資需求[1];鋒等在基于生命周期理論的小微企業發展研究中認為,發展初期的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最大[2];胡海峰等認為小微企業面臨融資困難之根本原因在于小微企業本身[3]。除此之外,還有學者從金融機構和社會環境角度分析了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4]。在對策上,王興娟認為政府及監管部門應放寬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政策,大力發展企業債融資市場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5];李志強從信息化角度提出,政府應該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信息互聯互通的水平[6];李華民等則從經濟學角度解釋了“誰”在為小微企業融資,與以往不同,大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融資的幫助日益增大[7]。國內學者對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問題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問題的對策部分,對于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缺乏較為系統的研究,本研究則另辟蹊徑,著重分析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多重原因,并將之歸為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本研究豐富了小微企業融資理論,為政府制定政策以及小微企業做出決策提供理論依據和借鑒。
二、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1.內源性融資是首選方式。小微企業初期的發展資金主要是股權投資基金,這類基金一般來自企業創辦人的家庭、親戚或者是民間借貸,小微企業很難從商業銀行獲得融資。即使在小微企業發展中期,內源性融資仍是小微企業首選的融資方式。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顯示,只有15.5%的小微企業可以獲得來自商業銀行的貸款,而小微企業內源性融資可以避免融資市場的信息不對稱。2.銀行業金融機構是外部融資的主渠道。銀行業金融機構是小微企業爭取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來自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23.46萬億,占整個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23.9%。同時,由于信貸資金期限結構的不平衡,短期貸款多于長期貸款。3.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作用有限。自20世紀90年展至今,我國資本市場已經形成了由中小板和創業板構成的場內資本市場和中小型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和證券公司主導的柜臺市場構成的場外資本市場兩部分。截至2015年年底,800多家公司在中小板市場上市,超過500家公司在創業板市場上市,融資總額超過5萬億。然而由于資產規模、銷售收入和其他一些因素,許多小微企業很難達到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標準,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對于小微企業的融資幫助十分有限。4.民間借貸成為重要融資渠道。由于金融市場的信息不對稱以及小微企業資產抵押能力弱,小微企業很難從大型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資,民間借貸便成為小微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如在溫州繁榮的民營經濟中近80%的資金來自民間融資。但民間貸款利率較高,如果選擇民間融資,小微企業就要承擔較高的融資成本。
三、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內部原因
1.小微企業經營穩定性差。小微企業員工少、規模小意味著小微企業在經營上存在著更高的風險和更低的穩定性,同時小微企業更容易受到外部環境變化的影響,抗風險能力也比較弱。據統計,歐盟、日本中小型企業的平均壽命為12.5年,美國的中小型企業的平均壽命也達8.2年,而中國的中小型企業平均壽命只有3.7年,其中小微企業平均壽命不足3年[8]。2.小微企業管理模式落后。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特征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而小微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投資者同時也是經營者,這給小微企業管理帶來了嚴重的負面效應。大多數小微企業是家族企業,這也導致了企業管理水平低下、監督低效和激勵不足等問題。3.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小微企業發展初期,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小微企業沒有被權威審計部門認可的財務報表,企業財務狀況不夠透明,甚至部分小微企業將不利于融資的內部信息隱藏,以達到融資目的。有些小微企業提供價值不足的抵押品、虛構財務報表、隱瞞真實經營狀況,誤導銀行發放貸款,亦或挪用貸款資金,這些不誠信行為使銀行貸款給小微企業的意愿降低。4.小微企業信用評級低。近年來,雖然我國逐步建立了更加多元的融資體系,但是對于小微企業來說,由于規模小、融資成本和風險高,企業的信用等級較低,同時又沒有擔保機構或擔保人愿意為小微企業貸款擔保,再加上一些小微企業往往是在承包和租賃下經營的,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因而小微企業融資較難。
四、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外部原因
