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的職責范文

時間:2024-03-13 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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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的職責

篇1

一、聊城市行政執法機構概況

聊城市本級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共34個,執法隊伍60支,執法人員1517人,設多支執法隊伍的部門有11個。各縣(市區)執法主體共397個,執法隊伍169支,執法人員共7481人。執法范圍涵蓋食藥、質監、衛生、安監、文化、環境、國土、農業、水利、城管、衛計、交通等十幾個執法領域。行政執法機構龐雜繁多,執法力量分散,執法水平參差不齊,在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職責交叉、邊界不清,存在一個領域多頭執法、一個層級交叉執法、一個部門重復執法現象,損害了執法機關的執法權威,影響了政府形象。

二、摸底先行,確定改革

路線圖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印發后,聊城市委書記徐景顏就貫徹落實文件精神作出批示,并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上提出了“要真正解決多頭執法問題,減少行政對經濟社會的干預,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真正把權力和職責調整到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的工作要求。成立了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由市長宋軍繼任組長,組織、人社、法制、財政等22個部門為小組成員單位,強化改革統籌協調能力,并明確改革的推進路徑、時間進度、責任分工。開展調查摸底,摸清各級各部門執法隊伍、執法機構情況,是科學決策、順利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基礎和前提。聊城市編辦制作了調查摸底表格,對部門行政執法權限、行使主體、法律依據、主要內容、執法對象、執法方式、執法范圍、處罰頻次、上下級權限邊界等40多項執法和機構編制事項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摸清了各部門執法機構、權限情況,為執法機構整合奠定堅實基礎。確定從縱向和橫向兩個層面統籌推進改革。一是縱向推進重心下移。針對多層執法的問題,進一步厘清各級之間的權限邊界和責任,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根據不同領域執法的性質、范圍、專業技術要求以及執法權限等,確定以市為主或以區為主執法。同時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就近管理的優勢,完善基層執法體系,實行縣級綜合執法機構派駐執法隊伍,建立綜合執法平臺,由鄉鎮(街道)統籌轄區內派駐機構和基層執法力量,開展聯合執法。二是橫向實行整合優化。聊城市執法隊伍同一層級執法主體較多,導致執法交叉重疊、各自為政、分散執法的矛盾比較突出。對執法力量分散、具有多支執法隊伍的11個市直部門,積極探索整合執法隊伍,實行綜合執法,確保“一個部門一支隊伍管執法”。同時推進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實現“多個領域一支隊伍管執法”。

三、選定試點,實現試點

篇2

此次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文化市場領域執法作為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始終走在改革的最前沿,經過體制改革和近期的執法實踐摸索,滕州市文化市場執法管理體制基本理順,工作機制逐步完善,執法效能顯著提高,文化市場執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執法力量實現新突破。近年來,滕州市文化產業發展勢頭愈發強勁,全市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文化市場經營單位400余家,其中網吧146家、歌舞娛樂場所19家、印刷企業141家、影劇院3家、書刊音像店78家、文化類社會團體40余家。改革之前,原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實有在崗執法人員僅有19人,執法力量、執法裝備、專業水平明顯薄弱,遠遠不能適應文化市場點多、面廣、線長的需求。改革后,全市21個鎮街和經濟開發區均派駐執法中隊,將一批懂法律、善執法、能辦案的戰斗群體充實到基層執法中去,現有一線正式執法人員363名,為繁重的執法任務提供了強有力的人員保障,確保了文化執法等各項執法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是執法能力實現新突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共有行政權力831項,其中文化市場領域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權共317項,占全部行政權力事項的38.15%。為提升全體執法人員的文化執法水平,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執法人員劃轉后立即組織全體執法人員集中15天開展了文化市場領域等方面的專題業務培訓班,提高全員文化市場等執法能力。同時,在集中開展文化執法專項活動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各執法中隊的骨干隊員,以示范執法的方式,現場就文化執法檢查事項、執法文書使用、調查取證、案件辦理等執法業務知識、執法技巧進行講解,著力提升了執法人員文化市場執法技能,真正使其成為綜合執法的多面手,文化市場執法的主力軍。

三是執法力度實現新突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先后組織開展了對網吧、娛樂場所、印刷市場、書店音像店、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等文化市場專項集中整治活動和暑期文化執法等專項執法活動10余次。活動開展過程中,各執法中隊執法人員進行拉網式執法檢查,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文化市場單位或個人依法進行了查處。截至目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文化市場執法中累計出動執法人員600余人次,立案查處網吧涉嫌接納未成年人案件30余起,已依法對其中的28家網吧予以行政處罰,其他案件正在進一步的處理過程中,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明顯加強。

四是執法人員配備實現新突破。為實現文化執法全域監管,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加大對鄉鎮文化市場的執法力度,鄉鎮各執法中隊配備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5-10名,且至少有1名法律專業本科學歷、豐富執法辦案經驗的法制員,采取集中培訓和示范分散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實現了全市文化市場執法的全覆蓋和無縫隙管理。

篇3

一、執法隊伍素質不能適應綜合執法工作的開展

濟源市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是根據市編委發文,動物衛生監督所加掛“濟源市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支隊”牌子,實行一套人馬,兩個牌子管理。即動物衛生監督所在承擔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監督等法定職責的同時,通過受委托的方式,承擔市畜牧局所承擔的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

對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來說,有關畜牧獸醫行政執法,諸如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生鮮乳生產收購以及種畜禽生產經營等環節的日常監管、查案辦案等,完全是一個相對陌生的領域,近三年來,省市縣三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通過定期培訓、網上考試、執法辦案專項培訓等方式,狠抓執法隊伍素質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執法隊伍對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使用、生鮮乳生產收購以及種畜禽生產經營等環節的規范管理、強制性要求等方面的理解與掌握仍有很大欠缺,仍難以在日常監管中有效地發現問題,并幫助和指導企業規范生產經營活動,制約了服務型執法建設的有效開展。

二、綜合執法體制機制不健全,制約了綜合執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目前,河南省綜合執法體系從形式上看,相關文件要求省市縣鄉分別建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總隊、支隊、大隊和中隊,形成了省市縣及鄉鎮的全履蓋。而實際現狀,特別是縣級和鄉鎮,由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近年來新增了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督等職責,加之到場到戶實施產地檢疫、生豬牛羊產地及屠宰環節檢疫過程中“瘦肉精”抽檢等要求越來越規范,基層特別是派出鄉鎮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大量的工作精力被產地檢疫、養殖環節病死生豬無害化處理監督等工作占用,很難再有足夠的精力開展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工作,從而導致縣鄉兩級畜牧綜合執法工作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三、無權實施行政強制,制約了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濟源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加掛“濟源市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支隊”牌子后,市畜牧局將行業管理的相關行政處罰、監督執法職能交由動物衛生監督所(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支隊)承擔。動物衛生監督所(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支隊)執法資格是被委托執法,執法文書以畜牧局名義下達。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機構)依法依規實施相關案件查處工作時,不可避免地需要對涉案相關物品(如假劣獸藥、不合格飼料生鮮乳種畜禽及違禁物質等)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但由于《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強制不得委托”,一旦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機構)依據行業法律法規對上述涉案物品實施了行政強制,則屬違法執法;而對涉案的假劣獸藥、不合格飼料生鮮乳以及違禁物質等,若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一是導致案件證據不充分,難以對危害畜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有效打擊;二是涉案物品,特別是違禁物質、假劣獸藥等,一旦失去控制,可能給養殖業生產、食品安全等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實施行政強制措施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在查案辦案實踐中陷入兩難的境地。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經過近三年的思考與實踐,形成了一些思路,嘗試了一些做法,與同行商榷。

