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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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協議管理辦法

篇1

2008年12月23日,涂某向A石子廠繳納承包費50萬元,A石子廠依約將石子廠交給涂某開采,并將石子廠的采礦權證、爆破證及公章、財務專用章、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及機器設備等資產交由涂某保管、使用。從2009年1月開始,涂某根據承包協議的約定,正式經營A石子廠,在采礦權許可的范圍內自行開采,并自主經營、自主銷售。2010年4月2日,A石子廠以與涂某的《承包協議書》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應屬無效為由,請求法院判決涂某歸還石子廠及所有設備和證件。

一審法院認為A石子廠與涂某之間的承包協議書屬采礦權變相轉讓合同,違反了《礦產資源法》第四十二條“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的規定,因此,認定A石子廠與涂某之間的承包協議無效,判決涂某歸還石子廠及所有設備和證件,并就雙方的財產爭議作了處理。

涂某不服,提起上訴稱,其與A石子廠簽訂的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是承包合同關系,一審法院認定協議無效錯誤,請求依法改判。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法院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予以維持。

二審法院判決以后,涂某以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本案的采礦權始終未轉讓,其與A石子廠簽訂的協議沒有轉讓采礦權,實質是經營方式的變換為由,申請再審。再審法院認為本案的協議名為承包合同實為采礦權轉讓合同。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礦產資源法》第六條、《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采礦權轉讓合同屬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批準才能生效的合同,本案當事人沒有提供采礦權轉讓經過批準的證據,因此,該協議無效,維持二審法院的判決。

本案爭議的核心問題在于A石子廠與涂某簽訂的承包協議書是否合法有效。雖然一審、二審、再審判決都認定本案協議書無效,但各自法律依據及論證理由并不完全相同。一、二審判決認為本案的承包協議書屬變相轉讓采礦權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的絕對無效合同;再審法院雖然認為該協議屬采礦權轉讓合同且無效,但其依據是該采礦權轉讓合同屬于未經審批的未生效合同。也就是說,根據一、二審判決,本案的協議書無論何時都不會生效,自始無效;而根據再審判決,只要當事人依法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即可生效,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有效合同。筆者贊同一、二審判決的認定意見,其理由如下:

采礦權轉讓合同效力的認定

采礦權,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開采的礦產品的權利。取得采礦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被稱為采礦權人。根據《物權法》及《礦產資源法》的規定,一方面,采礦權具有物權意義上的財產屬性,另一方面,國家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加管制,具有濃厚的公權色彩。因而,考察采礦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既應契合普通民事權利流轉的法律原則及規范,又應滿足政府監督管理、社會公共利益得以維護之需。根據《礦產資源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筆者認為,判定一份采礦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至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轉讓方是否具備法定的轉讓條件。根據我國《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轉讓采礦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二)采礦權屬無爭議;(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四)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受讓方是否具備相應的主體資格。《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探礦權或者采礦權轉讓的受讓人,應當符合《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或者《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的有關探礦權申請人或者采礦權申請人的條件。”《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采礦權申請人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資料:(一)申請登記書和礦區范圍圖;(二)采礦權申請人資質條件的證明;(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四)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準文件;(五)開采礦產資源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六)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資料對與受讓方的資格有具體規定”。

第三,是否屬于法定的轉讓情形。根據《礦產資源法》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采礦權轉讓的情形只限于已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因企業合并、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而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準可以將采礦權轉讓他人采礦,除此之外,采礦權不得轉讓。《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三條也作出相同的規定。

第四,是否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申請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轉讓申請之日起40日內,作出準予轉讓或者不準轉讓的決定,并通知轉讓人和受讓人。準予轉讓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自收到批準轉讓通知之日起60日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受讓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后,領取勘查許可證或者采礦許可證,成為探礦權人或者采礦權人。批準轉讓的,轉讓合同自批準之日起生效。”本法第四條規定:“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是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的審批管理機關。”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簽訂采礦權轉讓合同之后,轉讓方應當向轉讓審批管理機關提出轉讓申請,在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得到確認之后,審批管理機關作出準予轉讓的決定時,采礦權轉讓合同方才生效。轉讓人和受讓人持批準通知向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受讓人在繳納規費后,領取新的許可證方成為新的權利人。

認定一份采礦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應從以上四個方面來綜合考量,四項要素都具備。一般情況下采礦權轉讓合同合法有效,欠缺其中任何一項,都會造成不同的效力瑕疵。具體可區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如果轉讓方不具備法定的轉讓條件,受讓方不具備受讓資格,則該采礦權轉讓合同因當事人主體資格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無效;

第二,如果轉讓方和受讓方具備法定條件,但雙方不存在《礦產資源法》第六條及《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的轉讓情形,當事人的轉讓行為可認定為變相轉讓采礦權的行為,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認定轉讓合同自始無效。

第三,如果當事人雙方既具備法定條件又存在法定的轉讓情形,但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若干問題解釋一》應認定為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補辦審批手續的,應認定采礦權轉讓合同合法有效。

本案承包協議的效力分析

從上面的分析可見,我國法律法規對采礦權的轉讓設置了十分嚴格的前置條件和審批程序。相對于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國家公權力在采礦權流轉中發揮著更為重要的作用,采礦權流轉絕非易事。這就使得許多當事人為了轉讓或取得采礦權,采取以承包、租賃、合伙經營、股權轉讓合同等形式來代替采礦權轉讓合同,達到轉讓采礦權的目的。