融資市場信息的不對稱、金融結構的不平衡以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不完善是造成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外部原因。1.市場信息的不對稱。信息不對稱理論由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提出,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一些成員擁有其他成員無法擁有的信息,由此造成信息的不對稱。市場信息不對稱在融資活動中無處不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活動可能會由于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而受到阻礙。信息不對稱使得小微企業相對于金融機構對自身經營狀況擁有信息優勢。如果小微企業存在投機行為,金融機構的風險就增加,為了彌補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金融機構要么不得不付出更大的成本去盡可能全面地掌握小微企業的財務和經營狀況,要么就選擇拒絕小微企業的貸款申請。2.金融結構的不平衡。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金融結構對融資效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金融結構的不平衡對小微企業融資十分不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信貸資源的不平衡。信貸資源的不平衡與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有一定的關系。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更偏向于大中型成熟企業,大中型企業資金規模大,有可觀的業務量,符合大多數商業銀行的信貸標準。第二,融資市場的不成熟。近年來,資本市場發展十分迅速,主板市場日漸成熟,中小板和創業板市場逐漸形成。但小微企業不符合主板市場的準入條件。同時創業板的目的是為了幫助高新技術型創新企業,尤其是需要從資本市場融資的高科技公司。但大多數小微企業并不是高新技術企業,很難達到上市公司要求的標準,因此,盡管這些小微企業迫切需要資金,卻被資本市場排除在外。雖然小微金融發展迅速,但仍不能滿足數以百萬計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3.信用體系建設的不完善。我國信用體系建設仍處于初級階段。小微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正在加速,但不夠完善。第一,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發達國家諸如歐美國家和日本的信用擔保機構主要目的是支持中小型企業,為中小型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風險補償機制,大多數信用擔保機構的資金實力較弱。與此同時,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稱。大多數商業銀行沒有承擔信用風險的義務,在信用擔保過程中整體信用風險幾乎全部由信用擔保機構承擔,這種情況會導致信用擔保業務很難開展。第二,信用調查工作不到位。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信用調查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由于缺乏專業的信用評級機構,大多數小微企業的信用信息無從考究,只能將它們的信用認定為低等級,因而這些小微企業很難從商業銀行獲得信用貸款。小微企業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主體力量,是經濟轉型的重要推動力量,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小微企業的融資困難問題將會更為突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亟待破解,推廣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小微企業內部治理,尤其要加強財務管理;在全社會范圍內加強信息化建設,改善融資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狀況;調整金融結構,大力發展小微金融,促進民間金融健康發展,為小微企業開拓新的融資市場;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市場信用擔保機構發展,利用互聯網推進信用調查工作,有效改善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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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小微企業;信貸融資;成本控制;產業集群
中圖分類號:F279.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685(2013)04-0103-04
一、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控制的迫切性
根據國家統計局對3.8萬家小微工業企業銀行貸款的調查數據顯示,2011年僅有15.5%的小微企業能夠獲得銀行貸款(見表1),小微企業銀行融資占比與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貢獻不成比例。
近年來,出于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量,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已相繼從小微企業密集的廣大縣域經濟區撤并營業網點3萬余個,大大減少了該地區的金融服務,降低了小微企業的信貸資金融通量。而部分企業由于資金鏈斷裂陷入經營困境,更加突出了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迫切性。目前,我國的小微企業在同一行業分布集中、產業集群化發展趨勢越來越明顯,產業集群對控制小微企業信貸融資成本具有明顯優勢,因此,通過發展產業集群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破解其信貸融資困局。
二、發展產業集群對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控制的作用