一、狠抓素質建設,提高執法能力

一是狠抓《畜牧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以及畜牧行業相關規定、規范的專項學習,制定學習臺帳,明確學習內容,實行“月考試、月通報”,調動執法人員學習的積極性;二是定期開展“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案件評析”活動,邀請法制局及律師等行業專家,對本單位辦理的案件進行評查分析,幫助執法人員查找案件中存在的問題,探討辦案技巧,提高執法人員查案辦案能力;三是將學習考試納入目標管理,制定獎懲辦法,調動執法人員學習積極性。

二、創新機制,提高執法效率

面對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到場到戶實施產地檢疫、養殖環節病死生豬無害化處理監督等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應當根據基層實際,積極探索建立產地檢疫、養殖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新機制,最大限度地解放基層人力,提高效率,以便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機構)有更大的精力開展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工作。一是積極探索提前檢疫新機制。通過引導經紀人、飼料經營戶幫助養殖場戶提前申報檢疫,逐步過渡到養殖場戶出欄畜禽主動提前申報檢疫,從而變被動應付產地檢疫為根據養殖場戶提前申報檢疫情況,主動提前實施產地檢疫,以迄從容、科學、主動開展各項工作。二是以實施農業部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示點項目為契機,積極探索建立養殖環節病死豬定點存放、集中收集、集中處理機制,提高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督工作效率,讓基層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機構)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開展綜合執法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動物衛生監督和畜牧獸醫行政執法有機統一的執法機制,統一整合并明確養殖、經營等環節監督檢查內容,落實風險分級、量化監督機制,強化監督抽檢,推動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工作深入開展。

三、關于綜合執法中強制措施的實施

篇4

一、加快創建法治政府工作體系建設

(一)建立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規定的建設法治政府7個方面的要求,制定并實施《**市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

(二)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點活動。確定2-3個區(市)縣或鄉鎮(街道)為依法行政示范點,各區(市)縣政府要選擇1-2個鄉鎮(街道)作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加強工作指導,總結、推廣工作經驗。

(三)進一步規范鄉鎮依法行政。圍繞**試驗區建設,梳理鄉鎮政府職責權限,明確鄉鎮政府依法行政的任務和要求,積極探索行政執法權向鄉鎮基層延伸的有效辦法。

(四)健全學法制度。一是各區(市)縣政府要建立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專題法制講座制度和集中培訓制度,切實保障學法的時間和效果。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公務員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力度。

二、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一)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探索適應城鄉統籌發展的行政管理體制,著力解決部門間職責交叉、權責脫節、職能邊界不清等問題,推進政府部門職責的法定化、規范化,科學、合理地設置體現本級政府功能特點的政府機構。

(二)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二是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三是規范依附于行政審批的前置審查行為,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質量。四是清理企業年檢(年審)審批事項,規范企業年檢(年審)需提交的審批資料。

(三)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程序,編制完成部門權力運行流程圖,加強行政效能電子監察,推進行政權力規范、高效運行。

(四)強化誠信政府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市誠信政府建設若干意見》、《**市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對外簽訂合同管理辦法》,堅持合同法律審查制度,完善重大合同備案制度,對全市行政機關對外簽訂的合同及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五)加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設。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制和長效機制,提升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行政決策機制

(一)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一是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凡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應當進行聽證。二是健全重大決策聽取意見、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決定等制度。

(二)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價制度。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并糾正行政決策存在的問題,減少行政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

(三)健全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貫徹落實《**市國家公務員行政過錯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市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加強制度建設

(一)圍繞試驗區建設開展政府立法工作。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3件,擬制定政府規章11件,擬加強調研論證項目43件,為試驗區建設和災后重建各項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建立立法后評估制度。一是制定并實施《關于開展政府立法后評估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立法后評估的對象、內容、標準、方式、程序、評估結果和評估效力等內容。二是選擇2件政府規章進行立法后評估工作試點,制作評估報告,逐步推進立法后評估工作。

(三)繼續開展規章、規范性文件英譯工作。組織有關科研機構把政府規章及重要規范性文件翻譯成英文參考文本,提升我市對外開放水平。

(四)清理規范性文件。一是對現行有效的市政府、市政府部門及各區(市)縣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二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五、規范行政執法

(一)完善行政執法體制。一是繼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三是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規范行政執法機構編制管理,逐步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等問題。

(二)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一是完善行政處罰程序和重大行政處罰聽證制度,逐步推行說理性行政執法文書。二是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投訴處理流程,加強行政執法投訴案件的處理,維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

(三)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83號)要求,推進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范工作,并將細化、量化后的行政處罰標準向社會公布。

(四)加強災后重建依法行政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預防和處置地震災后恢復重建中行政爭議的指導意見》(川辦發〔20**〕41號),確保災后重建工作依法實施。

(五)嚴格行政執法人員隊伍管理。一是切實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對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使用省政府制發的行政執法證以外的其它執法證件的,應及時報本級政府法制部門備案。二是建立行政執法人員證件公示制度,將本地區各部門行政執法人員按規定應當持有的執法證件的名稱和頒發機關向社會公告,接受行政相對人監督。三是堅持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四是逐步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信息化管理系統。

(六)強化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培訓制度。行政執法人員每年參加法律知識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天。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內容之一。

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一)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和公示制度。二是繼續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三是健全民主評議制度,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評議考核。

(二)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一是拓寬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渠道,探索建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請審查規范性文件機制。二是嚴格報備制度,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應在規范性文件公布后15日內報送市政府法制辦備案,市政府法制辦要堅持嚴格審查,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三)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一是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化解行政糾紛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暢通復議渠道。在行政復議案件多的部門建立行政復議專門受理窗口。二是完善行政復議相關制度,擬訂行政復議能力建設標準,開展行政復議案卷評查工作。三是對各區(市)縣政府落實行政復議機構、專職人員和經費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四是堅持行政復議機構與法院行政訴訟審判機構的聯席會議制度。五是繼續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六是認真落實法院行政審判開庭前、審理中、審理后向行政機關發出的“一案三建議”。

七、完善社會自治功能

(一)完善農村基層治理制度。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城鄉統籌進一步提高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水平的意見(試行)》,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完善農村基層治理機制,提高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水平。

(二)推進社區群眾自治建設。加強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進一步規范、培育社會組織,建立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制度。

(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為主題的宣傳教育,促進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社會氛圍的形成。