本案當事人雖以承包協議的形式出現,但從其內容及履行情況來看,涂某占有、管理、使用石子廠的全部資產,獨占采礦權,自主經營、自主銷售,并獨自承擔生產經營的風險與責任,A石子廠除了能對承包人的生產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外,不能再實施其他行政管理。A石子廠作為發包人在向承包人涂某收取一定的承包費用之后,將石子廠的生產經營權利交給承包人,自己只保有采礦權的虛名,采礦權的主體實質上已經發生轉移。因此,A石子廠與涂某的協議書名為承包協議,實際上是采礦權的變相轉讓。換言之,是以采礦權承包合同之名,行采礦權轉讓之實。

依據《礦產資源法》第六條、《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采礦權的轉讓只適用于特定的幾種情形,即因企業合并、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本案中,當事人雙方并不存在上述幾種法定的轉讓情形。所以,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采礦權變相轉讓合同由于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轉讓情形,也就無所謂是否辦理審批手續。筆者認為,再審法院對本案的定性值得商榷。

再審判決認為該協議是由于沒有履行登記程序而無效,究其原因,是未考慮到本案受讓人的主體資格問題。依照《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列舉的采礦權申請人應提交的證明文件來看,國家對采礦權人的要求非常嚴格。如要求申請人提交“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準文件”,這意味著,自然人實質上是不可能成為受讓人主體的,即一般只有依法設立的勘查單位和礦山企業才有資格成為探礦權、采礦權的受讓人主體。因此,本案是由于受讓人不具備受讓人資格而無效,而不是由于沒有履行相關的審批手續而無效。

篇2

更為重要的是,代孕目前在我國存在著較大的法律風險。

法律救濟的難題

羅琳芝告訴記者,對于代孕行為,我國法律沒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規定。衛生部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輔助生殖管理辦法》)雖然規定禁止代孕,但該規章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針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并沒有法律約束力,也無法規范代孕市場。

“目前所說的非法代孕,其實就是指違反《輔助生殖管理辦法》的規定所從事的代孕活動。” 羅琳芝表示,因為非法,所以這三方利益主體都存在著法律風險。

對代孕媽媽而言,在代孕黑市中從事代孕活動,她們的安全難以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和代孕中介機構捆綁做手術的醫院無醫療技術保障,可能會導致代孕媽媽身體受損。有專家警告,在尤為嚴重的情況下,導致子宮切除的事情也有可能發生。

“代孕媽媽”和“代孕子”之間依然具有親子關系

如果代孕機構選擇的醫院對、卵子供體核查不嚴,有時孩子就會出現一些先天性的疾病,而事實也證明,不少代孕所誕下的試管嬰兒出生后容易存在缺陷。另外有的甚至還會導致肝炎、梅毒、艾滋病等傳染病在代孕孩子身上出現。而這些將為代孕需求方帶來無盡的煩惱。

代孕媽媽也不能置身事外,因為代孕并不能當然隔斷“代孕子”和“代孕媽媽”、以及卵子提供者之間的關系,也就是說她們和“代孕子”之間依然具有親子關系。根據法律規定,就算她們本人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也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陳一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代孕出生的孩子,在如何界定孩子的歸屬問題時,也很容易產生法律上的糾紛。如果有的代孕媽媽,代孕時因經歷了10月懷胎,對肚子的孩子有感情了,就想把代孕的孩子要回來,這可能與代孕中介及孩子需求方產生紛爭。而如果當事各方訴諸法律,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作為依據,法官在進行裁決時就會遇到很大的難題。

當然,代孕媽媽和需求方也將比代孕機構及其捆綁醫療機構承當更大的風險。比如有些代孕媽媽,因為代孕損傷了子宮,也許今后不能懷孕,不能再有自己的孩子,想要進行索賠,而孩子的需求方,因代孕的或者卵子不合格,孩子不健康或者有缺陷等等就是一些可能的事件。而上述種種糾紛訴諸法律,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在另外一個方面,對代孕的委托家庭而言,如果將來夫妻二人離婚,如果代孕不是采用該女性的卵子,其要求領養孩子就會面臨著很大的難題。

代孕合同無效?

在代孕生殖方式中,一般各個代孕機構都會和需求方、代孕者簽署代孕協議,但是有專家表示,由于這些中介機構一般都沒有正式注冊,并且其協議也違背了《輔助生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這樣的協議實際上屬無效合同。

不過北京市銘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清巖并不認同代孕合同無效的說法。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并沒有關于代孕的相關法律法規,只有衛生部制定的《輔助生殖管理辦法》規章,該辦法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職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劉清巖說,在我國,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而《輔助生殖管理辦法》就屬于部門規章。因此,代孕還沒有上升到通過立法方式調整的領域,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單純以衛生部制定的辦法,還無法得出代孕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實際上,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也正是抓住這樣的法律漏洞,這些年來眾多的代孕機構才肆無忌憚地開展“代孕生意”。

當前出現糾紛怎么辦?

針對當前代孕行為可能給當事人帶來的一些糾紛問題,在尋求法律救助時,劉清巖認為,代孕活動作為一種民事行為,應當適用民事法律進行規范,在沒有具體規定的情況下,可以適用民法的基本原則判斷其法律效力。民法的兩項重要基本原則就是“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只要代孕這項民事活動不違反這兩項原則,就應當認定其合同有效。

篇3

清理概算的主要依據按內容和性質可分為項目設計文件,項目設計批復文件,國家政策性文件,建設單位制定的有關工程投資的管理辦法、驗工計價及管理辦法、項目建設合同及資料4類。項目設計文件包括:初步設計文件、施工設計文件及工程數量、I類設計變更及工程數量、簽證的工程變更、施工圖投資檢算等。項目設計批復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批復文件、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含修改初步設計批復文件)、I類設計變更批復文件、批準的工程變更等。國家政策性文件包括:鐵路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和調整及補充文件,國家、鐵路主管部門下發的關于價格、費用調整文件及通知等。建設單位制定的有關工程投資管理辦法、驗工計價及管理辦法、項目建設合同及資料包括:招投標文件、承發包合同、工程投資管理辦法、驗工計價及管理辦法、經第三方中介機構審核后的征地拆遷資料與價差調整資料、地方規劃或政策等原因引起的新增工程及費用資料等。

