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風險管理框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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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市場風險:監管框架
一、導言
在次貸危機中,銀行交易賬戶資產大幅縮水,流動性不足,給許多銀行帶來重大損失甚至造成銀行倒閉。銀行倒閉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當時的市場風險管理框架沒有捕捉到重要市場風險。為了改進市場風險管理,巴塞爾委員會先后了3個資本協議關于市場風險的重要修訂,分別是1996年與2005年的《資本協議關于市場風險的修訂》(amendment to the capi-tal accord to imcorporate market risks)和2009年的《新巴塞爾協議市場框架修訂》(revisions to thebasel ii market risk丘amework)。這些修訂進一步完善了市場風險監管框架。在次貸危機中,我國商業銀行也遭受了損失,2008年
乘數因子由各監管當局根據對銀行風險管理系統質量評估情況自行設定,其絕對值最小為3。監管當局根據既往模型的事后檢驗結果給這個因子一個附加因子,引入內在的正向激勵機制以維持預測模型的質量。如果事后檢驗結果令人滿意,附加因子可以為0。要求用模型的銀行應使用獨立的資本要求涵蓋未包括在模型內的債券和股票的特定風險。由于擔心模型法低估特定風險,要求使用模型法計算特定風險資本不能低于標準法的一半。
經過對1995年提議再次征求意見,征得10國集團中央銀行同意后,1996年1月,委員會正式頒布 了《資本協議關于市場風險的修訂》和《市場風險內部模型法事后檢驗監管框架》,將市場風險正式納入資本監管框架,要求10國監管當局應最遲在1997年底執行市場風險的資本標準。
三、第二階段:關注特定風險
1997年9月,巴塞爾委員會了《資本協議市場風險修訂的修正》,允許滿足要求的銀行基于模型計提特定風險資本,取消了內部模型計算的特定風險資本要求不低于標準法50%的條款,但達不到要求的銀行仍必須用標準法計提特定風險資本。
委員會認為模型不能捕捉到事件風險和違約風險。計量和驗證這些風險的方法有很大不同,并且建模仍在快速演化中,還不能設立統一的指引。在銀行解釋其使用的方法能捕捉事件和違約風險之前,特定風險模型的乘數因子是4。如果滿足委員會和監管當局的要求,乘數因子為3.然而,如果未來的事后檢測證明模型存在嚴重缺陷,乘數因子仍為4。
風險價值模型不能完全捕捉交易賬戶風險,如厚尾、相關性和波動率變化、日內交易風險、特定風險等。隨著更多信用風險相關的產品(如cds,cdo)和其它結構產品進入交易賬戶,這些產品風險結構復雜,并且流動性不足,風險價值模型更難捕捉這些風險。監管套利和公允價值計價使交易賬戶風險暴露進一步增加。最高4×var的要求阻礙銀行改進特定風險模型,因為模型改進反而會增加特定風險資本要求。另外,特定風險模型缺乏統一的標準,各國監管當局的要求存在很大差異。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巴塞爾委員會和國際證券協會組織于2005年6月了《新資本協議在交易業務中的應用和雙重違約影響的處理》,以改進交易賬戶體制,特別是特定風險處理。
修訂標準法特定風險計提,提出對于未評級債券、非合格發行者(包括證券化暴露)、信用衍生品對沖頭寸的特定風險資本要求。取消模型法特定風險資本要求乘數因子為4的要求。提高特定風險模型的標準,要求特定風險模型必須捕捉價格風險的所有重要組成部分,并且能夠反映市場變化和資產組合組成變化。模型必須解釋資產組合歷史上價格變化,捕捉集中度風險,在不利的市場環境下保持穩健,反映與單個產品相關的基本風險,捕捉事件風險,通過事后檢驗。應通過壓力測試確保特定風險模型考慮var模型沒有捕捉到事件風險的影響。銀行模型必須保守地估計缺乏流動性的頭寸和價格不完全透明的頭寸。此外,模型必須達到最低數據標準要求,替代參數僅在現有數據不充分或不能反映頭寸或資產組合的真實波動率時使用,并且應審慎使用。要求銀行捕獲新增違約風險,但是沒提出專門的方法,可以是內部模型的一部分,或者是通過單獨計算額外要求資本(sur—charge)。當銀行通過額外資本捕捉新增風險,應該能證明這種額外資本達到監管要求,但這種額外資本不受乘數因子或監管事后檢驗約束。要求銀行不管使用什么方法計算新增違約風險,須滿足信用風險內部評級法標準,并適當調整以反映流動性、集中度、對沖和期權的影響,內部模型不能捕捉新增違約風險的銀行,使用信用風險內部評級法計算額外資本。
2005年11月,巴塞爾委員會將上述兩個文件內容匯總,對1996年的市場風險資本協議修改進行了修訂,了《資本協議關于市場風險的修訂》,并編入2006年basel ii綜合版中。
四、第三階段:新增風險和證券化產品的處理
2005年提出新增違約風險資本監管要求后,巴塞爾委員會為了鼓勵更多的銀行開發內部模型計算新增風險資本要求,2007年1月《交易賬戶新增違約風險資本計算指引討論稿》,對銀行如何達到新增違約風險模型要求和監管當局如何評估模型進行指導。在次貸危機中,金融機構損失主要來自證券化產品信用評級下降、信用價差擴大和流動性不足。因此,僅僅捕捉新增違約風險是不夠的。2008年7月,巴塞爾委員會《交易賬戶新增風險資本計算指引》和《basel ⅱ市場風險框架修訂》征求意見,將新增違約風險擴展為新增風險,包括違約風險和遷徙風險。2009年1月再次征求意見,并于2009年7月《basel ⅱ市場風險框架修訂》和《交易賬戶新增風險資本計算指引》最終稿。新的市場風險框架主要變化在補充壓力var(stressed value-at-risk)、新增風險模型要求和證券化產品的處理上。
次貸危機中,許多銀行交易賬戶損失遠高于計提的資本,也就是說計提的資本不能抵補風險。于是,巴塞爾委員會要求銀行計算壓力狀態下的風險價值,降低市場風險最低資本要求的順周期性。壓力var是根據連續12個月重大金融虧損歷史數據10天持有期、99%置信水平單尾風險價值。這一年的壓力期應經監管當局批準和定期檢查。補充壓力var后,銀行必須達到的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前一日var與前60個營業日日均var均值×乘數因子中的較大值+最新可得的壓力var值與前60個營業日壓力var均值×乘數因子中的較大值。
新增風險包括非證券化產品的違約風險和信用遷移風險。新增風險主要是為了彌補風險價值(var,99%,10天)模型存在的缺陷。新增風險資本要求代表了對資本計劃期為一年、置信區間為99.9%的非證券化信用產品的違約和信用遷移風險,并同時考慮個別頭寸和組合頭寸持有期,最低持有期為三個月。新增風險的資本要求為前12周平均新增風險和最新新增風險的較大者。巴塞爾委員會認為目前的技術不能充分捕捉證券化頭寸風險,在技術達到滿意之前。證券化頭寸(關聯交易組合除外)仍用標準法計提資本,不允許將證券化頭寸納入新增風險模型。
證券化產品同傳統債券不同,價格同基礎債務人違約呈非線性關系,模型難以捕捉到其特定風險。為此,巴塞爾委員會要求,除了關聯交易組合外,證券化產品即使包括在var模型中,也必須用標準法計提資本。對于評級的證券化頭寸,分別規定了實施標準法和模型法銀行不同外部信用評級證券化暴露和再證券化暴露的特定風險權重計算資本要求:對未評級證券化頭寸,分別規定了實施內部評級法和標準法銀行計提資本的方法:還規定n次違約互換的特定風險資本計提辦法。
關聯交易組合被定義滿足下面條件的證券化暴露和n次違約信用衍生品的組合:一次證券化暴露和按比例分層的證券化暴露的n次違約信用衍生品;單名參考實體。在標準法下,關聯交易組合特定風險資本等于是多頭和空頭特定風險資本計提凈值中數額較大者,其一般風險可以抵扣。在模型法下,經監管當局許可,銀行可以將關聯交易組包含在其模型中,不僅僅要充分捕捉新增風險,而是所有價格風險、即綜合風險。綜合風險包括雙重違約風險、信用價差風險、基差風險、隱含相關性波動、回收率波動和對沖的收益、風險和成本。用模型計算關聯交易組合綜合風險的銀行應每周進行一次壓力測試,監管當局可以對綜合風險計量有缺陷的銀行增加補充資本要求。綜合風 險資本要求是前12周綜合風險平均值和最近綜合風險的較大者。
五、結論
通過分析市場風險資本監管的演進過程,可以看出其發展的特征:市場風險頭寸不斷細分,市場風險的認識逐漸清晰,風險計量技術顯著提高。
1993年《市場風險監管措施》將市場風險界定為交易賬戶債券、股權風險和所有外匯風險,1996年將商品風險也納入在內,并在標準法中把期權頭寸單列計算。隨著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把證券化產品與非證券化產品區分開來,在證券化產品中又將關聯交易組合作為例外處理。開始僅將利率風險和股權風險分為特定風險和一般風險。2005年,認識到在var外存在新增違約風險。次貸危機顯示出信用評級下降也帶來巨大市場風險,將新增違約風險擴展為新增風險,包括新增違約風險和遷徙風險。證券化產品風險結構復雜,對于相對簡單的關聯交易組合,計算綜合風險,對于更復雜的其他證券化產品,由于受模型捕捉風險能力限制,則選擇標準法計算特定風險。
隨著風險認識和計量技術的提高,巴塞爾委員會對市場風險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1993年《市場風險監管措施》主要是標準法,提出外匯風險模擬法。1996年對內部模型法提出具體要求,只有符合條件的銀行才允許使用模型法,但仍對模型法計量特定風險存在顧慮,要求其不低于標準法的50%。隨著計量技術的提高,放棄了這種限制,提出特定風險模型的具體要求,并要求捕捉新增違約風險。最新的市場風險監管框架提出新增風險模型和綜合風險計量的要求,引入了壓力情況下的var以應對危機情況下的市場風險激增。
篇2
一、計量方法的選取
1.市場風險的定義。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其存在于銀行的交易和非交易業務中。市場風險可以分為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包括黃金)、股票價格風險和商品價格風險,分別是指由于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所帶來的風險。利率風險按照來源的不同,可以分為重新定價風險、收益率曲線風險、基準風險和期權性風險。
2.VaR理論模型。(1)VaR的定義。VaR的英文全稱是ValueatRisk,即“處于風險中的價值”,是指市場正常波動下,某一金融資產或證券組合的最大可能損失。更為確切地,它是指在市場正常波動下和給定的置信水平,資產組合價值在未來特定時期內的最大潛在損失(可以是絕對值,也可以是相對值)用公式表示為:prlb(p
(2)VaR的一般性原理。考慮一個資產組合,假設該組合的期初價值為, R是持有期內的投資回報率,那么該組合的期末價值為。若在某一置信度1-α下,資產組合的最低價值為 ,則根據VaR的定義――在一定置信水平下,該組合在未來特定一段時間內的最大可能損失為:。由此可見,計算VaR就相當于在一定置信度下計算最小的或最低回報率。VaR的最普遍形式可以從未來投資組合價值的概率分布中獲得,在給定的置信度1-α下,根據,我們可以找到資產組合的最低價值,即該組合未來價值低于的概率為α。
VaR計算模型能夠更加精確地計算持有交易資產所面臨的市場風險;更為準確,是一種全面考慮資產在未來時間段里可能發生的最大概率損失的方法,能更有效地支持對銀行市場風險的管理。VaR計算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法是歷史模擬法、Delta一正態法和 MonteCarlo模擬法。本文主要采用歷史模擬法測算交易性資產的預期損失。
(3)歷史模擬法。就歷史模擬法而言,市場因子模型采用的是歷史模擬的方法,即用給定歷史時期上所觀測到的市場因子的變化,來表示市場因子的未來變化;在估值模型中,歷史模擬法采用的是全值估計法,即根據市場因子的未來價格水平對頭寸進行重新估計,計算出頭寸的價值變化(損益);最后,在歷史模擬中,將組合損益從最小到最大排序,得到損益分布,通過給定置信度下的分位數求出VaR。如對于 1000個可能的損益情況,95%的置信度對應的分位數為組合的第50個最大損益值。考慮一個資產組合VP,其市場因子為 (i=l,2,…,n),用歷史模擬法計算其95%置信度下的日VaR。首先預測市場因子的日波動性,選取市場因子過去101個交易日的歷史價格序列,可以得到市場因子價格的100個日變化:
F(i)的歷史價格水平向量 觀測到的變化向量
假定這100個變化在未來的一天都可能出現。于是,對于每一個市場因子,將市場因子的當前值和觀測到的變化向量相加,就可以得到100個市場因子未來可能的價格水平,以向量n來表示:
根據相關的定價公式,可以計算出市場因子當前價值和未來的可能價值。于是,可求出資產組合的未來收益:
將損益從小到大排列,得到組合的未來損益分布,根據95%置信水平下的分位數(由于有100個變化樣本,則95%的分位數對應的是第5個最不利的變化),可以求出VaR的值。
二、VaR在回購業務風險中的實證研究
假設A行有一筆1000萬的7天回購和一筆800萬的14天回購交易,我們想得知當天A行針對這兩筆交易性資金所面臨的利率風險。即如果給定的的置信度為95%,持有期為一天,則我們想知道在95%的可能下,明天A行針對這兩筆交易性資產所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是多少。用歷史模擬法計算VaR。這里選取2007年11月28日到2008年1月22日40個交易日每日加權利率,通過excel計算每天該組合頭寸的損益。
然后我們將得到的40個可能損失或者收益按照從最壞到最好的順序排列,由于給定的置信度為95%,則VaR就是第2個最大損失。見下表,則VaR為人民幣15.41萬元。即,我們有95%的把握認為,該回購頭寸在1月23日這天由于匯率的變動,所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為人民幣15.41萬元。
通過此種方法,可以計算A行回購頭寸的市場風險,根據計算出的風險損失估計值來確定所應設置的充足性資本保證金。從而達到對A行交易頭寸風險進行有效管理的目的。
該方法的優點是:相比于傳統的計量方法,該方法對風險的監測更加敏感;反映了風險因子收益分布,因此不需要任何分布假設,也無須計算波動率、相關系數等模型參數;該方法的風險因子的歷史收益本身已完全包含了風險因子之間的相關關系,因而可以全面反映風險因子和組合價值的各種關系,是一個完全估值模型。其缺點是:該方法對數據樣本選擇區間較為敏感,既可能包括極端的價格波動,也可能排除極端情況。忽略了交易品期限結構的不一致性。假定根據過去可以準確地預測將來,電腦軟件與硬件的投入較大,所有歷史數據都具有相同的權重。