當前,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重要原因是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承擔較高的融資成本。小微企業在獲得銀行信貸時,付出成本的最主要部分是利息支出,而影響利息的關鍵是貸款利率。在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的前提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具有貸款利率的決定權,但擁有在規定的范圍內上浮或下浮一定利率水平的具體決定權,由此造成銀行對小微企業的放貸會發生以下情況:一是銀行為了保證資金的安全,以貸款的風險性作為重要標準選擇貸款對象,結果是風險高的小微企業必然難以獲得貸款;二是銀行為確保盈利,提高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小微企業要獲得資金必須被動地接受銀行的高利率。利率定價尤其在信貸資源緊缺的情況下,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大幅上浮利率,以價補量應對信貸緊縮。據調查,上海市小微企業銀行貸款名義利率平均為8%,加上擔保等成本超過10%,而大型企業的貸款利率最高也就在6%左右。二者間的利息差反映了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的現實。要有效地降低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重要的就是要解決導致利差擴大的原因,即信息不對稱、信用度低、抵押質押擔保物缺乏、融資額度小頻率高等問題。通過發展產業集群能有效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進而降低銀行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控制其融資成本。
(一)產業集群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
由于小微企業規模小、內部管理不健全及發展的不確定性較大,銀企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銀行收集信息的成本加大,很容易出現抬高貸款利率或逆向選擇而放棄貸款的情況。當小微企業形成產業集群后,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隨之降低。在產業集群內,企業之間存在密切的關系和協作,行業協會或同業公會通過親緣、人緣、地緣等關系形成集群內企業的信息網絡,銀行可以通過這一網絡獲取企業的經營信息,進而節省對小微企業放貸的管理成本、監督成本,最終降低小微企業貸款利率。
(二)產業集群能提高小微企業整體信用和保證資金安全
在產業集群中,小微企業之間、小微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的往來頻繁,內部信息流動很快,一旦集群內某家企業有不守信用的行為,影響企業的聲譽,將會大大減少該家企業與其他企業、經濟組織的合作機會,而且可能面臨被切斷核心資源渠道的潛在風險,導致重要客戶和供貨商的流失,在日后的交易中面臨更為嚴峻的信用條件。產業集群內的這種監督機制可以有效約束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提高企業守信的自覺性。而小微企業信用的改善不僅能增加銀行貸款的可得性,而且由于信貸資金的安全性得到保障會使銀行愿意以較低的利率水平給予小微企業信貸融資。
(三)產業集群能解決小微企業抵押擔保物不足問題
目前,銀行大多需要固定資產類擔保物作為貸款抵押,而單個小微企業規模小,可以用來抵押質押的擔保物十分匱乏,甚至有些企業機器設備的價值還不及所需要貸款的資金,加之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缺乏擔保物的小微企業面臨融資困境。而產業集群可以起到解決小微企業抵押質押擔保物不足的作用。如,福建省泉州市鑒于單個小微企業信貸融資沒有合格的擔保手續、缺乏固定資產的現實,利用產業集群形式,創新金融服務模式,銀行業與區域行業組織、專業市場合作,通過與行業協會或同業公會、商會等簽約合作,組團貸款給小微企業,實現小微企業融資的“批量化”,較好地解決了由于企業抵押質押擔保物不足而引發的銀行貸款難問題。據統計,僅中國民生銀行泉州分行2011年新增小微企業貸款就達13.22億元,小微客戶新增1.3萬余戶,總數達1.7萬戶。截至2011年末,泉州市小企業貸款余額為950.52億元,同比增長20.1%;個人經營性貸款323.45億元,同比增長22.4%。
(四)產業集群能降低小微企業融資評估成本和申請費用
小微企業貸款額度小、頻率高是銀行放貸前必須慎重考慮的因素。產業集群環境下,銀行對小微企業的信息收集成本、談判成本和監督成本都會隨之降低,銀行還可以依托產業集群的優勢,通過貸款模式的創新,向集群內的多家企業批量貸款,這樣既解決了小微企業融資額度小、交易頻繁,銀行不愿意對單個企業放貸的問題,又能減少銀行貸款的評估成本和企業的申請費用,從而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三、具體對策
產業集群在增強小微企業信貸融資能力,控制融資成本方面具有較強的優勢。因此,發展產業集群降低小微企業信貸融資成本,對于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立健全銀行對小微企業集群的風險定價機制
產業集群中的小微企業貸款不再是單個小微企業的貸款,而是集群內的多個企業作為一個整體向銀行貸款,銀行可以運用“大數定律”和“價格覆蓋風險”原則對產業集群小微企業的整體貸款進行定價。在銀行傳統的風險定價模式中,風險成本的計算一般采用“成本加成法”,其中,預計補償違約風險成本率的計算需要給出每一筆小微企業貸款的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的精確估計,這要求很高的人工成本。在產業集群的環境下,資產組合的平均貸款風險趨向于預期的貸款風險,可以用歸類后的產業集群特定環境中小微企業總體的預期損失率代替單筆貸款的預期損失率,這就避免了估算單筆貸款的違約概率和違約損失率的人工成本,從而降低每筆貸款的融資成本。產業集群的小微企業風險定價模型中單個小微企業的預計補償違約風險成本率,可以用產業集群中小微企業資產組合預期損失率來代替。產業集群小微企業資產組合預期損失率的估算,可以通過對產業集群環境下小微企業的整體情況進行評估得到,一次估算即可得到,無需多次對集群內所有企業進行估算。
(二)創新小微企業信貸融資模式
1 互助抵押貸款模式。互助抵押貸款是以產業集群內小微企業互助抵押貸款擔保組織為中介,在企業間相互信任的基礎上,以各自的不動產作為該組織的共同抵押物,以此獲取銀行抵押貸款的互助融資形式。互助抵押貸款是銀行較易接受的一種抵押形式,它是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物進行的放貸,屬于抵押貸款,能夠降低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對小微企業而言,則更多是一種信用貸款,其風險主要由互助抵押貸款擔保組織承擔。產業集群內小微企業加入互助抵押貸款擔保組織,有助于突破企業自身規模小、抵押物不足的限制,獲取所需的更高額度的貸款。互助抵押貸款模式可行的關鍵在于互助抵押貸款擔保組織運作的有效性及具有相應的風險控制功能。因此,互助抵押貸款擔保組織必須制定嚴格周密的規章制度,對故意發生違約行為的企業必須及時披露和開除,并保留對違約企業的追償權。