2清理概算包括的內容

清理概算是以批復的初步設計修正概算為基礎進行的,清理的項目內容和費用主要包括:批復的概算費用、預備費及降造費、其他費用的調整、施工圖投資檢算量差分析、征地拆遷的調整、價差的調整、動態投資的調整等7個方面。

2.1批復的概算費用

對批復的概算費用進行梳理和清理,包括初步設計批復的概算費用,修改初設計批復的概算費用及調整(只有重大、復雜項目才會發生),征地拆遷批復的費用及調整,批復的價差及調整,I類設計變更批復的費用等。但要注意批復概算費用的調整方式,一種調整方式是調整概算總額;另一種調整方式是使用降造費或預備費,不調整概算總額。另外還要防止批復的調整費用在項目中重復計列。

2.2預備費及降造費

預備費及降造費包括:建設單位已使用的預備費,尚需使用的預備費,降造費的使用情況及降造費總額。

2.3其他費用的調整

其他費用的調整內容主要是指概算編制辦法中“第十一章”的內容,根據項目建設期間的政策性文件進行調整。

2.4施工圖投資檢算量差的分析

在開展施工圖設計的同時,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投資檢算的編制,對照初步設計批復意見檢查施工圖設計內容,核實工程數量,對施工圖與初步設計的量差進行分析。清理概算時,依據承發包合同關于施工圖量差調整的條款進行費用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2.5征地拆遷及費用的調整

征地拆遷的調整內容包括征用土地、拆遷建筑物的補償,“四電”及管線遷改的費用,改路、改河、改溝以及泵站遷改的費用,土地復墾費用及征拆各項規費。

2.6價差的調整價差的調整

內容包括甲供材料設備價差,政策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材料價差,火車運價差等。

2.7動態投資費用的調整

動態投資費用的調整指按建設項目建設期貸款利息實際發生額的概算進行調整。

綜上所述,清理概算總費用=批復的概算費用+施工圖量差的調整+征地拆遷費用調整+價差調整+其他費用的調整-預備費及降造費剩余+動態投資費用的調整等

3清理概算工作過程

清理概算工作由建設單位組織,工作過程大致分為資料收集與整理、組織編制清理概算文件、預審和報審清理概算文件3個階段,參與編制的單位主要有設計、施工、監理、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

3.1資料收集與整理

資料收集與整理貫穿于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廣義講要收集引起建設項目投資變化的所有資料,狹義講收集所有合同條款中明確可調整費用的資料,且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各負其責。建設單位負責收集與整理的資料有承發包合同,驗工計價臺賬,征地拆遷協議及費用,甲供材料及設備清單,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批復,降造費、預備費、概算“第十一章”其他費用的實施情況,建設項目財務費用情況等。設計單位負責收集與整理的資料有政策性費用調整文件、價格信息,配合現場施工的設計簽證,施工設計及設計變更文件等。施工單位負責收集與整理的資料有施工圖及工程數量,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簽證,“四電”和管線遷改協議及費用,改路、改河、改溝、泵站遷改協議及費用,承發包合同允許調差的無信息價的非甲供材料及設備采購清單,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地質條件的重大變化,涉及合同費用調整的有關文件、通知及簽證等。監理單位在資料收集與整理過程中,要把好原始資料的審核這一關,保證所收集資料的真實性和數據的可信性,讓每個清理概算數據都有據可查。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負責收集與整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征地拆遷費用、價差,地質條件重大變化等引起的費用調整的審價資料。

3.2組織編制清理概算文件

組織編制項目清理概算文件是一項多方參與、相互配合的工作,建設單位要與設計等單位緊密配合,并做好協調工作。(1)建設單位對收集的所有資料按事項進行整理、匯總,并按站前、站后工程分類,依據工程概算編制辦法的章、節目錄,對每個合同標段存在的問題按個性、共性進行梳理。然后,建設單位組織各參建單位對梳理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分析,甄別出需要納入概算清理的內容與事項,各參建單位分頭進行基礎材料的編制。(2)設計單位根據基礎材料匯編價差調整文件,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對征地拆遷費用、設計單位提供的價差調整文件、預備費使用情況等內容進行審核,并出具審價報告。(3)設計單位根據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檢算,建設單位提供的第三方中介咨詢機構對征地拆遷調整、價差調整、預備費使用情況等費用的審價資料,以及建設單位提供的概算“第十一章”費用使用情況等,編制清理概算文件,同時對費用變化的原因進行分析。

3.3清理概算文件的預審及報審

清理概算文件編制完成后,由建設單位組織預審。預審通過后,由建設單位報原初步設計批復單位審查,審查過程中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準備好各項目費用的原始資料備查。清理概算文件經核備或審查批復后,是控制工程投資的依據之一,是建設單位進行項目決算的依據。

4結束語

篇4

×項目(課題)合同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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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課題名稱:

×承擔單位:

×主管部門:

×項目(課題)負責人: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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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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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學技術廳制

×合同說明

、根據《省重大科技攻關計劃管理辦法》和《省科技計劃項目實施過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省重大科技項目計劃任務下達后,必須簽訂《省重大科技攻關計劃項目(課題)合同書》。