三、政策建議
1.分級管理。所謂分級管理指的是針對風險管理,構建一個分級分層次的全面風險管理系統,通過各個層次的監督和控制,使風險管理技術全面覆蓋每一個可能的漏洞和問題。筆者認為,A行可以構建三個層級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第一層級是一線業務部門。執行相應專業條線管理部門對市場風險管理的要求,控制本業務單元的風險。第二層級是各專業條線管理部門。定期監控相應一線業務部門面臨的市場風險,同時通過計量、監測市場風險,給出指導性建議、制定有關規則。第三層及是A行風險管理部門。根據銀監局、總行等上級部門下達的風險指引、行里的風險偏好、風險政策等擬定全分行統一的風險政策和風險限額,以及對限額的分配系數,分析、監測和計量全行的風險水平,并通過業務管理部門將風險管理意圖傳導到一線業務部門。同時通過定期考核等辦法來監督各業務管理部門的市場風險執行情況。
2.集中控制。所謂集中控制,指的是行領導應站在全局角度來把握市場風險管理。建議,在分層級風險管理的基礎上,A行可考慮成立獨立于業務部門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行市場風險的管理和控制進行決策,從全局角度來把握風險,減少經營性的業務部門對風險管理決策的影響。市場風險管理委員會可定期評價A行總體市場風險控制的有效性和獨立性以及市場風險管理的基礎設施狀況。同時,可對那些能夠量化的市場風險頒布量化風險標準(比如限額、風險資本衡量方法等),對不易量化的市場風險做出評估,建立相應得操作規程,根據A行實際情況設計或修正A行的市場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使總體市場風險水平、結構與A行的經營方針相一致。
篇3
關鍵詞:國有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市場風險;公司特有風險
一、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分析
按照巴塞爾《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的風險分類標準,銀行業面臨的主要風險有信用風險、國家和轉移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與西方商業銀行風險相比,我國經濟轉軌時期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主要集中體現在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上。信用風險主要是在銀行的表內和表外業務中交易對象無力履約,操作風險則在于內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機制的失效。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的成因分內外兩方面因素。本文把國有商業銀行風險劃分為兩大類:市場風險和公司特有風險。
(一)市場風險的成因
國有商業銀行市場風險具體包括國家經濟金融政策風險,經濟體制風險、利率風險、國際收支風險、社會信用風險和銀行競爭風險。在轉軌時期國有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產生的原因表現在:(1)國有企業“綁架”國有商業銀行。由于歷史和體制方面的原因,加之我國企業以間接融資為主,以國有企業為主造成的國有商業銀行累積的制度性不良貸款,雖然通過發行次級債券、不良資產剝離、動用外匯儲備注資,使得目前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不良資產率大大下降,然而,只要國有企業還沒有改制成真正的股份公司,國有企業仍將過度依賴國有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被“綁架”的現狀仍將繼續。因為在政企不分的情況下,國有企業和國有商業銀行相當于一個人身上的兩個口袋,對一個人來說,把左口袋的錢放在右口袋“績效”相同。然而,現實情況是國有企業這個口袋的底破了,放多少錢漏多少錢!因此,只要國有企業和國有商業銀行都沒有改制成真正的股份公司,國有商業銀行的政策、體制風險就大大增加。(2)社會信用意識淡薄,信用評估體系缺乏。在西方發達國家,信用大于生命。銀行向客戶提供的不僅僅是一種產品,而更是一種信用。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獨立的信用風險評級機構,商業銀行無法獲得有價值的信用風險信息,客戶信用審查的成本極高;現有的會計、審計等信息中介機構獨立反映企業財務風險信息能力較差,有時甚至出現提供虛假信息現象;還沒有面向金融機構提供風險管理技術和信息咨詢服務的專業化公司。因此,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很大。
(3)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性地位問題。維持國家商業銀行的非競爭性甚至壟斷性地位是目前整體和宏觀視角的中國金融改革和發展的目標。這一目標不僅僅是銀行內部存在抵制競爭、保護壟斷地位,更主要還是政府行為。其理論依據是:銀行業數量太多有可能影響金融穩定性,因此,非競爭性甚至壟斷性銀行結構是有效的(馬爾科·斯科雷伯,1999年),在某些情況下,集中性銀行要比競爭性銀行體系更加有效,如擁有眾多競爭性銀行的美國金融業曾經表現出極大的不穩定,而一些由幾家大銀行壟斷控制的國家則表現出了比較高的穩定性(富蘭克·艾倫,2002)。然而過度集中意味著只有少數幾家銀行享受經濟地租,并且有可能因為缺乏競爭而導致效益和效率低下。2003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2.9%的平均資本利潤率,遠遠小于世界1000家大銀行17.6%的平均資本利潤率就是很好的證明。可見,對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外在的政策體制風險同時內部化了其盈利性風險。
(二)公司特有風險的成因
公司特有風險是指國有商業銀行作為一個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自身在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風險。主要有資本風險、流動性風險、經營風險、管理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在轉軌時期國有商業銀行公司特有風險產生的原因有:(1)外在風險內在化。由于國有商業銀行目前股份制改革處“形似”階段,產權制度和治理結構改革沒有實質性進展,國有商業銀行本身對此無能為力,因而國有商業銀行主體錯位、權責不明,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本位意識不強,雖然政府宏觀層面對風險監管和防范非常重視,而微觀上銀行企業還是被動式風險管理,因而管理風險仍然存在。(2)內控制度不健全,風險管理組織結構不完善。完善的內控制度是現代銀行有效進行風險管理和持續發展的重要內部制度保障。內部控制不僅要求現代銀行企業建立內部制度政策與程序,還要檢查內部控制政策與程序是否得到了遵守。目前,國有商業銀行一方面控制不足,表現為內控制度不健全、管理部門銜接不充分;一方面控制分散,表現為規章制度數量龐大,文件滿天飛,缺少整合性。在風險管理方面,目前大多數商業銀行都還沒有現代意義上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也沒有專職的風險經理,沒有一個獨立的部門有能力承擔起有效管理銀行全面風險的職責。因此,國有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較大。(3)風險管理技術和工具落后。風險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現代銀行企業管理在技術上的重要發展趨勢。而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在風險量化管理技術和工具方面非常薄弱,沒有建立信用風險評級系統和市場風險計量系統。總之,把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分內、外兩個方面并分析其成因,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控制風險,管理風險,進而進行全面風險管理,向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過渡。
二、銀行ERM的國際經驗
美國著名的專業機構COSO在2003年7月份公布了《全面風險管理框架(草案)》。該框架規定:“全面風險管理(EnterpriseRiskManagement,簡稱ERM)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受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的影響。這個過程從企業戰略制定一直貫穿到企業的各項活動中,用于識別那些可能影響企業的潛在事件并管理風險,使之在企業的風險偏好之內,從而合理確保企業取得既定的目標。”ERM框架有三個維度,第一維度是企業的目標;第二維度是全面風險管理要素;第三維度是企業的各個層級。企業的目標有4個,即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報告目標和合規目標;全面風險管理要素有8個,即內部環境、目標設定、事件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對策、控制活動、信息與交流、監控;企業的層級包括整個企業、各職能部門、各條業務線及下屬各子公司。ERM三個維度的關系是,全面風險管理的8個要素都是為企業的4個目標服務的;企業各個層級都要堅持同樣的4個目標;每個層次都必須從以上8個方面進行風險管理。全面風險管理也是《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蘊涵的風險管理新理念,是當今國際銀行業風險管理新趨勢。全面風險管理是全程、立體、動態、計量的風險控制。目前,國際先進銀行風險管理理念體現在:
(1)市場化的經營理念。國際先進銀行市場化經營理念的實質是利益均沾、風險共擔,以求共贏。以香港地區為例,香港大小銀行150多家,但無論大小都有明確的市場定位。即使有能力滿足單一客戶的大額貸款要求的大銀行,它們往往也不會“獨吞”,而是采取“銀團貸款”的方式分散風險。市場化的經營理念有效預防和分散了風險,造就香港彈丸之地卻支持各家銀行盈利的奇跡。(2)明確的風險管理戰略。董事會依據經濟環境的銀行的市場定位,制定中長期的經營戰略。在此基礎上,依據主要股東風險偏好,在風險和收益間進行權衡,確定投資回報目標,制定銀行的風險戰略管理。銀行的高級管理層依據董事會制定的經營戰略和風險管理戰略,負責銀行的經營管理,經營績效由董事會考核。(3)完善的風險管理組織。實行董事會、高級管理層相互獨立的、立體的風險管理體系,即所有者從外部對經營者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測,高級管理層對分支機構的業務風險、管理風險進行實時控制。董事會下設風險審計委員會對全行的風險尤其是高級管理層的道德風險進行全面監測。銀行高級管理層則建立另一套風險控制框架,實行風險的自我控制與管理,通常設立內部審計部或稽核部。(4)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隨著信息技術和計量經濟的發展,國際先進銀行的風險管理廣泛運用了數學模型。運用模型,根據建立的龐大健全的數據庫,能夠準確地計算出客戶的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從而大大提高風險管理的能力和效果。
三、符合國際慣例適合我國國情的國有商業銀行ERM構建
盡管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為全世界的各類銀行設計了各種可供選擇的方法,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告誡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實施新資本協議要有充分準備,不應盲從,要考慮本國實際情況,不應該降低實施質量,應在完全或基本遵守《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的基礎上向新協議過渡。因此,我國轉軌時期,國有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核心思想是,風險管理戰略必須與銀行的經營戰略相適應。如果二者不匹配,其結果將是:在經濟擴展時,銀行對業務發展給予更多關注,風險管理沒有受到應有重視,而在經濟緊縮時,風險控制受到高度重視,市場開發則缺乏足夠動力。
篇4
關鍵詞: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商業銀行;風險預警
前言
在我國近年來的金融業界發展中,事關銀行的大案要案屢有發生,這些案件的出現充分暴露了我國銀行業中風險管理的混亂與風險預警機制的不成熟。而針對我國銀行業的發展現狀,我們有必要在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理念框架的基礎上進行商業銀行的風險預警機制構建,從根本上杜絕商業銀行在日常發展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一、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理念