八、完善考核獎懲機制

(一)加強領導。各區(市)縣政府要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切實擔負起本地區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職責。區(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工作會,研究推進依法行政的措施,解決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機制。各區(市)縣政府要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并增加其在政府工作目標考評中的分值比重,建立法治政府建設量化考評體系;建立依法行政考核結果與公務員考核、獎懲掛鉤的考核制度,對經考核評定為依法行政先進集體和個人的,進行表彰獎勵。

(三)堅持政府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各區(市)縣政府要堅持落實政府依法行政報告制度,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報告本地區推進依法行政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突出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政府各部門要向市政府報告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進展情況、主要成效、突出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嚴格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責任。強化行政問責,對違法行政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嚴格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篇5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推進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0*年3月,國務院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決定》的出臺,是國務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舉措,并且針對市縣政府所處的特殊地位和工作特點,提出了明確和具體的要求。近年來,我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顯著的進步,但是對照《綱要》和《決定》的要求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全區行政機關要以貫徹《決定》為契機,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和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高度出發,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的觀念,將依法行政的原則貫穿于政府各項工作的始終,朝著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做出扎實不懈的努力。全區領導干部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增強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緊迫感,真正把加強依法行政作為一項基礎性、全局性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明確任務,落實要求,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整體水平

(一)開展學法用法活動,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1.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和任職前法律考試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結合實際確定學法內容。認真組織專題法制講座活動,保證每年安排專題法制講座不少于2次。各鄉鎮、各部門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學習和掌握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大力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對領導干部脫產培訓、菜單式選學作出明確規定,做到學法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實行對領導干部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并將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任職的重要依據。

2.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各鄉鎮、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好本鄉鎮、本部門的學法活動,每月至少安排半天時間集中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每年應舉辦1—2次法制講座。由區人事局牽頭,每兩年組織一次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3.建立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完善區政府目標考核管理辦法,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鄉鎮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由區政府法制辦具體組織實施。依法行政情況考核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區人事局、法制辦應當定期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試,凡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執法崗位工作。

4.廣泛深入地宣傳依法行政知識,營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圍。采取開辟專欄、學習輔導、法律咨詢等多種形式,加強普法和法制宣傳。特別要大力宣傳《決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把思想認識統一到《決定》的精神上來。要通過組織自學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不斷加深對《決定》的理解。全區法制工作機構要切實做好學習、宣傳、培訓的組織工作,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和意識,積極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提高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和科學性

1.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取意見制度。逐步建立以政府為主體,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決策聽取意見的規則和程序。凡涉及城市規劃、土地總體利用規劃編制和重大調整、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城鎮房屋拆遷、農村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補償安置以及其他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各鄉鎮、各部門在決策前,應就相關決策的可行性、必要性進行充分調研,通過舉行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等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依據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完善行政決策。

2.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制度。要擴大聽證范圍,凡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要規范聽證程序,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確定、分配聽證代表名額要充分考慮聽證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影響范圍。聽證代表確定后,應當將名單向社會公布。聽證舉行10日前,應當告知聽證代表擬做出行政決策的內容、理由、依據和背景資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確保聽證參加人對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平等、充分的質證和辯論。對聽證中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要吸收采納,意見采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書面形式告知聽證代表,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3.建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和集體決定制度。作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前要交由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決策。同時,對重大事項,應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經政府及其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杜絕擅權專斷、濫用權力。重大行政決策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

4.建立決策后評估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對決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及時發現并糾正決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強化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對依法應當聽證而未舉行聽證的、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應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辦事效率

1.加大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力度。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繼續清理行政審批項目,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實施行政審批,不得擅自設立或者變相設立行政審批事項,增加行政審批環節。對沒有法定依據的年檢、年審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一律予以取消;對新增的審批項目,要嚴格審核把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2.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對保留的審批項目,審批機關要制定相應的審批操作規程,明確各審批環節的標準、條件、程序、時限及責任人,實行嚴格的首問負責、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缺席默許制度;凡是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審批事項及與此相關的服務事項,都應集中到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完善“一個窗口對外”的審批工作機制,審批機關應指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行政審批申請、統一送達行政審批決定。

3.改進行政審批方式。要結合我區實際,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審批方式。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推行網上審批,不斷擴大網上審批的范圍,提高辦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方便人民群眾。

4.加強對審批事項的監管。堅決克服“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嚴格落實“誰許可、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責任制度,堅決改變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審批輕服務的現象。

(四)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切實維護法制統一

1.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規范性文件必須通過政府法制機構或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合法性審查,并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后方可作出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的不得施行。

2.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各鄉鎮、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后,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報區政府備案。區政府法制辦對報備的規范性文件要嚴格審查,發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相抵觸或者超越法定權限、違反制定程序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規范性文件的建議應當給予受理和處理,認真接受群眾監督。

3.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兩年要進行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要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五)嚴格行政執法,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

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在堅持行政執法統一管理、監督的前提下,經省政府批準,我區的城市管理等領域可根據需要向鄉鎮派駐執法隊伍。要切實加強對派駐執法隊伍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問題。要減少行政執法層次,合理劃分執法職能,適當下移執法重心,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許可權和綜合行政執法。一個行政執法機關下設多個行政執法機構的,原則上歸并為一個機構承擔行政執法工作。一個行政許可事項需要一個行政機關多個內設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指定一個窗口統一受理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許可決定。一個行政許可事項需要幾個外部行政機關辦理的,一律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進行集中辦理。

2.建立行政執法的財政保障機制。要切實解決因經費不足、設備短缺、手段落后導致的執法難問題,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指標,使行政執法與經濟利益徹底脫鉤,確保行政執法的公正性。

3.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嚴格按程序實施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機關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應告知當事人所依據的相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應享有的權利,切實維護當事人的知情權、陳述權和申辯權。堅持行政處罰的調查權、審核權和決定權相分離制度。除簡易程序所辦案件外,行政執法人員不得自我辦案、自我審核、自我決定,所辦案件必須經本級機關法制工作機構審核后報機關行政首長作出決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政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依法送達當事人。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行政執法環節、步驟進行具體規范,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行政執法機關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條款要進行梳理,對行政裁量權予以細化,能夠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將細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標準予以公布、執行。建立和落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每年組織1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促進行政執法機關規范執法。

4.加強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民主評議制度,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評議考核,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行政機關所辦行政案件凡是被人民法院和復議機關依法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的,以及行政機關自己認定為有過錯的,必須追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機關及其責任人員的相關責任。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行為的,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江蘇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和責任追究。

5.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擬上崗行政執法的人員必須參加統一的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合格后,方可取得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資格證。沒有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行政執法證件要按規定時限換證和驗審。行政執法人員執法受到責任追究或調離執法崗位的,依法撤銷或注銷其執法資格。對被聘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臨時工,要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健全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思想、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六)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1.發揮社會監督功能。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人民法院司法監督。注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行政行為實施監督的權利。完善新聞會、情況通報會制度,建立輿論監督工作機制,對輿論監督要積極反應并作為行政問責的重要依據。對群眾舉報、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依法作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2.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建設規范的復議聽證、質證場所。健全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充實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確保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有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依法受理和承辦行政復議案件,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要依法予以撤銷或變更,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行政監督、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鼓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要自覺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和裁定。