2 互助合作基金模式。互助合作基金指產業集群內小微企業以“自愿互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組建,繳納一定數額資金、委托專門的管理機構為組織內各企業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而設立的擔保保證金集合。目前,國際連鎖企業管理協會與中國民生銀行推出的互助合作基金就是把松散的小微企業整合成一個有組織的經濟體,通過該組織幫助小微企業抱團貸款,為企業融資搭建快速便捷的平臺,是銀企合作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創新舉措。小微企業加入合作基金的優勢為:一方面,無需抵押、擔保,成員企業只要向互助合作基金繳納15%~20%的資金,就可以得到全額貸款,而且在授信期限內,額度可以循環使用。另一方面,責任有限是互助基金的主要特點,以各成員企業認繳的互助保證金、風險準備金等為限承擔企業成員的貸款風險,阻斷了因某一借款人不還款引發其他企業逆向選擇的道德風險。當然,互助合作基金模式運行最大的困難仍然是風險的可控性問題。為了防范風險,合作基金應對成員企業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規定企業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如工商登記、合法經營、信用良好、繳納費用等)才能加入互助合作基金,同時基金內成員之間相互監督,企業準入實行一票否決。為保持基金的穩定性,基金存續期內原則上禁止基金成員清退認繳的基金額,但允許成員轉讓基金;銀行嚴格把關成員企業的授信資格,并在授信過程中及時進行風險預估,必要時提前清算,避免貸款惡化。經過多方共同努力,以確保互助合作基金有效、安全、持續地運行。
3 網絡聯保貸款模式。網絡聯保貸款是由銀行和電子商務網站聯手推出,主要針對小微企業的一種基于互聯網電子商務應用和全新風險管理理念的無需抵押質押、低息便捷的新型銀行貸款模式。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小微企業聯合起來形成網絡聯保,以聯合體成員(通常是3家或3家以上小微企業)的整體信用作為擔保,共同向銀行申請貸款,同時企業之間實行利益共享、責任共擔,即當聯合體中有一家企業無法還貸時,聯合體內其他企業必須共同代為償還貸款本息。從浙江、上海等地的試點情況看,網絡聯保貸款實現了銀行和網站之間的優勢互補,通過網絡信用審查小微企業的誠信狀況,為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了更多的貸款,同時對違反規定的小微企業進行網絡手段封殺、懲治違約。目前,網絡聯保貸款尚未在全國推廣,其原因主要有:第一,銀行和網站之間需要較長時間的磨合。第二,網絡的虛擬性易導致網絡詐騙。第三,數據和網絡系統非常復雜,技術升級困難。鑒于此,必須加快網絡聯保貸款立法,使聯保貸款有法可依,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建立網絡聯保貸款用戶自律組織,加強組織內部的自我管理;建立權威、公正的官方網站,加強網絡聯保貸款外部監管;緊密銀行與網絡公司合作,及時掌握企業信息并采取措施化解風險;全面實現數據和網絡系統的技術升級。
(三)完善融資制度與優化融資環境
解決小微企業信貸融資成本高問題,還需要政府的介入,并積極營造良好的信貸融資制度與環境。
1 放寬對民間資本辦銀行的限制,增加金融供給。可以允許民間資本先辦類或準中小銀行,待條件成熟時再轉為銀行。大力發展中小銀行,打破金融壟斷,形成銀行之間有效競爭機制,不僅可以增加銀行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資金供給,而且可以降低銀行貸款過程中由于地位不平等產生的機會主義行為,降低小微企業融資交易成本。
2 建立健全信用擔保體系。在構建信用擔保體系中,政府要起“信用錨”的作用,加速推進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一是對一些集體建設用地嘗試抵押,由土地所有者抵押給政府出資組建的公司,然后,由這家公司為小微企業擔保,向銀行融資;二是政府參股或控股小微企業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有政府的信用,銀行給予的擔保額就可能有若干倍數的放大,使擔保公司獲得經濟效益,實現可持續經營;三是建立擔保基金,為成長中的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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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國對于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己經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并且己經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相對較高、融資體系不完善的現狀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究其原因,一是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單一。據統計,中國小微企業的融資缺口約為30000至50000億元。六成以上小微企業主要依賴內部融資來解決其資金短缺的瓶頸問題,而在外部融資渠道中,商業銀行貸款占其融資總額的20%左右,其他融資形式占其融資總額不足1%。二是小微企業融資供求長期失衡。[1]這同小微企業創造的社會財富和價值嚴重不匹配。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現象普遍存在。
一、國內外小微企業融資現狀探析
(一)我國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1.內部融資是我國小微企業融資的首選形式
小微企業在初創期,以自有資金進行創業,通過向銀行籌集資金是十分困難的。相對于外源融資,內源融資可以降低融資成本,減少信息的不對稱。[2]即使進入發展期,內源融資仍然是小微企業融資的首選方式。根據央行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末,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僅占企業貸款余額的30.7%。
2.融資成本高
由于我國的拍賣市場不健全,有形資產的拍賣不是很理想,金融機構難以將抵押的資產變現。同時,小微企業的信譽度又不高,如果能通過擔保公
司進行貸款,銀行才會考慮為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并且其貸款利率是高于大企業的。然而通過擔保公司需要支付高額的擔保金,因此融資過程中的籌資費用是比較高的。
(二)典型國家和地區小微企業融資管理借鑒
1.德國小微企業融資體系現狀
根據相關數據統計,德國小微企業的數量占企業總數的99.7%,而其中的78%是微型企業。在德國,間接融資是小微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因此,德國對小微企業的關注焦點在法律、財政等方面關于融資體系的保護。其融資體系如圖1所示。