在全球知名的銀行監管委員會中,其制定的巴塞爾協議將銀行日常經營中面臨的金融風險分為八類,這八類風險分別是信用風險、國家和轉移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與聲譽風險。在這八種商業銀行經營風險中,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操作風險是其主要面對的經營風險種類,而在這三種商業銀行勉勵的呢風險中,信用風險是其中帶來危機最大的一種風險。在我國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中,銀行壞賬、不良貸款上升、資產質量下降等等銀行遇到的不良經營狀況都會影響對導致其自身信用風險的不斷加深。在商業銀行面臨的市場風險中,隨著我國近年來人民幣國際化程度的加深,商業銀行業應格外關注市場價格、利率與匯率的實時變動,并通過隨時改變自身經營策略的方式隨之采取最好的辦法進行相關的應對,以此保證商業銀行的正常運轉。而在商業銀行面臨的操作風險中,由于商業銀行自身內部程序的不完善、由于人員操作問題帶來的相關損失所造成的商業銀行風險逐漸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以上三種商業銀行所面臨的主要金融風險都在銀行資本金的約束范圍內,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相關辦法進行具體的計算[1]。隨著近年來國際金融業界出現的巨變,國際銀行監管委員會根據目前國際金融形勢,提出了新巴塞爾協議。在國際銀行監管委員會提出的新巴塞爾協議中,其對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中所面臨的風險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此外,在國際金融系統中,由美國人提出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相關理論已經初步完場,且取得了不小的實踐成果,這就給全球的商業銀行業界的相關安全發展指明了一條新的道路。
二、基于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構建的相關研究
(一)正確認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
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相關商業銀行需要將自身經營中勉勵的風險、收益、風險偏好以及風險策略多種風險要素進行緊密結合,并將這些要素結合成一個有機整體,以此減少商業銀行因操作失誤帶來的金融損失,增強商業銀行自身的抗風險能力。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相關商業銀行的管理人員應重視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過程,并發動商業銀行的全體員工共同參與構建相關預警機制,從而將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幾率降到最低[2]。
(二)培育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土壤與文化
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在企業文化中植入風險管理理念的方法,為商業銀行中風險管理預警機制的構建提供生長的土壤。在商業銀行相關人員對風險管理理念進行貫徹時,應將相關風險理念在全體員工中形成一種相對思維與處事的方式,以此保證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構建的更好落實[3]。
(三)建立并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必須確定相應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商業銀行在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相關問題的出現。在具體的實施中,商業銀行應借鑒國外成型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并根據我國具體國情,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四)建立并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制度體系與法律體系
在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中,相關的制度與法律體系至關重要。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在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激烈市場競爭中,只有具有規范的相關制度、嚴格的風險管理手段才能真正的適應商業銀行發展的而需求,最大程度上降低商業銀行日常經營中所面臨的種種風險[4]。
三、結論
隨著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與完善,我國在世界經濟中所發揮的作用也在不斷增強,在這種經濟環境的趨勢下,我國商業銀行面臨著重大的機遇與挑戰,這也就使得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成為了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的的當務之急。
參考文獻:
[1]田遠,劉寧.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下商業銀行風險預警機制的構建[J].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1:108-113.
[2]劉堃.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預警與緩釋:基于全面風險管理視角[D].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10.
[3]劉霄侖.基于COSO與Basel體系并行實施背景下的中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研究[D].南開大學,2012.
篇5
從“無風險”套利談起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主要存在于場外衍生品市場和證券融資業務,其中以場外衍生品市場為主要風險來源。無風險套利是金融衍生品市場重要的交易策略,而基于無風險套利形成的無風險定價理論則成為衍生品定價的普遍方法。
根據無風險套利策略,當價格關系出現偏離時就會出現套利機會,通過在市場上的買賣對沖,就可以鎖定利潤,避免市場價格變動帶來的影響。這種交易策略在金融危機前被廣泛采用,很多國際投行甚至通過量化投資,實現策略精準實施,獲取了大量利潤。然而,無風險套利真的是“無風險”的嗎?其實不然。無風險套利規避的僅僅是市場波動帶來的風險,即市場風險,而沒有規避交易對手的信用風險。在無風險套利交易策略中,策略兩端的交易都會面臨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如果交易對手為國際金融巨頭,那么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可能較低,但并非沒有風險。
與此類似,銀行參與涉及衍生品背對背交易或者自營交易也會出現對沖了市場風險,卻帶來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情形。以國內銀行為例,銀行與國內某企業簽訂了外匯遠期合同(美元兌換歐元)。銀行在美元相對歐元升值時獲利,企業在美元貶值時獲利。不考慮銀行收取的服務費用,這個交易的初始價值為零。銀行與外資投資銀行簽訂了一筆金額相同,但是頭寸相反的交易,用以對沖市場風險。在本項交易中,銀行將在美元相對歐元貶值時獲利。未來可能存在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正如該企業預期的,美元幣值貶值。那么銀行欠企業錢,而投資銀行則將欠銀行錢。如果投資銀行違約,銀行需要平倉,其損失金額就是外匯遠期空頭的重置成本。第二種情況,與該企業預期的相反,美元幣值升值。結果,企業欠銀行錢。如果該企業違約,銀行平倉后的損失,就等于外匯遠期多頭的重置成本。由此可見,銀行對沖了所有市場風險,卻保留了與該企業、投資銀行的交易對手風險。
因此,無風險套利并非真正的“無風險”,那么基于無風險套利分析框架形成的衍生品無風險定價方法也就不再“合理”。基于無風險方法的一般衍生品定價也只是考慮規避了市場風險的定價,而沒有考慮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因此衍生品盛行的西方金融市場成為金融危機的重災區,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給其帶來了極大的破壞性沖擊。傳統的衍生品無風險定價方法將不再合理,未來必須將信用風險納入定價,從而做到真正的無風險定價。
風險轉讓中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
出于風險轉讓(規避)的目的,金融創新大大增加了金融市場中的衍生品種類,促進了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在2008年上半年,全球衍生品市場交易名義本金就高達531萬億美元,雖然在2009年后有所下降,但市場交易名義本金仍然高達450萬億美元。衍生品市場巨大的交易中隱藏著重大的風險,即交易對手信用風險。
金融衍生品使得金融風險可以進行分離或者合成,這一技術可以實現復制現貨買賣而不用現貨交割,為風險管理提供了巨大便利。然而,金融衍生品只是將風險合成,即將“合成風險”進行轉讓,而非消滅風險。當金融機構將“合成風險”進行轉讓時,如進行背對背平盤交易,或者購買CDS(信用違約掉期)進行保護,事實上因為客戶關系、合同的特殊約定并不能完全復制,對沖全部風險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風險轉讓過程中,交易的各方并不完全隔絕的,就像藕斷絲還連,這里的“絲”就是交易對手信用風險。
舉個例子來講,就銀行的代客交易業務進行背對背平盤,存在兩端兩筆交易業務,即在A端與客戶進行交易時,會同時在B端進行同樣的一筆交易,實現背對背平盤。當市場向A端客戶有利方向發展時,在B端交易中就出現了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反之當市場向A端客戶不利方向發展時,A端存在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從背對背平盤交易來看,銀行對沖了所有的市場風險,卻出現了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銀行兩端的客戶雖然沒有直接的交易,卻因為銀行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而互相聯系在一起。
將風險合成并實現轉讓方便了風險管理,促進了金融衍生品的快速發展,然而事實上“風險轉讓”只是“將問題轉化為新問題”,規避了市場風險,卻引發了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在金融衍生品市場快速發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迅速增加的同時,交易對手風險也隨之迅速積累,成為金融體系、金融市場中新的問題。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特性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不同于傳統的借貸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具有其特殊性,并與其他風險有著密切的聯系。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與傳統的借貸風險(Lending Risk)不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動態的風險敞口。借貸風險主要來自于貸款、信用卡、抵押貸款以及債券等交易,在交易初期就已經有確定的正風險暴露,風險敞口是靜態的。對于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則主要存在于衍生品交易當中,如OTC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和證券融資業務,合約的經濟價值為在交易對手違約時合同規定的所有未來現金流的凈值,可為正,可為負,具有極高不確定性,因此交易對手違約時風險暴露存在不確定性,其風險敞口是動態變化的,不同于借貸風險的靜態敞口。二是風險敞口是雙向的。來自于貸款、信用卡、抵押貸款以及債券等交易只有交易一方承擔該風險,而對于OTC市場和證券融資業務,正是由于其主要交易衍生品,其交易具有高杠桿性,并且風險是雙向的,這是由于其合約價值的不確定性決定的。由于合約價值可為正,可為負,當自身浮盈時,自身存在交易對手風險,交易對手可能違約,而當自身浮虧時,交易對手存在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即自身可能會違約,因此風險敞口是雙向的,不同于借貸風險的單向風險敞口。
與市場風險(Market Risk)相比,對沖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比較困難:通過對整個投資組合的對沖頭寸進行動態調整就可以有效規避市場風險,然而規避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需要在交易對手層面動態調整CDS頭寸,但這很難實現,一則成本太高,二則對小公司來說缺乏具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實踐中交易對手風險對沖主要針對在投資組合層面管理預期損失,并對需要特別關注的交易對手進行風險規避。