3.推進政務公開。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的規定,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抓緊清理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的編制、修訂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機制,加快政府網站信息的維護和更新,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載體。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加強網上實時監控監察。

(七)強化社會自治功能,提高社會及自治組織服務水平

1.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的機制。要全面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鎮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充分保障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嚴禁干預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治范圍內的事情,不得要求群眾自治組織承擔依法應當由政府及其部門履行的職責。

2.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要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規范和管理,把社會可以自我調節和管理的職能交給社會組織。實施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要積極與社會組織進行合作,鼓勵、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實效

1.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鄉鎮、各部門要真正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運作的基本規則,切實加強和改進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制定措施,做到年度有安排、工作有重點,將依法行政各個環節的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各部門的行政首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對本鄉鎮、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切實負起全面責任;分管領導作為直接主管責任人,要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組織領導體系。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不力,造成違法行政的,要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篇6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職責,規范執法檢查行為,增強執法檢查的計劃性、針對性、有效性,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依法行政原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執法檢查,嚴格執法、公正執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不枉不縱。

2、屬地監管原則。堅持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管理,界定市安監局、鄉鎮(街道)執法檢查的對象,強化屬地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責任。

3、全覆蓋原則。在堅持分級、屬地監管原則基礎上,通過重點執法檢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和工貿、職業健康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全部納入執法檢查范圍,做到全覆蓋、不缺失。

4、計劃統籌原則。根據市安監局現有的執法力量、裝備條件及監管對象的數量、規模和分布特點,并結合市政府有關規定,科學統籌執法檢查的對象、時間、次數和方式,制定執法檢查計劃。

二、市安監局當前安全監管執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執法力量:市安監局現有綜合、非煤礦山、危化(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職業健康和政策法規5個執法職能科室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大隊(內設二級機構,側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具備執法資格的共18人;用于監管執法車輛5部(單位車輛3部、租用社會車輛2部)。

(二)執法工作日:

總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執法工作日:1390

1、應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學習培訓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參加黨群活動、考核、會議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執法工作日:1279

1、證件發放:每月1天,發放部分危險化學品經營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安許可證。1天*4人*12月=48

2、現場驗收、審查:40個*1天*3人*1。5(系數)=180

3、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產舉報查處: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參加政府及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的打非治違行動: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參加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聯合執法行動: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隱患的整改復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資料整理歸檔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開、參加有關安全工作會議: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的其他任務: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復產驗收工作:13家非煤礦山企業、18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春節和夏季停產后的復產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機動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執法檢查工作日(對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執法檢查活動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綜合督察(職業健康):318

①、綜合督察檢查18個鄉鎮(街道)和居巢經開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3人*19*2天=114

②、綜合督察檢查18個鄉鎮(街道)和居巢經開區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情況:3人*19*2天=114

③、綜合督察檢查15家重點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情況:3人*15*2天=90

④、綜合督察檢查11個重點監管的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情況:3人*11*2天=66

2、非煤礦山(含3家尾礦庫):130

非煤礦山企業定期檢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險化學品:394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加油站)大檢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煙花爆竹:804

①、18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和2家批發經營企業定期檢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專項檢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監局重點執法檢查的對象和責任分工(見附表)

1、綜合監管重點企業11家、18個鄉鎮(街道)和居巢經開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科室:綜合科。

2、非煤礦山企業(尾礦庫)13家。責任科室:礦山科。

3、職業健康重點企業15家、18個鄉鎮(街道)和居巢經開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科室:職業健康科。

4、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20家和18個鄉鎮(街道)零售經營單位。責任科室:危化科和執法大隊。

5、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加油站)59家。責任科室:危化科和執法大隊。

四、執法檢查的內容

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規定的19個方面的執法檢查內容,各行政執法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執法計劃和月度執法進度計劃的要求,開展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執法檢查前要編制好現場檢查方案,對被執法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督檢查。

五、執法檢查的方式

(一)現場檢查:現場執法檢查人員按照編制好的現場檢查方案進行執法檢查,并逐項記錄檢查情況。

(二)現場處理: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或者事故隱患,應當依法采取下列相應現場處理措施:1、當場予以糾正;2、責令限期改正、責令限期達到要求;3、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施工)、責令立即停止使用、責令立即排除事故隱患;4、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5、責令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關的證據材料和違法物品,臨時查封有關場所;7、依法應當采取的其他現場處理措施。

(三)復查:對被責令限期改正、限期達到要求、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產經營單位提出復查申請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屆滿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或限期屆滿之日起10日內進行復查,并填寫復查意見書。

(四)行政處罰: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按程序進行行政處罰。

(五)安全生產督查:被督查的對象存在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不及時落實到位情況的應當填寫督查意見書發給被督查單位,并將每次督查的情況上報至合肥市安監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關單位。

(六)督辦:對安全生產督查或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到位的,應當報告市政府,提請市政府或市安委會發出掛牌督辦文件。

(七)聯合執法:對一些地區或領域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突出,需幾個部門整合執法力量聯合整治的,應當以市安辦名義,召集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八)專項整治:對具體領域、具體行業或具體企業在特定時期出現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需要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治理的應當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執法。

(九)事故調查處理:對已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進行調查處理。

六、執法檢查結果的處理

執法檢查結果應按照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以及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要求企業進行整改的,應下達責令限期改正指令書;

2、應當立案查處的,應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3、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及時書面通報并移送相關部門;

4、應當依法提請市政府決定關閉的,應及時市政府書面報告。

七、工作要求

(一)嚴明責任。各職能科室要嚴格對照此執法計劃,各負其責,科室負責人要親自抓、主動抓,系統認真開展執法工作,確保完成工作計劃。

(二)加強監督。對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每一起案件,要認真審核把關,確保依法行政、規范執法;對查處的重大隱患和重要問題,要及時梳理,建立整改臺帳,加大整改和督促檢查力度。

(三)完善機制。針對不同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在重點行業、重點部位和領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完善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發揮部門聯合執法的優勢,確保執法檢查到位。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二】為規范全街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責任的落實,提高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水平,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和《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1x〕183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依法治國和安全發展戰略,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貫徹國務院《關于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和區安全生產“十三五”發展規劃精神,繼續深入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增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推動全街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專項整治、宣傳教育培訓和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有力地促進全街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點監管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進一步落實,將全街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較大及以上事故起數以及億元GDP死亡率、工礦商貿從業人員十萬人事故死亡率等嚴格控制在市政下達的各項控制指標以內,堅決遏制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執法人員數量:XXXX年底文源街道安監站在崗人員2人,納入計算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為2人。

2.總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總天數一雙休日~法定節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總天數365天;

②雙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節、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節等共計11天法定假日。

3.非執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學習、培訓(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會議(2人×20日=40日);值班補休日、公務員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親假、婚(喪)假(2人×20日=40日);參加黨群活動(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報表統計上報、開展綜合監管、應急救援管理、宣傳教育培訓、省、市、區安監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等(2人×20日=40日)。

4.執法工作習估算(290日):其中含實施行政許可、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安全生產舉報受理查處、重大穩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聽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各類專項整治、執法檢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檢查等。