(1)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
為了對小微企業間接融資實施有效的法律保護,德國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多年來,
德國先后頒布了諸如《改革中小企業結構的基本綱領》、《中小企業促進法》、《中小企業減負法》等法律條文,為小微企業能夠順利進行間接融資提供了法律保障。
(2)財稅政策的大力支持
在稅收減負方面,德國是稅收優惠最為典型的國家。為了鼓勵小微企業的大力發展,自1984年開始,德國便制定了大量的稅收減免政策,切實為小微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此外,為降低企業在初創階段的成本費用,規定了其向某些行業協會需要繳納的具體費用。
(3)大力建設信息與技術服務體系
德國政府為使小微企業得到便利服務,建立了信息技術體系。首先,為小微企業可以隨時向專家咨詢經營問題,設立熱線電話和服務網站渠道;其次,利用行業協會對該領域信息掌握的優勢,發揮其為小微企業提供信息的紐帶作用;再者,為小微企業搭建技術研討交流平臺,提供學習研究成果的機會,實現科研機構與小微企業的友好交接,使小微企業壯大發展。[3]
(4)發揮多層次金融機構的作用
德國中央及各州政府出資創辦政策性融資銀行,同時為金融機構提供2%-3%的利息補貼,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渠道和貸款支持。多層次的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便利。
2.美國小微企業融資體系現狀
美國企業總數中小微企業占98%,小微企業融資模式偏向于資本市場融資,其融資體系包括以下幾方面,如圖2所示。
(1)設立專門的政府管理部門
1953年,美國政府為幫助小企業解決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資金不足問題,特意在各州成立了小企業管理局分支機構的辦事處。小微企業可以在各分支機構的辦事處直接進行貸款、擔保等,從而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小微企業融資瓶頸問題。
(2)充分利用發達的市場化融資體系
相對于其他國家而言,美國的資本市場十分發達,這為小微企業進行融資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條件。在美國小微企業可以發行股票債券獲得大量的長期資金,同時也可以通過銀行借貸獲得短期資金。[4]由于小微企業很難符合發行股票債券的資格,銀行則成為其資金供給者。此外,財政得到政府的特許,能為小微企業提供擔保,還能為其產品研發提供經費,這些融資體系不僅能使企業與銀行獲得雙贏,還能促進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
(3)推動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
在完善的法律體系下,隨著非銀行金融機構參與信貸市場的競爭,可以從一定程度上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在美國,知名的美林證券公司通過電話銀行、網絡銀行等新型形式向小微企業開展信貸業務,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也在對銀行業產生了巨大的競爭壓力。
3.我國臺灣地區小微企業融資體系現狀
我國臺灣地區對小微企業的發展扶持政策具有鮮明的特點。臺灣地區小微企業融資體系是以中小企業的專業銀行、信用保證制度、財務融通輔導體系為主,并輔之以法律法規體系和財政性專項貸款,其主要構成如圖3所示。
(1)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臺灣地區早在1967年便制定了《中小企業輔導準則》,用于扶持小企業的發展,后又在1991年制定了《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進一步規范了中小企業發展的路?膠頭椒ǎ?并于2009年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
(2)組建中小企業專業銀行
根據我國臺灣地區1975年出臺的“銀行法”,對銀行業的信貸方向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中小企業專業銀行對小型企業放款額度不低于信貸總額度的40%,對于中型企業信貸總額度不得低于放款總額的30%。目前,臺灣地區中小企業專業銀行所提供的貸款總額中有30%是定向提供給中小企業的。
(3)信用保證制度
我國臺灣地區已建立一項信用保證制度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這項保證制度由信用保證基金與銀行共同承擔貸款風險,向小微企業提供信用保證,提高銀行貸款機率。通過這項制度,一旦金融機構與信用保證基金簽訂協議,企業可以向最近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業務,借取基金。
(4)小微企業政策性專項貸款
自20世紀70年代起,臺灣地區向企業提供了項目繁多的政策性專業貸款:如由臺灣地區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的海外營建工程貸款、海外投資貸款,開發支持的購買自動化機器設備優惠貸款,振興傳統產業優惠貸款政策等。
(5)中小企業財務融通輔導體系
由臺灣地區“經濟部”同信用保證、貿易促進、研究服務、金融等機構及工商業和機關團體一起建立了一個最大的臺灣企業輔導中心、為中小企業提供網絡輔導的專門化平臺,即中小企業財務融通輔導體系。建立了相互合作、信息咨詢、指導經營、技術生產、拓寬市場、財務管理、提升品牌等一系列的輔導體系。
(三)典型國家和地區小微企業融資模式借鑒
通過對德國、美國及我國臺灣地區融資現狀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國家和地區有著屬于自身特色的小微企業融資模式,其優勢和特點值得我們借鑒。總體來說,我們需要借鑒之處在于以下幾個方面: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設立專門的小微企業輔導機構;多元化融資體系;健全的貸款擔保體系;政策性銀行的支持。[5]
二、我國小微企業融資支持體系的構建
根據調查,可知我國小微企業融資體系存在以下不足之處:
首先,指導原則多,具體措施少。就目前在我國實行的有關小微企業的相關政策,可以看出,大部分政策是從整??行業領域給出政策要求及指導意見,從國家的角度制定政策,并沒有制定出具體的建設性規劃,這樣較容易忽略執行的環節,沒有相應的具體措施和實施細則。這些融資政策雖多但落實不到位,缺乏實施的監管力度,未真正發揮扶持小微企業的作用。
其次,是金融體系的缺陷。在我國的金融體系中,國有大中型金融機構處于絕對的壟斷地位,外資金融機構和小型金融機構的發展嚴重滯后。[6]而國有大中型金融機構偏向于對大型企業和資質較好的企業進行貸款,忽視了小微企業資金需求,從而使得小微企業融資需要無法到滿足。