與傳統信用風險(Credit Risk)相比,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對市場波動更加敏感和傳染性,原因在于危機期間,市場波動性上升而造成衍生品風險暴露增加,與此同時交易對手違約概率上升。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存在于金融機構之間,而金融機構的信用水平在危機時期會變得高度相關。由于金融機構的相互依賴性,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不僅對單個企業存在威脅,同時對全球金融系統的穩定也存在嚴重威脅。這不是危言聳聽,1998年美聯儲和美國投資銀行聯合救助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及2008年全球金融系統面臨深淵,都充分證實了這一點。傳統的信用風險主要出現在信貸業務中,對市場波動的敏感性較低,且信用風險在金融機構間的傳染性也比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低很多。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之所以難以管理,一方面在于其與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密切相關。風險敞口是以市場價值計算的,風險損失是當交易對手違約時按市場價格復制該頭寸的成本,因此風險敞口與市場風險關系密切,交易對手信用風險與交易對手的流動性也關系密切,比傳統的信用風險要復雜得多。另一方面,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還與交易對手信用質量密切相關,尤其是當風險敞口與交易對手信用質量相關時,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就更為復雜。交易對手風險依賴于風險暴露和交易對手的信用質量,但如果兩者存在某種程度的關聯并同時惡化,就會帶來錯向風險。風險敞口和違約概率同時隨著市場波動而同向變化時,由錯向風險造成的潛在風險損失就會增加。如對于看跌期權,當股票價格下跌時,期權價值隨之增加,期權買方的交易對手違約的概率也會隨之提高,錯向風險的產生使得交易對手總體風險迅速增加。
風險防范及管理措施
風險轉讓熨平了市場波動給金融機構帶來的負面影響,成為金融機構風險規避和風險攤薄的重要途徑。此次金融危機讓人們認識到: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使金融機構關聯性增強,不僅對單個企業存在威脅,同時對全球金融系統的穩定也存在嚴重威脅;金融機構淡薄的風險管理意識將會危及整個金融體系,“大而不倒”或者“大而不允許倒”的幻想被現實擊破。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成為未來風險管理的重點。
轉變管理理念,提高風險計量水平。全視圖的流程風險管理應當是未來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摩根大通、高盛等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已經逐步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框架,從風險識別、風險度量到押品管理、風險緩釋都形成了完善的流程管理。在流程管理中,對風險的度量提出了更高的精度要求。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要求,未來風險度量的方法將有標準法向內部模型法轉變,這不僅能夠提高風險度量的精度,也能夠實現批量計算,便于風險的匯總和凈額結算。
使用凈額結算,加強押品管理。凈額結算是指與交易對手存在多筆交易時,對多筆交易進行匯總后結算。根據ISDA協議(ISDA主協議是由國際掉期和衍生品交易協會International Swap andDerivatives Association,ISDA——的標準協議。)使用凈額結算,可以降低風險暴露,避免交易對手違約概率飆升時風險敞口的急劇增加,降低了錯向風險。押品和保證金是交易對手風險管理中的重要風險緩釋手段,根據信用支持協議(CSA協議)(《信用支持協議》是國際互換與衍生品協會總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對交易雙方相互交付抵押品的具體細節做出規定:市價評估時間、方式、抵押品的種類、數量,交付抵押起點金額,抵押利息計算和爭議解決等),當押品的市場價格和交易對手信用質量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押品的價值進行調整,從而降低風險暴露,降低違約時的損失率。2009年,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推出了“中國化的ISDA主協議”,即《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協議》(NAFMII),這成為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押品管理協議。
建立CVA交易臺,規避錯向風險。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在資本計提和資本質量方面的新規都對金融機構風險控制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信用價值調整(Credit Valuation Adjustment,CVA)是指對沖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成本,它基于與交易對手投資組合的所有交易而得出。新巴塞爾協議要求將CVA納入會計處理,并計提資本。單個交易者支付給CVA交易臺一筆費用(CVA費用),CVA交易臺使用該費用來覆蓋對沖交易存續期內相關風險的成本。當交易對手實際違約時,所有產品的全部費用應該被作為部分的緩沖,考慮到與同一交易對手的凈額結算效應,CVA交易臺向交易者或者工司補償等同于衍生品盯市價值損失的部分。通過建立CVA交易臺,可以實現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有效管理,規避錯向風險。
建立中央清算系統。將中央交易對手機制引入交易對手清算系統,單個機構將其交易對手風險轉移到中央交易對手,由中央交易對手集中進行管理。對于單個機構,其交易對手風險都轉移給中央交易對手,規避了風險;對于中央交易對手,在多邊的凈額中可以獲得收益,但承擔了轉移過來的信用風險;對于整個金融體系,交易對手風險集中到中央交易對手,存在風險集中的隱患,如果風險集中度過高,中央交易對手無法繼續進行清算,將危機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行。中央交易對手被要求嚴格集中管理其風險,避免出現上述情形。
國內交易對手風險管理的挑戰和展望
與國際大型金融機構相比,國內金融機構在交易對手風險管理方面還有很多路要走。銀監會在2012年《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提出計量所有衍生產品和證券融資交易的CCR風險加權資產的標準方法,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重視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并將其納入監管體系。然而從實施層面來看,銀行開始識別風險到提出相應的方法論再到建立起風險管理系統都需要時間,銀監會提出詳細的監管標準和方法也需要時間,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管理和監管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風險管理方面將國外的技術引入國內,可能還面臨這具體實施的問題。比如說,國內衍生品市場多采用保證金交易,較少采用抵押協議,而按照ISDA主協議國際衍生品交易多采用抵押品作為風險緩釋方法,保證金協議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替代抵押協議值得商榷。以銀行來說,其國內的衍生品交易對手多為國內大型的企業、機構,這些企業、機構同時也是商業銀行重要的銀行賬戶客戶,是其存款大客戶,迫于存款壓力,銀行在抵押協議上的議價能力和執行能力可能會降低,保證金協議和抵押協議在很多時候都很難得到有效執行,抵押協議的適用性也是國內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管理的難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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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營銷風險存在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貫徹經營過程的始終,是企業風險高度集中的部分。文章在已有營銷風險理論應用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借鑒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模式的核心思想,構建包括戰略目標、技術流程、基礎設施和內部環境四個維度的營銷全面風險管理系統,并以VaR和Es方法為分析框架,全面度量營銷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為企業營銷風險提供及時準確的預警以及相應的防范措施,使企業能全面系統地管理營銷風險,提高管理水平。
一、引言
2006年6月6日,國務院國資委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標志著中央企業開始實施全面風險管理。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發展。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企業為了能在變化頻繁、具有高風險性的市場上生存發展,加強企業風險管理是必要的途徑之一。企業的效益要在滿足消費者的過程中實現,即要在銷售中得到體現。從這個意義上說:市場營銷是企業的主體活動,市場營銷風險則是企業風險高度集中的部分。營銷風險預警與防范是管理的重點,本文借鑒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核心思想,構建包括營銷風險戰略目標、技術流程、基礎設施和內部環境四個維度的企業營銷風險管理系統,并建立VaR和ES方法的營銷風險度量分析框架,在實現對各類營銷風險量化分析的基礎上,對企業營銷活動進行基于風險的績效考核和業績評價,全面系統地管理企業的營銷風險。
二、企業營銷風險管理概述
營銷風險是指企業在營銷過程中,由于企業環境(包括宏觀環境和企業微觀環境)復雜性、多變性和不確定性以及企業對環境認知能力的有限性使企業制定的營銷戰略和策略與市場發展變化的不協調,從而可能導致營銷活動受阻、失敗或達不到預期營銷的目標等企業承受的各種風險。已有的文獻從不同的視角對營銷風險進行劃分,不同的劃分適宜于解決不同的問題。對于企業而言,營銷風險在本質上是一種損失的可能性,表現在風險發生與否、發生時間、發生原因、潛在損失多大等的不確定性。產生營銷風險和影響其風險大小的因素主要包括環境因素、信息因素、商業因素、管理因素等諸多方面。其中,環境因素、信息因素、商業因素是產生風險的外因,企業的營銷組織管理因素是內因。
營銷風險管理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的出發點不同,其重點是控制和減少損失。進而增加獲利機會。借鑒威廉和漢斯在《風險管理與保險》中對風險管理的定義,可將營銷風險管理定義為:通過對營銷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以最低的成本使營銷風險導致的各種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的管理方法。目前對企業營銷風險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營銷風險評價和營銷風險預警管理上,一般通過對構建的評價指標體系和預警指標體系進行各種定性和定量的處理,得到相應的營銷風險等級,并結合企業承受營銷風險的能力及風險管理水平,提出應采取的相應預警控制措施。但目前研究的量化程度和系統性尚有不足,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礎上,借鑒ERM的核心理念,嘗試建立一個企業營銷風險管理系統,對企業營銷風險進行通盤管理,以期為企業的營銷風險決策提供科學量化的依據。
三、全面風險管理模式
自1955年沃頓商學院的施耐德教授提出“風險管理”的概念以來,風險管理的發展歷經傳統風險管理、現代風險管理和全面風險管理三個階段。隨著全球一體化的發展,企業外部環境變化的不確定性日益增加。企業越來越重視風險和風險管理。尤其是2004年美國著名的職業機構COSO出臺的《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中提出的風險管理概念、內容、框架構成了全面風險管理理論的核心,全面風險管理等新理論被越來越多地納入到企業實踐中。
全面風險管理(Enterprise-wide Risk Management.ER-M)是從戰略目標制定到目標實現的全過程風險管理,是一個復雜體系和動態過程,這個過程由全體員工實施,包括建立并維護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在企業層面和企業各個流程的層面,執行全面風險管理的一般程序,管理企業的所有重大風險,以實現全面風險管理的目標。其核心理念是用系統的、動態的方法進行風險控制。以減少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它不僅使各層級的管理者建立風險意識,重視風險問題,防患于未然,而且在各階段、各方面實施有效的風險控制,形成一個前后連貫的管理過程,以保證企業在實現其未來戰略目標的過程中,將市場不確定性和變化所產生的影響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四、構建企業營銷風險管理系統