執法檢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執法人員1-2天檢查一家(次)企業測算,290個執法檢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檢查94家次企業左右。

四、重點監管領域和對象

20xx 年度執法檢查的重點領域根據我街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確定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商貿行業為重點監管對象。事故隱患掛牌治理、來信來 電舉報、有限空間、涉氨、涉高溫作業企業等方面為XXXX年執法檢查的重點領域。

按照屬地監管、綜合監管、分級檢查的原則,安監站對所有高危經營企業全年至少開展6次執法檢查,對商貿行業全年至少開展4次執法檢查,實現高危行業、重點領域監督檢查全覆蓋。

五、安全行政執法計劃相關事項

(一)執法檢查內容

分為組織管理檢查和作業場所檢查,組織管理檢查以書面檢查為主,作業場所檢查以重點場所、關鍵工藝抽查為主,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許可證與落實情況

檢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核對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產許可范圍生產經營行為、許可證有效期間、主要負責人培訓合格情況等。

2、安全生產機構設立情況

檢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資料、核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規程文件、資料,審查其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實際操作情況(內容合法合規具體,責任到人到崗);查看企業對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是否涉及到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內容,結合安全日志和作業場所抽查發現員工違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現象,來確定企業教育和督促員工執行情況。

4、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安全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查看教育培訓記錄、檔 案,記錄是否真實、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崗從業人員考核合格的資料,查看特種作業人數和相應資點取得情況,查看企業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審批 資料,對從業人員現場抽考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知識等。

5、為從業人員提供防護用品和監督佩戴使用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為從業人員購買勞動防護用品的憑證、發票、合格證;查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等。

6、重大危 險源建檔、定期檢測、監控評告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安全評價或者安全評估報告確定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查看企業重大危 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查看重大危險源檢測、維護、保養資料和檔 案,記錄和簽字情況等。查看應急預案文件、應急預案教育培講玄己錄、應急物資、設備情況、應急演練記錄等。

7、對設施、設備的安全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情況

檢查方法、內容:查看企業安全設備清單,查看各類設備檢測合格證、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志,查看企業安全設備維護、保養、檢測臺賬和記錄。

8、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審查文件內容是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落實、層次管理、考核標準等,查看企業內部檢查制度,查看企業內容層次管理情況,查看車間主任、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安全記錄本登記是否如實記錄安全隱患,是否按規定逐步匯報、簽字等。

9、應急預案 制定、演練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應急預案擬定文件、-應急隊伍組成文件、應急預案教育培訓記錄、應急物 資及設備情況、應急演練記錄和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 等。

10、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批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是否有新、擴、改建項目,查看“三同時”落實情況,查看建設項目審查、驗收資料、文件等。(或由企業出具該期限內沒有進行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自查證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業的管理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了解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模式、狀況,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協議,查看承包、承租單位相應資質,查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調閱定期安全檢查臺賬、記錄和督促整 改情況;了解是否存在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情況,查看相關協議,查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檢查、協調資料。(或由企業出具無租、承包的自查證明)

12、提取與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參加工傷保險,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或繳納風險抵押金等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帳戶、使用登記情況;查看企業內容安全 費用管理制度情況,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查看工傷保險購買憑證,對照 職工花名冊核定參加工傷保險情況;查看安全生產責任險保單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通報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查閱企業隱患自查自糾自報“三自”系統使用、登記情況,查看企業設立隱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況,查看隱患排查治理迢錄,查看向從業人員通報情況。

14、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企業自查在有危 險品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警示標志情況;現場抽查核實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15、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帶班作業或值班和進出廠登記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領導帶班作業、值班安排計劃查看負責人帶班、值班記錄,現場作業場所檢查是否有帶班作業人員 等;查看職進出廠登記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實情況。

16、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情況;查看專職或兼職 職業下-摩管理人員 配備、培訓情況;查看企業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和崗位 職業衛生操作規程;查看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檔案、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職業史資料、職業危害因素接觸史資料和員工職業健康體檢檔 案)及對工作場所進行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等。

17、廢棄物品處置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廢棄危 險物品處理制度、處理登記臺賬、處理措施,對企業廢棄危 險物品銷毀地點核查核實。綜合重點場所抽查查看廢棄危 險物品處理情況。

18、爆破、吊裝、動火作業、臨時用電 等 危 險作業管理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看企業動火作業、吊裝、爆破等危 險作業制度,結合現場作業場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險作業,核實現場管理情況。

19、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安全距離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要求企業出具對生活區、辦公區危 險物品排查情況證明,并通過現場場所抽查核實。

20、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安全設施檢測、檢驗、評估、評價的真實性、合法性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查閱企業安全評估報告、防雷檢測報告、羿全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報告等,結合現場作業場所抽查,核實上述內容和情況,以及評價資質。評價結論情況(一般只對資質、結論、期限 等要件形式進行檢查)。

21、疏散通道設置、疏散標志情況

檢查方式、內容:抽查生產車間、中轉間、庫房內劃線確定疏散通道情況;查看企業疏散標志設置情況;現場抽查疏散通道暢通情況(疏散門不能鎖閉、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門口不能有臺階、明溝等)。

(二)執法檢查方式

1、計劃檢查。根據本執法計劃,依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 對所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計劃執法檢查。

2、專項檢查。在事故易發季節、重大節會期間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以及對群眾舉報投訴、上級交辦、媒體曝光、部門移送(交)的違法行為核查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3、聯合檢查。對拒絕、阻礙安全監管行政檢查或者拒不執行安全行政執法指令等需要多個有關部門共同執法的違法行為,報上級部門批準,開展聯合執法。

4、機動檢查。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不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有新改擴建項目和兼并重組的、生產規模較大且危 險性較大的企業,適當增加監督檢查的次數,開展機動檢查。

六、組織實施和考核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經鎮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上報市安監局備案。

篇7

為不斷適應新形勢下依法行政工作發展的新要求,特提出如下審議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深入學習法律知識,帶頭依法辦事,自覺按照法定程序、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把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每個環節。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二、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強化行政執法力度。要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完善內部決策權限、程序和規則,提高依法決策水平。要增強決策的前瞻性和針對性,擴大公眾參與。特別是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制定城鄉建設、社會管理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要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既能確保行政執法到位,又能促進社會和諧。要堅持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并重,堅持執法與普法相結合,既要深入開展各項綜合整治活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又要注重社會服務和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識。

三、進一步完善行政監督,提升依法行政質量。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行為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對決策和執行等環節的監督,嚴格執行依法作出的行政決定。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堅持便民利民原則,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復議決定。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重視司法建議,改進執法工作。要進一步落實規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向縣人大常委會備案各項規定。

篇8

為切實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城市管理一體化,進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大力營造良好的人居和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借鑒外地經驗,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服務體制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按照“城市建設精品化,城市管理精細化”的總體要求,積極適應城市化發展的新形勢,健全完善縣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兩級領導,縣直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城管機構、村(居)三級管理網絡,切實發揮鄉鎮(街道)、村(居)的基礎性作用,構建大城管格局;積極探索推行原有產權不變、委托有償服務的新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1、重心下移原則。明確劃分縣政府相關部門、鄉鎮(街道)、村居的城市管理職責,科學界定人權、事權、財權和考核獎懲權限,切實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揮基層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