、“項目(課題)合同書”是項目(課題)經費撥付和檢查、評估、總結、驗收的依據。

、“項目(課題)合同書”的內容必須與《省重大科技攻關計劃項目建議書》銜接一致。

×、“項目(課題)合同書”填寫要求字跡清晰,內容簡明扼要、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應量化。

攻關目標和主要內容(要解決的主要技術難點和問題):

×預期主要

×成果形式

×

論文論著研究(咨詢)報告新產品(或農業新品種)新裝置

新材料新工藝(或新方法、新模式)計算機軟件其它

試驗基地(個)

中試線(條)

生產線(種)

示范點(個)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經濟、社會、環境的預期效益):

項目實施的分階段目標和年度進展計劃:

×項目經費預算表

×經費投入

×經費支出

×科目

×計劃申報數

×(萬元)

×科目

×金額

×(萬元)

×其中:

×省撥款

國家撥款

×

基建費含維修改造

×

×

省撥款

×

儀器設備購置費

×

×

部門匹配

×

材料、燃動費

×

×

地方匹配

×

加工費

×

×

(銀行貸款

×

試驗費

×

×

單位自籌

×

管理費

×

×

社會資助

×

勞務費

×

×

其它

×

引進軟、硬件費

×

×

×

調研費

×

×

×

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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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

×

×

×合計

×

×合計

×

×

×省批準經費數(萬元):

×合計

×年

×年

×年

×

×

×

×

×

×項目(課題)主要完成人員名單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工作單位

×職務(職稱)

×學歷

×從事專業

×主要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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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條款

×

×簽約各方均應按照《省重大科技攻關計劃管理辦法》和《省科技計劃項目實施過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均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⒈乙方必須按計劃任務的各項目標執行,并分年度提交上年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及經費決算的正式報告,提出當年年度計劃。

×⒉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如需修改合同某項條款,應根據《省重大科技攻關計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出變更內容及理由的申請報告,經甲方審定后實施。未經批準前雙方須按原合同條款履行,否則后果由自行修改條款的一方負責。

×⒊乙方因主觀原因(如:與可行性研究內容有出入、挪用經費、技術措施或某些條件不落實)致使計劃無法執行而要求解除合同,應視不同情況,部分、全部或加倍退還所撥經費;如乙方沒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甲方可根據調查情況有權提出合同中止。

×⒋乙方的合同經費按省科技三項費用管理辦法執行。

×⒌丙方負責協助甲方進行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并負責檢查項目進展,監督經費的使用情況,保證匹配資金的落實等。凡不符合規定的開支,丙方負責提出調整意見并報甲方審批后執行。同時根據項目進展情況,丙方可向甲方提出項目延續或中止建議。

×⒍甲方負責按年度撥款,及項目的組織、協調、檢查、總結、評價等。

×⒎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⒏科技成果及其知識產權的歸屬和管理按照科技部《關于加強與科技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執行。

×⒐對于項目的科技保密,鑒約各方均應按照《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執行。

×⒑本合同其它協議條款如下:

×()

×

×()

×

×

×簽約各方

×

×

×乙方:(項目承擔單位)

×

×

×

×單位負責人:乙方簽章

×

×項目負責人:年月日

×

×

×丙方:(行業主管部門或市科技管理部門)

×

×

×

×丙方簽章

×

×單位負責人:年月日

×

×

×甲方:省科學技術廳

×

×歸口管理專業處發展計劃處

×

×負責人:負責人:

×

篇5

一、廣告部

1、在主頻道和圖文頻道投播的所有廣告,要求先簽訂廣告合同方可播出。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簽訂合同卻急需播出的廣告,廣告部必須先交給總編室抄告單,并在廣告播出后一周內補交合同。

如合同執行期間出現播出內容、播出時段變更的,要在廣告調整播出后一周內補交相關補充協議。

2、廣告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均應一式四份,除廣告部和客戶各一份外,還應將其中兩份送交總編室。

3、合同填寫要求格式規范、內容準確,且要求填寫客戶姓名和聯系電話。

4、每月應根據合同實際簽定情況,如實登記《——月份電視廣告收款\開票\合同情況表》,并在次月10號前該表送交財務審核。

5、廣告經營收入必須統一使用由臺財務科開具的廣告業務專用發票。

6、所播廣告必須符合《廣告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臺的相關規定。廣告部主任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承攬的廣告內容進行仔細審查,特別是針對醫藥、食品、化妝品類廣告的許可證要仔細核對。

7、廣告制作要確保內容準確,聲畫清晰,形式美觀。圖文頻道小視窗節目由廣告部自行組織,播出內容要經過總編室審查。廣告部要盡量做到使節目豐富多樣,小品、曲藝、雜技、動畫片等節目可穿插播出,不能長期或連續播放外國動畫片,對青少年學習成長造成不良影響。

8、廣告播出時段要確保足量。因故無法足量的,可用總編室交付的節目進行墊播。通告等含有配音內容的,不能作為底片來墊播,以防止截播現象出現。9、對于掛角、游字、循環廣告等播出內容,廣告部應事先到總編室填寫《字幕播出單》,由總編室交辦機房播出。

10、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臺的相關規定而被停播或處罰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財務科

1、財務科要仔細審核《——月份電視廣告收款\開票\合同情況表》和合同簽訂金額是否一致,如有疑義可直接致電廣告客戶核實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向臺領導報告。