現代企業的風險管理機制應從獨立型向綜合型轉變,需要各個部門或各職務進行風險管理的協調。建立一體化的風險管理模式。營銷風險管理系統作為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系統的一部分,其構建過程與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系統一樣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須有一個系統的框架將管理范圍內的風險管理活動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企業營銷風險管理系統的框架包括四個維度:戰略目標、技術流程、基礎設施和內部環境,其中戰略目標的實現是系統的核心,技術流程、基礎設施和內部環境為支持要素。從系統決策的角度出發,綜合考慮影響風險決策的因素,即價格(Price)、偏好(Preference)和概率(Probability)三個基本要素,將整個企業營銷面臨的各類風險以及承擔這些風險的各個業務單位納入到統一的管理體系中,通過資源的有效整合,達到上述三個要素(3P’s)的最優均衡,實現企業營銷價值創造的最優化。
1 營銷風險管理系統戰略目標。營銷全面風險管理戰略目標主要是結合企業的風險偏好設置營銷風險管理目標。根據企業內部的組織、人員和系統可承受風險的水平和狀態以及企業的風險管理文化經驗。對企業營銷風險管理目標明確定位。營銷風險管理系統目標有兩個:一是安全性目標,是指在經營實力范圍內,設定營銷安全指標,并進行與之相適應的資本分配、風險配置,從而實現將超過整體經營實力的損失發生概率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達到確保企業穩健運營的目標。這是首要的也是初級的目標:二是盈利性目標,是指根據風險調整后的收益指標,重新分配經營資源(人、物、資金),以實現向收益性高的領域投入更多資源,達到提高收益和效率的目標。這是風險管理的第二階段目標,也是營銷風險管理的高級目標。安全目標是盈利目標的前提和基礎,而盈利能力的提高與利潤的積累又能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營銷安全系數。
2 營銷風險管理系統技術流程。風險管理是企業對風險進行全面的內部審核和控制,是一個系統化的技術過程。營銷風險管理系統的技術流程可概括為以下5步:
(1)營銷風險定位。營銷風險定位應根據企業整體的風險管理目標和風險偏好來決定。體現為構建營銷評價體系所選擇的一系列營銷安全性和盈利性指標上。并具體細化到風險閾值和經濟資本的持有水平上。
(2)營銷風險識別。按照給企業帶來潛在損失的不同風險類別對企業營銷風險進行分類識別,并分析風險因素間的相互關系。本文將營銷風險分為營銷市場風險、營銷信用風險和營銷操作風險三個類別。
其中,營銷市場風險是指與市場相關的因子不利波動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其主要來源包括消費者需求的變化、競爭對手間力量對比的變化以及政策、法律、政治、軍事、宗教等其它方面的變化等。導致的損失諸如:營銷策略難以順利實施、目標市場縮小或消失、產品難以順利售出、盈利目標難以實現、企業聲譽下降等;營銷信用風險是由于企業采取的“先提貨。后付款”的信用銷售形式引起的,指信用交易的受信方不能正常履約,因而給信用交易的授信方帶來損失的風險,多表現為債務人未能如期償還其債務造成信用銷售合同違約,給賒銷企業帶來的風險;營銷操作風險是與企業營銷業務過程相關的不確定性,是企業圍繞產品銷售、勞務提供及市場份額的爭奪,制定信用銷售政策等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由非市場和信用因素引起的風險。主要包括由于企業的交易系統不完善、管理失誤、控制缺失、詐騙或其他一些人為錯誤而導致的潛在損失。主要包括流程風險、人員風險、系統風險、事件風險和商業風險。
(3)營銷風險度量。本文構建以VaR和ES方法為分析框架的營銷風險度量模型,對上述三類營銷風險進行度量。
目前VaR方法已成為金融市場風險度量的主流方法,受險價值(Value at Risk,VaR)表示在一定置信水平下,某已知頭寸或組合在未來特定的一段時間內的最大可能損失。對于企業的營銷風險度量而言,VaR實際上是要回答在概率給定的情況下,企業營銷業務在未來一定時間內由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帶來的最多可能損失是多,少。期望短缺(Expeeted Shortfall,ES),直觀上的解釋是損失超過VaR的條件期望值,可作為VaR缺陷的補充,進一步加深對尾部風險的認識,更好地處理小概率事件和控制失控所引起的極端超額損失。
對于各類營銷風險采取不同的度量方法:對于營銷市場風險可采用Risk Metrics方法。計算商品價格的VaR值,可以得到商品價格的變動率和變動方向:對于營銷信用風險可采用Credit Metrics方法。計算商品賒銷的VaR值,建立信用狀況和到期付款情況之間的數量關系,計算受信客戶信用變化帶來的企業賒銷產品價值的變化:對于營銷操作風險可采用Delta、EVT等方法。計算出企業營銷操作VaR值和超額損失ES值,并以概率分布表示未來一定時間內營銷操作風險損失值。在此基礎上,綜合各類營銷風險,得到一定置信水平下的總體營銷風險VaR值和ES值。可作為營銷風險預警值,為企業營銷決策提供依據。
(4)營銷風險控制。常見的風險控制策略包括:規避風險、分散風險、轉移風險和接受風險。從企業整體出發,充分考慮各個風險因素的相關性,選擇最佳的風險管理策略組合,有效地利用企業有限的資源。
對于營銷市場風險,集中在環境風險、競爭風險和需求風險的產生、分析和控制策略,正是由于環境因素的變化,競爭者和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導致產品供需變化,使得價格產生波動,為企業帶來潛在的損失。商品價格的變動率越大,相應的風險越大,企業須適時地調整營銷策略或策略組合以控制風險;對于營銷信用風險的控制。著重于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客戶信用評價技術和應收賬款管理等方面。采用“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以企業信用銷售之初的新客戶接觸到貨款收回(或變成壞賬)的操作過程為主鏈,按照信用交易發展的時間順序,將信用管理技術的內涵和外延分解成四個層面:交易過程、管理環節、技術支持和控制環節。在時間順序上,將整個過程分為三個階段: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對于營銷操作風險的控制,企業主要是通過操作手冊或風險清單等進行定性化管理。通過度量由于營銷流程中的誤差和疏忽所造成的操作風險損失,計提相應的經濟資本,為業務活動分配資金,更科學合理地指導費用的分配,確保不管公司層面還是業務單元層面都有足夠的資本來抵御風險,實現穩健、安全的經營,同時通過分析損失來源和關鍵風險因子的不確定性,使管理可集中在降低日常損失和提高效率上,并且改進運作過程的質量。
(5)動態監查調整。營銷全面風險管理是一個動態過程,內部審計部門需要隨時檢查管理的執行力度和效果并及時反饋,加以調整,根據修正后的資源配置計劃,重復上述流程進入下一個管理周期,以保持風險管理系統整個流程的科學性和適宜性。
3 營銷風險管理系統基礎設施。營銷風險管理系統的基礎設施包括兩部分:組織架構和信息技術平臺,它們為有效執行風險管理流程提供了組織保障和系統支持。
營銷風險管理系統是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系統的一部分,從整個企業角度出發,以風險管理委員會為中心,建立覆蓋整個企業的、容納各種風險的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風險管理系統。其組織架構由三個層級構成,每個層級都建立并完善授權制度,確定從企業董事會到具體業務部分的明確風險管理職責的責任制度。第一層級——企業董事會、全面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風險管理戰略、目標規劃和基本方針,對企業風險進行全面統一的管理,為公司制定發展戰略和日常經營提供重要決策支持與依據,并對企業中的各種風險承擔最終責任:第二層級——公司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部獨立于業務部門,對全面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設立首席風險管理官(CRO)作為公司風險管理的最高執行官,根據企業風險管理戰略要求,傳導、落實和執行各項具體風險管理目標,行使風險度量、風險評價、風險報告和風險預警等職能;第三層級——相關業務部門的風險經理。主要涉及營銷部門和財務部門的風險經理,對本部門經理和風險管理部雙重負責,由風險管理部進行業務指導。部門的風險經理具有自主的對各部門業務風險和資金風險進行管理的權力,負責制定本部門的風險管理細則、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類風險控制活動,并向風險管理部報告。該組織架構中的所有層級部門在日常風險管理過程中又通過自上而下決策與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線路貫穿為一個整體,并且在風險管理的系統支持下形成風險管理的動態循環。
營銷信息技術平臺的構建為全面風險管理提供系統支持,包括:營銷信息收集系統、營銷風險分析系統和營銷風險報告生成系統。其中,營銷信息收集系統主要負責集成來自公司外部環境中的風險信息、來自競爭對手的風險信息、來自客戶的風險信息以及企業內部的各類風險信息;營銷風險分析系統主要是通過計量模型算法實現營銷風險度量,分析的內容主要有價格波動率、各類風險的VAR,值和ES值、風險資本CaR、風險調整收益、情景測試、模擬測試等;營銷風險報告生成系統主要是根據不同層級管理者的需求,將風險分析的結果按照規定生成不同級別的風險報告,為公司各層級管理者的決策提供相關的風險分析支持。
4 營銷風險管理系統內部環境。企業內部環境因素對營銷全面風險管理系統能否成功實施起到很大的制約作用,企業的內部環境包括文化、價值取向、管理風格、溝通等,而其中文化因素尤為突出。可以說。企業的風險管理文化決定了風險管理模式和管理效果。因此,風險管理不僅需要從組織、流程、技術等方面去改進和完善,更需要從文化等內部環境因素方面去培育和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具有風險意識的企業文化,將全員風險管理融于企業文化之中,在內部管理各個層面營造風險管理文化氛圍,同時加強風險管理文化的培訓和傳播。將風險管理文化建設與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掛鉤。目前,國際上流行使用一種叫做風險調整資本收益率方法(Risk Adi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來進行業績評估。該方法使管理者能夠根據交易所冒的風險來調整相應的獲利狀況,還可為在追逐利益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帶來“道德風險”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解決辦法,被銀行、企業廣泛采用,使風險管理意識融入企業的戰略決策及各項活動之中,為企業有效實施全面風險管理提供適宜的內部環境。
篇7
關鍵詞: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商業銀行風險管理
一、《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關于風險管理的新理念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闡述的不僅僅是最低資本金要求、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三大支柱,其內容遠比我們一般意義上所歸納的三大支柱要豐富得多。《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核心是風險管理,它從不同角度闡述了關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理念。
(一)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的核心功能
一般意義上,我們認為商業銀行是以追逐利潤為目的的金融企業,核心功能是向社會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務,是典型意義上的間接融資的金融機構。由于來自外部、內部的壓力,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理念不斷創新,其業務已不再局限于信用中介,而是多元的綜合的業務。因此,商業銀行的定位也出現了新的變化,其核心功能不是簡單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務,而是風險管理,換句話說,商業銀行的核心功能、基本任務是管理風險。
(二)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全面風險管理
在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實踐中,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信用風險上,忽略了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使風險管理對象不全面,這種狀況是受1988年《巴塞爾協議》影響的。1988年《巴塞爾協議》對商業銀行資本金的要求對應的是信用風險,雖然我們分析其中隱含了市場風險,但并沒有直接顯現出來。在該協議的指導下,商業銀行在資本金管理中強調商業銀行資本金如何滿足信用風險,把信用風險作為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風險。隨著商業銀行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特別是利率市場化以來,以利率風險為主要風險的市場風險成為商業銀行在新形勢下面臨的新的、重要的風險,使商業銀行對風險有了新的認識,管理有了新的發展。《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指出,商業銀行面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全面風險管理。