2、權責一致原則。摸清底數,劃分管理等級,依據相關管理標準,核定城市日常管理維護經費,建立人隨事走、費隨事轉、責權利相統一的工作機制。

3、市場運作原則。將健全完善城管機制與加快環衛、園林、市政等部門職能轉變有機結合,穩妥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和管干分離,逐步將作業養護任務推向社會,走產業化、專業化、市場化道路。嚴格實行“門前三包、門內達標”機制,協調聯動,配套實施,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合力。

4、一體化管理原則。探索原有產權不變、委托有償服務的辦法,降低運營成本,實現一體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服務體制,積極推進城管重心下移

(一)調整充實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主任,縣直有關部門、街道、城區周邊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城市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對縣直有關部門、街道、周邊鄉鎮城市管理的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和考核工作。

(二)縣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積極履行職能。

(三)組建縣園林環衛管理局。將原由城管執法局管理的環衛處、園林處劃歸縣園林環衛管理局,主要負責制定園林、環衛工作規劃、工作標準及監督考核,做好業務培訓和指導,加強對綠化、環衛設施的維護、管理等。

(四)街道成立由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主任,街道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城市管理議事協調機構,負責對街道部門和村居城市管理的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和考核。周邊鄉鎮成立機構,專門負責城鎮管理工作。

(五)組建街道、疃里鎮(高新區)兩個城管執法大隊,分別派駐街道、疃里鎮(高新區),實行雙重領導、以塊為主,日常管理由鄉鎮(街道)負責,集中執法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指揮、調度、實施;業務工作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指導。

(六)進一步加強環衛園林職能的轉變,實行管養分離、建管分離。將園林處的作業職能分離出來,成立若干建設、綠化、養護公司,負責城市主次道路和公共場所的綠化養護工作。整合環衛力量,“一把掃帚掃城區”。將縣園林環衛管理局的環衛管理和作業職能分開,縣園林環衛管理局專門負責環衛設施的規劃、建設、行業管理、調度指揮和監督考核等工作。成立若干保潔公司,負責城區主要街道、公廁、主要地段的衛生保潔以及垃圾收集、清運工作。街道、疃里鎮(高新區)按照屬地管理、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組建保潔公司,具體負責各自轄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周邊鄉鎮也要成立專門的保潔公司,具體負責城鄉結合部和鄉鎮駐地的保潔工作。

三、嚴格界定城市管理職責,切實發揮各自主體作用

(一)縣政府相關部門:

1、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牽頭負責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內廣場的管理,維護廣場秩序;負責制定全縣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執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出臺有關城管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指揮和日常檢查、監督、調度、協調工作;對有關鄉鎮(街道)城管工作機構和隊伍有統一指揮權、監督監察權和違法案件的直接查處權;負責對城區主要街道、區域市容市貌、市政設施進行執法管理;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管理;負責對占道經營攤販的管理;負責對城管執法文書進行統一印制、管理,對案件處理進行審核批準、登記備案;負責全縣城管執法人員的業務考核和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訴訟工作;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2、縣住建局:負責新城區、老城區城市建設項目的管理、監督;負責加強城區道路管護,及時修補損毀道路,定期巡查、及時修補、粉刷相關設施,確保市容整潔和車輛行人安全;負責城區污水管網的管理及集中供水、供熱項目的歸口管理;加強物業小區監管;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3、縣園林環衛管理局:負責編制城市綠化、環衛發展規劃,制定規范性文件、行業制度及辦法;負責對城市道路實行劃段定崗、全日保潔,實行網格化管理;負責城區綠化、街頭綠地、公園綠地、廣場綠地的建設與管護,適時補植缺失花木,定期修剪、養護、滅蟲;負責城區河道垃圾及漂浮物的清理;負責全縣城鄉環衛一體化管理工作的督導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綠化、環衛工程項目的實施和完成情況;管理縣園林、環衛公共資產;參與園林綠化重大工程的招投標及質量管理、社會綠化的技術指導;培育、發展和維護綠化、環衛作業市場,負責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行業統計;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4、縣規劃局: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園區規劃的編制、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負責城市規劃執法監察工作,配合城管執法局依法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建設行為;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5、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暢通工程,依法規范各類車輛通行秩序,嚴禁無通行證的大貨車進入城區主要道路;負責城區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維護;嚴查超載和遺灑、飄散載運物的行為;對主干道兩側的機動車停放點進行合理布局,規范管理;依法查處城區各類違反交通秩序的行為;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6、縣交運局:負責縣級道路兩側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加強對各類出租車、客運車輛和公交車的營運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取締無證營運;加強對城區主要道路和公共場所營運車輛的管理;嚴查超限車輛;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7、縣工商局:負責嚴格審批發放營業執照,對洗車、機動車輛修理、廢舊回收、殯葬用品制作銷售、養殖等特殊行業的工商戶,不具備經營條件(無足夠經營場所)的,或在城區主次干道兩側、公共場所、重要區段的,不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負責加強對合法登記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依法文明經營;負責督促市場開辦單位強化經營秩序和環境衛生管理,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行為;負責對不提供餐飲服務(餐飲服務是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的食品攤販的管理;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8、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執行和監督;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管理,嚴肅查處非法圈占土地、非法轉讓、出讓、出租土地行為;嚴肅查處以轉讓房屋或者以土地與他人聯建房屋,分配實物、利潤,及利用村(居)民宅基地搞“小產權房”開發等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加強對礦產資源秩序的規范治理,嚴厲查處非法采礦、采石、挖沙、取土等行為;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9、縣環保局:負責城區工業大氣、水、噪聲、揚塵等各類環境污染監管、治理,減少煙塵、污水、噪音、有毒氣體和醫療衛生、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10、縣衛生局:負責展開全民健康宣傳教育,積極普及衛生科學知識,組織指導實施好“三滅”工作;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11、縣藥監局:負責對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的管理;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12、縣公路局:負責城區范圍以外國道、省道兩側的環境綜合整治;加強公路建設,及時進行維修、維護,保持路況良好,路面清潔;嚴查超限車輛;嚴格控制、查處公路兩側規定范圍內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活動,查處、清理占道經營及亂堆亂放現象;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13、縣民政局:負責地名管理和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

14、縣人社局:負責城區人力資源市場的管理。

15、縣文廣新局:負責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宣傳報道。

(二)街道辦事處、疃里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城市管理工作,切實履行本轄區內的城市管理職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城管大隊及相關部門、村居實施違法建設拆除執法活動;負責縣園林環衛管理局管轄范圍外的所屬小街巷、河道、鐵路兩側的環衛保潔及園林綠化、市政等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負責提出城中村、園中村改造、舊城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村居城市管理工作領導、檢查、考核、獎懲;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教育市民提高城市意識和文明意識,處理因城市管理引發的各類矛盾;負責城管大隊基地建設和硬件設施配套;履行縣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村居:負責搞好轄區范圍內的環境衛生治理;發現、勸阻、制止轄區內各類違章建筑行為;負責監督指導居民小組、物業小區搞好城市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設,準確、規范、及時做好信息采集、匯總、上報工作;負責積極配合、協同城管部門查處違章違法行為,做好當事人的說服教育和穩定工作;負責動員村(居)民和轄區單位積極參與城市管理,提高文明素質、共同做好社區城市管理服務工作;履行鄉鎮、街道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其他各有關單位: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居民小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接受所在鄉鎮(街道)、村居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和服務,認真落實“門前三包”,切實搞好本單位的城市管理工作。