再次,小微企業服務機構組建嚴重滯后。為小微企業提供資源的中介組織嚴重滯后,且此類組織數量少,范圍小,沒有形成網狀的運行體系,無法滿足全國所有行業的服務需求。同時,在初創期的小微企業,無法支付高額的中介服務費,服務機構提供服務的熱情較低,這些服務機構占有收益性高的競爭優勢,無法滿足小微企業的實際需要,使小微企業不能快速得到融資與發展。[7]因此,應從以下方面構建我國小微企業融資支持體系。
(一)健全政策支持體系
1.加強立法,制定配套執行措施
政府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給予小微企業全方位的保障,制定配套的執行措施,解決其融資問題,為小微企業的穩定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
2.建立政策監督機制
建立政策效果反饋監督機制,監督機構制定措施,及時進行控制監督。同時,相關執行部門需要定期反饋政策的執行效果和運行情況。
3.設立專項發展基金
通過設立專項發展基金擴大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其資金來源可以通過政府預算撥款、企業捐贈款項等方式進行籌集。
(二)完善金融支持體系
1.完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
通過集合票據支持融資,以擴展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實現多方共贏;完善創業板市場及退出機制,保證投資者利益,吸引更多的投資者;積極發展場外交易市場,滿足資本市場建設及企業融資的需要,完善融資環境。
2.發展小型金融機構
建立發展針對小微企業的小型商業銀行,推動社區村鎮銀行的建立,促進小型金融機構的發展與改革;為彌補市場不足,發揮自身特點,利用特有的融資方式,設立專門的政策性小型金融機構扶持小微企業發展。
3.推進民間借貸制度化,規范融資行為
制定民間借貸條例,降低融入金融領域的民間資本;規范民間融資行為,保證民間抵押和擔保行為的規范性;通過規范民間融資行為,提供融資支持,建立融資監管機構,使民間金融運行更加規范化。同時,鼓勵國有商業銀行發揮其融資主渠道的重要作用。
4.建立數據平臺縮小信息不對稱
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8]在目前互聯網時代,商業銀行可以利用其內部數據倉庫技術平臺收集分析數據,對小微企業的資產情況、信用評價、融資擔保單位等經營活動的信息進行精細化分析,從而正確做出是否為小微企業做出信貸的決策。
(三)建立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新形勢下,建立完善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對提升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機構的創新能力,提高其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水平,增強小微企業成長的內生動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可以使小微企業獲得貸款并逐步發展壯大。
1.設立小微企業輔導機構,建立公共服務平臺
由政府部門牽頭,成立專門的輔導機構,實地調研考察小微企業所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實際需求,這樣可以有針對性地解決小微企業的實際問題。小微企業輔導機構主要是通過建立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其服務功能。在互聯網時代,小微企業輔導機構所提供的服務主要集中在線上進行,而在線下的輔導主要體現在現場指導。小微企業輔導機構服務平臺應該至少包含以下一些具有核心功能的平臺:互聯網融資平臺、企業信息共享平臺、人才培養平臺、企業發展咨詢平臺、政策信息咨詢平臺,具體如圖4所示。
2.健全信用擔保體系
由政府、商業性擔保機構、民間互擔保機構、民間資本及行業協會共同建立健全小微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形成以“融資性擔保為主,信用及資產評估為輔”相互結合的運行模式。這種模式需要制定一定的安全措施,發揮開展擔保業務的識別防范風險的作用,具體如圖5所示。
(四)加強小微企業自身體制建設
小微企業在融資時需要借助各方的力量,完善自身體制建設,提升自身能力,做好未來整體的規劃。
1.培養企業的信用意識
在小微企業與銀行的合作之中,企業要講求信用、重視合同、遵守合約,杜絕拖欠債務。偷逃稅收。小微企業需強化自身信用意識,提高自身價值及信用等級。
2.規范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小微企業應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能力,強化誠信觀念,使企業信息真實合法,同時加強財務管理,強化資金管理觀念,健全財?罩貧齲?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將現代化的管理理念貫穿其中,并運用先進的網絡手段,將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財務報表做的更加真實準確。[9]
3.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
銀行對企業進行融資貸款,對企業的財務經營狀況進行了解和掌握,并對其發展前景及貸款損失的預防和控制進行正確的判斷、控制和發放融資貸款;[10]企業可以降低與銀行的交易成本,銀行可以節省審核調查費用,兩者都讓成本在一定意義上降低了。良好的關系有利于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企業的更好發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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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互聯網金融解決農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問題。文章首先介紹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其次從外部環境和內部自身分析農業小微企業融資難原因,最后提出眾籌融資模式、電子商務平臺網絡融資模式、P2P借貸模式、互聯網金融門戶模式等四種融資模式。
關鍵詞:小微企業 互聯網金融 融資