(三)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重要貢獻是“三大支柱”,其中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是第二、三支柱。在三大支柱中,盡管第一支柱繼承了《巴塞爾協議》的思想,在整個新協議中占據大量的篇幅論述分析,但并不能說明第二、三支柱不重要。因此,《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認為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市場約束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對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的重要性是這樣描述的,“對風險的判斷和資本充足率的考核僅考察銀行是否符合最低資本要求是遠遠不夠的。因此,新協議提出的監管當局的監督檢查突出了銀行和監管當局都應提高風險評估的能力。毫無疑問,任何形式的資本充足率框架,包括更具前瞻性的新協議,在一定程度上都落后于復雜程度化高銀行不斷變化的風險輪廓,特別考慮到這些銀行充分利用新出現的各種業務機遇。因此,這就需要監管當局對第二支柱給予充分的重視。”
(四)建模是風險計量的基本方法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在提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基礎上,給出了計量三大風險的方法。信用風險的計量方法是標準法、內部評級初級法(IRB初級法)、內部評級高級法(IRB高級法),其中標準法延續了《巴塞爾協議》的思想,由外部評級機構對商業銀行的風險進行評級,有人稱作外部評級法,而IRB法由商業銀行建立數學模型進行評級。市場風險的計量方法是標準法、內部模型法,其中內部模型法的計量基礎是風險價值(VaR)。操作風險的計量方法是基本指標法、標準法、高級計量法(AMA),其中高級計量法要求商業銀行自己建立內部模型。《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計量三大風險共設計了8種方法,除信用風險的標準法外,其他7種方法均建立在模型設計的基礎上,其中信用風險的IRB法、操作風險的AMA法要求商業銀行自行設計內部模型。這反映出通過建立數學模型計量風險是《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提出的新要求。盡管風險是否能夠通過模型計量精確計算存在爭議,但從理論上看,商業銀行通過符合監管當局要求的內部模型計量的風險敏感性強,資本消耗小。
二、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實踐
與《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及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實踐相比,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還處于較低的水平。
(一)起點低、起步晚
歷史上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大致經歷了五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負債管理,就是拉存款。第二個階段是資產管理,主要是信貸風險管理。第三個階段是資產負債綜合管理,比如比例管理。第四個階段是資本充足率管理,標志是1988年《巴塞爾協議》的推出。第五個階段是全面風險管理,標志是《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推出。西方商業銀行大概處于第四個階段向第五個階段過渡的時期,而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處于第一階段,少數銀行可能已經到了第四個或第五個階段(鐘偉,2004)。這說明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起點低,與西方國家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上存在較大的差距。另外,我國商業銀行開始認識并逐步重視風險管理起步于1994年專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后對風險管理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有了1998年的增加資本金、資產負債比例管理、1999年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剝離不良資產。從1994年算起,才不過二十幾年,與西方國家商業銀行成熟的風險管理是無法比擬的。
(二)規模擴張與風險管理之間存在矛盾沖突
在我國商業銀行中,普遍存在重規模擴張、輕風險管理的現象,對一家銀行的評價,基本上以規模為標準,似乎哪家銀行規模擴張快;哪家銀行就發展得快,哪家銀行規模大,哪家銀行就是好銀行。隨著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銀監會風險監管力度的加大,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重視規模擴張、資本約束、風險管理之間關系,但是,規模擴張的沖動并沒有從經營理念上根本解決。優勢產業主要集中在這幾個方面。隨著國家對宏觀經濟的調控,一些不合規的項目紛紛下馬,使這些行業存在較大的投資風險。而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張規模、追逐利潤,把大量的信貸資金集中在有限的行業、有限的地區,且單筆貸款規模大、期限長,風險集中度明顯。而在國外,并不是簡單地把商業銀行規模作為衡量經營者的唯一標準,規模是指有效的規模。銀行經營者非常清楚發展和市場、規模和質量之間的辨證關系,在國外中小銀行界有 “小即美”的觀點。這并不是說越小越好,而是說小規模的銀行,只要保持盈利穩定甚至超過大銀行,同樣能受到尊敬。英國有一家中小銀行,規模不過300多億英鎊,只做單一的按揭業務,但總資產盈利率5年始終保持在 1%,達到了花旗銀行等歐美大銀行的水平,在英國銀行界受到非常高的評價。在西班牙,僅經營本土市場上傳統銀行業務的西班牙人民銀行也在國際金融界享有極佳聲譽。這說明在國際金融界,銀行是不以大小論英雄的,關鍵是看盈利能力和市值(陳小憲,2003)。
(三)風險管理方法單一
現代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技術非常豐富,而且分類科學、量化準確、手段先進,這些技術來源于科學的風險管理理念。計量方法和模型化是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在技術上的重要發展。目前,不僅針對市場風險開發了以風險價值VaR為代表的計量模型,而且對信用風險、一般認為不易量化的操作風險也開發了計量模型。我國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的先進技術與方法方面還存在許多空白,在風險量化管理方面還非常薄弱,大多數銀行還停留在資產負債指標管理和頭寸匹配管理的水平上,風險價值VaR、IRB、AMA、RAROC和持續期等概念剛剛開始引入,甚至不太熟悉,更談不上普遍使用了。
(四)風險控制體系不完善
法人治理結構存在缺陷,沒有建立獨立的審貸官序列。現代商業銀行業務線都是縱向式的,適應這種體制,其審貸官序列也都是縱向式的。目前國內銀行的審貸體制基本上是橫向的,沒有形成現代意義上的風險管理組織制度。大多數商業銀行還沒有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也沒有專職的風險經理,無論是內部稽核部門、信貸管理部門(管理信用風險)或資金管理部門(管理利率等市場風險),都沒有能力承擔起獨立的、具有權威性的、能夠有效管理銀行各個方面風險的風險管理職責。
三、以《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為標準,實施全面風險管理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逐步實施,必將像《巴塞爾協議》一樣,成為國際銀行業的監管準則。因此,我國商業銀行要以《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為標準,實施全面風險管理。
(一)引入先進的風險管理計量方法
計量方法的引入和使用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要求,是對風險進行精確管理的具體實踐。我國商業銀行要緊跟國際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步伐,引入先進的風險管理計量方法。一是要從觀念上充分認識商業銀行使用計量方法對風險進行管理的意義,這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理念的轉變。二是研究能夠準確計量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的方法。在爭取巴塞爾委員會支持的基礎上,充分掌握《新巴塞爾資本協議》思想的前提下,設計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計量模型,然后積累數據,對計量模型進行測試,修正后確定三大風險的計量模型,并且在我國商業銀行中推廣,全面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議》。
(二)加強外部監管,嚴格信息披露
在外部監管方面,2003年4月,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對商業銀行外部監管加強,從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看,《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外部監管的四項原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落實。但是,與《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相比,銀監會對風險的評估過于簡單化,只是強調了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評估狀況,而《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則要求確保風險管理覆蓋所有風險類型,并且對任何風險種類以及對金融創新等相關因素進行監控。鑒于目前的狀況,監管當局要在提高監管人員素質和專業化水平的基礎上,統一監管標準,建立統一的考核監測平臺,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使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盡快趕上國際先進銀行的水平。
在信息披露方面,《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對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頻率、范圍有著具體的規定,特別是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適用范圍,包括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有著明確的規定。而我國的商業銀行,除上市銀行外,大部分在信息披露方面不規范,沒有達到《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要求。因此,要嚴格信息披露,一是要完善銀行會計體系和會計財務信息披露;二是要加強風險披露。三是要完善資本信息披露。
(三)淡化特色,強化國際標準
2004年,銀監會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作為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過渡,這一法規既體現了1988年《巴塞爾協議》的思想,又體現了《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思想,但不是這兩個協議的翻版,是“中國特色的《巴塞爾協議》”。從理論框架看,《辦法》的制定以巴塞爾資本協議為基礎,充分借鑒了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整體框架,體現了對《巴塞爾協議》原則的貫徹和實施。但是,從2007年開始,國際銀行業的監管準則是《新巴塞爾資本協議》,顯然,《辦法》與之有較大的差距。在2006年4月“中西銀行業重組經驗高層研討會”上,劉明康表示,從2010年到2012年,中國銀監會將開始要求“擁有相對較多境外分支機構”的國內銀行執行新的資本協議,也就是說,經過四年多的過渡期,我國將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同時,嚴格執行《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標準,切莫再制定一套新標準。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我國銀行監管要淡化特色,強化國際標準,使我國商業銀行與跨國銀行在風險管理的標準上站在同一起跑線。
[參考文獻]
[1]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巴塞爾委員會,北京: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2]鐘偉.新巴塞爾協議和全面風險管理.天則經濟研究所網站,2005-10-23.
[3]黃憲.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及其在我國的構建.中國軟科學,2004,(11).
[4]陽.中國是拒絕還是接受新資本協議.金融時報,2004-07-20.
篇8
一、VaR介紹
VaR(Value-at-Risk)中文譯為“風險價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場條件和一定的置信水平上,計算出給定時間段內預期發生的最壞情況損失的風險評估方法。VaR有絕對風險值和相對風險值之分,絕對風險值是指相對于初始投資額的最大可能損失。