2、根據合同收款時間和欠款情況,財務科要及時提醒廣告部收款。

3、財務科每月要認真統計廣告款實際到位情況,并及時向臺領導報告。

三、總編室

1、總編室要對廣告部所遞交的兩份廣告合同(及其補充協議)認真審核其一致性,確認后再遞交其中一份給財務科存檔。

2、廣告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是總編室審核廣告播出事宜的依據。總編室要及時對照在播廣告與所簽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內容是否一致,發現在播廣告無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總編室要及時催交。如一個星期內還沒有收到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總編室應責令廣告部停止播出該廣告,拒絕執行的報告臺領導。

3、總編室負責審查每個廣告的播出情況,如有疑義可直接致電廣告客戶核實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臺領導。

4、對于低俗、虛假的廣告,總編室要及時要求廣告部予以糾正。對不能把握的廣告內容,總編室要及時報告臺領導。

篇6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辦法:

首先,向開發商說明情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最好能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商出具相關證明。

篇7

雖然《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已實施3年,但如何正確處理供暖中出現的矛盾,許多住戶仍舊感到頭疼不已……

特邀專家 羅 敏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問 空置房需不需要交供暖費 ?

自2011年起,林先生居住的小區實行集中供暖,分戶管理。此后,林先生每年都向供熱單位表示自家的房屋無人居住,不需要提供供暖服務,供熱單位也應林先生的要求關閉了閥門。

但讓林先生頗為不解的是,今年6月,供熱單位居然將自己告進了法院,要求自己支付2011年11月至2013年3月的部分供暖費。林先生很困惑:自己明明沒有享受到供熱單位提供的供暖服務,供熱單位憑什么收供暖費?

法院認定,林先生雖然申請停暖,供熱單位也關閉了林先生家里的閥門,但不能因此免除林先生交納供暖費的義務。

專家提示

《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具備分戶獨立采暖系統型式的用戶,在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熱設施安全的前提下,經與供熱單位協商,就暫停供熱時間、交納基本費用等事項達成一致后,可以由供熱單位暫停供熱。”

很多房主會認為供暖是供暖方的單方行為,自己并未享受供暖服務,付費不合理。但是,事實上是熱能具有輻射性和傳導性,只要有溫差,熱量就會自發地由高溫物體傳到低溫物體。所以,用戶停暖后,供熱單位要想為與停暖用戶相鄰的用戶提供達標的供暖服務,停暖用戶的供熱資源也必須保留,同時停暖用戶的供熱設施的配備以及運行保障所發生的基本費用并不因用戶停熱而減少。

因此,從保障大多數居民采暖的合法權益和維持供熱單位運行基本條件出發,即使停暖,用戶還是要向供熱單位交納一定的費用。

二問 鄰居是“蹭暖族”怎么辦 ?

張先生居住的小區實行分戶供暖。自2009年入住到2011年,張先生一直表示不需要供暖,但此后卻被供熱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供暖費1.1 萬余元。

原來張先生早出晚歸,認為交納供暖費不值,于是主動向物業申請叫停供暖。自家的小區是地熱供暖,如果左鄰右舍、樓上樓下一起供熱,自己住在這“夾心層”中,屋內溫度也會隨之提高,還節省了一大筆供暖費……

法院查明事實后,組織雙方調解,張先生最終同意支付供暖費8000元。

專家提示

如今,主動叫停供暖而開始蹭暖的族群悄然興起,“蹭暖族”實際上是借用鄰居的采暖行為來占小便宜。如果業主在采暖過程中都貪圖“小便宜”,大家都打算搭別人采暖的“順車”,整個樓內的業主冬季采暖的質量只能越來越差,其實是業主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本案中,張先生的情況與“蹭暖族”客觀上相似,即主動要求停暖。但是熱能具有輻射性和傳導性,單個用戶停止采暖,相鄰用戶要保持室溫,仍需向周邊保持一定的供熱負荷,原有供熱設施運行的基本費用并不因單個用戶停熱而減少。

三問 供暖溫度不達標誰來舉證 ?

王先生因認為供熱單位的供暖服務不達標,拒交2010年11月至今年3月的供暖費,供熱單位將王先生訴至法院。但在王先生看來,按照《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的規定,供暖達標的舉證責任應由供熱單位負擔。

法院認為,王先生以供暖不達標為由拒交供暖費,應由其承擔舉證責任。因王先生未能舉證,其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法院判決王先生全額交納2010年11月至今年3月的供暖費。

專家提示

《北京市供暖采暖管理辦法》第13條只是規定供熱單位應建立用戶采暖溫度抽測制度,定期對用戶室溫進行檢測,測溫記錄應當有用戶或者其他證明人簽字。該規定不能理解為應由供熱單位承擔供暖是否達標的舉證責任。

其實,業主在冬季采暖中,由于房屋樓層朝向不同、管道設施老化程度不同、暖氣散熱性能不同、樓宇距供暖鍋爐距離等原因,室溫會有所差別。

但是個別業主房屋不能達到法定溫度標準,應當在供暖季來臨后,與當地供暖辦進行聯系,業主、供暖辦、供暖公司三方進行現場測溫,以確定室溫是否達標。如室溫不能達標,視具體情況應對業主承擔的供暖費進行酌減。

四問 公房的供暖費由誰交 ?