前我國數量最多、最具創新活力的企業群體是中小企業。據國家統計局2015年度報告,我國 50% 以上的稅收收入和60% 以上的就業機會由中小企業提供。中小企業為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提高就業率、推動創新等方面起到了積極和關鍵的作用。中小企業數量超過我國企業總數的二分之一,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支持,其重要程度不容忽視。由于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資金短缺,資金需求呈現“急、少、頻、快”的現象,農業小微企業由于其本身的弱質性,資金短缺現象更為嚴重。為了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急需解決農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互聯網金融被我國學者認為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良藥。2015年總理在全國“兩會”所提出的“互聯網+”新概念,把互聯網金融推向了一個新的階段。
一、農業小微企業融資現狀
(一)銀行貸款難
通過數據調查分析,在謀求外部融資時,70%左右的農業小微企業還是首選向銀行融資。當前,銀行對農業小微企業信貸政策雖有所改革,但還是基于農業小微企業的財務報表和抵押財產作為信貸依據。農業小微企業由于較少披露經營信息、財務信息,財務報表披露不規范,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銀行與企業間信息不對稱,使銀行無法評估企業財務風險。同時,農業小微企業由于規模小,不能夠達到銀行要求的抵押物額度和有效擔保,從而使銀行無法給農業小微企業貸款。另外,農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的時效性極強,對于銀行信貸來講其貸款審批期限大都超過15天,審批時間太長,導致企業貸款的機會成本增大。
(二)民間借貸成本高
由于農業小微企業向銀行貸款融資受門檻限制,銀行辦理程序、手續的復雜和繁瑣,農業小微企業融資轉向擁有豐富民間資本的大公司和其他貸款和擔保的財務公司。我國民間貸款利息通常達到國家基準利息的4倍以上,遠遠超過國際市場的兩到三倍,民間貸款利率超過國際市場,貸款成本負擔過重。2015年農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報告指出,百分之四十的農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超過10%,通過2015年統計調查數據顯示國內36個城市50%的小微企業月均營業額在10萬元以下,高額的利率水平,較低的利潤獲取,最終阻礙農業小微企業的發展。
(三)資本市場融資不暢
資本市場對農業小微企業的融資門檻仍然較高,農業小微企業資產總額小,管理不規范,難以達到在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的條件;新三板尚未發展成熟,交易并不十分活躍;發行債券也對企業有著較高的要求,并且審批程序十分嚴格;私募和創投基金又缺乏了解農業小微企業情況的有效通道。總體而言,農業小微企業的融資仍然十分有限。
二、制約農業小微企業融資因素分析
融資問題一直是制約農業小微企業發展的關鍵因素,本文通過對農業小微企業融資難外部因素和其自身因素分析,解決農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一)外部環境因素
1.政府因素。長期以來,國有企業由于受到國家重視,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執行上一直向大型企業傾斜,相反對農業小微企業在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上不夠,農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成為長期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在獲取資金支持上,國有大型企業往往能夠輕而易舉地從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取得資金,農業小微企業想進入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融資門檻較高,資本成本取得成本較高。
2.金融機構因素。(1)農業小微企業融資受銀行金融機構的運作機制約束。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各個國家的銀行都采取慎性原則,來避免金融危機對國家的深層次的影響。在這個宏觀政策背景下,首當其沖的是小微企業貸款受到沖擊和影響。我國銀行在內部清理整頓時,縮小了貸款范圍,尤其收緊了小微企業貸款額度。(2)農業小微企業缺乏相適應的金融機構。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地方商業銀行作為支持農業小微銀行的主導銀行,由于其自身規模小,無法滿足農業小微企業對資金需求,從而阻礙了農業小微業的發展。
3.信用擔保體系因素。信用擔保在我國還不夠完善,我國農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尚未建立健全,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也較少,并且擔保基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因其所有制的原因,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風險共擔機制。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受到較大制約。
4.直接融資因素。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而獲得的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是企業進行直接融資的主要途徑。雖然我國股市開設創業板塊,但對于大多數農業小微企業來講門檻仍然過高,嚴格的運作程序,使企業無法解決其資金需求問題。從債券融資的角度來看,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后于信貸市場和股票發行市場,債券市場對發行額度的要求,是農業小微企業難以企及的,企業想從債券市場取得資金可能性為零。
(二)中小企業自身因素
1.農業小微企業素質較低,信用記錄不夠良好。我國農業小微企業經營者由于自身素質普遍不高,大部分的企業法人學歷偏低,缺乏一定的創新能力,在市場上競爭力不夠,影響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向其貸款。農業小微企業經營者落后的管理理念,信用意識缺乏,企業財務制度不完善、財務信息不透明,使金融機構無法準確把握企業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無形增加金融機構的貸款成本。
2.農業小微企業擔保物缺乏。金融機構對于任何的貸款都需要擔保物進行抵押,而農業小微企業能夠抵押的物品也僅有房物和機器設備,其抵押價值遠遠不能滿足向金融機構融資所需的金額。