四、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機制,保障城市管理服務工作的正常運行

(一)加強隊伍建設。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要不斷強化組織領導,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在工作中實施一級對一級的包保責任制,并在日常工作中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考核和獎懲機制,促進城市管理服務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城管目標責任。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要根據確定的職責和任務目標,逐級分解、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實行經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機制,并將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納入黨政機關年度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評先樹優、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要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嚴格獎懲兌現。

(三)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服務承諾制、執法錯案追究制、績效考評制、違法建設備案登記等制度。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建立健全相關配套規章制度,增強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可操作性。

(四)完善經費投入機制。把城市管理服務經費納入縣、鄉鎮(街道)財政預算,建立與公共財政體制相適應的城市管理服務經費保障和合理增長機制,提高城市建設管理經費投入總體水平。一是將市政工程建設資金和管理維護資金分離,修訂完善市政工程建設投資辦法,充分發揮建設主體作用,做到高效、精簡、節約、優質。二是制定出臺《縣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維護辦法》,明確管理責任、管理內容、管理標準,合理確定市政道路養護、園林綠化養護、環衛保潔等費用,列入財政預算,由城管部門根據監督考核情況,撥付有關單位使用。三是按照界定范圍,加大有償服務力度,收取衛生有償服務費和生活垃圾處理費,專項用于環衛事業。四是各有關鄉鎮(街道)和部門根據城市管理工作目標要求,做好工作所需人、財、物保障,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經費,建設必要的辦公場所,配備必需的交通工具和取證器材、執法服裝等執法裝備,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五是各部門和鄉鎮(街道)城管機構實施行政處罰,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和罰繳分離制度,所有罰沒款項統一上繳縣財政專戶。

篇9

[關鍵詞]文化市場;執法現狀;有效途徑

中圖分類號:F426.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47-0173-01

前言:隨著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穩定、健康地發展,給文化注上了經濟、科技的文化化和當代文化、科技、經濟一體化等全新內容。文化也是一種生產,而且是一種大規模的生產,它具有社會生產的基本特征,具有流通、交換、消費等基本環節,具有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運作的全部過程。尤其是傳播媒介的高速發展和信息時代的來臨,文化生產日益成為當代經濟生活和經濟結構的重要一部分,文化進入市場、文化進入產業、文化中滲透著經濟的、科技的、商品的要素,文化本身已具有經濟力、科技力,已現實地成為社會生產力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現狀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執法效率明顯提高,彰顯了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威力和優勢,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但由于有關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沒有及時建立和完善,使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行政執法主體地位缺少法律支撐,在依法行政的法制環境下,困擾和影響著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需要亟待解決和完善。

2 文化市場法治化管理的有效途徑

(一)建立綜合執法機構

綜合執法是文化市場法治化管理的有效途徑。要建立綜合執法機構,最好在市級成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總隊職權由市政府授予成為獨立的行政執法主體。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如文化市場行政處罰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能,依照行政處罰和國務院關于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和程序,均由執法總隊統一行使,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對市文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時撤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門原有的文化市場執法機構,在執法總隊加掛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牌子,由執法總隊全權行使文化市場的綜合執法職能。

(二)強化執法隊伍建設

文化市場管理的好壞,重點體現在執法人員的素質上。綜合執法總隊一成立就應該把隊伍建設放在首位,要對執法人員進行“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紀律嚴、形象好”的規范化教育,努力提高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知識水平。

1、嚴把用人關。通過考試和考察等方式配備執法人員。要從原有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執法隊伍中選拔,在社會上公開招錄一批執法人員,以確保執法人員有基本素質。

2、立制度管人。通過建章立制加強對執法人員的管理。要對執法人員的思想教育、崗位培訓規范化、制度化,以提高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增強隊伍依法行政的本領;要通過立制約束執法人員的行為,使執法人員做到“八不準”。即:不準參與文化市場經營活動;不準接受有礙執法公正的宴請和禮品、禮金(包括有價證券);不準對經營業主提出與行政執法無關的任何私人要求;不準私拿查禁、收繳、暫扣物品;不準在市場檢查中通風報信、泄漏案情;不準替違法違規者說情;不準辦理人情案、關系案;不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不準在工作時間飲酒。

3.監督文化市場的活動,科學指導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管理文化市場首先就要深入市場,了解市場的狀態。所以各省級文化執法人員經常深入各市、縣、鄉鎮基層文化市場明察暗訪,從源頭上找出文化市場存在的種種問題,有力的打擊了違法的文化活動。文化稽查大隊每周都會派出一組工作人員去各地文化市場摸底,并將文化市場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的反饋,針對實際的情況,采取有效的措施,這一措施極大地規范了當地的文化市場。文化稽查大隊揭發了數起非法經營網絡的網吧,有效的整頓了網吧經營行為。

(三)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中自由裁量權的控制

為了防止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裁量權需要制約和規制的,姜明安教授認為制定法在規范和控制行政裁量權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因為制定法既然賦予了行政機關裁量權,就不應該再對授權行政機關裁量處置的事務作更進一步的具體明確的規定,或更進一步制定裁量基準式的規則。否則,行政裁量空間就會大為壓縮,甚至使之不復存在,行政裁量就無裁量可言。因此,姜明安教授提出:承擔規范和規制行政裁量主要任務的只能是軟法。[4]在具體實踐操作中以軟法結合制定法的硬法或承載軟法規范的硬法(如程序性硬法、規定立法目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則等軟規范的硬法)共同規制自由裁量。并提出了六種規制行政裁量權的基本途徑和方式:其一,通過法律程序規制行政裁量權的行使。其二,通過立法目的、立法精神規制行政裁量權的行使。其三,通過法的基本原則規制行政裁量權的行使。其四,通過行政慣例規制行政裁量權的行使。其五,通過政策規制行政裁量權的行使。其六,通過裁量基準規制行政裁量權的行使。

(四)要繁榮和活躍農村文化生活,培育文化市場。

文化市場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使社會主義的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繁榮、發展。培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農民整體素質,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促進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是當務之急,當前,扶持健康文化產品,培育發展多元化的文化主體,積極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發展農村文化事業的模式,充分開發利用農村文化資源,促進農村文化市場的繁榮。在重拳出擊違法經營的同時,應積極引導、幫助文化經營戶拓寬思路,培育、建立根據本鄉鎮人文地理等具體特點的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的文化市場。注重對農民文化市場、文化消費、文化交流文化活動狀況及文化效益等領域的調查研究。努力做到心底清楚、胸有成竹,以便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做好農村文化的領導和管理。一方面從文化產品的娛樂性、欣賞性上增加、豐富品種,音像、書刊、字畫、影視、游戲等應有盡有,各取所需;另一方面從文化產品的導向性、實用性著眼,為本地的種植、養殖、加工、貿易流通等方面提供綜合性網絡服務,讓文化市場和文化產品直接成為文化建鎮、科技強鎮、打文化牌,唱經濟戲的強大動力。