劉女士原來是北京某工廠的職工,其居住的房屋是公房,該房屋的供暖費一直由單位交納。2004年1月,劉女士所在單位因效益不好破產后,劉女士居住的房屋改為向政府承租。今年8月,供暖單位將劉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劉女士交納從2004年11月到今年3月的供暖費。劉女士接到傳票后表示之前供暖費一直由單位交納,現在單位不在了,供暖費就應由出租的政府部門承擔。

法院認為,依據2010年4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在供熱單位與劉女士未簽訂供暖協議明確交費人的情況下,劉女士屬于向政府承租公房的無單位人員,此供暖費應由劉女士個人交納。

專家提示

2010年4月1日,《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該辦法第17條規定,用戶與供熱單位簽訂合同的,由合同約定的交費人支付采暖費。未簽訂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權人或者承租政府規定租金標準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按照規定支付采暖費。采暖費由用戶所在單位負擔的,單位應當負擔。

本案中,在劉女士并未與供暖公司簽訂合同明確具體交費人的情況下,就需要區分劉女士是從誰那承租公房了。如果是從單位處承租公房,供暖費應由用戶所在單位交納,另有約定除外;如果是從政府處承租公房,則屬于承租政府規定租金標準公房的承租人,房屋的供暖費應由個人自己負擔。

五問

宋先生居住集中供暖的房屋4年未交過供暖費,供暖公司曾經不止一次向其追繳,但都沒結果,無奈之下供暖公司將宋先生訴至法院,法庭之上宋先生認為供暖公司主張4年的供暖費,其中兩年的供暖費已經超出訴訟時效,法院不應保護該部分權利,只同意支付兩年的供暖費。

法院經審理后,判令宋先生交納4年供暖費,對此宋先生很不理解……

專家提示

雖然我國法律規定普通訴訟時效為兩年,但實際上,供暖合同具有不同于其它合同的公共服務性、行政強制性、強制繼續履行性,供暖合同中供暖公司與采暖的業利不盡平衡。

由于實際采暖人眾多、居住分散,供暖公司在主張權利方面處于不利地位,而且采暖人拖欠供暖費勢必對這一社會公用事業造成不利的影響,損害了社會公眾的利益。

所以,法院對供暖合同適用訴訟時效不宜過于苛刻,除供熱單位明顯怠于主張權利,比如長時間不追要供暖費,應當認定供暖公司在持續地主張權利。

專家釋疑

供暖糾紛緣何頻發

首先,供暖協議簽約率低。

當前,供暖單位與采暖用戶簽訂書面供暖合同的意識并不強,多數情況是采暖戶怠于與供暖單位訂立書面協議。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業主希望通過推遲簽訂新合同的方式延續以往對自己有利的繳費方式。

其次,供暖方服務不到位。

采暖戶對供暖單位的服務質量不滿意,進而產生對立情緒,是導致長年欠費的原因之一。而出現問題時,一些供暖單位又未能及時處理,導致供暖服務質量下降。

再次,采暖戶繳費意識不強。

許多采暖戶特別是老國有企業職工已習慣于由單位支付供暖費,新繳費方式的實施使很多采暖戶繳費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不高。同時,由于供暖帶有公共服務性質,用戶不交費,國家也不允許供暖單位擅自停止供暖,這樣一來,采暖戶自然能拖就拖。

篇8

即將過去的一年,領導班子對我工作的開展給予了極大的重視、信任和支持,作為行政辦主管,主要職責是協助公司領導、配合辦公室主任作好公司內部事務的管理,向公司領導班子經營、決策提供可靠依據,為股份公司下達各項指標的完成及時提供翔實的信息、數據,配合、協調各部(室)努力完成物業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及指標,為公司完成各項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但是縱觀全年工作職責的履行情況,概括起來應該說有得有失,現就具體情況述職如下:

一、我配合辦公室主任負責起草了《電話接聽管理辦法》、《打卡制度》、《加班管理辦法》、《就餐管理辦法》等六項制度,修訂了《效績考核辦法》。通過起草和修訂各項制度,使我對公司的經營、運作和管理有了較為深刻地認識,但同時在具體落實中存在頗深的問題,如員工打卡未能做到統計公布,失去了監督和考核作用;效績考核的檢查存在缺乏深度和力度,沒有起到通過檢查提高員工崗位技能的作用,這是需要做深刻自我檢討的。

二、較好地完成了去年底的“三定”目標和工資逐月分解目標,雖在年初表現出各崗位工資水平偏低現實,但自4月份以后工資水平得到逐月上升(排除被考核因素)。

三、嚴格按去年底核準的調整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有兩個月因資金周轉問題產生了滯納金),未出現斷檔現象,針對以前遺留的斷檔,現已對大部份進行了補錄,還有個別斷檔的原始資料查詢存在一定困難,但在本月保證全部予以解決。同時將做好××年社保基數的調整工作。

四、因今年進出員工頗為頻繁,幾乎每月都有辭職的員工和新增的員工,故給員工花名冊的動態管理增加了難度,但每月的人員結構表都得到了翔實統計和上報,招聘與解除手續都按程序進行,但存在問題是新員工的培訓工作沒能嚴格按程序開展,給部門培訓造成了難度。

五、作為公司合同專管員,對協議、合同的起草基本上做到了格式規范、條理清晰,較嚴格地按公司給的合同范本中條款執行,但也存在問題:

1、有的合同、協議無編號;

2、雖然股份公司不再審批權限以下的合同,但公司內部審批手續不完整;

3、與外地簽訂的緊急合同應在傳真執行后要求對方郵遞原件并逐頁加蓋合同章,這點應加以彌補和改正。

六、及時完成了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編碼、收費許可證等公司證照的年審工作。

七、按要求負責起草了公司的文件、請示、函等各類文稿,但在請示上報后,催問工作不及時,存在報與公司后就不再催問的現象。這也是失職的地方,今后要加以注意和改正。

八、效績考核的檢查上報討論不及時,因之產生了工資造冊不及時,數據出臺不及時,導致財務數據上報不及時等一系列連鎖反應,產生了較惡劣的影響,而且屢次出現這種情況,更是不可原諒的失職。

九、在對外工作中,也是有得有失:對物業、物價部門協調工作,取得了支持,其中在收費許可證年審費上通過努力減少了多元年審費;但在社保局組織的企業參保情況檢查中,因重視不夠,準備工作不充分,造成較大工作失誤,這一點應作深刻檢討,并且在今后工作中要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篇9

1.規章制度:

2.員工手冊:

3.工時:

4.加班:

5.休息休假

6.工資

7.福利:

8.社保:

9.四金:

10.工傷:

11.女職工三期:

12.培訓:

13.勞務派遣:

14.服務期:

15.試用期:

16.績效考核:

17.商業秘密:

18.競業禁止:

19.保密協議:

20.辭退裁員:

21.勞動仲裁:

22.勞動爭議訴訟:

23.經濟補償金:

24.違約金:

二、專家答疑

1.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哪幾個部分?