3.農業小微企業缺乏優秀人才。農業小微企業的領導者大都沒有經過現代管理學習,業務素質普遍不過硬,不具備管理者所必備的遠見卓識,更沒有現代融資理念和長期的融資規劃,不能以低成本融資方案來達到企業長期發展需求。另一方面農業小微企業員工普遍素質不高,無法理解和應用現代企業管理理念和技術,與此同時,受各方面因素影響,優秀人才留不住,造成企業人才造血功能尚失,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農業小微企業發展。
三、互聯網金融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途徑
(一)眾籌融資模式
眾籌融資是指通過網絡平臺為項目發起人籌集從事某項創業或活動的小額資金,并由項目發起人向投資人提供一定回報的融資模式。眾籌的意義在于首先解決了當前由于融資成本過高、融資渠道不暢所阻礙的一大批具有良好創意但苦于沒有資金的農業小微創業者。其次,激發了“草根創新”,拉近了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距離。眾籌不僅解決了農業小微創業者的資金困難,也提供了農業小微企業市場、人脈等重要資源平臺。最后,項目投資人由于具有不同專業背景,可以對項目提出不同的意見,項目發起人通過投資人的意見,積極完善項目方案,極大降低了項目市場風險。
(二)電子商務平臺網絡融資模式
基于電子商務平臺網絡融資是指企業和個人向電子商務平臺進行融資活動。農業小微企業通過向電子商務平臺申請貸款,電子商務平臺根據企業在平臺上訂單記錄、信用記錄和存款流動量并通過大數據的模型測算來考慮是否給農業小微企業融資。目前國內以阿里小貸為該融資平臺的典型代表。通過中國電子商務研究數據統計,截止到2015年12月30日,國內已經有超過3 000萬的中小企業用戶在電子商務平臺注冊登記,其中大部分用戶在電子商務平臺進行網絡融資,極大地促進了中小企業快速發展。中小企業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融資主要有以下優勢:
1.貸款程序簡化,無須抵押擔保。農業小微企業貸款的金額一般都在100萬元以下,貸款金額相對于金融機構來講不大,但是其需求時間比較急,貸款的頻率比較高,金融機構由于貸款的手續和程序比較復雜和繁瑣,批準貸款的時間比較長,難以滿足農業小微企業對資金需求量小、時間急的要求。另一方面,電子商務平臺對農業小微企業全程進行網絡貸款操作,從而簡化了貸款的程序并加快了貸款速度,降低了人力和物力成本,最終直接降低了農業小企業融資成本。在抵押貸款上,針對中小企業資產小、達不到抵押額度的狀況,電子商務平臺通過中小企業的信用記錄、交易記錄,數據分析是否貸款,免去抵押、擔保貸款。在時間上全程網絡操作,在三分種內就能貸款下放。電子商務平臺真正滿足農業小企業對融資需求額度小、無抵押、貸款速度快的要求,
2.借貸雙方信息基本對稱。由于農業小微企業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商業銀行無法掌握農業小微企業的財務信息和經營信息,從而阻礙了農業小微企業向商業銀行融資的途徑。在電子商務平臺上,由于農業小微企業本身就是電子商務平臺的客戶,在申請成為電子商務平臺客戶時,電子商務平臺根據客戶所填資料已經掌握部分信息,再通過農業小微企業在平臺上的交易記錄和賬戶現金流量、信用等級,電子商務平臺能夠掌握農業小微企業真實的財務信息和經營信息。阿里早期與商業銀行合作,商業銀行就是根據阿里提供的客戶在電子商務平臺數據來決定是否貸款給農業小微企業業主。
3.電子商務平臺公平、公正。電子商務平臺的貸款全程都是在網絡、大數據分析下進行,不存在人為操作貸款的因素。例如,阿里小貸是基于一個波紋數據模型進行,通過數據模型分析企業在同行的排名位置、產品的熱銷程度、產品的盈利程度,農業小微企業的資金流、信息流是電子商務平臺做出是否發方貸款的重要條件,其中不摻雜任何人為主觀因素,從而體現真正的公平、公正。
(三)P2P借貸模式
P2P借貸模式是指有資金并且有理財投資想法的個人,通過第三方網絡平臺牽線搭橋,使用信用貸款的方式將資金貸給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P2P網絡借貸有四種模式:(1)傳統模式。搭建網站、線上撮合,投資人與籌資人通過P2P平臺進行溝通。這種模式的典型案例有拍拍貸,其主要優點是利于積累數據、品牌獨立、借貸雙方用戶無地域限制、不觸紅線。(2)債權轉讓。線下購買債權將債權轉售。這種模式的典型案例有億財貸(http:///),其主要優點是平臺交易量迅速提升,適合線下。(3)擔保模式。引入保險公司為交易擔保。這種模式的典型案例有人人貸,其主要優點是保障資金安全,符合我國用戶的投資理念。(4)平臺模式。引入小貸的融資需求。這種模式的典型案例有有利網。P2P主要優勢在于:一是透明便捷,投資人和借款人能夠相互直接了解,并簽署借貸合同。投資人取得對方資金用途信息以及還款信息;二是信用出借,投資人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投資,信用級別高的借款人優先得到合適的借款,并且投資人也能給借款人優惠的貸款利率;三是分散風險,投資人將資金分散借給多個借款人,以此來降低投資人投風險;四是門檻低、渠道成本低,P2P借貸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投資人或借款人,它極大地滿足了小微企業用款對資金需求量小、時間急的特點,同時也充分利用了社會上閑散資金,使資金得到較好的配置。利用每個人都可以成為信用的傳播者和使用者,信用交易可以很便捷地進行,社會閑散資金可以更好地進行配置。
(四)互聯網金融門戶模式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臺。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采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臺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目前在互聯網金融門戶領域針對信貸、理財、保險、P2P等細分行業分布有融360、91金融超市、好貸網、銀率網、格上理財、大童網、網貸之家等。
農業小微企業通過上述的金融門戶網站對網站上金融產品進行垂直比對,找到適合自己融資的金融產品的網絡金融機構,農業小微企業通過多種金融服務方式得到快速的融資,可以極大地解決農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問題。
四、Y束語
農業小微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不容忽視。本文以互聯網金融的思維來拓寬農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解決其融資難的問題。可以說,互聯網金融對發展農業小微企業具有積極的幫助。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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