(五)加強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文化市場管理方面法律法規,提高文化建設法制化水平。國務院要抓緊制定《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明確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性質、地位、職責,明確其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規范法律責任,界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機構的職權劃分,從根本上理順兩個部門的關系,使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執法時出師有名、名正言順。盡快修改現行文化市場各類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文化市場管理法律法規體系,貫徹落實法制文化建設,使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執法時有法可依。同時建立健全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制,提供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保障。

3 結語

文化市場的雙重性決定了它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得好的話,它可以提高中華民族的文化素質、振奮民族精神,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所以我們文化執法部門要不斷提高監管技術,進一步提高對文化市場的認識,努力改進工作作風,加強文化市場的監管力度,認真解決文化市場中存在的問題,打擊一些非法的丑惡現場,使我們的文化市場日漸成熟,規范、健康、有序。

參考文獻

篇10

一、我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現狀

年,農業局按照“五統一”的原則即執法職能統一行使、執法人員統一管理、執法力量統一調配、執法經費統一安排、執法證件統一發放的原則,成立了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組織開展執法工作。年4月經林區編委批準,更名為“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具體承擔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應由本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種子、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業轉基因產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護、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漁業等方面的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至此,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的逐漸完善,農業執法水平明顯提高,農業違法案件得到嚴厲查處,農資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一)各級領導對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其自身的工作性質和重要意義正在為各級農業部門的領導所認識,農業法制化建設和農業產業化、農業標準化一起,正在成為新世紀拉動農業發展的“三駕馬車”。

(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隊伍不斷壯大。我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隊伍不斷擴大,各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正在不斷提高。

(三)農業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得到有效維護。我區自年成立農業綜合執法隊以來,農業行政執法力度不斷加大,至年10月共出動執法人員4182人次,組織配合相關執法檢查1161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共計6538家(次),查處各類農業違法違規行為367起,調解農民和經營者糾紛154起,挽回農民經濟損失600余萬元。實踐證明實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主要表現為“五個有利”:一是有利于規范農業行政執法主體。實行綜合執法,有效地克服了政事不分的狀況。二是有利于增強執法合力,加大執法力度。三是有利于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實行綜合執法,使執法人員從兼職化變成專業化,執法人員的素質和辦案水平不斷提高。四是有利于提高農業部門執法主體地位。通過專門的執法機構集中執法,有力打擊了各類農業違法份子,樹立起了農業部門依法護農、依法治農的形象。五是有利于加強與工商、質監、食品安全管理、公安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

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目前農業執法工作仍存在執法隊伍薄弱、執法水平低、缺乏必要的投入等問題,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客觀要求相比,還存在著不少差距。

(一)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水平有待提高。現有農業執法人員大多是從事農業技術推廣的非法律專業的農業技術人員,從原來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轉化到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崗位,屬“半路出家”,執法水平有待提高。

(二)執法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工作開展舉步為艱。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具有復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的特點,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案件錯綜復雜,執法辦案成本較高。執法經費雖依法納入財政預算,但由于預算額度太低,每年僅2萬元,無法滿足現階段推進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需要,導致農業綜合執法中市場檢查、現場勘測、交通通訊等辦公設施落后,執法手段弱化,日常監管面不能完全到位,嚴重制約了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農業法制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仍然不夠,管理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由于受經費的限制,農業法律法規規章在宣傳的廣度、深度上與其它行業的法律法規宣傳相比,尚有較大差距,直接導致農產品生產者、加工者、經營者和管理相對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管理相對人受到處罰時以不懂法、不知法為由,推卸責任,逃避處罰。同時農民群眾的法制觀念薄弱,保護意識差,往往在受到侵害時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四)管理機制尚需完善。多年來農業執法在農資監管上取得可喜成績。法律、法規授權農業行政執法支隊行使種子、農藥、漁政、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種畜禽、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護等方面的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職能。畜牧獸醫局肩負對獸藥、飼料的監管職責,執法隊負責對獸藥、飼料違法案件的處罰。在獸藥、飼料的監管與獸藥、飼料違法案件的處罰工作上畜牧獸醫局、執法隊兩個單位尚需進一步密切,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形成農業大綜合的行政執法,有效堵住日常監管上的漏洞,確保依法治農、依法護農、依法興農目標的實現。

三、對農業綜合執法的幾點建議

(一)爭取領導和各界支持,加大農業執法宣傳力度。爭取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在解決機構設置、人員選調、執法經費等難點問題上給予大力支持,做到人員、編制、經費三落實。建議進一步加大執法經費投入力度,改善執法條件,強化執法手段。執法工作經費依法納入財政預算,并足額撥付到位。在隊伍建設、人員裝備等方面適當增加投入,提高必要的辦公、辦案條件,配備調查取證、交通、質量檢查檢測儀器和檔案信息處理設備,逐步改善執法條件。在保障機制完備的條件下,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的種子、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農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漁業監管等執法職能,形成名符其實的農業行政綜合執法。

(二)推行農業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隊伍管理。推行農業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更好地實行農業綜合執法的前提。結合農業執法工作特點,依照法律規定,對執法依據、職能職責、執法權限、法律責任、責任追究、執法程序、執法文書等應做出明確規定,嚴格實行評議考核制和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度。一是強化領導,為推進依法行政、實行農業綜合執法提供組織保障;二是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建立執法人員日常執法活動考勤和記錄制度,強化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執法人員的獎懲管理制度,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按崗定責,依法辦事,樹立農業行政執法良好形象。三是層層抓好行政執法責任制各個環節的落實,形成農業局對執法隊,執法隊對執法人員的一整套責任管理體系,做到指標細化,責任到人,人人有崗,崗崗有責,不留執法空白。

(三)強化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如何,關系到農業執法的水平、力度、成效和形象。因此,要求農業執法人員必須做到:政治思想素質高;專業素質強;法律知識廣;有一定的膽量和膽識。提高農業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要在兩個方面下工夫。一是在調選或錄用執法人員上要嚴格標準,擇優錄用,把好進入關。二是對在崗和新上崗的執法人員,加強專業知識培訓和知識更新,把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納入日常管理的范圍,通過采取分層次逐級培訓、專業法規對口培訓和相關法律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所有的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進行有計劃、有重點的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培訓,促使其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為嚴格依法行使農業執法職權奠定良好的基礎,使每個執法人員都能切實履行職能,獨擋一面。

(四)提高執法能力,強化執法手段。執法能力建設是搞好綜合執法的基本保障。為確保我區農業執法工作順利進行,建議每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加農業執法工作經費預算,實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在此基礎上,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完善農業執法裝備設施,配備必要的辦公、檢測設備和執法監督車輛。建立與省農業執法總隊、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直接連通的農業執法信息統計網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