2.職工工資總額不包括哪幾個部分?

3.最低工資不包括哪幾部分?

4.企業可以從職工工資中扣減哪些項目?

5.職工加班加點工資以什么為計算基數?

6.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如何支付?

7.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班工資如何支付?

8.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員工,在工作時數達到法定工作時間后的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其工資?

9.實行計件工資制的職工如何計算加班工資?

10.如何折算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

11.如何支付職工的病假工資?

12.什么是“克扣”和“無故拖欠”工資?

13.不屬于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形有哪些?

14.企業停工停產時怎樣支付工資?

15.特殊人員的工資應當如何支付?

16.什么是保障職工工資支付知情權?

17.什么是勞動合同的違約,企業違約應如何處理,勞動者違約應如何處理?

18.用人單位能否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和身份證?

19.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20.如何制定公司制度?

21.如何做好職務分析?

22.如何確定績效考核指標?

23.薪酬體系如何與績效評價體系如何掛鉤?

24.企業勞動爭議的防范與化解?

第一部分企業規章制度經典案評

一、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被解雇時企業可以不支付補償金

二、企業規章制度需明示

三、女職工試用期間懷孕并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

四、制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可以作為處理職工的法律依據

五、企業依法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有利于維護自身權益

六、單位不得擅自對職工過失予以罰款

七、企業處罰職工過、罰必須相當

八、職工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被辭退,仲裁委員會予以支持

十、員工手冊VS試用期政策

一、職工違紀,單位舉證

二、年底雙薪誰說了算?法官:簽合同時應該明確

三、規定違約金需合法

四、規章制度可否變更勞動合同的約定

第二部分企業規章制度經典案評

一、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被解雇時企業可以不支付補償金

二、企業規章制度需明示

三、女職工試用期間懷孕并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

四、制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可以作為處理職工的法律依據

五、企業依法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有利于維護自身權益

六、單位不得擅自對職工過失予以罰款

七、企業處罰職工過、罰必須相當

八、職工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被辭退,仲裁委員會予以支持

十、員工手冊VS試用期政策

一、職工違紀,單位舉證

二、年底雙薪誰說了算?法官:簽合同時應該明確

三、規定違約金需合法

四、規章制度可否變更勞動合同的約定

人事管理制度樣例(一)

人事管理制度樣例(二)

二、單項規章制度范本

1、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1)錄用制度

人員招聘錄用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流程

員工招聘與錄用辦法

員工聘用規定

專業技術人員職位任用辦法

聘約人員管理辦法

新進人員任用辦法

新進人員任用細則

員工聘用制度

員工招募、調配

員工崗位聘用辦法

XX實業有限公司招聘錄用有關規定

XX有限公司招聘員工的有關規定

招聘申請單

應聘人員登記表

錄用通知書

(2)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規定

考勤制度

員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項

員工考勤的規定

員工出勤管理辦法

出勤及獎懲薪辦法

缺勤處理方法(一)

缺勤處理方法(二)

月度考勤統計表

XXX科技有限公司出勤管理辦法

(3)工時制度

值勤細則

值日值夜及餐費給付辦法

加班管理規則

XXX科技有限公司加班管理辦法

加班管理制度

員工加班規定

員工加班細則

商業企業加班管理辦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出差管理辦法

出差申請單

(4)假期制度

員工休假規定

休假程序

員工給假實施細則

員工給假細則

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員工輪休辦法

春節放假細則

員工請假辦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請假管理辦法

(5)薪酬制度

公司工資制度方案

報酬待遇管理規定

薪資與福利管理

_____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新員工工資核準表

變更工資申請表

獎金管理制度

餐飲業獎金制度

(6)福利制度

員工保險辦法

醫療管理辦法

員工醫療補貼規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特約醫院醫療貸款辦法

門診醫藥費補助辦法

旅行意外保險

傷病、重大災害及喪葬補助辦法

員工健康檢查辦法

XX科技有限公司醫療費報銷管理辦法

員工優利儲蓄辦法

員工優利儲蓄存款作業準則

職工退休福利基金辦法

員工福利委員會服兵役補助辦法

員工撫恤辦法

員工婚喪喜慶應酬辦法

婚喪喜慶暨福利補助給付規定

女員工嫁妝資助辦法

XXX科技有限公司婚喪賀金補助辦法

從業人員退職酬勞金運用及支配辦法

福利委員會獎學金辦法

福利委員會子教育獎助辦法

從業人員撫恤辦法

房屋津貼給付辦法

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

XX公司關于各種津貼的規定

(7)考核制度

績效考評制度

員工績效考核

公司員工考核表

考核制度

自評表

面談構成表

XX公司目標管理實施辦法

XX公司人事考核規程

XX公司人事考核規定

XX公司人事考核章程

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XX公司員工考核規程

成績與效率評估表格

軟件工程師考評表

績效考核面談表

(8)培訓制度

員工培訓與教育管理辦法

公司員工培訓實施方法

培訓管理制度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實施綱要

新員工培訓成績評核表

公司員工教育實施辦法

訓練中心管理辦法

公司員工培訓實施制度

員工培訓與教育管理辦法

員工職前培訓辦法

員工在職訓練制度

XX有限公司在職人員培訓方法

XX大飯店人員培訓辦法

篇10

 