考慮到投資組合,假定W0為投資組合的初始價值,R是持有期的投資回報率,則在持有末期,投資組合的價值可以表示為W=W0(1+R),假定回報率的期望回報和波動性分別為μ和σ。如果在某一置信水平α下,投資組合的最低價值為W*=W0(1+R*)。根據VaR的定義,投資組合在未來特定的一段時間內的最大可能損失可以定義相對于頭組組合均值(期望回報)的VaR,公式如下:
VaR相對=E(W)-W*=-W0(R*-μ)
絕對VaR是相對于初始值的資產損失,與平均期望值無關。公式如下:
VaR絕對=W0-W*=-W0R*
根據以上的定義,計算VaR就就相當于計算最小值W*和最小回報率R*。假設投資組合未來回報行為的隨機過程,假定其未來回報的概率密度函數為f(w),則對于某一置信水平α下的投資組合的最低值W*有:
α=∫∞W*f(w)dw或1-α=∫W*-∞f(w)dw
無論其分布是肥尾還是瘦尾,離散還是連續的,這種表達方式對于任何分布都是有效的。
如果進一步假設其分布是正態分布形式,則可以簡化VaR的計算,在正態分布的條件下,可以根據置信水平選擇一個對應的乘子,用組合的標準差與該乘子相乘,就可以求得VaR,這方法是基于對參數標準差的估計,而不從經驗分布上確定,也就是參數計算方法。
首先把一般的分布f(w)轉化為標準的正態分布Φ(ε),其中ε的均值為0,方差為1,用最低回報R*表示的投資組合的最小值W*=W0(1+R*),一般而言,R*是負的,也可以表示為-|R*|。再把R*和標準正態的偏離α聯系起來,即:-α=-|R*|+μσ
這等價于:1-α=∫W*-∞f(w)dw=∫|R*|-∞f(r)dr=∫α-∞Φ(ε)dε
因此VaR的問題就等價于尋找一個偏離α使得上式成立的。引入雷擊標準正態分布函數:N(d)=∫α-∞Φ(ε)dε
由此我們就可以計算出響應的最小回報R*和VaR值,最小回報可以表示為:
R*=-ασ+μ
若投資組合的持有期的時間間隔為t,則相對VaR為:
VaR相對=-W0(R*-μ)=W0ασt
類似的,可以得到絕對VaR為:
VaR絕對=W0-W*=-W0R*=W0(ασt-μt
二、商業銀行主要面臨的金融風險
所謂金融風險,是指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和個人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或指經濟活動中的不確定性所導致的資金在籌措和運用中產生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的主要組成部分,其經營特征和業務性質決定了它們在經營過程中必然面對金融風險。
商業銀行金融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類型:
1.市場風險:又稱價格風險,指金融機構所持有的頭寸或投資組合由于市場價格(如利率、匯率、股價和商品價格等)的不利變化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2.信用風險:指由于交易對方不履行合約或無力履行合約而產生的風險。
3.操作風險:指由于無法進行預期的交易而產生的風險。操作風險直接與機構的管理系統有關,雖然發生的概率相對較小,但引起的損失可能非常巨大。
4.流動性風險:指由于金融市場流動性不足或金融交易者的資金流動性不足而產生的風險。流動性風險可視為一種綜合性風險是其它風險在金融機構整體經營方面的綜合體現。
5.法律風險:是指當交易對手不具備法律或監管部門授予的交易權利時而導致的損失的可能性。
三、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現狀
從風險管理的理論和方法看,目前指導我國商業銀行的理論主要是傳統的風險管理理論,重點是采用分類單獨控制策略來管理和控制各類風險,主要圍繞資產負債管理和信貸評估展開工作。我國銀行風險管理不盡人意,主要體現在風險的定量管理上,因為傳統的以定性管理為主的風險管理方式已落后于建立在應用現代金融理論、數理統計技術和各種模型基礎之上的以量化管理為主的風險管理技術,后者能夠更加科學、合理和準確地測度和監控風險。我國商業銀行在量化管理方面的滯后,主要表現有:(1)在定量風險管理的認識上,起步較晚,認識滯后;(2)在風險管理策略上,沒有構建社會和企業信用狀況度量機制,在評級方法、評級結果的檢驗、評級機構培育和資信數據庫等方面都與國際上的現代商業銀行存在相當的差距;(3)在風險定量管理的方法、技術上,我國雖然根據1988年巴塞爾協議建立了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但是風險量化管理還只是停留在資產負債指標管理和頭寸配備方面,更多的是定性分析信用風險來進行風險評估,局部上運用定量分析方法,如企業報表的分析、風險度計算等,還談不上設計風險評估模型來對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進行實時監控。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方法主要是風險定性分析,其定量分析的水平只是風險評估的初級階段。
四、VaR在我國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中的適用性與局限性
(一)VaR在我國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中的適用性
1.VaR能夠實現對市場風險的量化分析。市場風險度量市場風險管理的基礎與關鍵。VaR方法可以對投資組合或機構所需承擔的市場風險而發生的潛在損失有一個客觀的、事前的估計值,使市場風險管理決策有了客觀的依據。這個客觀的估計值(VaR值),概括反映了商業銀行的市場風險狀況,方便了業務部門對風險信息的交流,有利于商業銀行對市場風險的統一管理。
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還以信用風險為主,但是用發展的眼光來看,我國金融市場作為一個發展中的新興市場,市場風險必將隨金融市場的發展而逐漸加大。但我國商業銀
行目前的風險管理無法確實地把握風險的尺寸,不能對市場風險進行切實有效的管理。而VaR能夠對銀行暴露在市場風險中的頭寸所需承擔的市場風險進行準確的估量,有效解決了市場風險管理中的度量問題。因而使用VaR方法能夠幫助我國商業銀行的市場風險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2.VaR可作為設置頭寸限額與資源配置的工具。在商業銀行中,管理部門可以利用VaR為業務單位或交易員設置頭寸限額,從而避免由于交易員過度投機而導致銀行市場風險加大的現象。由于VaR是用一個簡單的數值來表示投資組合所面臨的風險,因此商業銀行可以利用這個簡單的數值來設置頭寸限額,便于交易員或管理層對其有直觀的感受和了解。
我國商業銀行可以對整體的市場風險VaR值設置總限額,通過VaR系統分解到各個業務領域,為其設定資金頭寸的上限,從而使市場風險管理更加準確和科學。商業銀行將市場風險限額分配到各個業務單位后,對于超出限額的例外情況要進行監督,并做出適當處理。此外,可以利用VaR來比較不同業務之間的市場風險情況,從而進行資源配置,將相對較多的資金投放至風險相對較小的業務上去,能夠使資源得到有效地利用。
3.VaR可作為交易員績效評估的工具。考評交易員的經營業績也是市場風險管理的一部分。目前,對于交易員的績效評估,國際上較為流行的是風險調整收益率的方法(RAROC)。
RAROC是資本收益與當期資本VaR的比值,可以揭示每獲得1美元的贏利銀行所需承擔的風險。如果交易員從事高風險的投資,即使贏利再高,由于VaR值較高,RAROC值也不會很高,當然其個人業績的評估結果也不會很高。將VaR方法運用到業績評估中,可以比較真實的反映交易員的經營業績,并能對其過度投機行為進行限制。
(二)VaR在我國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中的局限性
1“厚尾”現象會導致VaR值被低估。
VaR模型大多是建立在資產組合的收益和市場價格變動呈正態分布的基礎上的。但是有學者提出,股票收益率并不是正態分布。收益率實際分布曲線的尾部比正態分布預計的情形要大得多。如果商業銀行利用服從正態分布的VaR模型來計算的話,在一定置信水平下得出的VaR值可能會小于實際可能發生的損失,這就是“厚尾”現象。我國的股票市場剛剛起步,并不穩定,給我們的感覺是波動幅度較大。因此“厚尾”現象的影響就更不能忽視。我國商業銀行在引入VaR模型時,必須開發出克服“厚尾”現象的模型。
2.基于大量歷史數據的算法,影響VaR的有效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VaR模型來看,需要大量的歷史數據進行計算、分析和預測。而且按照巴塞爾委員的要求,VaR模型的有效性必須進行返回檢驗,驗證該模型的預測值和現實結果是否相同,這個過程要求的數據期限就更長了。VaR模型如果采用99%的置信水平和1個月的持有期,一次檢驗就需要長達八年多的歷史數據。但是我國股市起步較晚,最早上市的股票至今也只有十幾年的時間,許多股票只有三五年甚至更短的時間,所以很難采集到足夠的數據。第二個就是數據有效性的問題,由于市場的發展不成熟,使一些數據不具有代表性,缺乏可信性。
這些為我國VaR模型的建立提出了嚴峻的考驗。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在引進VaR方法時,不能照辦照抄,必須要針對國內金融市場活動,開發出適應我國金融市場特點的VaR模型。針對這一問題,可以考慮使用99%的置信水平和較短的持有期,這樣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數據不足的局限。
五、我國商業銀行應用VaR方法進行風險管理所需的條件
(一)必須建立完善的信用評級系統
在我國信用評級領域,無論是債券評級還是企業評級,目前均沒有違約率方面的統計。債券評級方面,由于我國債券市場規模很小,而且債券發行都有嚴格的審批及保證條件,幾乎不存在債券違約的情況。難以收集債券違約的樣本,因而也沒有債券違約率。企業評級方面,由于商業貸款的非公開性,社會評級機構很難對違約狀況做出統計。而我國銀行內部評級開展時間短且不規范,貸款企業信用評級更多的用于客戶的選擇及風險的預警,尚未向更深層次的風險量化管理方向發展。很關鍵的是關于信用等級違約率方面的統計,所以,首先必須建立完善的信用評級系統。信用評級的核心是充分揭示借款人特定債務的信用風險。為此,商業銀行應該對影響借款人未來償付能力的各種因素及其變化趨勢進行全面系統的考察,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基礎上,再確定借款人的違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以便全面、真實、動態地反映債務人的信用風險程度,從而得出債務人的最終評級。
(二)設計開發相應的風險管理系統
風險管理系統作為一個專用的信息系統,在開發過程中應首先遵循通用信息系統的開發原則,并在開發時注意其獨特性。
1.模型、算法的應用
風險的定量管理不僅需要復雜的模型或算法,而且大多數情況下還需要綜合運用這些模型或算法。因此,在系統設計時,首先是分析風險管理系統中所要用到的模型或算法,將它們進行適當的分解和組合,得到所需設計的基本模型或算法;然后在此基礎上著手基本算法或模型的設計,然后再運用可重用技術將這些基本算法或模型組合成各種復雜的算法或模型。
2.廣泛的可操作性
在商業銀行的各個部門及整個銀行組織機構的各個層次都不同程度地需要進行風險監控與管理,因而風險管理系統的使用者將是各種層次的管理人員,他們使用計算機的能力與需求不同。為了使所設計的風險管理系統能真正地服務于銀行的日常工作,在系統設計時,應注意盡量使系統的操作簡單、方便。
六、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VaR方法應當被作為風險管理和控制的必要程序,它是我國商業銀行安全的第一底線。從考察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狀況看,適時適度地結合國情借鑒VaR量化管理經驗確有必要。從可行性來看,VaR方法在我國的應用前景是廣闊的,即可用于銀行貸款定價和監測信貸風險也可用于控制銀行資本風險和進行風險資本配置;并視不同情況和不同需求,運用于個案、組合和整體資產的風險管理。從現實意義上說,就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發展而言,隨著我國計算技術的提高、信用環境的改善和基礎數據庫的建立健全,VaR模型也將會在現代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領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應著力于借鑒這一理論與方法,并不斷改進和創新,使之符合我國實際,洋為中用。
篇9
自20世紀七十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以來,世界經濟格局發生了重大變革。金融市場得到了迅猛地發展,同時也帶來了市場波動性的加劇和市場風險的復雜化。金融機構和企業暴露在日益復雜的風險中,這在客觀上對風險管理技術,尤其是對市場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市場風險管理的基礎和關鍵在于測量風險,即將風險定量化。
經過近三十多年的發展,國外投資組合風險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已相當成熟,其主要包括三種思路:一是Markowitz資產組合理論框架下的投資組合風險管理;二是建立在Black scholes模型上的衍生工具風險管理理論及方法;三是研究的VaR及其拓展模型的風險管理理論及方法。VaR最初在1993年被提出,是一種對在市場不利情況下潛在損失的測度。而VaR的最大優點在于:不管金融風險的根源在哪個市場,VAR模型都可用一個數值表示未來某個時期的潛在損失,這樣不同的市場、交易者和金融工具間就可進行風險的比較。
VaR(value at risk),按字面意思解釋就是“按風險估價”,就是指在某一特定的時期內,對給定的置信度、給定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值。其數學定義為:P(ΔPΔt≤VaR)=1-δ,其中ΔPΔt表示在Δt時間內,某資產的市場值的變化,δ為給定的概率。即:對某資產或資產組合,在市場條件下,對給定的時間區間和置信水平,VaR給出了其最大可能的預期損失。也就是說,我們可以1-δ的概率保證,損失不會超過VaR。