根據《2016年度管理目標責任書》對綜合辦公部的工作要求,工作中本人認真學習政策法規,積極履行崗位職責,做到講思路、講方法、講條理,能切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確保安全環保責任及黨風廉政建設。現將2016年已完成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黨、政辦公室工作:

一、車輛管理

1、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制度,做好車輛的調配、使用、年檢、保養、保險等工作,凡到期的年檢、車險全部完成延;

2、日常增強安全教育,確保車輛正常、安全行駛。

二、文件、會議記錄、合同管理

1、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記、保密、傳遞、保管、督辦等工作嚴格執行文書收發保管制度;

2、完成2016年研究院行政及黨委發文:

   修改下發了《首席工程師實施辦法》,擬草《合同管理辦法》、《印章管理辦法》、《薪酬管理辦法》等;

3、執行新的《合同管理辦法》與公司財務部門配合登記合同,做好合同的蓋章及保管;

4、完成機要文件通信證換證年審;

5、按要求整理要求2015年度文書檔案到檔案室。

三、各類印章、執照

1、研究院公司、正旗公司、北礦選冶試驗公司、西研貴金屬檢測中心執照的年檢工作全部完成。

2、對公司內各類公章、院級領導私章保管,對使用做到合理詢問及登記。

3、根據工商局、質檢局、稅務局“三證合一”的要求,2016年完成研究院公司、正旗公司、北礦選冶試驗公司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

4、根據公司要求,除西研貴金屬檢測中心外,其余控股公司股東名稱工作全部完成。

四、辦公用品

1、印務室提高了打印復印效果及效率,盡可能高效的完成每一個項目報告及圖紙的影印工作;

2、平時做好各類打印儀器設備的維護、使用等;

3、辦公用品本的購買及使用嚴格遵守節約原則。

五、會議工作

1、組織和參與各公司董事會及監事會

   組織召開了“青海西研測試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北礦選冶試驗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股東大會以及第二屆董事會、監事會。

2、平日臨時性工作會議做好會場準備、會議記錄、會后總結,貫徹落實會議精神。

為配合“高純釩業市場拓展推進會”更換了二樓會議室投影儀及二、三樓會議室幕布感應器;五月組織召開與省地調院的《房屋租賃框架協議》和《地質實驗測試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約會;九月新疆局到公司參觀來訪;十月潼關縣領導到公司聽取報告會;十一月地調院取暖施工討論會等等;

3、公司各種建設裝修工程招標會;

4、下半年配合協調參加2016年礦業大會。

六、服務性工作

1、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進一步加強基礎管理,提升管理工作質量水平;

2、辦公室內外事務性工作,檢查督辦各類日常工作;

3、各單位臨時性工作、協調配合各部門的工作;

4、接待各類來訪人員、對外聯絡及和公司屬各單位之間工作的協調;

5、負責處理法務工作(咨詢、合同、案件)

   辰州礦業案件申請強制執行并追回應收賬款一百余萬元;在花旗實業有限公司與龍創科技有限公司案件中,協調相關部門協助法律顧問參與案件開庭等工作;丹鳳張安良合同糾紛案件,正在進行信息收集、材料整理等工作,積極準備應訴;與律師討論職工撫恤金及喪葬費家屬認領問題等等。

6、領導交辦的各項其他工作

   應對省地調院戰略合作,制定搬遷及裝修裝飾工程方案,并協調各部門配合搬遷等相關事宜。裝修施工進場后,積極跟蹤裝修進程,近期協調督促各部門調整搬遷工作。

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一、薪酬管理

1、擬草《薪酬管理辦法》,十一月發放第一次改革后薪酬;

2、每月按時制作工資表,按院里要求,每月8日前完成離退休工資發放,10日前完成在職職工工資發放;

3、按規定在工資中完成社保扣款,實施職工職業年金;

4、完成事業編制人員在人事廳工資的正常薪級晉級以及人事報表(月報、年報);

5、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按時出報考勤結果。嚴格執行獎懲,合理安排實施帶薪年休假;

6、調研并協調辦理職工午餐卡

   今年初由于原午餐卡辦理參觀“蜀之味”、“榮信川菜”停業,妥善協調解決職工用餐及退款等事項。新聯系“川渝人家”、“軍嫂餃子館”解決職工午餐問題。

二、招聘及培訓工作

1、制定2016年培訓計劃;

2、組織完成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課培訓;

3、繼續教育證書專業課課時登記;

4、按公司招聘計劃招聘啟事、接收簡歷、歸納匯總,組織體檢、筆試。

三、社保工作

1、按時完成事業編制人員的醫療保險繳納,慢性病的申報以及醫療費用的報銷;

2、按時完成企業編制人員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及年審。

四、職稱工作

1、根據局文件通知個人準備職稱申報材料并幫助整理;

2、根據文件組織召開評審會,申報中級職稱、高級職稱;

3、完成初級、中級職稱的轉正定級工作;

4、職稱證的辦理。

五、檔案管理

1、建立職工信息資料庫;

2、管理事業編制人員人事檔案;

3、管理就業協議、勞動合同;

4、配合組織部工作查閱黨員人事檔案;

六、離退休工作

1、每月按時發放離退休費;

2、根據文件調整離休職工生活補貼;

3、根據文件核算和發放撫恤金及喪葬費;