VaR方法把一種資產或資產組合的風險歸納起來用一個單一的指標來衡量,把風險管理中所涉及的主要方面組合價值的潛在損失用具體的貨幣單位來表達。資產組合價值波動的統計測量,其核心在于構造組合價值變化的概率分布,基本思想仍然是利用資產價值的歷史波動信息來推斷未來情形,只是對未來價值波動的推斷不是一個確定值,而是一個概率分布。令一種資產或一個投資組合的初始價值為P0,收益率為R,則期末的價值為P=P0(1+R)。令R的期望值與波動性分別為μ和σ,在給定置信水平下,該投資組合的最小價值為P′=P0(1+R′),風險價值VaR值定義為相對損失,即VaR=E(P)-P′,將P與P′代入,則VaR=-P0(R′-μ)。
二、具體計算
由VaR的數學定義式可以看出,計算VaR值只需確定三個變量:置信度、持有期和資產組合未來回報的概率分布。其中前兩者是風險管理者根據需要主觀確定的,所以資產組合未來回報的概率分布的確定就成為VaR計算的關鍵。
時間范圍的選擇是主觀行為,它與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所要分析的資產類型有關。投資于高流動性的資產,選擇的期限一般較短,比如一天或者一周。對于按季節調整的資產,時間范圍一般選擇為90天。盡管VaR值與時間范圍有關,一般在實際應用中,不是按不同的時間范圍分別給出相應的VaR值計算方法,而是采用不十分精確但被使用者普遍接受的簡單可行的處理方法。其方法是:t天的VaR值近似地等于1天的VaR值乘t1/2。
置信水平的選擇,金融學的理論尚無一般的指導原則,它主要是基于風險管理的需要。例如,銀行信托公司選擇的置信水平是99%;花旗銀行選擇的置信水平是954%;J.P摩根銀行選擇置信水平是95%;美洲銀行選擇的置信水平是95%;美孚石油公司選擇的置信水平是997%。一般來說,時間范圍相同,置信水平越高,VaR值越大。選定了時間范圍和置信水平以后,還要求得資產組合價值的概率分布,為此一般要推導出概率密度函數,一般常用的方法是假設服從正態分布,或者從已知的分布推導出來。而對一般的分布可有相應的解決方法,但一般說來比較復雜。
對于資產組合未來回報的概率分布的確定,無論具體采用哪種方法,根本的就是希望通過某種方法來估計出投資對象的價值變動背后隱藏著的分布,既然VaR就相當于該分布的某一個分位數,那么,一旦已知了分布,就很容易得到這個分位數,也很容易分析它的各種特征。關于VaR的系統地處理,可以通過Matlab的基本命令來實現。
三、VaR的拓展模型
20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尤其是1998年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的破產,使得流動性風險在風險管理中的重要性越來越被眾多監管機構和機構投資者所認同。國際清算銀行等權威金融機構,也已經意識到對流動性風險加以研究的重要性,并開始制定將市場風險與流動性風險合成的管理方法到目前為止,將市場風險與流動性風險合成的風險管理方法基本思路是,在傳統的VaR方法基礎上,通過各種不同的方式,融合進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將其統稱為VaR拓展模型,以此為基礎形成新的風險管理框架,按照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兩大類。
(1)基于資產頭寸變現期限的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合成的管理。基于資產頭寸變現期限的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合成的管理方法,都是將研究的重點集中于對能夠將資產頭寸變現的期限,即資產出清的時間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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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VaR方法;風險管理;文獻綜述
一、VaR方法介紹
現資組合理論研究的是各種相互關聯的、確定的及不確定的條件下,理性的投資者應當如何做出最佳投資選擇,即如何把一定數量的資金按合適的比例,分散投資于各種不同的證券上,以實現效用最大化的目標。在這一領域內,國外學術界先后提出了投資組合理論、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和期權定價模型,建立了對于各種風險的計量和分析的重要思想方法。隨著金融全球化的發展,金融市場、金融交易規模日趨擴大,金融資產價格的波動性相應變大,對金融市場風險的分析研究變得尤其重要。VaR方法即是對市場風險進行測度的一種重要工具。
VaR(ValueatRisk)字面解釋為“在險價值”,其含義為在一定概率水平(置信水平)下,某一金融資產或證券組合價值在未來特定時期內的最大可能損失。用公式表示為:Prob(ΔP
其中Prob:資產價值損失小于可能損失上限的概率;ΔP:某一金融資產在一定持有期Δt的價值損失額;VaR:置信水平α下的風險價值――可能的損失上限;α:給定的概率――置信水平。
VaR方法可以將不同市場因子、不同資產組合的風險集成加總,充分考慮各種風險來源的相互作用,較好地反映金融市場風險復雜結構間的動態影響,得到較為準確的風險暴露估計。因此基于VaR方法的市場風險測量理論和技術,為測量市場風險提供了統一的框架和指標,成為市場風險管理的主流方法。
二、國外研究動態
20世紀90年代初,國外學術界開始強調風險的量化和統一的度量尺度。1993年7月,國際性民間研究機構G―30在《衍生產品的實踐和規則》報告中最早提出利用VaR方法對風險進行監管。VaR方法的核心在于如何確定資產組合收益的統計分布和概率密度函數。國外對基于VaR方法的風險管理的研究已經相當成熟,主要集中在如何確定VaR值的問題上。
歷史模擬法(HS,Historical Simulationmethod)沒有對復雜的市場結構做出假設,而是假定采樣周期中收益率不變,借助過去一段時間內的資產組合風險收益的頻率,通過找到歷史上一段時間內的平均收益以及置信水平下的最低收益水平,來推算VaR的值。其隱含的假定是歷史數據在未來可以重現。HS方法簡單,易于操作,但弊端在于用過去的數據來預測將來的發展誤差較大。Boudoukh、Richardson和Whitelaw(1998)改進了歷史模擬法,提出了具有指數權重的歷史模擬。Hull和White(1998)認為可以通過歷史數據計算每一個市場因子當前日期和每一天的日變動估計,然后用當前波動率與歷史波動率作比值來對歷史收益進行調整,用調整后的收益率替代實際的收益率來為投資組合定價,進而形成經驗分布以估計VaR的值。這種方法的好處是通過重新調整收益能夠反映目前的市場變動。Bulter和Schachter(1996)則提出利用高斯核估計和高斯Legendre積分相結合,來求得VaR的值和對應的置信區間。
蒙特卡羅模擬法(MC,MonteCarlo)的基本思想是用市場因子的歷史數據生成該市場因子未來的可能波動情景,并通過模擬來確定真實分布,從而確定VaR的值。由于MC方法可以較好地處理非線性、非正態問題,可以用來分析各類風險,故優越性較明顯。在此基礎上形成的Delta-Gamma-thetaMonteCarlo、網格MonteCarlo和情景MonteCarlo等模擬更簡化了計算。
方差―協方差估計法的核心是對資產回報的方差―協方差矩陣進行估計從而確定VaR的值和置信區間。Engle(1982)引入了自回歸條件異方差ARCH模型,Bollerslev(1986)提出了廣義自回歸條件異方差GARCH模型,使這一方法能夠解決殘差異方差問題。這些方法都有賴于資產組合的概率分布滿足正態分布這一前提。
對不滿足正態性的資產組合,VaR方法得到的值通常被低估,故近年國外學者又提出半參數法(厚尾方法)。該方法著重于對收益率分布尾部的估計,使之能夠解決金融時間序列的“厚尾”現象。尤其是基于ARCH模型族的VaR分析在描述資產收益波動性方面有不可比擬的功能。
國外除了研究VaR的估計方法外,還討論了VaR的缺陷問題。Artzner、Fritte、Giorgio等學者通過理論與實證的研究都認為一個行之有效的風險測量方法必須滿足正齊性、次可加性、單調性及過渡不變性。Beder通過實證研究總結了VaR的兩點缺陷:其一,VaR不能起到預警作用,即用VaR不能表示出臨近的不利事件的發生;其二,VaR本身沒有意義,主要表現在金融工具本身很復雜,證券組合龐雜,市場概率的估計困難,計算中各種近似方法的運用與估計VaR的統計錯誤很多。Artzner通過實證研究認為VaR在非正態分布的情況下不能滿足次可加性。Meckay認為在進行投資組合優化時,由于VaR不能表示為各種組合資產頭寸的函數,因此無法對其進行直接優化。
目前國外對VaR方法的研究已經超出了金融資產的市場風險的范圍,涉及到非金融資產的風險度量、業績評估和金融監管等方面。如Charles將VaR風險測量技術應用到存貨管理中,以解決存貨管理中的風險控制,并使用計算機和模擬技術解決數值問題。
三、國內研究動態
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不夠完善,金融市場初具規模,金融市場風險被政策風險所掩蓋,以致國內對風險管理的認識較晚,對VaR方法的研究起步也較晚。國內對VaR方法的研究以1999年為界限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了解學習階段和深入研究并具體應用階段。
了解學習階段主要是對VaR方法的引入,著重于對VaR的概念、方法的介紹。國內對VaR方法的研究最早始于鄭文通(1997),對VaR方法產生的背景、計算原理及應用作了介紹,并分析該方法對中國的現實意義。牛昂在《風險管理的新方法》(1997)中介紹了各種計算VaR的方法,并對優劣性進行了評議。此外姚剛(1998)和劉宇飛(1999)也深入探討了VaR的含義和估計方法。顧乃康在《VaR:市場風險測定和管理的新工具》(1998)中探討了VaR的度量問題。
自1999年開始,我國學者對VaR的討論進入深入研究和實際運用的階段。詹原瑞(1999)從極值理論的角度對VaR進行了理論和實際運用的雙層次研究。之后更多的學者在理論范疇和實證范疇研究了VaR方法。王春峰在專著《金融市場風險管理》(2001)中第一次全面系統地介紹了以VaR為核心的風險測量方法,同時指出用MonteCarlo模擬法計算VaR所存在的缺陷,提出了用馬爾科夫鏈來計算VaR值,將國內VaR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馬杰(2001)在《人民幣行為研究與外匯風險管理》博士論文中,將VaR方法應用于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的外匯風險管理。屠新曙(2002)將VaR與最佳投資組合的概念結合起來,開發了一種新的理論,一種類似Markowitz均值―方差選擇最優投資組合的理論,即滿足VaR約束條件的最優均值―――投資組合理論。趙睿(2002)引入了考察投資績效對投資組合影響的方法,求解了約束下的投資組合問題。與VaR理論發展并駕齊驅,其應用也逐漸細化到股市、銀行、企業等的風險管理分析中。杜海濤(2000)將VaR方法運用于市場指數風險度量、單個證券的風險度量、基金管理人員績效評估及確定配股價格等方面。范英(2001)在股票價格隨機游走的假設下計算了深圳股市在不同置信水平下的風險值,對此方法在我國股票投資中的應用進行了初步探討。尹念(2010)用GARCH模型擬合滬深300綜指收益率的波動率,并以此預測VaR值作為評價股市風險的標準,發現我國股市的風險相對西方發達國家更大。郭家華(2010)提出我國的銀行監管應從傳統的思路――制定更嚴格管制條例和進行更嚴格的現場審查中跳出來,轉而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評級體系,鼓勵商業銀行采用VaR模型和方法,才有利于我國信用風險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張田(2010)結合國內某大型外貿企業的風險管理的實例,介紹了如何用VaR方法管理市場風險及進行風險調整后的績效評價,認為VaR方法不但能建立相對理性及量化的風險管理體系,較好地解決企業風險管理的混亂現象,且VaR值可作為一參考指標指導企業資源更好地配置。
國內亦有學者研究VaR方法的缺陷。王建華在《度量與控制金融風險的新方法》(2002)一文中首次指出了VaR的缺陷并提出了CvaR的概念,闡述了CVaR優點和作用及在證券組合優化中的應用。曲圣寧、田新時等在《投資組合風險管理中VaR模型的缺陷以及CVaR模型研究》(2005)對CvaR作了更深入研究。郭光(2010)認為“VaR方法并不是萬能的,不能作為風險測量的一種方法論,但可以成為一種管理手段”,系統地歸納出克服VaR法缺陷的方式,提出為順應風險管理的要求而開發適合具體環境的VaR模型將成為VaR方法發展的趨勢。
參考文獻:
1、鄭文通.金融風險管理的VaR方法及其應用[J].國際金融研究,1997(9).
2、牛昂.VALUE AT RISK: 銀行風險管理的新方法[J].國際金融研究,1997(4).
3、范英.度量金融風險的VaR方法及其在我國股市風險分析中的應用[A].Optimization Method,Econophysics and Risk Management--Proceedings of CCAST (World Laboratory) Workshop[C].2001.
4、包峰,俞金平,李勝宏.CVaR對VaR的改進與發展[J].山東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5(4).
5、王冰.投資組合風險管理工具VaR和CVaR的研究綜述[J].黑龍江對外貿易,2008(2).
6、郭光.淺析金融風險管理VaR方法的應用與挑戰[J].商業會計,2010(15).
7、尹念.基于VaR方法的我國股市風險管理實證研究[J].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0(127).
8、郭家華.VaR方法在我國銀行風險管理中的應用[J].統計與決策,2010(17).
9、 Monica B,Loriana P.Value-at-Risk:a multivariate switching regime approach[J]. Journal of Empirical Finance,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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